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珠山镇锰矿对湘江是否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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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
dingshifu 发表于 &21:21:35『标签:&->&』
环球工会: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1楼难怪东安县湘江的水越来越黑,原来是被锰渣污染的!严禁非法开采,严禁污染环境!&11:11:37法制专栏课: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2楼矿老板派人打残了当地村民,竟还可以继续非法开采,污染环境,其原因是幕后有这么多的保护伞啊!&16:07:59爱国的人: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3楼空穴不来风,社塘村3-11组全体村民一起状告矿老板和政府官员,恐怕事情没有那么简单!&17:36:13清凉冰红茶: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4楼哎,看来,东安县即将上演一场反腐败的大变革!&17:49:17优优我心: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5楼&&&&谢老扳违法开采猛矿造成国家环景严重污染,经全村 &民举报却不理不采,身为一个地方官员已经严重失职。 官场黑安啊!!!&10:56:53一个好人·:东安县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6楼&&&&&哎!谢老板这样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导致猛污染湘江之水百姓的生活就困难了请相关部门制止!!!&15:51:33yueguangcu: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7楼&&&&为什么金银矿产公司谢老板非法开采猛矿导至严重污染环境竟无当地领导负责这里面内幕可想而知了,身为国土局领导,不为老百姓伸张正义,恩,真是腐败。 &16:24:43为国加油: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8楼&&&&这阵子我们家的果树怎么渐渐枯萎,原来是被猛毒的污染,哎,什么时候才能绿化环境,哦!!!&11:22:10零零你好: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9楼锰矿谢老板派黑社会打手打残了当地村民,就这么不了了之,公道自在人心,所谓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12:02:20走一走看一看·: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10楼&&&&&环境污染这么严重却无人管理,原来是官商勾结藐视法聿湘江生活的百姓就遭淹了,恩,无奈,希望有关领导能够重视处理!!!&16:27:32平凡老百姓·: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11楼&&&&&锰是国家矿产资源,金银矿公司谢老板无证开采导致水土污染,生态环境失调,经全体村民反映有关领导却做视不理,黑心啊!&10:07:32农民医生·: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12楼&&&&矿老板非法开采,盗取国家矿产导致锰毒流入湘江使 千千万万的人受污水侵害,希望有关领导重视。&10:32:40东安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第13楼  社塘村村民:  你们反映有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门班子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永州市金艮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该公司东安县大江口乡矿区位于社塘村,涉及社塘村1、2、3、4组,采矿权许可证号为:c,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矿区面积0.3921平方公里,有效期限3年(日至日),地类为林地。取得《安全许可证》、尾砂库《安全许可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永州金艮矿业公司大江口乡矿区面积为0.329平方公里(约588亩),其中就包括你们所反映的鳖岭区400多亩土地,该公司只是利用矿区场地堆料场,不存在在占用矿区外的土地的现象,其尾砂坝是在专业资质公司及安监等部门监督下建成的,投资约300万,目前没有发现水土流失现象。  社塘村3、4组和1、2组历来就存在土地权属纠纷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因此1、2组村民不允许金艮公司在此修建防洪沟和防洪堤。今年6月份你们村曾向大江口乡政府反映了该问题,大江口乡安排综治组副组长带队调查处理此事,大江口乡政府召集以上三方协调多次,都没有达成共识。于是7月16日,综治组人员要求金艮矿业公司负责人到场处理此事,但最后因界线划分问题导致调处无法达成一致共识,至今三方都没有将界线确定好,期间社塘村3、4组村民还就此事包围过政府机关。综上所述,导致该问题无法调处的原因是社塘村3、4组村民中有小部分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一直从中作梗,其中以4组村民唐冬民最为突出。2011年以来,他多次联系一些人到金艮公司阻工,最终导致了双方在争执中发生了冲突。后经大江口乡派出所调查核实,唐冬明联系的那些到金艮公司阻工的人员,不是社塘村村民,而是一些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唐冬明又说他在争执中受了伤,但他不接受法医鉴定的费用金额,他提出的要求,远远超过了法医鉴定的金额。其目的就是觊觎得到该矿的采矿权,因此他积极利用以上历史遗留问题挑起事端,使合法的金艮矿业公司无法正常生产(该矿日到期)。  2012年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越界开采行为,日,我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并对其进行了相关处罚和整改,现该公司一直处在整改状态。由于发现的早,制止及时,该行为并没有造成水土流失。现永州金艮公司已到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地质队正在勘查过程中。  三、处理意见。目前,我局正按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要求督促永州金艮公司其进行整改。建议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大江口乡政府等相关单位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再准其恢复生产。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15:15:37网友31:情况说明第14楼  社塘各村民:  关于唐东明受伤的情况汇报  日14时许,有人报警称在原五七锰矿被谢老板公司的人打伤了。  我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调查,报警人叫唐平华,系白牙市镇人,家住白牙市镇建设中路43号。21日上午唐平华(现去向不明)叫大江口乡社塘村唐东明两个人到原五七锰矿(现谢作来老板经营的矿山)看一下谢老板开采矿山是否将矿土倒在唐东明生产队的山上,唐平华以矿土倒到了唐东明生产队的山上为由,便同唐东明两人对施工车辆进行阻工,唐东明等提出要付一万元钱才准施工。谢老板公司负责协调的人员蒋小平、蒋小兰、唐杨林等对他门说:“此倒土的山与生产队长及一些组代表签了合同的,你们有不明白的去找组长。”唐东明的哥哥及唐平华的小叔当时都是组长,且签名盖章同意了的。后唐东明两人被解劝回家。下午2点多钟,唐平华同唐东明两人又到矿山阻工,双方发生冲突,唐平华两人在公司员工的震慑下,跑开了。唐平华两人跑到离阻工地点2、3百米远的地方打电话叫人,公司员工以为其叫人来打架,就冲下山追赶他们,唐东明两人就跑,在此过程中唐东明跌倒了,手也被弄伤了,事后经永州龙溪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伤。  经调查,唐东明的手的伤势不能确定为他人所致,不予立案。但终究是在矿山发生,因而派出所经做矿山老板的工作,要求矿山承担唐东明的一些医药费,矿山老板鉴于要在当地生产作业,愿意接受派出所的调解,于是,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唐东明的鉴定结论为:轻伤,鉴定前医疗费凭医院发票(19615.68元),鉴定后继续治疗费4000元,第二次手术固定费用10000元,伤后休息5个月(折费用49元每天,共计5*30*49=7350元),需一人护理2个月(2*30*49=2940元),以上合计44255.68元。派出所先后组织双方调解了4次,但均因唐东明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失败。(经派出所做工作矿方愿意承担40000元的医疗等费用,但唐东明要求还要赔偿其称今年和明年不能做事的费用,累计30余万元。)  若唐东明愿意按照规定需要公安机关给以调解,我派出所还是愿意给予调解。  东安县公安局大江口派出所  日&13:02:31piandibaixing: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第15楼&&&&哎,矿老板非法开采,导致环境污染,群众生活影响这么大也不去管,里面的内目让人值得怀疑哦,身为县国土局领导应该要依法办事,这难道还要人去提醒你吗?&真是腐败!!!&10:27:09luguoderen@@:东安县公安局大江口派出所不称职第16楼&&&&&矿老板非法开采不去制止,黑社会头目人员蒋小兰带领一群社会混混欧打老百姓,作为东安县公安局大江口派出所人员却不出警,到底是为人民服务,还是给非法开采的矿老板做保护伞.&15:26:16东安县大江口乡:对网友反映金艮矿业非法开采污染湘江河等问题的回复第17楼  自看到网友“dingshifu”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所发“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一贴反映东安县大江口乡社塘村3-11组因金艮矿业锰矿开采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湘江河流等问题后,大江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门力量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永州市金艮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导致水土流失,冲毁稻田、房屋的问题。我乡对金艮矿业的证件进行了核验并对现场进行了考察,通过调查和现场考察,我们认为:一是开采并非非法。永州市金艮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社塘村,该公司在开采前便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砂库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特别是采矿许可证上明确地写明了: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矿区面积0.3921平方公里,有效期限3年(日至日),地类为林地。可以讲金艮矿业公司是整个东安县甚至永州市来说证件最齐全的一家锰矿矿业公司。二是开矿是历史的延续。金艮矿业公司的前身就是五七锰矿,五七锰矿成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时干嘛又不污染母亲河湘江、破坏生态打破平静而美好的生活呢?而且采矿许可证上明确了年生产量。三是关于环境污染问题。金艮矿业矿区面积为0.3921平方公里,其中就包括所反映的鳖岭区400多亩土地,该公司只是利用矿区场地堆料场,不存在占用矿区外的土地的现象,其尾砂坝是在专业资质公司及安监等部门监督下建成的,投资约300万,目前没有发现水土流失现象,且今年以来由于锰矿价格一直较低,金艮矿业公司一直都没有开采锰矿,只是把以前开采的锰矿运输出去销售。由此可见,网贴反映的问题有的失实甚至夸大其辞。  二、关于反映日社塘村民唐东明、唐平华被金艮矿业打伤,大江口乡派出所不理不睬的问题。据调查, 日上午白牙市镇人唐平华(现去向不明)和大江口乡社塘村唐东明2人到金艮矿业厂区以矿土倒在了唐东明生产队的山上为由,两人对金艮矿业施工车辆进行阻拦,唐东明提出要矿业公司付一万元钱给他才准施工。金艮矿业公司现场负责协调的员工蒋小平等人努力做他俩的解释工作才把他们劝回家。但当天下午2点多钟,唐平华和唐东明觉得没捞到油水决定又到矿山阻工,于是双方发生冲突。唐平华2人在金艮公司众多员工的震慑和追赶下跑开了,在奔跑过程中唐东明跌倒并将手弄成骨折,经永州市龙溪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伤。大江口乡派出所在当天下午14时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干警赶到了闹事现场,并对纠纷案进行调查取证和调处。经乡派出所调查,此伤因当事双方无法认定因何而伤和被谁所伤,也就是说唐东明的手的伤势不能确定为他人所致,在证据不确凿情况下派出所请示县公安局后只能按照程序不予立案。尽管如此,大江口乡派出所和乡政府仍积极地对此事进行了4次调处,考虑事故发生在厂区内,经过做矿山老板的工作,金艮矿业也考虑今后还要在当地生产作业,因而愿意承担唐东明前后两次手术的费用及护理等费用4万元整,但均因唐东明提出一些不合理(赔偿其13、14年因伤不能做事的费用累计30余万元)要求未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可见,大江口乡派出所以及乡政府对此事件的处理是积极的,并非不理不睬。值得一提的是网贴上提到的那些在金艮矿业公司阻工的人员,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根本不是社塘村村民,而是社会上的闲杂人员。  三、关于反映当地政府官员与矿山老板官商勾结的问题。据查,2010年1月在县经委的监督下,县五七锰矿转让给现在的金艮矿业公司,五七锰矿的职工因有了这批转让金而得以安置。经县乡两级核查,大江口乡无一例干部参与金艮矿业公司开矿,2012年县纪委还专门成立了班子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证明:干部是清白的。网上称乡党委书记来乡后看中了原五七锰矿的锰矿而不顾老百姓死活与老板勾结开矿纯属诬告,县纪委已于去年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更何况蒋裕华书记于2011年3月才从大庙口镇调入大江口乡任职,五七锰矿已在他到任前一年转让给了金艮矿业公司,再者,五七锰矿隶属于县经委而非大江口乡政府管辖,五七锰矿属于县里企业,乡政府无权干预。 金艮矿业公司属于县里重点项目,2013年县里定税300万元,作为乡党委、乡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优环境和调处纠纷,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工生产。少数的几个人之所以多次上访和网上发帖,其目的就是觊觎得到矿山的采矿权或者从中得到利益,特别是丁松生等几个人多次非法上访被拘留后对乡党委、乡政府及公安局、派出所怀恨在心。在国土局的那次,也只是乡党委书记蒋裕华正在国土局办事碰上了丁松生等人上访才去说明解释并劝访而已,根本不是威胁。真金不怕火炼,作为乡党委书记的蒋裕华曾在紫溪市镇、大庙口镇、大江口乡三个乡镇担任过书记,他在干部群众中的口碑胜过奖杯,紫溪市镇的市场搬迁、政府搬迁、烤烟生产以及民生民本等工作众口皆碑,其为人正直、为事扎实、为官清廉,走过的乡镇、认识的百姓无不称之为好书记。紫溪市镇同样有很多锰矿,要发财还不容易吗?但他在紫溪市镇的6年书记中从未涉矿。个别人为了一己之利搬弄是非是永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的。更是值得一提的是网贴上的8个印章有3个是骗取的,有2个是私刻盗用的,根本不是社塘村3-11组村民的群众的意愿,盗用印章之案正在立案侦查。  中共大江口乡委员会、大江口乡人民政府  日&19:38:35梦中的天高云淡:锰矿污染问题值得深思第18楼第一,锰矿污染湘江河这个问题是否存在需要验证,因为近年来锰矿价格持续低迷,锰矿开采量极少。第二,关于锰矿是否存在非法开采的行为,还请县国土局和环保局依法加大对这些行为的查处力度,给百姓塑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19:50:35东安大江口乡:对反映金艮矿业非法开采污染湘江河等问题的调查回复第19楼  自看到网友“dingshifu”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所发“锰污染母亲河湘江!!!谁之过!!!”一贴反映东安县大江口乡社塘村3-11组因永州市金艮矿业有限公司锰矿开采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湘江河流等问题后,,大江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门力量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永州市金艮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导致水土流失,冲毁稻田、房屋的问题。我乡对金艮矿业的证件进行了核验并对现场进行了考察,通过调查和现场考察,我们认为:一是开采并非非法。永州市金艮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社塘村,该公司在开采前便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砂库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特别是采矿许可证上明确地写明了: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矿区面积0.3921平方公里,有效期限3年(日至日),地类为林地。可以讲金艮矿业公司是整个东安县甚至永州市来说证件最齐全的一家锰矿矿业公司。二是开矿是历史的延续。金艮矿业公司的前身就是五七锰矿,五七锰矿成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时干嘛又不污染母亲河湘江、破坏生态打破平静而美好的生活呢?而且采矿许可证上明确了年生产量。三是关于环境污染问题。金艮矿业矿区面积为0.3921平方公里,其中就包括所反映的鳖岭区400多亩土地,该公司只是利用矿区场地堆料场,不存在占用矿区外的土地的现象,其尾砂坝是在专业资质公司及安监等部门监督下建成的,投资约300万,目前没有发现水土流失现象,且今年以来由于锰矿价格一直较低,金艮矿业公司一直都没有开采锰矿,只是把以前开采的锰矿运输出去销售。由此可见,网贴反映的问题有的失实甚至夸大其辞。  二、关于反映日社塘村民唐东明、唐平华被金艮矿业打伤,大江口乡派出所不理不睬的问题。据调查, 日上午白牙市镇人唐平华(现去向不明)和大江口乡社塘村唐东明2人到金艮矿业厂区以矿土倒在了唐东明生产队的山上为由,两人对金艮矿业施工车辆进行阻拦,唐东明提出要矿业公司付一万元钱给他才准施工。金艮矿业公司现场负责协调的员工蒋小平等人努力做他俩的解释工作才把他们劝回家。但当天下午2点多钟,唐平华和唐东明觉得没捞到油水决定又到矿山阻工,于是双方发生冲突。唐平华2人在金艮公司众多员工的震慑和追赶下跑开了,在奔跑过程中唐东明跌倒并将手弄成骨折,经永州市龙溪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伤。大江口乡派出所在当天下午14时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干警赶到了闹事现场,并对纠纷案进行调查取证和调处。经乡派出所调查,此伤因当事双方无法认定因何而伤和被谁所伤,也就是说唐东明的手的伤势不能确定为他人所致,在证据不确凿情况下派出所请示县公安局后只能按照程序不予立案。尽管如此,大江口乡派出所和乡政府仍积极地对此事进行了4次调处,考虑事故发生在厂区内,经过做矿山老板的工作,金艮矿业也考虑今后还要在当地生产作业,因而愿意承担唐东明前后两次手术的费用及护理等费用4万元整,但均因唐东明提出一些不合理(赔偿其13、14年因伤不能做事的费用累计30余万元)要求未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可见,大江口乡派出所以及乡政府对此事件的处理是积极的,并非不理不睬。值得一提的是网贴上提到的那些在金艮矿业公司阻工的人员,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根本不是社塘村村民,而是社会上的闲杂人员。  三、关于反映当地政府官员与矿山老板官商勾结的问题。据查,2010年1月在县经委的监督下,县五七锰矿转让给现在的金艮矿业公司,五七锰矿的职工因有了这批转让金而得以安置。经县乡两级核查,大江口乡无一例干部参与金艮矿业公司开矿,2012年县纪委还专门成立了班子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证明:干部是清白的。网上称乡党委书记来乡后看中了原五七锰矿的锰矿而不顾老百姓死活与老板勾结开矿纯属诬告,县纪委已于去年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更何况蒋裕华书记于2011年3月才从大庙口镇调入大江口乡任职,五七锰矿已在他到任前一年转让给了金艮矿业公司,再者,五七锰矿隶属于县经委而非大江口乡政府管辖,五七锰矿属于县里企业,乡政府无权干预。 金艮矿业公司属于县里重点项目,2013年县里定税300万元,作为乡党委、乡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优环境和调处纠纷,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工生产。少数的几个人之所以多次上访和网上发帖,其目的就是觊觎得到矿山的采矿权或者从中得到利益,特别是丁松生等几个人多次非法上访被拘留后对乡党委、乡政府及公安局、派出所怀恨在心。在国土局的那次,也只是乡党委书记蒋裕华正在国土局办事碰上了丁松生等人上访才去说明解释并劝访而已,根本不是威胁。真金不怕火炼,作为乡党委书记的蒋裕华曾在紫溪市镇、大庙口镇、大江口乡三个乡镇担任过书记,他在干部群众中的口碑胜过奖杯,紫溪市镇的市场搬迁、政府搬迁、烤烟生产以及民生民本等工作众口皆碑,其为人正直、为事扎实、为官清廉,走过的乡镇、认识的百姓无不称之为好书记。紫溪市镇同样有很多锰矿,要发财还不容易吗?但他在紫溪市镇的6年书记中从未涉矿。个别人为了一己之利搬弄是非是永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的。更是值得一提的是网贴上的8个印章有3个是骗取的,有2个是私刻盗用的,根本不是社塘村3-11组村民的群众的意愿,盗用印章之案正在立案侦查。  中共大江口乡委员会、大江口乡人民政府  日&13:18:15dingshifu:东安锰污染母亲河湘江,之现场景象。第20楼
&14:42:52这是第1 - 20条评论,共有28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2页&&
·(*)代表必填项目<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为了能在百姓呼声进行正常的投诉和互动,请先,没有注册的请先!扫一扫,关注红网《百姓呼声》官方微信!湘江源头铁锰矿蕴藏量超2.2亿吨 渣场建设亟待加强|湘江|渣场|龙泉_新浪网
湘江源头铁锰矿蕴藏量超2.2亿吨 渣场建设亟待加强
湘江源头铁锰矿蕴藏量超2.2亿吨 渣场建设亟待加强
湖南省永州市(湘江源头)蓝山县片区锰企业污染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湘江源头)蓝山县铁锰矿蕴藏量有2.2亿吨之多,特别是蓝山县火市镇,太坪镇,田心镇,新圩镇,为核心区域,铁锰企业集中。近年来我国多次发生电解锰企业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如2011年四川岷江电解锰厂渣场泄露引发的培江污染事件,2012年贵州铜仁万泰锰业渣场泄露引发的沅江污染事件,电解锰行业因污染频发逐渐引起社会更多关注。为此,2016年12月底,河流守望者蓝山行动团队对(湘江源头)蓝山县进内电解锰的部分企业,矿区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关注的重点为相关企业的废水排放情况,以及企业的废渣场建设,防护及治理情况。二.调查团队结构本次调查由河流守望者蓝山行动团队四位伙伴完成,分别负责污染调查及采样、调查过程中的摄像记录、居民访谈、车辆驾驶。三.调查区域及企业分布本次调查涉及蓝山县火市镇,田心镇,太坪镇,新圩镇,四镇四企业四矿区。四.调查发现本次调查累计调查了4家企业,4各矿区,其中两家在生产,两家已经停止生产。调查发现企业渣场4处,其中1处建设较为规范,防护措施基本到位(兴达锰业,鑫烨锰业,盛世工贸,龙泉矿业),有一处渣场正在施工,但已建成启用的部分未见防渗漏措施(盛世工贸)。其中两处已经停止生产(兴达锰业,鑫烨锰业),该两处渣场均为已关停企业遗留的废弃渣,未见有效的防护措施,基本处于无人看管状态。发现新圩镇盛世工贸渣场排水1处,其他均未发现。五.重点关注企业的环境表现1.盛世工贸盛世工贸位于蓝山县新圩镇株木水村,据查该企业年产量为50000吨。企业现场照片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防护措施欠妥,厂区内烟尘弥漫,特别是一处生产现场扬尘比较严重。由于厂区社会环境复杂,此次调研时间紧迫,多次尝试未能进入核心区域进行调研。2.龙泉矿业龙泉矿业位于蓝山县火市镇距离县城约5公里,该企业年产量50000吨。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厂渣土堆放凌乱,未覆盖任何防尘网,厂区内烟尘弥漫,附近空气质量差,烟尘飞扬,附近居民对厂方污染意见较大,生产期间,厂区外尘土飞扬。企业排放的烟尘可能对周边居民健康存在严重威胁。鉴于该企业存在烟气粉尘异常排放及厂区区域规划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等,特别是企业与当地居民还可能存在污染伤害矛盾和纠纷,该企业还需后续会重点关注。3.毛俊火市矿区4.太坪矿区六.问题总结及意见反馈本次在蓝山县总计调查了4家企业,4个矿区,其中2家企业已经停产、3个开采矿区已经停产。通过本次调查发现,涉锰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其中1处渣场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有两家企业存在烟气异常排放的情况,而企业废水排放也无监管手段,废水已经送检,等待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的结论。另外,调查中发现两处已经关停的企业渣场仍存在安全隐患,该行业早期的监管缺失,渣场建设和废渣处置较为随意,严重缺乏风险防控意识,且遗留问题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可能给周边环境带来持续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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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 & &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永政办发〔2014〕5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
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加强湘江污染防治,事关流域内居民饮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湘江污染防治作为“一号重点工程”。为推进湘江污染防治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污染防治任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若毁绿水青山,宁弃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坚守生态底线,以水环境承载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以水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提升水环境质量,以把好监管关、环评关、排放关控制排放总量,以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保持湘江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水质达标、确保饮用水安全为优先目标,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享受水环境”的基本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
  (二)协调发展,生态优先。按照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划定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对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环境政策,确定生态红线;在坚守绿水青山底线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确定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科学统筹区域与流域、发展与保护、远期与近期、局部与全局、供水与排水的关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控新治旧,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准入条件、严格环评审批和环境监管,落实好“三同时”、“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制度,控制新增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排放,不欠新账;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推行水环境精细化管理,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控源、治理、修复、风险防控等综合措施,强化工业、农业、生活源协同控制,多还老帐,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各级政府严格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明确目标,配套政策,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协作,齐抓共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促进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共同保护和治理湘江。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按要求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境内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保持Ⅲ类或优于Ⅲ类标准,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中心城区达到82%、各县城达到70%以上、建制镇达到20%以上;湘江干流出境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以上标准要求;辖区内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水环境污染事故。
  四、主要任务
  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年)以“堵源头”为主要任务。加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沿江县城及以上城市、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污染;深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削减主要水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矿山、尾矿库、渣场专项整治,严控污染扩散;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加强河道采砂、水上餐饮、运输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有效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污染。
  (一)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1.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排污口截污、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系统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效率。2015年底前,中心城区和各县(管理区、开发区)完成新增污水管网248.6公里,重点建制镇新增污水管网185.02公里;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截污;制定或完善给排水规划,并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浓度,提升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
  2.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2015年底前,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5万吨/日;重点完成零陵区向家亭污水处理厂的提级改造、冷水滩区下河线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增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金洞及回龙圩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和道县寿雁镇、零陵区珠山镇、祁阳县黎家坪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3.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和污水再生利用。2015年底前,完成永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工程,全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干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积极稳妥发展再生水用户,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以上。
  (二)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 取缔关停污染严重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查处新建的“五小企业”(小化工、小冶炼、小造纸、小电镀、小皮革),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依法取缔关停现在高污染、高能耗和落后产能企业69家;对于潜在环境危害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和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企业,在2015年前逐步依法淘汰退出,削减其占有的主要水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控制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准入,湘江干流两岸各20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项目,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 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属于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锰、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水泥、造纸行业的企业及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企业,都要做好清洁生产工作,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的高费技术改造方案,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减少跑、冒、滴、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3. 加快推进污染集中治理。2015年底前,各工业园区必须配套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雨污水分流排污系统等环境基础设施,并逐步提高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规模和排放标准,逾期未能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不达标的工业园区,暂停审批新、扩、改建设项目;引导各类排污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组织开展矿山采选、冶炼、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的专项污染治理,鼓励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治理,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
  4.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监控的水污染企业,在规范排污口的基础上,安装自动监测和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实行实时在线监控、动态管理;全面实行用水总量和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绿色信贷政策。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对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前一年内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企业要主动公开排污情况,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开对企业排污的环境监测情况。
  (三)加强矿区废水、尾矿库、渣场环境安全隐患整治
  1. 开展矿区废水、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整顿矿产开采秩序,取缔关闭非法采矿点;加强采矿区废水和尾矿库排水污染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采取加固或闭库处理等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逐步恢复堆存库区的生态;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扎实抓好零陵区锰矿区、东安县大庙口钨矿区、蓝山县太坪铅锌矿区、江华铜山岭矿区等矿区综合整治。清除、分类处理湘江、潇水两岸含重金属危险固废等严重危害环境的固体废物,对有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推进综合利用,逐步消化堆存量;对难以资源化利用、且危害大的固体废物,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处置,阻断其污染扩散途径。江、河、湖、库岸边500米范围内禁止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2. 完成冷水滩区上岭桥、零陵区诸葛庙、祁阳县道塘和金洞管理区金洞镇4个老垃圾场的封场。新建的垃圾填埋场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加大渗滤液收集处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四)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1.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加强监控和风险评估,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基本解决饮水不安全的问题。2014年底前,依法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及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完成中心城区排污口的截污、水上餐厅的取缔关闭和网箱养殖的整治;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体系;完成5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界碑设置工作,开展水质监测,及时取缔工业和生活排污口、规范畜禽和水产养殖行为。
  2. 强化水质良好湖泊治理和环境保护。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增强蓄水能力;突出抓好涔天河水库、双牌水库、宋家洲电站库区等水质较好湖库的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对湖库集雨范围内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入湖库污染物,改善湖库水质,确保水质稳定达到水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
  3. 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取缔湘江和一、二级支流以及其他环境敏感水域的水上餐饮,禁止沿岸餐饮业向水体直接排污。严格监管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禁止船舶向水体排放含油废水等污染物和倾倒垃圾,严禁港口码头生产生活废水直排。加强河道及水域岸线、航线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严厉打击各类采砂违法行为。2014年底前,全面取缔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水域范围内的采砂作业。加强河岸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好森林植被。
  (五)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污染防治
  1. 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2014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依法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2015年底前,湘江干流两岸500米范围内的16家畜禽养殖企业全部退出或搬迁,其中2014年完成8家、2015年完成8家;完成11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须建设和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015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达标率达到75%。新、改、扩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运行)制度。
  2. 科学合理确定网箱养殖规模和布局。根据水环境容量和水环境功能区域划,确定网箱养殖区域,严格控制网箱养殖面积,严格监督管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禁止网箱养殖,已有的必须在2014年底前全部退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主任的永州市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指挥、研究处理湘江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各县区、管理区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领导,认真筹划,周密部署,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任务。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级政府是湘江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制订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县区、管理区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分析水环境质量状况,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推进项目的实施。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治理具体工作任务,负责落实配套资金和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水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各企业为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
  (三)严格制度约束
  1. 加强环保硬约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不得供应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不得供电、供水。对县区、管理区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未按照规定时间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的。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2.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对因不按程序审批项目,盲目决策,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引进污染项目以及弄虚作假编制环评文件,违规承接环保治理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实施环保责任终身追究。
  3. 完善督查督办和联合执法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责,把环保准入作为项目审查的重要前提条件,严把环保准入关。相互配合,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水污染源的巡查,对典型水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污染问题进行督查督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规定,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开展排污权交易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鼓励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开展排污权交易;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级体系,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并与企业税收减免、金融信贷、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优惠和支持政策全面挂钩,公布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
  5. 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大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对县区和企业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执行差别水价政策,适当拉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的差价,遏制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盲目发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责任,加大财政对湘江流域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水环境治理投入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完善湘江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有效整合城市建设、环保、农业、节能减排、水利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五)加大考核力度。市人民政府将湘江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逐年分解下达到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完成任务差、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出现水污染事故的,予以处罚。
  (六)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增加、调整优化省控、市控监测断面,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县区际跨界水体监测断面(点位)的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沿江、沿河排污口数据库,加强重点排污口及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七)强化科技支撑。积极鼓励和支持水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水污染治理技术,提升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科技水平。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工艺和设备技术创新,加强指导,抓好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培训工作。
  (八)推动公众参与。建立水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加快市、县区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区域水环境质量、重大水环境保护决策和企业排污情况等信息,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保护湘江,人人有责”的理念,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推动公众践行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建立完善部门与公众良性互动机制,畅通环境信访平台和环保热线,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的监督权。
  附件:1. 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
  2. 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部门责任分工表
  3. 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项目表
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
考 核 办 法
  为推进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考核,是指对“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的考核。
  第二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下同)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落实资金,严格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永州市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考核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参与考核。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年度中发生较大及以上水环境污染事故或年度水环境质量较上年度下降的县区由省湘江保护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直接考核。
  第五条& 考核采取季调度、半年自评、不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进行,主要考核目标和项目完成情况。
  年度考核采取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核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和开发区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70分至90分的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计分办法与年度目标任务另行下发。
  对市直单位,根据相关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性考核。
  第七条& 考核计分方法。
  1. 县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
  除祁阳县以外的县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考核的满分为30分,祁阳县为20分,得分为:(县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的个数/县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个数)×该项分值。
  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表1、表2的29项,按月进行监测;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表1、表2的29项,按季度进行监测。监测值一次不达标,或监测项目未达到29项,该饮用水源地即按0.5个达标饮用水源地计;两次及以上不达标,该饮用水源地视为不合格。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考核主要考核一级保护区的水质状况,水质目标以各功能区划分确定的目标水质为准。
  2. 市级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
  市级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考核的满分为10分,得分为:(市级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的个数/市级交界断面的个数)×10分。此项考核仅为祁阳县。
  3. 项目实施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项目完成或按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得分为:
  (已完成及按进度计划完成工程内容的项目个数/年度计划完成及计划完成工程量的项目总数)×70分。
  4. 扣分
  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水污染环境事件(Ⅲ级)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发生一般环境事件(Ⅳ级)的,扣10分。
  以上水环境质量考核得分、项目实施情况考核得分的总和减去扣分即为考核最终得分。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对年度考核得分前4名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前4名的部门分别各给予3万元和0.5万元奖励。
  第九条& 出现以下情况时,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或市直部门领导进行约谈。
  1. 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县区、管理区和开发区;
  2. 本年度责任区域内水环境质量比上一年度下降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
  3. 由于监督或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县区、管理区和开发区;
  4. 连续2年定性考核为不合格的市直部门;
  第十条& 出现以下情况时,不得评定为全面小康合格县区或先进单位,扣除生态补偿试点相应比例资金,同时由环保部门对其实行环保区域限批。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和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1.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县区、管理区和开发区;
  2. 连续两年责任区域内水环境质量较上一年度下降的县区、管理区和开发区;
  3. 因监督或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特别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县区、管理区和开发区;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或两次及以上较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县区、管理区和开发区。
  第十一条& 永州市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重点加强当年年度工作安排确定项目的督促检查,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第十二条& 对确因项目建设条件或项目本身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项目计划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项目实施进度的申请,经市人民政府请示省湘江保护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按变更后的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
部门责任分工表
责& &任&& 分&& 工
  1、牵头协调“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负责督查推进日常工作。
  2、牵头开展水环境质量评估,会同相关部门对流域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3、牵头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污染整治。
  4、负责工业企业及园区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
  5、负责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1、负责把“三年行动计划”有关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
  2、负责“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纳入市重点工程。
  3、负责中央预算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申报。
  4、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和部署,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
  2、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
  3、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
  4、牵头、协调推进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工作。
  负责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组织研发、推广污染防治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
  负责对“三年行动计划”所涉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对整改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不力、隐瞒或谎报相关数据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负责协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监督资金使用。
  2、负责各职能部门的资金整合。
  3、负责落实奖励资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将“三年行动计划”的考核纳入政府工作绩效中,并落实奖惩。
市国土资源局
  1、负责规范整治范围内的矿山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2、负责两区和开发区矿山生态环境地质环境整治。
  3、负责监督矿山废水治理和回用工程的实施。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负责指导监督沿岸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
  2、负责指导监督沿岸县城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整治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沿岸县城以上城镇老垃圾场治理。
  负责指导监督乡镇一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
市交通运输局
  牵头组织实施港口、码头、船舶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1、负责河道采砂整治工作。
  2、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3、负责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4、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牵头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减排工作。
市畜牧水产局
  重点组织开展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和推广生态养殖。
  负责尾砂、尾矿库的安全整治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按程序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的政务督查工作。
市文广新局
  负责加强“三年行动计划”宣传教育工作。
永州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项目表
表1 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湖库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
现状水质类别
2015年目标
2018年目标
2021年目标
湘江 (永州与衡阳交界处归阳断面)
湘江 (祁阳浯溪大桥至祁阳县取水口下游300米)
湘江 (祁阳县拟建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500米)
湘江 (祁阳浯溪电站水库库内)
湘江 (祁阳湘祁电站水库库内)
湘江 (冷水滩区周家坝至黄阳司镇刀背石码头)
湘江 (冷水滩区港子口断面)
湘江 (冷水滩区曲河大桥上游800米至菱角山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
湘江 (冷水滩区岚角山镇巴洲村一级电排站至油榨码头)
潇水 (零陵区诸葛庙渡口至娘子岭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
潇水 (双牌水库大坝至县水文站)
潇水 (双牌水库库内)
潇水 (道县两河口断面)
潇水 (道县水厂断面)
潇水 (道县韩家断面)
潇水 (道县青口断面)
潇水 (江华东西河汇合口至唐家山)
潇水 (江华县大桥河与中河汇合口至码碱桥下游300米)
潇水 (江华县涔天河水库库内)
潇水 (蓝山县野狗山至暗山)
石期河 (零陵区东湘桥至湘江汇合口)
紫溪河 (东安县新屋至县二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
紫溪河 (东安县源头至紫云乡政府)
新田县金陵水库库内
宁远县水市水库库内
祁水 (祁阳县杉树桥至黎家坪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
白水 (祁阳县黄花河入白水处至白水镇取水口下游200米)
潇水消江 (江永县大坪坳水库大坝至红山河坝)
舂陵水新田湾河(蓝山县汇源瑶族乡三十六湾村至县二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
表2 矿山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
所在县(市区)
纳污水体名称
项目业主单位
主要工程内容
零陵国土资源局
零陵锰矿区综合治理工程
2013年12月
零陵国土资源局
李家-下井锰矿复绿工程
2014年12月
零陵区人民政府
零陵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
(1)五里牌-东湘桥区域内五里牌至东湘桥国道3Km路段12万吨选锰废渣清理回填至程家村采空区;程家村8座尾砂库闭库;废渣堆场、回填区和闭库尾砂库植被恢复。(2)火湘桥-赵家村乡道区域内火湘桥-赵家村乡道4Km路段17万吨选锰废渣清理回填至火湘桥采空区;坦夫2座尾砂库闭库;废渣堆场、回填区和闭库尾砂库植被恢复。(3)山支尾矿区内山支尾矿区1Km路段8万吨选锰废渣清理回填至山支尾采空区;废渣堆场、回填区植被恢复。(4)冷山坳(珠山镇东湘桥-梳子铺乡)区域内3Km路段15万吨选锰废渣清理回填至程家村采空区;废渣堆场、回填区植被恢复。
2014年12月
零陵区人民政府
零陵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二期项目
1、水口山坪夫桥-跃家乡道两侧14万吨选锰废渣、受污染田地约8万吨尾砂清理回填至采空区;沿线6座尾砂库闭库;废渣堆场、回填区和闭库尾砂库植被恢复。2、石岩头-井仔头乡道两侧15万吨选锰废渣、受污染田地约15万吨尾砂清理回填至采空区;沿线4座尾砂库闭库;废渣堆场、回填区和闭库尾砂库植被恢复。3、黄田铺五里牌-丁塘乡道两侧6万吨选锰废渣、受污染田地约4万吨尾砂清理回填至采空区;沿线3座尾砂库闭库;废渣堆场、回填区和闭库尾砂库植被恢复。4、梳子铺车头源斑竹塘乡道两侧5万吨选锰废渣、受污染田地约3万吨尾砂清理回填至采空区;沿线3座尾砂库闭库;废渣堆场、回填区和闭库尾砂库植被恢复。
2014年12月
东安县国土资源局
东安矿山复垦
2015年12月
道县国土资源局
道县湘源锡矿综合治理工程
2013年12月
江永县人民政府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大泊水铅锌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对一级尾砂库进行闭库,并库区进行复土还绿。在厂区原贮矿场新建一个容量为1200立方的临时贮存库
2014年12月
江永县飞龙有限责任公司
江永县飞龙公司选矿废水综合处理回用项目
1600t/d废水处理回用水设施,600 t/d尾矿库溢流废水处设施。集水反应池3个、沉淀池3个、压滤系统3套,膜处理系统1套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湖南俊宏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江华县俊宏公司选矿废水综合处理回用项目
3480t/d废水处理回用水设施,120 t/d尾矿库溢流废水处设施。集水反应池3个、沉淀池3个、压滤系统3套,膜处理系统1套
2015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湖南锦艺矿业有限公司
铜山岭有色金属矿工业废水治理与回用
对尾矿库进行防渗泄治理、主坝加固、周边环境治理、,建立日处理3000吨废水处理厂
2014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江华县大潮锰铁矿
江华县大潮锰铁矿选矿废水综合处理回用项目
4000t/d废水处理回用水设施,1500 t/d尾矿库溢流废水处设施。集水反应池3个、沉淀池3个、压滤系统3套,膜处理系统1套
2015年12月
表3 尾矿库治理工程
所在县(市区)
纳污水体名称
项目业主单位
主要工程内容
石岩头镇政府罗家村
白路塘尾矿库
2015年12月
珠山镇寨子脚
林青卫尾矿库
2015年12月
珠山镇诸仙寺
禾家冲尾矿库
2015年12月
道县环境污染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道县冶炼厂锰矿铁夹岭1、2号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
干滩平整及滩面明坑回填;主坝及子坝加固,降低库内浸润线高度和坡比;坡面植草、库内植土复垦植树,防止雨水冲刷。新建尾矿库上游及山谷边脚防洪沟渠;主坝加固,降低库内浸润线高度和坡比;新建尾矿防洪沟渠和溢洪道;
2014年12月
江永县银铅锌矿
江永县银铅锌矿尾渣再生利用及尾矿库防渗处理项目
扩建10万m3尾矿库,原尾矿库铺HDPE防渗膜15万m2,排洪沟长7km。
2015年12月
江永县人民政府
江永县众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遗留尾砂库闭库工程
  对库容3万m3、贮存5万吨的遗留尾砂库进行闭库存。
2014年12月
江永县飞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江永县飞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防渗处理项目
30万吨尾矿库尾砂重金属稳定化处理,铺设尾矿库内导流管3km,铺HDPE防渗膜3万m2,排洪沟长4km。
2014年12月
冷水镇人民政府
宁远县冷水镇锡海铁矿无主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
尾矿坝加固;修建排泄设施;库内粘土填平及植被恢复;尾矿库闭库后动态监测。
2014年12月
九嶷山乡人民政府
宁远县九嶷山乡向阳头无主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
尾矿坝加固;修建排泄设施;库内粘土填平及植被恢复;尾矿库闭库后动态监测。
2014年12月
湾井镇人民政府
宁远县湾井镇桥头风吹岭铁矿无主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
尾矿坝加固;修建排泄设施;库内粘土填平及植被恢复;尾矿库闭库后动态监测。
2014年12月
仁和镇人民政府
宁远县仁和镇冯石铁矿无主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
尾矿坝加固;修建排泄设施;库内粘土填平及植被恢复;尾矿库闭库后动态监测。
2014年12月
九嶷山乡人民政府
宁远县九嶷山乡癞子山铅锌矿无主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
  尾矿坝加固;修建排泄设施;库内粘土填平及植被恢复;尾矿库闭库后动态监测。
2014年12月
中和镇人民政府
宁远县中和镇保和铜矿选厂尾矿库无主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
  尾矿坝加固;修建排泄设施;库内粘土填平及植被恢复;尾矿库闭库后动态监测。
2014年12月
沱江镇人民政府
七工田铁矿区尾矿堆、池治理
平整尾矿堆、池,植树造林
2015年12月
润昊矿业公司
洪水冲铁矿区尾矿堆、池治理
平整尾矿堆、池,植树造林
2015年12月
湖南锦艺矿业公司
铜山岭尾矿库排洪系统改造和污水治理系统改造
增建一套排洪系统和有关观测系统;增建一套污水治理系统和有关观测系统
2015年12月
蓝山县安监局、所城镇政府
蓝山县所城镇笔架山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1)在现有坝体下游修建新的尾矿坝,在新尾矿坝下部埋设渗水管,降低库内浸润线高度。(2)沿尾矿库边界新建环库截洪沟。(3)调整尾矿库矿渣堆体外坡比,使堆体达到稳定状态。(4)对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库内矿体表面进行覆盖并恢复植被。(5)整平附近破坏的山坡表面,并植草植树,恢复植被,以减少水土流失。
2014年12月
蓝山县安监局
  毛俊镇火市办事处
蓝山县火市大汉口铁锰矿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1)在现有坝体下游修建新的尾矿坝,在新尾矿坝下部埋设渗水管,降低库内浸润线高度。(2)沿尾矿库边界新建环库截洪沟。(3)调整尾矿库矿渣堆体外坡比,使堆体达到稳定状态。(4)对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库内矿体表面进行覆盖并恢复植被。(5)整平附近破坏的山坡表面,并植草植树,恢复植被,以减少水土流失。(6)对尾矿渣运输而破坏的村道进行恢复改造。
2014年12月
表4&& 企事业单位废水治理项目
纳污水体名称
项目业主单位
主要工程内容
湖南兵器建华精密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建华精密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电镀废水深度回收工程
完善厂区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设计日处理 能力为150吨,完善废水回用系统
2013年12月
永州市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永州市零陵区石期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清理石期河流域周边存在的历史遗留的重金属尾砂共25处(含石期河河畔两岸尾砂),合计重金属尾砂量约为91.9万立方米(约 183.8万吨),选择就近的11处采空区进行填埋,新建 11处挡土墙,总长1220米,浆砌块石1.464万立方米。清除4段河畔总长16.5千米历史遗留尾砂,新建挡土墙11.8千米,浆砌块石2.832万立方米。本项目总共需要生态恢复161万平方米。
2015年12月
永州市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工业集聚区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
对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工业集聚区以及原东湘桥锰矿历史遗留的含重金属废渣约43万吨、被重金属废渣污染的土壤约11万立方米进行安全处置和填埋。建设期间日处理含重金属废渣约1600吨/日(处理期一年),设计填埋库总容量约为44万立方米,净库容量39.7万立方米。原废渣堆存点植被恢复面积约210亩。
2014年12月
永州市鑫诚锰业有限公司
永州市鑫诚锰业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1)、中和反应池Φmm。2)、脱硫除锰物理化学沉淀池9×3×5m。3)、第一级至第三级中间水池3×3×3m。4)、氨氮吹脱及吸收系统。5)、折点氯化法脱氮处理装置。6)、污泥处理系统。
2014年12月
零陵区人民政府
零陵区氧化锌厂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安全处置关闭淘汰后的8家氧化锌厂遗留的重金属废渣900吨,遗留生产废水500吨。
2015年12月
永州市零陵东湘锰业有限公司
永州市零陵东湘锰业有限公司电解锰废水处理工程
PH、SS(mg/l)、SS(mg/l)、CODcr(mg/l)等综合治理达标排放
2015年12月
永州市永昌化工有限公司
永州市永昌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
新增电除尘设备一套、脱吸塔、填料塔,对原有污水处理池进行整改
2015年12月
湖南兵器跃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跃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含铬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
将电镀生产工艺更改为电泳生产工艺,完善电泳废水处理和回用系统。
2013年12月
永州锦络电子有限公司
镀镍、镀锡废水处理工程
采用“预处理+离子交换+反渗透”工艺,日处理含镍、含锡电镀废水10t/d;采用“过滤、超滤、防渗透”工艺处理电镀综合废水并回用,日处理能力为48m3/d,处理后的浓液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2014年12月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冷水滩区蓝天化工厂等涉重金属企业关闭淘汰后遗留废渣污染治理 
关闭淘汰冷水滩蓝天化工厂、永州市宏发冶炼有限公司、冷水滩花桥夕阳红冶炼厂、五星锑品厂、永州市天元化工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天诚化工有限公司、李向阳硫酸铜厂等7家企业;安全处置遗留的2240吨含各类重金属废渣。
2015年12月
祁阳县人民政府
祁阳县东鑫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淘汰及遗留污染
厂区内遗留废渣、污染土壤安全处置
2013年12月
湖南祁阳鑫利冶金化工有限公司
含重金属废渣废水治理工程
建设一座危废暂存仓库,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层高为4米,同时配套建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对原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建。
2015年12月
湖南凯盛鞋业有限公司
废水处理系统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
  改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中水回用管网系统实现废水回用。
2014年12月
祁阳县中医院
医疗废水处理项目
  建设日处理量500m3/d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完善纳污管网
2014年12月
东安县宏兴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安县宏兴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防渗、清污分流、渣库修建、应急设施建设;新建含镉废物(铜镉渣)无害化处理线。
2014年12月
东安县人民政府
石期河流域东安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1.石期河东安段含重金属底泥和废渣清理。2.清理出的底泥和废渣脱水及稳定化处置。3.清理后石期河河道生态恢复。4.石期河两岸受侮辱农田等土壤修复。
2015年12月
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
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烟气治理(重金属和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及示范
采用烟气余热利用-可再生脱硫-硫资源回收工艺对烟气治理设施更新改造。
2015年12月
东安县人民政府
东安县大庙口钨矿区废渣安全处置工程
建设库容30万吨的安全填埋场1座,对钨矿区遗留的25万吨废渣进行稳定/固化处置。
2014年12月
双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双牌县五里牌镇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固化处理厂一座,固化处理含镉废渣86493.2吨,建设安全填埋场一座,总库容为90000立方米;对199.5亩原含镉废渣污染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对504.2亩受镉污染农田进行治理修复。
2015年12月
双牌县人民政府
永州市富宁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关闭后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富宁公司厂内遗留3000立方米废液处理达标排放,对遗留950吨废渣、900吨废弃原料进行安全处理
2013年12月
双牌县人民政府
永州市瑞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
1、对遗留的含重金属废水、废油采取就地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 2、对厂区内遗留的固废(烟灰和碱渣)外委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3、对厂区内现有2个仓库改建为危废贮存库;4、对厂区进行植树绿化。
2015年12月
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道县仙子脚镇原石山化工厂含砷废渣安全处置工程
建设10.5万吨/年危险固废的固化处理线一条;建设库容为15万立方米的安全填埋场一座,对水泥固化后的含砷废渣进行安全填埋;建设处理量40 立方米/日的废水处理站一座,对临时渗滤液收集池中废水以及封场后渗滤液进行处理;对原石山化工厂内含砷废渣移除后的100.66亩污染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2015年12月
道县商业事务管理办公室
道县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场废水治理工程
采用厌氧-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废水,新建机械格栅池、初沉淀池及二沉淀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曝气池、接触氧化池、终沉池、污泥池、板框压滤机等。
&道县人民政府
道县泡水河流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对锡矿区33.8万m3的废渣进行清理并固化/稳定化,新建一座有效库容为37.9万m3的Ⅱ类填埋场对处置后废渣进行填埋处置,并设置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
2015年12月
江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江永县铅锌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一座总库容为34.0万立方米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对36.5万吨含重金属废渣进行稳定化/固化预处理,与3.7万吨受污染土壤一并送安全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对原废渣堆存点废渣的清除后所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2015年12月
江永县银铅锌矿
江永县银铅锌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重金属废水深度治理
2013年12月
江永县人民政府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大泊水铅锌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对一级尾砂库进行闭库,并库区进行复土还绿。在厂区原贮矿场新建一个容量为1200立方的临时贮存库
2015年12月
江永县人民医院
江永县人民医院废水治理项目
处理能力200t/d的污水处理站1座。工程内容:格栅井1个、调节池1座、一沉池1座、生物接触氧化池1座、反应池2座、二沉池1座、消毒池1座、污泥消化池1座、风机房1座、自动控制系统1套。
2014年12月
江永县妇幼保健院
江永县妇幼保健院废水治理项目
处理能力200t/d的污水处理站1座。工程内容:格栅井1个、调节池1座、一沉池1座、生物接触氧化池1座、反应池2座、二沉池1座、消毒池1座、污泥消化池1座、风机房1座、自动控制系统1套。
2014年12月
江永县工业园废水治理项目
处理能力2万吨/天污水处理厂1 座,工程内容:进水泵房、沉砂池、CAST反应池、二沉池、回流污泥泵房、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堆棚、综合楼、配电间等构(建)筑物及设备安装等.
2015年12月
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
江永县屠宰场废水治理项目
处理能力500吨/天污水处理厂1 座,工程内容:进水泵房、沉砂池、SBR反应池、二沉池、回流污泥泵房、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堆棚、综合楼、配电间等构(建)筑物及设备安装等.
2014年12月
宁远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宁远县九嶷山原铅锌矿区域尾砂综合治理项目
将九嶷山原铅锌矿区域历史遗留采矿和洗选固废按照其来源及性质分为尾砂、废石和低品位矿石。分散堆存的尾砂就近、就地封场,通过修建拦砂坝、排洪沟、覆土还绿等措施,使其就地稳定。废石及低品位矿石就近回填矿洞。对于治理范围内裸露土体,结合其利用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妥善处理采矿和洗选固废约50.0万立方米,清理原废弃采选厂6个,封闭废弃铅锌矿矿洞52个,生态恢复面积总计约600亩。
2015年12月
宁远县人民政府
宁远县中和镇原新开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对一级尾砂库进行闭库,对库区进行复土还绿。在厂区原贮矿场新建一个容量为1200立方的临时贮存库。
2014年12月
宁远县人民政府
宁远县新开铅锌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1封闭区域内现存窿口;2对废渣堆进行削坡堆存,建设拦石坝一座,配套建设截洪、导排系统;3、对渣堆及清运后场地进行覆土绿化。
2014年12月
永州福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污酸、污水重属治理及回用工程
采用生物制剂处理重金属方式和采用斜板沉降、沙过滤及氯离子净化方式建设污酸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20吨/天
2014年12月
新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新田县莲花乡砷渣治理工程
采用将含砷废渣清挖后暂存,再将其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填埋,封场后植被覆盖,填埋场建设规模为18万立方米。渗滤液的处理采用次氯酸钠氧化—铁盐—石灰法—PAM絮凝化学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5立方米/日。生态恢复种植的植物主要栽培大叶井口边草、蜈蚣草等植物,面积为287亩。
2015年12月
新田县人民政府
新田县历史遗留镉、钒污染治理工程
镉渣收集固化后暂存,待新田县莲花乡砷渣污染治理项目安全填埋场建成后送场内安全填埋;钒渣就地安全填埋
2014年12月
新田县万家鹅业有限公司
新田县万家鹅业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畜禽屠宰加工废水处理设施
2014年12月
新田县鑫隆食品有限公司
新田县鑫隆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食品加工废水处理设施
2014年12月
新田县新英财塑胶有限公司
新田县新英财塑胶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塑料加工废水处理设施
2014年12月
新田县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新田县神农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废水处理设施
2014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原西山化工厂含砷废渣安全处置工程
建设10.5万 吨/年含砷废渣的固化处理线一条;建设库容20万立方米安全填埋场一座,安全填埋总体积15.75万立方米的固化砌块体;生态恢复240亩污染场地土壤。
2015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湖南锦艺矿业有限公司
湖南省铜山岭有色金属矿尾矿库 治理工程
在现有的尾砂库前,增加事故风险防 范,安全处置10万吨尾砂;增加尾砂库 防流失、防冲刷设施的水处理系统,在 尾砂库周围修建防洪和雨水收集系统, 并对渗透液进行处理
2014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湘江—潇水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涔天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工程
本项目包括水库水质净化工程、库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库区生态保护工程及流域综合管理措施等工程
2015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湘江—潇水
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
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含铅废水治理项目
废水中主要含铅金属离子,废水治理采用化学沉淀法较为实用,采用石灰水作为沉淀剂通过调节含铅废水的PH值,使其形成沉淀氢氧化铅,利用混凝药剂捕获废水中的铅沉淀物,然后沉淀分离去除铅离子
2015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湘江—潇水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
纳入国家重点生态补偿区
2015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湘江—潇水
姑山磷复肥有限公司
姑山磷复肥公司含砷废水污染治理项目
采用硫酸亚铁+石灰乳+PAM絮凝沉淀技术,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200吨/日及土壤修复工程
2015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湘江—潇水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局
江华瑶族自治县定点屠宰场废水处理项目
采用生化法为主的处理方法:废水→粗格栅→集水池→污水泵→电磁流量计→细格栅→初沉调节池→厌氧水解池→污水泵→SBR反应池→达标排放。
2015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湘江—潇水
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人民政府
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原西山化工厂含砷废渣安全处置工程
建设105000 t/a含砷废渣的固化处理厂一座,日处理废渣350 t;含砷废渣水泥固化后砌块体总体积为15.75万m3,进行安全填埋,填埋场设计总库容20万m3;填埋场渗滤液需进行收集处理,需建设日处理量50t的污水处理站一座;进行场地生态恢复,即对砷渣移除后240亩污染场地土壤进行植被恢复
2015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湘江—潇水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项目
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即A /O工艺处理。建设处理能力500t/d的污水处理站1座,工程内容:格栅井1个、调节池1座、一沉池1座、生物接触氧化池1座、反应池2座、二沉池1座、消毒池1座、污泥消化池1座、风机房1座、自动控制系统1套。
2015年12月
表5& 关闭淘汰、搬迁项目表
纳污水体名称
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原料、工艺、产品产量、就业人数)
关闭淘汰搬迁内容
永州市南电锰业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南津渡电站工业园,现有电解金属锰生产线1条,6300KVA矿热炉一台,其主要产品为电解金属锰、硅锰合金,职工人数200余人。
2000年搬迁珠山镇工业园兴建6万电解金属锰生产线
2015年12月
湖南省永州市哈陵焊接器材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南津渡电站工业园,现有12台熔炼炉,总功率为8000KVA,其主要产品为焊剂,职工125人。
2013年12月
永州市零陵区新闽源冶炼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南津渡电站工业园,现有6300KVA矿热炉1台,其产品为硅锰合金,职工人数80人。
2013年12月
永州市零陵区亚湘焊接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南津渡电站工业园,现有18m3高炉1台,431剂生产炉3台,主要产品为富锰渣、焊剂
2013年12月
永州市零陵区天宝锰业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南津渡电站工业园,现有20m3高炉1台,主要产品锰渣,职工人数160余人。
2013年12月
永州市南津渡利达锰业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南津渡电站工业园,现有30m3、17m3高炉各一台,年生产能4余万吨,主要产品为富锰渣。
2013年12月
永州市冷水滩区正旺卫生纸厂
主要生产低档卫生纸、鞭炮纸,采取非脱墨制浆技术,生产能力1.1万吨/年,职工有116人。
关闭生产能力1.1万吨/年低档卫生纸、鞭炮纸生产线。
永州市冷水滩恒发焦化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硅锰合金冶炼和焦炭生产,采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技术,生产能力1.5万吨/年,职工有148人。
关闭生产能力年生产1.5万吨富硅锰合金冶炼和焦炭生产线。
永州市永发铁合金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生铁和富锰渣生产,采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技术,生产能力年生产5万吨生铁、年生产10万吨富锰渣,职工有112人。
关闭生产能力年生产5万吨生铁、年生产10万吨富锰渣生产线。
永州市冷水滩区红太阳生活用纸厂
主要生产和加工日常生活用的卫生纸,拥有一条年制浆能力2万吨的制浆生产线,生产能力1.6万吨/年,职工有129人。
关闭生产和加工日常生活用的卫生纸,拥有一条年制浆能力2万吨的制浆生产线,生产能力1.6万吨/年生产线。
永州市冷水滩区远兴橡塑助剂厂
主要生产饲料级氧化锌,采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技术,生产能力0.3万吨/年,职工有61人。
关闭生产能力0.3万吨/年饲料级氧化锌生产线。
永州市冷水滩蓝天化工厂
主要生产活性氧化锌,采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技术,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职工有216人。
关闭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活性氧化锌生产线。
永州市冷水滩祥乐化工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活性氧化锌,采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技术,生产能力0.6万吨/年,职工有128人。
关闭生产能力0.6万吨/年活性氧化锌生产线。
永州市冷水滩区宏达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生产生铁和富锰渣生产,采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技术,生产能力年生产3.8万吨生铁、富锰渣,职工有232人。
关闭生产能力年生产3.8万吨生铁、富锰渣生产线。
永州市冷水滩卫星洗煤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加工精煤和焦炭生产,采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技术,生产能力1.0万吨/年,职工有140人。
关闭生产能力年生产1.0万吨加工精煤和焦炭生产线。
永州市冷水滩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生产乙炔气体生产,采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技术,生产能力0.84万吨/年,职工有132人。
关闭生产能力年生产0.84万吨乙炔气体生产线。
永州星辰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
  地址:冷水滩区仁湾木瓜铺
  主要产品:青蒿素,年产量12吨,产值5000万元。
  原料为青蒿草,年加工2000吨。
  生产工艺:植物提取
  就业人数:45人
项目名称:青蒿素提取冷却水。对环境有轻微影响。主要是植物提取冷却水。但非关闭淘汰产业产品。
  搬迁内容:厂房与设备。
  搬迁原因:城市规划,厂址属沿江风光带范围。
2015年12月
湘江干流白水支流
祁阳县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尾矿独居石稀土矿为原料,从事氯化稀土混合物(简称氯化片)的冶炼提取,产量约5000吨/年以内,工人约140人,占地面积10050平方米
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手续和污染物排放许可手续,已关闭停产整顿
2013年12月
湘江干流白水支流
祁阳县精闻稀化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以尾矿独居石稀土矿为原料,从事氯化稀土混合物(简称氯化片)的冶炼提取,产量约3200吨/年以内,工人约150人,占地面积11250平方米
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手续和污染物排放许可手续,已关闭停产整顿
2013年12月
湘江干流白水支流
祁阳县创新科技公司
以尾矿独居石稀土矿为原料,从事氯化稀土混合物(简称氯化片)的冶炼提取,产量约6000吨/年以内,工人约150人,占地面积1,1350平方米
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手续和污染物排放许可手续,已关闭停产整顿
2013年12月
湘江干流白水支流
永州市华鑫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以尾矿独居石稀土矿为原料,从事氯化稀土混合物(简称氯化片)的冶炼提取,产量约8000吨/年以内,工人约140人,占地面积10050平方米
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手续和污染物排放许可手续,已关闭停产整顿
2013年12月
湘江干流白水支流
祁阳金衡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以尾矿独居石稀土矿为原料,从事氯化稀土混合物(简称氯化片)的冶炼提取,产量约5000吨/年以内,工人约150人,占地面积1,2550平方米
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手续和污染物排放许可手续,已关闭停产整顿
2013年12月
湘江干流白水支流
祁阳县鸿丰化工厂
以尾矿独居石稀土矿为原料,从事氯化稀土混合物(简称氯化片)的冶炼提取,产量约5000吨/年以内,工人约150人,占地面积1,2550平方米
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手续和污染物排放许可手续,已关闭停产整顿
2013年12月
湖南省东安县群泰锰业厂
富锰渣、铁合金、年生产能力2.6万吨、就业人数56人
2013年关小计划、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省东安县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原浆、燃料、印刷、年生产能力0.15万吨、就业人数135人
2013年关小计划、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东安县双龙冶金焊材有限公司
富锰渣、铁合金、年生产能力1.2万吨、就业人数92人
2012年关小计划、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东安县豪迈有限公司
石灰石、水泥、涉及产能20万吨、就业人数192人
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及生产线
2015年12月
东安县舜皇水泥有限公司
石灰石、水泥、涉及产能18.8万吨、就业人数239人
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省东安县湘莲酿造有限公司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省东安县塑料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东安县有机化工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东安县惠芦冶炼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东安县石股冶炼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省东安县金江水库冶炼锑品化工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省东安县金鼎焊剂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东安大和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省东安县龙华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东安县中宝冶炼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省东安县金锡冶炼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东安发达锰业有限公司石期市清水湾冶炼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东安县恒利纸制品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永鑫炉料有限公司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东安县瓷业总公司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湖南省东安县毛巾厂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东安县东明冶炼
拟关闭并拆除设备
2015年12月
双牌县鸿兴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是利用锰矿作原料,经电炉高温溶解生产硅锰合金,生产能力为2万吨/年,职工112人。
电炉等生产设备淘汰拆除
2015年12月
双牌县合丰铁合金有限公司
主要是利用锰矿作原料,经电炉高温溶解生产硅锰合金,生产能力为2万吨/年,职工103人。
电炉等生产设备淘汰拆除
2015年12月
双牌县双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是利用工业盐作原料,溶解后进行电解生产工业氯酸钠,生产能力为6000吨/年,职工65人。
电解等生产设备拆除
2014年12月
道县寿雁镇东升造纸厂
废纸板原料,机制纸生产工艺,机制纸产量0.9万吨,就业人数197人。
机制纸生产线2条
2014年12月
道县赐明造纸厂
废纸板原料,机制纸生产工艺,机制纸产量1.2万吨,就业人数216人。
机制纸生产线2条
2014年12月
道县蚣坝胜辉造纸厂
废纸板原料,机制纸生产工艺,机制纸产量1万吨,包装纸产量1万吨,就业人数282人。
机制纸、包装纸生产线各2条
2015年12月
道县永明冶炼厂
铁锰矿原料,炼铁工艺,炼钢生铁及富锰渣产品6万吨,就业人数276人。
30m3富锰渣高炉2台
2015年12月
湖南省江永县银铅锌矿(冶炼厂)
企业以铅精矿为主要原料,采用鼓风炉-烧结熔炼工艺生产电解铅锭,现有一条2万吨/年的铅冶炼生产线,从业人员250人,2012年生产电解铅3855吨。
关闭和淘汰拆除现有铅冶炼生产线的所有设备设施。
江永东宏矿品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企业以废弃铅矿碴为主要原料,采用鼓风炉-烧结熔炼工艺生产粗铅,现有一条1万吨/年的粗铅生产线,从业人员115人,2012年生产粗铅3032吨。
关闭和淘汰拆除现有粗铅生产线的所有设备设施。
2014年12月
江永县众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以铅锌矿石为原料,采用优先浮选工艺生产铅、锌精矿,现有一条200吨/日的选矿生产线,从业人员88人。
关闭和淘汰拆除现有选矿生产线的所有设备设施。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兴业金属制品厂
企业以废旧钢铁为原料,采用电炉炼钢工艺生产粗钢,现有一条年生产能力50000吨的粗钢生产线,从业人员44人。
关闭和淘汰拆除现有粗钢生产线的所有设备设施。
2014年12月
江永县桃川轧钢厂
企业以废旧钢铁为原料,采用电炉炼钢工艺生产粗钢,现有一条年生产能力30000吨的粗钢生产线,从业人员38人,2012年生产粗钢610吨。
关闭和淘汰拆除现有粗钢生产线的所有设备设施。
2014年12月
宁远县恒信造纸厂
该厂位于舜陵镇下种坝村泠江河河下游,共有职工28人,主要原料为废纸,拥有1575型六缸四网造纸机1台,2吨锅炉1台,主要生产瓦楞纸,年设计产能1万吨。
拆除生产线和机器设备
2015年12月
蓝山县舜利石材加工厂
蓝山县舜利石材加工厂位于蓝山县塔峰镇岭脚村舜水河边,主要原料是花岗岩,生产工艺为石材锯割加工、研磨抛光、切断加工、辅助加工,年产建筑用板材50万平方米,目前员工50人。
生产车间搬迁
2015年12月
蓝山县龙坪石材有限公司
蓝山县龙坪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塔峰镇岭脚村舜水河边,距二水厂取水口仅50米。主要原料是花岗岩,生产工艺为石材锯割加工、研磨抛光、切断加工、辅助加工,目前企业拥有切机14台,全自动磨机1台,员工100余人,年产建筑用板材200万平方米。
生产车间搬迁
2015年12月
新田县金泰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建于2008年5月,年产能1.5万吨粗铜,从业人员56人
该企业于2013年停产关闭。拆除相关生产线及设备。
2015年12月
新田县华丰农机具铸造厂
公司建于2005年3月,年生产钢锭铸件2万吨,从业人员67人。
该企业于2013年停产关闭。拆除相关生产线及设备。
2015年12月
新田县裕泉染织厂
企业始建于2000年,年印染色织布196万米,从业人员91人
该企业于2013年停产关闭。拆除相关生产线及设备。
2015年12月
新田县冷水井乡东兴采石场
企业建于2008年,年开采5万吨石灰石,从业人员49人
该企业于2013年停产关闭。拆除相关生产线及设备。
2015年12月
新田县百草仙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建于2008年,年可生产白酒500吨,从业人员38人
该企业计划于2014年关闭并拆除相关设备
2014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海盛水泥有限公司
主要原料:水泥孰料;工艺:球磨生产工艺;产品名称:水泥;& 就业人数:168
关闭淘汰30万吨/年水泥生产线及设备
2014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华隆冶炼厂
主要原料:硫铁矿;工艺:有渣法冶炼工艺;产品名称:铁合金; 就业人数:49
关闭淘汰0.8万吨铁合金生产线及设备
2014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东晖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原料:锰矿石、富锰渣、硅石;工艺:有渣法冶炼工艺;产品名称:硅锰合金; 就业人数:97
关闭淘汰1.2万吨/年硅锰合金生产线及设备
2014年12月
江华瑶族自治县
江华金胜工业硅厂
主要原料:硫铁矿;工艺:6300千伏安电炉有渣法冶炼工艺;产品名称:铁合金; 就业人数:62
关闭淘汰0.4万吨铁合金生产线及设备
2014年12月
表6&&& 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工程
所在县(市区)
纳污水体名称
项目业主单位
主要工程内容
永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置和给排水事务中心
永州市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工程
对上岭桥简易垃圾填埋场和诸葛庙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库区封场及渗滤液收集处理
2015年12月
永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置和给排水事务中心
永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工程
新建水泥厂污泥储运输送车间(包括新增污泥接料仓)和污泥干化车间(包括新增污泥进料泵、转筒干化成套设、皮带运输机及生物除臭系统等)
2015年12月
零陵区政府、冷水滩区政府
永州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工程
建设的污水管网长度:零陵区14.6公里;冷水滩区:102.79公里
2015年12月
市水质净化中心
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提级改造项目
增建脱氮除磷、紫外线杀毒工艺,改造污泥脱水等工艺及配套建设14.6公里纳污管道
2015年12月
零陵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零陵区珠山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
日处理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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