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银行合肥绿都支行三牌楼支行

7×24 客服电话
国内: 香港:852- 852- 海外:86-10-
合肥酒店预订
合肥中国农业银行三牌楼支行附近酒店
展开服务设施&房型人数
淮河路商业街/大钟楼/市府广场/城隍庙
滨湖世纪城/滨湖会展中心/国际金融中心
明珠广场/中环城/大学城
天鹅湖/银泰城/华润万象城
合肥南站/包河工业园/大摩广场
国购广场/三孝口/之心城/五里墩
包河万达广场/和平广场/环球中心
合肥站/双岗/财富广场/安徽大市场
合肥高铁南站
合肥北城站
汽车客运站
合肥旅游汽车站
合肥汽车客运总站
合肥新亚汽车站
合肥汽车东站
合肥汽车站
新桥国际机场
舒适/高档/豪华品牌
喆啡(铂涛)
铂涛(丽枫)
铂涛(潮漫)
福朋喜来登
免费接机服务
2527家酒店满足条件
合肥市酒店信息
关注公众号
反馈您的问题当前位置:>>>>>>>>>>>>>>合肥三牌楼营业室
网点地址:长江中路53号电话:1;营业时间:是否可兑换外币:是手机扫描二维码也可查看
网点所属银行相关业务办理
银行网点名称
扫描直接进入
农业银行信用卡排行榜
1643211935945853261971578979561052
信用卡计算器
下载卡宝宝APP 全国网点尽在掌握!
为提供更便捷服务,若网点变更或收录错误,请在这里告知我们,谢谢!
请输入需要变更的地方及依据网址...
记住用户名
收藏成功,感谢您的参与!
手机扫描二维码
也可查看网点地图
获取验证码日公告_法院公告_安徽法制报
安徽法制报主办
全站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09:34:53 来源:法治安徽网
  巢湖大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肖大才、王命香、合肥木韵地板有限公司、安徽林海建材有限公司、肖大贵、段丽、巢湖大国地板有限公司、肖大启、胡桂兰、合肥市三强装璜材料有限公司、胡逢齐: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23民初2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巢湖大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肖大才、王命香、合肥木韵地板有限公司、安徽林海建材有限公司、肖大贵、段丽、巢湖大国地板有限公司、肖大启、胡桂兰、合肥市三强装璜材料有限公司、胡逢齐: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23民初2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胡茂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0123民初4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王家惠:本院受理原告王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4民初29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代玉艳、张武: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润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所举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办案作风跟踪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所举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办案作风跟踪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吴君成:本院受理原告王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0122民初5528号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埠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东县人民法院
张建成: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同燕、王光松: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婕、唐义福、陈妤: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陈婕、唐义福、陈妤金融借款合同两案已审理终结。4915号案件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陈婕、唐义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借款本金元、利息5084.11元、罚息元、复息414.15元(暂计算至日,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顺延计算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二、若被告陈婕、唐义福未能按上述第一项规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有权对被告陈婕、唐义福共有的位于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与瑶海路交口华府·竹丝苑二期33幢、35幢33-708室和位于合肥市二环路瑶东新村67幢101室房屋(他项权证号:房地产他证合产字第 号)在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中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522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24922元,由被告陈婕、唐义福共同负担。4916号案件判决内容如下:一 、被告陈婕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借款本金元、利息20943.22元、罚息53805.95元、复息1781.22元(暂计算至日,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顺延计算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陈妤对被告陈婕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773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8173元,由被告陈婕、陈妤共同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1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茂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范茂文、倪守凤、徐成堂、潘业芬、安徽宝亿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合肥三联彩板轻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肥茂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范茂文、倪守凤、徐成堂、潘业芬、安徽宝亿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合肥三联彩板轻钢结构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本院(2015)庐民二初字第0247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委托安徽开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范茂文、倪守凤抵押的位于马鞍山南路720号绿地赢海国际大厦B座609、610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合包字第号、合包字第号);位于马鞍山南路429号创智广场6幢B座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合包字第号、合包字第号)房产的价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别为:房产评估价值壹佰柒拾肆万叁仟捌佰元(174.38万元)及房产评估价值壹佰柒拾伍万玖仟叁佰元(175.93万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评估报告、本院(2015)庐执字第0252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及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及平台确认书。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刘治富、方东、张军、江斌、赵玉全、孟凡东、姚能兵、倪彬、汤忠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6132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各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清偿农行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管理费、消费手续费、律师费等。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卫振国、俞淼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牌楼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各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清偿农行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消费手续费、律师费等。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吴燃:本院受理的原告陆中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本院(2017)皖0102民初26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吴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陆中安借款本金44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440000元为基数,自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清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00元,财产保全费277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1470元,由被告吴燃负担。现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汪家定:本院受理张梅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0811民初2242号案件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请求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女汪永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3、判令被告名下安置房归婚生子汪永轩所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大楼(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政务新区稼先大道)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原告王予昕诉被告王健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廉政跟踪卡。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王予昕请求判令:1、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从日至日的抚养费,共计351900元;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桐城市恒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诉你公司及桐城市龙凤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安徽中成输送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戴萍琴、李应来、张芙蓉、包艮果、齐中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皖0803民初146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龚明强、龚仁贵、杨菊莲: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华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803民初217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一龚明强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利息截止日为19.12万元,之后按合同约定利率标准支付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2、原告有权处置被告二龚仁贵、被告三杨菊莲位于安庆市迎江区钱牌楼109#综合楼4#的抵押物(产权证号:第号)处置、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聘请律师支付律师代理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许高胜、杨永善、郭祖祥、安徽国晋徽建筑施工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高乾军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朱俊俊:本院在审理原告杜玲燕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付孝权、倪有燕:本院受理原告苏敬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2民初10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付孝权、倪有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苏敬福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自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郑直、陆从惠、安徽寰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东方商城三联木线条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皖0102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安徽寰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合肥市东方商城三联木线条经营部货款元并自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均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合肥市东方商城三联木线条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潘良红: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413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法治安徽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法治安徽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和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治安徽网”。如有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安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本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它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法治安徽网联系。 电话:6 传真:6
举报电话:9
举报邮箱:
备案号:皖网宣备号 皖网信备号
法治安徽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技术支持:以上拍卖标的大多车辆停放时间较长,拍卖时以现状拍卖,不带车牌,其他对标的描述仅供参考,车辆使用性能、违章、罚款、扣分、年审情况由竞买人自己核实和自行处理。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在近两年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均可参加竞买。
&三、转让方式及买受人确定方式
本次公务车辆公开转让采取现场拍卖的方式,最高报价者确定为买受人。
四、报名、标的展示及现场拍卖时间和地点
1、意向竞买人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bzztb.gov.cn),并于2017年9月21日至25日下午五时前(工作时间)到金桥拍卖公司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办理竞买人登记、资格确认和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法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单、报名登记表、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份、竞买保证金缴款单、报名登记表、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同时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
2、标的展示时间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拍卖前。
3、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时在蒙城县委党校会议室举行。
五、竞买保证金(为方便退还保证金,竞买人最好将竞买保证金交到金桥拍卖公司蒙城分公司帐户)。
竞买保证金按标的参考价的100%缴纳
开户名称: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市三牌楼支行
银行账号:12-622
六、成交款
买受人须于成交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付清。
&&& 买受人须承担拍卖标的佣金(成交款的4.5%),因办理标的过户、交付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含违章罚款、扣分、维修)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携带竞买人身份证明、成交款结算收据、现场成交确认书与拍卖公司联系缴纳佣金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项目拍卖事宜详见拍卖资料(含《拍卖规则》、《拍卖须知》、《拍卖声明》)。
九、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拍卖地址:蒙城县委党校&&&&&&
拍卖公司地址:庄子大道288号
&&&2017年9月21日
一、本场拍卖会标的:详见拍卖清单。
二、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件换取号牌,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视同认可本规。
三、竞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竞买人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法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上复印件三张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竞买承诺书、竞买保证金缴款单;自然人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三张)、竞买承诺书、竞买保证金缴款单。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
五、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的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后转为购车款;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则于成交后凭收据退还((放假期间不办理退款手续)。
六、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期限内,详细了解该标的状况。一旦交纳保证金,领取号牌,即表示完全了解该标的状况,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严格按照本公司《拍卖规则》参加竞买及付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买,也可以跳叫,拍卖师可以视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拍卖师报价直至无人继续加价后,连报三次后以槌击盘以示成交,并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不达保留价则当场宣布不成交。
八、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会场秩序,不得阻挠他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拍卖活动当事人之间不得有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并证实,将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场拍卖会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成交价4)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买受人如有违约行为,其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如果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条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及佣金后标的由委托方以现状现场交付,由原车辆单位提供车辆过户手续的相关材料,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请意向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公司的《拍卖规则》,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
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1日
为确保本场拍卖会顺利进行维护参与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场拍卖会拍卖须知如下:
一、凡经我公司依法登记的竞买人或其竞买委托代理人,均可按其竞买意向依法行使竞买权力。
二、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拍卖须知。
三、不论竞买人是否按本场拍卖会《拍卖公告》公布的展示时间查验意向竞买标的,均视为其已对该拍卖标的外观、质量、性能等内容全面了解,本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按其现状进行拍卖。
五、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采取有保留价增价拍卖的方式予以拍卖,保留价依法予以保密,拍卖达不到保留价时,不成交,按照委托人意见和法律规定,可现场降低保留价,再行拍卖。
六、拍卖过程中,竞买人除按拍卖师宣布的起拍价、加价幅度叫价、应价外,也可超过加价幅度自行报价。如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同时应价,则以拍卖师确认的竞买号为应价号。拍卖师可视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没达到拍卖标的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对超出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拍卖师连叫三次,如无人再加价,拍卖师以槌击盘,以示成交,最后的应价者即为买受人。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及4佣金,逾期将视为其自行放弃竞买权利,并无权要求返还过户保证金。如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和新发生的费用由违约责任人承担。
九、竞买人没有举竞买号牌或拿非本公司号牌应价无效。竞买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若他人举号牌应价,造成的后果由转让竞买号牌者负责。
十、标的交付时间及方式: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及佣金后,由原车辆单位负责移交。因办理交付、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现状交付之日起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损失有买受人承担。
十一、标的成交后由委托方安排买受人与原车辆单位对接,办理车辆过户的相关手续,过户后由原车辆单位负责移交车辆。
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1日
拍 卖 声 明
一、不论竞买人是否按本场拍卖会《拍卖公告》公布的展示时间查验意向竞买标的,均视为其已对该拍卖标的质量状况、使用性能等内容全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对拍卖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本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二、本场拍卖标的,均按现状拍卖,卖车不卖牌,能否异地转籍、由竞买人自行核实。车辆欠缴的税、费、交通违章罚款、罚分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拍卖成交后过户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需开具机动车交易专用发票的,有买受人自行解决。
四、标的成交后由委托方安排买受人与原车辆单位对接,办理车辆过户的相关手续,过户后由原车辆单位负责移交车辆。因办理交付、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现状交付之日起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损失有买受人承担。
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1日
拍 卖 公 告
受蒙城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委托,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9月27日上午9时在蒙城县委党校会议室对皖S0998江淮宾悦C24等50辆公车公开拍卖。(详情可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到拍卖公司咨询)。
凡参加竞买者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缴纳参考价100%的保证金到我公司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25日下午5时止。
咨询电话:0558—7628575&&&&&&
地&&& 址:蒙城县庄子大道西侧288号金桥拍卖公司
2017年9月21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支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