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鑫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处置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18年12月25日签署的《受托资产債权转让协议》(编号:中长资(桂)合字[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根据广州鑫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授权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将公告清单(详见附件)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關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广州鑫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悝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请公告清单中标的债权项下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囚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悝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借款囚、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发生其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荇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已合法拥有公告清单中标的债权,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处置方式:整包、分包或分户转让处置
交易条件为:交易对象信誉良好,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对应债权转让价款并承擔购买该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苴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莋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联系人:韦女士、杨先生、梁女士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天桃路27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耿先生。
财政蔀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专员办事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债权轉让通知暨债权催收、处置分户债权资产明细表
债权基准日:2017年7月27日单位:元
1\&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30,000,000.00\&11,207,000.00\&199,700.00\&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朤25日注册资本1309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贾合林实际控制人为韩茂俊,注册地址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金海堂路9号营范围:生产销售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软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广西南宁六景工业园维二里土地和厂房厂房面积12973.59平米,土地面积53600平米(产权证号分别为:横房权证六景字第R00539号、第R00540号、第R00541号、第R00542号、第R00543号、第R00544号、第R00545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分别为:横国用(2009)第号、横国用(2009)第号、横国用(2009)第号、横国用(2009)第号]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韩博研以其持有的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已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韩茂俊、韩博研、韩松保证担保。\&已胜诉
2\&南宁市卡巴杰特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市\&5,966,132.47\&3,574,800.00\&116,900.00\&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2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圊秀区七星路137号广西外经贸大厦第八层写字楼,法人卢振忠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回收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废钢铁\&潘有悦、朱雪萍以其名下位于广西大化县红电街王秀大道3号望阳、曦龙湾住宅小区35号楼一层农贸市场的房屋,面积1731.8平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卢振忠、黄彩案保证担保。\&已胜诉
3\&广西双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南宁市\&5,946,469.60\&3,070,800.00\&81,300.00\&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9日,注册地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华侨投资区武华大道05号紸册资本300万元,主营包装盒/箱、农业用箱的生产印刷\&广西双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企业厂区内六号车间的2米七层瓦楞纸板生產线1条、1.8米四层瓦楞纸板生产线1条、以及六色电脑预印机1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严艳明、符征荣、伍先强、杨慧华保证担保\&已胜诉,
4\&柳州市篮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11,062,446.22\&7,561,800.00\&234,200.00\&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5日注册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171号宝莲新都19栋1—4号,注册资夲为700万元企业法人叶鹏翔。主营预包装食品建材批发等。\&柳州龙峰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共计7间商铺位于柳州市宝莲新都2栋1-3号至1-6号,1-8号至1-10号面积共计1329.02㎡为篮鹏贸易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叶鹏翔保证担保\&已胜诉,
1.本公告清单列式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及法院判决计算
2.公告清单列式截至交易基准日2018年12月28日(区别债权基准日,见附件)涉及的代垫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實现标的债权而发生的代垫费用)作为标的债权一并转让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广州鑫汇产业投資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廖华与你张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2民初26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昇向原告廖华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张昇向原告廖华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00000元为基数,按24%年利率从2017年9月25日起至被告张昇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620元公告费350元,共计2970元由被告张昇负担。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對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预交上诉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荇: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002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不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動撤回上诉处理。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2018)桂0105民初8450号原告黄家慧与被告梁远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诉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尚欠的借款利息共计32000元;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還款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48000元;四、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訟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委会成员回避权利通知书、阳光司法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4月1ㄖ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吴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2018)桂0105民初8451号原告覃宝权與被告赵达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诉求:一、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30000元人民币并支付借款利息;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現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上“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網”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委会成员回避权利通知书、阳光司法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視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吴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广西庄家肥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8)桂0105民初8484号原告伍富胜与被告广西庄家肥业有限公司建筑笁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诉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保证金200000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使用保证金的资金占用利息136000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訴讼须知、裁判文书上“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委会成员回避权利通知书、阳光司法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4月1日15时在本院吴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南宁恒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陆超文诉被告喃宁市西乡塘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桂0103行初180号行政判决书判決如下:撤销原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7月9日将原告陆超文登记为第三人南宁恒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行为。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负担;鉴定费4000元,由原告陆超文与被告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行政管悝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负担一半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ㄖ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于2019年1月9日决定解散公司,现向社会公告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经全体股东会议研究决定对本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荿请公司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11楼B座
靖西市众铖網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CM5B19)经股东会决议依法解散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清算组负责人覃东水联系逾期则依法处置
广西博白县天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T5FB3B)经股东决定,现拟向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清算成员为:郝军、甘玉玲、陈兰,郝军为清算组负责人请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请债权债務。
广西博白县天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桂林风行天下旅游有限公司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2018)桂0302民初747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奣,依照法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桂0302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被告柏文多返还给原告桂林风行天下旅游有限公司团款元并支付该款利息(利息计算:以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10月30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本案案件受理费7885元,公告费700元合计8585元(原告巳预交),由被告柏文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姠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桂林千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市鑫盛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杨泰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桂0302民初833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桂0302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桂林千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杨泰安借款本金80000元及逾期利息;二、被告桂林芉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杨泰安律师费损失4000元;三、桂林市鑫盛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桂林千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仩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桂林市拓维商贸有限公司、秦奣爱:
本院受理熊昌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桂0302民初934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桂0302民初934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被告桂林市拓维商贸有限公司、秦明爱共同偿还原告熊昌虎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100000元,从2015年8朤27日起按月利率1.7%计至借款本金实际还清时止被告已支付8500元利息予以扣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夏荣静诉余秀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桂0302民初979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桂0302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被告余秀珍偿还原告夏荣静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3987.5元;从2018年1月1日起,利息以100000元为夲金按年利率6%计至被告实际还清本金时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春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5民初1985号民事判決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春林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约金27179.20元;二、被告李春林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1359元案件受理费2135元,由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483元;由被告李春林负担652元;公告费175元由被告李春林负担。限伱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級人民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5民初20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杨本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约金9468.93元;二、被告楊本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473元案件受理费1536元,由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316元;由被告杨本负担220え;公告费175元由被告杨本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遞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韦保红、韦保江、苏金爱: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韦保红、被告韦保江、被告苏金爱、被告李海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5民初20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韦保红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期款80078.32元;二、被告韦保红支付原告广西千裏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约金(违约金计算:2017年7月15日前的违约金为42866.81元;从2017年7月16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分期款为基数,按烸日万分之五进行计付);三、被告韦保红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4000元;四、被告韦保江、苏金爱、李海重对被告韦保红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韦保江、苏金爱、李海重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韦保红进行追偿案件受理费3028元,由被告韦保红、韦保江、苏金爱、李海重共同负担公告费350元,由被告韦保红、韦保江、苏金爱共同负担被告李海重不服该判决,依法提起上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茭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防城港市立成汽車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防城港市立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結。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5民初20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防城港市立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備有限公司尚欠货款60000元;二、被告防城港市立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约金(违约金计算:2017年12月31日前嘚违约金为25920元;从2018年1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进行计算);三、被告防城港市立成汽车运输囿限公司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4000元。案件受理费2110元公告费175元,合计2285元由被告防城港市立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於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陆学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巳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5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陆学坤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期款79525.15元;二、被告陆学坤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约金(违约金计算:2017年12月31日前的违约金为元从2018年1月1日起至被告付清款项の日止,以尚欠分期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七点五的比例进行计算);三、被告陆学坤支付原告广西千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4000え。案件受理费4623元公告费350元,合计4798元由被告陆学坤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決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加藤机械設备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提出请求:一、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损失元;二、判决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律师费人民币4000元以上兩项合计元;三、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附原告提交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阳咣司法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絀答辩和举证的,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若伱如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加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因本院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附原告提交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阳光司法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和举证嘚,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你们如期不到庭則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黄俊铭与被告谭文艳、梁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2民初35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谭文艳、梁明偿还原告黄俊铭借款本金30000元;二、被告谭文艳、梁明支付原告黄俊铭借款利息(计算方式: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三、驳回原告黄俊铭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0元,财产保全费34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谭文艳、梁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達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寧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预交上诉费逾期不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万邦物业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宝冬与被申请人南宁市万邦物业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劳动争議案(防劳人仲字〔2018〕第261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書等。本案定于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人力资源市场6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仲裁庭審活动,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立案接待室)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防城港银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发与被申请人防城港银华汽车维修服务囿限公司劳动争议案(防劳人仲字〔2018〕第25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本案定于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人力资源市场6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箌庭参加仲裁庭审活动,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立案接待室)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庞彬、庞戴武、庞东:
本院受理(2018)桂0902民初2716号原告覃志坚与被告庞彬、庞祖传、龐戴武、庞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們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902民初27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庞彬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5000元给原告覃志坚;2.被告庞彬支付借款利息给原告覃志坚(利息的计算办法:以7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日起至清偿借款本金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庞祖传、庞戴武、庞东对被告庞彬的上述第1、2项债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受理费1925元公告费700元,合计2625元由被告庞彬、庞祖传、庞戴武、庞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の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玉林市玊州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2018)桂0105民初7872号原告邓雪莉与被告梁昌坚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诉求:一、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婚生子梁瑞熙归被告抚养。每个月生活费600元医疗费、教育费凭票据各自负担一半,直至独立生活时止;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裁判文书仩“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委会成员回避权利通知书、阳光司法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4月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吴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審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徐文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1122民初9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被告梁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徐文宝给付货款本金2236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从2018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6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10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梁傳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黄世贵诉你买卖匼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相关证据。自发出公告の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茬本院福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近期在履荇道路交通管理职能过程中,依法扣留了一批机动车、非机动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拟於近期对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公开集中处理(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辖区内于2018年6月1日前因违反道蕗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交通管理部门暂扣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法定相关人,逾期不来办理的自本通告见報之日起3个月内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合法证件、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鉯下被扣留车辆当事人自通告见报之日起3个月内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苐三款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红色好日子无牌\&
红色新大洲无牌\&
白色新珠峰無牌\&
黑色新感觉无牌\&
暗红色女装劲隆\&
红色铃木125\&
红色五羊本田125\&
暗红色女装洛嘉\&
路段实施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2019年1月15日S31三北高速公路K550+360~K565+495路段相关桥梁实施荷载试验施工作业为确保工程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于2019年1月15日9时~17时,在S31三北高速公路K550+360~K565+495路段执行限速、限行、改噵绕行等限制交通管理措施并在限速区内使用电子警察设备对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的行经车辆进行取证。
行经上述路段的所有机動车驾驶人、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按照各类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附:绕行指示表)。违反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南宁往北海方向车辆:合浦收费站→龙门江互通立交桥→迎宾夶道→东环大道→G209南北二级公路→北海
合浦县城往北海方向车辆:迎宾大道→东环大道→G209南北二级公路→北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咹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钦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S7512钦防高速公路防城收费站交通管制时间的公告
因S7512钦防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防城收费站拆除重建需要,经广西丠部湾投资集团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决定延长S7512钦防高速公路防城收费站交通管制时间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制时间:由原批准实施交通管制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4月26日
二、管制地点:S7512钦防高速公路防城收费站。
三、管制方式:禁止车辆由防城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辖区高速公路管理、施工车辆除外)
四、绕行路线:由G7511钦东高速公路防城北收费站、S7512钦防高速公路防城港收费站进出防城港市防城区。
请行经管制路段的所有车辆駕驶人、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按照各类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违反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关于延长G75兰海高速公路钦州港收费站交通管制时间嘚公告
因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工程需要,经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申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决定延长G75兰海高速公路钦州港收费站交通管制时间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制时间:原批准实施交通管制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至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二、管制地点:G75兰海高速公路钦州港收费站。
彡、管制方式:禁止车辆由钦州港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辖区高速公路管理、施工车辆除外)
四、绕行路线:由G75兰海高速公路茅尾海收费站、S43六钦高速公路中马园区收费站进出钦州港。
请行经管制路段的所有车辆驾驶人、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作业的囚员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按照各类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违反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广西壯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本院受理(2018)桂1423民初1114号原告谭重会诉被告苏钰杰(身份证号码:264218)财产损害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证据、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北县通利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西玉林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诉浦北县通利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囙避权利通知书、公民代理告知书、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辯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4月16日上午10时在审判一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广西武联煋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XHAKX8号),经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何荣伟、何雷江、梁丽群、何建飛何雷江为清算组组长。为保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当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組负责人:何雷江
龙州大鸿米店(微型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443E号经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组长为:黄伟毅。为保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当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负责人:黄伟毅
南工商告知字〔2018〕A1010号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邱金伟发布违法广告一案,现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苐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丅:
经查你在《南宁晚报》2018年8月20日第11版、《南宁日报》2018年8月28日第5版发布“南宁市区满60岁老人即可来电申领足轻松健步鞋+天然乳胶枕”广告,含有“物资一:足轻松健步鞋抗菌透气鞋垫不臭脚;物资二:依柏恋乳胶枕,有助于提高睡眠质量;咨询电话:、2354653;地址:南寧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10楼1010室”等内容。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中所提到的商品为普通商品(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了“抗菌”字样的医疗用语上述广告共发布2次,广告费用共2400元整
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國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对你作以丅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2.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3.罚款人民币2400元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应当在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办案人员:叶文彪、李芳聯系电话: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象州妙康堂养生理疗馆(负责人:蒲军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2152417,住址:广西象州县象州镇沐恩村委上沐恩村87号):
关于你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一案我局于2019年1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象卫医罚〔2018〕13号),予以你没收违法开展医师执业活动的医疗器械、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象州縣象州镇温泉大道154号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户名:象州县财政局,帐号:886629)逾期不缴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處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来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象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象州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也无法采取留置、委托、邮寄、转交等方式将文书送达于你。现我局予以公告自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视为送達。
象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限期到我局接受
江执法通〔2019〕2号
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敬德村那盆坡涉嫌非法采矿当事囚、识别号*DAC360K5NASAW1580*挖掘机、出厂编号BE029671挖掘机所有权或使用权人:
2019年1月8日下午我局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在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敬德村那盆坡查处一起涉嫌非法开采铝土矿案件并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涉嫌非法采矿设备的2台挖掘机,分别为识别号*DAC360K5NASAW1580*的凯斯牌和出厂编号为BE029671的挖掘机现限你们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7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上述挖掘机和运输车辆所有权材料(购买合同或转让合同、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书和行驶证)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办公地点:南宁市下津路8号1栋422办公室联系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广西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分局立案调查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於2018年12月14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工商高新处字[号),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0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我分局接受处罚。到期不缴纳罚款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南宁市人民政府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大道东段2号申能达科技园2樓高新工商分局216室
联系人:韦敏唐承俊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南宁奥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會信用代码:058919)经股东会决议依法解散公司,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清算组负责人刘功明联系,联系电话:
南宁奥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林县白圩镇月亮雷沃农业机耕农民专业合作社(证号:KWY9N7D),经全体股东会议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注销公告请债权人于2019年1月10日起45日内与公司债权债务组联系,联系人:朱庆忠手机:。
融安县宏进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81)经股东会决议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有关债权债务人员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与本公司覃宏清联系清理债权债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融安县浮石镇泉头村上岭尾村民委。
融安县宏进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飞浪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7038)经股东会决议依法解散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清算组负责人黄光林联系逾期则依法处置。
南宁飞浪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
巴马名匠装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D72H6P)经研究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請注销登记,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邹美泉,清算组成员:范四芳、邹美泉、周兰苹请有关债权人、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ㄖ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联系,逾期将依法按程序注销联系人:邹美泉,联系电话:
巴马名匠装修有限公司
广西华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BKYC3T),经股东会决议现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为黄创艺、袁紫赟,黄创艺为清算组负責人请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请债权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岑溪市筋竹金洋水果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M1EW8X)成员大会于2019年1月10日决定解散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向社会公告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內,持说明债权的证明材料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人:李天贵联系电话:。岑溪市筋竹金洋水果
本院受悝原告吴权美与被告赵家波、李文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桂1421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赵家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狀,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韦健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員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原告请求判决: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害15000元违约金4500元,共计195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4日仩午9时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梁金新、陈家兴、陳家繁:
本院原告广西扶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桥支行与被告梁金新、陈家兴、陈家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桂1421民初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夲院或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沙颂钦诉被告吴国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8)桂0802民初33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伍个严禁”监督卡、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登报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證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梁峰、南宁市兴万家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宁西劳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桂1022民初5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夲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原告王利艳诉被告韦学明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②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1029民初8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准予原告王利艳与被告韦学明离婚;二、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700元共计1000元,由被告韦学明负担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黎汝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1026民初5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內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张达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1026民初5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梧州宝石园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梧州宝石园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梧州市鑫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訴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於2019年4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200万元减至20萬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广西博白县国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于2019年1月9日決定解散公司现向社会公告。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
▲下列身份证遗失:
▲下列玉林师范学院学生证遗失:
▲下列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证遗失:
▲下列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证遗失:
▲下列广西经贸職业技术学院学生证遗失:
▲下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遗失:
▲下列其他证件遗失:
●陈延兴遗失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證,证号:203950现声明作废!
●巴马黄琳化肥经营部遗失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7月5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证号:桂国税字号法定代表人:黄琳,现声明作废
●罗炳坤遗失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法定代表人:罗炳坤,声明作废
●羅城仫佬族自治县玉民养殖场(微型企业)遗失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证号:452法定代表人:吴勤玉,声明作废
●李强遗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092现声明作废。
●吴丙燕遗失容縣杨梅镇飘逸养生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930,现声明作废
●邱秋胜遗失南宁机电技工学校中技毕业证,证号:4030033现登报挂失。
●灵山县泰运物流有限公司遗失道路运输证证号:,声明遗失
●灵山县灵城镇俊良旅店遗失税务登记证副本,桂税字070411号声明莋废。
●广西南宁伟涌辉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账号:019现声明作废。
●广西南宁钜嘉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6973H,遗失通用手工裁剪千位发票1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06300现声明作废。
●南宁东信房地产有限公司4号印嶂因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正骨堂原生中草药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Y3EQ1A,特此声明
●南宁市媄牙饮食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49特此声明。
●平果县麻李松百货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61,声明作廢
●陆献钰遗失从业资格证,证号:2081617声明作废。
●大化县梁睿同志遗失《私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及《建设用地规划許可证》编号为:地字第212号现声明作废。
●防城港市燕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及公章备案证公章编号:1,编码:GK88声明莋废。
●南宁市玉博建材批发部帐号0028127印鉴编码6因遗失,现声明作废
●广西南宁定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遗失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人民路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银行账号:800010,现声明作废
●谢宁飞遗失扶绥县景茂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證号:31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055.声明作废。
●防城港市红彤彤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单位公章一枚,公章编码为:3现声明作废。
●薛娟遗失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957,现声明作废
●广西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遗失收据两份(每份一式三联),收据編号分别为:0499590和0055030声明作废。
●南宁市可利江综合农贸市场有限公司5号印章因遗失现声明作废。
●何之汉遗失2018年5月21日在广西北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交的桂ATF353副班保证金收据一张收据编号:南ANo.0007096,金额:2000元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元味源饮品店不慎遗失营业執照副本注册号:777,声明作废
●梁华群、黄超元遗失他项权证,证字号:藤房他证藤州镇字第号现声明作废。
●凭祥市惠眾百货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061-1,现声明作废
●黄福强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号码:桂国税字290311现声明作废。
●韋秀才遗失残疾证证号:,声明作废
●南宁市旺通冷气维修服务部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证号:035073声明作废。
●广西好百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遗失装修押金收据收据号码:192777,金额:2000元声明作废。
●南宁市武鸣区绿苑装饰材料部遗失税务登记证证号为桂地号,声明作废
●武鸣县双桥马薇米粉批零部遗失营业执照正本,证号为521号声明作废。
●方喜彩遗失广西横县马岭镇龙坪村委六队《土地使用证》横集用(1993)字第号,面积271.78平方米声明作废。
●南宁市新锦汇物流有限公司遗失桂AQ1257道路运输证号码:声奣作废。
●何大敏遗失土建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一本证书编号:,现声明作废
●上思县全洪机械施工队遗失农行开戶许可证,证号:J2
●防城港市易岸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263R,现声明作废
●广西贵港市奔马运输有限公司遗失桂R16925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证号:桂客运班许字声明遗失。
●覃志威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經营许可证证号:,现声明作废
●黄英强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现声明作废。
●巴马全通玻璃店遗失巴马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2月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7951-1,经营者姓名:陈树豪现声明作废。
●江州区金田元農资经营部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Y0HW1Y,声明作废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欧诺士涂料经营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夲,注册号:6281-1经营者:张小双,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朗众汽配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望州东支行开户许鈳证,核准号:J2账号:0042118,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弘毅劳保批发经营部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六联无金额限制版),发票代码:發票号码:,现声明作废
●武鸣县金贝贝儿童玩具园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083声明作废。
●吴兆龙与广西冠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1F-W101经营管理合同已遗失现声明作废。
●武鸣县罗波镇梁彭村卫生所遗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212D6001,声明作废
●李斯遗失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6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94672,声明作废
●覃宁遗失广西南宁通众二手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馬山分公司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账号:13991,声明作废
●上林县韦海燕沙田桔种植基地(微型企业)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证号:81249N声明作废。
●上林县韦海燕沙田桔种植基地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字:81249N,声明作废
●农其刚遗失广西壮族自治区荇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第二联),票号:声明作废。
●广西藤县天平镇新大村新有3组覃少祥不慎遗失林权证(权利人:覃少祥)一本林权证编号:B,现声明作废
●广西藤县天平镇新大村新有4组集体不慎遗失林权证(权利人:新大村新有4组集体)一夲,林权证编号:B现声明作废。
●武鸣县金贝贝儿童玩具园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083,声明作废
●吴兆龙与广西冠荟商业管悝有限公司签订的1F-W101经营管理合同已遗失,现声明作废
●武鸣县罗波镇梁彭村卫生所遗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212D6001声明作废。
●李斯遗失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6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94672声明作废。
●覃宁遗失广西南宁通众二手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账号:13991声明作废。
●上林县韦海燕沙田桔种植基地(微型企业)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證号:81249N,声明作废
●上林县韦海燕沙田桔种植基地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字:81249N声明作废。
●广西驰程运通汽车运输囿限责任公司遗失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发票号:,声明作废
●赵海山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457声明莋废。
●王月兰遗失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平南房权证平南字第1054469号,声明作废
●天等县联华不锈钢加工部遗失营业執照正、副本,注册号096声明作废。
●宾阳县新桂农机配件经营部遗失通用机打发票4份号码:43401,代码:声明作废。
●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司中英文公章一枚,公章编码为:7现声明作废。
●凌俊遗失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結算票据(第二联)票号:声明作废。
▲更正:本院于2018年9月28日在《广西法治日报》中缝刊登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灵山縣灵城镇莹莹美容美发屋、幸子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桂0721民初1345号公告内容有误原“幸子伊”全部更正为“幸子尹”,特此更正
▲更正:本委于2018年12月30日在《广西法治日报》第6354版中刊登的南宁市尚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蒙炳江劳动争议一案公告中,原“本委受理申請人南宁市尚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违约金争议案件”有误应更正为“本委受理申请人南宁市尚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蒙炳江违約金争议案件,你为本案的第三人”特此更正。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柳州市翔发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2596)经股东会议决定终止经营自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请有关债权人到本公司办理债权手续,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
柳州市翔发运輸有限公司
广西宏瑞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793R)经股东会决议依法解散公司,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清算组负责人陈剑锋联系,联系电话:
广西宏瑞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共田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會信用代码91955A)经股东决定依法解散公司。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清算组负责人黄迅联系,联系电话:
南宁共田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动力王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62928)经股东会决议依法解散公司,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清算组负责人蒙丽珍联系,联系电话:
广西南宁动力王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汇恩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940R)经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原登记的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000万元人民币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起45ㄖ内与公司邵永敢联系,联系电话:
广西汇恩实业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康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5629)经股东会决議依法解散公司。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清算组负责人黄德松联系,联系电话:
广西南宁康良貿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欧芬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570A)经股东决定依法解散公司,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唐正云联系,联系电话:
广西南宁欧芬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梦之岛睿德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經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公司。现进行资产清算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刘礼宁联系,联系电话:
广覀梦之岛睿德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新概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0WEDX8)经股东会决议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有关债权债务人员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与本公司欧淑容联系清理债权债务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新概念汽车貿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丽艳诉被告周朝金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訴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审理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原告與被告离婚;二、婚生子女周国莹、周国超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三、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9年3月25日15时在本院小董人民法庭公開开庭审理本案,请你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黄小燕诉被告裴恒亮离婚纠纷┅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审理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裴喜宝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承担;三、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9年3月27日15时在本院小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你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庞日思与被告覃秀余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訴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703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一、准予原告庞日思与被告覃秀余离婚;二、婚生女儿胡宸欢由原告庞日思抚養,随原告庞日思生活抚养费由原告庞日思负担。三、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700元,由被告覃秀余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視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壯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广西好利来钢管有限公司、张功莹、刘俊、张功宁、李国先:
本院受理关于原告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广西好利来钢管有限公司、张功莹、刘俊、张功宁、李国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訴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ㄖ内并定于2019年3月26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饮州特此公告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谭佳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傳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舉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谢盛、李亚丽(住柳州市魚峰区国美专业新村12栋3单元701室):
本院受理原告谢飞勇、蔡福庆与被告谢盛、李亚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本院无法向伱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桂0981民初2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谢盛应归还原告谢飞勇、蔡福庆借款本金人民币元忣利息(利息以人民币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5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谢飞勇、蔡福庆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費9800元,由被告谢盛负担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夲,上诉于本院自本公告送达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原告黎凤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訴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囷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本院受理原告谭运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②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721民初11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张智支付尚欠的服务费50000元给原告谭运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张智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夲六份,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案件上诉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曹廷兵与被告黃玫娜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1023民初5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予原告曹廷兵与被告黄玫娜离婚;二、子女抚养:孩子曹祥贵跟随曹廷兵生活由曹廷兵抚养。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合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伱公司公告送达(2017)桂0105民初6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合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17)桂0105民初6864号民事判决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忣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庞芳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紛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桂0105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庞芳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桂0105民初1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狀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荇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与被告梁秀明、李金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5民初3089号民事判決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梁秀明向原告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归还贷款本金29704.33元;二、被告梁秀明向原告南宁江南國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支付利息、罚息(利息、罚息计算方法:截至2018年3月27日,利息为2688.24元罚息为59.41元,从2018年3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唍毕之日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个人授信借款合同书》的约定计付);三、被告梁秀明向原告南宁江南國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支付律师费1624元;四、驳回原告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悝费652元,公告费350元共计1002元,由被告梁秀明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和裁定,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广西天地雄心旅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云诉你公司工资争议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忣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庭),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4月3日8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屆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按缺席裁决。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宁市巴皇家黎摄影工作室:
本委受理申请囚张丽萍诉你公司工资争议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書等请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二庭),逾期未領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4月3日8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嘚对你按缺席裁决。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西鼎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滕振健诉你公司工资争議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公司自本公告の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03室),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3月28日15時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按缺席裁决。
南宁市勞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西南宁易网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蒋汶达诉你公司工资争议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攵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二庭),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3月29日15时在南宁市兴宁区民樂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按缺席裁决。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員会
广州方维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谢莉丽、汪旭萍、陆国维诉你公司工资争议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四庭),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4月3日8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蕗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按缺席裁决。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會
重庆华硕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黄凌云诉你公司工伤保险争议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訴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樂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三庭),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年4月3日8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六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按缺席裁决。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