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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法学硕士看: 对写论文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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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法学硕士看: 对写论文大有裨益
强烈建议法学硕士看: 对写论文大有裨益 转载:郑永流教授《博士研究生与独创性研究》 作者:
郑永流教授《博士研究生与独创性研究》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2011 &作者:郑永流&&来源: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研究生院按:独创性是学位论文的重要特征,也是对学位申请者学术能力的一项要求。而学位论文水平是一所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标志之一,提高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及学位论文质量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目标。近日,我校郑永流教授在研究生中所做的《博士研究生与独创性研究》主题报告,在师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报告对如何做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如何进行学术研究及学位论文独创性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是郑永流教授学识及多年指导博士生的经验总结,是智慧的结晶。现全文发布,以飨我校有志于学术创新的研究生。
主讲人:郑永流教授
大家上午好,今天天寒地冻的,大家从老校来到新校很辛苦;今天也是我们中欧法学院级博士生系列讲座的最后一讲。最后一讲让我来讲一个可能与大家关系最密切的课题。如果说人权法律方法等离大家的距离比较远,今天的这个题目应该是离大家最近的。今天在座的不仅仅有我们中欧法学院的博士生,也有法学院的博士生,还有一部分是硕士生。但是我想这个道理都是相通的,无论是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他做出的研究都应该具有独创性。
我记得当年我快毕业的时候,说要授予我们学士学位。我是年上的大学的,年国家开始大规模地实行学位制度,所以我们毕业时将要被授予学士学位。当时授予学位的要求是所有的成绩都要达到优秀和良好以上,如果有的课程成绩仅仅是及格的话是不行的。当时我们达到优良成绩的,在班上可能不会超过三分之一。所以说我们既有点兴奋但又有点担心,如果按照这个要求,大部分人不能被授予学士学位。这可以反过来看,我们对一个学士学位的重视程度。被授予学士学位就意味着有一个了,不仅仅是毕业了,而是一个学士了。按照中国传统的士农工商的思想,虽然这个士不是士大夫的士,而是学士的士,但我们依然觉得这个士是一种荣誉。我们那一代人对于学士这么看重,但在今天看来,学士算什么呢,连博士都不算什么了。这反映了两个时代对于学士的不同态度,当然不是说今天的人轻视学士,但至少是习以为常了。既然在座都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那我想你们的成果是一定要与你的原创性、你的独创性、你的创新性连在一起的。如果没有创新,那我觉得即使你拿到了这个学位也是名不副实的。我回想起我大学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当时写的是国际法上的一个问题,写的是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主体地位。现在回过头去看,虽然这篇论文没有发表,但是在我看来至少已经达到了硕士的水平,因为我花了好几个月时间泡图书馆,虽然当时也没有什么外文资料,但是看了很多翻译过来的资料;这篇学士毕业论文写了三四万字,被评为优秀。我说这些并是不为了说明我对学术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凡是能称其为论文的,无论是与学位相关的,还是平常的论文,它一定是要具有原创性,要具有独创性。所以今天我选取了这个题目,这个题目我在不同的场合讲过,当然讲的深浅不一样,今天应该是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来讲授这样一个主题。
那么在讲授之前,我想给大家上网看一下毕加索()的一些画。毕加索油画
&毕加索油画
,让你们想像一下。我年到欧洲去的时候还到了毕加索的家乡去过,他的家乡在西班牙南部的一个中心城市马拉加,当时正在举办画展,由于时间关系没有进去看,但在街上就能看到大幅的广告和宣传画。对于毕加索大家大概都有所了解,先不说他的政治倾向,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和反战主义者;就是从他创作的这些画来看,毕加索的很多画都是这种风格,比如说他画的眼睛、手、脚都不是像通常那样长的,鼻子也不是向我们平常一样安放在正中间的位置的。这在很多时候也反映了他对社会的看法,是反社会的,超常规的;从我们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讲,也可以看出他对艺术的独创性的、原创性的、不同于别人的、不同于常规的思维方法。这是一种从事艺术、文学,包括我们从事学术研究应该培养的思维方式。不创新就等于死亡创新对于艺术来讲确实是一种格言或者说是一种生存法则,创新对于艺术来讲这是它的生命底线;但在我们学术界对这一点的理解还不是太深,但是事实上应该也是这样的。这里就不太多的讲毕加索的画了,回到我们的主题上来。
引言:问题的提出——如何当博士生
之所以讲这个题目,我们还是从问题入手,如果没有什么问题,那么对它的大部分研究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在创新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呢?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当博士生。
月也到了博士生报名的时候,我也收到很多,也接到电话,我当然也很欢迎他们考取我的博士生。我一般会反问他们,你想跟着我做什么呢?很多人会说:你让我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我怎么知道你能做什么,又不能做什么呢?通过这样的简单的电话交流常常引起我的这种反思,这让我得出一个结论,有相当多的博士生,不清楚的就是怎么样来做学术做学问,不仅在考试时包括进来了以后,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样的问题。我每年都给博士生上一学期的课,绝大部分法理的博士生都参加了我的导师指导课,因此可以说我对博士生的了解不是一知半解,而是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和讨论去了解了的,我从中感受到的是:有百分之三四十的人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博士生,这个问题是相当严重的。下面要讲的问题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
第一,博士论文存在的学术道德问题
我也是几个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者学位委员会的主席,因此亲身经历过我们独创性的学术打假制度。这可能是中国贡献出来的一种独创性的制度,虽然在西方也有这样的打假,但是没有我们国家这种制度性的打假。
我简单举几个数字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以法学院为例,法学院的打假是比较早的,从年开始;现在我们有专门的打假软件,伪劣的商品猖獗也锻造了我们打假的体系。这是法学院的一个基本的打假数据。
这是法学院年的打假情况,抽查了篇博士论文,就有篇涉嫌抄袭;其中抄袭达到以上的又占到一半。之前是抽查,现在我们已经渐渐开始普查了。再看一下近期的情况,年春季答辩有篇硕士和博士论文涉嫌抄袭,当然这个数字有所下降,因为那时候已经开始普查了。但是抄袭最多的一篇抄袭篇幅却占,这是闻所未闻的。后来我们发现,他基本上是把别人的一篇文章拿过来,使用别人的基本骨架,一经对比,发现抄袭率达到了;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几也可能是从别的地方抄过来,后来理所当然的就取消了他申请硕士的资格,因为这太严重了。我本人也遭受了很多次这样的抄袭,包括一些本校的教师抄袭我的。
我们研究生院对于抄袭的规定是严厉的,当然也有一个调整的过程。曾经,抄袭以上立即取消学位资格,后来抄袭的太多了又稍微放宽了,现在是抄袭以上才取消学位资格。我们的制度规定还是比较健全的,但是并没有杜绝抄袭现象,虽然比例是降低了一些。但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些将来要掌握司法大权,或者说要来负责治国安邦的人来说,这么多的抄袭是令人深思的。尤其是这几年,我们在授予法官检察官相关的学位时发现了这样的抄袭现象,这是很可怕的,因为他们本来就在司法工作岗位上。我记得江西省某市一个检察长,他通篇的论文是抄袭的,但是他根本不知道是抄的哪里的,后来在他申辩时查出他的论文是请别人写的,当然就取消了他的答辩资格,他也不可能拿到学位。这不仅是一个学术规范的问题,也是学术道德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在学生身上存在,在教师身上也存在。比如我们学校的商学院也发生过教师严重抄袭的行为,最后也对这样
的教师做出了比较严重的惩罚。
针对这一问题,让我想起了康德()墓碑上的墓志铭:有两样东西,我们思索得愈久,就愈使我们心灵充满景仰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引自《实践理性批判》。如果一个人没有这种敬畏,就会导致这种学术道德的沦丧;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这种学术抄袭引来的祸害是非常巨大的,真的是无所畏惧,就像王朔讲的我是流氓我怕谁,还有最近出现的一种我是警察我怕谁的这样一种想法。在座的每个人,通过不同的途径都会感受到这种道德的沦丧给我们带来的反思。
第二,创意阑珊
创意阑珊,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创意。我现在引用的数据不仅仅是学术方面的。从年开始,有两个机构,英思雅德和印度工业联合会,每年都会发布全球创新指数,也就是所谓的,用来判断一个国家的创新程度。今年三月份,这两个机构又公布了的数据,排在前三位的是冰岛,瑞典和香港。再看其次的有瑞士第四,丹麦第五、芬兰第六、新加坡第七、荷兰第八、新西兰第九和挪威第十。可以看到都是北欧的,主要是欧洲,当然也包括一些亚太地区的国家,总而言之都是一些小的国家排位靠前,而一些经济实体较大的国家排位都比较靠后。中国是排名第位,今年比去年排名有所下降,去年是位,但是在所谓的金砖四国中,中国还是排第一的。是怎样来衡量国家的创新程度呢?它从投入和产出的角度来设置了一些指标,包括机构、人力、常用与基础架构、市场复杂度和业务复杂度五个投入参数和科学与创新成果、健康要素两个产出参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为世界贡献了两个关键词:中国崛起和中国模式。我们来对比一下中国经济的发展,会发现这很明显是不成正比的;我们的排第四十三,但我们的经济总量是排第二的,这是非常不相称的。全球都可以看到标志着的产品,但是这些产品中很少是中国自主开发自主创造的。所以中国被称为世界工厂,这个词既有褒义又有贬义。如果从创新的角度讲,这在很大程度是一个贬义词。我们只是简单的生产者,而不是创造者,甚至还只是一个简单的制造者。所以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中国有着全球最快的增长速度和生产着世界上最多的日常用品,像电视、袜子、帽子,另一方面却又在创新的跑道上落后于人,这就是全球化进程中的中国形象。可能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维持经济增长,但是它的可持续性比较差。现在很多西方国家都开始把生产线转移到劳动力成本低的国家去了;而且如果联系到人权的主题,也存在很多问题,不知道各位意识到没有,这是我们牺牲劳动者的人权为代价的。比如说这些劳动者的工资没有保障,待遇十分低下,劳动条件恶劣,福利条件差,牺牲健康。这都是以牺牲人权为代价的,这也遭致了许多西方国家人权活动家的批评,比如说经常会发生抵制中国生产的鞋子等这样一些民众的自发性运动。这不仅是创新枯竭的问题,也涉及到一些政治上比较敏感的问题。
讲完大的方面,下面我们来讲一下小的方面。根据我近些年的经验和总结,在我指导博士论文、评阅外校和本校论文的过程中,总结出了个方面的问题。
我现在拿到的就是本校一些最新项目的清单,一个是博士生创新项目(项),一个是优秀博士生培育项目(项)。我就以这个为例。这些项目的申请者和在座的各位一样,都是级的博士生,名字我就隐去了,还是要保障这些人的隐私权的。为什么说这些项目的主题陈旧呢?我们在讨论的过程中,相当多的评阅人都感受到,创新实践活动中的多个项目,相当少让人眼前一亮。举个例子,题目名称《中国与美国律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和职业状况调查》,这样的一个题目应该说是太陈旧了。事务所的内部治理已经谈了很多年了,职业状况调查也没有什么新意,即使是加上了中美比较,但是由于其本身的主题比较陈旧,对这两个超级大国进行比较也是缺乏新意的,何况他根本没有办法做这样的事情,可行性都成问题。不说可行性,单单谈论这个主题也是非常陈旧的。还有比如说《破产管理人理论与立法的完善》,这样的题目能叫创新么?还有《反恐特殊侦查措施研究》、《知识产权诉讼程序问题研究》等等,我就不再举这样的例子了。总而言之,绝大部分题目,至少从题目上就没有显示出它的创新性,至少不像刚才看到的毕加索的画,能够给人在视觉上造成冲击。这样一些没有创新性的题目,其实很多题目的内容都超出我的研究范围,但是我一看还是失去了兴趣。再比如法制史这个学科,甚至连一个平庸的题目都找不到了,连续好多年好多人写相同的主题,连标题都是一样的;比如中华法系的重构,连一个新的题目都找不出来。
顺便也说一下,这些标题大都是没有什么新意、没有创意的,即使我们看到内容有些创新但是也没有在标题上反映出来。这些标题都是仅仅界定了范围,但是没有把思想和立场反映到标题上。一个好的标题应该既能界定范围也能反映论文的创意,最好的标题是二者统一的,通过这个标题,应该能反映出你的研究领域,也能看到你的创新在哪里。在座的绝大数人都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都只是考虑研究范围,而没有把自己的研究的新意反映到标题上去。在当前这种信息爆炸的时代,这种没有创新的标题有时候让人一看就没有兴趣,没有耐心去看你的文章。必须要在标题上有创意才能让别人有兴趣去往下读,所以这个问题无论是博士论文还是硕士论文中,你们都要切记注意。
命题是什么?命题就是你的立场、你的观点。比如说我们应该实行市场管制呢还是实现自由准入的制度呢。比如说,今天公布了北京市交通问题的新政,今后每个月只发放万个牌照,并且采用摇号的方式产生。有的人认为这种事情就应该由政府采取相应政策去进行调节,有的则认为应该自主处理。这个就是命题,就是你的立场、你的观点、你的判断;但是我们相当多的论文是没有命题的,厚厚的万字,没有命题,找不到他在论证什么,只看到他在这个领域做文章,但是看不到他的核心命题。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在一个大的命题下有几个小命题来支撑他的论证。我再举一个例子,怎样去界定公共利益的问题,有的人就主张去进行一个明确的界定,起码用列举的方式;有的人就反对,认为这种方法完全不可取,只有等事件发生以后由司法机关去界定。这就是两种观点、两种命题,一个是实体的客观的公共利益,一个是程序的主观的公共利益。在这个大的命题下,如果你赞成程序的主观的公共利益论,那么下面就应该还有几个次主题来支撑它,论文内容都是围绕主题来展开的。不要你写了好多,别人看了却不知道你要证明或反驳什么,这是最要命的。即使你的研究领域不是最新的,但是你的命题是创新的,也是可取的;人文社会科学就是这样,有些问题是几千年来都在争论的。这也是人文社会科学经常被自然科学嘲笑的原因,有些争论了几千年的主题,比如法的本质是什么,人的本性是什么这个批评有一定道理,但是这和自然科学确实不一样;后人需要对前人的思考进行再反思或者再批评。自然科学的课题是更新换代层出不穷的,比如电脑的奔奔奔奔;再比如一直到;一代一代的非常清楚;再比如我们用的家电,大家的感受都非常明显。但是人文科学由于这个主观性,几千年的东西都一直在讲。这个是主体的意识投射到客体上,也就是哲学上讲的客体的主体化。
这是什么意思呢?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理论上存在哪些需要克服的障碍。以类比思维为例,但是我们始终还是没有把类比具有危险性的理由讲的十分清楚。我们法学的问题不是纯理论的,不是和实践没有关系的,因为法学的应用性非常强。因此它的问题是通过实践表现出来的,因此我们的论文不仅是要解决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实践的问题。我们的很多作者都看不到它要解决的实践性问题,这样就更看不到它的理论性问题了。所以我看到很多论文通篇都是介绍别人的思想,普遍存在没有讲出自己的新意的问题,自己没有独到的发现,没有讲出自己的新意,缺乏问题意识。一个是对实践的观察,一个是在理论上的思考,这两个方面是关联再一起的。有些学科是形而上的,和实践的关联稍软一些,而我们法学,尤其是部门法学,跟实践的关联还是非常紧密的。
这个问题相比前面来讲,存在的程度要稍轻,因为我们之前特别强调了对文献的把握,但是仍然存在这种现象。在我的印象中,至少有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学术论文在这方面有很多缺陷,很多论文虚晃一枪,用几页纸简单地说了一下研究背景,没有完全了解国内外研究情况。学术总结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找到自己的起点,找到别人停下的地方,这正是自己要起步的地方。很多人就找不到别人停在什么地方,那就意味着可以任意起步,行家里手一看,你的很多工作都是前人做过的。学术总结的目的就是在于看到别人的终点,并当作自己的起点,这是学术总结的目的。相当多人没有做到这一步,因此导致了不知道自己的起点在哪里,这个问题也是普遍存在的。
博士生进校时都有一个研究计划平常的学习都是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都是在进行这个方面的积累,是在寻找博士论文的方向。其实这在西方已经成为惯例了,他们录取的条件就是两个,研究计划和成绩评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研究计划。这个东西对教授很有吸引力,他一看研究计划看到你是可造之材,那么就愿意录取你。但是我们多数人的研究计划比较空,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
最后两个问题在形式上多一些,其中一个是结构失衡。就是比如说一篇论文中,第一章是学术综述,第二章还是类似的综述,真正的要展开论述的命题仅仅用了一章,仅仅是五章中的一章。好的结构是要用一章把所有背景的东西都交代完,或者直接把所有背景统统都放在导言里,然后剩下的几章都是对命题的展开。所以一篇论文只要看一下它的结构就知道它是否合理。我后来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也是跟前面没有问题意识联系到一起的,他提不出命题,大量的去说别人的东西,真正到了自己论证的部分就虚晃一枪,草草收场。只有极少数的人的确是不懂得结构的意义,他还是有自己的东西,但是没有把这些自己的东西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应该学会把自己看重的东西放在最重要最显眼的位置,比如开会的时候坐主席台上中间的人肯定不是无名小卒。所以要花大力气来论证自己的东西。
有些人也有自己的人命题,能够发现很多问题,但是不懂如何进行论证,自己的东西无法展开论证。论证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学科论证的方法不一样。比如说写一个观念或概念的考察,是对前人研究的再研究。比如怎样研究萨维尼(),要去看前人怎样去研究萨维尼,怎样去研究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你不仅要面对萨维尼,也要面对萨维尼的研究者。要提出自己的评判,不能简单说同意不同意,要有自己的反驳,自己的立论。没有自己的立论,没有展开论证,文章当然写不长。论证一般有立论和驳论,立论专门谈自己的观点,但是目前又哪一个领域是别人没有涉足的呢?很少。因此我们就不得不面对前人的研究,因此要对前人的研究表明立场,要赞成或反驳前人的观点。很多观点在辩驳中才被证立、才成立。不懂论证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论证过程中也需要使用一些方法,比如用司法中的案例来进行反驳。我们写文章就是为了说服别人,我们用了这么多方法就是为了说服别人,用了这些方法,当然你的说服力就强一些。
这是我这么多年来带博士生和看校内外博士生论文总结出来的六大问题。这就是导言部分。我讲这个导言就是为了告诉大家怎样去发现问题怎样去写论文。为什么要研究它,发现这么多问题,这就是我研究的动力。
一、论文的名字叫独创
下面正面来讲论文应该具备的独创性,怎样才叫做独创性。如果我前面讲的问题都是讲没有原创性的问题,那我下面正面来讲什么叫做独创性。我相信你们一般很少见到这样的标题吧论文的名字叫独创。我们一般都是用写作注意的方法、规范这样的标题,比如《怎样来写法学论文》,这样的题目比较平淡,没有把他要讲的核心的内容点明。论文的涵义就是独创,不是独创的东西就不叫论文,那只能叫文字、文章,但是不能叫论文。论文一定要是对一个新的东西的论证,这才叫论文,所以论文本身就是独创的代名词。所以我才使用了《论文的名字叫独创》这样的标题。我认为论文的名字叫独创,它不是随笔,不是散文。
古人的写作和今天不一样,他们讲究义理、考据和文章三个要素;他们不讲独创,这个可能对我们今天的写作有一些影响。义理就是义理大道,比如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第二个就是要重考据,谁谁谁怎么说的,这是中国的传统。孔子说述而不作,作就是创作的意思;我只是重复前人的观点,然后自己再解释一下。所以中国的学问很多就是考据学、解释学,很少有独创性的东西。第三个特点就是要讲究文采,文章就是文采、修辞。当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学派也有所不同,比如清朝的时候注重考据,而文采则在每个时代都有讲究,一般来说如果这三者完美的统一起来就是上品的文章。但是你从中可以看出,无论讲哪一点,中国人写文章是不注重独创的,原创性和独创性都不强。我们讲的义理都是别人重复过一百次的道理,只是用另外一种文采来把它再现一次。我们今天讲的论文不是一种本土的概念,中国过去讲的主要是作文、文章,没有论文的概念。论文是随着科学走入中国时才开始出现的概念,论文被用来进行论证。
下面我从几方面来论证什么叫做独创,或者说是独创的一些标准。这个可能不是特别全面,但是至少给出一个让大家思考的原型。
第一,开创出一个新的领域,开疆拓土
如果能达到这样的水平,能开疆拓土,当然是具有独创性的。比如说中国人很大程度上不是一个公民,人们被分成一个个小的共同体,叫做单位,在今天我们还深受影响,比如经常会问你是哪个单位的,单位会包办你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当然目前这种单位也在慢慢被打破。但是在中国至少有三四十年是这样的,比如有的人一直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大学再到毕业后留校工作最后老死在这个地方,这种人不在少数,尤其是在北京,还有这样的一个个大院,比如海军大院、空军大院、文化部大院等等,这个大院里面什么都有,你可以不出去在这里生活一辈子。我们说起来你是一个公民,但是实际上你是一个单位人。真正影响你的生活的是这些单位的规则,而不是那些国家的法律法规,那些东西通过单位规则给具体化了。比如过去的住房都是单位分发,并且是依照一些详细的规则,比如工龄、校龄、职称等影响因子,最后进行排名打分来分房子。长期以来,我们是受到单位规则的影响的。但是单位规则这些东西在法学界很少有人去研究,是社会学界首先关注到这一方面。比如说提出单位人、单位社会这种概念,就是原创性的。如果你在这方面做出研究,比如单位规则概念的提出本身就具有独创性。还有一种概念我们称为软法,比如北大有个软法研究中心。我们称国家颁布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成为硬法,而软法就是事实上通行于行政管理当中的刚性不是那么强的一些规则,包括一些潜规则,包括单位发布的一些规章制度。这些概念的提出本身是具有创意的。如果你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那么你就是具有独创性的。
第二,针对某些旧的问题提出了新观点、新解释、新结论
这里举一些法理学或者部门法的例子。比如什么叫做法律,这是法律观要回答的问题。过去我们都讲是国家制定的法规叫做法律,就是,但是后来就有人提出了行动法律观()。法律观这个领域是老的,但是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特别强调法律运行的状况和对它产生影响的因素,这就是庞德()提出的行动法律观。这个当然就是具有独创性的,一直到今天我们依然认为这是庞德对法学的一个重要贡献。
第三,提出了新的方法,拓展了方法的新领域
比如过去我们讲逻辑推理的方法,主要是演绎和归纳,后来皮尔斯()提出了第三种,也就是设证的方法,大大拓展了推理的领域。还有耶林()提出的利益法学,我们过去判案是看是否符合法条,但是耶林提出了对当事人的利益和当事人相关的社会利益的衡量要比是否合法更重要。这是我们的目的,我们执行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去规范、考虑或者最大化这样一些利益;利益法学又和耶林提出的目的法学是紧密相连的。所以说,他提出了一种新的法律观的视角,这在今天对司法界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我们经常用利益衡量的方法来对案子进行判断,这样的理论当然具有原创性。
第四,运用其他学科的方法回答本学科的老问题
比如用系统的方法、经济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来回答法学的问题。运用最成功的应该是德国的法社会学家巨匠鲁曼(),他比较全面的运用系统的方法回答法律的问题。比如法律的功能的问题,他说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是法律的独特的功用,政治家道德家也会讲公平正义,这是没有独特性的;他认为法学的功用,法学的独特作用在于减少社会的复杂性,把一个混沌的社会打理的井井有条,使社会相对简单化。顺便讲一下,鲁曼应该说是一个天才,他是德国大学的教授,曾经长期领导了一个交叉学科中心。大学历史非常短,但是它的建筑非常有特色的,整个大学只有一栋建筑,这座大楼像迷宫一样,当时我去讲座时走了多分钟才走到讲堂,但是没有迷路,因为指示特别清楚。在德国要做完后才有资格做教授,这个过程一般要五年左右。但是鲁曼太优秀了;他上午答辩他的博士论文,答辩的过程中由于他的论文太有独创性了,委员会决定就同一篇论文进行教授资格的答辩。然后下午用同一篇论文答辩,他在一天中同时获得博士和教授的。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人也受到法学界的排斥,他被很多大学的法学院拒之门外;因为他用系统论协同论来研究法学,被认为是旁门左道,我们法学家还是比较保守的,而他却打破了这种传统的思维定式。后来他名气越来越大,很多法学院又邀请他,但是他不去。鲁曼去世的时候还是比较年轻的,他年就去世了,只活了不到多岁。这对人文科学家而言是英年早逝的,是非常可惜的。
第五,交叉学科研究
这是显而易见的,现在在互联网上越来越多的可以看到交叉学科的字眼。在古代各个学科是大一统的,包罗万象的,如今学科逐渐分裂为过于封闭过于独立的学科,不利于对某一问题进行全面的综合的研究。但问题不具有学科性例如交通问题,不是某一个学科的问题,不仅是法学问题,还有可能是政治问题,很多学科都可以介入该问题。这一对象并不具有学科性,学科是一种人为划分,是在分析基础上的综合。如果说过去的综合是混沌的没有分析的综合,那么今天我们的综合是分析基础上的综合。美国的社会学家华莱斯坦()写了一本书《开放的社会科学》,认为学科间本来是不存在界限的,没有政治学、法学、心理学这些独立的学科。虽然这种观点不被大多数人认可,但是我们也不能固守在学科的这种范围。所以就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信息学、法律社会学等交叉学科。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是具有创新性的,但是这方面的研究是要求比较高的。比如法律信息学,你专门懂法律或者专门懂信息学都不行,你需要兼备两科知识,同时对某一方面有较深了解。今天这样的交叉学科是比较时髦的,但是做得好的还是比较少的,尤其在中国,研究者们的知识还是大多都局限在一个领域,对其他学科的了解还比较少。当然这不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个过程。
第六,做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平的综合或描述
并不见得只有前面讲的才叫做创新,当然那个创新性的要求是较高的。如果你做出高水平的综合或描述也算我举两个例子中国近代人权观演变、礼与法关系这样的成果,也是具有创新性的。由于时间关系就不展开讲这些例子了。
总之论文一定是要有创意,但是有创意不一定都是正确的有创意也会犯错,比如人家都用脚走,你却用手走,这个很有创意,但是却不是那么正确的,是不太方便的,所以并不是说有创意是和正确划等号。再举个例子,牟其中就是非常有创意的一个人,是一个著名的企业的家。他认为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就是我们说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比如说在对西北干旱的问题上,他的想法就很有创意,他说把喜马拉雅山炸开一个五十公里宽口子,引入印度洋的暖湿气流来解决西北的干旱问题。很有创意,但是这种创意的可行性就比较差了,有创意也是会犯错误的。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是,创意未必是正确的,但没有创意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所以我们还是要提倡有创意。
二、寂静写春秋
然而我们怎样来发现创意呢?创意从何而来呢?
第一,创意来自于积累,是可遇不可求的
不是天天呆在家里创意就来了。我经常举的一个例子,说创意如同打擦边球,没有人专门去练擦边球,只有长期积累才有可能在关键时候靠这个得分。这是在千百次的、数十年如一日的训练过程中得到的,这个概率只有几十万分之一。创意来自于平时的积累。
第二,秉承古典大学的精神,耐得住寂寞,躲避尘嚣
这里由于上次讲到大学时讲过这个问题,所以就不多讲了。
第三,要有比较自由的学生环境,“自由成学术”。
只有自由才能真正的铸造学术。这有一些例子:海德格尔()
及其弟子,沈从文,何兆武。海德格尔我就不详细说了,就举何兆武的例子吧。他毕业于西南联大,写了一本《上学记》;他转换过很多专业,又学外语,又学哲学,又学历史。他总结自己的成功时说,是来自于自由的学术体制,而不是什么物质条件。他从亲身的感悟来说,自由的学术氛围是对人的成长最重要的;这是他亲身的体会,学界事实上也证明了这一点,在这种自由宽松的环境下才能够产生更多的伟人和大师。例如在中国的学术界,产生这些大师比较集中的时期是民国时期,因为那时候尽管社会动荡,但是恰恰是在这种夹缝当中,顾不上对大学进行管制时才有了一个自由的空间,才产生了在世界上能立足的大师。现在条件虽然好了,但是却没有产生这种大师,你看沈从文、何兆武等人都是年以前就成长起来的,反而在年之后他们的贡献却少了;自然科学家很多人也是如此。因此我才将这一点总结为自由成学术。
第四,要沉得住气,不要热衷于学术活动或者“学术庙会”
那些虽然很热闹,但是回来后发现实际什么都没做。虽然花样繁多,但是却没有什么干货。所以说我们现在搞的什么排行榜、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名师讲堂等,这些都充满了反思和讽刺;比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评了届,产生了名法学家,这个不得了;西方这么长的法学史也就产生了少量法学家。我们怎么去看待这些东西也对我们的原创性有所影响。
三、管理自己的写作
最后讲一些技术性的东西,这是一个流程性的东西,大家注意一下就可以了。
看一下研究过程:选题研究方法阅读收集资料分析资料撰写,不准备多讲,大体上遵循这个流程就可以了。
再看一下管理的问题,如何管理自己的写作。管理是无处不在的。
第一,时间管理
时间上怎么分配还要考虑,不能打乱仗有的人在某个阶段花了特别长的时间,反而在其他地方没有时间了。比如说选题,有人选题花了特别长的时间,迟迟不动笔写。把整个细节都想得那么清楚再动笔是不可能的,只有在写作的过程中才能够深入下去,这种深入不是说冥想能够得到的,而是在行动中,在写作中才能得到的;比如游泳。学语言也一样,德语语法比较复杂,只有经常犯错误你才会正确,你不犯错误你永远是错误;写作也是这样,你不可能把论文每个细节想清楚了再动笔。你们在写博士论文的时候切记,宜早不宜迟。在写作的过程中经常会有新的想法,会将你之前的想法和思路推翻。只有经常犯错误你才会正确,你不可能把所有东西都想清楚以后才去动笔。很多人时间不够,就是因为没有早动笔我们需要在写的过程中充实自己的观点。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么点。
第二,人际关系管理
写论文的过程牵涉到很多人,比如与导师的关系,与机构、熟人、团队的关系等,这都是所谓的关系管理。合作是一个问题,如何合作更是一个问题,这就是关系的问题。写作的过程不是一个得出真理的过程,这和古代的写作不一样,和奥古斯丁的时代不一样,法学的研究在今天是一个实证的研究,不可避免的要和人打交道。处理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是现在的独生子女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
第三,技术管理
今天我们要求实证化,有很多技术性问题需要管理比如数据录入、数据库的利用、数据处理、图表设计这些技术性的管理也是一个问题,包括的制作也是一个问题。这对文科的学生来讲不是一个太容易的问题,比如说数据的处理、表格的制作,这些都是很不容易的。由于我们缺少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很多人的论文是干巴巴的、干瘪的,本来是要用大量图表来论证的,但是由于缺乏这样的技术导致做不出来,影响了论文的质量和观点的说服力。
第四,应急管理
比如在写作论文过程中生了一场大病,比如丢失了数据文档,那真的是欲哭无泪啊。再比如研究过程中忽然发现你的研究主题别人已经发表了。在写论文时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时候心态很重要;特别是你的研究课题如果别人已经发表了,这个时候对你的打击是致命的,所以你应该有一个应急的措施,不要手忙脚乱的,这也体现了你的一种学术素养。
下面推荐给大家一些参考资料。
.休斯泰特:怎样做研究,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
.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法律出版社,年;
.渠涛主编,中文法律文献资源及其利用,法律出版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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