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专项将治理哪些农业生态突出问题治理?

教育部办公厅四部门联合发文: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
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
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
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 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要于 2018年 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改,要于 2018 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要于 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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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出发、深入分析当前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提升公民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在全国各个领域有声有色开展。中国文明网在此推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专题栏目,以各领域工作聚焦为主线,紧密围绕道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心,全方位展示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成效,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扩大"崇善向德"效应,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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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第030140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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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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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营造良好培训秩序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王文博
  22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作为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主要形式,近年来虽说我国培训教育“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出现了“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 “强化应试”等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不良行为,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同时增加了家庭经济压力,造成了学习机会新的不公平,已影响到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这是政府各部门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整顿的统一行动,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是一套有效的组合拳。
  作为培训教育行业全国性的行业组织,近年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教育部的领导下,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大量的行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规范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诚信经营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日,在教育部积极推动下,专委会向全社会公布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 现场组织新东方、学大、学而思等17所知名培训机构签署并作出“开展绿色培训、履行社会责任”的郑重承诺。截止目前,专委会的500多家会员单位都已签署公约。从办学资质、服务标准、教学质量、招生宣传、收费退费、安全措施、信息公示、诚信办学等八个方面对中小学辅导机构进行规范,直接回应了家长和社会的关切,对规范机构办学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辅导教育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现有中小学生1.8亿,中小学课外辅导学生超过1.37亿人次,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随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大量涌现,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的局面也随之而来,甚至出现举办者卷款跑路的现象,多头审批、监管难等问题也是一直以来困扰校外教育培训规范健康发展的难题。《通知》的出台,制订了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步骤、细化了工作分工、压实了部门责任,强化了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构建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行业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通知》的落地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将迎来新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遇,培专委将积极贯彻《通知》精神,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一是组织开展《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报告(2018)》调研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中国培训教育机构适用法律汇编》工作以及对民办培训教育歧视性政策和过时政策性文件的梳理工作;三是完善教育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3年发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完成所有会员单位新《自律公约》签约工作并向全社会发布,扩大签约范围。 四是根据50多家培训教育机构的请求,开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工作,通过对培训机构教师开展专业认证,不断提高民办培训教育行业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培训教育行业教师师德素养。2017年底已有发起培训教育机构自发推荐的12630名教师参加了认证,2169人已取得《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证书,2018年 计划完成30000名专业教师认证。五是搭建培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行业的诚信服务、信息公示、收退费管理、消费者权益保障等相关服务。
  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面向未来,专委会要肩负起行业组织中介性、服务性和自律性等社会责任,协助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组织协调,机构自治的良性互动治理新格局。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指导行业内各机构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守社会责任,准确把握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共同促进培训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发展,奋力走好新时代民办培训教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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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忠建丰)教育部等四部门:坚决治理校外培训“应试”、“超纲”等问题_网易新闻
教育部等四部门:坚决治理校外培训“应试”、“超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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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将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6类突出问题。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近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6类突出问题。一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二是对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三是对无证有照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证。四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五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六是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据介绍,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基本思路是“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既要解决校外的问题,又要解决校内的问题;既要有禁止的要求,还要提供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的选择性、补充性服务。?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与专项治理同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订促进校外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就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内容、日常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部署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构建良好教育培训秩序。(原题为:《教育部等四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坚决治理“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问题》)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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