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工作,还想学习,想去山东政法学院自习,不知道是否让进?

山东政法学院宿舍六“姐妹”同过司法考试
&&&&摘&&要:17日上午,在山东政法学院,记者见到了306宿舍的5位“司考达人”。尽管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她们丝毫不敢松懈,每天仍旧在自习室苦读,准备即将到来的考研。
  六姐妹常在宿舍里交流学习,旁边摆放的厚厚两摞是六人的司考复习材料。
  &希望可以一次性通过此次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前夕,山东政法学院大四学生李星在微博上祈祷。成绩公布后,结果李星所在的306宿舍的6人一次性全部通过司考,最高分421分,她们被称为山东政法学院的&女学霸&。在刑事司法学院法学专业班中,58人参加司考,共有37人超过及格线。
  六人的司考复习材料,摞起来足有两米高
  17日上午,在山东政法学院,记者见到了306宿舍的5位&司考达人&。尽管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她们丝毫不敢松懈,每天仍旧在自习室苦读,准备即将到来的考研。
  在306宿舍,生于1990年的曾洁最大,自然成了宿舍&大姐&,而最小的刘迎霞今年只有20岁。司法考试已经过去,但是回忆起复习过程,她们仍然忍不住叫苦。
  &三姐&李星告诉记者,司法考试共考14门课,考试共有4场,前3场全部是客观题,主要考理论,第4场是主观题,主要考察案例分析。&4场考试满分600分,及格线360分,别看分不高,但是考试难度非常大,所考科目多、涵盖范围广&&让很多学法律的学生望而却步。&
  走进306宿舍,书架上整齐地摆放着各类司考复习材料,6个人的材料摞起来足有两米高。&四姐&田雨介绍,只有参加过司考的人,才能体会那种&司考之难,难于上青天&的说法。
  尽管司考难度大,但是306宿舍所在的法学专业系并未让人失望。&全班58人,通过及格线的约有37人,最高分就是刘迎霞的421分。&曾洁自豪地说。
网络编辑:顾倩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在山东政法学院有哪些既容易得高分又非常有趣的选修课?0人已关注
邀请你的朋友来回答这个问题
相关标签下的活跃用户
在相关标签下有11个回答
在相关标签下有9个回答
在相关标签下有9个回答
在相关标签下有8个回答
在相关标签下有7个回答
在相关标签下有7个回答
相关标签:
关注我们咨询服务合作法律法规京ICP备号
下载申请方APP
即刻拥有你的学业规划助手山东政法学院教室管理办法
来源:山东政法学院发表时间: 17:26:01字体大小:
第一条 教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资源,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了加强教室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室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教室的管理工作。阶梯教室、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所属教室作为公用教室由教务处直接管理,全校所有院系、单位均可申请使用。其它教室根据教学需要分配有关院系部及研究生处使用,作为专用教室由相关院系部、单位代为管理。
第三条 教务处管理教室的具体职责包括:
1.清点教室资源,建立教室档案;
2.安排全校性教学及考试使用教室;
3.审批校内公用教室临时借用申请;
4.审批校外单位租借教室申请;
5.负责教室设施的统一配备;
6.各公用教室的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及一般设备管理工作;
7.教室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院系部、研究生处管理教室的具体职责包括:
1.清点本部门、单位专用教室资源,建立教室档案;
2.安排所属专业学生教学及考试使用教室;
3.协商处理校内部门单位间专用教室临时借用申请;
4.负责所属专业教室设施的定期检查、报修和维护;
5.所属专用教室的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及一般设备管理工作。
6.教室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教室主要用于安排教学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安排用作它途。学校教室资源按以下重要程度顺序安排使用:
1.教学、考试、辅导答疑;
2.学生自习;
3.院系部及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教学、科研活动;
4.学生社团组织的集体活动;
5.各部门、单位组织的其它活动。
第六条 教室未排课时间均可作为学生自习室使用。自习室开放时间及开放数量由相关院系部、单位视具体需求情况确定。
第七条 教室变更用途须由教室管理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批准。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教室改为办公用房或文体娱乐用房,对教室进行装修改造。
第八条 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维修、调试以及使用指导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室的消防与安全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指导与管理。
第九条 课表一经排定,各教学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变动上课教室,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者,须报教务处批准。
第十条 教师、学生、其他使用教室的人员应遵守《山东政法学院教室文明守则》及其它相关制度,爱护教室设备,保持教室整洁。
第十一条 学生不得在开放自习室以各种形式占用座位,不得到正在上课的教室、经批准临时使用的教室内占座自习。
第十二条 未经教室管理部门、单位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教室设备搬出教室之外使用。经许可搬用教室设备的,应当在使用完之后及时将设备放回原处。教室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教室设备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教室管理部门、单位处理。违规使用教室设备并造成损失的,事故责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学校师生不按规定使用教室,教务处、有关院系部和保卫处均有权制止;影响教学秩序情节及后果严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使用公用教室,除学校统一安排外,均须办理教室使用手续。程序如下:
1.教室使用单位提出申请。
2.教务处审批。
3.办理使用教室交接。教务处负责人批准后,教务科负责落实并备案。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经办人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
第十五条 申请使用教室单位应保证按原申请的用途、时间、地点使用教室,并保证教室设备的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对于不按要求使用教室的单位,教务处有权停止其使用。
第十六条 学校教室原则上不对校外租借,特殊情况下须履行教室租借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但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各类活动。
第十七条 凡租借教室的,使用单位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财务处交纳租金,方可使用教室。
第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擅自出租、出借教室,承接社会考试、培训或从事其它活动。如有违反,教务处、保卫处有权制止,并予通报批评,没收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学校监察室牵头,教务处、保卫处配合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政法学院教室使用审批表
2.山东政法学院教室租借审批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山东政法学院教室使用审批表
山东政法学院教室租借审批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E-mail:jwc@sdupsl.edu.cn
版权所有: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粉丝量:35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 迎新课件
下载积分:300
内容提示: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 迎新课件
文档格式:PDF|
浏览次数:12|
上传日期: 17:11:37|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 300 积分
下载此文档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 迎新课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