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何时调整调高了,咱们会得到多少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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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报业记者 乔秀峰 报道
  青岛某地税局的业务窗口,个税自行申报人正在办理申报业务(资料图)。
  □ 本报记者 贾瑞君 张春晓          李占江  自2011年个税起征点调至3500元以来,社会各界关于提高起征点的呼声日渐高涨。两会期间,这一话题自然引起了代表们的热议。提高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高  “据我了解,以前起征点2000元时,很多工友愿意干按日结算工资,而不是月结算,据说这样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三箭置业集团油漆粉刷工陈雪萍告诉记者:“如今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是有点低了,稍微像样点的工作,月收入基本上都能达到这个数。”  陈雪萍说:“纳税光荣,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如此低的起征点,很多工薪阶层尤其是农民工还是很有意见。”作为一名农民工出身的人大代表,陈雪萍对工友们的感受体会得很深。  同样是出身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王钦峰告诉记者,自2011年9月国家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为3500元后,他身边越来越多的工友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个税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个项目分别征税。在这11类中,工资薪金税率为3%-45%,其他10类最高税率一般为20%。但在很多民众眼中,个税正越来越沦为“工薪税”。因此,近年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个税调整应考虑实际家庭支出  “2005年修订为1600元,2007年修订为2000元,2011年修订为3500元,到现在就一直没动过。”王钦峰告诉记者,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四年不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4年里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1810元增长到28844元,增长了32%,很多地区社会平均工资已经超过3500元。“虽然个人收入逐年增长,但物价也在不断上涨,人们的生活成本不断提高。”  针对各地区工资涨幅不同的现状和以往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周期,王钦峰建议,国家有关方面应尽快研究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综合考虑各个家庭的基本需求支出,可提高至元间;将个税起征点与统计部门公布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形成按地区和年度调整的“科学化、动态化”机制,这样更能体现税收的公平,也更能提高群众纳税的积极性。  王钦峰还认为,个税起征点要尽可能多地考虑家庭实际支出等因素。他举例说,有的农民工虽然月收入四五千元,但整个家中就他一个人赚钱,家中要赡养老人、照顾病人,甚至还要抚养儿童,这些因素都要考虑到,给予相应减免后再考虑征税。“综合与分类结合”是大方向  记者了解到,过去10年里,个税占我国总税收比例最高为6.93%,自2011年调整起征点以来一度降至5.8%。具体到我省来讲,2014年山东省个人所得税为115.18亿元,占地方税收的比例仅为2.90%。尽管如此,个人所得税在改善税收结构、调解收入分配方面还是起到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认为,之所以现在大家关注个税起征点,主要是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对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家庭支出的问题,尤其是对富人的收入调节不够。个人所得税调整的关键并不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将“完善税收制度”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于国安认为,这意味着今后百姓赡养老人、医疗教育、养育子女等家庭支出有望在缴纳个税前获得一定的扣除,这样才能更体现出税收的公平。尽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才是今后个人所得税调整的重点所在。  今年两会召开前夕,2月27日,中国社科院在北京举办2015年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发布的研究成果中指出,个人所得税潜力大,将在未来的税制结构优化中扮演重要角色,未来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总趋势是迈向综合所得税税制,工资薪金费用减除标准(即起征点)的设定应充分考虑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用,并随物价上涨而相应上调。        (本报北京3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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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政府工作报告为何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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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李克强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
今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李克强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所得税只是国家税收很小的一部分,但是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讲,确实有切肤关系。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意见,早就成了舆论的热点,政府工作报告这次提议提高个税起征点,是顺应民意的大好事。一方面,现行的个税起征点已经和现在我国居民收入状况不匹配了。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个税走入我们普通民众生活,从最初的800元起征到今天的经过了6次修改,才升高到3500元。而现在我们工薪阶层大部分人收入早已经超过3500,所谓的个人所得税,成为了国民税,大众税。另一方面税收的作用就是经济杠杆,让高收入阶层多纳税,减轻中低收入的负担,从而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目前个税的起征点,覆盖面太广,很多中低收入人群也在纳税,不符合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律,个税调节个人收入的功能荡然无存。所以正是基于以上两点考虑,政府在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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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这是非常简单的一个事情。大家应该都能够感觉到,这几年不仅是物价在涨,工资也在缓慢的增长。工资涨高了那么交税的人群就更加的多了。通俗地说,如果大规模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那么,造成...
其实我觉得这是非常简单的一个事情。大家应该都能够感觉到,这几年不仅是物价在涨,工资也在缓慢的增长。工资涨高了那么交税的人群就更加的多了。通俗地说,如果大规模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那么,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如果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那么,企业一定会通过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消费者。这对于国人来说是不可接受的。正因为如此,个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个税改革既要考虑到直接税收负担问题,同时还要考虑到间接税收负担问题。从古至今,国家的赋税的轻与重,都与这个国家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毕竟我们都给国家交税,然后国家的税收就多了,国家拿到这个税收就可以干很多的事情呢。国家的军事以及各种福利都是靠税收这些来完成的。也就是说,是我们大家一起养活了这个国家,而不是国家养活了我们。所以吧,我觉得他们政府工作报告要提高个税起征点,也是为了大家着想吧。这样的话说起来,企业的赋税减少了,他们就不会把所生产的东西的价格提高了。我们的生活压力就减小了许多,这也是调节现在物价飞涨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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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是一项惠及全民的政策。由于现在多是普通工薪阶层,工资在之前的特别多,这样普通职业的税负较重,由于我国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原先的个税起征点显示太低了,如...
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是一项惠及全民的政策。由于现在多是普通工薪阶层,工资在之前的特别多,这样普通职业的税负较重,由于我国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原先的个税起征点显示太低了,如果调高起征点,那么至少会有数千万的人得到实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3月5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李克强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调整起征点必须进入立法程序,需要科学论证,也会根据征求意见适当调整。但根据以往经验,可以确定的是: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将减少不少。虽然起征点的调整有助于中等收入的人群壮大,但是也并非是调得越高越高,收入越高,相反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越高,根据国情实际调整,这是需要专业人门去调查研究,起征点调的越高也就越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其实就是贫富差距过于悬殊了,为了综合国力发展,让全国致富,对于不同收入的人群进行不同的税收调整是目前最大的难题政府也是考虑国民收入水平才会提出这个建议,真的深入人心。目前都在热烈讨论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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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为何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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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关注了此问题个税,不会只调起征点(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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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不会只调起征点(图)
  后天,国务院将讨论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薪酬起征点――27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和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这将是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今天上午在接受“新闻观点”采访时认为,个税起征点等的调整属于税法个别条款的修改,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的讨论,所以即使本周三国务院讨论通过了,也必须提交全国人大,那么至少要等到全国两会开完后,人大常委会才会将讨论个税起征点调整列入程序。如果争论不大,也许一次讨论很快就能通过实施。那么,近三年来一直“涨”声不断的个税起征点,这一次究竟能跳多高?又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实惠?
  能跳多高?
  三千元!
  个税起征点上调有望!对于这个消息,最兴奋的受访者是月收入在4000元到6000元的工薪族。在他们看来,如果起征点能调至3000元甚至更高,那自己就真能感受到实惠了。
  杨莹莹(公司会计,每月收入五千元左右):
  我希望个税起征点能调到3000元左右,别像现在这样,一个普通商场销售都得交个税。个人觉得提高个税起征点确实很重要,这能把那些收入并不高、还在勤勤恳恳工作的劳动者给“择”出去。另外,我觉得调整级差也很重要,因为个税起征点调高,其实受益最明显的还是现在刚过了起征门槛的工薪族,而这个群体实际上占了大多数。目前,收入高过个税起征点2000元就得交15%的税,这个税负太高。我觉得应该把级差定得大一点,这样才能让多数工薪阶层包括我都能感受到更多的实惠。
  多大级差?
  再大些!
  “十万年薪一万税”,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许多处在成家立业关头又必须负担父母养老的年轻白领们,正过着这样表面潇洒却“压力山大”的生活。对他们而言,上调个税起征点远不如调整税率或调整级差来得实惠。
  陈维(白领,每月收入过万):
  我更想说的是,能不能把累进税率也调整一下。在很多大城市,这些年,月薪1万的人比例应该增加了,但是生活成本其实也增加很多,这个收入群体要纳的个税我觉得挺高的,我每个月光税就交近两千,还要交2900元的房租,我们压力也挺大的。能不能把20%这个税率调到有更高收入的人中呢?比如收入2万以上,个税交20%?
  作用多大?
  待观察!
  的哥小王:
  我还没听到这个消息呢,不过我觉得跟我关系不大,反正挣的那点钱都交了份儿钱了,每个月确实也就挣个两三千的,交的个税我没仔细算过,差不了几十块钱,也就是两棵白菜,搁哪儿都起不了大用。
  陈维:
  我觉得其实个税的起征点应该经常调整,比如与每年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率挂钩,收入增长10%,那个税起征点就调高10%,这样也能让更多低收入的人有动力去多干活多挣钱,否则他收入从1900元提高到2000元,结果好容易增加的那点钱都交税了,这肯定打击大家劳动致富的热情。
  北京不调到4000元以上
  个税大部分还是穷人出
  王福重(中央财经大学政府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这个调整是必然的,首先,上一次的调整幅度就非常有限。个税“起征点”是俗称,正式来说叫免征费用额。什么费用免征呢?就是你的生活费。最近,通胀压力比较大,生活成本上升较快,2000元钱,你交了房租就不够生活了。比如在北京,一些农民工的工资都已经超过2000元了,按照目前的情况,如果不调到4000元以上,那么个税大部分还是穷人出,最起码也应该是3000元,否则意义就非常小了,个税的公平分配作用就没有了,所以必须作出调整。
  减税给咱省的钱
  要比单纯提高免征额大
  张广通(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
  据我了解,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此前已经向国务院上报了一份个税的修正案,对课税的范围、收入的划分和税率的标准等都提出了一些调整。方案内容还没有公布,但是很有可能对征税的收入档次,也就是级差做了调整,减少收入档次,拉大每一个档次的收入范围。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减税的方式,并且减税的幅度要比单纯提高免征额大。让适用5%、10%的人多一点,适用更高税率的人就大大减少了,最后只有一两千万富人适用最高的税率。
  不过,普通人对级差的理解可能不是很清晰,于是大家关注的个税调整焦点一直都在免征额标准上。如果只是单纯把免征额提高500到1000元,对减轻税负的影响并不大。真正想解决工薪阶层税收负担重,还是应该从个税整体改革来考虑。
  减轻百姓税负痛苦指数
  不能全靠个税
  王福重:
  北京最低工资是多少?1160元,这个还不算加班工资、社保和公积金,都快到起征点了。即便起征点上调,中低收入阶层的获益也非常有限,因为本身他们扣缴的就不多。
  第一就是调整财政支出的结构,主要是生病、养老和教育等社会保障的问题,几年来一直在说,但是进展相当慢。就像总理谈的时候也说到,地方政府你可以少盖点楼。借了那么多地方债,不是支出在民生,而是去搞工程了;其实,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地方政府的角色应该转变了,没有必要再像过去那样惟GDP。
  另一个是限制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虽然人们的收入在增长,但是贫富差距却越来越大了。比如垄断资源本来是全民的,应当通过财政惠及全民,但国企曾经14年不上缴利润,很多都转为员工福利,致使他们跟普通竞争性行业的收入差距很大。
  张广通:
  我不希望把免征额的调整作为个税改革的主要措施,因为效果不会理想,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们必须把它放在国民收入分配机制改革的大问题下,作为一个细节来考虑。
  大家的注意力不要放在这上面,还是要放在解决两极分化、收入分配不合理上。个税作为一个辅助手段,有调节的功能,但是要解决基尼系数过大、老百姓税负痛苦指数过高的问题,它能力有限。
  月薪6000元:
  上调500元,少交75
  以月薪6000元的工薪阶层为例,在目前免征额为2000元的情况下:
  应纳税所得额=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00×15%=475(元)
  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25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00×15%=400(元)
  上调1000元,少交150
  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免征额上调为30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00(元)
  应缴纳个税=500×5%+00×15%=325(元)
  主笔:张
  周明杰
  素描:宋溪
【编辑:何敏】
----- 经济新闻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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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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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个体工商户的个税起征点是调高了?调整到多少了?怎么算是否达到起征点?还是个体都是免个税了?
请高手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本人不是专业人士,谢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从日开始,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批发、零售行业——货物)及附加,那么按规定将免征增值税及附加、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然后以这个核定的销售额(营业额)为标准(依据),还要耐心等待。个体户税收通常是核定征收。起征点是针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如果核定的销售额(营业额)小于起征点,但目前各省市还没有具体确定各自具体起征点是多少,计算增值税及附加或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核定(估计)一个销售额(营业额),这个是每月的销售额(营业额)。核定征收,就是根据个体户实际情况、便于征收管理、营业税(宾馆、饭店行业——服务)及附加个体户起征点调至每月 元
采纳率:57%
具体多少还没定下了。免个税,不过现在开票户提高到20000了,估计以后要到20000起征点是的。貌似没有,起征点已下就是免征了
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原先为元/月,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原先为元/月,现均提高至元/月;按次销售的,原先为150-200元/次(日),现提高至300-500元/次(日)。在营业税方面,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从月营业额元提高至月营业额元;按次纳税的,从营业额100元/次(日)提高至300-500元/次(日)。
都是他妈的死要钱开不到两万还不给领发票 他妈的什么政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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