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初恋1比1摩耶婚礼追加纠缠了四年 他追了我三年高考完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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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了快三年的初恋分手了,现在每一天都是煎熬想挽回,但是她态度很坚决。 不想放手,那时追她的时候,我就想一辈子都和她一起的。
嗯,谢谢大家。 没遇到她之前,我只是混吃拿死工资,混日子。 遇到她之后我知道我的责任,努力了俩年多眼看着事业步入了正轨,再过俩年能在这个房价居高不下的城市买房了。
现在一切都变的那么空洞。
回复 10楼:嗯,尽量
回复9L:我理解你,但是你想多了,她选择离开就不觉得和你在一起是最幸福的,别用爱绑架自己,想想自己怎么好受点,
:我5年 虽然还没走出来 但是听我一句劝 别去挽回了! 把仅有的一点自尊留给自己。给时间时间 让过去过去
回复 8楼:控制不了的事情,只是不会去纠缠了。 我怕她遇不到向我一样爱她的。
回复7L:感情别勉强,
回复 6楼:但愿吧,我会努力度过这段时间,然后再去追回她。 只是这段时间好难熬。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我们现在的心情是一样的,电话号码看了无数也没勇气拨,在一起不幸福,就别勉强了,自己多哭几次,熬过去,共勉!
我会等的,等她回心转意。只是日子太难熬
不要想着挽回一个变了心的女人……
回复 2楼:无奈。
各种办法我已经试过了
失去就忘记
回复 1楼: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挽回嘛?
。社会就是这么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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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你的初恋吗?
每个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或风一般的男子,他们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又如花絮般随风而去――爱是极之奢侈的一件事,曾经我们讲激情任意挥霍,当尘埃落定的时候才发现最初的心动是多么的难得。也许,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只是爱上了爱情,而后我们学会了爱上某个人,最后我们爱上了生活。可无论如何,初恋你会永远记得他,在年老时,眯着眼在阳光下想起他,感激他给予的美好记忆,美丽心情。
近日由重庆出版社出版的《那些回不去的初恋时光》集结了30多位作者唯美的初恋故事,收录下70后、80后、90后的真情告白,堪称30年以来最美的初恋纪念手册。翻开此书你会惊奇的发现,开篇就是故事,没有目录,没有作者,没有各种前言后记,有的只是一段段记忆,或甜或酸,或近或远。纯粹的回忆。虽然每个人的职业与经历各不相同。 但每个人的心底都会珍藏一份属于自己的初恋,虽然时光不再,但这份记忆会被珍藏在心底最柔软的那个地方。
谨以此书献给我们一生仅有一次的初恋以及无与伦比的青春时光……
定价:25.00元
作者:宋煜等 著
出版:重庆出版社 2010年10月
书号:978-7-229-02710-0
分类:畅销 言情
【编辑推荐】
◎点击低于100万转载少于30次的我们绝不收录
◎《南风》《读者》《知音女孩》《爱人》《青年文学》等百家媒体感动推荐!
◎谨以此书献给我们一生仅有一次的初恋以及无与伦比的青春时光
◎30年以来最美的初恋,属于我们70、80、90年三代人的初恋纪念手册。
【内容简介】
你还记得你的初恋吗?
每个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或风一般的男子,他们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又如花絮般随风而去――爱是极之奢侈的一件事,曾经我们讲激情任意挥霍,当尘埃落定的时候才发现最初的心动是多么的难得。也许,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只是爱上了爱情,而后我们学会了爱上某个人,最后我们爱上了生活。可无论如何,初恋你会永远记得他,在年老时,眯着眼在阳光下想起他,感激他给予的美好记忆,美丽心情,
【作者简介】
30多位有过难忘初恋的作者,他们有70后、80后、90后,职业与经历也各不相同。 其实每个人的心底里都会珍藏一份属于我们自己的初恋记忆,这份记忆会被你被珍藏在心底里最柔软的那个地方,刻骨铭心或淡然想念。谨以此书献给我们一生仅有一次的初恋以及无与伦比的青春时光……
【精彩书评】
这便是我的初恋。三分美丽,三分绝望,剩下的都是一种麻木。这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你以为你会永远记住那个女人吗?不,如果不是很多年前我把这些文字写下来,我现在已经把这些事情忘得干干净净了。人生就是如此,初恋的那个人只是一个过客,她只是领你进入人生的一个导师而已。
&――杨哲 《害怕爱了》
王家卫在《2046》中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行。如果换一个时间和空间,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错误的只是他爱上的是那样的我,骄傲而冷酷。可他又不具备瞬间征服我的潜质。于是,他注定这样难过,我不能将他解救。我礼貌地向他道别,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不见,也不必再怀念。
――茗香•狐狸精 《不见,也不必再怀念》
如果当初我勇敢,结局是不是不一样?如果当时你坚持,回忆会不会不这样?最终我还是没说,你还是忽略。这是不是最好的结局,我们都已经不计较。
――宋煜 《南方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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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11-10 14:37
《那些回不去的初恋时光》
纪念我们的物是人非&1
害怕爱了&5
八月八月&17
盛开经年&20
茉莉花开&26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32
错过最后一列莉莉•玛莲号&35
请不要爱那个黄T恤少年&38
春天是从深冬开始的&41
开向春天的百合花&44
爱我,记得在原地等我&47
浪漫樱花轻似梦&50
一朵云一朵云地去找你&52
很爱很爱你&55
回不去的疼痛时光&58
离你,只一个转身的距离&63
纪念我们的物是人非
初恋是王小妮,认识她那年我十七岁。我在自己家不远的一个小城市晃荡,和以前的中学同学住在一起。那时候我还没谈过恋爱,很想恋爱一场,却找不着对象,因为那对我来说是个陌生的城市,谁也不认识。整天去溜冰场,歌舞厅,心里却在盘算着怎么勾搭上一个姑娘,就是勾搭上聊聊天也好啊,那时真是太寂寞了。
王小妮就是在一家酒吧认识的,那酒吧的名字我仍然记得,叫“太平洋酒吧”。那天我花了两百元,点了两瓶啤酒、几盘冷盘、还有水果瓜子等,另外还可以免费唱五首歌。在我唱完第二首歌的时候,好多人在鼓掌。
刚从台上下来,就见一个女孩坐在我原来座位的对面对我说,你会玩骰子吗?我说不会。她说,我教你吧。然后她开始教我玩。我们约定谁输了谁喝酒。我原来点的两瓶啤酒很快就被喝完了,于是她点了酒,她点的酒好贵,一瓶两三百。我想这次惨了,要大出血了,可我却不懂得如何拒绝,也不好意思拒绝,对方是女孩子。
大厅里音乐很吵,她和我说话贴得很近,睫毛时时都能碰到我的脸。她问我有没有女朋友?她漂亮吗?知道怎么泡妞吗?我老实地一一回答。我觉得自己脸有点热,不知道是喝酒的缘故,还是害羞。不过我还是挺喜欢她对我说的这些,只是心里却惦记着酒钱,我怕她再点一瓶,那我的钱就不够了。
她问我有没有吻过女生,我说没有。她飞快地吻了我一下说,你的初吻我要了。然后说,现在我教你怎么泡妞。可她教的并不是泡妞,而是怎么把女孩弄上床,或者她所理解的泡妞就是把女的弄上床的过程。
她说:“首先你认识一个女的,你们有了最初的好感,在一起散步的时候,你可以牵她的手。如果牵手她不拒绝,接着你可以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那里离她胸比较近――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不是让你去摸胸,我是说,你手放她那儿,她的心跳往往会加快,也更亲密了一步。在告别的时候,你可以问她,我可以抱你吗?只要你和她拥抱过一次后她不拒绝,以后你基本都可以抱她了。抱过后就更好办了,以后在只有你们两个人的地方,你可以吻她,从脸颊,额头到嘴唇。如果仍然没有得手,你可以找一个理由和她出去玩到很晚,借口太晚了,只能去住旅社,不要分开住,要住同一间房。女孩第一次一般会对你有戒备,你可以对她说,我用人格和你担保,绝对不会做你不愿意做的事。当同住一个房间就一切好办了吧。我还告诉你一个秘密,紫云宾馆的房间里有影碟机,里面还有镭射片,下面不要我教你了吧?”
她把三级片叫做镭射片,因为那个A城有不少“镭射电影院”,放的都是三级片。
她在和我说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男孩与女孩先牵手、拥抱、接吻再开房间……我觉得那个女孩就是她。然后我又很认真地看了看她,问她是不是这样被人弄上床了。酒喝多了,我平时想到又不敢说的话,现在也敢说了。
“刚才我教你的是泡小女孩,现在我再教你怎么泡女人。”她看了看我接着说道,“道理差不多,你可以半夜请她吃夜宵,一定要喝酒,然后和她说些你觉得困惑与难过的事,再送她回家或去酒店。如果她家没人,让你上去坐坐,就表示基本愿意和你上床;如果没说,你就直接送她进房间。你该主动些,你要说喜欢她,如果她有轻微的反抗,你别停下来,这叫欲迎还拒;如果她强烈反抗,你要马上停下来,向她道歉。一是说自己喜欢她,二才是说自己喝了酒有点失控了,这样以后还可以做朋友。”
不知道哪又冒出了一个妖媚的女人笑着说,小妮,别教坏了孩子。我这才知道她叫小妮。
小妮问我,那个姐姐漂亮吗?我说看不清楚。她说,我帮你招呼她下来让你看看。
“梅佳姐,过来给小帅哥看看,他说对你有意思。他比我还坏,我哪里教得坏他。”小妮说。
那个叫梅佳的应该是老板娘,刚才一直在招呼客人。她来到我的面前我才看清楚了,原来之前我就见过。
那是在上个星期二的中午,阳光暴烈。我大概是烧烤吃多了,在过马路的时候突然流鼻血。身上没有纸巾,于是就用手抹,抹得满手满脸都是血。她刚好从我身边经过,停下来,从手提袋里拿出半包纸巾给我。我刚接过,还没来得及道谢,她却跟接触传染病一样弹跳着走开了,弄得我险些没接到纸巾。她的动作触怒了我,因为她准是把我当传染病了。那段时间我对她们这类穿着时髦、避开我们跟避瘟疫似的时尚女子没好感,她们遇到什么惊险的事情就知道拍着胸口说,要死了,要死了,典型的旧上海刻薄势利女子形象。
我还没来得及擦,回头正见她在不远处看着我,我固执地认为她那眼光包含着怜悯与无比自我的优越感,于是当着她的面把她给我的半包纸巾丢了,用衣服擦脸上的血。
梅佳说,是你啊,她一眼就认出了我。我说是啊。小妮说,哟,还老情人呢?梅佳姐,你太堕落了,这么小也不放过。梅佳说,哪里,之前我们也只是见过一面。然后她看了我一眼说,你蛮个性的嘛,那次我跑开伤你自尊了?梅佳真是个聪明的女人,一眼就看透了我。小妮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问是怎么回事。于是梅佳和她说起那天中午的事。小妮听后夸张地对我说,你太有个性了,来,给姐姐亲一下,她又飞快地亲了我一下。
梅佳没坐多久,又忙着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小妮告诉我说,梅佳并不是怕我有传染病,而是她晕血。她十八岁那年亲眼见他的弟弟被车轮压死,鲜血喷了一地,以后一见到血就惊恐。她还让我别把她跟我说的这个跟梅佳说。
那天我回去前去买单,小妮对我摇了摇头说,不用,这次梅佳姐请我们。梅佳也看着我说,对啊,我请你们喝。我说,不用,我有钱。梅佳说,我请你们喝和你有钱没钱没关系。我也只好作罢。
小妮送我出酒吧说,我本来想骗你酒喝的,见你这么傻,都不好意思骗了。
我很傻吗?我不服气地说。
这酒吧有很多骗高档酒喝的坏女孩,你傻乎乎的,进去一次就叫你钱包空着出来。
可要是骗到身上没钱的怎么办?我说。
没钱的就算了,反正里面大多高档酒都是假酒,值不了几个钱,小妮实事求是地说。
最后小妮说,你要是没事,可以来找我玩,反正我有的是时间,也挺无聊的。
发表于:10-11-10 14:37
那一段时间,我常去找小妮,她总能给我讲许多我没听过的事。而梅佳对我也很好,常常我吃了东西也不收我的钱,而且我还带我朋友去玩。如果是我去买单她就不收钱,如果是我朋友去买单,她就打个七五折。朋友都很羡慕我交到这样的一个朋友,这让我很有面子。
太平洋酒吧里有许多包房,我也常常在里面开着空调睡觉,比起我原先住的地方舒服多了,原来那里一到夏天就特别闷热,蚊子又多。
我也常常帮酒吧做些事情,在酒吧里充当服务生的角色,或者夜里帮她们买夜宵,都不忙的时候就一起出去吃。
我叫梅佳一直就叫梅佳,后来小妮说我没大没小没礼貌,我也就改叫她梅佳姐了。叫小妮时,我在她名字后加了个“子”,受我的影响,很多人都开始叫她小妮子。
小妮子是梅佳的远房表妹,十七岁。她家是上海的,她爸爸和妈妈离婚了,她跟了妈妈。她爸开了一家公司,和另一个不是她妈妈的女人又生了一个孩子;而她妈的生活却过得很窘迫,但是她妈又不要她爸的钱。她妈妈还不让小妮子和她爸爸来往,不准她和她爸爸打电话,不厌其烦地跟小妮子说她爸爸的不是。
小妮子说,其实我一点都不恨我爸爸,我很喜欢和他待在一起。她说她爸爸有才华,会写好看的毛笔字,长得又帅。而她妈妈就是个可怜虫,就知道哭,越哭越老,鱼尾纹都哭出来了。她偷偷去见她爸爸,她妈妈用尺子狠狠抽她,抽得她满身血痕,又抱着她号啕大哭,每一次都这样。她对她妈妈充满恐惧,有一次她等她妈妈睡着后,她就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凌晨跑到一个电话亭里,拼命地哭,哭过后给她的表姐梅佳打电话。
“我那时在逃跑的时候,真怕她突然醒来把我给掐死了。”小妮子笑着说,“那时候表姐在一家酒店当服务员,我就去投靠她了。表姐的老家在农村,小时候,外婆还在的时候,我常常去她家,她给我扎辫子,带我去采山上的各种野果,对我很好。”
她表姐的男朋友是A城的,她们也就跟她表姐的男朋友来到A城。她说她表姐的男朋友是A城的小老大,很吃得开。后来因为在他住的地方找出毒品被判了十六年,但那毒品不是他带的,他是在为他的小弟们顶罪。我马上就有意见了,表示严重的怀疑,哪有老大为小弟顶罪的?出事后,老大都是百般欺骗小弟,给些虚假的美好承诺让小弟先把罪顶下来,然后他们就拍拍屁股,走人啦。这方面的事我听得多了。她见我的怀疑有些道理,就说她也是听表姐这样说的。不过,她表姐在这个小城里的确认识很多人,黑白两道。我上次和小妮子出去玩,被我以前撬他老虎机的小店老板抓住了,小妮子打了一个电话叫了当地有些小头面的人物,那老板一分钱也没拿到,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她说,我表姐夫是个很好的人,对我很好,对我表姐也很好。我表姐说很爱他,可我知道她也和别的男人上床。她的话令我想入非非,脑海里浮现三级片的某些镜头。
“你看我什么话都说得出吧,其实我心里很害羞。我要是表现得害羞,她们就会继续笑话我。她们问我是不是处女,我就说,我和潘金莲有一拼。”她什么话都跟我说,毫不掩饰。
我不知道那时,我们算不算恋爱,但是却常常在一起。我教她打台球、溜冰,一起坐栏杆上荡着脚。她虽然比我大一岁,可只要一离开她的地盘“太平洋酒吧”或梅佳不在场的情况下,她就像个孩子,遇事茫然无措。梅佳说小妮子其实就是一只狐假虎威的小狐狸。
只要梅佳不在,太平洋酒吧就是我和小妮子的小天地。小妮子说,来,过来,抱我一下。我就过去抱她一下。小妮子说,你接吻过吗?我说,没有呢。小妮子说,我也没,我们试试!她的舌头总有种淡淡的清凉薄荷味,因为她总喜欢嚼那个味的口香糖。
亲吻过后,小妮子问我,好玩吗?好玩,我说。小妮子又问,你喜欢我吗?我漂亮吗?我说,喜欢,漂亮,说着我又去吻她,乐此不疲。那段时间,我们对彼此的身体很好奇,以前中学时“老师只发书却没教的生理课”我们用彼此身体又重新温习了一遍。但我们最亲密的时候,也就是光着身子亲吻,抚摸。她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开放,我用她之前教我的空头理论,哄了好久才把她的衣服哄光了,但是她却脸红得厉害,说不好意思。通常只是看一眼就把衣服穿上了。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看了香港回归的现场直播。见五星红旗与香港的紫荆花旗缓缓升起,英国的米字旗缓缓下降,我们都很激动。当看到香港最后一任港督的汽车最后在围着港督府绕了一圈黯然离去,小妮子突然很激动地说,林非,香港是我们的了。我说,是啊。她说,以后我们可以去香港玩了。主人翁的情感油然而生。
那个夏天一过,她就跟着她表姐去了香港对面的深圳。临走前她把手上她奶奶送给她的银手链解下送给我说:“你要记得我,记得你说的,你爱我。我们会回来看你的。”
梅佳见她这样,安慰她说,又不是以后不见了,开心点。我说,对啊,你可以CALL我。小妮子拥抱了我,在我的脸颊亲了一下,在我耳边说,我爱你,我见她长长的睫毛已经被泪水打湿。
见她们上了火车,我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觉得我的日子从此又要孤单了。
在小妮子去深圳的那段日子,她常常CALL我,似乎和我有说不完的话。后来她觉得我打长途很贵,就改和我写信,她把信寄到萧瑞那,再由萧瑞转给我。她的字并不算好看,但是比起我的字来就算好看了。她的字写得很认真,一笔一画的,每一次都写五六张纸。
她在信里给我说她在那边的生活。说深圳有许多好玩的地方,比如世界之窗、大梅沙、欢乐谷等,说等我来了,要和我一起去玩。她总问我什么时候去看她,有没有钱用。她会时常在她给我的信里夹个几百元钱,用挂号信寄。她说,我想你一定不够钱用,我不敢在信里夹多,怕弄丢了,你收到信和我打电话,我想听你的声音。然后留了号码。
她还给我寄她的照片,她坐在停在沙滩上的一个废船上,笑得无比灿烂。
我和她打电话,她问我,你想不想我。我说想。她说,你骗我,我听你的声音都听出来了,你不想。然后她又问我有没有喜欢别的女孩,是不是觉得她太老了。我说,我没喜欢别的女孩,你也不老。她才笑了说,刚才是和我开玩笑的,我怕我不在你身边,你就不想我了。
我们一直保持着通信,最后一次收到她的信,我给她打电话,她在电话那头哭着说,我要回上海了,我爸爸来接我的,我先挂了……我还会给你写信的。
可后来我一直没收到她的信,我给她深圳的地址写信没有人回;我打了一个她以前留给我深圳的电话,是梅佳接的。梅佳问我最近好吗?说小妮子已经回上海读书去了。客套问候后,她问我真的喜欢小妮子吗?怎么不读书?不读书以后怎么办?能养得起小妮子吗?她问了许多我以前从来没有考虑过的问题,我无言以对,挂了电话。两个月后,我又打了那个电话,已经不是梅佳接了。
再后来,萧瑞的老房子被拆了,地址也不见了。我甚至找到那个原来给我们这一带送信的邮递员,问他有没有我的信,他说没印象了。我说要是有我的信,别退回去。直到后来我再见到小妮子信的时候,那已经是许多年以后了。
小妮子怎么就这样突然消失了呢?是她出什么事了吗?还是她有新的男朋友了呢?那一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想到她。我始终没告诉她,其实我银行里有几万元,所以她总担心我没钱用,每次收到她的信总能发现她在信里夹的几百元。
发表于:10-11-10 14:37
再见到小妮子已经是五年后了。五年后萧瑞又要搬新家,我去帮他,搬一个旧书柜的时候,在楼梯上萧瑞脚一滑,那个旧书柜就滚下楼,书柜里的各种小东西掉了一地。我突然发现一张旧照片,那是小妮子。我去拿照片的时候,又看见照片旁边还有小妮子写给我的一堆信。我把信拣起来看,她在前面几封信里仍然说她的近况,同时也仍然在信封里夹几百元。后来因为见不到我回信,然后在信里问我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再不回信她都要疯掉了,再不回信她就要来找我等等。我不知道她最后有没有来找我,但我明白,她那时候伤害一定不比我少。我们是彼此的初恋。看完她的信我流出了泪,很想大哭一场,不仅仅是因为小妮子。我又神经质地想,如果当时萧瑞不是贪那信封里的几百元,把信交给我,也许以后的故事就是另一个样子。我多么想简单过日子,简单地爱简单地生活啊,可生活却太不简单了。
我第二天就去了上海,找到了小妮子以前在信里所说的上海市闵行区七宝老街。小妮子的家在老街的南段,被一条河隔着,由一架小石桥相连。我站在小桥边,看着眼前的夕阳西下、小桥流水。那时是秋天,老街的枫叶已经红了,红得落寞,落寞且忧伤。
小妮子信里所说的那个地址,房子还在。我在附近旅馆住下来,几天内在附近转来转去,却始终没有勇气去敲她家的门,我怕她还住在那里,更怕她已经不住在那里。终于,在一个傍晚,我看到了她,虽然有十多米,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是她,她比原来多了些女人味,却依然青春美丽。她趴在阳台上看落日云霞,大概看了有两分多钟,后面跟着出来个年轻的男人。他穿着睡衣,从后面缓缓抱着她,她回过头,似乎笑了一下,我不确定。我想她现在大概很幸福吧,我给自己戴上墨镜,转身走了……
走到车站,买了张明天下午回A城的车票。还有一天的时候我可以好好看看上海,去了她以前给我说过的霞飞路,也就是淮海中路,那里满街的法国梧桐,风一过就纷纷落叶,二三十年代的旧世贵族气依然尚存。街道两边的各种建筑,张扬而美丽,摆设繁华而精致,耳边时不时飘来几句嗲声嗲气的上海话。最后去看了石库门,只是在弄堂里没看到穿旗袍的上海女人……
离开上海的那一天下了一场雨,天气骤然变冷。一路上,听着火车轮压过铁轨的声音突然觉得好生落寞。初恋在那一天才算彻底结束了。
发表于:10-11-10 14:38
其实我早就听前辈说过,爱情是一场诡计多端的游戏。一旦全身心投入,就会遍体鳞伤。所以我经常提醒自己,绝对不要做傻事。
可是若连爱情也敷衍,这世上,我们还能对什么认真呢?
我的一个帅气的哥们问我能否介绍一个美女作家给他认识,他说美女作家不都很风骚么。我跟他说,写作的女人你碰了会六根清净再也不留恋凡尘只想出家当个和尚此生甘愿与女人绝缘的。
女人拿起了钢笔,就好比妓女拿起了武器。
你甭想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以及为什么要死。
在讲文学女青年的故事之前,我先扯扯我自己。我是个特普通的人。唯一可以调侃一下的是,我生下来的时候,头发浓密。由于是剖腹产,所以脑袋没被挤过。生下来的时候甚至都没哭。我的家人目睹此景,都很着急。医生也怀疑我是个哑巴。还是有个老医生有经验,照着我屁股就是一巴掌,我这才哇哇大哭起来,大家也都一颗心落地。所以说,每个人都是伴随着眼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只有我是伴随着巴掌。
这预示着什么?但是很可惜,我没有注意到。
文学女青年,这个后来对我的一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女人,却是在相亲时候认识的,想想就很不浪漫。其实我们俩在此之前有过几次擦肩而过。我们那时候都去过上海,参加一场名为“希望杯”青年作家储备计划的征文比赛。我们俩分在了一个考场,结果她坐第一排,一个半小时交卷走人;我两小时写完了,用了一个小时改错别字。我们俩谁也没有多环顾一下四周。然而我们都获了奖,这回该在颁奖台上见着了吧。结果这孩子临出门摔断了腿,被送进了医院。我们俩甚至是在同一天同一时间离开的上海,在同一个初检口排的队。在迷茫的长长的等待中,她拿着一本《第三性》,我拿着一本《摄影论》。我们俩还是没有关注到彼此。这只能说明,我们俩之间没磁场。老天本来打算把这个BOSS级别的人物放在以后出场,结果一不留神,一位姓佘的姐们就站了出来,跟我说,咱文学圈有个小美女,你不想认识认识?我心想,干吗不呢?
很久之后我才得知,姓佘的姐们是受文学女青年的指示这么干的,我就是这样羊入虎口的。
拜托于网络的普及,无论住在天涯海角,隔着一个屏幕,我们都可以天涯若比邻了。现在的孩子们还有视频这一靠谱的玩意,我们那时候纯粹靠YY,守着屏幕上的文字,对着对方进行无限的美好瞎想。那时候网恋真的是火得一塌糊涂,没事就能看到什么网友见面强奸杀人事件。
文学女青年初始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聪明。我们俩那时候在网上逗闷子,就是因为她我才会使QQ的。那时候QQ设计很不完善,死机是家常便饭,所以经常需要聊一会,重启一遍机器。闭目养神一会儿,遣词造句一番。我喜欢跟人打嘴仗,一般没人斗得过我。文学女青年也很善于此道。我们俩就像是发情期的狮子,不撕咬一番,不弄得双方精疲力竭,就不允许对方踏入自己的地盘。
斗嘴的过程结束后,我俩进入斗智的状态。她总是冷不丁地问出点刁钻的问题,譬如十字军东征的来由。为了不丢面子,我买了一本厚厚的《欧洲史》,就放在桌面上。每次她问出任何刁钻的问题,我都立刻翻开书现查现卖。很明显,高考不会考这块内容,但越是人家不考的,越说明咱知识渊博。那时候我经常幻想文学女青年是个知识无比渊博的人。因为她问的问题都太生僻了,啥冷门就拣啥问。直到一年以后我们在一起了,我发现她手里还在捧着本《欧洲史》读,我特奇怪,你是重读呢还是第一次读?她说她高三才刚买了《欧洲史》,高三哪里有时间看啊?于是她每次上网前随便摊开一页,找俩问题就问。没想到我还都给应付过去了,于是觉得我深不可测,害怕再问下去就露馅了,所以就没有再问下去。
斗智也结束得很快,因为,我想,我俩都终于逮着一个可以和自己聊点见不得人的话题的对象了。
所谓见不得人的话题,无非是吸毒滥交一类的。咳咳,不是指我们,是指祖国的先人们。大部分人认为国人的毒品史是从鸦片开始的,这远远低估了我们的祖先们的创造力。正如春药是中国人民炼丹发明的,毒品这玩意儿中国人也是集大成者。早在晋朝时期,上流社会就开始大规模服用一种叫做“五石散”的玩意。这东西基本上就是些石钟乳、石硫黄的玩意,当初是张仲景发明的,给伤寒病人吃,吃了以后一发热,O(即完了,结束)了。但晋朝先烈们把配方改了改,改成了一种毒品。大冬天吃完以后,先是出汗,再是发冷。发冷的时候要是盖床棉被,就被捂死了。越是冷,越要吃冷食,穿薄衣。吃大发了,要下雪天脱光了,让人用雪擦身子。想想这情景,多彪悍,多禽兽。
话说俺被文学女青年暧昧地暗示了一把之后,俺这颗心就开始扑腾了。YY总要有个对象,于是我管文学女青年要张照片。
既然被叫做文学圈里的小美女,我还是对这个“美”字充满期待的。文学女青年常常自比李清照,“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一直不明白黄花是个什么东西,头脑中常常闪现的是豆芽。一个大脑袋,加一个细长的小身子。
我管她要照片的时候,她回话,她不漂亮。这时候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后来文学女青年就再也没有对我坦诚过,不过在这件事情上,人家还是诚实了一把。我却坚定地认为,她这么说是因为文人的谦虚,或者叫虚伪。中国文人那矫揉造作是有历史的。文人最常挂在嘴边的是,鄙人不才,望多指教。其实肚子里一肚子不服,觉得别人都只配挑大粪。
文学女青年的聪明之处在于,明明有了网络可以立即传张照片过来,结果她非用邮寄的方式,差不多让我等了半个月,才拿到照片。等待,可以作为女人的一种武器,尤其是欲望马上实现之前的等待,这的确是一种揪心的东西。不过这招的尴尬之处在于,等待得越久,期望值越高。期待得太高,自然会带来失望。但是平心而论,从邮来的照片看,文学女青年还是个蛮可爱的女孩子。
那时候我和所有十八岁的处男一样,血气方刚。那时候我觉得精力永远花不完,只要手臂不酸,就永远有下一次的战斗。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被个小女孩挑逗了,说要在旅馆见面,她穿粉红色的小裤裤去。
我为了第一次能够整得浪漫点,在网上精心挑选了半天酒店,找了一家价格还可以接受的准四星级酒店,反复确认挑了间带浴缸的屋子,酒店门口还有条小河穿过。
我是浑身颤抖着下了飞机的。上海这城市对我而言,唯一的印象就是没有暖气,阴冷阴冷的,但我那时候浑身燥热。禁欲了三四天,还特意备了条宽松的裤子,今天就是小弟弟的舞台。我率先到了四星级酒店,洗了澡,换上新内裤,然后穿上衬衫,在酒店大堂摆了一个特深沉的pose。为了小知识分子的装X,我甚至拿了一本外文杂志。不久她来了,穿了身蓝色的淑女屋买的连衣裙,跟她邮给我的照片上她穿的衣服一样,她说怕我认不出她来。但其实那张照片里她的脸孔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脑海里。
她说,你看起来挺成熟的。
文学女青年的长项就是夸人总会夸在点子上。18岁的男孩最需要什么?装成熟。我心情一开心,也回应,你也挺漂亮的!
她也很高兴,她笑的时候确实显得挺可爱的,或者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反正,我那时候眼睛里只有她一个人。
我和她就开了同一个房间。她带来了一个大个的LV的箱包。打开行李,她说她带来了家乡的水果。我一看,就是一个苹果,上边还有点虫眼。但是她说这是她从老家千里迢迢带来的,我自然二话没说放进嘴里连核都没吐就给啃了。她则坐在床头,安静地坐着,玩着手里的手绢,也不知道下一步打算干什么。这个情景印在我脑海里,因为那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寂静。
我没经验嘛,人家又说人家是处女。俩人都没经验,这的确很麻烦。我用眼角观察她,她个子真的很小,很瘦,跟个没发育成熟的孩子一样。皮肤倒是挺白净的。
她用那种南方的靡靡之音说,你盯着我干吗?
我别别扭扭说不出话来,于是只能把目光转向窗外。我忽然想起我还特意订了一间面朝小河的房间,刚才进来一直没开窗户看看小河。这时候我站起来,把厚厚的窗帘拉开,把玻璃推开……
我差点没被熏晕了。
旅馆紧挨着的那条河,河水污浊不堪,说不清楚是黄色还是绿色,河面上还漂浮着白色泡沫。船只在不停地来来往往,每次会船都互相鸣笛,声音凄厉,直入云霄。那船看起来也从未清洗过,脏,上边还堆积着垃圾。一看就是一家子人都生活在船上,有个抱着孩子的妇女正把尿盆往水里倒呢。
我立刻把窗户关上,说我被网上的旅馆介绍给骗了。她说她已经知道那条河的状况了,她坐出租车的时候沿着那条河边的路走的,差点没被熏晕了。她从老家带来了一瓶香水,如果屋子里有臭味,可以洒点香水。
看来她准备得还挺充分,莫非她也等着那一刻的到来?我开始心跳加速。她趴在了床上,似乎在看一本书。凑近一点,能够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
她缓缓地冲我伸过手来。我懵了,这动作是什么意思?我抓住她的手,莫非是她想让我亲吻她的手?电影里外国男女总这么干。我把我的脸埋在她的手掌中间,正打算亲下去,她说,咱们房间的洗手液的味道还挺好闻的,是吧?
我汗了一下,把舌头缩回来。我闻了闻,似乎确实挺好闻的。那时候心里头那个心乱如麻啊。
她依旧在那漫不经心地说着,橘子味的。
然后我们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
她趴在床上。我向她伸过一只手去,本来想摸胸口,但是那连衣裙一直连到脖子根,而且我也没胆子下得去手。摸脸吧,感觉跟扇人巴掌似的。手已经伸出去了,缩回来也不合适。最后我极不自然地把手掌贴到了她后背上。最后感觉,我就是来回在揉她的后背。文学女青年用很诧异的眼神打量着我,我也觉得我这动作活像是在给老奶奶捶背。
我郁闷啊。我说,我们网上说的算么?
她说,算啊。声音里有点颤抖。
可是我该怎么吻呢,我坐着,她趴着。我们不在一条水平线上。我要是够她的嘴,我也得趴着。但那床是单人床,她趴着就占去了整个一张床。我要再降低高度,我就得蹲着了。如果日后有一天我回忆我的初吻,是用着蹲茅坑的姿势吻的,这回忆得多么惨烈啊。
最终,我打算还是不吻了,还是讨论哲学吧。
我刚一张口探讨弗洛伊德,文学女青年突然想起来什么,从大行李包里掏出本书来给我看,《亚洲虐恋文化》,李银河写的。文学女青年说,她刚看完,觉得有些道理,于是给我带来了。我被指使着蹲到一边,自己研究SM去了。而她手头拿的是米勒的《北回归线》,我扫了一眼封皮,别的啥也没看到,就看到一行小红字――情色禁书。
这是一个多么安静的下午,两个文化人不远万里地相约来到了小河边的旅馆,在一个封闭的安静的空间里,各自捧着手头的禁书苦读。我想很多年后,那时候装X的闷骚的文学男女青年们,一定会视此情景为不可复制的经典场景加以传颂的。
过了一会儿,眼睛也有点疲劳了。我偷瞅了一下文学女青年,她似乎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我的目光。或者说,她一直等待着我的目光。反正在那一刻,四目相对,火光哗啦乱溅。她用矜持来维持的那个碉堡,突然就崩塌了。她翻过了身来,面朝天花板,就像是在床上打滚撒娇,也像是条死鱼被摁在了菜板子上。我则配合着坐直了身子,上半身俯下。我的下巴和她的下巴正好是相反的方向。我盯着她的嘴唇,那是为了我而特意涂抹的红色的闪着晶晶亮的唇膏。她有着圆润的可爱的下巴,那个岁数的女人所特有的光滑的皮肤,牙很洁白。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提起过,她喜欢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不抽烟。牙白,嘴里没有口臭。接吻,最美好的对象,就是一个很注意口腔卫生的伴侣。就在脑子里胡乱充斥着一大堆不着调的东西的同时,我碰到了她的嘴唇。仿佛是地心引力吸引着我,吻了下去。这便是吻吗?感觉就像是吃一块蛋糕,蛋糕上黏稠的奶油抹在了嘴角。
慢慢地,水坝的闸门拉开了,洪水倾吞了一切。
十八岁的初吻,牙齿激烈地碰撞到了一起。那是一场缠绵而又野蛮的进攻。
缠了好几分钟之后,口干舌燥的俺终于松开,呼吸了一口气。文学女青年感叹了下,你丫装呢吧,这哪像是初吻,没见过初吻就接吻水平这么好的。
反正她也已经躺床上了,我也已经热血沸腾了,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开始脱衣服。我看她的脸,脸庞稍微有点绯红,映衬得她更加可爱,甚至是有一些性感。我越来越激动,手忙脚乱,这时候出现了问题。我恨死了带拉链的衣服,拉到一半就怎么也拉不下去了。我想干脆把外套连同毛衣一块从领子口拽出来,可是我的脑袋太大,毛衣的领子口卡在了我下巴上。这时我想起了得先摘眼镜,否则眼镜还不给挤坏了?可是眼镜已经从鼻梁上掉了下来,掉进毛衣里。我得一只手维持着拽毛衣的动作,另一只手找眼镜,可眼镜又怎么也找不着了。我欲哭无泪。我想让她帮帮忙,可是怎么张口呢?
我光着肚皮,脑袋被毛衣盖住,维持了这个姿势一会儿。她看我没什么变化,忽然她意识到她得有所行动,于是就伸小指头放到我腰上开始挠痒痒。
最后我终于把毛衣从脖领子处给揪下来了。眼镜也变形了,不过这时候用不用眼镜也无所谓,朦胧着双眼看她更漂亮。我脱完自己的,开始脱她的衣服,她似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双手紧攥住她的衣领。我以为她要矜持一把,原来是她嫌我太笨手笨脚,所以她要自己脱,以免我扯坏她的淑女装的连衣裙。
她脱得就剩下内衣了,粉红色胸罩让我来解。我心想最后一道防线马上就要攻破了,内心中充满了战斗胜利的喜悦感。后来发现解这最后一道扣还真是一门学问,光凭我那十根手指头,摸了半天也没把这道扣给解开。
她说还是她自己来吧。
她把手伸到后背一下就解开了。
她说,看来你没有撒谎。如果一下子就解开了,你肯定不是一个处男。
文学女青年经验就是丰富。
本来我以为我的处男生涯到此就要终结了,没想到文学女青年突然跑进了厕所。出来的时候她低沉着脸跟我说,她大姨妈来了。
我特奇怪你妈都不来干吗派一个远房亲戚来监督你。
文学女青年垂头丧气,感叹下次再也不找处男了。
因为这天灾人祸,我的处男生涯又得以延续了很久。
我们在上海,只有四天的假期,四天正好是一个女人的生理周期。所以这四天就在平淡无奇中度过了。每天我们就聊聊天,逛逛街,偶尔坐下来找个安静的地方接个吻。不过尽管实质上没什么改变,我却在精神上感到世界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的生命中多了一个女人!
走路的时候我让她走里边,我走外边;遇到一个小坑洼,我会挺身而出,把她抱起来,不让她沾湿皮鞋;吃饭的时候,我会先尝尝烫不烫。
她跟我说,你后背上都是青春痘。
我说,这说明我这基因好,青春痘不长脸上,都长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她说,什么基因啊?分明是因为你只洗脸不擦背。别给我丢人了,洗手间水池旁边给我窝着去!
我问她,你是不是经常举哑铃啊?手臂这么有劲?
她说她跪在地上擦她们家地板擦习惯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这四天是我漫长的十八年来最幸福最快乐的四天。
这四天除了在一起腻腻歪歪,我们还是干了点正事的,就是参加那不靠谱的优秀作家储备计划。我记得那年题目是什么与太阳有关的东西。我脑子里只想着文学女青年,我觉得她比什么太阳都温暖,都能给我带来光明。这一趟上海之行没拿奖我也认了,能遇到我的太阳就是最大的幸福,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值得在乎的?
但是还是得在乎一下,因为这关系到升学。
结果是我和她都没取得一等奖,也就是说我们都没有被保送进大学的资格。我也就算了,北京这么多大学,随便考一个希望还是蛮大的。可是她呢?我们俩已经约定以后一定要在一起上大学的,甚至连在一起过一辈子的打算都有了。如果她不借助保送,仅凭高考,万一她要是没考上北京的大学该怎么办呢?我们俩都很郁闷。
不过还好,我们俩上一届比赛都是一等奖,人家说上届的一等奖也能管点用。于是我们就怀揣上回一等奖的证明到处去碰运气。
她最想去的是清华北大,一进门,一女的跷着二郎腿,开口就是我们学校全国第一,你们这得二等奖的如果进我们学校,多给我们学校丢脸啊?文学女青年被彻底打击了,她说她看着负责招生的老师,对这大学的梦想也就破灭了。
一晚的忙碌折腾,最后我们俩都消停了,知道保送的事情没希望了。那晚是我们俩在一起的最后一晚,我一想到这是最后一晚,最后一次体温可以互相传递,我就难过。她倒入睡得很轻松,可是我却怎么也睡不着。我不忍心她离开我,更不忍心以后再也见不到她。我望天花板时间长了,发现天花板能够望穿,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太阳藏了起来,月亮去找太阳了,所以天上只剩下孤单的星星。
比赛完全结束的第二天,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那天,我们整个上午都在旅馆的房间里度过,我看着她,觉得她好像变漂亮了;或者就是我本身改变了。她在我的脑子里装了一面镜子,使我一睁开眼,全世界的女人只有她一个模样。
吃过午饭,我们坐地铁,她送我去火车站。在地铁站分别的时候,她突然摘下她的手套。
她说她出生的那个城市,从来不会下雪,也从来都不会冷。所以这是她买的第一副手套,绿色是她的幸运色。既然手套带回老家去也没有用,那就当做给你的纪念品吧,如果大学秋天的时候我来北京,我去你那里取这副手套。
我只要了她的一只手套;我把我的黑色的手套也摘下来一只,递给她。我说,我也给你留一点纪念品吧,等你从南边回来的时候可以把它还给我;如果你不回来了,那我就在下一个冬天活该挨冻吧。
我在地铁里,一只手戴着一只绿色的伸缩手套,另一只戴着黑色的手套。身边的人看我,我却看着车窗外那片黑乎乎的模糊的世界。
我用戴着她的手套的那只手摸摸我的脸。她的手套表面粗糙,摩擦着我的皮肤,手套上残存着一点香水的味道。
她看见我戴上了绿色的手套时说,你这么戴,别人会笑话你的。
我说,如果有人问起来为什么我这么戴,我就告诉他们,这只绿色的手套是我的宝贝,所以我只能用手抓着它;我担心一松手,我的宝贝就会被人偷去。
我们在车站分别的时候,我最后一遍吻了她的嘴唇,她的脸颊有点凉。
她那时哭了。
只有这一个理由。
当我在绿色的手套上边发现了一滴泪水的时候,我知道那不是我的,那还有可能是谁的呢?
北京的那个冬天,不算冷。我回来以后,只下了一次雪。绿色的手套很薄,戴跟没戴没多大区别。我用手抓住一把雪,很快,雪水就融化了。我看见了手套上闪亮的那些东西。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为考学的事情忙活。这时正巧有一个在艺术院校读书的朋友知道我写过书,他跟他老师推荐了一下,让我拿我写的东西给他的老师看,我就去了。我本身也喜欢影视,也很想上中戏。老师是个很严肃的人,不过看完我写的东西大加赞赏,告诉我来考他在的系吧,他就是系主任,问题不大。
我看到自己的升学靠谱了,很兴奋,于是赶紧向老师推荐文学女青年。那姑娘也写过书,文采很好,语言犀利。系主任也挺欣赏,拍着胸脯说你们俩来这里,希望都挺大。
就这样,突如其来地,我们未来可以在一起的几率被无限放大了。我似乎重新看到了希望。
情人节的时候,她管我要礼物。她说她跟她们班的女孩吹我来着,女孩们不服,非要看我长什么样子。于是我制作了一张巨大的海报,用快递发给了她。那时候没有快递,只有EMS。竟然寄张海报要花五六十块钱。不过那张海报也的确很大,如果一个人举着海报铺展开,完全盖住他是没什么问题的。那是我为新书拍的照片。反正我这人就是上像,拍出来肯定比我本人好看。打印的时候,工人都啧啧称赞了半天,以为我这整了哪个明星的海报呢,愣没看出来我就是照片上的人。我能想象,她慢慢推开海报,所有的女孩在旁吱哇乱叫的情景。如果能够给她带来小小的虚荣,那再好不过了。
她回电话说,爽死了,她们班的小女孩都羡慕死了。电话的结尾,她大声说,我爱你。
我们在电话里亲来亲去,腻味了半天,最终才挂了电话。
我那时候坚信,这三个字是真的,很简单的理由,会相信,相信它的力量,相信它会到永远。
我想,无论是谁,总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傻傻的,相信童话里的东西。
然后我接到了她的情人节礼物,一个鼠标垫。信封上写着:这样你可以每天都“压”在我身上。鼠标垫上印着一只绿色的开口笑的青蛙。
她确实很聪明,鼠标垫这玩意儿是俺每天都得用的东西,每天都能看到她。后来鼠标垫用啊用,彻底烂了我也没舍得扔,和我小时候玩过的玩具一起收在了一个箱子里。那是最美好的记忆的一部分。
有一段时间我们每天都会通电话。
她问我,半年的时间长吗?
我说,不长。因为有希望。
但实际上,半年又很长,因为有欲望。
并不纯粹指性欲,欲望还包括了能够每日看到你爱的人,经常能听见她的声音;或者是抚摸,身体的一点点接触,体温的传递;以及夜深了,寂寞的时候,渴望有人交流的愿望。
她问我,怕不怕她跟别人跑了?
我说,不怕。我总觉得,应该完全相信彼此。如果不相信的话,为什么还要在一起?
她鼻子哼哼了两下,然后转移了话题。
那些细节我已经开始淡忘。反正我记得有一天,她给我发来信,说有一个男人总是特照顾她,跟一个大哥哥似的,经常带她出去吃饭,出去玩。
我知道她在逗我,我倔强,说,太好了,有人可以照顾你,我就放心了!
她把电话挂了,忘了,或者是刻意,没有说再见。
之后她开始跟我打冷战。我给她买了一个小礼物想哄哄她;我给她留言,可是她就是不回。我问她,我们约定的时间你不在网上,你干什么去了?
她说,我跟大哥哥约会去了!
她第一次用约会这个词。
我说,喔,你约会的时候,正好我妹妹也来找我。本来我给你买了一个小礼物,想送给你,可是这几天都没联系上你,我妹妹看到礼物,一高兴就给要走了。
她问我,你有几个好妹妹?
我说,跟你哥哥的数量一样多。
她说,那可麻烦了。我从小到大身边朋友都是男生,哥哥多得数也数不清。
我说,彼此彼此。我用英文字母来表示我妹妹,现在发现二十六个不够用了,打算用梵文了。
她气我,我就气她。在斗智斗勇上我从来不会谦让一步。从那以后,我们在一起就总是斗嘴,总是互相争执,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她说她跟那个大他几岁的男人一块去吃饭了,吃得可香了。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的,至少我气她的理由都是假的。我去逛旧货市场,发现了一个特漂亮的笔筒,仿造的古董,花纹刻得很精致,于是我就花了几十块钱给买下来了。因为大家都是搞文学的嘛,尽管写字都用键盘了,但是对与笔有关的东西还是颇有好感的。我想这礼物她一定喜欢。而至于妹妹,我的确有那么几个认的妹妹,但基本上都是一年见一次的那种,只是联系的时候用这种称呼证明彼此的亲近,仅此而已。
我们每次上网或者打电话,吵架都会占据开始的那部分时间。吵完架以后,我们又像往常一样卿卿我我。报纸上说,小两口越吵架越幸福,所以我想斗斗嘴无关紧要。
我总感觉,她有一天会出现在我面前,还是气呼呼的。我突然把笔筒从怀里掏出来,笔筒里插着一根小白旗,证明我已经对你投降。我想她一定会噘起她的小嘴,哼哼一会儿,然后暗地里偷着笑,把礼物收下,放在贴身的小包里。
我设想过很多情景,关于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也许在地铁站,在学校门口,在家门口,我幻想着她会出其不意地蹦到我面前,给我一个惊喜。她刚刚下飞机,来不及喝一口水,就打了一辆车径直来找我。她说,她想我想得发狂,所以逃学就来了。我会把她抱起来,像举一只小狗,把她高高举起,然后紧紧搂在怀里。
我总是做着类似的美梦。也许就是下一个拐角,下一次抬头,她已经站在了我面前,冲我微笑着,晃动她手里的雨伞。那个夏天,北京的雨水很充沛,太阳总是偷懒。
现在我可能再也不会去幻想这些东西了。现实的无数的经历告诉你,这世上没有什么惊喜;唯一能让人惊讶的,都是悲剧。
不安,其实是可以嗅到的。即便我再迟钝,当不安慢慢靠近,我还是能闻到它野兽的味道。只是我没想过,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能够感觉到,文学女青年在慢慢地转变,虽然是潜移默化的,但我早就发现了。可是我又无能为力。
北方男人总是大大咧咧的,她说,这是她一开始喜欢我的原因;但后来,这变成了她的负担,她又开始批评我的迟钝。其实我只是除了装迟钝,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她说女人需要人陪;好吧,可是我已经守在电话旁了,她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还能怎么做呢?那时候没有手机,除了相约在一起打个电话以外,另一个人在哪里,做什么,你完全一无所知。反正,她的电话是越来越少。我问她理由,她总是推说太忙了。毕竟是快到高考了,这个理由看起来还算充分。我又能怎么样驳斥呢?告诉她,给我打电话比高考重要?所以我只能装做迟钝。电话少了就少了吧,直到几天也没有任何联系。
其实谁都明白,再忙,人也不会忙到连接一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
想到这些会让我不安。
于是只能不去想。
我也在一家重点高中读书,我的同学分数都很高,我属于班上拖后腿的;尤其是知道了自己肯定能考上大学以后,拖后腿的情况就更严重了。我每天在学校里晃来晃去,别人体验的黑色七月在我看来却是个明晃晃的七月,即便在阴雨天,我也能专注于地上的坑洼里雨水的反光。
空闲的时间多了,我就开始瞎琢磨。我问她,你学习成绩挺好的,考艺术院校没问题,还那么努力干什么?她说,她是学校的尖子生,要给学校拉分。她还说,她是为了我才来读艺术院校的;她其实凭考试分数都能去清华北大了,但是她最后选择了为爱情而牺牲。她觉得我比什么都重要,为此她跟她妈妈还吵起来了。
她说,以前有一个女作家,也是为了一个男人,放弃了自己原先的工作,陪着那个男人来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开始了居无定所的日子。但她来了这里,不久就被那个负心的男人抛弃了。以后我们上大学,在一家艺术院校,那里有那么多漂亮的女孩,不知道你会爱上谁?毕竟我这么平凡。
那时候我听着这些话,那叫一个感动啊。我想来想去,觉得她为我牺牲得太多了。从那以后,我开始回避和她吵架。回避一切可能会引起冲突的话题。我不想我们之间出现任何空隙。我不想她难过,不想她对她付出了那么多的那个男人失望。而她只是滔滔不绝地说着,又有哪个男人对她献了殷勤,那些男人就像是一件烫金的商标。我知道她喜欢那些金标的牌子,好吧,你喜欢,你就去炫耀吧,我就默默地听着。
她说,女孩都喜欢会哄女孩的男人,所以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如何哄女孩,我说什么,你都要坚持说我说得对;就是不对,你也要照着不对的执行。这就是会哄女孩。
我回嘴说,这样不公平。
她说,成熟的男人都是这个样子的。
我说,成熟的男人才不会这么犯傻呢。
她说,我身边的成熟的男人都是这么做的。
我说,他哄着你玩呢。男人只有一种情况下会无原则地迁就女孩,那就是找了个小妹妹的时候。看她是个小孩,她说了错话,做了傻事,她无论做什么,她都气不着他,因为他懒得生气,觉得跟她一般见识是一种跌份、掉价……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就不能让着我?
我说,可是我们两个为了能够长久地在一起,我们之间的关系需要平等。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
她说,为什么那么较真呢?我们之间能有什么问题上升到错误和正确的地步呢?不过就是墙刷成什么颜色的,我们意见不一致。我们讨论半天有什么用呢?还不是最后得听从一个人的。你想刷成黄的,我想刷成紫的,我们综合一下意见,把黄色和紫色掺和到一块,那墙还能看吗?
我说,我们可以找一个第三种颜色,作为我们双方都能接受的颜色。
她说,如果你爱我,就要听我的。
我问她,你是愿意我把你当做一个女人呢,还是当一个小孩看待?
她说,我愿意当小孩。
我说,你还是一个文学女青年呢!一点追求都没有?
她说,我最烦别人把我当文学女青年!
我想回避我们之间的冲突,但是我琢磨来琢磨去,越想越气,凭什么我得哄着你?她刚一上网,我劈头盖脸好几千字的文章就砸过去了,然后等着她回复。
总结我的几千字的文章的要义就是:男人分两种,一种是婚前是个好男人,婚后就变成大爷的那种;一种是婚前就是个什么人,婚后还是个什么人的那种。你选哪种?会哄你的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哄着你,伺候久了早晚有一天会翻身做主人把你压在脚下让你伺候他的。我虽然不会哄你,但也不会有一天性格大变欺负你。
她回复,我宁可要婚前装孙子的那种。就算他婚前装孙子,至少我也体验过了一次当老子的感觉,总比一辈子当一个普通人要好。
我不甘心失败,我跟她继续理论。我跟她说,你要考虑到,男人也很脆弱,尤其是他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也许你的一个眼神稍显了冷漠,他就会伤心;也许是你的一声叹气,他就会揪心;也许,你只是把门不小心摔上了,但那却足够把他的心击碎了。所以你让男人永远是一座港湾,永远撑着双臂,遮挡风雨,这其实高估了男人的实力。男人也很敏感的。当然,如果我不爱你,你无论说什么,你也伤不了我,我也不会跟你生气。也许,我还会笑着哄你。但很抱歉,现在,我爱你,所以我做不到你说的那种,对你的一切行为都无动于衷,永远和蔼可亲地笑着哄你。
她没有立刻回话,过了段时间,她回话,我觉得我们不合适,也许我应该找一个我爱的,但却不爱我的人,这样的人才会哄我。我觉得我们两个做普通朋友更合适。
我问她,那我们分手?
她发了一个卡通标志过来,心碎成两半。
我说,你舍得吗?
她说,不舍得。
有一段时间,分手变成了一种游戏,“分手”仅仅是类似于“再见”的日常用语。可是我们实际上分不开。我觉得总有一根线,把我们联系在一起。我们是两个木偶,手和手连着,脚跟脚连着。争执虽然没有明确的结果,但我总是感觉到,她慢慢向着我理想中的那个女人靠近,她越来越通融。当然,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因为她的话越来越少。
离高考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我们商量她什么时候来北京看我;我也开始攒钱,打算带着她在北京好好玩玩。
她跟我说,她们那里的模拟考试卷子与高考差距太远,让我发过去几张北京的卷子。于是,我就开始复印卷子。答案是老师上课口头述的,没有卷子可以复印,于是我就把所有答案抄到一张纸上,有厚厚的好几沓卷子,好多答案要抄。反正我的时间看起来很充裕,可以大把地来浪费。
有一天傍晚,下了一点小雨。教室就剩下最后几个人,我还在抄卷子。看着窗外的天空一点一点变暗,最后一个人也逃了。我却还留在座位上,继续抄答案。空气有点潮湿,有点冷。我唯一想的事情就是,她在那边一定在苦苦等待这些卷子。于是我就继续写啊写,一定要全部写完再回家。最后是锁门的老大爷把我轰跑了。他说他还没见过这么刻苦的孩子,高考肯定能考成功。
眼看离高考没有几天了,她没有再给我回信。我给她打过一次电话,是她妈妈接的,她跟我说,高考马上就要来临了,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吧。高考要专心。
我想也是,所以我就没有再跟她联系。
临到高考的前五天,我突然接到了她的一封信。我想应该是她鼓励我的吧。但是在拆开信的时候,我忽然心跳加速,开始感到一种不安。因为她写了很多,两页纸,密密麻麻的小字,她的来信一般都比我发给她的简短,所以她突然有一次写的字多了,我反而开始担忧。
我看了第一行:我们分手吧,我从来没爱过你,我想你也没有爱过我。我已经有了别的男人,就是那个我跟你提过的,大了我四岁的男人,我已经把自己交给他了……
她字写得挺工整的,没有错别字,一看就是打过草稿,重新写的。
我没有看完就把信折了起来,又放进信封里。第一个反应是,我是在做梦。
我有第六感。我在接到信的前一天刚梦见了她,她当着我的面跟另一个男人做爱,边做边看着我;而我就坐在一旁,很愤怒,但却无法冲过去,也无法回避她的视线。
那时候,她的笑容,让她看起来像一只狐狸。
我揣着信走着,不知不觉地加快脚步,直到渐渐跑了起来。
我想,这的确是一个梦,因为我无论怎么跑都感觉不到累,仿佛跑步只是双臂的摆动,与两只脚无关。我被武装上两只翅膀,随着气息的流动,在空气里穿梭。
什么把我拉回到现实之中呢?应该是呼吸吧。我觉得吸不进空气,也吐不出空气,呼吸越来越难受,仿佛有一块石头压在胸口。或者就是我的胸腔变小了,吸入的空气在里边觉得不自由,它们四处顶撞、嬉戏、打闹。我无论怎么张大嘴巴,就是无法控制呼吸。
我着急得想哭出来,尴尬地张着嘴巴,那明明看起来应该是笑的表情,却有谁能看得出来,我刚刚咽下了一口绝望,现在正在被它的苦涩吞噬。
我以为,泪水可以把所有的痛苦全盘端出,可以把我的伤口冲刷干净。但我第一次明白,人到达痛苦的极限,是哭不出来的。没有眼泪,身上全部的水分都伴随着张大的嘴,蒸发到空气里去了。
回到家以后,很意外,出奇地镇静。我玩了一会儿红警,看了看报纸,想想还是复习一下吧,于是看看书。晚上老妈给我打电话,她说你说话语气有点不正常,出什么事了?
我把文学女青年的信的内容大概说了一下。我妈说,这小姑娘太阴了,高考之前五天跟你分手,这不是摆明了要刺激你吗?肯定是想让你高考失败,好不跟她一块读大学去。她上大学不都是你帮忙的吗?现在过河拆桥了!这么阴险,还是早点分手为妙,趁她还没有更多地算计你……
我妈的话让我茅塞顿开,我一直也想不通她为什么高考前五天跟我提出分手,现在终于明白了。她想玩阴的,想报复我。认清楚她的本质面目之后,我安慰自己,这种女人太阴险了,多亏这么早就结束了,万一结婚了还指不定是否会被她分尸呢。
我发现失恋之后复习政治特别有效。以前一看政治书,总觉得这上边这个那个都是骗人的,看不下去,更甭提背了。自打失恋以后,大脑里一片空白,什么论辩的思维都瘫痪了,什么虚伪的恶心的假大空的台词都能塞进去。
那天决定早点睡觉。我一般只有大病才会早点睡觉。遭受这么大的打击,我就怜悯了一把自己,当了一回病号。
可是,我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还有一个问题我没有琢磨明白,分手就分手吧,也许我们性格的确不合。可是我对你说啥也不赖啊,你为什么要整我呢?
首先是,你说我不爱你?我不爱你还缠着你非要给你打电话,我吃饱了撑着?然后是你说,你从来没有爱过我,那以前的说过的话都放风了?既然不爱了,好吧,不爱就不爱吧,那还不忘装做很关心的样子,吹嘘温暖一下之后要卷子。我刚整完卷子之后,高考之前发分手信?难道你真的想看我高考失利?高考一个人一生只有一次,你就不担心你毁了别人的一生?你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呢?你又是怎么能在这么久的时间之内伪装得这么好,直到最后才下手的?而且我怎么会这么笨呢?到这个节骨眼了才发现你的真面目。我这么笨还去学导演,以后还不在学校里被人欺负?
无数的问题在头脑里翻来覆去,凌晨一点我又起来,坐在电脑前打算给她写信。写了几百字,觉得好荒唐啊,人家都不想见到你了,还有可能读你的信吗?
高考的时候是在北京四中,我自己骑着自行车去的。那年的作文题目我已经忘了。可是写着写着,我突然想起来,上海那个房间。我跟自己说,我不认识那个女人。然而我却在白色的作文纸上看到了她的面容,她的脸被作文纸上的小格子分裂,释放出了无数个复制的她,她们顺着钢笔爬到我的手指头盖上,爬到我的领子上,然后从鼻孔里钻进去,于是我的鼻孔感到一阵酸楚。那些小恶魔们还蹬鼻子上脸,钻进了我的眼眶里,把我的眼泪抬到了泪腺边沿。它们威胁我,如果不听话,它们就把我的眼泪倒下去。
我骂了一句,我呸!
它们一定很生气,于是它们把我的眼泪从眼眶里倒了出来。哗啦啦,洒在我的卷子上,我的手背上,我的裤裆上。
卷子皱了。
我一想到现在的眼泪,是为了那个不值得的她而流,我就难受,因为我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懦弱。
当我想到她的阴谋终于得逞了,我只感到悲伤。
我偷偷瞄了一眼窗外,窗外,阳光普照,很温暖。高考的时候不允许随便乱望的,所以我只是匆匆地一瞥,感觉绿花花的,我以为我看到了绿色的树。但当考试完了,我走过窗外的道路,却只看到了施工现场绿色的围栏。
考完试那天,我玩了整整一个下午的电脑游戏,直玩到两眼昏花。
我突然有种感觉,我不是那么爱她。她说得对,她没有爱过我,我也没有爱过她。
新闻里,某个人因为失恋而学习成绩下降,而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但是我却没有这样。除了语文考试时,实在时间空余太多而思维走岔了那么一小会儿,其他的时候,政治考试发挥良好,英语考试甚至还超常发挥,考出了一个这辈子都没考过的最高分。我所有的冷静都反复证明,她对我无关紧要。
是的,我不爱她。
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理由爱她。我并不了解她,也没有共同经历过风雨。我们不过就是在一起亲密了四天,仅仅是四天。我对她的所有想念,都来自于她许诺来北京之后和我那啥那啥,这都来自于一个处男的YY。经过一番思考,我觉得过去发生的那一切,都只是一次冲动,算不上一场爱情,只是我的自尊使我无法接受我被一个人甩了。而现在我想通了,我走出了那个圈套;回头再望过去,那些都算不了什么。我想我长大了,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我真想给她打个电话谢谢她,是她让我变得成熟了。可是给她打电话,她的电话没有开机。我忽然想,她是不是正和那个比她大四岁的男人在一起?他们在一起做些什么?想到那些,我就差拿头撞墙了。
晚上,我去了我爸妈住的大房子。我爸妈看我挺高兴的,问我怎么样了?文学女青年的事情已经没事了吧?
我笑着说,没事了,没事了。现在没人提,我根本想不起她。
那晚我一直笑着。看电视的时候,为了不那么可笑的台词也能笑得前仰后合;笑完了,就大量喝水。去厨房找饮水机的时候,不开灯,一个人在黑暗里,冷静下来,觉得脸烫烫的,好像刚哭完一样。
我觉得我的笑容已经被人带走了,剩下的只是一种似曾相识的表情。
我问自己,我真的舍得把她给忘了吗?
也许即便舍得,也并不一定能做到真的放弃。
我突然发现,我爸妈竟然用我给她买的笔筒插筷子。
世界上的确有很多荒唐的事情,譬如,分不清楚笑和哭泣的人,如我。
高三的暑假,有一个电视台的朋友邀请我去参加一个80后作家的研讨会。他们问我还可以邀请谁,我说,给你们介绍一个文学女青年吧。
晚上,文学女青年给我打来电话,说要谢谢我。我装做满不在乎的语气,我说,没什么。
她说,没生她的气吧,看到那封信了么?
我说,看了啊,没生气啊,我们不是预演过很多次分手了吗?
她笑嘻嘻的。
我说,我只是有一点不太明白。你怎么专挑我高考之前发分手信啊?晚几天就等不及了?
她说,反正你也不爱我,分不分手,也不会伤到你,我担心你考完试会飞来看我,所以提前说明,这样就省了你一笔飞机票钱了。
我说,如果我不爱你,我为什么还会飞去见你呢?
她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你还爱我呢?
我说,那你就不怕被那万分之一的爱情掐死?
她忽然换了个口气,说,实际上,是我不想见你的。我觉得挺对不起你,因为我爱上别的人了。就是我跟你说的,经常照顾我的那个大我四岁的哥哥。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在你们当地找所大学读书呢?干吗要来人生地不熟的北京呢?
她说,我男朋友暑假过后正好调来北京工作,我为他来北京读书的。
我说,你戏演得真的蛮好的,我一直都以为你来北京是为了我呢。
她说,多谢夸奖。
放下电话,我又玩了一会儿红警,那游戏里让我感觉最刺激的,就是开坦克从步兵身体上轧过去的时候,发出的碾碎骨头的声音。
支撑我的回忆的最后一点谎言被揭穿了,原来从始至终我只是一个局外人。
其实最可怕的,不是你爱过,恨过;而是你自以为爱过,恨过,原来这游戏根本他妈的与你没啥关系。
我忽然想起来,文学女青年很久以前,甚至是我们刚刚见面的时候,她就把她的历史讲给我听了。她已经提醒过我她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了。她说,在认识我之前,其实她有一个男朋友,不过后来分手了。分手的时候,那个男人在电话里哭,哭得死去活来的;她在电话的另一端,心里想着,这个男人好没出息,竟然为了爱情能这么窝囊。
她说这些的时候,如果我能意识到她是一个多么冷酷的人,也许以后就不会犯这些错误了。我想幸好,我没有在电话里哭,否则丢掉了尊严,却什么也换不回来。
这便是我的初恋。三分美丽,三分绝望,剩下的都是一种麻木。这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你以为你会永远记住那个女人吗?不,如果不是很多年前我把这些文字写下来,我现在已经把这些事情忘得干干净净了。人生就是如此。初恋的那个人只是一个过客,她只是领你进入人生的一个导师而已。
发表于:10-11-10 14:38
我一直在想我和八月的开始,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们的初遇,或者他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我的生活。
八月总是穿一身土灰色衣服,一副木讷的样子。其实八月并不叫八月,只因为那天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在读李白的“八月蝴蝶黄”的诗句,我就随口叫他八月,他也就默认了。然后我就八月八月的叫,仿佛那真是他的名字。
我从来不是那种安静的女生,尽管时常写一些温柔的字,但这并不能改变我的假小子性格。我在认识八月的那年冬天开始发表文字。我说过我不是个内向的女生,就拿着刚收到的样书,先是找班主任,接着再去找系教导主任,直到学校为我加了分,又在校园的正中竖起了一个大牌子。我清楚地记得上面这样写着:杨晓蓉同学利用课余时间积极进行文学创作,她的小说在某某刊物发表……
那天我很是得意,晚上去上自习的时候甚至还带上了糖果。我觉得若是八月知道我会写东西,肯定会对我刮目相看。可是我握着糖的手一直没有掏出来,我所期许的一直没有机会表白――那天晚上八月一直没有看我,我有些气,夺了他手里的书。我说,八月,你一个理科生经常搬着诗啊词啊的看来看去的你烦不烦。他从我怀里把书轻轻抽走,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他说我也只是换换脑筋,你不能说我不务正业啊。
他和我说话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真有些让人沮丧。那天晚上我一直没找他搭话,其实我多么想让他和我分享我的小快乐。因为那篇青涩的故事里,多多少少有着他的影子。
倒是临走的时候,他说,小羊(自从我叫他八月,他就一直这么叫我),是不是发表了文章特想找人炫耀一下。说实话,我讨厌极了他那一刻的表情,我说八月,你可别欺人太甚了。说完我就走了,我觉得自己委屈极了。
那天的天气很冷,外面滴水成冰,并且有湿重的雾气。我听见后面呼呼的风声,但是八月一直没有追上来,我抱抱自己的肩,再哈一哈手,心里空落落的。
其实我不应该生那么大的气,或者八月本是无心的。不过那天晚上我没有去那个自习室,而是鬼使神差地跑到了理科的自习室里。说起来奇怪,八月是个理科生,却经常坐在文科的自习室里,安之若素;而我在理科的自习室坐了短短片刻就觉得不舒服极了,尤其那些理科男生,一律的铁框塑料框眼镜,仿佛都是一个模子里走出来的。乱蓬蓬的头发永远埋在书本间,嘴巴嘟得老高,好像随时会吐出几个计算公式。
我受不了这种气氛,因此只上了半节课就灰溜溜地逃了出来。我心怀忐忑地走到文科的自习室,向我惯常的座位扫去,那里是空的;我再看看八月,他依然一身土灰,神色安然。
我踮着脚尖轻轻走过去,心扑扑地跳,仿佛是做了什么错事一般。
刚一坐稳,就听见八月说,怎么,小羊,理科自习室里感觉还好吧。
我简直要气昏过去,真想拿书狠狠砸在他头上。这个该死的八月,木讷的八月,他说什么话让人听起来都那么刺耳。
那天晚上可能是受了凉,我不断打嗝,强忍着,但还是忍不住,令我尴尬极了。
后来八月又突然转过来,一脸认真地看着我说:小羊,你说,我们恋爱好不好?
我被他的话一下子惊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看着他的样子,脸颊发热。我说,八月,你说……什么?
八月忽然哈哈笑起来,说,怎么样,好了吧,不再打嗝了吧,我姑妈的话总是很准。
八月其实是有女朋友的,他的女朋友在他的家乡。八月说他的家在浙江,起初他说他家乡名字的时候我笑得闭不上嘴,因为那是我表姐夫的弟弟的名字。而我表姐夫的弟弟有些智障,终年咧着嘴笑,流着鼻涕。
我起初知道八月有女朋友的时候心里很难过,我看到过他给她写信,我看着他在信的最顶端很用心地轻轻写下她的名,单单一个字,却足以碾碎我的心。
我说八月,要是有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你也会这样给我写信吗?
八月说,哈哈,你眼馋了吧。
其实我那时是经常收到信的,那些信都是杜耀辉写来的。杜耀辉写字的时候很用力,力透纸背的样子,把我的名字写得又大又难看。
他总在信里这样说,我还记得你的头发上生虱子的事,杨晓蓉,你的头老是和我抵在一起,害我也生了虱子。
他还说杨晓蓉,小时候我抢了你一块糖橡皮,你哭得天昏地暗的,哭得鼻涕泡泡都出来了,你是不是还记得?
我懒得回信,有谁会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啊,总是提及一些龌龊的事。
而八月同样是理科生,却是另一副模样。
有天,我没心没肺地和八月开玩笑,我说八月如果有天你和你女朋友分开,而我恰恰在那时又没有男朋友,你会不会要我?
八月说如果有如果,那应该是会的吧。
那天我和八月去老北京的铺子吃糖葫芦。我说那天我得了稿费,其实是我撒了谎。我和八月并排走在大街上,正吃着的时候,看见了杜耀辉。那个杜耀辉穿着黑色的毛衣,浅红的裤子,远远看起来,多么像是一个猎人。我忽然觉得有些尴尬,一个大大的冰糖葫芦含在嘴里不知道是该吐出来还是该咽下去,最后我支支吾吾地对走到我面前的杜耀辉说,你怎么来了?
杜耀辉拍拍我的头说,我来看看你啊。然后他看着八月,脸色有片刻的尴尬。我说这个是八月,是我最好的哥们。
杜耀辉就傻呵呵地笑,说,杨晓蓉,你还是老样子。
杜耀辉只待了一天就走了,回到南方去了,他的衣服太单薄,在站台上,在北方的风里不住地打着哆嗦。
杜耀辉走后紧接着我就收到了他的信,信折得厚厚的,让我想到他折信时笨手笨脚的样子,内容依然是云里雾里,没有什么主旨地乱说一通。我笑笑,随手把信折好,准备放到信封里,然后我看见在信的背面还写着一行小字,是杜耀辉的笔迹,字体小小的,好像写的时候很不自信的样子。杜耀辉说杨晓蓉,你是不是和那个“八月”恋爱了?
我忽然觉得该回一封信给杜耀辉,我拿出信纸给他写信,写信的时候我还注意到八月有没有在看着我。我看到八月正在看他的外科学,但我还是把信写得很婉约,末了,我说,杜耀辉,你一定要注意身体啊,天气很冷了。
我的脑海里一直闪现着杜耀辉瑟瑟发抖的样子,我觉得他像我一样,在这个冬天显得有些无助。
有时候我问自己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八月,若是有天看他不见,心便缺了一角似的;而我每天都会跑到自习室去,像是急赶着一场约会。
甚至我每天都在细数着和八月在一起的日子,每溜走一天,我的心就变得莫名的惶恐。
可是,这到底算不算是爱呢?
八月经常往老家写信,写给那个令她念念不忘的女孩,说实话我很少见他收到回信,这又让我想起杜耀辉,他写了那么多的信给我,甚至我从来就没有认真读过。我知道他很用心,甚至为了给我写信竟然学会了措辞造句,可是我和他就是没有电石火花的感觉。
而我,则把我的感怀写到了我的文字里,文字一直是我最柔软的依靠。我想起一个文友Dior说的一句话,她说,苹果让我们相爱吧,就算短短半年,我也能写出一本书。
或者爱情真的能催人奋进,那年我上了很多的杂志,只要八月在我的身边我就能文思泉涌,我就能不断地编出故事。我面对他的时候心总是嘭嘭跳,可是谁能告诉我,这到底算不算爱呢。
后来我生病,一个人躺在病房里。墙壁白白的,我扬着脸想起杜耀辉来,那时候他总是在我生病的时候送百合给我。因为我说送病人百合她就会很快地好起来,其实是我喜欢百合这种花。
只是现在,杜耀辉是无论如何不会送百合给我的,他在南方读他的大学。我常常想起记忆里杜耀辉的样子,穿着卡其色高领毛衣,蓝色的牛仔裤,在操场跑来跑去,像只矫健的羚羊。我真的搞不明白,那时一帮狂蜂浪蝶般的女生,削尖了脑袋喜欢杜耀辉的时候,我却是对他不屑一顾,而且经常笑杜耀辉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杜耀辉也不嗔怪,说只要给他时间,他就会变得冰雪聪明起来。
我在晚上的时候看到了八月,刚从杜耀辉的回忆里走出来,他就来了。拿着一束香水百合,花香馥郁,暖暖的,让人觉得很舒服。
我说八月你怎么知道我生病了,八月说你都三天没有去自习室上课了,身边的座位空着,很冷清。
我就笑起来,我说我总会很快好起来的。八月,我总会坐到你的身边去。
后来我真的很快就病愈了。第一天去上学的时候我收到了杜耀辉的电话,我说你怎么想起打电话给我了(他一直都是只写信给我的)。杜耀辉说给你写信总是心里空空的,我总怕你收不到我的信,杨晓蓉,这么些年了,你应该明白我的心。
忽然我就很感动,现在这样的男孩子会有几个?
我终于答应了做杜耀辉的女朋友,他又从南方跑来看我,这次穿得厚厚的,像只白色的鸟。他第一次牵我的手,手掌很温暖。有个人爱总是好的,我想,是谁说过的,恋爱是一回事,生活是另一回事。
我觉得,八月只应该存在于我的故事里吧。
我喜欢杜耀辉开心的样子,他笑起来眼睛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杜耀辉说,杨晓蓉,你知道吗?我在南方每次看天气预报都会留意你的城市,每次这里下雨我的心里也会湿湿的。
我说,杜耀辉,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婆婆妈妈。
杜耀辉还从他随身带的书包里拿出Cranberries和Courtney Love的打口CD,他举到我的面前,说我知道你喜欢这样的歌。
人总是会变的呵。这么多年了,我和杜耀辉都不再是年少时的模样。可是,我在想,我要的幸福真的来了么?
2008年的8月,八月不再往他的家乡写信,失落了很长一段日子。每天神色黯然地坐在那里,不言不语。
我看见他在纸上写,“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那么的哀伤。
我说,你总会找到更好的,八月,灰姑娘会穿了水晶鞋在十二点等你。
你不会懂的,八月苦笑一下。尔后八月又问,你是否还记得自己的话,小羊。
我的心突地一跳,什么话。
八月说,你说如果我和女朋友分手了会不会和你在一起。
我看着他,觉得有些恍惚。我说八月,你在说什么啊。我那只是开玩笑的,你知道的,我现在有男朋友了,他叫杜耀辉。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没心没肺,或者自始至终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没心没肺地笑,天知道我的心里在想什么。
其实我真的不清楚我和杜耀辉之间算不算爱,可能只是因为日子蹉跎太久,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去依赖,但又懒得去考证那值得依赖的到底是不是爱。
我每天都会接到杜耀辉的电话,内容无非是些天南地北、童年现在的老生常谈的话题。如同是一份压抑了太久的情感突然找到了宣泄点,恨不得把所有的话说与他听。
我渐渐觉得日子的索然,有事没事的时候,都坐在文科的自习室里。八月依然在那里,他的情绪渐渐好转起来,我甚至有些为他难过,在心里憎恨那个不知好歹的女孩。
很快我们就毕业了。毕业后,我留在了杂志社上班,杜耀辉回到我们的城市,顺利进入了一家外企,而八月回到了他的家乡浙江。
我在杂志社接任一个叫“爱情漂流瓶”的原创栏目。以前觉得编辑这个职业多么神圣,后来才知道每天看稿子其实是件很令人烦的事。尤其太多面目雷同的情感故事,让人逐渐对爱情丧失信心。
直到我看到了一篇故事。写一个男孩子一次去理科自习室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多么吸引他啊。一头凌乱的头发,肆无忌惮地茂盛着,大大的书包斜挎在肩膀上,手里还拿着一本他喜欢的村上春树的《好风长吟》。他便尾随着她走到了文科自习室里。仿佛是形成了一种默契,他总能在文科的自习室里看到她。
他那时候常常给他的表妹写信,他的表妹得了红斑狼疮,脱掉了一头秀发。他希望她乐观地面对生活,但最终她还是被死神拉走了,21岁,多么青葱的年纪。
生命总是这么无常,他想抓住属于自己的一些东西,可是他知道那个女孩有了男朋友,与她青梅竹马。他见过他,憨厚老实,把她交付于他,他也就放心了。他希望他们会好;而他只有留下祝福,安静地离开。
但是他一直都记得她的话,如果有如果的事,他们会不会在一起。
男孩只是想告诉他,其实他一直都在等她。
我的眼立刻湿了,我看了看文章的署名。
而我也知道,后来我们懂了爱;后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发表于:10-11-10 14:39
我其实是个很宿命的人,相信爱由天意
那天我和明杨在雨亭路取景,林小蔚突然走了进来。阳光透过轻薄的法国梧桐的叶子照过来,为林小蔚的脸染上了一层金色,她说我叫林小蔚,真是对不起。
她的回眸一笑,被定格在那一瞬间。一霎时,我相信这便是爱情来轻轻地敲我的门了。没关系,我冲她笑了笑。
照片洗出来,林小蔚的笑容是那么熟悉,好像已在我的梦境里盛开经年。
林小蔚在一家理发馆当服务员,一次下班后不“经意”看见了她,我走了进去,其实我的头发并不长。
林小蔚正在给客人洗头,我摘下帽子坐下来,翻看椅子上的一本旧杂志,一会儿我听见林小蔚的声音温柔响起,先生。
我抬起头看见她看我的眼睛猛然一亮,脸色着上一层绯红。
那天我们的话并不多,我只告诉她我喜欢摄影,在某杂志社兼职当美编,我住在柳街巷235号。
和林小蔚的第二次相见,我依然觉得是天意
林小蔚来找我的时候,我依然没想起自己把那顶帽子落在理发馆了。
林小蔚拿着我的那顶帽子来敲我的门。她看到我挂的满屋的摄影作品,很是惊讶。
那天我说服林小蔚照了几张照片。起初面对镜头,林小蔚有些羞涩拘谨,很快她就成了快乐的小鸟,摆出种种好看的POSE。
自此我和林小蔚开始正式交往。我和同事明杨都喜欢飙车,现在飙车的时候就带上林小蔚,很多个黄昏,我的衣服被风吹得鼓起来,林小蔚环抱着我的腰,脸贴在我的脊背上,开心地说这样的速度感觉像在飞。
明杨不时地回过头来看我和林小蔚,他说快些啊,我都把你们落远了。
其实我知道明杨喜欢林小蔚,从第一次和林小蔚的相遇,就发现明杨看林小蔚的眼神里有别样的东西,并且他总是在我的面前林小蔚长林小蔚短地提到她。
飙车回来的时候,明杨让林小蔚坐到他的车上去,林小蔚很爽快就答应了,小鸟一样雀跃着跳上明杨的车后座。
林小蔚就像一只活泼的小鸟,在我和明杨的枝头,飞过来又飞过去。
面包样的生活,总是尽善尽美的
林小蔚的照片登上了我们杂志的封面,并且她可以得到五百元的报酬。我打电话给林小蔚,她的笑声像蝴蝶的翅膀扑棱棱地飞上天。这有多好,林小蔚笑着说,既可以在杂志上亮相,又可以拿到一笔不小的报酬。
我说是啊,你打算怎么谢我呢?
林小蔚说,那我请你吃面包吧,我们这里有一个面包店,烤的面包又香又脆。
我说好啊,那么六点半,鲤湾路,面包店的门口,不见不散。我故意说得很大声。
我挂上电话,看见明杨正在一边吞咽自己的口水。
那家面包店有个温暖的名字,叫微微香。我骑车到那里的时候,林小蔚已经等在那里。看见我来了,她就像小鹿一样跳了进去。她趴在柜台上说,我要刚出炉的香芋面包。我们看见师傅把揉好的面团一刀刀切开,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到模子里,推入烘箱。十几分钟后,再接出来便是胖胖的、香喷喷的面包。
我看着这些可爱的面包,忽然想到了生活。生活不是这样子的么?以前的生活干涩得像未成型的面粉,而加上爱情的膨化,就立刻变得这般尽善尽美。
明杨说他请林小蔚去看电影了
周一,我刚到单位,明杨就兴冲冲附到我身边说,昨天他请林小蔚去看电影了。
我心里的醋意忽然排山倒海纷至沓来,怪不得昨天我打林小蔚的电话她一直没接,原来她正坐在电影院里浪漫呢。
不过我还是保持君子风范,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是吗?什么电影啊?
明杨得意地说,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片子。女主角喜欢牵牛花,她希望她生日那天一睁眼就可以看到盛放的牵牛花。然后等她生日那天,男主角就在楼下喊她的名字,她打开窗向下望去,看到的竟是牵牛花瞬间开放的奇迹。明杨显得更是得意,他说林小蔚说她也喜欢牵牛花。本来不该告诉你这些的,他说,为了证明我的魅力比你大,不妨把这些秘密告诉你,再说你这种榆木脑袋,估计你想一年,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可以让牵牛花瞬间开放吧。
然后明杨去忙他的事了,只剩我傻傻地愣在原地。什么方法可以让牵牛花瞬间开放呢?
那个秋天,林小蔚不小心把柜子顶上的一瓶依尔福定影剂碰翻了
那瓶该死的依尔福液体,像倾盆大雨,浇到了林小蔚的眼睛上。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我立刻傻在那里,手足无措。正巧这时明杨来我这里拿杂志图片,看到眼前的一切,他慌忙地叫来了急救车。
在车上,林小蔚痛苦地捂着自己的眼睛,明杨一直愤怒地朝我吼叫,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是这样?而我也只有狠狠地抓自己的头发,脑子已乱成一团。送到医院,掏抢救费的时候,我忽然想起自己竟然忘记了带钱。这真是剪不断理还乱,我说你先帮忙照顾林小蔚,我回去拿钱。
明杨甚至顾不上跟我说话,他的眼自始至终没有离开林小蔚。
等我急匆匆赶回医院时,林小蔚已经基本稳定下来。我坐到明杨身边悄悄地问,医生怎么说?明杨的脸色很差,但还是回过头来安慰我说,你也不必太自责了,医生说,问题不大,住一段院就会好。
我站起身来靠近林小蔚,握住她的手。我的手仍颤抖不止。林小蔚还是说出了她的担心,枫哥,你说我不会真的成了瞎――子吧。
我安慰她说,没事的,医生说过一段时间就会好。
后来林小蔚睡着了,脸色恬静得像个婴儿。
我一颗行将窒息的心也终于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气。
我一把把林小蔚抱在了怀里,说这就叫心有灵犀,心却一阵揪扯的痛
林小蔚出院后的第三天就是她的生日,我早早地在林小蔚的楼下摆了很多盆含苞待放的牵牛花,然后用一块大黑布把它们统统遮上。
太阳升起时,我在楼下大声地叫林小蔚的名字。她从上面探出头来,我一把扯掉黑布,所有含苞的牵牛花在碰到阳光后,都微微颤抖着,舒展开自己的容颜。林小蔚惊喜地从三楼跑下来,在我的脸上“啪”地亲了一下,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牵牛花的。
我一把把林小蔚抱在了怀里,说这就叫心有灵犀,心却一阵揪扯的痛。
林小蔚说我出事的时候多亏了有明杨呢,怎么好些日子不曾见他了?
我更紧地抱住了林小蔚,说明杨的妈妈病了,他回湖南老家去了。她不再说话,也紧紧地抱住了我。
许久,林小蔚偎在我的怀里,喃喃地说,枫哥,你知道吗,我在心里发过誓,谁能在我生日那天让我看到牵牛花瞬时开放,他就是我这一辈子最值得依靠的人。枫哥,你说这是不是天意。
在林小蔚住院的时候,在我不明一切的时候,明杨已经和医院签了字
治好林小蔚的眼睛,一定要换掉她损伤的右眼的眼角膜。而明杨,我最亲密的朋友,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签了字。
我看见明杨躺在另一个房间的病床上,他说你不要告诉小蔚这个秘密,答应我,你以后要照顾好小蔚,因为和她看电影的那个晚上,她告诉我她是喜欢你的。
看着明杨被层层蒙上的眼睛,我的泪已如奔涌的泉水。
明杨说再过些日子就是小蔚的生日了,你想到让牵牛花瞬间开放的方法了吗?明杨笑起来说,还是我来告诉你吧。
在林小蔚出院的那天,明杨坐上了南去的列车。而我遵守诺言,一直没有告诉小蔚这个秘密。
现在我的怀里紧紧抱着林小蔚,她幸福得像朵阳光下的牵牛花。而这朵花的盛开,似乎是天意,其实是人为的真爱,开在我心里的,却是微微的痛。
发表于:10-11-10 14:40
院子里的鸡蛋花正寂寞地开着,一朵朵落在我的头上,衣衫上,鞋子上。
我坐在院子里和我的玻璃猪说话,它们晶莹剔透,有着小巧的耳朵和圆圆的鼻子,它们一只红色一只蓝色。
红的说,杜小菲你不可以不开心,你要是不开心的话,我就会难过。
蓝的也跟着说,是啊,你不可以不开心的,你不开心我也会难过。
然后我看着它们,微笑。
直到上了小学,我和同桌阮薇薇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尽管她住东街,我住西街,但我们还是形影相随。一起上学做功课,一起逛街压马路,一起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好得可以合穿一条裤子。
只不过阮薇薇美得像一朵蔷薇,而我相貌平平,像株遭人遗弃被人奚落的小草,无需风吹,便低到不见。
阮薇薇说,菲菲你要开心起来,你的成绩比谁都好,你应该骄傲才是。你应该试着微笑,你向这个世界微笑时,这个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都会回报你一个更美的微笑。
阮薇薇还说,幸福呢,其实就是挂在树上的果实,要不断努力,穷尽各种办法去摘才能得到。
阮薇薇的话,让我这株自卑的麦草,在风里渐渐抬起头来。
高二的时候,班里转来了一个男生,他由班主任领着,经过我和阮薇薇的窗前。阮薇薇碰了一下正在看书的我,说看哪,这个男生好帅。
然后阮薇薇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做祈祷状,嘴里碎碎念着。我知道她在祈祷什么,班里只有两个空位,一个在最后一排,另一个就在我们的前排。
这个新来的叫黄枷的男生,果然就坐到了我们的前排,阮薇薇的祈祷应验,自然乐开了花。
我发现阮薇薇看着黄枷时,眼睛会亮起来,她常常盯着黄枷毛茸茸的后脑勺出神。我就在旁边看阮薇薇的眼睛,她的眼睛隐在长长的睫毛后面,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新鲜葡萄。然后我痴痴地笑,直到笑得爬到桌子上,直到吃一顿阮薇薇的爆栗子,直到前面的黄枷转过头来。
我多不想让黄枷看到我大笑的样子,因为阮薇薇说我大笑起来的口型比哭时还难看。
阮薇薇开始刻意打扮自己,每次换了新衣服都要让我给她做参谋。她喜欢穿蓬蓬的A字裙,总是穿着那样五颜六色的漂亮裙子,在我的面前转呀转,然后问我好不好看,我说好看她就乐开了花。其实,我知道她并不在意我的眼光,只有黄枷看阮薇薇的时候,阮薇薇的眼睛才会亮起来。
我忽然开始嫉妒阮薇薇,没缘由的,我觉得她什么都比我好。她可以高傲得像个太阳,吸引所有向日葵般的目光。
直到我也买了件连衣裙――我以前从来不敢穿裙子,我长得实在是普通极了,像只蹩脚的丑小鸭。那天我穿了新的裙子去上学,像阮薇薇的一样,蓬蓬的A字裙,我试着骄傲。我翩跹地向座位走去,吸引了无数的目光,甚至连黄枷也转过头来。
灰姑娘也变成白雪公主了!他的语气并没有鄙夷,但我还是白了他一眼。
随即我的心里开始翻江倒海,因为我看见黄枷的眼睛。黄枷,你的眼睛怎么那么亮呢?
黄枷总是有事没事转过头来,有时候是问问题――他说他的英语很差,有时候是闲聊。那时候电视上正在重播日剧《东京爱情故事》,阮薇薇等黄枷转过头去的时候悄声说,你觉得黄枷长得像不像……永尾完治?
可永尾完治最终还是辜负了赤名莉香……我看向阮薇薇,嘟囔着。
阮薇薇的眼睛立刻灰下来。
我拍拍阮薇薇的肩,学着她的口气说,不用担心,只要争取,全世界都会是你的。
阮薇薇转过头来看着我,然后轻轻笑起来,我也跟着笑起来。渐渐我们的笑声越来越大,无法自持。
黄枷忽然转过头来,他说杜小菲,没有男生会喜欢大笑的女孩的。
我赶紧闭嘴收声,我知道我大笑的样子很难看。我说过,我极不愿意让黄枷看到我任何的丑态。
我觉得当时的我和黄枷,像极了后来王家卫的电影《花样年华》里暗度陈仓的张曼玉和梁朝伟,而他们原本就不属于彼此。
黄枷是应该属于阮薇薇的,可是一想到黄枷,我的心里就有种凄凉的欢喜。
我暗暗问自己,我是不是喜欢上黄枷了?
后来阮薇薇病了,没有阮薇薇在身边,日子过得有些落寞。我每天放学都踏着自己寂寞的影子去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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