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人杀人为什么可以免除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

1、如果确定作案时是在疾病发作期间法院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抑郁症和强迫症患者是有一定自知力的所以不能完全免除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另外如果確定作案时是处于未发病状态,则仍须承担完全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

2、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荇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能力的精神病人

我弟弟与一个朋友之间发生了矛盾后来我弟弟在半年前被那个朋友杀了,我们向公安局报了案.昨天一审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判决如下;

   1.因被告人在犯罪前有强迫症史至今未愈合,强迫症属于精神病人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对此起案件可以免除其的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

   2.被告囚的法定监护人从判之日起30日内赔偿原告人30万元人民币整.

 请问强迫症人属于精神病人吗?难道真的可以杀人不犯法吗

1、如果确定作案时是在疾病发作期间法院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抑郁症和强迫症患者是有一定自知力的所以不能完全免除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另外如果確定作案时是处于未发病状态,则仍须承担完全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

2、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荇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最新刑事责任年龄8岁能力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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