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调水工程经过张掖市黑河水电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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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2016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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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2016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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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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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已于日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审定的规划纲要编制完成了规划设计成果方案,现将主要图件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日至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管理局反映,也可登录我局网站留言。
地址:张掖市西环路16号。
电话:8259223
张掖市规划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为塑造城市空间多元化、增强城市色彩层次性,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传承历史文化名城底蕴,建设富有地域性特征与时代性特点的生态文化城市。结合创新的规划理念和前瞻的规划思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同意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批复》,市规划局委托咸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编制完成《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现将《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图件向社会公示,诚恳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第一部分 总则
一、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
(四)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五)《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7年);
(六)《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年);
(七)《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
(八)《黑河中上游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2年);
(九)《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政府文件;
(十)张掖市主城区及周边地形图。
二、规划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结合张掖的自然条件、历史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促进社会经济与城市环境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重视生态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使自然空间和人工环境有机融合。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建设富有浓郁历史文化特色和鲜明时代特征的现代化金张掖。
三、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期限为2015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0年。
四、规划范围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张掖市行政辖区,总面积4.2万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包括张掖市市区(即甘州区主城区)、城市近郊区、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具体范围为:东至廿里铺—哈寨子一线,西至黑河西岸,南至G30连霍高速公路,北至火电厂—兰新铁路一线,总面积约20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规划的具体范围为:东至东三环,西至西三环,南至南三环,北至由滨河大道、湿地公园北线、昆仑大道、昌运路所围合的界限,总面积约87.10平方公里(其中湿地公园33.4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为53.70平方公里)。
五、规划原则
(一)城市区域协调发展
以区域协作、共同发展为主,准确定位城市并促进与其它城市的关系,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突出地域特色。
(二)可持续发展与生态建设协调
合理配置资源以促进其再生和循环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以确保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三)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协同
强调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文物古迹和传统建筑的严格保护。挖掘历史名城价值,配合旧城改造与旅游开发。
(四)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结合
有机结合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合理确定各时期发展目标和任务,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六、规划目标
通过对张掖市社会、经济、环境条件的综合分析与合理预测,实现以面向现代化的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逐渐建设张掖为经济发达、第三产业繁荣、科教兴盛、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传统特色浓郁的现代化经济强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第二部分 城市性质、规模及职能
一、城市性质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戈壁湿地生态之城,河西地区旅游中心城市及重要的商贸流通枢纽,甘肃省农副产品加工和能源基地之一。
二、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为:近期2015年张掖市区人口约30.2万人,远期2020年市区人口约48.8万人。
用地规模为:远期用地约53.7平方公里,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110.0平方米左右。
三、城市职能
根据张掖市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性质,确定未来将承担的主要城市职能为:
(一)文化、商贸、金融、信息和物流等区域服务;
(二)旅游接纳地和旅游服务基地;
(三)外围工业园区的服务基地,管理中心和科研教育基地;
(四)市域人口聚集地和剩余劳动力的接纳地。
第三部分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规划原则与指导思想
1.建设发展注重保护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促使城镇与乡村(区域)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使城镇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区域(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
2.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为基础,城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布局相协调,促进城镇建设发展与市场建设发展、交通建设发展、旅游区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区发展相结合。
3.加强中心城发展和片区中心镇的建设,完善各规模等级城镇的发展。以规模效益为指导,方便管理为原则,集约经营,扩大规模。
4.强化中心城镇的中心职能,发挥中心城镇的吸引辐射作用,各城镇在协调配置各项职能时发挥优势、突出特色。
5.优势区位重点发展与全市域普遍发展相结合,加快重点城镇和城镇密集带的建设以发挥其扩散带动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边远落后地域城镇的发展,优化城镇布局。
6.建构完善的交通体系、邮电、金融保险、信息网络,加强“城—城”、“城—乡”、区域“内—外”城镇经济有机联系,发展科技经济、生态经济和生态城镇,保护生态环境。
二、总人口、城镇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张掖市域总人口预测为:
2015年张掖市域人口为130万人~133万人;
2020年张掖市域人口为140万人~143万人。
张掖市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预测为:
2015年城镇化水平约为43%,城镇人口55.9~57.19万人;
2020年城镇化水平约为58%,城镇人口81.2~82.94万人。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城乡统筹发展思路
遵循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面貌。
2.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加快发展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区域副中心城镇,有选择地扶持重点城镇,适当发展一般乡镇。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市域副中心城镇为骨干,重点镇与一般乡镇结合的四级规模结构。
3.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张掖主城区:市域政治、经济、文教中心,规划建成为河西地区综合型一流中等城市。
山丹县城关镇: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装备制造业为主。
临泽县城关镇: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商贸、食品加工业为主。
高台县城关镇: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商贸、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
民乐县城关镇: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果品生产加工基地。
肃南县红湾寺镇: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旅游业和商贸为主的历史文化城市。
4.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张掖城镇体系采用点轴空间发展模式,确定城镇发展的空间组织结构归纳为:“一心、三轴、五片区”。
“一心”:张掖市区作为市域的经济中心和政治文化中心,可大力发展主城区,加快发展完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商贸等综合功能,提升城市化带动能力和经济辐射能力。
“三轴”:规划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三条城镇发展轴线,分别为交通型城镇发展主轴线、生态资源型城镇发展次轴线、矿产资源型城镇发展次轴线。
“五片区”:遵照现有的行政边界,各县形成一个经济发展片,利用各自的自然资源和区位、交通条件,围绕张掖中心城区综合发展。各发展片中,以各自现有行政中心城关镇作为片区连接中心城区的节点,承担片区内部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功能。
四、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为加快城市旅游文化发展,构建“一心、两带、五区、八线”的旅游空间布局。即,以甘州区历史文化名城为中心,打造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旅游带和祁连山北麓腹地生态旅游带两大特色旅游带,开发五大重点旅游区,培育八条旅游线路。
“一心”:打造张掖历史文化名城游客集散中心。
“两带”:①东起山丹的峡口古城,经甘州府城、临泽昭武故地至高台骆驼城的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旅游带;
②东起肃南皇城,经山丹、民乐、肃南县城,至肃南七一冰川、嘉峪关的祁连山北麓腹地生态旅游带。
“五区”:张掖历史文化名城湿地休闲观光游览区、张掖丹霞地质公园观光旅游区、宗教石窟文化艺术欣赏旅游区、草原森林休闲观光度假旅游区、裕固风情休闲体验度假旅游区。
“八线”: 包括精品旅游线路一条、特色旅游线路七条。
① 精品旅游线路:马蹄寺风景名胜区、张掖国家湿地公园、中华裕固文化长廊、山丹马场、七一冰川、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烈士纪念馆、丝绸之路古城邦等为支点的贯穿全市、联通周边的旅游线路;
② 环湖环山环沙区域联合自驾游:兰州—西宁—青海湖—祁连县—扁都口—马蹄寺—张掖丹霞地质公园—张掖大佛寺—黑河国家湿地公园—巴丹吉林沙漠公园—武威—兰州;
③ 湿地风光休闲游、大漠胡杨观赏游:张掖国家湿地公园—临泽黑河烟林湿地—大湖湾、天城湖湿地、正义峡—阿右旗海森础鲁怪石林—额济纳旗胡杨林;
④ 中国最美丹霞游:张掖市区—丹霞地质公园—马场滩草原—肃南县城—索朗格中华裕固园;
⑤ 裕固风情体验游:张掖市区—马蹄寺—大野口—黑河峡谷—丹霞地质公园—肃南县城;
⑥ 祁连风光揽胜游:张掖市区—张掖绿洲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区—神沙窝城市沙漠公园—扁都口—山丹军马场—焉支山;
⑦ 丝路文化体验游:张掖—酒泉—嘉峪关—肃南文殊寺—七一冰川;
⑧ 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游:山丹艾黎博物馆—甘州高金诚纪念馆—临泽梨园口战役纪念馆—高台红西路军纪念馆—肃南红石窝会议、大炼钢铁遗址。
五、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一)铁路规划
充分发挥张掖作为兰新铁路重要站点的作用,完善客运站设施,提高客运站等级。依托国家铁路主通道建设,积极做好兰州至张掖铁路新增三四线的配合服务工作,促其尽快建成运营,提升东西通道运力。
(二)公路交通规划
规划过境道路通过二环路与城市形成相切以引导过境交通经过城市,保证便捷灵通且互不影响的交通联系。
加快建设张掖至西宁高速公路,甘州经平山湖至阿右旗、甘州经小孤山至青海祁连县二级公路,高标准打造南北通道。建设高台元子至肃南高速公路,市内各县(区)实现高速公路连接。
规划建成甘州至肃南县城二级公路建设,争取将张掖至罗城、永昌至民乐、甘州至民乐、张掖至党寨三级公路立项改建为二级公路,构筑市内县区之间、特色产业区之间的快捷通道。
六、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深入研究张掖历史文化底蕴,规划构建“一山一水一古城”的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框架。
一山:祁连山自然环境保护带。
一水:黑水河自然环境保护带。
自西向东沿黑河贯穿山丹县、民乐县、张掖城区、临泽县和高台县,是市域范围内文化遗迹集中的区域,张掖建城的母亲河。
一古城:古城遗产保护核心,即张掖老城区。
第四部分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一、城市发展方向
通过综合分析、综合评价城市各发展要素,并考虑城市景观与环境品质质量等方面的效果与影响,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为:
近期发展:向西、东北为主
——依托已有土地和道路交通条件,向西发展以旅游服务、办公居住为主导的新区,疏解老城区的压力。依托东北部产业园区的现有优势,积极向东北发展,发展工业产业及其配套设施为主的组团。
远期发展:向西为主,提升东部
——积极向西转移,结合黑河流域改造、312国道改造和高速公路两个出口之利,依托自然资源和区域交通通道,利用生态环境开发建设新城区,拓展和提升东北部工业园区,建设高标准现代化工业园区。
二、城市总体布局
规划调整的用地布局沿袭组团式结构,形成新的“一心三区四轴”轴向多心式的组团形态城市结构。
“一心”:主城区为张掖城市发展的中心地区。
“三区”:东北部产业园区、西部滨河新区、北部湿地生态区。
“四轴”:南北向轴线、东西向轴线、斜向轴线、南北次轴线组成的连接各分区及各分区中心的城市主要发展轴线。
三、空间管制规划
(一)城市建成区
1.满足延续城市文脉与城市风貌的原则,保护现有历史街区与文化节点,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
2.旧城改造遵循渐进式开发和有机更新原则,重点改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等方面,创造生态宜居城市;
3.依据总体城市设计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城市外围地带控制建筑的高度,以中、高层为主;
4.控制核心区的开发建设,为绿化和静态停车预留改造空间,控制好滨水空间的改造和建设。
(二)适宜建设区
1.满足公园绿地与水系的景观控制要求,及基础设施与社会公益设施的用地需求,以发展第三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为主;
2.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应满足区域整体发展,优先考虑共建共享,严格遵守各专业法规和条例内容;
3.坚持在保护生态环境、预留交通及基础设施廊道的条件下进行各类产业园区的建设,按照城市用地标准合理配套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
4.城市远景发展预留地内禁止开山取石、阻流、截留自然水系等行为,严禁圈地、扩地,擅自扩大村庄用地。
(三)限制建设区
1.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村镇建设应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
2.对基本农田应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或占用,确需占用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并进行占补平衡;
3.严格控制黑河河滩地的开发建设行为,不得建设与生态建设无关的项目;
4.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向水域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排放污水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固体废弃物须及时运出保护区处理;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水质水量来控制养殖规模;
5.文物建设控制地带修建新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禁止建设区
将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湿地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城市楔型绿地、自然河流水系保护区以及城市滞洪区等作为禁止建设的控制范围。
第五部分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一、对外交通规划
(一)规划指导思想
1.合理解决过境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的矛盾,使其互相不干扰;
2.联合公路和铁路运输,利用对外交通系统发展物流业、仓储业和大型交易市场;
3.充分发挥交通枢纽地位,利用对外交通的拉动作用,促进城市的内外交流和经济发展。
(二)交通体系规划
1.公路规划
高速公路——立项建设张掖至西宁高速公路,甘州经平山湖至阿右旗、甘州经小孤山至青海祁连县二级公路,高标准打造南北通道;建设高台元子至肃南高速公路,市内各县(区)实现高速公路连接。
一般公路——加快二级公路改造,力争将张掖至罗城、永昌至民乐、甘州至民乐、张掖至党寨三级公路立项改建为二级公路;加快旅游景区公路建设,改善旅游景区通达能力,提高重点旅游景区公路技术等级和路面等级;加快实施通畅工程与乡村道联网工程,基本实现全部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连接乡镇与行政村道路。
2.铁路规划
充分发挥张掖作为兰新铁路重要站点作用,完善客运站设施,提高客运站等级。结合工业园建设仓储用地,依托货运站场和312国道规划集运输、仓储、批发、配送、零售、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城市综合货物流通中心。结合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建设,在滨河新区规划新建张掖客运站,形成新区客运中心。
3.出入口规划
规划设8个城市陆路出入口:
向东2个:①312国道,通往兰州、上海(主要出入口)
②南二环路东延段,通往民乐县(次要出入口)
向西1个:张肃公路,可接入G30高速通往霍尔果斯(或下穿高速通往肃南县)
向南2个:①原227国道、东二环南延段(主要出入口),交汇于高速通往兰州、连云港(或下穿高速接入227国道)。
②张大公路,下穿高速通大野口(次要出入口)
向北2个:①国道312,接入区域交通体系,通往霍尔果斯(主要出入口)
②张靖公路,通往靖安(次要出入口)
向东北1个:经甘州大道到张掖火车站,利用铁路交通出入城市(主要出入口)
二、道路交通规划
(一)规划指导思想
1.考虑现状和既有规划,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布局,合理完善城市道路系统结构,形成等级体系完备、功能明确及适应发展的城市道路网络;
2.妥善安置过境交通与城区道路衔接,使过境交通迅速安全的通过并减少对城市内部交通的干扰,促进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联系通畅便捷;
3.合理规划道路交叉口,正确选择道路交叉口与道路横断面形式,有序进行主次干路红线规划;
4.重视静态交通规划,详细考虑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体现“明确停车泊位供求关系、鼓励多样化停车建设、重视小区停车规范化、引进先进管理方式、合理化停车收费标准”原则;
5.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设快速、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促进城市合理的出行方式的形成;
6.充分注意道路景观组织和绿化,合理布置各类城市广场,形成富有特色的街道广场空间。
(二)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786.5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65%,人均为16.12平方米。城市主要道路系统采用方格网组团布局的形式,在三个组团内部基本采用独立的方格网系统,组团与组团间的联系则因地制宜。
张掖城市新路网呈现“三环五横七纵”的道路网结构:
① 北环路—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
围绕老城区形成保护圈,起保护老城区城市风貌,界定新老城市风格的作用。
② 北二环路—东二环路—南二环路—西二环路
连接市区各个功能组团,起界定城市在规划期内的建设边界,避免城市无序扩张的功效,承担过境交通的功能。
③ 北三环路—滨湖路—西三环路—南三环路—东三环路
内部为城市建成区,起界定城市在规划期内的建设边界,避免城市的无序扩张,承担过境交通的功能。
① 北三环路(主要为景观性道路)
② 昭武西路、昭武东路、北环路、北环东路
③ 玉关西路、玉关东路、西大街、东大街、金城路(东接312国道至兰州、上海)
④ 丹霞西路、丹霞东路、南环路、长沙门路(西接对外交通道路至肃南县)
⑤ 马蹄路、南二环路、云帆路
① 高台北路、高台南路
② 临泽北路、临泽南路
③ 西二环路(北接312国道至伊宁)
④ 西环北路、西环路、龙首路(南接对外交通道路至大野口)
⑤ 居延路、北大街、南大街、祁连路
⑥ 仁宗路、东环路、康乐路
⑦ 昆仑大道、东二环(北接昌运西路至乌鲁木齐、南接227国道至西宁)
(三)公共停车场规划
规划城区社会性公共停车场四个:
1.丹霞西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东南部规划社会性公共停车场,面积为3.95公顷;
2.宣化路与高台北路交叉口南部规划社会性公共停车场,面积为2.05公顷;
3.青年西街与县府路交叉口东南部规划社会性公共停车场,面积为1.53公顷;
4.甘州大道与昌运东路交叉口西南部规划社会性公共停车场,面积为2.27公顷;
5.城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交通流量较大的大型公共设施附近应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规模的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库)。
第六部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一、规划原则
(一)分层保护原则
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分层次、分等级保护和绘制。全面保护区内文物古迹,重点保护老城历史文化街区及其所在空间环境、延续古城风貌及发展脉络,重点保护国家级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协调建设原则
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控制和引导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与用地布局、功能区划定位。古城及历史街区应以保护、整治为主,适时改造更新,严格控制老城区建设规模。
(三)与发展并重原则
强化保护措施和管理力度,保护并合理利用城市特色。利用须限制在旅游开发、宗教、文化娱乐、民俗活动、公共休憩等项目,提高历史文物的价值和公众效益,促进历史文物古迹保护与经济建设、旅游事业协调发展。
二、规划目标
突出古城地段民俗旅游、商业购物和居住相结合的有形的综合性传统文化保护区,延续“丝路水城、边关重镇、沙漠绿洲”等城市历史文化印记。
(一)强调整体性的保护,包括保护传统的塔、寺庙等“点”的元素,以及由这些“点”而限定的“面”的元素。
(二)尊重地段历史价值,选择重要历史结点,作有效的功能置换以组织民俗旅游和商业购物,激发地段的文化资源潜力。
(三)尊重居住者的需求,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居住品质。
(四)调整疏导交通并保存街巷肌理,合理开通新道路以适应现代城市活动的功能。
(五)发掘代表地段的特色文化要素,营造体现地域特色的自然景观要素以提高地段的环境质量和整体风貌特色。
三、保护范围
切实保护规划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重要的历史文化建筑、构筑物、风景名胜区,保护分为三个层面:
(一)市域层面
包括市域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古镇、古村落和风景名胜区。
保护以河西宝卷、甘州小调等为代表的陇西文化,以裕固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和地方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历史环境及其物质载体,建立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及相关法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宣传,加强研究人员和传承人的培养。
(二)城区层面
主要为中心城区。
保护老城区东、西、南、北大街构成的“十”字形街巷格局和以劳动街、文庙巷、增福巷等为代表的传统街巷,保育古城传统风貌。保护城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集中的西大街—劳动街历史文化街区与文庙巷历史文化街区,整治街区和建筑群内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的周边环境,改善历史城区基础设施。
(三)历史城区层面
北起北环路,南至南环路,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以内城区为保护范围,占地约4.2平方公里。城区环境协调区位于历史城区外围,范围划定为北到北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东起东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
四、历史城区保护规划
(一)古城格局保护
1.历史城区方城形制保护
划定相应的保护控制区,避免新的建设对古城风貌的影响,对周边东西南北四条环路进行立面整治,对外围护城河水系进行恢复和治理,形成特色景观界面,力求最大程度体现古城形态特色。
2.历史城区传统中轴线保护
张掖历史城区的传统中轴线主要为东、西、南、北大街所形成的十字轴线。规划重点保护沿十字轴线上的重要节点(如大佛寺、山西会馆、钟鼓楼、东仓等),以及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传统民居,要求整治十字大街沿街立面,保护并整治其历史环境。
3.历史城区街巷格局保护
规划将体现古城风貌、尺度宜人、反映古城格局特色的青年西街、青年东街、劳动街、县府街、税亭街等28条传统街巷划定为风貌保护街巷。
一类风貌保护街巷:南大街、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劳动街、税亭街、明清街、道德巷、仓门街、西街行军巷、大佛寺巷、文庙巷12条街巷,沿线历史建筑分布较多,风貌特征保存较好;
二类风貌保护街巷;青年西街、青年东街、县府街、马神庙街、东仓巷、增福巷、西来寺巷、羊头巷、甘泉巷、民主东街、民主西街、东环路、欧式街、南城巷、北水桥街东段、陈家花园巷东段16条街巷,沿线分布有一定数量的历史建筑。
(二)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1.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应当结合周边环境进行整体保护,对于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街区的古树名木,纳入所处地段的保护规划统筹控制。
2.历史地名保护
历史地名应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得以传承与保护,通过认定的历史地名应纳入保护规划,相关地段的建设活动均应在相关部门许可下进行,以确保今后城市发展中的永续性。
第七部分 绿地系统规划
一、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远期城市绿地面积1017.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8.94%,人均20.84平方米。 其中广场用地为52.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0.98%,人均1.08平方米。
(一)绿地系统规划构思
“以水带绿,以绿融城”
(二)绿地系统构成
规划将形成“环、楔、廊、斑块”相结合的绿色空间结构模式。在城市建设用地外围建设绿色生态外环,在老城区建设绿色河道内环,以楔形绿地连接市区和郊区,以绿色廊道串联城市水系,以公园绿地形成“环廊成网”的绿地系统。
绿环——外环由城市建设用地外围交通干道的沿路防护林带形成,既保持系统的完整性,又可环绕城区保护其生态绿化环境。内环由恢复的环城河道绿带形成,既保护古城历史文化格局的完整性,又助于城市景观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绿楔——对湿地进行保护、培育、恢复,将城郊生态信息导入城市,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城市系统自我持续的生态功能。
绿廊——沿穿城而过的河渠及城市道路等开辟不同宽度纵横交织的绿色廊道,将城市外围的物质、能量、信息等生态要素引入中心区域,可保持生态系统的连续性与多样性,同时展示城市文化的丰富内涵。
绿色斑块——指城市中大小不一,均匀散布的公园绿地与街旁绿地等,其生态、景观、游憩和防灾等各类功能在城市各类绿地中较突出,是充分体现城市景观特色和人文内涵及服务群众日常游憩的重要场所,也是绿廊所串连起来的主要生态景观节点。
(三)绿地系统规划
1.居住区绿地规划
(1)居住区绿地指标
规划强调利用多种途径,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提高居住区绿地建设质量和水平并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依据总体规划,张掖市居住用地分为一类、二类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绿地率达35%以上;
二类居住用地: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达30%以上,旧城改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宜低于25%;
其中,新建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1.5平方米/人,旧城改建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宜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游园面积不宜小于1公顷/个,居住小区游园面积不宜小于0.5公顷/个,组团绿地面积不宜小于0.05公顷/个;建筑小品占地面积小于居住小区公共绿地面积的2%。
(2)居住区绿地规划
——宜加强小区公共绿地建设,形成以小区绿地为核心,以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宅旁绿地为基础的居住区绿化体系,并鼓励发展立体绿化、庭院绿化;
——居住区绿地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本市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以草皮覆盖、乔木遮荫、花灌木点缀,形成自然和谐、优美舒适的绿化环境;
——绿地建设力求和谐统一而富于变化,提供健身、游憩、休闲场地以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活动需求;
——植物配置应多样化,忌用有毒植物和少用带刺、飞毛多、易过敏的植物,植物种植不影响居室、教室及办公室的通风采光,乔木距建筑采光朝向的距离不得低于5米。
2.道路广场绿地规划
道路广场绿化应合理进行树种配置和布局,注重观赏性和艺术性,并利于减轻尘土和噪音干扰,创造舒适、卫生、安全的交通环境。
——规划应根据道路的功能、等级、交通量特点及工程管线布置要求,合理确定道路断面形式和绿化布置方式;
——道路绿化应满足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市政公用设施的净空要求,宜选择适应当地自然条件且抗污染、耐修剪、树冠圆整、树荫浓密的树种;
——为构建和完善道路绿化网络,规划将按照“一路一树、一街一景、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目标,进行道路广场绿化建设,依托方格路网,规划网状道路绿化体系;
——规划新建干道绿线退道路红线20米,老城区干道(一环路)退道路红线15米,次干道退道路红线5米。
3.城市广场规划
规划的城市广场包括市民广场、商业广场、交通广场。
市民广场——供市民和游客休息、游览及节日举行集会活动。规划的市民广场主要位于体育区和滨河新区中心。
商业广场——可与城市商店、餐饮、旅馆和文化娱乐设施集中的商业街区结合布置,通过浓厚的商业与休憩氛围促进消费,可从侧面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交通广场——即为交通集散广场,多位于城市的交通枢纽以解决人流、车流的交通集散。
4.单位附属绿地规划
单位附属绿地包括机关、学校等公共设施及工业、仓储、市政等单位的附属绿地,是城市生态系统与环境景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直接影响工作、学习、生产条件,对城市的整体面貌有重要影响,必须给予充分重视。
第八部分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一、规划目标
坚持以生态文明引领城市建设,依托城镇化建设拓宽“三条路子”,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城市建设理念,调整完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将城郊黑河湿地列入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生态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突显“湿地之城”的独特魅力。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的原则;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
4.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原则,分阶段实现生态规划目标。
三、环境保护系统规划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1.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的建设,减少污染物对自然水系的污染;
2.小城镇整体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问题;
3.加强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预计2020年城市污水全部采取二级处理,小城镇的污水采取初步处理,确保河流水系水质有明显改善,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直排入自然水系。
(二)空气污染的控制防护
近期为确保污染物削减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应做到:
1.发展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
2.开发集中供热小区,采取有效的污染集中控制措施,减轻煤烟型污染;
3.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的水泥生产设备;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5.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管理,对超标排气的机动车辆实行限期整改,严格控制两冲程摩托车的数量,推广使用无铅汽油;
6.积极推广使用气、油、电等清洁能源,限期停止使用含硫量大于1%、灰份大于155的原煤;
7.抓好城市绿化工程,扩大绿地面积,净化空气环境,改善空气质量。
预计2020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规划措施
1.加强巡回监督管理,对建筑施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等噪声扰民点依法限期整改;
2.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拓宽道路,在道路两旁植树,铁路、高速公路两侧设防护林、设置天然隔音屏障等措施来缓解降低交通噪声。
(四)固体垃圾规划措施
应尽早编制专项规划明确城市垃圾填埋场位置。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无害化垃圾填埋厂的要求进行维护和提升环境卫生标准。
四、生态环境保护分区
Ⅰ类环境保护区——包括一类居住区、文教科研区、行政办公区和公共绿地等对环境品质要求较高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一级标准。环境噪声昼间小于50分贝,夜间小于40分贝。
Ⅱ类环境保护区——包括二类居住区、商住混合区、物流产业区、工业居住混合区等,大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环境噪声昼间小于55分贝,夜间小于45分贝。
Ⅲ类环境保护区——包括工业区和仓储区,大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环境噪声昼间小于60分贝,夜间小于50分贝。
五、生态格局规划
规划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为:“三环、二廊、一链、多核”
“三环”——老城区绿环、滨河新区绿环、环城公路绿环
“二廊”——滨水生态廊、过渡区生态廊
“一链”——生态核心链
主要连接湿地公园生态核心、老城区生态核心、滨河新区生态核心。
“多核”——各城区由多个生态核组成,相互渗透
第九部分 建设规划时序
规划发展时序:近期为2012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
一、近期发展规划
中心城区——适度向北发展,逐步调整中心城区与北部湿地生态区交界地带的城市形态和用地布局,打造湿地水岸的生态景观形象,提升区域的产业商机。
滨河新区——加大西部片区水系与黑河的景观生态联系,自北向南展开新区框架建设,适度增加居住用地,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为旅游产业发展增设服务用地。
东北部产业园区——搬迁区域内东北走向河流以东的工业用地,逐步整合西侧用地布局,控制改造污染型产业的发展。
湿地生态区——完成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与水系统建立的职能,生态旅游观光、城市水岸景观与生态湿地保育相互依存式发展的职能。
二、远期发展规划
中心城区——用地向东拓展,合理布置仓储、居住及其配套等各项用地,形成中心城区的完整形态,实现中心城区对两翼的整体辐射和带动。
滨河新区——用地继续向西拓展,安排居住及其配套设施、绿地、文化娱乐及商业等用地,延续中期西北侧用地向南构成一个完整有序的城市新区。
湿地生态区——在保护和发展中改善湿地的生态结构,形成与城市共生共荣的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共同组成城市的景观、经济和社会系统。
三、远景规划构想
远景规划的基本思路是继续保护赖以生存的生态资源环境,保持城市发展合理的空间结构,强化城市市区在区域中的中心辐射地位,探索在有限的资源环境条件下,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因素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之路。
第十部分 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规划法制建设
逐步建立完善的地方管理规章建设,强化规划的法制性,制定规划设计和管理的相应实施细则和技术规定,健全法制监督和执法机制,依法进行规划的设计和管理。
二、理顺行政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与制度,规范城市规划工作的程序与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管理水平,适时建立城市规划实施的监测机制。
三、完善城市规划体系
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及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或修建设计,以及各专项规划,以此深化城市总体规划。
四、统筹安排建设时序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时序,确定城市规划的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城市生态保护和各项建设,强化不同阶段城市总体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衔接。
五、增强弹性适应机制
制定较为灵活的弹性实施细则,强化规划对“定量”内容的指令性管制及对“定位”内容的指导性调控,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提高可行性和科学性。
六、建立多种投资渠道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市场经营项目、私人自建项目三位一体的资金渠道,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提倡公共设施的有偿使用和共享。
文章录入:顾文霞
责任编辑:薛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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