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暂缓就业的档案在哪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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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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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通知
15:48:23 &&
各院系、2017届毕业生:我校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暂缓就业的对象:符合资格的2017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以下情况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暂缓就业(请辅导员严格把关):1、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生);2、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3、升学的学生;4、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5、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二、暂缓就业期限:日-日。三、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及办法:1、由毕业生本人下载《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见附件一),如实填写后,于5月31日前将该表上交辅导员;2、毕业班辅导员认真审核后,在院系审核意见一栏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于6月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见附件一)和《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二)上交至办公室(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1;大学城校区:行政楼B-213室)。注:《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名单汇总表》需上交打印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到邮箱:3、院系要在6月5日前通过就业系统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方案;4、研究生处对暂缓就业申请表进行复核后,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给各院系毕业生;6月11-20日,各院系组织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5、6月10-20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我校上报的暂缓就业信息进行审核,打印并发放暂缓就业条形码。6月11-23日研究生处将通知各院系领取条形码并将条形码(一式四份)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生档案的右上角(四份材料上粘贴的条形码必须一致)。各院系于6月30日前将三份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拿到&石牌校区:研究生院管理科301 盖章。盖章后,一份上交至管理办公室(石牌:研究生院301;大学城校区:行政楼B-213室),一份上交学院,一份给学生本人保管。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1、每份暂缓就业协议书有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甲方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打印),乙方为毕业生本人(由学生填写本人姓名),丙方为“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由学生代为填写);2、乙方暂缓就业时间栏填:日至日;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丙方栏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栏填:“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由学生代为填写),邮政编码栏填:510631(由学生代为填写),日期栏填写:日。五、暂缓就业的取消:1、已向院系递交了《暂缓就业申请表》的同学,在6月5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附件三)院系审核盖章后统一交各校区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并由辅导员直接在就业系统修改就业方案;2、成功申请了暂缓就业,7月1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院系审核盖章后连同《暂缓就业协议书》、条形码一并交各校区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批相关信息,7月11日-7月14学校不受理取消暂缓业务&。3、7月14日在学校送档案到达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单位接受证明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六、有关暂缓就业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说明: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暂不迁移。2、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3、研究生处不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自行联系人才市场。&附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研究生工作部(处)& & & & & & & & & & & 日当前位置: >
关于管理系2017届毕业生“暂缓就业” 申请办理的通知栏目: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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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文丽
& & & &&(标黄色及红色底色的请认真阅读,高度重视)
& & & & 各班:
& & & &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实行高校毕业生暂缓两年就业的政策,结合院内文件,现将管理系2017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 & & & 一、申请暂缓就业的条件
& & & & 1、凡是毕业时未能落实就业单位并有跨生源地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均可以申请暂缓就业。(对未来一年内有可能落实接收关系的,要求都要办理,特别是到深圳工作的学生,建议全部办理)
& & & & 2、日前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阶段而尚未签署接收意见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暂缓就业;如果接收单位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所在地,则不用申请暂缓就业。
& & & & 3、报考其他院校研究生成绩上线并在等待录取(指的是未收到研究生学校的调档函、或录取函等录取材料的同学)的毕业生必须申请暂缓就业。 & &(被其它院校录取的毕业生拿到入学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尽快交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调档函到就业辅导员处登记)
& & & & 4、计划毕业后在非生源地工作,而暂时无法确定单位是否能接收本人户籍与档案的,需要办理。(特别指外省、外市的毕业生)
& & & & 5、毕业生自身有条件资源去解决户籍与档案问题,而在毕业前暂时确定不下来的,需要办理。
& & & & 6、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毕业生,如果两年内单位可以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的,可以申请暂缓就业;对两年内不能申办人事代理的的毕业生, & &我们建议其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
& & & & 二、申请暂缓就业程序
& & & & 1、由各班毕业生本人提交到系部申请暂缓就业时间:日下午17:30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
& & & 2、各(院)系提交申请到就业中心的时间:日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
& & & &3、申请程序:
& & & &1) 由毕业生本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7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城市学院2017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名单》(见附件1,2),需要《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7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城市学院2017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名单》纸质版、电子版资料上交管理系辅导员办公室5A326李玉春老师处,负责助理蔡安洁(请认真核对个人填写信息)。
& & & & 2) 管理系汇总学生申请表之后,进行审核,加盖意见。同时在&就业系统&上报学生信息。日前
登陆系统&点击&就业方案&&点击&二级用户上报就业方案&&搜索学生的姓名&将其本人的派遣信息下的&派遣性质&选择为&申请暂缓就业&&点&提交&
& & & & 3) &&管理系同时制作《城市学院2017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名单》(见附件2),连同《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于前,一并上交。(名单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版,打印版盖(院)系章,提交之后就业中心不再接受办理申请)
& & & & 4) 等待学院就业中心、省就业中心审核。若申请通过的话,学院会通知各(院)系来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
5) 管理系再按照审核通过的名单,通知学生来签订协议书。(另行通知)
& & & & 三、暂缓就业有关说明 (辅导员需详细向申请办理的学生说明以下内容)
& & & & 1、暂缓就业的期限是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学生的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保管;户口随入学时迁入本院的暂留学院、户口在生源地的保留在生源地(有关户口问题,请咨询保卫办,吕老师)
& & & & 暂缓就业期满,如毕业生还未落实单位,省就业指导中心将统一将档案转回其生源所在地级市人事局并把就业报到证发回学校,毕业生回学校就业中心领取。
& & & & 2、毕业时未能落实就业单位而又未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将被派遣回生源地,其档案将被转回生源所在地级市人事局。
& & & & 3、对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省就业指导中心暂不发放就业报到证,待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或暂缓就业期满才予以补发。
& & & & 4、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签订一式三份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份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一份交学院,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管,本人那份必须保管好,不能丢失)。
& & & & 5、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于日落实就业单位或需取消暂缓回生源地就业,可以直接到学院就业中心申请终止暂缓就业(带上本人暂缓就业协议书,个人手写一份取消申请)。日以后,需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携带《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就业的除外),需在日后,自行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手续。
& &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一楼
& & & & &6、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 & & &附:
& & & &1、《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7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 & & & 2、城市学院2017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名单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版板所有: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管理系
地址:中国&广东&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邮编:523419 电话:2 传真:0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导航&&用户登录学 号:密 码:学生单位友情链接 &
关于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通知发布时间:&&&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点击量:21522&&& 编号:1072关键字:&
我校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暂缓就业的对象:符合资格的2015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下情况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暂缓就业(请辅导员严格把关):
1、& 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生);
2、& 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
3、& 升学的学生;
4、&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
5、& 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二、暂缓就业期限: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三、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及办法:
1、& 由毕业生本人下载《华南师范大学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于5月31日前将该表上交辅导员;
2、& 毕业班辅导员认真审核后,在院系审核意见一栏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于6月8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和《华南师范大学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登记表》(见附件3)上交各校区就业办。注:《华南师范大学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登记表》需上交打印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到各校区就业办邮箱。
(石牌:hs805@scnu.edu.cn;大学城:dxcjyb@scnu.edu.cn)
3、& 院系要在6月8日前通过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客户端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方案;
4、& 就业办对暂缓就业申请表进行复核后,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给各院系毕业生;6月11-14日,各院系组织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5、& 6月11-17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我校上报的暂缓就业信息进行审核,打印并发放暂缓就业条形码。6月17-20日就业办将通知各院系领取条形码并将条形码(一式四份)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生档案的左上角(四份材料上粘贴的条形码必须一致)。各院系于6月20日前将三份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拿到就业办盖章。(两份上交就业办,一份给学生本人保管)
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1、每份暂缓就业协议书有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甲方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打印),乙方为毕业生本人(由学生填写本人姓名),丙方为“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学生代为填写);
2、乙方暂缓就业时间栏填: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丙方栏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栏填:“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学生代为填写),邮政编码栏填:510631(由学生代为填写),日期栏填写:2015年6月1日。
五、暂缓就业的取消:
1、& 已向院系递交了《暂缓就业申请表》的同学,在6月7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辅导员直接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客户端修改就业方案,不需经过学校就业办;
2、& 成功申请了暂缓就业,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院系审核盖章后连同《暂缓就业协议书》、条形码一并交各校区就业办(统一受理时间:6月19日当天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就业办受理、6月25、30日两天以学院或个人为单位受理,7月1日-7月下旬不受理取消暂缓业务)&
3、& 7月1日-7月下旬期间不受理取消暂缓就业业务
4、& 在学校送档案到达省就业指导中心后(7月中下旬),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单位接受证明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六、&& 有关暂缓就业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说明: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暂不迁移。
2、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不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自行联系人才市场。
4、暂缓就业与人事代理的比较:
干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手续)
从挂靠之日起计算工龄
根据工龄及职务调整工资级别
本科生毕业满一年认定为助理级
无法与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能够也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及办理用工手续
企业无法为其购买社保
能够享受社保福利
暂留在学校集体户口
解决户口问题
人事行政关系
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每家人事代理为占领市场都会推出优惠价格
七、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紧,政策性强,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及时办理暂缓就业手续。逾期未办的,后果自负。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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