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的经费传说一集多少钱是多少钱

每晚名师在线答疑
面包校园APP
大学生必备APP
关注高考帮公众号
(www_gaokao_com)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关注高考派公众号
(igaokaopai)关注志愿填报讲座
您现在的位置: &
& 收费标准
所属资料仅支持在高考帮APP上查看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严格按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山东省大中专院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同类型大学推荐: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如果您发现网页当中的任何错误,欢迎发送邮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更正,谢谢!
高考期间全程陪伴-备考、真题、估分、查院校、选专业、报志愿,尽在高考帮。扫我→
打开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聊高考大学一般一个月多少生活费_百度知道
大学一般一个月多少生活费
我有更好的答案
1500左右吧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_烟台大学工会
当前位置: >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一、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活动方面。&
三、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教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五、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等的费用。&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它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二、教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教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它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教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教职工教育、业务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教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工会为教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等各种知识培训费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教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午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教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及用于工会开展的其它活动的费用。&
三、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如: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的费用。&
四、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教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五、其它支出。如工会对本校教职工伤、病的慰问费,节日补贴费和礼品费等。
Copyright(C) 烟台大学工会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
E-Mail:gh@ytu.edu.cn烟台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烟台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受教育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
专业注册学费是指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分学费是指以专业基本毕业学分为计算基础收取的学费。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分制收费仅指学费部分,住宿费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收费项目仍按原来的管理办法及规定标准收取。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专业注册学费由学校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学生需求情况及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并报省有关部门核准后执行。
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计收。专业注册学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年度专业注册学费=(基本学费总额-专业基本学分数&100)&基本修业年限。
第七条& 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分学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的收费标准为100元。
第八条& 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制度。四年制本科弹性修业年限为3至6年,五年制本科弹性修业年限为4至7年。
第九条& 不同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设定毕业学分和获得学位学分,具体按照《烟台大学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一般课程以16学时计1学分。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研讨课、习题课等以32学时计1学分。实习、社会调查等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类课程,以一周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分按时间计算,一般以一周计1学分。
第三章& 收费管理
第十条& 学生每学年按不同专业的年度专业注册学费与年度平均学分学费的总额预交学费。每学年末根据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一次,毕业时按实际修读学分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学生交清年度专业注册学费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选课资格;交清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后,方可取得修课和课程考核资格。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不能按时交纳学费的学生,需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缓交手续后,方可取得注册和选课资格。
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修读课程的实际学分数收取,实修学分多于平均学分的,需要补交学分学费,方可进行下一学年的注册选课;实修学分少于平均学分的,超出的预交平均学分学费部分转为下一学年的学分学费。
第十二条& 学生发生学籍异动的,按如下情况分别结算费用:
(一)对报到前预交学费且在开学两周之内提出退学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退学手续后,退还全部预交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住宿费,其他费用据实结算。
(二)对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就读的新生,在办理完毕退学手续后,应退还已交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住宿费,其他费用按实结算。
(三)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年级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收取:转入年级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低于原专业的,差额部分转为下学年专业注册学费;转入年级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高于原专业的,按差额补交专业注册学费。
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退;完成转入年级专业教学计划需补修的课程,按实际补修课程收取学分学费。
(四)因故终止学业的学生,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结算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按实际已修课程学分结算。
(五)因各种原因保留学籍的学生,比照本条第四项退还相关费用。停学期间,不再交纳学费。
复学后按照该生复学当年当级学生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具体日期以教务处复学通知为准。
第十三条& 辅修双学位、第二专业应当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在主修专业基本学制内免收专业注册学费,超出主修专业基本学制的按规定收取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学分计收。
第十四条& 课程考试不及格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的,按实际学分计收课程学分学费。课程考试及格申请重修的,按实际修读学分交纳学分学费。
第十五条& 学生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年限交纳专业注册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学分交纳学分学费。
第十六条& 学生每学期初选定修读课程后,学校给予1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十七条& 插班进修的学生按所进修专业交纳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照实际修读时间交纳。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前,必须结清专业注册学费和所修课程学分学费方能取得毕业(结业、肄业)资格,学校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九条&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协助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好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到账的学生贷款信息定期整理并及时转财务处,财务处负责将学生贷款与学生应交费数据关联,转交学生欠费,余款定期退入学生交费银行卡内。
第二十条& 学生交纳费用采取银行批量代扣、刷卡交费、银行交费、网上交费等形式,原则上不收取现金。新学年报到前10天,采取银行批量代扣的方式收取学费。
对确有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可以办理缓交费用手续。缓交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最长时间不得超过每学年第二学期的开学时间。经批准缓交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缓交协议。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缓交手续。
第四章& 学费减、免、贷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学生资助经费,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 各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助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好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暂时缓交学费,待其助学贷款到账后,首先冲抵学生欠费,余款退还到学生的交费账户。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财务处是学校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拟定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并执行。未经批准,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另立项目,自行收费。
第二十四条& 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向财务处提供收费相关信息。教务处等部门提供新生信息和在校生学分情况等信息;学生处提供新生&绿色通道&信息,在校生减免、缓交学费信息和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是组织本学院学生按规定交费的责任部门,负责加强对学生交费的宣传引导,组织学生按时足额交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口贯通&3+2&和&3+4&本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等办学项目的学生,仍按现行相关收费政策执行,不按学分制收费。
第二十八条& 校际交流、交换学生,按照校际合作等有关协议交纳学费。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始实施,2015级及之前各年级学生的学费等费用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分隔线----------------------------关于印发《烟台大学经费支出报销规定》的通知(烟大校发【2017】17号)
关于印发《烟台大学经费支出报销规定》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烟台大学经费支出报销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烟台大学&&&&&&&&&&&& 2017年1月10日&&
烟台大学经费支出报销规定&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简化报销程序,保证经济活动的合法真实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报销原始凭证的管理要求(一)报销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是经费支出报销的基本依据,应符合以下要求:1.原始凭证必须是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或按学校规定填制的有效单据。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票据,必须带有财政部门或其它规定机构的票据监制章;从公司、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取得的发票,必须带有税务部门监制章;从外单位取得的行业性发票(如订票费等)可以报销,但自制的内部收据及在商店购买的三联单,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因为工作特殊要求,确需向自然人购买物品,必须填制“购物单”,注明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及售物人身份证号码,并且要由售物人、经办人、验收人、经费负责人签字后,视同合法有效单据。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性费用,使用统一的《烟台大学领款表》(附件1),并需提供电子版Excel表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一律通过银行卡发放,校外人员一般也通过银行卡发放。《烟台大学领款表》中领款人姓名、银行卡号、金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未通过银行卡发放的劳务性费用必须由本人在“领取人签字”处签字确认。社会用工的临时性工资、学生奖助学金等支出参照劳务费规定执行。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符合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须将如下内容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全称)为“烟台大学”,名称为“个人”或个人姓名的不予报销(电话费、火车票、机票等票据除外);填制凭证日期;购买物品的应详细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填制凭证单位的经手人签名或盖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收款单位全称的印章。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楚,易辨认,不得涂改、挖补。一式多联的发票(票据),必须套写或套打,以发票(收据)联作为支出报销凭证。4.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须一致,所填制的汇总单据或差旅费单据等报销凭证的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不予报销。5.各类原始凭证、合同或批件应用原件报账,复印件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须复印原始凭证存根并由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复印件应清楚显示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填写“烟台大学特殊事项说明表”,由经办人签字、经费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6.电子发票因为存在可能连续多次下载打印的问题,学校暂不报销此类票据。(二)不同情况下原始凭证的特别要求。以下几种情况的原始凭证应分别符合相应的特别要求:1.购买办公用品、图书、耗材等物品或使用定额发票报销,应写明具体品名,若购买商品项目较多,发票上无法逐一填写时,可在发票上填写同类商品总金额,并提供加盖收款单位印章的商品明细清单。2.购买各种教学科研设备,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电话费以电信运行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为报销依据,不得以预存款收据报销。4.差旅费报销使用“烟台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将出差补助及费用等内容填写齐全,将《烟台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附件2)及有关单据附后,按规定程序签字审批办理报销。凡是乘坐飞机出差的,报销时必须出具登机牌,否则不得办理报销手续。5.凡在校内办理的各项经济业务,原则上应实行校内转账。需要划转经费的,可填写《烟台大学内部转账单》,由经费支出部门经手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办理转账业务。经办人要妥善保留好转账人留存联,便于查询经费结转情况。(三)财务处有权拒绝受理下列票据(发票):1.虚假票据;2.套用其他单位开具的票据;3.未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或只盖有出具单位行政公章的票据;4.发票类型与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不符的票据;5.超过使用期限的票据;6.购物时用“一卡通”、“面值卡”、“贵宾卡”、“优惠卡”等支付款项,商家开具的发票(发票金额为零);7.洗浴中心、足疗会所、健身中心、娱乐场所的发票;8.无正当原因或情况说明,针对学生开展外语、艺术等培训开具的培训机构培训费票据;9.因私发生的火车、飞机票等票据(例如,家庭成员、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车票,学生票);10.个人或家庭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票据。二、借款、报销、缴款手续相关规定(一)借款手续的规定1.借款人必须是我校正式职工。实行“前款不清,新款不借”制度。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后,一般不再办理现金借款。特殊情况下的借款业务,借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师资培训费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超过期限不还者,学校将采取暂停借款人各项报销业务或工资扣款等措施。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还款期,须填写延期归还借款申请,延期一般最长为一个月。2.因公借用支票,支付金额、收款单位、用途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借款人应在借款单以及支票存根上签名。3.横向科研课题若协作单位要求先开收据后付款,须填写“借用发票借据”,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签批,方可办理“票据”借用手续。课题经费到账后,由社科(科技)处填写“科研项目经费分配单”转入相应课题。(二)报销手续的规定1.报销业务应由本单位正式职工办理,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办理报销业务,如确需长期聘用的社会用工人员办理报销手续的,应由经费责任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委托书方可办理。研究生代替导师办理导师切块经费、参与学校预算下达的研究项目、横纵向课题等业务报销手续,需要出具书面委托书,熟悉所涉及的经济业务事项,并对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2.购买实物办理报销时,必须有验收证明,采购人与验收人不能为同一人。购买的设备、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的,需先办理资产入账手续,持发票、入账手续、购货合同按报销手续签字后办理报销。横向课题经费为对方单位购置设备,须在发票上注明合同编号及条款内容。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按报销手续签字外,还必须有验收人签字。除教学、科研课题经费外,所有经费购置图书,均需办理图书入库手续,具体流程参照图书馆日在学校办公系统发布的《关于购买图书报销程序及建立台账有关事宜的通知》。3.修缮工程项目办理报销时,除办理规定的报销手续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后勤管理处在年度计划预算内单项超过5万元需要招标的维修项目和年度计划预算外维修项目(无论工程大小)均应附审计报告;学校各院(部)单项超过2万元的维修项目需要附审计报告;对标的金额已确定的招标项目应附合同及验收证明。<span style="font-size: 21font-family: 仿宋_GB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服务支出等经济业务,报销时必须提供学校与对方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5.学生退学,应先到财务处收费中心办理登记,再按有关规定退款,退款时领款人须在支出凭证上签字。6.因公取得的各类票据应在当年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最迟可延至次年的4月30日前报销,逾期票据一律不得报销(重点提示:科研经费也执行此规定)。(三)缴款手续的规定1.各部门、单位创收收入,有明确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备案的收费项目,须填写“烟台大学服务性收费项目缴费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再到财务处收费中心缴费,缴费时需携带银联卡刷pos机缴费;对于没有收费标准和备案的收费项目,需要由申请单位填写“烟台大学收费项目会签单”,注明具体的收费项目、定价标准组成、有无收费依据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批后到财务处收费中心办理收费项目立项、公示、报批、备案和缴费手续。各种成人教育、专业学位、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等学历班和培训班的收入在上缴学校时须附学生名单,注明收费项目及标准。2.学校代发工资的单位,请于每月发放工资后尽快到财务处进行返还应缴工资核对,当月28日前未能结清返还工资的将会影响到下个月的工资代发业务。三、差旅费报销的规范管理(一)交通费的管理与报销1.外出从事公务活动一般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安排公务用车的除外),并且使用正规的交通票据报销交通费用。因公赴烟台市区以外出差的(到烟台蓬莱国际机场除外),一般不安排公务用车,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工具;确有需要安排公车到烟威地区以外的,须事前填写《烟台大学公务用车审批表》并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在报销用车费用时须加附审批表(“市区”应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2.烟台本地需要到校外联系工作和进行其他公务活动乘坐出租车、公共交通工具或租用车辆的,要在原始票据或支出汇总单上注明直接相关的“具体工作任务”,报销人和经费审批人共同签字,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3.外出从事科研、参加会议和培训及其他公务活动,以《烟台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注明的出差目的地为依据报销往返区间的交通费,不得报销与目的地无关的交通费。特殊情况往返期间中转第三地的,报销人需做出书面说明,经出差审批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往返区间的交通票据要连续、完整,车票丢失或不连续完整的,须要做出书面说明,加附《烟台大学特殊事项说明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销。不得使用补充客票代替丢失车票报销交通费。4.因科研工作在合作单位出差期间,实际发生住宿但由合作单位安排并承担住宿费的,凭合作单位出具的承担住宿费的有效证明方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5.因特殊情况确需驾驶本人车辆因公出行的,按外出期间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过路费据实报销。外地汽油费、过桥过路费与《烟台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住宿费发票(或承担住宿费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当天返回的除外)填写《烟台大学差旅费报销单》一起报销,不允许单独报销外地汽油费、过桥过路费;汽油费、过桥过路费要与外出往返区间相关,不得报销与外出往返区间无关的汽油费、过桥过路费。本地汽油费报销时须在原始票据上注明直接相关的“具体工作任务”,报销人和经费审批人共同签字,经严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汽油费、过桥过路费要确保因公务活动而发生,严格禁止使用私人用车加油费、过桥过路费报销套取经费,违规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6.因公务活动确需租用车辆的,使用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凭加盖“汽车租赁公司”和“所在单位”公章的用车明细(同时须注明用车事由)、汽车租赁公司出具的发票报销租车费;使用合法运营的个人出租车辆,凭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用车明细、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税务局开具的发票报销租车费。公务用车驶出烟台市区的,须提供汽车过路过桥等相关凭证。租车费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7.因参加我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受邀来校参加各类评审会、论证会、讲学讲座等,需要在我校报销交通费的,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方可报销。8.科研经费报销的交通费必须与该项目研究直接相关。利用科研经费报销本地汽油费的,严禁购买加油卡充值并附相关情况说明,财务处要严格审核,切实加强监管。9.教职工出差、访学等公务活动需购买机票的,应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公务机票(印有GP打头的验证码),使用公务卡或单位银行转帐方式(如支票、汇款)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以相关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附经国际合作交流处和财务处出具意见的审批表。购买市场低价机票的,应以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提供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购票人报销机票退票手续费时,以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二)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的管理与报销1.外出公务活动,凭有效的住宿费凭证和交通费凭证,计算实际在外天数,据实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2.出差期间,由其他单位负担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3.因科研工作在合作单位出差期间,实际发生住宿但由合作单位安排并承担住宿费的,凭合作单位出具的承担住宿费的有效证明和城市间交通费有效凭证,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4.外出参加会议、短期培训应附会议、培训通知,会议费、培训费与差旅费一同报销,不得拆分报销。会议和培训期间由举办方免费安排食宿,不发放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来往会议、培训地期间发放两天市内交通补助及实际在途天数的伙食补助;举办方不免费安排食宿的,凭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5.脱产学习、进修、培训期间不予报销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往返学习、进修、培训差旅费由学校按规定报销。6.学生实习费按照学校目前报销办法执行。(三)住宿费的管理与报销住宿费在山东省和学校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凭有效住宿费凭证据实报销。四、经费支出报销签批手续(一)学校预算分配经费及各部门、单位创收经费,由经费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签批;学校预算给各教学单位的经费及创收经费,除实行项目管理的经费外,严格实行会签制度,必须由各教学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和书记两人共同签字审批。(二)凡涉及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资产管理、教学科研、师资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需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的专项经费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会签审核程序。凡是签批手续不全或违反相关财经管理制度规定的财经业务,财务处一律不得办理。(三)严格实行财经活动事项逐级审批制度。各二级单位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重大经济活动或重要财会业务事项,必须严格履行逐级审批制度,按照学校议事规则和管理权限,分别报请分管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四)博士科研启动费,按规定程序审批立项后,在规定开支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批。(五)横向、纵向课题经费,按学校规定提取的科研管理费由社科(科技)处长签批;各单位科研发展基金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社科(科技)处长签字;科研合作、协作费(须附上与外协单位签订的科研合作协议)由课题负责人、社科(科技)处长和财务处长签字;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组成员从横向课题提取劳务费,须由单位负责人和社科(科技)处处长签字;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其中实验材料费还需要社科(科技)处审核盖章;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的招待费用须严格执行《烟台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和上级有关规定。经费的其他使用范围由课题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六)学校预算经费原则上不得开支招待费。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支招待费时,须严格执行《烟台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规定。(七)学科建设经费、教学专项经费等,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签批。(八)其他部门归口管理的各类专项经费,如有特殊要求,由归口职能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学校批准后执行。五、付款方式(一)公务卡结算1.按照山东省公务卡管理使用规定,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必须强制使用公务卡消费,不得用现金或公务卡以外的银行卡支付。2.不论资金来源,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的经济业务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能使用公务卡结算,但故意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属于恶意逃避监督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公务消费要尽量选择可以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场所,在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场所消费要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的有效证明,经审批后方可报销。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除暂不执行公务卡结算情形外,确实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必须凭“烟台大学特殊事项说明表”(附件3)及相关财务凭证,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二)银行转账结算起点(10000元)以上的购买支付,应使用银行转账方式。六、其他事项(一)支票的有效期限是10天,经办人应及时办理,以免过期作废。(二)所有财务单据的签字一律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三)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借款报销和还款手续,以保证学校财务决算的正常进行。七、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烟台大学领款表2.烟台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3.烟台大学特殊事项说明表
&烟 台 大 学 领 款 表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序号姓名账号金额签名序号姓名账号金额签名领款说明:& &&&&&&&&&&&&&&&&&&&&&&&&&&&&&&&&&&&&&&&&&&&&&&&&&&&&&&&&&&&&&&&&&&&&&&&&&&&&&&&&&&&&&&&91920经费项目小计小计负 责 人合计(大写):佰拾万 仟佰拾元角分经 办 人附件1&&
出& 差& 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备注出差总人数人行程安排时& 间地& 点备注出差天数合计山东省内& 天,山东省外 天乘坐交通工具□飞机 &&&&□火车&&&& □汽车&&&&& & □轮船&& □其它(&&&&&&&&&&&&&&&&&&&&&&&& )&&& 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 期:学校领导审批意见:签字: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附件2烟台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在报销时交财务处,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3&烟台大学特殊事项说明表&&事项描述:&&& &&& & && & &兹证明该事项真实有效,本人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 经费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经费负责人是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特此证明以上事项属实。&&&&&&&&&&&&&&&&&&&&&&&&&&&&&&&& 单位负责人签章:& &&&&&&&&&&&&&&&&&&&&&&&&&&&&&&&&&&&&&&&&&&&&&&&&& & 年&&&& 月&&&& 日本单位对本单位科研、部门经费的使用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审批意见&&&&&&&&&&&&&&&&&&&&&&&&&&&&&&&&&&&&&&&&&&&&&&&&&&&&& & 分管校领导签字:&年&&&& 月&&&& 日&&&&烟台大学办公室<span style="font-size:19font-family:仿宋_GB年5月12日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电话:
Copyright(c)2015 烟台大学财务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网络大学学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