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古芒海镇两个国中间隔离一条河什么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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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政府办关于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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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予以公示,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1月6日-1月12日)内,如有意见建议,请写在意见建议栏或拨打向州政府督查室反映。&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6年1月6日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20日
项& 目& 名& 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
合治理方案
项目责任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项目承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方案编制单位:云南农业大学
&&&&&&&&&&&&& 云南省土壤培肥与污染修复工程实验室
技 术 顾 问:张乃明(云南农业大学教授)
技 术 负 责 人:包& 立(讲& 师)
主要编制人员:夏运生(副教授)
张仕颖(讲& 师)
赵学通(硕& 士)
康宏宇(硕& 士)
林& 健(硕& 士)
(一)编制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中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提出“重点治理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
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文件)、《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要求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推进重点地区污染场地和土壤修复”。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并根据(国办发7号文件)的要求编制了《云南省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本方案正是在此背景下根据环境保护部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统一要求开展编制的。
(二)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而且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这不仅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观念,也越来越受到我们党的重视。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土壤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土壤质量好坏是直接反应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但长期以来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加之治理难度大、成本高、见效慢,使得土壤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西南通道建设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初步建成,兴边富民工程继续推进,沿边开放水平迅速提高,城乡统筹大力推进,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在看到机遇和有利条件的同时,德宏州发展还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土壤资源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将逐渐凸显;同时社会经济较落后,发展需求大,而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生态保护能力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弱,面临着较为突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既是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更是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复垦条例》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2.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发〔2013〕7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发〔2013〕54号)
《关于发布2014年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环保部
公告2014年 第75号)
《关于印发&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89号)
《关于印发&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9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
《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11号附件)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指南(征求意见稿)》(环办函〔号)
3.相关标准
GB/T1452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HJ/80-2001
有机食品技术规范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NY/T395-2012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
4.相关规划和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云南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计划》
《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德宏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德宏生态州建设规划》
《德宏州林业产业发展规划》
(四)方案定位
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是从德宏州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出发,努力把德宏建设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产业转移承接基地,成为西部大开发的特色区域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新兴增长极。
由于全省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尚未解密,反映德宏土壤污染状况的基础数据非常缺乏,这为本方案的编制增加很大难度。因此本方案的深度定位是一个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为中心,介于工作方案与防治规划之间的一个规划方案。接受委托后,我们认真分析调研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形势,提交的方案文本明确了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可作为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同时也是各区县、各部门履行土壤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
图1-1 编制技术路线框图
二、区域概况
(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1、自然条件
地理位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是云南省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地处云南省西部,高黎贡山南麓,属滇西峡谷区。位于东经97°31′~98°43′,北纬23°50′~25°20′之间。全州东西最大横距122千米,南北最大纵距170千米,总面积11526平方千米。其东和东北与保山地区的龙陵、腾冲两县相邻,南、西和西北与缅甸联邦接壤,国境线长达503.8千米,早在公元前四世纪就已成为我国“南方陆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德宏州首府驻地芒市,陆地距省会昆明785千米,空距427千米。全州境内有28个渡口、64条通道、9条公路通向缅甸勐古、九谷、木姐、南坎、八莫、密支那、腊戌、曼德勒等重要城镇,使德宏州地处五洲三大区域经济圈(即大中华经济圈、东南亚国家联盟经济圈和南亚七国经济联盟)的结合部,是太平洋—印度洋大陆桥、欧亚第三条大陆桥的便捷通道。优越的区位优势和源远流长的中缅经贸往来,使德宏口岸成为云南乃至全国条件最好的口岸之一,目前有瑞丽姐告和畹町2个国家级陆地口岸,芒市芒海、瑞丽弄岛、陇川章凤(国家二类口岸)、盈江那邦等省级陆地口岸,是中国对缅贸易的主要口岸,也是通往东南亚、南亚的重要通道,也是我国西南开放前沿的桥头堡。
地形地貌:德宏州由于受横断山脉南延的影响,自然形成“两峡一坝,三江四河贯全州”的状况,即由于高黎贡山和怒江山脉的南延,在两支山脉间形成36个大大小小的坝子,其中面积在100平方千米以上的5个。瑞丽江、大盈江、怒江及芒市河、南宛河、户撒河、萝卜坝河穿山过坝从全州境内流过。全州地势以中、低山山地为主,为低纬山原地区。山地面积占89%,盆坝平地河谷占11%,山体由东北向西南走向渐宽缓。山谷、河流盆谷走向一致,并呈相间平行排列势态,全州最高点为盈江大娘山,海拔3404.6米,最低点为羯羊河河谷海拔201米。
地质结构:德宏州大地构造属青藏滇缅印尼“歹”字形构造体系,西支中段与南北间构造体系的复合位,以南北向的怒江断裂带和东西向的万马河断裂为界,由东向西可划分为弧形构造,并以龙陵—瑞丽一线大断裂为界,把德宏分为东西两部分地区。东西两部原属两个不同的大地构造单元,东部隶属保山—掸邦微型板块,西部属察偶—腾冲微型板块,两板块间挤压碰撞形成德宏境内以北东—南西走向的系列褶皱,断裂和变质岩分岩浆岩的地质构造格局和地貌形态基础,在各种岩类中,酸性结晶岩占德宏州土地总面积的52.4%。
气候特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处低纬高原,气候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低纬气候、季风气候、山原气候的特征。主要气候特点是: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干湿分明;干冷同季,雨热同期;年温差小,有霜日少,无霜期长。州内有四种气候带:一是北热带气候,年积温8000℃左右,年降雨量2655.5毫米;二是南亚热带气候,年积温5980~7409℃之间,年降雨量1546~1717毫米;三是中亚热带气候,年积温4641~6102℃,年降雨量1775~2080毫米;四是北亚热带及其它气候,一般年温差小于15℃,年积温小于5000℃。德宏光照热量丰富,年平均气温18.4~20.3℃,年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1.0~13.0℃,最热月(6月)平均气温23.0~24.6℃,年较温差11.8~12.8℃,年极端最高气温35.0~38.8℃,年极端最低气温1.2~-2.9℃,无霜期平均280天左右;年日照2281~2453小时,年积温6400~7300℃。德宏属云南省的多雨区,年降雨量1436.7~1709.4毫米,5~10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8~90%,其中7月是全年降雨高峰月;11月至次年4月,降雨量较少,仅占年降雨量的10~20%,冬、春旱较突出;年陆地蒸发量在1400~1900毫米,干旱指数在0.4~1.2之间。
河流水系:德宏州地表水长流水主要有“三江四河”。“三江”即怒江、大盈江、瑞丽江(龙川江);“四河”即芒市河、南畹河、户撒河、萝卜坝河。大盈江和瑞丽江同属伊洛瓦底江水系,“四河”皆为大盈江和瑞丽江的支流。
大盈江在德宏州境内河长114.6千米,流域面积3546.8平方千米。右支槟榔江为大盈江的主要干流,汇水面积2310平方千米,主要支流有支那河、芒芽河、郎外河、南当河等;左支南底河于梁河喇叭口注入德宏,主要支流有曩宋河、曩滚河、南箐河、丙赛小河、勐来河、茂福河等,并于茂福河汇口下入盈江县境内。
瑞丽江源于腾冲县界头乡诸山溪,在德宏州境内河长332千米,流域面积5576.3平方千米,汇入的主要支流有南宛河、畹町河、户撒河、芒市河、萝卜坝河,是德宏州农业生产的主要灌溉河流之一,灌溉着陇川盆地,瑞丽盆地、畹町坝、遮放盆地、芒市盆地、轩岗坝、勐养坝、萝卜坝等盆、坝3.3万公顷的农田。
怒江发源于青海省唐古拉山的南麓,在德宏境内河长仅13.7千米,流域面积570平方千米,汇入支流有芒杏河、万马河、勐古河,在州境内开发利用价值不大。
表2-1 德宏主要河流特征表
(平方千米)
河长(千米)
平均坡度(%)
伊洛瓦底江
(大盈江)
指德宏州境内部分
汇入大盈江右支槟榔江
大盈江左支
汇入大盈江右支槟榔江
大盈江左支指德宏境内
大盈江左支
大盈江左支指德宏境内
上游两支汇合之
后下拉线以下
(伊洛瓦底江)
汇入芒市大河
汇入芒市大河
汇入芒市大河
汇入芒市大河
汇入芒市大河
汇入芒市大河
直接汇入龙江
直接汇入瑞丽江
汇入南菀河
国内部分汇入南菀河
指境内而言
伊洛瓦底江
直接出境流入缅甸
直接出境流入缅甸
直接出境流入缅甸
直接出境流入缅甸
汇入芒杏河
汇入芒杏河
土壤植被: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分类体系,德宏州土壤划分为5个土纲,12个土类(7个地带性土壤、5个区域性土壤)、18个亚类、49个土属、50个土种。面积最大的为砖红壤性红壤,占土壤总面积的43.58%,其次为红壤25.77%,黄壤13.32%,水稻土8.64%,黄棕壤5.05%,紫色土1.64%,砖红壤0.42%,棕壤0.28%。
德宏州地处南亚热带地区,因海拔高差悬殊大,所以森林类型多样,组成结构复杂,树种繁多,多种地带植被类型交替,主要植被类型有:
(1)热带性植被类型
分布于海拔1000m以下地段,分为热带雨林和热带季雨林两类。
①热带雨林:分布在盈江那邦河谷海拔600m以下地区,以单优桫椤双林及高大含笑、合欢林为代表类型,是我国少有的热带性单优森群落。上层树种主要以龙脑香的阿萨姆罗双、羯布罗香、毛芽羯布罗香三者呈混交生长,以阿萨姆双为优势树种。并多有“老茎生花”现象。
②热带季雨林:分布在海拔1000m以下的山地坝子边沿、村庄附近,实为山地季雨林和半常绿季雨林,群落以马蹄果、红锥为代表性树种的次生林以及由多种榕树组成的小片森林。
(2)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类型
①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分布在海拔较低的坝区及坝沿的箐沟、山麓、低山地带。林木组成和结构十分复杂,主要树种有壳斗科、樟科、山茶科、桦木科、木兰科、桃金娘科、桑科、竹类、五加科等亚热带植物树种。
②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是典型的亚热带地带性森林植被类型,以壳斗科常绿阔叶树种为主,混生有樟科、山茶科、杜鹃科、冬青科等植物树种。
(3)山地落叶阔叶林植被类型
植物的种类以阳性树种为主,林相单一,季节变化明显。
(4)亚热带针叶植被类型
包括:①以德宏松林为代表的暖热性针叶林型;②以云南松林为代表类型的山地暖性针叶林;③以华山松为主的山地温凉性针叶林类型。
(5)亚热带山地矮林植被类型
分布在海拔2400m以上地段,山高辐射强,风大,气温变化大,土地瘠薄,群落结构简单,主要树种有箭竹、杜鹃等。
(6)人工植被类型
有德宏松、云南松、杉木、秃杉、木荷、油木等多种用材林;茶、胶、油桐、核桃、咖啡、果类、八角等多种经济林和薪炭林。多种植物在条件较好的盆坝边沿及公路沿线。
(7)竹林植被类型
德宏各地均有分布,种类多,据不完全调查统计,有50~60多种。
2、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
全州国土总面积11526平方千米,其中:农用地面积10315.69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93.51%;建设用地283.00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2.46%;其它土地面积465.60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4.03%。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841.68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16.36%;园地面积398.20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2.46%;林地面积7642.02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71.07%;牧草地面积49.80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0.43%;其他农用地面积366.60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3.19%。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359.37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1.86%;交通水利建设用地54.3525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0.49%;其他建设用地12.40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0.11%。其它土地中,水域199.00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1.73%;自然保留地266.60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2.30%。按照2010年人口计算,全州人均土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分别为0.95公顷和0.24公顷,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土地资源较丰富。
图2-1 德宏州土地利用现状
(2)水资源
德宏州水资源相对丰富,水资源总量140.6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04.60亿立方米,地下水36.0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1572立方米,是全国(2060立方米)和全省(3450立方米)平均水平的5.62倍和3.35倍,水资源较为丰富。水资源以降水补给为主,水资源分布与降水分布基本一致,山区大于坝区河谷,西部高海拔山区大于东部地区。行政分区中,水资源总量盈江最大(60.28亿立方米),占全州水资源总量的42.87%,最小为瑞丽市(5.417亿立方米),占全州水资源总量的3.85%。水资源分区中,水资源总量瑞丽江流域(72.83亿立方米)最大,全州水资源总量的51.80%,最小为怒江干流下游地区(9.34亿立方米),占全州水资源总量的6.64%。截止2010年,全州共有蓄水工程66座,实际蓄水1.6230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蓄水量0.3875亿立方米(不含水电站项目的蓄水量),中型水库(4座)蓄水0.9100亿立方米,小型水库及坝塘蓄水0.3255亿立方米。2010年,全州河道外供水量7.255亿立方米,仅占水资源总量的6.90%。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7.182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99.00%;地下水源供水量0.073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1.00%。地表水源是河道外供水的主要水源,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2.269亿立方米,占地表水供水量的31.60%;引水工程供水量4.879亿立方米,占地表水供水量的67.90%;提水工程供水量0.034亿立方米,占地表水供水量的0.50%。河道外供水量中,生产生活用水量6.775亿立方米,占93.50%;生活用水量0.459亿立方米(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0.2163亿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量0.2479亿立方米),占6.10%;城市生态用水量0.021亿立方米,占0.40%。生产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量5.988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5.551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量0.437亿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量0.720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0.710亿立方米,建筑业用水量0.010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量0.067亿立方米。总体而言,德宏州水资源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区域分布差异较大,开发利用程度低。
(3)森林资源
根据《德宏州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全州土地总面积11526平方千米。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192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71.07%;非林业用地面积3334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28.93%。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6516平方千米,占林业用地的79.54%;疏林地198平方千米,占2.42%;灌木林地535平方千米,占6.53%;未成林地193平方千米,占2.35%;其它林业用地750平方千米,占9.16%。全州森林覆盖率为67.07%,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活立木总蓄积量8842.46万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量7667.68万立方米,占全州活立木总蓄积量的86.71%;疏林地蓄积量62.66万立方米,占全州活立木总蓄积量的0.71%;散生木蓄积量998.76万立方米,占全州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1.30%;四旁树蓄积113.36万立方米,占全州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28%。森林类型面积和蓄积量均以阔叶林为主,针叶林中优势树种以云南松、思茅松为主,阔叶林中以栎类、阔叶类为主。林产业主要以木材加工、造纸及经济林果加工产主,林下非木质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业刚刚起步,由于林产业发展规模小,林产品精加工水平低,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依然存在,林产业经济效应不明显。2010年,全州共有林产品加工企业838户,实现林业总产值30.65亿元,占全州生产总值的21.79%,林业经济效益不高,而附加值较高的加工业、森林旅游业等第二、三产业比例较低。
(4)矿产资源
全州已发现各类矿36种。其中:能源矿产有煤、铀;黑色金属有铁、锰;有色金属有铜、铅、锌、镍、钨、锡、钼、锑;贵金属有金、银;稀有稀土金属有铌、钽、铍、稀土、锗;非金属矿产有硫铁矿、水晶、云母、蛭石、宝石、石灰岩、白云岩、石英岩、脉石英、硅藻土、页岩、粘土、花岗岩、大理岩、片麻岩;水汽矿矿产有地热水、矿泉水。探明有一定资源储量的矿21种,包括煤、铁、铜、铅、锌、锡、金、银、铌、钽、稀土、硫铁矿、石灰岩、白云岩、石英岩、页岩、粘土、花岗岩、大量岩、矿泉水、地热水等。矿产地(矿区)21处,按矿床规模划分,均为小型;按矿种划分,能源(煤)矿区10个、金属矿区6个、非金属矿区4个。2010年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煤867.3万吨、硫铁矿242.35万吨、铅和锌金属量吨、锡35118吨、金2608.8千克、粘土7239.4万立方米、水泥用灰岩万立方米。
(5)旅游资源
德宏州自然环境优美,历史文化灿烂,民族风情独特,被国内外誉为“孔雀之乡”、“神话之乡”和“歌舞之乡”。
德宏州拥有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芒市和瑞丽市。德宏州四季如春,空气清新,鸟语花香,阳光明媚,是一块无污染的净土。德宏州山川秀美,平坝广阔,翠竹遍野,四季鲜花,热带水果,独树成林,傣家竹楼,构成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是东南亚和南亚的精典画卷。德宏州具有特殊魅力的边贸集市和异国情调。德宏与缅甸的国境线长达503.8千米,同一民族跨境而居,有两个国家级口岸和两个省级口岸,还有许多陆路通道和渡口。
德宏州风居住着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傈僳族、德昂族等30多种少数民族,是全国景颇族、德昂族和阿昌族的主要聚居地。德宏的少数民族各具特色,观光民族风情,品尝民族餐饮,参加民族节日,对游客有着巨大的诱惑力。亦可跨出国门,饱览缅甸风光,领略异国情趣。
(6)生物资源
全州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高等植物339科1908属6033种,其中:原生植物有5349种,引种栽培植物684种。属国家级、省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有盈江龙脑香、杪椤、秃杉、云南娑罗双、滇藏榄、鹿角蕨等157种;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的有萼翅藤、云南蓝果树、红豆杉、篦齿苏铁、东京龙脑香等5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鹿角蕨、滇桐、水青树、贡山厚朴、桫椤、千果榄仁等25种。国家级、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30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有白眉长臂猿、林麝、豚尾猴、云豹、蜂猴、孔雀雉、圆鼻巨蜥等15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黑熊、猕猴、水鹿、小熊猫、花冠皱盔犀鸟等74种。
此外,德宏州气候类型多样,孕育了热带雨林和季雨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暖温带山地苔藓林、温带高山针叶林等不同的森林类型,有西南桦、旱冬瓜等优质速生乡土用材树种及柚木、楸木、山桂花、秃杉等珍贵用材树种,有广泛栽培的核桃、澳州坚果等经济林木。林下植物种类丰富,有植物药材2000余种、食用的野菜(含真菌、苔藓、地衣)213种、野果46种及多种石斛和栽培较广的草果,还有普通野生稻、野生甘蔗、胡秃果、西番莲、橄榄、篓瓜、弥猴桃、番石榴等。竹种丰富,有龙竹、油勒竹、缅甸竹等外70多种,有“竹乡”美誉。有云南大叶茶群体种遍布全州,德宏小粒咖啡以味香质优享誉世界。德宏是典型的西南边境上的黄金地带。
2000年,专家在铜壁关考察获得了40个以上的新发现和新记录物种,经济价值比较高的各种经济植物428种,药用资源植物500多种。2010年,专家再次考察表明,已发现高等植物中三分之一属于滇西南特有种类;脊椎动物的丰富度超过了西双版纳和高黎贡山。明确这个区域是我国珍稀、特有和濒危植物的重要分布区,也是我国生物区系中极为特殊而有价值的区域之一。
3、生态环境状况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3年,通过对全州的6个河流监测断面(汇流、迭撒、姐告、嘎中、木康、风平)、1个湖库监测断面(芒究水库)、3个市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勐板河水库、姐勒水库、勐卯水库)、3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勐科河、木乃河、弄怀坝)等共计13个监测断面进行了监测。其中:汇流、迭撒、姐告、嘎中、勐板河水库、姐勒水库、勐卯水库为每月监测一次;木康、风平、芒究水库为逢单月监测;勐科河、木乃河、弄怀坝为每季度监测一次。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2013年德宏州河流监测断面及湖库水质类别均满足云环控发[号《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 》规定的水质类别。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芒市大河木康断面由2012年的Ⅱ类水质优转变为Ⅲ类水质良好,其余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表2-2&& 2013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水质类别
(年平均)
云环控发[号规定的水质类别
大盈江汇流(国控)
(一般鱼类保护、跨国界河流)
南畹河迭撒(国控)
瑞丽江姐告(国控)
瑞丽江嘎中(国控)
Ⅲ(一般鱼类保护)
芒市河木康(省控)
Ⅲ(饮用二级)
芒市河风平(省控)
Ⅳ(工业用水)
芒究水库(省控)
Ⅲ(饮用二级)
勐板河水库(省控)
Ⅱ(饮用一级)
姐勒水库(省控)
勐卯水库(省控)
勐科河(省控)
Ⅱ(饮用一级)
木乃河(省控)
Ⅱ(饮用一级)
弄怀坝(省控)
Ⅱ(饮用一级)
备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
此外,瑞丽江国家水质自动站每四小时对瑞丽江出境水进行一次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全年未出现一次超标,水质均优于Ⅲ类,瑞丽江出境水质安全。
(2)、水库及湖库营养状况
2013年勐板河水库营养状态为贫营养,芒究水库、姐勒水库、勐卯水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2012年无变化。
表2-3& 2013年水库及湖库营养化状态
状态指数TLI(∑)
营养化状态
勐板河水库
备注:营养状态指数TLI(∑)分级标准为:TLI(∑)<30为贫营养,30≤TLI(∑)≤50中营养,50<TLI(∑)≤60轻度富营养,60<TLI(∑)≤70中度富营养,TLI(∑)>70重度富营养。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质量状况
2013年,州内共设有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芒市勐板河水库、瑞丽姐勒水库、瑞丽勐卯水库、盈江县木乃河、梁河县勐科河、陇川县弄怀坝。根据《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与公布方案》(环发[号),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评价,全州监测水源地月水质总达标率为100%,年水质总达标率也为100%,与2012年相比,监测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地无明显变化。
此外,2013年10月,省、州监测系统配合完成了一次对芒市勐板河水库、芒市芒究水库、瑞丽姐勒水库、盈江县木乃河、梁河县勐科河、陇川县弄怀坝等5个饮用水源地、1个湖库。监测显示,所有点位的80项特定指标均优于国家Ⅲ类水质。其中芒市勐板河水库特定指标的检出率为8.8%、芒究水库为6.2%、瑞丽市姐勒水库为8.8%、盈江县木乃河为6.2%、梁河县勐科河6.2%、陇川县弄怀坝7.5%。
(4)、生态环境保护
1)自然生态保护体系
德宏州自然生态保护体系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具体分布情况见表2-4。
表2-4 德宏州自然生态保护体系
自然保护区
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
以阿萨姆娑罗双、东京龙脑香林为代表的我国面积最大的龙脑香热带雨林;以滇桐、滇藏榄、白眉长臂猿、印度穿山甲、孔雀雉等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从热带雨林到亚高山灌丛草甸完整的山地植被垂直带谱景观;我国境内伊洛瓦底江上游水系瑞丽江、大盈江、羯羊河等重要河流生态系统。
德宏州林业局
国家森林公园
章凤国家级森林公园
以森林资源和民族风情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本地的人文、自然景观资源,突出独有的地方特色和民族习俗。
陇川县林业局陇川国营林场
畹町森林公园
森林覆盖率为87.9%,以世界珍贵的柚木林和南亚热带常绿阔叶原始森林为景观。
瑞丽市林业局畹町国营林场
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芒市勐板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水源涵养林
芒市水利局
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盈江县木乃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水源涵养林
盈江县住建局
盈江县环保局
陇川县弄怀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涵养林
陇川县住建局
陇川县环保局
瑞丽市姐勒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水源涵养林
瑞丽市住建局
瑞丽市环保局
梁河县勐科河流域水源地保护区
水源涵养林
梁河县住建局
梁河县环保局
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德宏州住建局
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
保护生物多样性
德宏州林业局
德宏州分布有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风景名胜区、5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及8000公顷的湿地。
2)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根据2006年云南省水利厅和云南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公布的《云南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报告》,德宏州土壤侵蚀面积2815.77平方千米,占全州土地面积的25.2%,强度土壤侵蚀面积82.33平方千米,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2.82%,极强度土壤侵蚀面积1.65平方千米,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0.06%。随着人口的增加,为求生存,毁林开荒、乱砍滥伐、陡坡垦种、开矿采石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土地资源、森林资源遭受破坏,坡耕地越开越多,越开越高,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德宏州水土流失分布情况见附图。
德宏州属云南省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具有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破坏性强和群发性的特点,常常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滑坡、泥石流是全州较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集中分布在大盈江流域一带,梁河县、盈江县及陇川县的户撒乡一带最为严重。2015年,全州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85个(其中:严重隐患点225个),发生地质灾害51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经济损失3269.52万元,由于防范措施得当,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财产损失。
2012年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统计(调查范围:面积为8公顷以上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10米以上,长度5千米以上的河流湿地),全州辖区范围湿地斑块(河流、湖泊、库塘、沼泽)759块(条),面积22232.59公顷。其中较大的湿地:龙江湖3563.1公顷,麻栗坝516.5公顷,凯邦亚湖268.05公顷,黄草坝119.2公顷,瑞丽江112.0千米,大盈江114.6千米,怒江13.7千米,芒市河102.1千米,南畹河65.7千米,户撒河38.5千米,芒东河38.0千米。全州水田面积7.0069万公顷。
4、社会经济状况
德宏州辖2市3县,即芒市、瑞丽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5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336个村(居)委会,3810个村民小组。
在德宏州这块富饶的土地上居住着傣、景颇、阿昌、僳僳、德昂、佤、回、彝、汉等民族。据2010年统计,全州总人口121.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1.49万人,农村人口79.89万人,城镇化率34.18%。人口出生率为14.99‰,死亡率为7.4‰,自然增长率为7.59‰。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58.34万人,其中:傣族35.06万人,景颇族13.46万人,僳僳族3.16万人,阿昌族3.04万人,德昂族1.45万人。
表2-5德宏州人口分布
城镇居民人口
2014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274.2亿元,年均增长11.3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0.62亿元,年均增长7.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1.62亿元(其中:工业51.3亿元,建筑业20.38亿元),年均增长13.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1.96亿元,年均增长11.7%。产业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上2005年的33.1:21.6:45.3调整为25.8:26.1:48.1,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三、一、二”优化为“三、二、一”结构。人均生产总值21857元,年均增长10.2%。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增加值130.62亿元,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7.6%。
(二)相关规划要点
“十二五”时期,是德宏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需要通过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德宏州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是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全州实施环境优先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证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
土壤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目标及主要任务
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逐步推进土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强化对资源的节约力度和管理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倡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经济发展模式,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
目标:从全州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整体布局出发,以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优先保护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土壤侵蚀等生态功能敏感区,统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构建德宏州区域生态安全体系,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到2020年,全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显著加强,脆弱生态系统得到恢复,生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十二五”,到2016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节能减排任务。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土壤环境显著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表2-6 德宏州
“十二五”环境保护相关指标
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要求的比例
国控和省控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与2010年相比,下降6.0%(计新增排放量)
氨氮排放总量
与2010年相比,下降6.0%(计新增排放量)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固体废弃物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率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森林覆盖率
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理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
州县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主要任务:
1、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完善测土配方施肥,加强耕地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建立从田间到市场的全过程控制、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此外,加强以标准农田为重点的地方综合培肥改良,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指导”五个环节开展工作,实施标准农田地力调查、地力综合培肥改良、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的建设。
2、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降低农药、化肥的影响。推广田间堆沤肥技术,随时处置分散的农业废弃物。建设农药投入品废弃物收集设施,收集和清运农药、化肥投入品废弃物。
3、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重点提高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冶炼废渣、粉煤灰、尾矿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有效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生活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建设可再生废旧物资回收系统,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4、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加强饮用水源水污染防治力度。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批复和建设,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采取经济、技术、工程和必要行政手段,分区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点源污染,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通过土地置换、经济补偿、土地征用等措施,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在二级保护区,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经济开发活动,禁止或限制水源保护区工业、采矿业、畜禽养殖业及旅游服务业等的发展。搬迁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对农村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推广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调整不利于水源保护的农业产业结构,对保护区水田逐步推广水改旱整治,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内80%以上的村庄有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旱厕或沼气池,收集处理人畜粪便。加强水源区的生态建设及恢复,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护区内25°以上坡耕地一律退耕还林,现有灌木林和新造林地控制封山育林、中幼林地实施抚育改造,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机制,对环境风险大的其它水源地制定综合整治方案,严格管理与控制一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公路运输的管理,制定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套相应的应急管理对策与措施,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
5、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培育低污染、高附加值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切实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发展。推进园区工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提倡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降低处理成本。以制糖行业和食品加工行业为治理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各主要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控管理,全面提高全州工业废水处理率和达标率。
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以及“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经验,“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如下:
(1)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总体目标,继续实施《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举措。
(2)以四项主要污染物(COD、NH3-N、SO2、NOX)减排约束性指标为抓手,大力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以倒逼机制推动总量削减指标的完成。
(3)围绕“改善质量、污染控制、建设屏障、防范风险、改善民生”五大领域,突出主要污染物减排、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安全及应急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4)为实现“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需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调动各方面资源,集中力量,实施①四项污染物总量控制工程;②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程;③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④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⑤城镇“两污“建设工程;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⑦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⑧环境风险防范及关注民生工程等,以带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三、现状与形势
(一) 工作进展
1. 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早在“十一五”期间德宏州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环保总局等部门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德宏州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调研的基础上,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十一五”期间,各地区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兼容,敢为人先,奔腾图强”的德宏精神,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先后实施了“德宏州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土壤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举措,在开展土壤基础调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污染源普查与监管、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组织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十二五”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1)以污染源普查、污染物减排以及治理工作为重点,着力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2012年,下发的《德宏州“七彩云南生态德宏”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全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等文件,加强了对水土流失、矿山环境污染与治理,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污染防治得到加强。工业污染有效控制。
(2)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
“十一五”期间,德宏州已建成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和监察执法机构,环境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得到了充实,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提高。强化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年度《德宏州环境质量报告书》及《十一五德宏州环境质量报告书》。州环保局组织开展土壤环保专项行动,从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及挂牌企业进行督办等方面,探索制定土壤环境管理政策,建立污染土壤档案管理制度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制度,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2.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防治方案编制安排
1)阶段Ⅰ,2014年7 月— 2014年12月:
签订合同,通过实地勘测、走访调查、土壤取样、相关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了解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掌握全州代表性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明确全州土壤环境保护存在问题。
2)阶段Ⅱ,2015年10月—2015 年10月:组织《方案》编写报告会,明确《方案》编写思路,完成《方案》定位,开展讨论稿的制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完成《方案》初稿编写工作。
3)阶段Ⅲ,2015年12月: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4)阶段Ⅳ,2016年-2020年:实施《方案》中项目工程。
(二) 现状问题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德宏州地处南亚热带地区,有良好的气候条件,具有多种多样的森林植被类型和动物类型,森林覆盖率为67.07%,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德宏的立州之本。全州共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51650.5公顷,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了5.64平方米。全州土壤侵蚀面积2815.77平方千米,占全州土地面积的25.2%,强度土壤侵蚀面积82.33平方千米,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2.82%,极强度土壤侵蚀面积1.65平方千米,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0.06%。全州耕地公顷,垦殖率16.88%,园地28303.20公顷,林地公顷,牧草地4980.00公顷,其他农业用地36656.26公顷;建设用地28300.00公顷,未利用土地98525.02公顷。
(1)重金属污染
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是当今土壤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的焦点之一。我国是一个矿产资源大国,到目前为止,已发现矿产163种。
云南被誉为“有色金属王国”,土壤中重金属的污染表现更为突出。有色金属矿区含重金属废弃物种类繁多,不同种类其危害方式和污染程度都不一样。污染的范围一般以废弃堆为中心向四周扩散。有色金属矿区,特别是矿山开采、选矿、冶炼及尾矿堆存的周围,这些区域的重金属Cd、Hg、Cr、Cu、Zn、Ni、Pb、As、Sb、V、Co、Mn的含量远远高于当地土壤背景值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由于矿区废弃物种类不同,各重金属污染程度也不尽相同,如铬渣堆存区的Cd、Hg、Pb为重度污染,Zn为中度污染,Cr、Cu为轻度污染。有色金属矿山的开采、冶炼、金属尾矿、冶炼废渣和矿渣堆放等,可以被酸溶出含金属离子的矿山酸性废水,随着矿山排水和降雨使之带入水环境(如河流等)或直接进入土壤,都可以间接或直接地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
德宏州土壤环境背景值除了铅元素要显著高于云南省土壤背景值之外,其他元素背景值总体和云南省背景值相近。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德宏州土壤重金属基本不存在污染现象。土壤中重金属主要为铜、锌、砷、镉、铅等,局部地区土壤中锌、砷、铅略超标(表3-1)。从表中可以看出德宏州铜、锌、铅、砷在各个采样点的含量均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属于十分安全土壤。
德宏部分采样地区存在的铅、锌、砷较高来源也不完全都来自工矿企业,根据云南省土壤重金属元素背景值显示,我省重金属元素背景值为Pb=42.42mg/kg;Zn=93.76 mg/kg;Cd=0.24 mg/kg,而德宏州几个铅、锌、镉含量较高的采样点也只比背景值稍微高出一点,也就是说污染主要不是来自工矿企业开发等人为活动,而是由于土壤形成过程中本身含有较高重金属元素,工业因素只占小部分原因,但也需要预防人为污染。
表3-1 德宏州典型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
&&&&&& 检测项目
综合污染指数
甘蔗主产区
工业区外围
枇杷种植区
油菜种植区
城市饮用水源地
勐板河水库水源保护区
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区)
遮放米保种研发基地
遮放米种植区域
备注:综合污染指数&0.7,安全;0.7&综合污染指数&1,警戒级;1&综合污染指数&2,轻度污染……
(2)水土流失状况
德宏州土壤侵蚀面积2815.77平方千米,占全州土地面积的25.2%,强度土壤侵蚀面积82.33平方千米,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2.82%,极强度土壤侵蚀面积1.65平方千米,占土壤侵蚀总面积的0.06%。全年水土流失量为429.43万吨,流失的总氮为3006.06吨、总磷为1717.75吨。
人口增长—过度垦殖—水土流失—地力下降—广种薄收的恶性循环继续加剧。同时,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慢、程度低,边治理边破坏现象仍很严重。加之,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公路、铁路、水电、矿山开发等行为也加剧了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土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受到威胁。
(3)农村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开始出现,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有待解决。农业生产还将依赖化学品的投入,由此带来的农作物食用安全和面源污染问题不可忽视。全州农业的快速发展,农业复种指数的提高,化肥、农药平均施用量呈上升趋势。全州蔬菜主产区有相当面积分布在自然水体(主要是大盈江周边)沿岸,大量氮、磷营养物随地表径流冲刷进入地表水,加剧水体富营养化,增加水体污染治理难度。畜禽养殖特别是规模化养殖场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并成为危害农村居民生活环境的主要因素。矿山尾矿、城乡垃圾、工业污染等对农业生态环境和耕作土壤的危害日益严重,农产品有害成分的超标将成为突出问题。农业生产使用的地膜回收率低,地膜残留造成土壤污染。全州土壤污染风险日趋加重,呈现出污染源广,污染面大,污染物复杂化的特点。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全州只有8.46%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28.62%的村完成改厕,农村人口增加和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农民环境意识淡薄,垃圾沿河、道路等随处乱堆乱放的现象较为普遍。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全州养殖业得到迅猛发展。但重养殖,轻防治问题一直存在,导致农村养殖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部分地区还保持着人畜混居的习惯,环境卫生条件恶劣。一些畜禽养殖户普遍规模小,没有相关配套污染处理设施,禽畜粪便的堆放也成为农村重要污染源之一。
2.土壤环境保护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土壤保护在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1)水环境污染对土壤环境有污染风险
土壤环境质量与水环境质量密不可分,尤其是耕地土壤,灌溉水的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因此保护水环境,建立水环境预警机制,积极主动防治水环境恶化对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有一定帮助,反之则会对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压力。
德宏州饮用水源区还未得到有效保护。一方面德宏州水环境质量优异,全州上下没有大的污染源,所有水文环境检测位点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全部优于国家三类水质,大部分优于国家二类水质,所以对水源区的土壤污染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另一方面由于人力财力等不足,导致德宏州没有足够力量全力投入水环境保护。全州三县两市共有五个饮用水源地,其中河流型三个,湖库型两个。《德宏州水资源保护规划》虽然对供水水源地进行了保护区划分,并制定了保护措施,但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大部分水源地及其上游分布着居民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对水源影响很大。饮用水源地普遍存在着水源涵养林建设滞后,水土流失,面源污染,监管薄弱等问题。
(2)固体废弃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工业固体废弃物增加。制糖业、水泥业、硅冶炼业、选矿业(主要集中在梁河,盈江)等是全州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随着工业规模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增幅较大,将加大对环境的压力。
农村固体废物有增无减。随着农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以及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必然导致生活垃圾快速增长,农业固废产生量增加,农村环境问题日渐显现。
矿山的开采造成的固体废渣对方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应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责任制。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 “三废”污染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卓有成效的治理与恢复。
(3)局部生态环境退化影响土壤质量
遏制生态退化,维持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的任务繁重。由于特殊的地理地貌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敏感而脆弱,加上工业化、城镇化和资源开发侵占大量生态用地,部分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亟需建设。
随着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污染物减排压力加大。“十二五”期间我州做为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战略的试验区,全州GDP增长速度预期目标为13%。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在未来5年到10年工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都将会大幅度提高,势必会对工业污染的控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森林生态系统仍较脆弱。局部地区因人为和历史原因,自然环境破坏较为严重。森林植被遭破坏后一时难以恢复,部分农村能源建设滞后,以薪柴为主的森林低价值消耗仍是山区目前能源消耗的主要形式。由于大量的采伐利用,一些地区的林份结构已成为简单的单层稀疏林地、灌木地,甚至是裸地,致使森林的生态防护功能较为脆弱。
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随着人口的增加,毁林开荒、乱砍滥伐、陡坡垦种、无序采矿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土地资源、森林资源遭受破坏,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公路、矿山、水电站等建设工程的水保措施还不能到位,生态修复的效果在短期内还不能见到成效。
(4)土壤环境污染监测能力发展滞后
环境监测系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发展不平衡,全州各个县市的土壤污染检测能力不均衡,检测能力较弱。土壤无机物监测能力主要以pH、容重和水溶性离子以及总铅、总镉、总铜、总锌、总镍、汞、六价铬、总铬等总量,有效态监测能力不强。
(5)土壤环境质量污染追责法律不完善
我国环境质量标准中,由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尚未出台,相关责任认定没有标准,有关土壤环境质量的标准还不完善,部分评价指标缺失,正在修改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将由10项增加至60项,但各省市仍然需要结合本地区土壤状况,从土壤特有性质着手,根据土壤影响生物、人群的不同路径和途径,进一步完善。除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标准也不健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避免土壤污染问题的发生、预防土壤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未涉及土壤污染应有的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展览用地标准》、《污染土壤修复标准》等基本法没有明确规定土壤污染的责任者、污染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等问题,没有提供可操作的土壤污染责任追究、认定、赔偿程序。
(三)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成绩显著,但土壤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不惜以牺牲土壤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甚至超出土壤环境承载力盲目追求经济指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不足,防控措施不到位,治理与修复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土壤污染问题趋于加重态势;土壤自然环境条件的脆弱性和敏感性导致抗干扰的能力较低,容易产生灾害性环境问题;投资、资源、能源依赖型经济增长方式仍将长期存在,重化工、高污染型工业项目的比重仍将继续上升、增速仍将偏快,结构性污染仍十分突出,局部重污染土壤风险在增大。随着全市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逐步推进,以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日益关注,土壤环境保护面临压力将持续加大。
1.土壤环境污染压力增大
(1)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快速升级与土壤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突出
“十二五”时期内,德宏州将进一步加快工业化发展步伐,原材料工业和基础工业仍将保持持续的增长态势。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将与工业发展平行增长,而这些工矿企业均布置在局部区域,这些地区或区域面临的土壤环境压力明显高于其它地区的平均水平,并且在土壤资源与环境承载力有限的情况下,部分区域加快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2)人均环境容量小,经济发展结构性矛盾突出
由于德宏州工业基础比较薄弱,人口密度大,人均环境容量小,区内的资源、环境条件限制较多,如土地资源的紧缺性,生态承载力、酸雨造成的环境制约等,单位国土面积工业污染负荷较高。在“十二五”时期德宏州的工业发展方向多以煤化工、化工、冶金等行业为主,而这些行业恰恰是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并且这些项目多集中布置在一定区域内,而受工艺和各行业制造的制约,很难在一定区域内形成循环经济的产业链,导致工业生产中的污染物排放较高、环境压力大,局部区域内还受环境容量不适的约束。
(3)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德宏州小城镇和农村的生活垃圾目前处置方式为简易堆放,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必然会导致生活垃圾快速增长。垃圾问题不妥善解决,居民生存环境将恶化。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土地复种指数大幅度提高,导致农业固废和残留农用塑料薄膜的产生量大大增加。随着畜牧业发展,牛、羊、猪将作为养殖的主要发展品种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城郊规模性养殖业的发展将使畜禽养殖粪便问题日渐突出,畜禽粪便的管理与处理问题将会成为新的环境问题。多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视不够,乡镇企业污染防治投入严重不足,专业人才配备和分配也严重缺失,客观上加剧了农村及城镇的生态环境恶化。
(4)土壤环境背景值较高
云南省是全国有名的矿产资源大省,土壤元素背景值具有普遍性和区域性偏高的特点,除铬、汞背景值与全国土壤背景值相接近外,其它元素背景值均高于全国土壤。其中镉、铜、镍、铅极显著高于全国土壤。由于植物吸收有害物质机理的复杂性,高背景值区域耕地种植的作物产品中相应元素的含量可能高出背景值低的地区,有的作物品种可能出现产品超标。这给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增加了压力。
2.局部区域土壤污染风险在增大
德宏州政府采取坚决措施关停了污染严重的造纸、制革、印染、化工、小煤窑、小冶炼等“十五小”企业,对控制严重污染小企业四处蔓延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虽然经过改革、改组、改制和改造,淘汰了高污染的行业,但局部污染土壤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梁河,盈江,陇川的矿厂冶炼过程中大量元素硫形成了SO2、H2S等物质排入大气,形成酸雨,导致土壤酸化,植物生长的环境被完全破坏,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污染,同时矿区的开采(梁河县锡矿和硫化矿的开采、陇川稀土矿的开采、瑞丽铁矿的开采)以及对废渣的任意排放将会导致周围环境质量的退化,造成As、Hg、Zn、Pb、Cd等重金属污染。部分企业遗留污染场地责任主体灭失或难以查找,偿还历史形成的土壤污染治理欠帐任务相当艰巨。
据污染源调查情况表明:德宏州目前工业污染物排放最大的是冶炼业、砖窑厂、化工建材业等。出现了土壤重金属的无机污染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机污染物共同存在的态势,如防控措施不到位,土壤污染问题将趋于加重态势。此外,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将有大批矿石冶炼企业、化工企业等进行搬迁、关闭或停产。这些企业关停并转后遗留的场址,将成为城市土地再开发的重要来源,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如果不进行评估和治理,盲目开发利用,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3.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不足
德宏州基本形成了环保工作体系,全州五县市均已成立县级环保局,对水、大气的监测设备基本完善、专业人员齐全,但是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检测设备不齐全,缺乏专业人员,土壤监测力量薄弱困扰环境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目前全州五县市监测仪器设备多是用于监测水、气,而对于土壤监测方面的仪器设备较少,不能准确、科学的反映全市土壤环境状况,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尚属空白,急需加强全州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另外,部分职能部门、企业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监管工作不力,部分环保责任书项目未按期完成或者进展缓慢。
四、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抓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云南省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历史机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体现本地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公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要充分认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体现保护优先、控制源头、综合治理、管控风险、夯实基础、逐步推进等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并结合《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本地区实际,把指导思想贯彻到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中。
2.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防治并重原则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原则
(3)可操作可考核原则
(4)与其它规划相协调原则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摸清全州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划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提出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和修复与治理已污染土壤的重点项目与治理目标,初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保护的政策、制度与地方标准体系,提升全州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制定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保障措施。
2.工作目标
(一)到2016年底,摸清全州主要粮食产区、蔬菜种植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矿产资源开发影响区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划分土壤质量等级。到2016年,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州、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具备土壤环境常规监测能力,全面提升各市县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壤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开展土壤环境背景值与土壤环境污染相关性等研究工作,研发和引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
(二)到2018年,在全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全州土壤环境状况。摸清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及重点治理区,明确保护优先区域及重点治理区的范围及面积,开展保护优先区及重点治理区土壤污染加密调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在保护优先区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三)到2020年,在优先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有序推进重点地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健全土壤环境长期监测能力,做到对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例行监测和准确评估,构建适合德宏州州情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框架,保证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可持续运行。
五、主要任务
(一)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
1.2018年底前,明确全州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完成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的划分。主要包括: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区、云南德宏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德宏州扶贫开发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在全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完成产粮大县——芒市、盈江县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3.开展土壤环境安全性评估,根据具体用途,评定和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等级。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将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域划定为土壤环境保护区,明确保护区的范围,发布政府公告,设立保护标识,建立和完善保护区防护设施,建立保护区档案。对土壤环境保护区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将整治后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基本农田纳入保护区管理范围。土壤环境保护区建立土壤定位监测点、综合监测点,开展定期监测,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动态数据库。结合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的划定,对保护区内严重影响土壤环境的污染提出搬迁和整改的计划。
4.根据省政府颁布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单”以及饮用水源地周边保护区,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纳入监控管理范围。“十二五”期间,结合全国地下水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状况专项调查,摸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现状,查明威胁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的潜在因素,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对饮用一级保护区内土壤环境质量不达标的情况进行全省通报,重点监测不达标的饮用水源地。及时分析查找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成因和污染源,移除或者封闭有关污染土壤区域;从保护土壤净化水质和涵养地下水功能的角度,制定溶出液体污染物标准;对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土壤不达标现行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隔离有关污染区域并提出改善和修复土壤环境质量的方案,确定土壤修复资金来源;定期跟踪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政府拿出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应对方案,或者在水源地保护方案内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保护内容。
5.开展土壤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以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优先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症治理方案的通知》确定本地重点保护优先区域,开展土壤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
(二)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土壤
1、加大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明确全州企业清单。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明确全州各工业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行业清单。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明确全州涉及重金属污染排放的企业清单。
2、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控制垃圾处理场所,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处理场所的综合整治。明确需要整改企业的清单,报环保部门批准。
3、科学施用化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格控制稀土农用。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
4、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通过建设绿色、有机等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降低农业化学品使用量。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生产投入品记录制度。
5、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要统一施用的全过程肥料管理体系;推行化肥使用备案制度,建立肥效监测网络,开展肥料施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田地力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开展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工作,推广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调整农药产品结构,降低农药使用量,开发研制高效、低毒、低残留、高选择性的农药新品种,从根本上降低农药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建立农药使用跟踪、溯源制度,严格控制投入品中重金属、POPs等污染物含量。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市场监督检查、对其中有毒有害成分进行检测。建立农药生产和使用的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置体系。
6、加大地膜补贴力度,示范推广降解膜,开展“交旧领新”或“以旧换新”,限制使用厚度小于0.008mm的超薄地膜(标准)。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在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
(三)确定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梁河,盈江中东部和芒市和陇川以污染锡、稀土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2、在全州各市县基本农田保护区,以污染农田土壤、蔬菜基地、设施农业及矿区周边污染土壤综合治理与修复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确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尽快完成相关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四)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
1、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管理,土壤污染较重的,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农艺措施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土壤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当地政府应依法确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2、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强制调查制度。建立场地污染调查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存在土壤环境风险的场地,要明确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技术要求和修复标准,开展治理修复工作,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禁止未经评估和达不到治理修复标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在旧城镇、“城中村”、旧厂矿和工业区、乡(镇)企业用地等工矿建设用地整治过程中,严格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特别是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相关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治理和修复方案以及验收报告应当报送省级环保部门备案,永久保存备查。“十二五”期间关停、搬迁的工矿企业场地要全部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建档。
3、对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实施环境无害化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地区,提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环境管理要求开展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调查,建立遗留遗弃污染场地清单和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受技术、经济等条件限制暂时或长期不能修复的高风险遗留遗弃污染场地,要明确监管措施和责任单位,采用地下水隔离、土壤异地处置、覆盖、封闭等工程措施或改变场地规划用途等制度措施,以及降低污染水平、限制暴露途径的其他措施,控制污染迁移扩散,最大程度降低对污染场地周边地区的环境风险。
4、加强各类场地土壤环境的日常管理。重点加强对化工、电镀、油料存储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土壤污染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严格禁止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建设。及时清理因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泄漏、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的土壤。
(五)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1、将土壤监测纳入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加强重点区域土壤保护,重点开展重金属并发症高发区、环境污染纠纷频发区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热点地区的土壤污染防治,加强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2、加强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到2017年底,各市县环保部门应具备开展土壤环境常规监测能力,要将土壤环境纳入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各市县级环境监测站和纳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县(市、区)监测站具备《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规定pH值、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锰、有机氯农药等土壤必测项目监测能力。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在国家级、省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构建基础上,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等为主,设置州、市控点,到2017年底建成全州、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开展例行监测。制定州、市土壤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提高土壤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风险管控能力。
3、强化规模化养殖场周边地区土壤环境监管,主要监管区域为陆地性的养殖基地,具体监管点位土壤调查中存在主要污染物超标的养殖基地周边地区。结合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筛选出各市(县)肉猪、肉禽年出栏规模最大的主要养殖场企业,对企业内部土壤以及尾水排口周边的土壤环境进行调查;查明土壤污染超标的来源;给出处置和整改措施建议。
4、强化蔬菜(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监管。建立蔬菜基地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制度和土壤质量监管体系,包括建立基地土壤环境和地力变化预警预报制度,对基地土壤质量进行实时、定位、长期、有效监测;严防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基地的污染,防止有毒有害物以及病原微生物污染基地;此外,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环境要求的,以及达不到高产稳产地力水平的基地进行修复、改良培肥,修复、改良后仍不达标的,坚决退出蔬菜基地。
六、重点项目
根据德宏州土壤现状问题与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主要任务,为做好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启动德宏州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项目分为土壤环境基础调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土壤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共4大类,15项,总投资234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土壤环境基础调查类项目
由于云南省土壤污染调查在德宏州采样数据尚未完全解密,在此基础上,全州拟设置采样点300-400个,分析土壤基本理化性状及重金属元素。完成重点地区(陇川县工业区周围以及种植区域;瑞丽开放试验区;芒市工业园区周边以及种植基地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进行工业企业搬迁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业企业潜在污染地块风险排查,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并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加工冶炼厂,化工厂等工业项目。
开展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确保全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全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达标率。
全州土壤环境基础调查类项目共计2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表6-1 土壤环境基础调查项目
投资(万元)
土壤环境质量加密调查采样200-300个
对德宏州各市县可能存在土壤污染区域进行污染物风险调查
土壤中代表性污染分析监测8-10个指标
对存在污染的地区进行样品的采集和分析
(二)耕地土壤环境保护类项目
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明确全州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主要包括对保护优先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重点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建设完善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防护设施等。对措施落实到位、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的地区给予补贴,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详见表6-2。
表6-2 土壤环境保护项目及实施计划表
项目内容和规模
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与数据库建设工程
开展农用土地环境安全性评估,根据具体用途,评定和划分农用土地环境安全等级。建立农用土地环境安全等级。建立农用土地环境质量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
土壤优先保护区划定
将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保护区范围,发布公告,设立保护标识,建立和完善保护区防护设施,建立保护区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测土配方工程
在全市镇乡推广平衡施肥项目,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平衡施肥项目,使平衡施肥的面积达到万亩,提高有机肥使用比例,减少农业面源对环境的污染。加强标准农田为重点的地力综合培肥改良,实施标准地理农田调查、地力综合培肥改良、农田质量监测与检测体系的建设。
农业减肥、减药推广示范
化肥利用率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实现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测土配方、绿色防控、精准施肥,化肥、农药、兽药的科学使用,直接保护农业土壤的安全和德宏州人民的健康。
遮放米种植区域及保种研发基地保护工程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重点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建设完善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防护设施等。对措施落实到位、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的地区给予补贴。
(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
对德宏州工业园区周边土壤进行保护和修复,主要包括盈江县新城电冶区和瑞丽市畹町新型工业园区,两个园区预计恢复治理土地面积共计2.39 km2,共投资5500万元;同时要对工矿企业区周边土壤进行修复,主要包括在国瑞丽崃滚山铁矿闭坑矿山、芒市金矿区矿山、陇川县帮外硅石矿区矿山、梁河县那棒硅矿区矿山、芒市芒究煤矿区矿山这5个矿区,预计修复治理土地面积共计4.26 km2,投资7500万。同时要对矿区周边受污染农田保进行土壤修复,预计复垦土壤面积3.00km2,投资2000万元。该项目合计修复土壤面积达4.65
km2,复垦土壤面积3.00km2,总投资15000万元。详见表6-3。
表6-3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及实施计划表
项目建设地点
可能污染物和潜在风险
项目主要内容
矿区污染治理及复垦工程
瑞丽市、芒市、陇川县、梁河县
铅、锌、隔、砷等重金属,稀土金属,硫化物等
对瑞丽崃滚山铁矿闭坑矿山、芒市金矿区矿山、陇川县帮外硅石矿区矿山、梁河县那棒硅矿区矿山、芒市芒究煤矿区矿山土壤环境进行综合治理。预计恢复治理土地面积4.26 km2,土地复垦面积3.00 km2
盈江县新城硅铁冶炼区污染土壤修复
硅铁冶炼厂周围土壤中存在硅酸盐、硅微粉和重金属等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
项目针对工业园区场地展开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与长效监测,预计恢复治理土地面积2.19 km2
瑞丽市畹町新型工业园区土壤修复
化工生产区的土壤受不同程度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等有机污染物以及铅、锌、镉、六价铬等重金属污染物
项目针对工业园区场地展开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与长效监,测预计恢复治理土地面积0.2 km2
受矿业污染农田的土壤环境恢复治理
瑞丽市、芒市、陇川县、梁河县
矿山产地及矿产行业周边农田土壤中存在污染物,主要包括铜、锌、砷、铅、镉,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
对固体废弃物生产量超过万吨的工业企业进行治理,尤其是矿产和冶金企业,测预计恢复治理土地面积3.00 km2
(四)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德宏州对水、大气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十分完善,但是对土壤的监管检测能力起步滞后,相对薄弱,应该将土壤监测纳入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加强重点区域土壤保护,加强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各市县环保部门应具备开展土壤环境常规监测能力,要将土壤环境纳入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各市县级环境监,设备购买以及人才引进,总投资共计3600万元,详见表6-4。
表6-4& 土壤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及实施计划表
项目内容和规模
德宏州土壤环境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
开展德宏州土壤环境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的预研究,开展德宏州土壤环境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及政策试点验证,初步建立起适合德宏情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框架
德宏州环保局、国土局、州法制办
德宏州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被污染的土地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一系列监督、修复措施。初步建立土壤环境污染监管制度和土壤质量监管体系
德宏州土壤环境质量检测设备购置及监测站设置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对德宏州有潜在土壤污染区域设置监测站及监测点位,并且购置配备相应检测仪器
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技术人员培训
培训引进熟练使用土壤监测仪器的技术人员,以及能够分析检测土壤污染物及其污染水平的技术人员
(五)效益分析
德宏州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重点项将产生巨大的综合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1.社会效益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完成重点开发区域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新增关停、搬迁工业企业污染场地建档率,纳入监管范围。修复和综合治理各类污染场地,消除污染隐患,确保场地周围人体健康。可有效消除和预防因农业生产污染而带来的各种疾病,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如无公害粮食、蔬菜、中药材等方面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实施从“田间到餐桌”质量安全管理,以及畜禽、水产等的疫病监测、防疫体系的完善及全方位的监督实施,可使德宏州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优质农产品内供和外销的数量和质量安全,带来社会效益。
规划目标和计划落实过程中对特色、生态以及新技术或理念产业发展的重视,有助于提高人民自身素质和科技技能水平,加速农业科技转化,培育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健康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可使全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
2.生态效益
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保护土壤,提高地力,减少生态灾害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效益明显。可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质量提高,进而减少对坡耕地的高强度利用,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也提高了流域山地的植被覆盖率,同时通过水分涵养及对土壤及岩石等的固持作用,降低对土壤的冲刷,可减轻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并能改善德宏州自然条件和人居环境、保护好生态环境,基本构建起保障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谐稳定的生态安全体系。
方案建设与实施,可使农业生态环境和设施得到大幅改善或完善,大力推广有机肥,有效提高土壤肥力,提高土壤养分的利用效率、严格控制氮、磷肥的使用量,可一定程度上减少肥料流失,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地表和地下水资源的质量,有效改善周围生态环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德宏州政府和各县乡人民政府是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案实施的主体,成立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州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利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环保局,主任由州环保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州农业局、国土局、环保局相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州政府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享数据信息,制定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督导和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表7-1 各部门职能分工
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动态管理和有关用地审批,优先保护区划分,土壤环境加密调查,污染风险排查,控制规范重金属开发。
农田优先保护区划分,土壤环境加密调查,污染风险排查,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强化农膜、化肥与农药控制。
林区优先保护区划分。
水源地优先保护区划分,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
污染企业达标监控,落后技术,工艺的升级改造,控制规范重金属开发,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建设开发利用过程监管,城镇废弃物监控,污水和垃圾处理规范化,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制定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产业、价格及投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规范新建项目土壤环境准入制度,污水和垃圾处理规范化,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制定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的财税、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
协调并落实国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项目配套资金,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制定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的财税、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
加强对土壤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关键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与示范支持。
农膜、化肥、农药市场监管。
各县市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土壤环境保护试点示范。
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编制完成本县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宽筹资渠道
各县区政府要逐步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缴纳排污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污染土壤的整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落实企业治污责任,激励社会投入,促进社会资金参与土壤环保项目,实现土壤环境保护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对辖属重金属、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等资源型企业,研究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专门用于发展持续替代产业,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建立落后产能淘汰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断提高行业淘汰标准,扩大淘汰产品的工艺范围。
发挥信贷税收综合调控作用。继续制定和完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对重点行业和产品,落实、完善相关信贷税收政策,控制污染物排放和污染产品的生产。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重点防控区内的重点防控企业必须实施污染责任保险。
同时,各县区要尽快梳理出一批问题突出、技术可行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做好重点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三)完善政策规章,落实目标责任
制定农用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被污染地块环境监管管理办法。建立优先区域保护成效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制定并实施“以奖促保”政策。完善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补贴等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损害责任保险、鼓励有机肥生产和使用、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等政策措施。
工作方案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各部门要把工作方案目标与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重点防控区和防控企业。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健全土壤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土壤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热暖,要追究责任。建立排污单位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排污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明确本单位的土壤环境保护职责。对造成土壤环境危害的单位要依法追究责任,依法进行环境损害赔偿,对违规企业主要责任人及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强化科技支撑
各类科技专项资金应重点支持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课题研究,依托各大院校及科研单位,鼓励、引进和转化土壤与环保的科研成果。加强土壤污染与人体健康损害机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等重大基础课题研究,开展土壤污染物快速监测、污染应急处置、土壤和场地污染修复等研究和示范。
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应用于实践,特别是加大成本低、效果好、运行管理简便的先进实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实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国产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使用,为提高整体防控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更新完善土壤污染治理先进实用技术目录,推广目前国内常熟实用的土壤污染治理、重金属行业清洁生产、土壤和场地污染修复技术。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集成和设备研发,提高产业化水平。大力扶持环保服务咨询、中介机构,鼓励企业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土壤污染修复或治理设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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