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新生注册时间都在一个市但注册地和毕业报名申请地不一样可以吗

咨询内容:我要投诉造价师阜宁审核点,我今天去审核,审核那人跟他一个熟人在聊天,我把资料交给他时,他对我非常反感,当时就问我有没有社保证明,我说造价师报名要求上没写要社保,他说阜宁县必须要,然后我准备去把社保证明打出来,他又说不用打了,然后问我报名的公司是不是本省的,我说是的,然后又问我是不是阜宁县的,我说不是。然后又叫我证明我的毕业证是真的,叫我去打印一个学信网的注册证明,我的毕业证是普通高校毕业证,又不是成人或者自考的。他凭什么这么要求我,而且报名注意事项上又没要求。在我的再三解释下他最终收下我的报名材料。但是我刚走没多长时间他就打电话给我,说我审核没有通过,说我的公司不是阜宁县的,叫我到公司的注册地去审核,我公司的注册地是扬州的,阜宁也有分公司,我在盐城报的名,他居然叫我到扬州去审核,这分明是耍我啊!跟他聊天的那熟人也是来报名的,我的各项条件都跟他一样,他所报名的公司也不是阜宁县的,也不要他开学信网的证明,也没跟他要社保。烦请有关部门解释一下。
答复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我们会与阜宁职称办了解情况并依据考务文件办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籍等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免考
1、问: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答:考生申请免考,需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免考申请,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复印单位加盖公章的原学历成绩单。申请证书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2、问:我在普通高校学过的课程和自考的课程内容完全一样,学历层次也符合免考条件,但课程名称不完全相同,能申请免考吗?
答:由原毕业学校出具课程内容鉴定意见,并附上原通过课程的考试大纲,到市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具体审核结果以省考办公布为准。
3、问:我在专科已学过的课程跟自考本科里的课程名称和学分都一样,为什么不能申请免考?
答:学历层次不同,对同一名称的课程要求也会不同。按规定,专科层次的成绩只能免考自考的专科层次课程(包括专科专业的所有课程及本科专业的加考课程)。
4、问:我已经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但在网上却查不到自学考试的0两门课程的免考成绩,是怎么回事?
答: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我省获得NCRE证书的自考生将自动获得0两门课程的免考成绩,但如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则无法自动获得此两门成绩,需办理免考手续:①在外省获得的证书;②2008年上半年或之前获得的证书;③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与报考NCRE时登记的信息不符;④持有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⑤先获得NCRE证书后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
5、问:为什么用外省的大学英语等级证书(CET)申请免考,不能在30个工作日内知道结果?
答:由于我省无法对外省颁发的大学英语等级证书(CET)证书进行直接查验,需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管理机构协助查验,因此,此类免考的审核时间无法确定。建议办理此类免考的考生尽早申请,以免错过毕业申请等手续的申请时间。
6、问:我申请了某些课程的免考后成绩怎么算?对申请学士学位有影响吗?
答:申请了免考并且审核通过的课程,成绩记为&免考&,不记录具体分数。至于申请学位的规定,请咨询主考学校。
二、关于转考
7、问: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答: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领取《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出介绍信》,凭介绍信到对方省办理转入手续。
8、问: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答: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需先取得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在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后,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介绍信原件,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9、问: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答: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以后只保留一个有效准考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并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10、问:档案转到广东后需要再转回原地或其他省份,怎么办?
答:请先完成外省转入手续,再申请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11、问:档案已转出省外,现在需要转回广东,怎么办?
答:考生需自行联系对方省自考办,按对方省的相关规定将档案再转入我省,我省按照外省转入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12、问:为什么我实际转入广东的课程比我从外省转出的课程少?
答:如果在外省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在广东省没有开设,则我省无法接收。如果需转入的课程是实践考核课程,省考办将不予转入,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如果主考学校同意接收此实践考核课程成绩,则由主考学校按实践课程上报流程上报成绩。
13、问:参加自学考试的过程中,不想继续参加原专业考试了,想转换为其他专业,该怎么办?
答:考生如需从A专业转到B专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要按B专业的专业计划修完课程,申请毕业时选择B专业即可。
14、问:因为工作调动,我将搬迁至其他省份生活,已经取得的自考成绩还有效吗?
答:可以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出外省手续,将我省的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对方省,确认转出后再到对方省办理转入手续。转出后的合格成绩在我省自动失效。
15、问:外市的考号能否在其它市参加自学考试,能否在其它市办理毕业登记?
答:可以,只要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号,都可以在省内不同地市报名考试和办理毕业登记。
16、问:我在外省办理了自考档案转出手续,可以自己带档案到广东办理转入手续吗?
答:不可以。根据粤考办[2000]40文规定,我省从日起不再接收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外省考生如需转入我省,应由外省考办以机要件形式把考生考籍档案寄到我省自考办,我省收到档案后向考生提供一个外档号,考生凭外档号和转考介绍信到地市级考办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三、关于考籍信息更正
17、问:如何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答: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如发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与实际不符,可通过系统中的考籍信息更正模块提出更正申请,并向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18、问:我的个人信息有改动,该怎么办?
答:如果需修改的是电话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可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基本信息维护自行修改。如需更改的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则要携带相关证件,到自考办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四、关于成绩
19、问:如何办理成绩更正手续?
答: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如发现所取得的合格成绩与实际成绩不符,或者有遗漏的合格成绩,可通过系统中的成绩更正模块提出申请,并向自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20、问:专业调整后原来已经通过的课程是否继续有效?
答:考生已经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将继续有效。一般在专业计划调整的同时,会公布该专业的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可通过顶替关系在该专业的新计划中继续使用。
21、问:我参加自考已经很多年了,以前取得的成绩还有效吗?
答: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除委考成绩存在6年有效期外,其他成绩均长期有效。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合格成绩,如发现有遗漏的,可办理成绩更正手续。
22、问:同一门课程我考了两次,记录的是哪个分数?
答:原则上记录高分成绩。
23、问:单科合格证遗失了,能否补办?
答:单科合格证不能补办,但是可以向省考办或者地市考办申请打印成绩证明,办理时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号的原件与复印件,申请第二天算起三个工作日后的星期二或者星期五可以凭有效证件领取。
五、关于毕业
24、问:如何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答: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考生在申请毕业登记时,须具备下列条件: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考生符合专业毕业条件,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出毕业申请,打印一式两份的《毕业生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毕业证书、前学历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前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不需提供前学历认证结果。
25、问:如何办理学历证明申请?
答: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工作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开具学历证明的申请,打印《学历证明申请表》,然后向省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毕业证书、前学历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前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不需提供前学历认证结果。
学历证明申请时间为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所有专业统一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第二天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26、问:毕业证书遗失了怎么办?
答:按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遗失的考生需本人到省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时须提交彩色大一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相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专业,申请办理后,考生可在20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到省自考办领取《毕业证明书》。
27、问:学籍档案遗失了怎么办?
答:遗失《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可以向省自考办申请补办。申请考生需到省自考办提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遗失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后,考生可在7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到省自考办领取补办件。
28、问:专业调整后,我以前取得的课程成绩符合这个专业的顶替关系,要办什么手续吗?
答:考生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在申请毕业时选择相应的顶替关系,系统会自动进行课程顶替。
29、问:专业计划已经调整过几次了,顶替关系太复杂,我怎么知道我还差几门才能毕业?
答: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入&毕业预测&栏目,设置好相应的条件,即可进行毕业预测,如对系统默认的顶替关系异议,可以手工选择顶替关系再重新进行预测。
30、问:我参加自考已经很久了,很多的单科合格证都没有领,我现在准备毕业了,怎么办呢?
答:没有领取单科合格证基本上不影响毕业,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公布的成绩为准。
31、问:我在主考学校通过了毕业论文,能否申请同一专业的另一主考学校毕业?
答:不可以。实践课程(包括毕业论文)都必须在考生申请毕业的主考学校完成,否则主考学校不予承认,考生无法申请该主考学校的毕业证书。
32、问:我是党校大专毕业生,能否申请自考本科毕业?
答:按规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必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或以上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结果,党校大专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所以不能申请自考本科毕业。
33、问:我已经取得了自学考试的毕业证,现在想再报读另一个专业,需要再办一个准考证吗?已经考过的课程成绩还能不能再用?
答:可以使用原来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不需要再办一个准考证。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只能使用一次,在之前毕业的专业中已经使用了的课程成绩,需要办理免考手续才可再次使用。
34、问:我在自考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号是15位的,如果不升级为18位,对毕业有影响吗?
答:对毕业没影响,毕业证书上的身份证号将记录你的15位号码,如果需要使用18位的身份证号码来申请毕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35、问:我还差一门课程没考完,但专业已经停考了,这门课程在其他专业也有开考,我还可以报考吗?
答:可以,从专业停考到停办毕业有一段时间的缓冲期,只要在停办毕业的期限前取得所以课程的合格成绩,都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36、问:如何申请打印成绩单?
答:需要办理成绩证明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省自考办或考生所在地市级自考办申请。
37、问:我想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但密码忘了,怎么办?
答:考生如果忘记登陆系统的密码,可以咨询各地市考办,凭个人的有效证件重新设置密码。
38、问:我需要英文成绩单,该如何办理?
答:目前我省自考办暂未开展英文成绩单的出具业务,考生可到各市自考办或省自考办办理中文成绩证明,然后由公证处进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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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便捷服务
广东省自学考试倒计时
报名报考时间:-25日
考试时间:4月14日-15日
--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
广东2018年自学考试7月考期已停考
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报名报考时间:-20日
考试时间:10月20日-21日
--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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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加入)1.什么是湖北省自考?
湖北省自考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考生按照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学业、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军队)均已开考,是目前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2.湖北省自考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有什么不同?
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考等几种形式。参加高考或成人高考的,可取得进入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参加自考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专业学习,取得专业各科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后,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3.湖北省自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考试?
湖北省自考属于标准参照考试,即水平考试。它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培养目标和自考大纲的规定编制试题,用以评定自考者的学习水平。
4.湖北省自考报考条件是什么?
凡参加湖北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就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学习。在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1. 湖北省自考信息发布的平台
湖北省自考信息发布的平台为:湖北自考网()或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关于湖北省自考各种相关查询可进入查询。
2.湖北省自考相关信息一览表[]
湖北省自考相关信息一览表
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2016年起 湖北自考每年组织2次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四月、十月。
3月7号截止
9月5日截止
3月8日24时截止
9月13日24时截止
4月14-15日
10月20-21日
考试开考时间
上午9:00开始考试,11:30结束;下午14:30开始考试,17:00结束。
每个专业一般12门左右
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湖北省自考目前共开考多少专业?
 湖北省目前开考175 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108 个,专科67个。
 ☆湖北自考专业信息[]
 4.湖北省自考报名费
 湖北省自考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40元,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18元。
 5.湖北省自考的专科、本科和独立本科段专业一般有多少门课程?
湖北省自考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125学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分数)不低于70学分。
 6.湖北省有哪几所主考学校?
湖北省自考主考学校
海军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空军雷达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省广播电视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湖北经济学院
长江职业学院
 ☆湖北省自学考试主考院校一览及联系方式[]
 7.湖北省自考的课程考试分几种?
 湖北省自考课程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因此,报名时间按考试内容分为2类: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时间、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
1.湖北省自考生报名流程
湖北省自考新生报名流程:考生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本人报名的有关材料——自考办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领取、填写相关表格——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自考办采集考生信息——自考办打印《考生报名回执》——考生本人凭校对单校对《考生报名回执》并签字确认——考生进行电子照相——自考办整理信息后逐级上报。
湖北省自考老生报名流程:考生提供准考证原件——考生领取、填写相关表格——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自考办采集考生信息——自考办打印《考生报名回执》——考生本人凭校对单校对《考生报名回执》并签字确认——自考办整理信息后逐级上报。
2. 湖北省武汉自考生报名方法
(一)电话报名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为了进一步拓宽报名手段,方便考生报名,与市电信信息台联合开通电话报名业务。
考生首先到各区招考办购买自考电话报名卡,然后拨打电话,按语音提示操作就可完成一切报名手续。并可使用该卡进行自考相关信息查询。
(2)报名对象持有武汉市准考证的老考生。
(3)话费收取标准报名话费按市话标准收取,查询信息一次收取信息费1元。
(二)网上报名
新考生先到区招考办注册登记、办理准考证,然后可到交通银行免费办理借记卡一张,与银行签订代缴费协议,并报名缴纳报名费。 老考生到交通银行免费办理借记卡一张,与银行签订代缴费协议,即可在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湖北省各地市州招(自)考办电话、地址[]
☆武汉市及各区招(自)考办电话、地址[]
1.湖北省自考考生准考证须知
(1)自考准考证由省自考办统一制作。
(2)自考准考证采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的专用准考证PVC证芯,准考证须加盖“湖北省自考准考证专用印章”。
(3)考生只能持一个准考证报考和参加考试,直到毕业。
(4)准考证号码为12位,在考生首次报名时由当地自考办按省自考办统一规定的规则编排。
2.湖北省自考考生准考证办理流程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办理流程:县(市、区)自考办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应将考生图像数据和制证数据向所属市(州)自考办上报→市(州)自考办在各县(市、区)制证数据交齐之后,将数据上报省自考办办理准考证。
(2)面向系统委托开考专业准考证办理流程:系统考生在县(市、区)自考办报名并采集头像信息→县(市、区)自考办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采用光盘刻录机分系统刻录考生图像数据和制证数据的光盘(为保证图像数据和制证数据准确无误,上报之前应认真校对),并上交所属市(州)自考办→市(州)自考办在各县(市、区)系统制证数据交齐后,将考生制证图像与制证数据拷贝给系统委托单位→系统委托单位全省汇总后,将数据上报省自考办办理准考证。
(3)考生的准考证遗失或损坏,应持身份证到原发证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发证地自考办核实后予以补办。准考证的补办流程是:考生在当地规定的自考报名期间内提出补办申请,提供准考证号码和姓名等资料→县(市、区)自考办向市(州)自考办提供补办准考证号码和名单→市(州)自考办向省自考办提供准考证补办名单→省自考办统一补证后逐级下发。
3.湖北省准考证何时领取?
每次考试前7日到当地考试机构领取准考证。仍未领到准考证时须及时向当地县(市、区)自考办查询。
☆湖北自考准考证需知[]
1.湖北省自考管理模式是怎样的?
湖北省自考分为省、市(州)、区(县、市)三级管理模式,考生办理自考相关业务和咨询应首先到所在区(县、市)自考办。
2.湖北省自考考生考前应注意哪些事项?
(1)考生在考前和考试期间要注意休息,注意调理好饮食,注意调节好心理,以保持充沛的体力和良好的心理状态。
(2)考试前7日可通过查点湖北自考网()查询考场。仍未领到准考证时须及时向当地县(市、区)自考办查询。
(3)在考试的前一天熟悉考点和考场,要特别注意了解考点张贴的有关考试的规定和内容,避免因考试时无意识违纪而影响考试成绩。
(4)在考试的前一天准备好考试必备物品,包括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黑色签字笔等。
(5)掌握好考试时间。自2012年起湖北自考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6)到考场出发前再次清理并携带好考试用品,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黑色签字笔。
(7)由于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最好不要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考点,尤其不要带较多的现金到考点,以免丢失;由于自考开考15分钟后不能入场,考生应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进入考场,不要迟到。为了稳定情绪,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最好提前一些时间到达考点。
☆武汉市自考考点及其乘车路线汇总[]
3.湖北省自考的考场有哪些规定?
(1)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若进考点时已携带有规定以外的物品,在进考场前须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考场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如带有现金,务必自行保管。严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考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取消该次考试各科成绩。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入场后,在监考员的引导下,在《考场图像及考试情况记录单》指定位置签名,然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查验。
(3)领到试卷、答题卡或笔迹卡后,先浏览一下,看试卷、答题卡或笔迹卡是否有问题,如缺页、缺损、漏印、字迹不清等。如果有问题,应举手示意,请监考员调换。如果没有问题,则按照监考员提示,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好姓名、准考证号等。
(4)准考证号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座位号填在规定位置。
(5)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姓名的,不填、漏填、错填、用规定以外的笔填写准考证号码、姓名的,填写准考证号码、姓名字迹不清而无法辨认的,其试卷将被作为违规试卷处理。
(6)在开考铃响后开始答题。不要在开考铃响前抢答,也不要在考试结束铃响后延迟答题,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
4.湖北省自考生答题应注意哪些事项?
(1)考试一般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试卷和答卷合一;部分课程会采用考卷和答卷分离的分卷考试方式。考生在拿到试卷后,应仔细阅读试卷上的说明,根据试卷要求答题。
(2)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笔迹卡上抄录有关内容时须用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时只能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蓝)色钢笔。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填涂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
(3)考生答题时须在试卷规定的答题位置作答,在非规定位置作答,其试卷将按违规试卷处理。
(4)不要在试卷、答题卡上做答案以外的任何标记,也不得使用涂改液,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被取消该科成绩。
5.湖北省自考考生考试违规如何处理?
在考试期间,考生如果违规,监考员将当即对其予以警示,考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还将按照违规处理程序,向违规的考生出示违规记录的内容,省级考试机构根据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1.湖北省自考成绩如何查询?
湖北自考成绩一般在是每次考完后的一个月内公布。湖北省自考生有两种方式得到自考成绩:一是到当地自考办领取或根据自考办向社会公布的成绩查询电话;二是通过查点湖北自考网()或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
2.湖北省自考考生如何申请成绩复查?
湖北省自考生在当地自考办接到成绩后,要求复核成绩的考生,应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有效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手续,并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省教育考试院在收到各地上报的复查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复查结果。
1.什么是自考免考?
免考是指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考,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湖北省自考免考怎样申请?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湖北省自考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高等教育自考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证书者,申请免考时应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等,并且要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签字盖章的无效)。  
3.湖北省高教自考课程免考适用范围
凡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的考生,符合规定的均可免考相应课程。
4.湖北省自考免考时间
申请免考的考生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湖北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免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5.湖北省自考免考课程
(1)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课程;
(2)报考湖北省自考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非本专业加试课程”;
(3)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湖北省自考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课程;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可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以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5)各类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考专、本科毕业生,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除按照上述规定免考课程外,还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课程。
6.湖北省自考可以申请免考的证书
(1)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者大学 英语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总成绩60%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英语 (一)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英语(二)课程。
(3)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计算机基础上机实习;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上机实习,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湖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条件、手续须知[]
1.湖北自考省转考时间
个人办理的时间是3月1日到30日,9月1日到9月30日,集中办理的时间是3月1日到15日,9月1日到15日。时间不是严格固定不变的,但大体集中在这两个时间段。具体还请考生向自考办咨询,以免延误办理转考手续。
申请转考的考生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转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湖北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转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2.湖北省自考转考手续办理方式:个人办理
(1)社会考生省内转考(含社会考生转入全日制助学班)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以下简称《省内转考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2)全日制助学班考生转入社会自考
全日制助学班考生确因困难不能继续以脱产形式学习的,可在征得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在区(县)自考办报考。考生可以将全日制助学班通过的课程成绩转入社会自考继续参加考试。考生需填写《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并在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送交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最后将省自考办出具的《省内转考证明》以及考生考籍档案交到区(县)自考办归档。
3.湖北省自考转考手续办理方式:集中办理
(1)省内转考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旧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省内转考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2)全日制助学班间转考
全日制助学班考生需要转到其它学校助学班脱产学习,需填写《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在经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自行到转入学校办理转考手续。转入手续由转入学校集中到省自考办统一办理,转入学校需要向省自考办提供《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和考生新、旧准考证。
(3)外省转入
外省转入湖北省并在湖北省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湖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方可申请转考(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办理转考的考生持转出地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和身份证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经审核通过,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外省转入成绩证明》,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
湖北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4.湖北自考免考办理注意事项
(1)各级自考办接受转入档案截止时间为3月30日(9月30日)。申请省内转考的考生,须在办理转考手续后及时将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2)转入地自考办收到考生转入的档案后,应认真核对省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和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确认无误后立即为该生归档。
(3)申请转外省的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不允许办理转考手续。
①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②已经取得我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
(4)省内转考考生转考后,原准考证作废,不再使用。
(5)申请转外省的考生,我省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
1.《湖北省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 []
2.《湖北省自考考试外省转入成绩证明》 []
3.《湖北省自考转外省成绩证明》 []
4.《湖北省自考省内转停考专业成绩证明》[]
5.《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 []
6.《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 []
7.《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
1.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报名
(1)实践性环节考核是指考生理论课程全部合格后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毕业设计、临床实习、上机实习等的考核。
(2)实践性环节考核一般一年安排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本科段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20日~21日;其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10日~12日。
(3)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可到《报考简章》上公布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地点报名。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地点由省自考办与各主考院校协商后确定,一般设在各主考院校自考办公室;英语专业专科段、本科段实践性环节考核(专科段的“听力”、“口语”,本科段的“口译与听力”)报名地点设在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所有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地点及联系办法以当次报名时省自考办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4)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报名时间与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时间同步,上半年报名时间为前一年的12月10~25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当年的6月10~25日。考生必须取得计算机操作技术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
2.湖北省自考实践环节考核报名手续如何办理?
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相关课程合格证、免考证明等到该专业主考学校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省自考办公布的报考简章。
3.湖北省自考实践环节考核包含哪些内容?
湖北省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考核、实习考核、课程设计考核、毕业论文(设计)考核。
4.湖北省自考实践环节考核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考生在报名地点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掌握报考后的有关事项安排,如领取考核通知单时间、领取考核成绩时间、首次实验时间、论文集中指导时间等时间安排。第二,考生参加考核必须携带“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和考核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
5.参加湖北省自考实践课程考核有无条件限制?
考生必须在所学专业全部理论课程及实践课程考试合格后(免考课程应办理完成免考手续并获得批准)方可报考专业毕业考核课程。除此之外的实践课程没有报考条件限制,可以直接报考。
6.湖北省自考考生是不是都要参加实践课程考核?
是否参加实践课程考核,应看考生报考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无独立实践课程或含实践要求的课程。对于独立实践课程和含实践要求的课程,考生应参加实践课程考核,并取得“课程合格证”。
7.湖北省自考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应注意哪些问题?
(1)考生在报考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时,需要通过本专业现行考试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考核课程)以及该专业需要加考的课程。
(2)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每年安排两次报名,具体时间见省自考办公布的报考简章。
☆自考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程序[]
☆湖北自考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1.申办湖北省自考毕业证注册的时间
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5月26日—6月4日、11月26日—12月4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毕业生注册申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2.湖北省自考毕业证手续什么时候办?
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到市(县、市)自考办办理毕业证申办手续。逾期不办者随下一次办理。湖北省自考毕业证书每年办理两次,具体办理时间为6月1日-5日和12月1日-5日。
3.湖北省自考毕业证书如何办理?
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实践环节合格证,带两张同底版两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相片在考试所在地申办毕业证。
4.申办湖北省自考毕业证要带哪些证件?
(1)带全部单科合格证、准考证和实践环节合格证。
(2)办本科文凭的毕业生还要带原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湖北省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证须知[]
5.毕业证领取程序:
领取凭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信息校对单
考生上交毕业资料后,经区、市、省三级考办和主考院校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生信息校对单到所在区招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有关证件(具体时间见招考办通知)。
6.毕业证领取时间:上半年申请办理的一般在8月份,下半年申请办理的次年2月份左右。
7.湖北省自考学历证明如何办理?
自考《毕业证书》不论什么原因遗失或损坏的,一律不补办原件。只能依程序办理学历证明,具体办理办法为:
《毕业证书》遗失的毕业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提出学历证明的办理申请。申请办理学历证明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签章。考生将办理完毕的学历证明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验印。
8.湖北省自考毕业证信息错误如何更正?
(1)非十七位毕业证书号的信息更正
当个别考生所持毕业证书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毕业生网上的信息不相符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均需原件)到省自考办考籍科提出毕业证信息更正申请、考籍科经登记、核实后集中于每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在网上进行更新。
(2)十七位毕业证书号信息的更正
毕业证书信息有误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均需原件)到办证所在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各地自考办集中在每年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向省自考办考籍科送交《毕业证错误信息更正报告》、信息更正表、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及信息更改注册盘。考籍科经核实后集中在每年6月、12月进行毕业证书的更换及网上信息更新。
1.湖北省自考生申请本科学位证书条件
(1)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要通过自考,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然后,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5分),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或全国英语四级。学位英语考试是一年一度的,每年2月底3月初报名,4月底考试,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去报名,如果身份证消磁了,那不就不能报了,等下次。学位英语没报上或者考试没过但还想申请学位证的同学,可参加英语四级考试,若通过四级,学位英语可免考。
(3)通过所有课程才可申请学位证。
(4)自考生申请学位证必须在毕业半年内,过期了则不能申请了。
2.湖北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程序
自考生申报自考学位程序如下:
(1)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 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 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自考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自考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 月底自考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3.湖北省自考生学位不授予对象
湖北自考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1.问:初中学历,能否参加湖北省自考的专科考试?
答:可以参加自考专科学习。
2.问:湖北省自考生可以同时报考多个专业吗?
答:自考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但每次最多只能报4个专业。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3.问:湖北省自考毕业生可否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公务员等考试?
答:自考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研究生,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还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情况你需咨询所报考的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自考文凭“享受与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只要你达到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条件和要求,是可以报考的,但最好事先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相关报考要求,避免产生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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