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恩宠:美国“落地实际国籍原则是什么”原则,具体是什么情况?

国人赴美生子调查:去年万名中国婴儿获美国籍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美国侨报网编译报道,姜文军(Jiang Wenjun,音译)已经准备好动身来美了。他妻子已经抵达美国,而且随时可能生产。和所有准父母一样,这对来自中国上海的夫妇一直希望给自己的孩子能赢在起跑线上。于是,他们决定给孩子一个美国国籍。
  &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我们希望他能有最美好的未来,&姜称。就在他抵达加州的几天后,他的儿子出生了。
  据《时代周刊》(TIME)27日报道,美国是全球为数不多的执行落地国籍的国家之一,正是这一政策催生了&生育旅行&产业。尽管外国夫妇在美生子也无法获得国籍,但他们的孩子可以在21岁后担保父母入籍。此外,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可以享受这里的教育,在出生地享受州内的优惠学费。加州也正是因为其优质教育而成为最受欢迎的&生育旅行&目的地。
  选择全家移民海外的中国人越来越多,导致了美国&落地婴儿&现象的猛增。某在线机构经过长期调查中国孕妇来美生子问题后估算,去年至少有1万名婴儿因此获得美国国籍。
  如此大规模的现象自然催生了相关行业的发展。加美生子咨询服务中心(JiaMei Canadian and American Baby Counseling Services Center)在中国多地设有办事处。该机构对来美生子的孕妇收取3万-4万美元/人,其中包括1张机票、在洛杉矶或芝加哥租住两居或三居的费用、以及给新生儿办入籍文件的费用。孕妇在美国生活两个月,3个孕妇共用1个保姆、司机和厨师,会讲普通话的医生随时待命。
  陆姓雇员介绍,加美在这个行业已经做了7年,上个月帮助8个客户在美国生子,还有6个客户在加拿大生子。加美有一个网站,为中美客户提供给24小时&生育旅行&咨询热线。该机构甚至还提供美国福利系统指南,并向中国孕妇推荐美国最好的养颜产品。
  姜氏夫妇并不是该机构的客户。姜的妻子只是申请了商务签证,然后在罗兰岗安营扎寨待产。新生儿的美国护照1个月内就能完成,姜妻准备随后带儿子回国。尽管这些&落地婴儿&不生活在美国,他们也要进行纳税申报或者交税,而很多中国父母并不了解这一点。加美的网站上也没有提及这些潜在的纳税义务。
  姜今年31岁,他希望孩子上高中后再回到美国生活,享受比中国更轻松的教育环境。但姜妻很享受在加州的日子,她正考虑调整这一时间安排。(马柯斯)
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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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0万可以生一个价值980万的美国宝宝。&这是如今赴美生子中介的一句宣传口号。一个美国宝宝可以享受美国的社会福利,更有优势进入美国的优质高校。当孩子长到21岁时,就可以为父母办理美国绿卡,从而全家都成为美国人,实现一些人的美国梦!
这是因为美国的落地国籍原则。也就是说,不管孩子的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孩子出生时在美国的领土上,他就是美国公民,即使孩子的父母是非法移民也不例外。
其实美国这个落地国籍原则的产生,与一位美籍华人的遭遇有很大的关系。
我一出生就应该是美国人
提到美国的落地国籍原则,就无法忽略美籍华人黄金德。正是这个华裔以及针对他的一起移民案件,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国籍政策。
1871年,黄金德出生于旧金山,长大后成为一名厨师,其父母都在美国经商,但都不具有美国国籍。1894年,黄金德回中国探亲。1895年,他返回美国时,旧金山港口的移民局人员拒绝他入境,并且拘留了他。
移民局人员根据的是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排华法案》。该法案对来自中国的移民进行限制:已经进入美国的华人可以继续生活,但他们没有资格加入美国国籍,并且当他们离开美国之后再回来时,需重新申请并获得批准。
移民局官员认为,黄金德的父母都是中国人,因而黄金德也是中国人,根据《排华法案》,他没有申请入境并获得批准,是不允许进入美国的。而黄金德认为,他在美国出生,就应该是美国人。黄金德的依据是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十四条修正案关于公民权有如下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黄金德在中华公所法律代表的帮助下,把美国联邦政府告上法庭,并向联邦地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在地区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根据公民权条款,对于黄金德在美国出生这一点,双方是没有异议的。辩论的焦点是对&受其管辖&的理解。
黄金德的辩护律师认为,&受其管辖&是受美国的法律管辖,黄金德出生后一直受美国法律的管辖,从来没有违反美国法律,所以黄金德应该是美国公民,这实际上肯定了落地国籍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在美国出生就是美国公民。
联邦政府则认为,&受其管辖&是受美国的政治管辖,而孩子的政治身份主要来自其父母,这实际上肯定了血统国籍原则,也就是说,父母是美国人,孩子才可能是美国人。黄金德的父母虽然在美国居住生活并做生意,但他们是清政府的子民,不是美国人,因而黄金德也应该是清政府的子民,而不是美国人。
美国联邦政府认识到,此案件意义重大,因为它不仅涉及华裔后代的国籍问题,而且涉及亚洲以及其他洲族裔后代的国籍问题,弄不好可能导致《排华法案》失败。联邦政府在地方法院败诉后,为了避免政治影响,直接越过联邦上诉法院,而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189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6:2的优势,判决黄金德胜诉,肯定黄金德一出生就具有美国公民身份,不受《排华法案》的限制。
血统不是美国的菜
黄金德案确立了美国的落地国籍原则,不仅使在美国生活的少数族裔后代受益,而且也使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的后代受益,却也为到美国旅游生子然后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打开了方便之门。可以说,落地国籍原则为美国带来了无穷的困扰,那它为什么还要坚持这项原则呢?
美国坚持落地国籍原则有它的历史原因。美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实行的是落地国籍原则,所以美国也实行落地国籍原则。我们仔细观察会发现,英国曾经的殖民地都实行落地国籍原则,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等地。
从法律上看,英国实行判例法,美国承袭了判例法的精神。根据判例法,认定英国国籍的基本原则就是属地主义原则:在英国出生的孩童,包括友好的外国人,都将被视为天生的英国公民,只有外交官或是敌对势力的后代不适用于这一原则。而美国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体现了英国法律的精神。
美国坚持落地国籍原则也有现实利益的因素。美国的落地国籍原则的宪法保障就是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美国人认为此条修正案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黑人的公民权利。事实并非完全如此。美国工业革命期间,需要大量的熟练劳动力,他们最想吸收的是欧洲的技术工人,但远水难解近渴,特别是欧洲移民毕竟有限,所以他们需要首先解放本国的黑人奴隶。
美国内战前,黑人根本不被当人看,仅仅作为一种会说话的财产。英国工业革命时也遇到类似的情形,所以英国采取落地国籍原则,大量吸收殖民地国家的熟练劳动力。与英国相比,美国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地广人稀,即使没有工业革命,它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一样,有类似的问题。所以,这些国家都采取落地国籍原则,反映了它们共同的现实利益需要。
美国采取落地国籍原则还有它的观念原因。美国人崇尚通过自身的努力,过上美好的生活,靠父辈活着是一种耻辱,他们讲究英雄不问出身,不注重血统因素,这和他们的先辈是移民有关。美国的早期移民主要来自西欧特别是英国,因为政治和宗教迫害,他们才来到美国,让他们最难以忍受的就是欧洲贵族的血统观念。
正是美国先民的这种强烈的反血统观念影响了美国人,使他们采取开放的态度,接受了落地国籍原则,为美国成为典型的移民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黄金德案是一起体现美国落地国籍原则的里程碑式的案例。黄金德能够胜诉,恰恰是因为美国人没有牢固的血统观念,五湖四海,天南地北,大家都靠自己的能力来吃饭。只要你生在美国就是美国人,而不管你的父母是谁,这也许是美国能够持续保持强盛的秘诀之一吧。
(责任编辑:kily)
朱亚男 郑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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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国籍再引修宪之争
  随着美国11月中期选举的逼近,移民问题再次成为核心议题。一些共和党参议员连日来对“出生公民权”提出质疑和挑战,要求进行修宪。但参院民主党及美国白宫方面却表示支持“出生公民权”。是存是废,不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成为一个政治筹码
  本报记者汪闽燕本报实习生贾琛
  落地国籍成移民法宝非法移民生子成隐患
  “落地国籍”原则,即“出生公民权”最早出现在美国奴隶制废除后。1866年民权法第一次以清楚无误的法律语言界定了美国公民的资格,规定“凡是出生在美国领土上的人或完成了归化程序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此后,宪法第14条修正案将出生公民权的原则正式写入了宪法。
  出生公民权立宪以来备受关注。这项权利被很多人视为美国开放理念的体现,但同时也被很多非法移民所利用,给美国社会治安带来隐患。根据美国“皮尤西裔中心”(PewHispanicCenter)8月11日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的400万子女,因出生于美国领土而获得公民身份,2008年以前,这些儿童大约占美国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5%。预计将来这个比率还会提高,仅2008年,约8%(34万)的婴儿父母是非法移民。
  出生公民权是存是废两党议员陷修宪之争
  由于“落地国籍”原则引来大量非法移民,给美国社会带来安全隐患,针对该法案的修改早有争议。2005年10月,近百名力主控制非法移民的众议员在国会内结成移民改革党团联盟,他们在提出加大非法移民遣返力度等建议后,开始酝酿取消“非法移民在美国生的子女自动取得公民权”这一条款。根据他们的说法,美国法律的适用范围不应包括非法移民,他们非法来美,所以子女不应在适用范围内。
  随着中期选举的逼近,移民政策的修改问题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美国国会参院共和党连日来对出生公民权提出质疑或挑战。这些参议员包括共和党2008年总统候选人麦凯恩、党鞭凯尔、司法委员会资深成员塞辛斯、葛理汉等。最先提出质疑的葛理汉形容出生公民权是一个“错误”,甚至呼吁剥夺非法移民子女的公民权。参院共和党领袖麦康诺表示,他支持对出生公民权问题举行听证会。
  但参院民主党人士则对此提议表示坚决反对。美国国内安全部长珍妮?纳波利塔诺亦表示其对移民辩论的惊讶,她认为议员不愿修订执行移民政策的移民法,反而要大费周章修宪实在是本末倒置。她呼吁议员们务实地修订移民法。白宫发言人吉布斯则说,他与总统奥巴马讨论过这个问题,总统与纳波利塔诺的看法一致。吉布斯指出,宪法第14条修正案150年来保障民众平等及应有之权益。他指出,纳波利塔诺说得没错,修宪需要冗长的时间,而炒作宪法第14条修正案,并非全面移民改革之道。
  修宪可能性遭受质疑共和党疑玩政治把戏
  关于修改这项法律的可行性备受质疑。美国有关律师表示,改变“出生公民权”会增加而非减少美国无证人口数。举例来说,如果一位来自墨西哥的母亲在美国生下孩子是非法行为的话,那这个孩子从出生的那天就被扣上了“非法移民”的帽子。“美国将会迎来大量的无证人口,这些小孩会在这样不光彩的背景下长大。”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一位移民法教授评论到。
  分析人士指出,与其说这是一个现实提议,不如说只是参院共和党议员的一个政治把戏。废除这个条款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要修宪必须得到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四分之三州的批准,几乎没有立法者认为葛理汉的提议会在11月中期选举之前导致任何实质性行动。而支持检讨出生公民权原则的麦凯恩在被问及是否有必要修改该项宪法时也明确表示了否定态度,并强调修改宪法是一件严重的事。他说:“我认为,宪法是一份权威的、完整的和仔细起草的文件,成功地指导我们国家有数世纪之久,修改宪法的任何建议,应该得到广泛而仔细的考虑。”
  事实上,每到选举年或者移民改革辩论开始时,“出生公民权”问题总会被提出。吉布斯指责修宪提议是“基于政治考虑”。《纽约时报》评论说共和党人此举反映了其在移民问题上的压力。共和党人原本希望借亚利桑那州新移民法的出台在中期选举前拉抬人气。但联邦地区法院的禁令使该法律成为一块“没有肉的排骨”。共和党人的预期目标因此大打折扣。葛理汉等人反对“出生公民权”的言论可能会挽回保守派选民的支持,但是一些共和党人担心这些言论也可能产生逆火,激怒西语裔选民以及认为挑战宪法过于极端的中间派。
  竞选承诺改移民政策奥巴马政权再受考验
  奥巴马在此前竞选中曾承诺,上任一年之内将要推动移民改革∩是上任后,移民改革却不尽如人意。
  根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来自全美的移民团体于今年3月8日在华盛顿向奥巴马总统及国会大声抗议,谴责其移民政策“比布什总统任内还差”,移民当局仅2009年就遣返了387790人,比前一年布什总统遣返的264503人还要多。4月23日,美国亚利桑那州女州长、共和党人简?布鲁尔签署了美国最严厉的旨在打击非法移民的法案。4月28日,奥巴马总统对亚利桑那州的这项移民法案提出了强烈批评,认为它损害了美国作为民主国家的公平和平等的精神,同时表示,美国政府必须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移民政策改革,否则会导致出现更多类似亚利桑那州的误导性举措。虽然有关移民法案的诉讼仍在进行,但是就在法案即将生效的前一天7月28日,联邦法官苏珊?博尔顿的一纸判决,将法案中的核心部分紧急叫停,使得法案实际上暂时“流产了”。
  然而启动移民政策改革压力重重。据欧洲时报网消息,由FoxNews委托民意动态公司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72%的共和党人和65%的独立人士支持优先加强边境安全。民主党内也出现了分歧,44%的民主党人认为加强边境安全应当先于推动移民改革,而认为移民改革法案优先的民主党人占41%。奥巴马政府希望优先推动全面移民改革,而共和党则认为加强边境安全为头等大事。
  与此同时,在7月1日奥巴马总统于美利坚大学发表首次移民改革讲话后,各宗教团体领袖在白宫门口的拉斐特公园召开记者会,600多位来自全美的宗教人士联名上书白宫,要求奥巴马总统采取实际行动,在今年全面推进移民改革。如今,共和党就“出生公民权”问题再挑事端。迫于多重压力下,奥巴马于8月13日签署加强边界安全紧急追加拨款案,增加边界巡逻员和海关及移民官员,并反对修改赋予出生公民权的宪法第14条修正案。
  应该说,奥巴马上任后已完成了几项历史性任务,包括成功地使教育改革、医保改革以及金融改革等成为法律,其中医保改革几乎是近百年来历届政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下一项任务“移民改革法案”如今也被推上前台,能否妥善处理好移民政策的改革、能否在中期选举中胜出,奥巴马政权将再受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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