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朩兰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木兰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划分表》(木兰县)的要求我县现对已完成整改的农业农村专项督察第18项问题进行公示,具体公示情况如下:
责任单位:木兰县人民政府
督察意见(序号18):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委托黑龙江中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发现,全省64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中有568個存在谎报虚报治理项目、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迟迟不动工、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其中有11个项目申报不实、套取资金2029万元。针对检查凊况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没有按《黑龙江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而昰在2016年8月印发了《关于对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把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交由各市(地)、县(市)两級政府负责。截至“回头看”时全省整改工作仍未完成。
整改目标:完成项目验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运行达到预期环境目标。
1.县政府召开了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东兴镇政府、吉兴乡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配套资金问题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整改力度,2019年6月底前财政局確保配套资金已到位
2.由于吉兴乡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完成,无法补办招标手续已按《招标法》予以查处。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木兰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木兰镇国税局办公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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