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哪些专科学院有藏区一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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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谢晓君夫妇坚守藏区12年支教,被评为“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在去四川藏区福利学校支教前,胡忠、谢晓君夫妇都是成都中学的老师。2000年,胡忠看了一篇关于甘孜州康定县塔公乡一所孤儿学校急需老师的报道,动了支教的念头,得到妻子的支持。3年后,谢晓君带着3岁的女儿也来到这里支教。2006年8月,一所位置更偏远、条件更艰苦的学校创办了,她主动前往当起了藏族娃娃们的老师、家长甚至是保姆。颁奖辞:他们带上年幼的孩子,是为了更多的孩子。他们放下苍老的父母,是为了成为最好的父母。不是绝情,是极致的深情;不是冲动,是不悔的抉择。他们是高原上怒放的并蒂雪莲。根据所学知识回答,胡忠、谢晓君夫妇坚守藏区12年支教的事迹给我们哪些启示?(6分)
题型:简答题难度:中档来源:不详
(1)我们要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努力为民族团结作贡献;(2)我们要发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3)我们要培养乐于助人、扶危济困的优秀品质;(4)我们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5)我们要培养亲近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其它答案言之有理亦可,每条2分,三条即可得6分)本题考查学生对材料的理解能力。可从民族团结、艰苦奋斗、受教育、亲近社会等角度思考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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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胡忠、谢晓君夫妇坚守藏区12年支教,被评为“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主要考查你对&&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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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的内容: ①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②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③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接受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④成年人接受成人教育。 ⑤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教育途径接受教育。在我国,凡是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歧视任何人的受教育的要求。 对于我们的努力,国家和社会将会以一定的方式予以承认。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应该享有的权利之一。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一般而言,对同一个人来说,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一项权利不能同时又是义务。但教育是个例外。权利使我们可以放弃的合法利益。对青少年的教育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放弃。教育的这个特点决定了我们不能将受教育仅仅作为权利,而必须把它同时作为义务。 ①就我们个人来说,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在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因此,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义务教育误区:1、义务教育就是免费教育。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而要求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其本质意义在于你必须接受教育,而不是在于是否免费。而且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是有条件范围的:首先它的适用人群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所以说高中,大学的学校教育是不包括在内的,这就是它也叫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因了. 其次,对于义务教育有一个特性是"免费性",在义务教育法上的诠释是"不收学杂费".然而在学校学习中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费用,这些就不包括在"免费"的范围内了.而且对于免除学杂费,这还是一个过程,仍有不少城市中还未能达到这样,所以"义务教育就是免费的学校教育"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2、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我自己的事,我愿意学就学,不愿意学就不学,别人管不着。点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守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主要有三项。(1)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2)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凡己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3)应当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当父母亲侵犯自己受教育权利的时应当:①与父母沟通,向其宣传法律知识,要求父母送自己上学接受义务教育。②求助于学校老师。③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④求助法律,如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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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均为四川藏区福利学校志愿者,教师。
&&&&在去藏区支教前,胡忠、谢晓君夫妇都是成都中学的老师。2000年,胡忠在晚报上看了一篇关于甘孜州康定县塔公乡一所孤儿学校急需老师的报道,动了支教的年头。他带着妻子到当地考察后,两人为当地的艰苦状况震惊。胡忠下定了决心,妻子支持他的决定。这时候,他们的女儿刚刚出生不久。
&&&&孤儿学校处在海拔3800米的康定县塔公乡,是一所福利性质的民办公助寄宿制学校。这里是甘孜州13个县的汉、藏、彝、羌四个民族143名孤儿的校园,也是他们完全意义上的家。胡忠以志愿者身份来到塔公乡,300多元生活补助是他每月的报酬。  2003年,在丈夫的召唤下,妻子带着三岁的女儿也来到这里支教。
&&&&谢晓君音乐学院弹得一手好钢琴,可学校最需要的却不是音乐老师。生物老师、数学老师、图书管理员和生活老师,三年时间里,谢晓君尝试了四种角色位置,顶替离开了的志愿者和支教老师。
&&&&2006年,8月,一座位置更偏远、条件更艰苦的学校"木雅祖庆"创办了,她主动前往当起了藏族娃娃们的老师、家长甚至是保姆。今年2月,她甚至把工作关系转到康定县,并表示"一辈子呆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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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上半叶藏区政治研究评述
藏区政治研究是中国藏学研究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边政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世纪和20世纪交替之际,就有人致力于研究西藏政治军事体制政教关系、土司制度等,
①对当时西藏政治之弊端进行了批驳,同时出现了译介外国人描述旧西藏酷刑的作品,让世人了解和认识旧西藏的真实面目。
②进入20世纪以后,藏区政治方面的研究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重视。据统计,单就1949年以前即20世纪上半叶关于藏区政治方面的文章就有近200篇。
③而据笔者所掌握的资料范围而言,这一时期与藏区政治、军事等有关的书籍就有二三十种。只可惜迄今没有较为全面系统的文章对此进行专门检讨。本文拟就这一时期藏区政治、军事等方面的著述(含译文)作一较为全面的回顾和评述,供学术界同行参考和批评。当然,在如此众多的文章和出版物中,有些是没有多少学术价值的文字,这里不必赘述。因此,本文只是择要介绍罢了,并不能囊括这一时期的全部成果。
为了便于读者查考,下文我们将分成“文章”和“著作”两部分来叙述。
政治类的文章涉及面较广,有的关心时事局势,
④有的讨论军事法律,
⑤有的研究政教制度,
⑥更多的是关于土司制度和社会概况方面的文章。其中好些发表于民国时期有名的边疆研究刊物《康藏前锋》、《蒙藏旬刊》、《蒙藏月报》、《康导月刊》、《边政公论》等上面,尤其是最后一种刊物发表得最多。在此我们首先介绍《边政公论》及其所载有关藏区政治的文章。
1、《边政公论》上所发表的文章
由于“边疆问题的重要和边疆建设要求的迫切,已为举国人士所公认”,而“于边疆建设的步骤和方法,则尚未能与目前的需求相配合,而待讨论的地方真多。因为我国对于边疆问题,向持漠视的态度,虽然边疆与中原的关系已肇自远古,但对于边疆问题作有系统的研究,对于边疆建设作较积极的推动,还是近年来的事情”,
⑦因此,边疆研究尚有待进一步加强。于是,《边政公论》
⑧应运而生,为边疆研究,尤其是边疆政治研究提供了又一理论园地。
该刊倡导“任何问题的解决,都应该以事实的研究为根据,而后才有正确的办法”,以此去研究边疆政治(边疆政策、边政机构)和边疆社会(民族、自然环境、文化),就可以“凭客观的见地、真诚的研究,一方(面)阐发一般边政原理,使得边政实施能有个正确的理论做参考基础;一方(面)研讨实际问题,搜集实际资料,冀能为建设边疆尽其前哨的任务。换句话说,就是想使理论与实际溶成一片,行政与学术取得配合,以共谋边事的发展”。
⑨所以,本时期有大量的关于边政研究方面的文章,尤其是政论性的文章在该刊发表。其中有关康藏方面的为数不少,我们这里先来介绍其中的主要篇目:
边政建设的实践与理论方面的研究有:周昆田的《三民主义之边政建设》
⑩根据孙中山先生“五族共和”、创建三民主义为准绳的中华民国之理想,分民族、民权、民生三部分阐述了三民主义与边政建设和边政工作的关系,认为“于民族主义上,以各民族一律平等为基点,进求融洽其文化习俗,消弭狭隘之民族界限,而完成大中华民族之建设。于民权主义上,第一步在培养各民族之自治能力……于民生主义上,确立为边地土著人民谋利益之原则……使边疆人民克享生活优裕之幸福”。此文对于当时的边政工作及其研究产生过一定的影响。吴文藻的《边政学发凡》
[11]一文的发表标志着我国边政学理论的逐步形成,对于边疆研究的各学科、各部门,包括藏学方面的研究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徐益棠的《十年来中国边疆民族研究之回顾与前瞻》
[12]则全面总结了过去10年来中国边疆问题研究的历程,并展望了今后的发展前景,是中国民族学学术史方面的一篇力作。陈恩凤的短论《藏族农民与边政》
[13]分析了边民的职业、经济状况以及藏族农民的生活,进而认为“藏族农民最富进取心,因为边区是他们的原生地,所以最熟悉当地的人生和自然情形;因为他们已善务农,所以能为社会建立前进据点,可供推进政教之用。藏族农民实在是开发边区最理想的先锋”。凌纯声的《中国边政改革刍议》
[14]简要回顾了历史上的边政方策以及当前的边政局势,阐述了三民主义边疆政策之要义,论述了地方边政机构中的盟旗、土司、政教和部落等旧制及其改革原则——力求边区政权之统一、保存边疆土地之公有制度和培植边民之自治能力。随后辟“蒙藏地方边政之改革’,专节,讨论了康藏地方的边政问题,进而讨论了边疆各地边政问题及中央边政机构的改革问题。作者在文中认为“(国民)政府函应采取宽大政策,使我三民主义之边疆政策,明确而制度化。对于未设行省之西藏等地,大者成立为自治地方,小者成立为自治地区。除国防外交及国家行政必须统一于中央外,予各地方自治自决。”这一观点对于当时的边政理论与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清代治藏,一向被认为是历代封建王朝治藏最为成功的范例。民国以来,藏区治理迫在眉睫,因而人们始终没有停止过对清代治藏方面的研究,以期能有所借鉴。本时期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几篇较为重要:楚明善的《清代之治边制度与政策》
[15]分制度(组织、职权)和政策(怀之以德、畏之以威)两部分从历史的角度叙述了清代恩威相济,使边人畏威怀德,不敢稍有轨外之边疆政策与制度,以供留心边事者参考。黄奋生的《清代设置驻藏大臣考》
[16]是国人研究清代驻藏大臣制度的第一篇学术论文。作者将驻藏大臣制度的发展变化分为四个时期进行描述,即康熙朝的创始时期,雍正朝的明定时期,乾隆朝的确定与扩大时期和光绪朝的衰微时期,进而认为,光绪年间边事不宁之主要原因不是王勤所说“其父析薪其子不克负荷’,之故,而是国力衰微,是“行政权的隆替以在藏军事势力的大小为转移,而忽略了文化的经济的根本建树工作,致使藏人之思想感情生活均不易与内地协调,因之常保持闭关自守的局面,如沙滩建屋,随时可为暴风雨所击倒,事有必至,理所然,这是找们研究清代驻藏大臣制度和其兴替,自然得到的一个结论”。这在当时是颇为新颖、富有见地的观点。郑鹤声的《前清康乾时代之理藩政策》
[17]主要叙述了康乾时代治理边疆的两个方面,一是“疆土之经理”,二是“政教之布施”,其中尤详于后者,分为四个方面:(一)政教机构之设置(理藩院、派遣官吏、自治机关);(二)秋猎、巡幸、会盟、朝觐之举行;(三)和亲政策之推行;(四)宗教之提倡。
关于国防问题的讨论,黄国璋的短论《西康在我国边防上之地位》
[18]从自然形势、民族、经济开发等三方面简述了西康在国防上的重要性。此文发表后不久,他又发表了《西康边防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19]首先陈说了西康边防的重要性,然后详述了西康边防的七个具体问题,提出了巩固西康边防的十点意见。分析较为深入、实际,可供参考。
土司制度之渊源虽古,而将其确立成为我国的一种边政制度则始于元、明时期。赵尔丰时代的“改土归流”和民国初期的“设县不改土”都没有起到多少良性效果。针对这一情况,凌纯户撰写的《中国边政之土司制度》
[20]全面追溯了土司制度的历史源流以及历朝土司制度的具体方策,其中包括土司的土地,土司的世袭职位,清代的土司制度以及当时的土司状况等,是一篇全面检讨中国土司制度的力作,也是本时期关于土司制度方面最为全面扎实的重要论文。而林耀华的《川康北界的嘉戎土司》
[21]是作者在其助教陈永龄的陪同下在川康北界嘉戎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的成果。此文重点调查理县北部的梭磨、卓克基、松冈、党坝四土司地区和理县以西的九子、上孟、下孟、甘坡、杂谷五屯地。首先描述了该地区的基本概况,以及在嘉戎区域的考察情形,继而描述了嘉戎土司的历史沿革及其政治现状。
[22]对于梭磨、卓克基、松冈和党坝理番四土司的研究,除了上述林耀华之文外,还有刘恩兰的《理誊四土之政治》和《理番四土之社会》
[23]两文也较重要,前文简述了该地区政教合一制度之演成及理番四土之史略,进而分析了土司内部之组织及其政治功能;后文实际上是关于该地区的一个简要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涉及地理环境、文化背景、生活方式、婚姻制度、喇嘛在家庭中之权威、衣食问题以及坝坝会、平日娱乐、“说口嘴”、“偿命价”、“讲根根”等风俗习惯。
[24]社会调查是社会改造的基础,它最先起源于英国,之后发达于美国。而中国在这方面一向漠视,言心哲的《边疆社会调查与边疆社会改造》
[25]专门介绍这门学问的发展历程以及进行调查的基本方法,进而论及社会调查与边疆社会改造之关系。文末附“边疆社会概况调查纲要”,更是详细,列举了社会调查时需酌情调查的二十项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李式金的《拉卜楞之民族》
[26]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描述了该地区藏族和蒙古族的民族源流、部落组织以及该地区回族和汉族的历史与现状等,末附“拉卜楞之沿革表”,极富参考价值。
西藏问题与藏区治理方面的文章,《边政公论》也刊有许多杰作。
中国国民党六中全会宣言:允许蒙古、西藏高度自治。而西藏自治问题却与康藏划界密切相关。任乃强的《西藏自治与康藏划界》(附“康藏界务参考图”)
[27]分析和研究了这一问题。其中分九节讨论了康藏划界问题,提出了作者认为较为理想的康藏界限——“就瓦合山旧界(前第四条)加以修正。主要之修正点,为将盐井县西南之门空、察隅两区划入(西康)行省”。郑象铣、海善言的《阿坝土砦之现况及其设治问题》[28]对四川阿坝土砦(寨)的地理位置、面积广狭、土官人数、人口状况,以及历史变迁与现状等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调查,并表达了政府应在该地区设置行政区,以便治理的愿望。孔庆宗的《行宪与西藏及西藏问题》
[29]简述了藏人对于宪法之观感,行宪对于西藏之影响,进而分析了当时之西藏问题以及民国政府对于今后藏局之方策等。李有义的短文《西藏问题之分析》
[30]剖析和检讨了清代治藏政策的失误以及藏英关系,回顾了抗战中及其胜利之后的藏局,讨论了今后之对藏政策。
2、其他刊物发表的主要文章
首先是西藏时事发展、政局变化备受关注,在各种报刊上都随时有不同体裁的文字报道。而较为集中地发表这类作品,并带有一定评述的文章大都出现在有关康藏方面的专业刊物所设的专栏上,比如《康藏前锋》
[32]就设有《时论》(有时称《时评》、《边疆时事纪要》等专栏,前者是对时事政局的评论、分析和研究,后者是近期国家大事及康藏时事的报道。南京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办的《蒙藏旬刊》
[33]设有《蒙藏时闻》、《国内纪要》、《一旬大事日志》等相关专栏。蒙藏委员会办的《蒙藏月报》
[34]则大多是与蒙藏时事和政策法规有关的文章,等等。其中有些文章直接针对藏区经营,比如马裕恒的《处理藏事方策之研究》和幼愚的《西康过去政治与计划应革新的途径》
[35]等。陆为震的《近年来蒙藏改革之设施与计划》
[36]记载和分析了最近几年蒙藏地区政治经济改革的设施与计划,提出了解决蒙藏问题之个人看法。李文壁的《一年来的康藏动态》则是过去一年(1936年)康藏动态的较为完整的实录。
邹文海的《西藏官制考略》(上、下)
[38]简述了西藏官制的形成、沿革、变化及现状,是研究西藏官制较早的文章。刘家驹译的《松赞干布与西藏法律之源流》
[39]描述了松赞干布对吐蕃法律的形成所作的贡献以及西藏法律之发展源流。九世班禅的《西藏政教始末》[40]较为详尽客观地讲述了西藏政教关系的历史与现状,被多种刊物所载,影响巨大。
土司制度方面,不但有文章对明、清两代的土司制度进行了较为翔实的研究,
[41]而且也有对康、藏、滇等小同地域土司制度的沿革、现状、流弊与改革等进行分析和考察的成果。
藏区社会调查方面,涉及地域和范围很广,研究成果几乎覆盖了所有的藏族地区,对川、康、藏、甘、青、滇等藏区都有较为扎实的社会调查报告和论文问世,1949年以前发表的多达百篇左右。
[43]刊登在《边政公论》的文章我们已经在上文介绍。其他刊物所刊文章中,有关西藏社会及其制度、西康各县概况、青海玉树25族和环海8族、拉卜楞地区等是社会调查的重点。
《康藏前锋》所刊“西藏之社会组织”(作者署名为“言”,疑为言心哲)
[44]一文分四部分,对前后藏达赖、班禅系的政府组织、寺院组织及地方官署组织等进行了较为明晰的叙述。蔡元本的《青海蒙藏旗族暨各寺院喇嘛调查》
[45]一文认为,“今欲实现民族平等之原则,巩固边防,必须改革蒙藏政治制度”,欲求改革,必须了解蒙藏地区状况,故而他详细调查了青海蒙藏旗族、族驻地、户口及寺院喇嘛,并列成各种表格,以供研究边事者参考。沈与白的《西藏社会调查记》(附图)、
[46]杨成志的《云南民族调查报告》、
[47]冯云仙的《西康各县志实际调查》、
[48]方范九的《青海玉树二十五族分区调查》、
[49]黎小苏的《青海民族志概况》、
[50]马鹤天的《西北考察记——拉卜楞一览》
[51]等著述,可以算是本时期藏学研究,乃至整个边疆民族研究中社会调查成果的传世精品。它们代表了中国最早的田野调查的最高水平,为今后更加深入广泛的调查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和宝贵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田野调查为基础的研究程序与规范,对藏学研究,乃至整个边疆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以藏族为主体的拉卜楞地区间杂着蒙、汉、满、回等民族,民族问题十分复杂。西康省西北有39族,地居唐古拉山之阳,哈拉乌苏河灌于境内,其西为西康之达木蒙古,北以唐古拉山与青海为界,南为拉里硕班多,东为类乌齐。因高原地理问题,交通困难,各部落亦互不联络,可谓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故太古之风犹存,以帐房、畜牧为生,不知岁月,宴然逍遥。宗教为康藏原始宗教,其民安于服从,有“不识不知,顺君之则”古风。其可靠之记载则始于清初。朱祖明的《西康三十九族之由来》
[52]是关于这一地区社会调查的一篇力作,首先叙述了39族中各宗族迁移之经过,然后分康熙时代、雍正时代、乾隆时代、嘉庆道光时代、清季时代、民国时代详细描述了39族的历史地理概貌。其中所列各种表格
[53]详细记录了各个时期各部族的户数、人口、头人、牧地、距藏里数、地理位置等,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青海玉树25族一直是人们关注的对象,黄举安的《玉树二十五族巡礼记》、
[54]倪锴的《青海玉树二十五族》、
[55]倪云杰的《玉树二十五族现状》
[56]和俊逸的《玉树二十五族略》
[57]等都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叙述方式描述了青海玉树25族的方方面面。当然,吴均的《玉树区藏族部落之变迁》
[58]要算本时期对青海玉树藏区部落历史沿革与现状阐述得较为深入全面的一篇文章。
治藏通论或施政类著述有如:丁实存的《清代驻藏大臣考》;傅嵩的《西康建省记》(1912年);
[59]马吉符的《藏政撷要》(1913年);
[60]格桑泽仁的《康藏最近之情形》(1928年);
[61]王禄昌的《康藏建省略》(1931年)[62]等。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格桑泽仁成为西康整理党务专员,三月九日在巴塘乘驻军前往防堵藏军之时,联合民团,宣布独立,组织西康建省委员会,自封为委员长兼省防务司令。格桑泽仁的《康藏最近之情形》从某个侧面较为翔实地记载了当时的康藏情形。王禄昌的《康藏建省略》分五章,每章又分数节,前有绪论,后有插图两幅。据书首自序称,他曾于1909年随川军赴藏,1919年才回内地,时间不短。可惜其书内容空泛,立论多未根据实地情形,
[63]难供参考。
在众多的印刷品中,最值得一提的首推丁实存的《清代驻藏大臣考》。
[64]有清一代,治藏成功之道关键在于驻藏大臣制度的设立与实施,驻藏大臣制度是清代治藏的主要政治措施。关于清代驻藏大臣的研究,前文已介绍黄奋生先生发表的论文。而《清代驻藏大臣考》是研究清代驻藏大臣的第一部学术论著。对清代通过设置驻藏大臣统治西藏的有效措施及其成就与问题作了较为忠实的描述,全面叙述了近代西藏政治概况、清代蒙藏宗教政策与五世达赖喇嘛的输诚,研究了清代创设驻藏大臣的起因和时期,并对有清一代约120位驻藏大臣的行状功过进行全面的描述、检讨和总结。此书为学术界后来深入研究清代治藏和驻藏大臣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除书前的著者序例而外,全书的目录如下:一、近代西藏政治概述;二、清代对于蒙藏之宗教政策与第五世达赖喇嘛之输诚;三、驻藏大臣创设之起因与时期;四、驻藏大臣之职权;五、雍乾时期之驻藏大臣;六、嘉道时期之驻藏大臣;七、咸同时期之驻藏大臣;八、光宣时期之驻藏大臣;九、对于驻藏大臣之批评与结论。
从《清代驻藏大臣考》序例可知,著者有感于清代以来各种典籍对驻藏大臣之记载“至为零乱”,而“康藏书籍,间或偶载之,但更不成系统,片段而已”之现实状况,根据有关文献典籍和论著成果撰成此书。“兹篇所撰者,以全部驻藏大臣之姓名与其在藏之事业为主,而以各大臣之身世与其他事业附见之;在藏事业,多者撮其要,少者记其详,其无可考见者,暂从缺略,以待补充”。详细考证了诸大臣之派赴抵藏与迁职及实在离藏之时间。驻藏大臣中“有一人兼隶两朝者,均列于前朝之内,下不重见”。叙述方式,“诸大臣之事实,采用传记文字;亦有因材料上之限制,又杂以考证之文”。为了统一,以免错乱,西藏人名、地名、官职及宗教上等名称均引用原文。可见,此书在编撰体例和写作过程中是至为严谨、科学的。
此书出版时有当代著名藏学家任乃强先生所撰的跋文,题曰“跋丁实存《驻藏大臣考》”。他认为有关西藏的中、西、新、旧著述精品约有500种,并从点、线、面、体的记载四个方面进行分类和分析。随后评曰:“丁君此书,虽仅属于点的记载,然其选点之精博,展拓之广泛,纂组之周致,实足代表有清一代对藏政治之全面。谓为清代西藏政治史,亦无不可。”并总结了《清代驻藏大臣考》的五个优点,认为此书体系完备、取材广泛,“消化众材而纂述之,去其枝叶,植其体干,不必存用原文,而多志其出处,使读者浏览则可省时,钻研则知所趣,体大而端,文省而备,抗战期中出书,当以此为良范也”;对史籍中所载驻藏大臣赴、离任时间多有考订;“著字不繁,于上下二百年中人物藏否,藏征得失,列于指掌”。评价如此之高,可见此书之价值何等重要。
其他值得介绍的书籍,还有傅嵩(1912年)的《西康建省记》。傅嵩(年),名华丰,四川古蔺县人。光绪三十年(1904年)任赵尔丰的幕僚,在康藏经营7年。赵尔丰在川边推行“改土归流’,时期,傅嵩随赵尔丰督兵征讨,经营川边,足迹遍及康区。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初八日傅嵩以道员护理川滇边务大臣,继赵尔丰之后在川边推行“改土归流”。六月,傅嵩奏请建立西康省,西康全局底定,傅嵩于巴塘修建衙署。是年冬,辛亥革命席卷西南,赵尔丰在四川的统治瓦解,傅嵩率四川防军回川救援,到达雅安即被辛亥革命军俘虏,解送成都。西康建省终未实现,但一切建省基础均于当时已备。本书即记载当时西康各地“改土归流”及一切筹建省区之经过。
全书分为上、中、下3卷。成书于民国元年(1912年),《四库全书续编书目提要》有著录,“本记因宣统三年七月有改边务为西康省之疏,故名曰《西康建省记》”。该书上卷记述了西康的区域、历史沿革及清末在川边实施的新政——改土归流,即废弃土司,设流官,置县。上卷体例为:对西康土司与呼图克图之地称改土;对野人之地则称投诚;对赏藏之地则称收回。中卷阐述了其奏请建立西康省的原委、意义和办法等,并且叙述了西康的地理环境、政治制度、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内容。下卷杂记西康山水、土地、矿产、职官、郡县、边防、户口、刑法、物产、赋税、风俗、宗教、交通等,无不详记。全书七八万言,末附西康全图一幅。
本书为当事人撰写的实录,对康区社会历史、人文地理、文化、民俗、交通、经济等都作了较为全面而翔实的论述。本书内容特点,不仅是西康建省之蓝本,而且建立“西康”,之名称和划定康藏之分界都极为清楚,并释“卫”地等,是研究清代川边历史和清朝治康方略的重要史料。
马吉符(1913年)的《藏政撷要》也极为重要,全书正文200页,另有王久敬序言2页,凡例2页和目录6页,书首有作者像及达赖、班禅像。马吉符,怀宁人,曾在拉里、后藏、靖西、亚东、江孜等地任职,前后10余年,熟悉藏事。“其与外人交涉也,以保全主权、辑睦邦交为主旨。刚柔互用,强邻莫不慑服。英人篮皮一书,斑斑可考其成绩,岂偶然哉!盖成竹在胸,故指挥如意耳。”其书《藏政撷要》对西藏政治、历史、宗教及其成因均有叙述,详考“西藏之所以为西藏与西藏所以不能进化之原因”(见王九敬序)。此书目次为:第一章,地理;第二章,种族;第三章,宗教。看起来并没有专论政治的章节,但我们知道,西藏政治、历史与宗教之关系难以分离,其藏政方面的论述主要体现在第三章里。第三章又分两款:第一款,西藏佛教之源流;第二款,教皇。其中第二款又分为五项:第一项,正教皇达赖喇嘛;第二项,副教皇班禅?额尔德尼;第三项,教府之官制;第四项,教皇之大权;第五项,教皇与封建。此书特点在于,第一,取材精选细筛,较为详备,“引证中外文籍,亦必取其与事实相符(者)”,其余材料多系实地调查而来;第二,在语言材料的运用上更趋科学和准确,力求“译音取其确,纪事求其真,不敢泥古,然亦不敢离古”(见凡例)。作者从光绪丁未(1907年)开始撰写,宣统辛亥(1911年)完成,当时所见之材料均尽可能充分合理地加以利用。据作者在凡例中说,原书还包括了钱币、法律两项,后因辛亥藏中变乱而散失。另外,作者称将另著《西藏交涉源流考》一书讨论廓尔喀、布鲁克巴、哲孟雄、拉达克、俄罗斯、英吉利等国与藏交涉的历史,故而该书未列外交一项云云。
政策法规及筹藏措施类的有如:李明渠的《筹藏政策》(1915年刊本);殷承献编印的《川边军事民事计划书》(1916年);刘赞廷的《边藏刍言》;蒙藏委员会编的《蒙藏同胞对于司法应该了解的几个要点》(1931年);
[66]刘家驹的《康藏之过去与今后建设》(1932年);
[67]蒙藏委员会编的《蒙藏委员会法规汇编》(1933年);
[68]熊耀文编的《总理关于蒙藏之遗训及中央对于蒙藏之法令》(1934年);
[69]康兴璧编辑的《松理懋茂靖汶边务鸟瞰》;
[70]刘文辉的《建设新西康十讲》;
[71]蒙藏委员会编的《修订蒙藏委员会法规汇编》(1936年)、《喇嘛转世办法》(1936年)、
[72]《修正蒙藏委员会法规汇编》、
[73]《蒙藏委员会法规要辑》;
[74]铨叙部编的《蒙藏边区人员任用条例、修正公务员任用法及实施细则、边远省份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合刊》;
[75]西康省政府编的《西康省单行法规汇编》(共3辑)、
[76]《西康高等法院工作报告》
[77]和《西康省现行法规汇编》(上、下册)、
[78]《西康省各项统计调查表》、
[79]《抗战以来之西康》
[80]等。而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刘家驹的《康藏之过去与今后建设》和蒙藏委员会颁布的《喇嘛转世办法》。
1、刘家驹(1932年)的《康藏之过去与今后建设》。作者原籍巫山,世居西康巴安,藏名格桑群觉。巴安华西学校毕业后,民国十二年(1923年)充任母校教员,旋任校长,民国十八年(1929年)赴京后,充任班禅汉文秘书长。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一二?八”上海发动抗战,国民党政府后于洛阳举行国难会议。作者撰述此书,遍送当时国难会议委员,意在对康藏有所贡献。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被任为西康建省委员会委员。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底转任蒙藏委员会委员,仍随班禅西行,班禅圆寂后,返都仍服务蒙藏会。本书分:一、康藏过去之政治及今后建设之要点;二、康藏过去之党务及今后推进方针;三、康藏过去之教育及今后整理计划;四、关于西康民众武力之过去与今后。均以事实之得失,论述改进之方针,对开发富源、民族团结、巩固边防等大政均有所贡献。
2、蒙藏委员会(1936年)颁布的《喇嘛转世办法》。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二月公布。系根据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十二月九日国民政府公布的《管理喇嘛寺庙条例》第二条:“喇嘛之转世,以从前曾经转世者为限,其向不转世之喇嘛,非经中央政府之核许,不认为转世”及第七条:“喇嘛之转世、任用、奖惩、登记等办法,由蒙藏委员会拟订,呈请行政院核定之”规定而制定。共有13条,对达赖喇嘛等的转世作了具体的规定,如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喇嘛圆寂后,应报由该管地方最高行政机关转报蒙藏委员会备案,由其高级徒众寻找具有灵异的同龄幼童2人,以为各该喇嘛的呼毕勒罕灵童,候补人报由该管地方最高行政机关转报蒙藏委员会查核分别掣签。另规定在西藏境内的转世活佛,由蒙藏委员会咨行驻藏办事长官,会同达赖喇嘛缮写名签入于拉萨大昭寺供奉的金本巴瓶内,共同掣定,并说明如达赖喇嘛未经转世,应由驻藏办事长官会同班禅?额尔德尼或护理达赖喇嘛印务人员行之。还规定,当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呼毕勒罕掣定后,由该地方最高长官机关呈请中央特派大员前往照料坐床,即于坐床之日将其呼毕勒罕字样裁撤;而在他们圆寂时,其印信由该地方长官咨报蒙藏委员会呈请派员护理,由中央特派大员会同该地方长官照料坐床之日,呈明移授。此办法的颁布对民国时期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起到了指导作用。
此外,在当时编撰的众多边政资料中,《川康边政资料辑要》
[82]值得在此叙述一番。此书共15册,1940年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成都行营编印,成都祠堂街玉林长代印。据书首贺国光序文可知此资料集的编辑主旨及主要内容,“《资料》一书,虽未足云详赡,然大体已具梗概,堪供请求边区政治教育及各地军政人员之探索寻译,续往彼方视察者,得是书而览之,亦可获资借鉴,循是以往,由研究进而实施,经营缔构,协力以赴,使边邑之发展,得与内地互相提携,道一风尚,民广物阜,完成建设新西南之使命,乘韦嚆矢之功,兹编有焉。因饰详加校勘,正其伪误,补其阙略,复间绘插图,命工排印,刊既成,书此以弁其端。是书原编于边政设计委员会,行营复加补校耳。书收西昌、冕宁、越西、会理、宁南、昭觉、盐边、盐源、雷波、马边、屏山、峨边、松潘、理番、汉川、茂县、功、康定、泸定、九龙、丹巴、道孚、炉霍、甘孜、瞻化、德格、雅江、理化、巴安29县,其资料罗列疆域、沿革、山脉、河流、气候、建置、建设、种族、户口、官制、交通、民政、司法、行政、教育、警团、军备、储蓄、垦务、产业、物产、礼俗、生活情形、语文、宗教、名胜、古物、古迹、人物、大事记等30门以归纳之。每县少者十余门,多者二十余门不等,无者缺之。宁属资料,以夷情荒地为主,故于种族、垦务、产业、山脉、河流、交通诸门特详。书系先成宁属,故书首有《宁属各县概况资料辑要例言》,虽仅限于一部分,其后所编各县,亦均援其例。图系行营第一处编制,比例尺由三百万至四百万分之一不等,其取材也,均注明其出处……全书条理分明,内容颇为充实,在川康边政资料缺乏之时,本书颇足供参考也。”
其他书籍,还有贺觉非的《理化县志稿》,
[83]著此书时,作者时为理化县县长,入康多年,对康藏问题研究极深,曾主办《戍声周报》,发行至30期,并撰《西康纪事诗本事注》等。所撰《理化县志稿》是当时县志中较好的本子,为西康志乘之佳作。分舆地、建置、政务职官、食货、差徭、佛教、高僧、土司、礼俗、艺文、大事记等12卷。卷首有范例,刘文辉等三人及作者本人的序。书前有藏汉文“赞”,图片18幅及理化县地图。另外还收录了张朝鉴的《西康社会研究》一书,也可参考。[责任编辑李登贵]
①参阅《西藏兵政考》,平江兰香书屋录,载《四溟琐记》第3卷,1875年4月(光绪乙亥三月);《论西藏政治》,载《外交报》第95期,日(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土司维新》,载《东方杂志》第4卷第10期,日;《卫藏政俗志》,载《东方杂志》第4卷第5期,日(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等。
②参阅《论西藏弊政》,载《国闻汇编》第4期,1898年;《西藏酷刑》(译自伦敦中国报西11月8号),沈晋熙译,载《译书公会报》第5册,日等。
③参阅刘洪记、孙雨志合编:《中国藏学论文资料索引》,中国藏学出版社1999年版,16开,第783页。
④比如:骆盟雪的《最近一年来的西康司法》,载《康导月刊》第2卷第6期,1940年2月;《蒙藏月报》第1卷第11期(1941年3月)所载的《热振辞职,荣增打札继任》;任乃强的《本年西藏政变之始末》,载《边政公论》第6卷第4期,1947年12月,第11~13页。
⑤比如:仲纯的《西藏军情概述》,载《康导月刊》第5卷第9期,1943年12月;苏法成的《西康各县司法调查》,载《边事研究》第8卷第4期,1938年12月;丘区怀瑾的《西康特殊的司法概况》,连载于《边事研究》第10卷第2、3期,月;李中定的《康区的习惯法》,载《边疆通讯》第1卷第1期,1947年11月;曾间吾辑的《西康省番民之法律》,载《中华法学杂志》第7卷第4期,1948年5月等。
⑥比如:冷亮的《西藏政治与宗教关系》,载《东方杂志》第38卷第14期,1941年7月;明剑的《西藏政教今昔谈》,载《现代青年》第4卷第4期,1941年8月;任乃强的《西藏的喇嘛政治》,载《宏康月刊》第1卷第4、5期合刊,1946年等。
⑦参阅《边政公论》创刊号《发刊词》,日。
⑧《边政公论》1941年创刊于四川巴县,由南京中国边政学会边政公论社出版,初为月刊,后于1946年7月第5卷第1期起在南京出版,改为季刊。该刊以研究边疆政治及其文化,介绍边疆实际情况为目的,举凡政治、经济、交通、教育、宗教、民族、语言、史地诸问题有关于边疆之一切论著,都予以发表。该刊栏目有如下各项:一、论著;二、译述;三、书评;四、边地通讯;五、边政资料;六、考古调查报告等,同时随时增开各种专栏。
⑨同注⑦。
⑩周昆田:《三民主义之边政建设》,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1期,日,第5~20页。
[11]吴文藻:《边政学发凡》,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5、6期合刊,日,第1~11页。
[12]徐益棠:《十年来中国边疆民族研究之回顾与前瞻》,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5、6期合刊,1942年1月,第51~63页。
[13]陈恩凤:《藏族农民与边政》,载《边政公论》第3卷第12期,1944年12月,第22~24页。
[14]凌纯声:《中国边政改革刍议》,载《边政公论》第6卷第1期,1947年3月,第1~12页。
[15]楚明善:《清代之治边制度与政策》,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2期,1941年9月,第1~3页。
[16]黄奋生:《清代设置驻藏大臣考》,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2期,1941年9月,第4~12页。
[17]郑鹤声:《前清康乾时代之理藩政策》,载《边政公论》第2卷第3~5期合刊,1943年6月,第10~26页。
[18]黄国璋:《西康在我国边防上之地位》,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1期,1941年8月,第40~43页。
[19]黄国璋:《西康边防问题及其解决途径》,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11、12期合刊,1942年7月,第1~10页。
[20]凌纯声:《中国边政之土司制度》,连载于《边政公论》第2卷第11、12期,1943年12月,第1~?页;第3卷第1期,1944年1月,第4~13页;第3卷第2期,1944年2月,第1~13页。
[21]林耀华:《川康北界的嘉戎土司》,载《边政公论》第6卷第2期,1947年6月,第33~44页。
[22]后来作者在此文基础上撰成专著《四土嘉戎》;而随同调查的陈永龄根据这次调查材料撰成其硕士学位论文《理县嘉戎土司制度下的社会》(燕京大学硕士论文,1947年印)。
[23]两文均载《边政公论》,分别刊第7卷第2、3期,月,第14~17、33~37页。
[24]其他像朱祖明的《民正土司之过去与未来》,载《康导月刊》第6卷第5期,1945年5月,第25~33页;任乃强的《德格土司世谱》和《天全土司世系考》,载《边政公论》第25、26期,1949年等,都是本时期土司制度研究方面的杰作。
[25]言心哲:《边疆社会调查与边疆社会改造》,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5、6期合刊,1942年1月,第77~82页。
[26]李式金:《拉卜楞之民族》,载《边政公论》第6卷第1期,1947年3月,第36~43页。
[27]任乃强:《西藏自治与康藏划界》,载《边政公论》第5卷第2期,1946年2月,第6~12页。
[28]郑象铣、海善言:《阿坝土砦之现况及其设治问题》,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9、10期,1942年5月,第31~38页。
[29]孔庆宗:《行宪与西藏及西藏问题》,载《边政公论》第7卷第1期,1948年3月,第11~19页。
[30]李有义:《西藏问题之分析》,载《边政公论》第7卷第3期,1948年9月,第1~4页。
[31]除《边政公论》上述文章外,《西藏政变实录》(署名:星)如实记录了1947年热振事变的详细经过,此文连载于1947年《西北通讯》第1卷第7期,第35~40页;第8期,第39~41页;第9期,第32、33页。该刊发表的与此相关的文章还有马醒亚的《不可忽视的西藏局势》(第1卷第7期,1947年,第1~4页)、马萧萧的《现代西藏的统治者达札》(第1卷第9期,1947年,第17~19页)和马明孝的《热振是怎样死的?》(第2卷第2期,1948年,第28~30页)等。
[32]南京和平门外晓庄《康藏前锋》社主办,1933年9月在南京创刊,月刊,16开,铅印本,汉文版。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5月编辑部迁至四川省巴县,继续编辑出版。辟有时论、论著、叙述、专载、文艺等栏目,是解放前关于藏族的大型综合性刊物,是研究当时藏区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重要资料,内有许多珍贵的历史照片。
[33]南京中央宣传委员会《蒙藏旬刊》社编辑出版,1931年在南京创刊,综合性刊物。抗战期间迁至重庆继续出版,并从1938年7月卷期号另起。1940年5月,改为《蒙藏月刊》,16开,铅印本,汉文版。辟有社评、言论、蒙藏时闻、国内纪要、国际纪要、一旬大事日志、党义、调查、专载、大漠等栏目。
[34]创刊于1931年11月,原刊名《蒙藏半月刊》,1934年5月改为《蒙藏月报》(续《蒙藏半月刊》总第62期),蒙藏委员会出版。注重宣传蒙藏边疆,内容注重蒙藏文字。主要发表蒙藏社会、经济、政治、宗教、礼俗等方面的文章,蒙藏汉文撰写均可。
[35]此两文均载于《康藏前锋》第2卷第6期,1934年12月~1935年1月,第13~19、20~22页。
[36]陆为震:《近年来蒙藏改革之设施与计划》,载《新亚细亚》第2卷弟3期,1923年6月,第11~25页。
[37]李文壁:《一年来的康藏动态》,载《康藏前锋》第4卷第5期,1937年1月,第7~12页。
[38]邹文海:《西藏官制考略》(上、下),载《国闻周报》第6卷第4、5期,1929年1月。这方面的文章还有李策勋的《西藏军事政治外交谈》,载《边政》第9期,1932年7月;熊耀文的《西藏之政治》,载《蒙藏旬刊》,1934年1月;陈文翰的《西藏机关办公手续和藏官公余生活》,载《新亚细亚》第7卷第5期,1934年5月等。
[39]刘家驹译:《松赞干布与西藏法律之源流》,载《新亚细亚》第2卷第5期,1931年8月。
[40]班禅?额尔德尼讲述、刘家驹译:《西藏政教之始末》,载《蒙藏旬刊》第83期(日)、《开发西北》月刊第2卷第1期(1934年7月)和《西陲宣化》第1卷第6期(1936年4月)等。讨论西藏政教问题的还有蒋振西的《西藏政教制度历来相互之关系》,载《新亚细亚》第6卷第6期,1933年12月,第45~49页;华崇俊的《康藏政治宗教教育合一之研究》,载《新亚细亚》第7卷第5期,1934年5月等。
[41]清参阅佘贻泽的《明代之土司制度》,载《禹贡》第4卷第9期,1936年1月和《清代之土司制度》,载《禹贡》第5卷第5期,1936年5月,第1~28页。
[42]请阅《云南土司一览》,载《东方杂志》第9卷第9期,1913年3月;《西康各县土司调查表》,载《川边季刊》第1卷第2期,1935年6月,《开发西北》第3卷第4期,1935年4月;康藏政务委员会的《西康各属旧有土司土职调查》,载《开发西北》第2卷第2期,1934年8月;胡巨川的《西康土司考》,载《西北问题季刊》第2卷第1、2期,1936年;葛赤峰的《土司制度之成立及其流弊》,载《边事研究》第9卷第5期,1940年7月等。
[43]刘洪记、孙雨志(1999年)。
[44]言心哲:《西藏织社会组织》,载《康藏前锋》第1卷第4期,1933年12月;第5期,1934年1月。
[45]蔡元本:《青海蒙藏旗族暨各寺院喇嘛调查》,载《西北研究》第8期,1932年6月,第75~88页。刘洪记、孙雨志(1999年)将此文出版年月误记为“1933年2月”。
[46]沈与白:《西藏社会调查记》(附图),载《东方杂志》第11卷第2期。其他有关西藏社会的文章还有很多,比如瑞峰的《西藏之社会状况》,载《西北公论》第17期,1935年;季东佛的《西藏之过去与现在》,载《西陲宣化使公署月刊》第1卷第6期,1936年4月等。
[47]杨成志:《云南民族调查报告》,载《历史语言研究所周刊》第11卷第129,132期,1930年5月。有关云南地区与藏族有关的调查文章还有王洁卿的《云南藏掸两族之分布及其风化》,载《文化建设》第3卷第9期,1937年6月等。
[48]马云仙:《西康各县志实际调查》,载《新亚细亚》
第2卷第5期,1931年。
[49]方范九:《青海玉树二十五族分区调查》,载《新青海》第1卷第3期,1933年1月。有关青海玉树25族的文章还有方范九的《青海二十五族之过去与现在》,载《新亚细亚》第9卷第1期,1935年1月等。
[50]黎小苏:《青海民族志概况》,载《新亚细亚》第6卷第2、3、6、7期和第7卷第1、2期,1933年8月~1934年3月。
[51]马鹤天:《西北考察记——拉卜楞一览》,连载于《开发西北》第2卷第5、6期,月。
[52]朱祖明:《西康三十九族之由来》,载《边疆通讯》第3卷第11、12期合刊,第7~16页。另有杨质夫的《夥尔三十九族调查与研究》,载《西北通讯》第2卷第3期,1948年2月,都是研究39族的重要文章。
[53]这些表格有如:39族应差表、旧罗卜藏丹津所属各族表、旧厄尔得吉农所属各族表、旧墨尔根代青所属各族表、旧伙尔魏正台吉所属各族表、39族中旧有隶属不明各部表、嘉庆时39族各部落所隶属百长表等。
[54]黄举安:《玉树二十五族巡礼记》,连载于《蒙藏月刊》第12卷第1、2、3期,、9月。
[55]倪锴:《青海玉树二十五族》,载《边疆通讯》第1卷第3期,1943年1月。
[56]倪云杰:《玉树二十五族现状》,载《边疆通讯》第1卷第12期,1943年10月。
[57]俊逸:《玉树二十五族略》,载《西北世纪》第4卷第1期,1949年。
[58]吴均:《玉树区藏族部落之变迁》,载《西北世纪》第4卷第6、7期,1949年。
[59]共有4种版本,最早为民国元年(1912年)十一月由成都公记印刷公司刊印的石印本,还有同年四川官书局铅印的删节本,1932年陈栋梁重刊的铅印本和1988年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的标点本。
[60]马吉符:《藏政撷要》,正文200页,另有王久敬序言2页,凡例2页和目录6页。出版年代不详,据王九敬序言为1913年。
[61]格桑泽仁:《康藏最近之情形》,民国十七年(1928年)铅印本。
[62]王禄昌:《康藏建省略》,民国二十年(1931年)自印本。
[63]比如书中称“康藏全境约计五千余万,僧尼俗氓各居其半(第三章第十节)”,“康藏为英俄法日觊觎已久,多方经营,连年与前清政府屡订法约。(第四章第一节)”等均为妄言。康藏何曾有五千余万人口,法日何时就康藏问题与前清政府订约?
[64]丁实存:《清代驻藏大臣考》,边疆丛书之一,蒙藏委员会印行,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十月初版,1948年4月再版,小32开,162页+2页目录+4页序例。曾在《边政公论》第1卷第11、12期合刊起开始刊载。
[65]参阅丁实存:《康藏书录解题》,载《边政公论》第1卷第2期,日,第92~102页;《康导月刊》第3卷第12期,1942年,第23~31页;第4卷第1期,1942年,第12~28页;第5卷第2~3期,1943年,第62~70页;第5卷第4期,1943年,第46~55页;第5卷第7、8期,1943年,第46~57页。
[66]南京,编者刊,1931年2月出版,26页,32开。按五权制度宣传司法的小册子,有蒙文对照。
[67]刘家驹:《康藏之过去与今后建设》,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南京建业印刷社出版。
[68]南京,编者刊,1933年5月版,96页,16开。内收《修正蒙藏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蒙藏委员会办事细则》、《北平喇嘛寺庙管理委员会组织细则》等47种,后附《蒙古盟部方案组织法》等10种法规。
[69]比据《民国总书目》,一说是熊文灿编:《总理对蒙藏之遗训及中央对于蒙藏之法令》。参阅丁实存(年)。
[70]康兴璧编辑:《松理懋茂靖汉边务鸟瞰》,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出版(非卖品)。
[71]刘文辉:《建设新西康十讲》,1943年(?)付印,出版后由《康导月刊》社发售,本书长30余万言。
[72]蒙藏委员会编:《喇嘛转世办法》,蒙藏委员会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二月公布。
[73]蒙藏委员会编:《修正蒙藏委员会法规汇编》,南京,编者刊,1942年7月出版,328页,16开。收《修正蒙藏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蒙藏委员会办事细则》等229种。
[74]蒙藏委员会编:《蒙藏委员会法规要辑》,重庆编者刊,1942年7月出版,100页,16开。收《蒙藏委员会组织法》(日国民政府公布,日修正公布)、《管理喇嘛寺庙条例》(日会令,日会令修正公布)等17种。
[75]铨叙部编:《蒙藏边区人员任用条例、修正公务员任用法及实施细则、边远省份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合刊》,汉口编者刊,1938年6月出版,29页,有表,16开。
[76](1)西康省政府秘书处:《西康省单行法规汇编》(第1辑),编者刊。1939年10月出版,394页,有表,21开。收该省法规,自1935年7月至1938年12月底止。分官制、官规、民政、财政、教育、建设、保安、附录8类,书前有刘文辉序。(2)西康省政府秘书处法制室编:《西康省单行法规汇编》(第2辑),康定,西康省政府秘书处庶务股,1940年9月出版,2册,380、374页,有图表,21开。收该省法规,自日至1940年5月止。分8类,同上。(3)西康省政府秘书处编审室编:《西康省单行法规汇编》(第3辑),康定,西康省政府秘书处庶务股,1942年6月出版,2册,566页,有图表,21开。收该省法规,自日至1942年4月止。除上述8类外,增加了粮政、交通两类。
[77]西康省高等法院编:《西康高等法院工作报告》(1944年9月至1947年8月),编者刊,1947年版,25页,18开。
[78]西康省政府秘书处编审室编:《西康省现行法规汇编》(上、下册),编者刊,1948年5月出版,2册,386页,有图表,16开,有刘文辉题封。
[79]西康省政府编:《西康省各项统计调查表》,编者刊,1939年版,16开,200页,石印,环筒页装。
[80]西康省政府编:《抗战以来之西康》(1943年?),本书内分七章,凡21余万言,参阅丁实存(年)。
[81]参见王尧、陈庆英:《西藏历史文化辞典》,西藏人民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45页。
[82]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边政设计委员会原编:《川康边政资料辑要》115册,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成都行营编印,成都祠堂街玉林长代印,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补校,书首有行营主任贺国光序。
[83]贺觉非:《理化县志稿》,西康省政府,1945年7月版,324页,25开,12卷。卷首有范例、刘文辉等三人及作者本人的序,书前有藏汉文“赞”、图片18幅及理化县地图。
[作者简介]王启龙,现任清华大学文学院副教授;邓小咏,女,现任清华大学图书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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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尔斯坦在60多年的生涯中,潜心于学术近40年,对藏学情有独钟,并且得到了美国政府和学术文化界的资助,获得了不少殊荣。
《中部西藏与蒙古》一书,是伯戴克教授晚年的一部力作,是作者十余年来研究元代西藏地方历史的一个总结,系统反映了作者对元代西藏史上许多重要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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