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探亲名义来台湾开放大陆探亲时间 现在要回大陆 持台湾开放大陆探亲时间出入境许可证和通行证 可以在回去前去去香港玩四天再回大陆吗?

1、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

2、网上申请的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不含速递时间)。

3、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省内。

4、未选择邮政速递的,申请人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签注。由他人代办的,除携带申请人上述证件资料外,还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持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自助办证一体机”办理签注的,无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明。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备案的广州市户籍国家工作人员,请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签注。

5、网上申请一旦获得批准并制作证件,不管申请人是否使用本次证件,均须按规定交纳证件费;拒不交费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会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6、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领证时须提交工作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书面意见,所申请的港澳签注前往地、次数、时限必须与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一致。

7、往来港澳通行证内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8、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

9如果您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最近一次未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过香港或澳门签注,请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香港或澳门签注后,方可再次网上申请。10、需要同时申请香港、澳门个人游签注的,请在同一申表上提交申请。

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编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关于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有关规定,我总队就群众日常关心的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相关政策常识、办理程序、提交材料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以问答的方式对出入境证件申办和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力求全面、准确、细致、实用,以方便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同时,就公民在出入境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及出入境证件使用、保管等常识予以说明和提醒,注意尊重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以维护出入境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正常的出入境秩序,保证出入境旅途平安、顺畅。

(一)护照…………………………………………………(3)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3)

(三)前往港澳通行证……………………………………(28)

(四)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32)

(五)境外人员停居留证件及管理………………………(46)

(六)口岸签证、一次性台胞证、出入境通行证………(59)

二、其他与办理出入境证件相关事项……………………(63)

三、打击破坏出入境秩序违法犯罪行为…………………(65)

四、出国(境)有关注意事项……………………………(70)

1、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我国护照的种类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我国护照的种类: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2、普通护照的用途是什么?

答:普通护照用于公民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活动。

3、普通护照主页包括哪些内容?

答:普通护照主页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4、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是多少?

答: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为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为十年。

5、普通护照签证页的功能有哪些?

答:普通护照签证页是护照的一部分,用于粘贴签证、供有关出入境、边检、移民部门加盖出入境验讫章或作有关出入境事宜的记载等。

6、普通护照备注页有什么用途?

答:普通护照备注页是护照的一部分,用于给发证机关加注相关信息。

7、普通护照加注有哪些种类?各类别加注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普通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记载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办理曾用名加注,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表》、有效普通护照(同时申请护照和曾用名加注的除外)、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办理姓名加注,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同时申请护照和姓名加注的除外)、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换发加注:办理换发加注,申请人需提交制证照片、《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普通护照以及规定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补发加注:对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申请人需提交制证照片、《申请表》、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曾持照加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重新办理普通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同时在该加注项上打印其他两个曾持普通护照的号码。

普通护照持有人在办理普通护照后,另行申请曾持照加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经核实其曾持照情况后,应当在其现持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一个曾持照加注项上可以加注不超过3个(含)曾持护照的号码。

对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申请人应向其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有效普通护照。

8、办理普通护照向哪里申请?需要提交何材料?

答: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普通护照。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江苏省户籍居民(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本省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申请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持居住证在江苏省内不实行异地办证。

9、普通护照可否由他人代为申请?

答:普通护照不得由他人代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有关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普通护照。

10、未成年人如何申办普通护照?是否可以代办?

答: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方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

未成年人申请护照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11、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能否申请护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国家工作人员除按照规定提交制证照片、《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向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制证照片、《申请表》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

12、普通护照在国内遗失、毁损、被盗后如何补办?在国外遗失、毁损、被盗后如何补办?

答:护照在国内遗失、毁损、被盗后,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补办申请。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普通护照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相应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持居住证在江苏省内不实行异地办证。

护照在国外遗失、毁损、被盗后,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短期出国的公民的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13、什么情形下申请人可以提出换发普通护照申请?

答:对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换发普通护照的申请: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14、普通护照即将到期如何申领新的证件?

答: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普通护照即将到期申请护照换发的,申请人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并按照规定提供制证照片、《申请表》、身份证以及规定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未满16周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人员、军人)。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需提交《申请表》,以及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无需提交相关材料;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需提交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证明材料,例如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为其办理签证时需要护照有一定期限有效期(1年或2年以上)的证明等。

15、普通护照资料变更如何申领新的证件?

答: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普通护照因护照资料内容变更申请护照换发的,申请人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并按照规定提供制证照片、《申请表》、身份证以及规定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未满16周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人员、军人)。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的,提交户口簿。

16、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如何申领新的证件?

答: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普通护照因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申请护照换发的,申请人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并按照规定提供制证照片、《申请表》、身份证以及规定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未满16周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人员、军人)。

17、持旧版普通护照如何申领新的电子护照?

答:旧版护照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如果符合换发条件,可以依据以下规定办理。

对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普通护照申请护照换发的,申请人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并按照规定提供制证照片、《申请表》、身份证以及规定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未满16周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人员、军人)。

18、普通护照过期后如何申领新的证件?

答: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因过期失效,可以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提供制证照片、《申请表》、身份证以及规定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未满16周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人员、军人)。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因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暂住地的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申请表》,以及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19、普通护照换发后,原护照是否退还申请人?护照过期失效,在有效期内的签证如何处理?

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公民换发普通护照时,应当宣布原普通护照作废。换发旧版普通护照时,应当将公民原普通护照右上角裁去;原普通护照上有前往国有效入境许可的,可将封底、封面右上角裁去,退还本人,特别注意不要裁去有有效入境许可的那一页。

对于电子普通护照,应当裁去申请人原普通护照封面、资料页的右下角(不能破坏签名),并将封底裁至芯片图样处后,退还申请人。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护照过期失效后,对于在有效期内的签证是否仍然能使用,因目前多数国家的操作方式并不一样,有的是可以在换发护照后,同时持新、旧护照及旧护照上的签证一起使用,有的则要去外国驻华使领馆将旧护照上的签证“移”到新护照上方能使用等,建议具体咨询签证签发国驻华使领馆。

20、如何稳妥保管普通护照?护照上能盖纪念戳或做标记么?

答:(1)非用不随身携带护照。护照不用时应当存放在防水、防火、防盗的地方。

(2)将护照复印一份,与护照分开存放,以备护照遗失后及时补办使用。

(3)外出旅行确需携带护照时,注意应当随身携带,不要将护照放在车内等地方。

(4)不能将护照作为抵押品或者代用品。

在护照内页盖纪念戳或者做标记都可能被国境外边防检查、移民部门视作私自涂改从而导致护照失效。

21、普通护照办好后就可以去拟定前往国么?还需要办理其他什么手续?

答: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22、对我国普通护照免签证及落地签的国家有哪些?

答:(1)签订互免普通护照签证协议的国家(7个):圣马力诺、毛里求斯、塞舌尔、斐济、巴哈马、格林纳达、汤加。

(2)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的国家和地区(14个):萨摩亚、海地、牙买加、多米尼克、安提瓜和巴布达、印度尼西亚、韩国济州道地区、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塞班岛)、英属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法属波利尼西亚、法属留尼汪、厄瓜多尔、摩洛哥。

(3)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的国家和地区(36个):马尔代夫、文莱、科摩罗、帕劳、缅甸、东帝汶、巴林、约旦、阿联酋、印度尼西亚、老挝、黎巴嫩、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土库曼斯坦、伊朗、越南、埃及、多哥、佛得角、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马拉维、坦桑尼亚、乌干达、圭亚那、英属圣赫勒拿、图瓦卢、瓦努阿图、柬埔寨、孟加拉国、毛里塔尼亚、阿塞拜疆、苏里南。

以上统计截止2016年6月25日。

23、普通护照收费是多少?办理时限是多少?

答:普通护照签发机关可以收取护照的工本费、加注费。工本费200元/本;加注20元/个。

普通护照的办证时限规定为10个工作日。

特别情况:(1)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普通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

(2)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

/”江苏省公安厅“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网上办事”下“出入境办理大厅”,即可在线提交出入境申请,并可查询办证进度。

126、公民如何通过微信预约或预约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答:(1)微信预约。微信预约主要是预约申请时间和受理地点。操作步骤如下:

第1步:登录“江苏公安”微信公众号,选择办证城市。

第2步:进入“出入境业务办理”模块,选择“个人业务”栏目,接着选择受理大厅和预约受理时间。

第3步:填写个人简要信息,提交预约。

(2)微信预约+申请。微信预约+申请主要是除微信预约以外,还增加了微信填表申请功能。操作步骤如下:

第1步:登录“江苏公安”微信公众号,选择办证城市。

第2步:进入“出入境业务办理”模块,选择“个人业务”栏目,接着选择受理大厅和预约受理时间。

第3步:按提示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三、打击破坏出入境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127、对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如何处罚?

答:刑法第三百一十八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十人以上);

(3) 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二十万元以上);

(7)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128、对犯骗取出境证件罪如何处罚?

答: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规定,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编制出境事由、身份信息或者相关的境外关系证明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弄虚作假”。

129、骗取出境证件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九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 骗取出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2) 非法收取费用三十万元以上的;

(3)明知是国家规定的不准出境的人员而为其骗取出境证件的;

(4)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

130、对犯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如何处罚?犯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答:刑法第三百二十规定,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2)非法收取费用三十万元以上的;

(3)明知是国家规定的不准出入境的人员而为其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向其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4)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

131、对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如何处罚?

答: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3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中的运送“人数众多”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如何认定?

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人数众多”;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133、对犯偷越国(边)境罪如何处罚?

答: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34、偷越国(边)境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

(5)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6)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

135、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有哪些?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1)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3)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4) 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5)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136、骗办出入境证件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罚?

答:公民在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以及申请变更加注时,有提供虚假或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材料的,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骗取普通护照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通过编造出入境事由、身份信息或者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请或者取得除中国护照之外的出入境证件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37、用刮抹涂擦等方式变造出入境证件或签证签注页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如何处罚?

答:用刮抹涂擦等方式变造出入境证件或签证签注页,若持用此证件出境、入境,即构成持用变造出入境证件行为;若为他人提供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即构成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行为。

处罚: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38、中国公民有哪些情形的,不准出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四、出国(境)有关注意事项

(一)提前了解拟前往国安全形势。提醒关注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形势和治安形势,避免前往安全形势不佳的国家或地区,确保旅行期间人身财产安全。

(二)参加出境团队旅游的须通过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办理出境游手续。提高防范意识,对报价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旅行社多加鉴别,切勿轻信小广告、传单的宣传信息,或通过临时代办点、个人进行报名,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

(三)尊重当地法律及习俗。增加对前往国家或地区概况、法律法规的了解,尊重前往国家或地区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解掌握证件、签证(注)的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及有效期,妥善保管出入境证件。一是要注意证件及签证(注)的有效期,一定要在有效期内往返;二是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空证的,须办理签注后才能成行;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空证的,须办理签注后才能成行,并需要向台湾方面申请入台许可;三是办理护照换发前,须注意拟剪角作废护照上的签证是否还有效;四是卡式证件,须妥善保管,防热、防水、防磁、防弯曲、防划痕等。出境后重要物品尤其是护照等身份、旅行证件应妥善保管并确保完整,如遇到证件遗失、损毁或被盗抢,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等情形,应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等求助。

如果之前小编发的那篇关于居住证用途的文章

让你觉得只有广东人办珠海居住证才有用

今天 就和小编一起 piapia打脸吧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持一年以上《居住证》,可跨地市在居住地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从5月1日起,这项惠民措施将进一步扩大范围,不再限于广东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可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珠海居住证,就可以在珠海办理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护照啦!

嗯,接下来我们来总结总结最新版的出入境证件办证指南

2.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广东省户籍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地和户籍地办理);

3.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也可以用)

2.非本市户籍的申请还需提交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广东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可免交)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规格48X33mm)及照片回执

4.采集指纹(如无法采集,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通行证、补采指纹。)

无补充条件;无需补充材料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在广东省首次申请探亲或首次探望境外关系人的,须申请人与被探望关系人同时前来申请。

(1)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和被探望亲属身份证明;亲属关系为配偶和姻亲的,一年内免交证明。

(2)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件复印件:

1.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证及外国护照复印件;

2.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3.亲属在香港就学、就业的,提交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4.亲属在澳门就业的(劳务除外),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5.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可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可签发3个月一次探亲签注;

(2)随同申请的配偶、子女必须与申请人同时申请,可签发相同的签注;

(持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持3个月一次探亲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签发1年多次探亲签注(持证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1.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在港澳地区定居的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

2.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

1.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

2.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培训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或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香港证件的函》。

(2)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3)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延期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4)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澳门证件的函》。

办理就业延期的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赴澳门从事会展活动的人员,须交验商务部提供的澳门会展活动名单中所列展会组展单位的邀请函。

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赴澳门就学的最长不超过1年)。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4.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5.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申请换发时须提交原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珠海籍居民及持有珠海居住证的广东籍居民:10个工作日,加签7个工作日

持有珠海居住证的非广东籍居民:30日

港澳通行证:10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人民币;

二次有效签注:40元人民币;

不超过一年多次(含)签注:100元人民币 ;

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多次签注:150元人民币;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200元人民币;

三年多次签注:300元人民币

★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支队接待大厅及24小时自助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493号(公交体育中心南站旁)

★南溪派出所办证点及24小时自助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南溪村南溪派出所

★南屏派出所办证点及24小时自助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泰南路19号

★金鼎派出所办证点及24小时自助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金鼎鸿新街8号

★西部办证中心及24小时自助厅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236号(尖峰山侧)

★吉大派出所办证点及24小时自助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69号

★三灶派出所办证点及24小时自助厅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北河一路166号

★平沙派出所24小时自助厅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广新路118号

★横琴派出所办证点及24小时自助厅

地址:珠海市横琴宝华路39号

(一)珠海市户籍人员;

(二)已定居国外并在珠海暂住的中国公民(内地户口已注销);

(三)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由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四)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大陆机组、船员赴台,须由航空、船舶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五)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须由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六)大陆渔船船员前往台湾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可由其所属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七)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广东省户籍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地和户籍地办理);

(八)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温馨提醒: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

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可用临时身份证)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规格48X33mm)及照片回执

持有珠海居住证的非珠海籍居民需提供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采集指纹(无法采集的,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通行证、补采指纹。)

旅游签注:无需补充材料

探亲签注: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定居签注: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证件及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复印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由其生母(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还须交验本人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应邀赴台签注: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商务签注: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赴台学习: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

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1.出境前遗失证件的,向原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2.在境外遗失证件的,可通过民间机构或委托其大陆亲属,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或原受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证件报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签发一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1.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3.持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100元;

一次签注:每项次20元;

多次签注:每项次100元。

(一)珠海市户籍人员、驻珠部队的现役军人;

(二)已定居国外并在珠海暂住的中国公民(内地户口已注销);

(三)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广东省户籍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地和户籍地办理);

(四)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五) 在珠海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就学人员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也可以用)

非本市户籍的申请还需提交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广东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可免交)

(2)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规格48X33mm)及照片回执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采集指纹(如无法采集,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通行证、补采指纹。)

(5)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 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的证明文件。

1.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4.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5.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换、补发材料和申请材料一致,换发需提交原护照原件。

护照持有人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可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也可以用)

(2)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规格48X33mm)

(4)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公证书等)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 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的证明文件。

珠海市户籍人员、驻珠部队的现役军人、已定居国外并在珠海暂住的中国公民(内地户口已注销)、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在珠海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就学人员:10个工作日

持有珠海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非广东籍的在珠海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就学人员:30日

护照首次申请每本200元;

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换发、补发护照每本220元(含加注费);

信息来源 | 珠海公安局

声明 | 本文由珠海本地宝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以上

给小编点一个,让小编知道你们需要小编QAQ

在聊天页面发送对应数字/字母即可获取服务

【优惠】可微信购买活动、景点门票

【RX】即可获取入学相关攻略

【1】即可查询社保个人账户

【2】即可查询公积金余额
【3】即可查看人才引进攻略

【4】即可预约办理港澳台证、续签【5】即可进入积分入学测评系统

【6】即可购买珠海机场快线、旅游快线车票

【8】即可查询交通违章

【9】即可查看居住证办理、续签指南

关注珠海本地宝,出门玩耍、办事更方便!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台湾开放大陆探亲时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