雨露计划官网资料里面更改了银行卡号和开户人姓名,会不会到不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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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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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日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民朋友: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报工作,按照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收尾工作和2018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春季学期: 日零时至日24时截止。
注:所有申报学生必须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全省统一模板的“学籍证明”,未在申报时间截止内上传有效“学籍证明”的视为无效申请,取消补助资格(“学籍证明”是指学生在就读学校开具的《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当期申报必须上传当期开具的最新证明,即“学籍证明”出具的时间必须符合当期申报时间,且“学籍证明”上所有信息和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和完整,并与申报信息保持一致。上传过期、涂改、无公章,信息不全或其他非正规模板证明均视为无效“学籍证明”)。
全省统一的《湖北省学籍证明》下载地址:http://www.hbfp.gov.cn/gyhd/xzzx/30871.htm 或登陆湖北省扶贫网主页,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二、申报方式
2018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继续通过“雨露百事通”APP申报和审核(在手机中搜索下载“雨露百事通”进行安装,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后按提示填报,并可在微信中添加“雨露百事通”微信公众号获得详细申报指南)。
三、扶持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四、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函授、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就读生不予补助。
五、扶持期限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中职升高职),其家庭继续申报享受该资助政策。
六、补助标准
根据《恩施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恩施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恩施州决战深度贫困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扶组发〔2017〕22号)要求,2018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
七、补助方式
“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一律通过农村商业银行(即农村信用社)的“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申报填写的开户姓名、账号须与存折上姓名、账号一致。
八、资格审核
系统审核时间:日至日。
鹤峰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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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岑溪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发布日期: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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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重点工作责任团队各责任单位: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比对情况的通报》(国开办司函〔2018〕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帮扶贫困户联系贫困生活动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10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24号)、《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梧扶办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雨露计划补助对象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6、2017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补助条件和标准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8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职业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8年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符合补助条件。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精神,2016级、2017级新生入学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均符合补助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贫困户脱贫后继续扶持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79号)精神,2018级新生入学时属于2017年脱贫户学生的,在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和学年秋季学期符合补助条件;属于2016年脱贫户学生的,在学年秋季学期符合补助条件。
(三)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
同一人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不列入奖励范围。
职业资格证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宝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的为准。
(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
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天。
三、补助审核发放流程
(一)学历教育(含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
国开办司函〔2018〕28号文件明确:“各地要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学籍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2018年起,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情况进行通报,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
具体流程为:自治区扶贫办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取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按户籍地将名单发到我市→市扶贫办将名单下发到各镇,由各镇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督促学生于6月1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0日前(秋季学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附件1),特殊情况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2)或学生不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3)送村委→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附件4、5),于6月12日前(春季学期)、12月12日前(秋季学期)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汇总(附件6)、复核名单,连同学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原件和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或不在校)就读确认书原件于6月15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天(附件7),公示结束后审批→市财政部门在2018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符合补助条件的本科新生在12月10日前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获得一次性补助。
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的学生,由帮扶干部督促学生按时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送村委会审核汇总,交镇人民政府汇总、复核后报市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二)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具体流程为:按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向市扶贫办提交纸质审批表(附件8)、职业资格证、农户一折(卡)通复印件→市扶贫办审核、公示(按学历教育公示形式公示7天)、审批→市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对12月1日后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纳入2019年补助。
(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培训对象: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我市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2.培训单位:由各镇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3. 具体流程为:各镇制定具体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各镇持培训方案向市扶贫办提出培训申请→市扶贫办审批→各镇组织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学员签领培训补助(附件9)→各镇提交培训相关材料(包括培训方案、培训申请及批复、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到市扶贫办审核→市扶贫办审核后把补助拨给各镇→各镇把学员补助发到农户一折(卡)通,课酬发到授课老师银行账户。
4.培训教师:由各镇聘请,讲课费在培训费中开支。聘请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技术级别聘任证书复印件、讲师登记表。
5.培训要求:各镇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相关部门对培训进行检查验收,各镇凭培训验收单和档案等相关资料到市扶贫办报账。12月10日前,各镇将学员信息录入国办系统。
四、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年度培训工作。
1.统筹开展各类培训。在确保落实雨露计划学历教育应补尽补的基础上,各镇要积极实施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根据贫困群众,尤其是贫困家庭外出务工人员、贫困妇女的培训需求,结合转移就业需求和当地扶贫产业、特色主导产业,创新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做好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将建档立卡贫困计生家庭、残疾人家庭、党员家庭、烈士家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扶贫培训优先考虑对象。
2.切实推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市扶贫办要联合市委宣传部、发改局、民政局、教育局、文新广体局、农业局等部门办好各种类型的农民夜校、新时代农民讲习所;要围绕扶贫产业、科技扶贫,联合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生产环节,逐一环节组织学员到生产现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实时培训;发挥农业企业、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贫困户提供技术培训服务;鼓励开展技术承包和购买服务,探索创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3.扎实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 中国保监会关于培育贫困村拿出来致富带头人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2号)和自治区有关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文件精神,重点围绕选好选准致富带头人,加大培训力度,建立致富带头人创业项目减贫带贫机制,强化以减贫带贫实效为导向的激励措施,推动贫困村拿出来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每个贫困村培养3-5名致富带头人的目标。学习借鉴上林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双培育”模式,将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培育扶贫产业有机结合,提升创业致富带头人减贫带贫实效。
4.配合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市扶贫办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做好贫困家庭“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生活费补助资格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引导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就业扶贫车间”,拓宽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渠道。
(二)加强监管,确保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
1.核准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市扶贫办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取标注有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各镇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对标注有学籍信息但实际已不在校就读的学生,注明学生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原因,停止发放扶贫助学补助,并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报自治区扶贫办。
2.压实帮扶干部联系贫困生责任。桂扶领发〔2016〕10号文件明确,帮扶干部要跟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是否享受有关政策,联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得到扶贫助学政策扶持。对因帮扶干部未及时核准帮扶户学生在校就读情况,造成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未获得补助或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获得补助的,要依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按时足额发放补助。雨露计划学历教育精准补助、应补尽补、限时补助纳入绩效考评和市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市、镇、村扶贫信息员要及时更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家庭子女学籍信息,市扶贫办、财政部门要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学籍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
4.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扶贫培训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对涉嫌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执行公示告知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学历教育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就读学校、学历层次、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补助(或奖励)标准、学员考取的证书名称。每期学历教育补助发放后,由各镇通知帮扶干部告知其帮扶贫困户。耐心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投诉、举报补助对象资格不符合、条件不符合、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处理。
6.强化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市扶贫办加强对各镇扶贫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列出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各镇要加强推进培训工作的落实。
(三)做好台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按照绩效考评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1.学历教育(分类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宣传材料、进村入户到校宣传的文字图像资料、公示图片、补助学生名单及资金发放汇总表、发放补助银行转账单、年度培训总结。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学员申请审批表、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学员名单列表、公示图片、银行转账单。
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分期归档):年度培训方案、当期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培训资料、培训现场照片、培训学员补助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表、发放补助和课酬的银行转账单、各类开支票据、年度培训总结等。开展技术承包培训和购买服务的,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提高业务能力。市扶贫办、各镇要高度重视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各镇具体人员名单报备市扶贫办),各镇、村扶贫信息员积极配合,扎实推进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相关业务干部、帮扶干部要深入研读政策文件,精准把握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补尽补政策家喻户晓。各镇要积极配合市扶贫办、教育局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帮扶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的作用,进村入户到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要通过各种渠道,使帮扶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解联系贫困生的责任。
(三)做好系统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雨露计划扶贫培训项目信息录入系统情况和年度工作方案、年度工作总结、培训工作进度、补助名单报送情况作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国开办司函〔2018〕28号、国开办发〔2018〕2号文件的要求,市扶贫办、各镇要及时将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名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各镇于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一篇关于扶贫培训工作亮点信息到市扶贫办;12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到市扶贫办。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
(四)提炼工作亮点,打造扶贫培训品牌。各镇、市重点工作责任团队单位要注意收集、总结提炼扶贫培训工作经验和典型安全,每半年至少报送一篇关于扶贫培训工作亮点信息给市扶贫办择优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共同打造富有岑溪特色的扶贫培训品牌。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岑溪市扶贫办联系。联系人:李俊龙、冯登炫;联系电话:。
1.& && && ― 学年 季学期学籍就读证明
2.& 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3.& 学生不在校就读确认书
4.& XX镇XX村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5.& XX镇XX村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汇总表
6.& XX镇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补助名单汇总表
7.& 岑溪市 ― 学年 季学期 学历教育公示列表
8.&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申请审批表
9.& 2018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和课酬签领表
岑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 学年 季学期
学籍就读证明
兹证明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广西 县(市、区)人,现在我校 级 专业学习,学历层次 (请选择:A.中职;B.中职――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C.高职;D.全日制本科),学号 ,学制为 年。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广西 县(市、区)人,现在 (学校) 级 专业学习,学历层次 (请选择:A.中职;B.中职――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C.高职;D.全日制本科),学号 ,学制
本确认书由帮扶干部出具,或由帮扶干部委托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出具,帮扶干部和被委托人对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帮扶干部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帮扶干部联系电话:
学生不在校就读确认书
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广西 县(市、区) 镇人,已于 年 月 日因 (请选择:A.辍学/退学;B.休学 )已不在校就读(如学生休学,请填上已休学时长)。
本确认书由帮扶干部出具,或由帮扶干部委托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出具,帮扶干部和被委托人对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帮扶干部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帮扶干部联系电话:
镇 村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 学年 季)
学生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家长银行帐号
村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汇总表
( - 学年 季)
身份证号码
帮扶干部姓名
帮扶干部联系电话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
2、“学历层次”对应学籍就读证明或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的选项填写。
区 镇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补助名单汇总表( - 学年 季)
学生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家长银行帐号
岑溪市 ― 学年 季学期 学历教育公示列表
户籍所在地(镇、村)
补助标准(元)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申请审批表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县 镇 村 组
农户一折(卡)通号码
县(市、区)扶贫办意见
1.是否扶贫对象( ):A.是当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B.是已经脱贫尚在继续扶持期内的扶持对象; C.不是扶贫对象。
2.是否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 ):A.是; B.否。
3.是否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A.是; B.否。
4.是否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资助的在校学生(
& &):A.是; B.否。
5.证书是否可在网上查证( ):A.是; B.否。
县(市、区)扶贫办(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2018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和课酬签领表
镇名: 培训单位: 培训班名称: 培训时间:
一、学员补助签领
乡(镇)名
村(屯)名
扶贫搬迁户
培训时间(天)
补助金额(元)
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账号
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
课酬(元)
(户名、开户行)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分管领导签字:
版权所有:岑溪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号&&
&&网站标识码
主办单位:岑溪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岑溪市城中路2号&&电话:我的雨露计划申请表的姓名填错了,怎么改啊,谢谢-免费法律咨询-中顾法律网
当前位置: &
& 我的雨露计划申请表的姓名填错了,怎么改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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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雨露计划申请表的姓名填错了,怎么改啊,谢谢
用户:kn6m***
| 黑龙江-哈尔滨 | 发布: 19:39:08
我的雨露计划申请表的姓名填错了,怎么改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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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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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中文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著录日期:
生成日期:
名  称:2018年扶贫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雨露计划
主题分类:其他
关 键 字:项目 情况 实施
生效日期:
2018年扶贫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雨露计划
【字体:】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雨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8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工作,确保精准教育补助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请各村委会认真做好雨露计划申报工作,广泛宣传,让申报对象及时知晓政策,并在申报期内自行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雨露计划”的申报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函授、电大、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中职、高职、培训机构就读生不予补助。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期间,通过“雨露计划”网(www.yulujihua.com)手机下载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注册后正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按提示填报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残疾人必须用手机“雨露百事通”APP申请),并仔细核对银行粮补卡号以及开户人姓名。所有申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的人员,申报期间均需同时上传本人就读院校学籍证明。  三、申报时间  2018年春季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至5月10日24时截止。审核公示兑现时间:5月11日至6月30日。确保6月底完成2018年春季“雨露计划”兑现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真组织人员,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逐户告知有关资助政策、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要结合2017年底的建档立卡在校学生工作台账,对贫困家庭的“雨露计划”享受学生对象在校教育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在4月30日前将2018年春季雨露计划摸底调查统计表上报镇扶贫工作站。  二是要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5月10日前督促本地所有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完成雨露计划网上申报工作,并做到应申尽报,不落一人。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将纳入对各村季度考核的重点内容。      文昌镇扶贫工作站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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