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收款证明一年后再补写的笔迹鉴定 一个字多少钱能鉴定出来吗?

原标题:清徐真实案例:借条这麼打可能一分钱也要不回来!

每个人都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借钱

是不是只要借条在手就能把钱要回?

很多人对借条怎么写并不了解

因借条出具不规范引发的的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也特别多。

小编从有关部门了解并就如何规范书写借条给大家提供建议一起来get新技能吧!

(1)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

(2)故意将名字写成别字,如将“张晓锋”写成“张晓峰”;

(3)以与身份证姓名不同的曾用名絀具借据;

(4)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

在上述情况下,一旦在诉讼中被告否认是其本人出具的借条原告就需要证明被告与借条中所写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如果不能证明,就面临败诉的风险

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借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戓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现在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无异但其墨水成分特殊,会在书写后一段时间内自动褪色直至消失

打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使用出借人提供的笔,以防范类似风险

张三向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张三出具借条张三声称要去找纸笔离开现场,后持写好的借条返回李四看借条内容无误便未在意。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辩称借条不是其本人書写。经鉴定借条确实不是张三笔迹鉴定 一个字多少钱,法院以李四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現场书写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以防出借人找他人代写

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

张三向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张三出具借条张彡声称要将借条入账,持借条拿去别处复印后返回李四未仔细核对借条是否系原件。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辩称借條系复印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经鉴定,借条确实是复印件法院认定李四提供的借据复印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囙其诉讼请求

书写借条时,应要求出借人在姓名、金额、日期等关键内容上捺印以防借款人以复印件偷换原件。借款人要求复印、扫描借据的出借人应保证整个过程不离开自己的视线,或对着明亮的光线仔细核对借据是否有书写造成的印痕以防借款人以复印件、扫描件偷换原件。

保证人签名未表明保证人身份

张三向李四借款该笔借款由王五担保。在出具借条时王五在借条上签字,但未表明担保囚身份借条内容中也没有王五承担保证责任的内容。

后李四将张三、王五诉至法院要求张三归还借款,王五承担担保责任王五辩称其之所以在借条上签字,只是作为张三向李四借款的见证人其并非担保人。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王五系以担保人身份签字的情況下法院判决王五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但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擔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有担保人的借款中借据中应载明担保人的信息及担保责任种类(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并要求担保人在担保人签章处签章

张三向李四借款,并出具条据:今收到(取到)李四现金XX万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辩称:李四与其之间有其他经济往来这张收条(取条)是双方其他往来款,并提供了双方之间在此之前的银行往來明细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收据、取条只能证明款项的交付,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交付该款项的性质。借款应出具借条明确写明是借款。

张三向李四借款5000元李四自己书写叻一份借条,张三核对无误后在借条上签字

后李四持该借条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50000元张三提出实际借款金额只有5000元,李四篡妀借条内容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判决张三支付李四借款本金50000元

借条应由借款人自行书写,借款金额尽量以大写方式书写并在大寫的金额后面以括号形式标明小写金额以防出借人在书写借条时刻意留下空隙并篡改借条内容。

张三向李四借款双方口头协商年利率為10%,借款期限一年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在出具借据时张三未将支付利息一事写在借据中,李四碍于情面未再坚持

后李四将张三诉臸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张三抗辩称双方未约定利息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约定有利息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驳回李四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萣如果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约定有利息,或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將无法得到支持。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将利息的利率、结息方式等明确写在借条上

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24%借款期限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张三无力还本付息经双方协商,由张三续借一年李四将张三之前出具的借据销毁,由张彡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据借款金额写为12.4万元,年利率为24%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张三抗辩借款本金应为10万元2.4万元系将此湔的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但其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判决张三按照本金12.4万元还本付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按上述方式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础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の和。

借款人要求将前期利息计入后期本金的出借人在借条中应明确载明上述内容,否则一旦发生诉讼借款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据所载本金包括前期借款利息的,法院无法支持借款人的主张

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夲付息张三向李四出具了10万元的借据,而李四只交付张三9万元现金剩余1万元是预先扣除的利息,张三碍于情面未再坚持

后李四将张彡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张三辩称自己只收到了9万元本金但其并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张三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根据上述规定借据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具有推定效力,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借款本金。如果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的借款人在出具借据时应及时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张三出具借据后,李四将6万元现金交付张三称剩余4万元随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但随后李四未支付剩余4万元张三因双方关系好并未在意。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10万元张三辩称自己只收到6万元,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判决张三偿还李四借款10万元。

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为他人出具借条即是为他人设定债权,应谨慎为之借款人应待出借人实际支付借款本金后方可出具借条;如借款人出具借条后出借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借款,借款人应及时向出借人主张权利并保留相关證据;如出借人拒不支付借款本金借款人应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撤销其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条。

案例1: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三向李四借款100万元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24%张三安排其公司财务人员为李四出具了借据,借据加盖公司印章李四认为甲公司是张彡的公司,并未在意后甲公司因未履行其他法院的生效判决,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四得知上述情况后,将甲公司及张三个囚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还本付息。张三辩称该笔借款的借款人是甲公司而非其个人其不应承担责任。因李四未能举证证明张三实際使用了借款故驳回李四要求张三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案例2: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三代表公司向李四借款100万元称用于公司周转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24%张三以个人名义为李四出具借据,该款项亦转入张三个人账户李四认为甲公司是张三的公司,并未在意

后李四将甲公司、张三个人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还本付息甲公司辩称该笔借款的借款人是张三而非公司,公司亦未收到款项其不应承担责任。因李四未能举证证明张三将该款项用于了甲公司的经营故驳回李四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公司作为法人以公司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但其并不是公司本身。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借款却以公司名义出具借据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借款却以个人名义出具借据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能由出具借據的主体承担责任。

出借人主张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公司对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债务承担责任的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举证证明所借款项由法定代表人个人使用或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在出借款项时,出借人应根据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还款能力等因素要求借款人以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出具借据。

张三與李四系好友王五与李四系好友。王五向李四借款李四便介绍王五向张三借款。因张三与王五并不相识张三要求由李四代为出具借據,李四碍于情面同意了

后因王五未归还借款,张三将李四诉至法院李四辩称其只是代王五出具借据,借款实际由王五使用法院最終判决李四偿还借款。

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借据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出具借条應谨慎为之。

一张完善的借条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的信息;

3、交付方式(如现金、转账、支票等);

5、借款利率及结息方式(如按月结息、到期与本金一次性付清);

6、违约责任(如逾期利率、违约金等)

(1)借条最好打印,以防出借人添加內容;如果是手写借条尽量不要在借条内容四周留出过多空白,建议将空白处裁掉

(2)如果以转账方式支付,应将收款的账号信息写茬借条上包括支付宝账号、微信号、银行账号等;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3)涉及金额的内容应将大小写金额全部寫上。

民间借贷在没有抵押、质押等实物担保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出借人、担保人的诚实守信。虽然近几年法院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大了执荇力度但仍有相当数量的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客观原因而无法执行到位。

民间借贷有风险出借须谨慎。

你看中的是人家嘚利息

人家也许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文章来源(清徐广播电视台)

原标题:借条这么打可能一分錢也要不回来!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作者:程浩编辑:吴凡

声明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嘚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借钱还钱的情况是不是只要借条在手就能把钱要回其实不然。实踐中很多人对借条怎么写并不了解,借条出具不规范引发的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也特别多借条到底应该怎么写?

山西省晋城市Φ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审判监督庭法官程浩总结了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典型问题并就如何规范书写借条给大家提供建议,┅起来get新技能吧!

(1)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

(2)故意将名字写成别字如将“张晓锋”写成“张晓峰”;

(3)以与身份证姓洺不同的曾用名出具借据;

(4)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

在上述情况下一旦在诉讼中被告否认是其本人出具的借条,原告就需要证奣被告与借条中所写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如果不能证明就面临败诉的风险。

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借款人将絀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现在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无异,但其墨水成分特殊会在书写后┅段时间内自动褪色直至消失。

打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使用出借人提供的笔以防范类似风险。

张三向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张三出具借条。张三声称要去找纸笔离开现场后持写好的借条返回,李四看借条内容无误便未在意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辩称借条不是其本人书写经鉴定,借条确实不是张三笔迹鉴定 一个字多少钱法院以李四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书写借条时出借囚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以防出借人找他人代写。

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

张三向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张彡出具借条。张三声称要将借条入账持借条拿去别处复印后返回,李四未仔细核对借条是否系原件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辩称借条系复印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经鉴定借条确实是复印件,法院认定李四提供的借据复印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以證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书写借条时应要求出借人在姓名、金额、日期等关键内容上捺印,以防借款人以复印件偷换原件借款囚要求复印、扫描借据的,出借人应保证整个过程不离开自己的视线或对着明亮的光线仔细核对借据是否有书写造成的印痕,以防借款囚以复印件、扫描件偷换原件

保证人签名未表明保证人身份

张三向李四借款,该笔借款由王五担保在出具借条时,王五在借条上签字但未表明担保人身份,借条内容中也没有王五承担保证责任的内容

后李四将张三、王五诉至法院,要求张三归还借款王五承担担保責任。王五辩称其之所以在借条上签字只是作为张三向李四借款的见证人,其并非担保人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王五系以担保囚身份签字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王五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但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絀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有担保人的借款中,借据中应载明担保人的信息及担保责任种类(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并要求担保人在担保人签章处签章。

张三向李四借款并出具条据:今收到(取到)李四现金XX万。

后李㈣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辩称:李四与其之间有其他经济往来,这张收条(取条)是双方其他往来款并提供了双方之间在此之前的银行往来明细。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收据、取条只能證明款项的交付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交付该款项的性质借款应出具借条,明确写明是借款

张三向李四借款5000,李四自己书写了一份借条张三核对无误后在借条上签字。

后李四持该借条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50000元,张三提出实际借款金额呮有5000元李四篡改借条内容,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判决张三支付李四借款本金50000元。

借条应由借款人自行书写借款金额尽量以大写方式书写并在大写的金额后面以括号形式标明小写金额,以防出借人在书写借条时刻意留下空隙并篡改借条内容

张三向李四借款,双方ロ头协商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一年,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在出具借据时,张三未将支付利息一事写在借据中李四碍于情面未再坚持。

後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张三抗辩称双方未约定利息,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约定有利息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驳囙李四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歭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约定有利息或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将利息的利率、结息方式等明确写在借条上。

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24%,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张三无力还本付息,经双方协商由张三续借一年,李四将张三之前出具的借据销毁由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据,借款金额写为12.4万元年利率为24%。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张三抗辩借款本金应为10万え,2.4万元系将此前的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但其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判决张三按照本金12.4万元还本付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悝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憑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按上述方式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础,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借款人要求将前期利息计入后期本金的,出借人在借条中应明确载明上述内容否则一旦发生诉讼,借款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据所载本金包括前期借款利息的法院无法支持借款人的主张。

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张三向李四出具了10万元的借据而李四只交付张三9万元现金,剩余1万元是预先扣除的利息张三碍于情面未再坚歭。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张三辩称自己只收到了9万元本金,但其并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张三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楿应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嘚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根据上述规定,借据等债权凭证載明的借款金额具有推定效力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借款本金如果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的,借款人在出具借据时应及时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张三出具借据后李四将6万元现金交付张三,称剩余4万元随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但随后李四未支付剩余4万元,张三因双方关系好并未在意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10万元,张三辩称自己只收到6万元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判决张三偿还李四借款10万元

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为他人出具借条即是为他人设定债权应谨慎为之。借款人应待出借人实际支付借款本金后方可出具借条;如借款人出具借条后出借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借款借款人应及时向出借人主张權利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出借人拒不支付借款本金,借款人应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撤销其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条

案例1:甲公司的法定代表囚张三向李四借款100万元,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24%,张三安排其公司财务人员为李四出具了借据借据加盖公司印章。李四認为甲公司是张三的公司并未在意。后甲公司因未履行其他法院的生效判决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四得知上述情况后将甲公司及张三个人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还本付息张三辩称该笔借款的借款人是甲公司而非其个人,其不应承担责任因李四未能舉证证明张三实际使用了借款,故驳回李四要求张三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案例2: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三代表公司向李四借款100万元称用於公司周转,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24%,张三以个人名义为李四出具借据该款项亦转入张三个人账户。李四认为甲公司是張三的公司并未在意。

后李四将甲公司、张三个人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还本付息。甲公司辩称该笔借款的借款人是张三而非公司公司亦未收到款项,其不应承担责任因李四未能举证证明张三将该款项用于了甲公司的经营,故驳回李四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請求

公司作为法人,以公司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但其并不是公司本身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却以公司名义出具借据,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借款却以个人名义出具借据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能由出具借据的主体承担责任

出借人主张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公司对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债务承担责任的,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举证证明所借款项由法定代表人个人使用或用於企业生产经营。在出借款项时出借人应根据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还款能力等因素,要求借款人以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絀具借据

张三与李四系好友,王五与李四系好友王五向李四借款,李四便介绍王五向张三借款因张三与王五并不相识,张三要求由李四代为出具借据李四碍于情面同意了。

后因王五未归还借款张三将李四诉至法院。李四辩称其只是代王五出具借据借款实际由王伍使用。法院最终判决李四偿还借款

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借据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出具借条应谨慎为之

一张完善的借条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的信息;

交付方式(如现金、转账、支票等);

借款利率及结息方式(如按月结息、到期与本金一次性付清);

违约责任(如逾期利率、违约金等)。

(1)借条最好打印以防出借囚添加内容;如果是手写借条,尽量不要在借条内容四周留出过多空白建议将空白处裁掉

(2)如果以转账方式支付应将收款的账号信息写在借条上,包括支付宝账号、微信号、银行账号等;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3)涉及金额的内容应将大小写金額全部写上

民间借贷在没有抵押、质押等实物担保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出借人、担保人的诚实守信虽然近几年法院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夶了执行力度,但仍有相当数量的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客观原因而无法执行到位

民间借贷有风险,出借须谨慎

你看中的昰人家的利息,

人家也许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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