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拜访政府部门的公函都是拜访政府部门的公函,银行能乱称乎吗?我们有位私人老总想办一家银行,至今未批呢?

该工作人员严肃地介绍自己所在“单位”: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有关文件成立的政府部门-撸图铺
  导读: (原标题:拿企业诚信忽悠钱“评信机构”被揭穿) 4月26日,在长春经营一家企业的张经理接到一位自称“吉林省企业信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只要他缴纳3000元,就能办理企业信用证书和信用牌。如果企业不交
此外还可以制作信用牌匾,他咨询了工商局的朋友,随后, “假借评级,该工作人员严肃地介绍自己所在“单位”: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有关文件成立的政府部门。
张经理称一家名叫“吉林省晟信达企业信用评估中心”的单位与自己的商标、网站页面都高度相似,所有网站信息登记都是免费的, 但当记者到达这个地址,该单位下属没有“吉林省企业信用办公室”这个部门,不会免检发证颁牌。要给合法注册的企业在网上建立信用档案。
“可以到二道区远达大街的单位政务大厅办理”。
按登记地址查找也没发现这家公司,只好承认自己是一家第三方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她们只负责资料搜集和网站维护,但该中心在2015年12月末才工商注册,资料传过来,以免受骗上当,虽然在大厦附近办公, 据她称,专门办理信用证书,政府已明令禁止,28日下午,而且信用信息可以登记在“全国企业信用档案公示系统”,当记者再次拨打“吉林省企业信用办公室”工作人员手机号,如果想采访负责人,“省政府下发文件,如果企业五证合一,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网上也有个“山寨”网站。
该大厅是为了服务中小微企业设立的,将影响信用评级,”征信行业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说。
一个来电 3000元可办“信用证” 张经理告诉新文化记者。
”该工作人员说,商标Logo也几乎相同,方便企业悬挂展示,让他通过电子邮件把企业资料传过去。
该单位位于东盛大街与荣光路交会处一座大厦四楼。
以便把企业资料当面送达,但没有电话信息,还没有缴纳保证金。
就能办理企业信用证书和信用牌,“信用办”隶属省发改委。
该女子表示“在绿园、二道和经开都有办公地点”,询问其办公地点,怎么会收这么一笔钱呢?思前想后,如果违规将被清除出大厅,小的(牌匾)可以摆在办公桌上,企业办理了信用证书后, “我们遇到了‘李鬼’,”省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说,他的公司年初刚注册成立,有两家名叫“全国企业信用档案公示系统”的企业查询网站,对方称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办公室”,3000元钱对于张经理来说不算多,任何人都可以到网站上查到企业评级、评分资料,应该是权威机构的官方行为, 此时,在长春经营一家企业的张经理接到一位自称“吉林省企业信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电话,一楼大堂服务人员也没听说过有这个单位入驻,确实给部分企业打电话和发函,向企业收费,称只要他缴纳3000元,可对方只给他留了一个手机电话, 新文化记者以企业主身份拨打了张先生提供的电话,随后,对于发改委、工商部门都否认存在这个“下属单位”,这家单位建立的“全国企业信用档案公示系统”与工商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只相差两字,该单位一位负责人情绪变得激动,但她们不负责单位业务, 正当记者苦于无法找到这家公司时,此外,该女子就赶紧说:“那都不用,也从来未向有关企业颁发过信用证书和信用牌匾,该负责人见不能自圆其说,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时可以加分,自己掌握的企业信息都来自工商、税务等部门,可是对方得知我在工商局工作,已无法打通,要求通知每个企业,但仍不肯透露单位名称, “你啥意思吧!不是告诉你发邮件就行了?谁让你非得找我们单位?”当记者再次联系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信吗?如果“证书”真有效力,”该机构负责人张经理表示,只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怎么连地址都没有?”记者随后表明了身份, “企业在办理信用评级、评估时。
负责大厅管理的李女士表示。
之前在电话中接待记者的是其亲属, 省工商局工作人员则表示,这让他有些惊讶,更不会使用手机和QQ与客户沟通, 张经理说,有二维码的直接可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档案公示系统’,如果企业不交费,容易对企业造成误导,目前工商部门没有任何信用评级收费活动。
“给企业办信用证书,果然查到“吉林省晟信达企业信用评估中心”,一位自称公司负责人的女子告诉记者,两三天就可以把证书和牌匾邮给你,居然不用考察?”张先生心生疑虑,然后你再付钱, 提醒 办假信用评级得不偿失 28日,至今没有开展业务,亲属以政府部门名义招揽业务。
除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和财务状况、交易和资信情况、荣誉记录外, 据了解,一定要查看评级机构的资质。
承认此前向记者报价3000元就发证。
也不便透露工作地点,其中一个网站的版权信息注明为“吉林省晟信达企业信用评估中心”,她称,也没有企业缴费办证,一位自称是吉林省晟信达企业信用评估中心负责人的付女士给新文化记者打来电话,记者表示立刻就能赶到,网站登记审核、后期档案维护费用3000元,这一要求显然超出对方的预料,新文化记者再次拨打该女子电话,工商部门下属也没有“吉林省企业信用办公室”,就到长春市绿园区某写字楼一楼,打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只要企业缴纳3000元费用就能发证”。
公示内容企业可以自己填写, 记者登录工商部门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想要找负责人面谈时,进驻的企业都经过严格审核,免费下发一个证书和两块牌匾,最后见无法脱身, 自曝身份 的确还未取得资质 采访中。
大的牌匾可以悬挂,该公司已向工商部门举报,她却迟迟不肯透露详细地址, 记者去电 不问企业名 证到再付钱 新文化记者网络检索发现,称自己工作很忙,只要把资料照片传给她就行,企业提供或公布虚假信息将被列入不良记录,但没有联系电话和地址,2012年我省出台的《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记者发现该写字楼一楼大厅的确有一家名叫“吉林省检信核信企业信用评估中心”的机构,绝不能是政府部门所为。
张经理决定将此事向新文化报反映,这本身就是一种乱收费行为,” 有关部门 乱收费行为非政府所为 新文化记者随后与省发改委和省工商局两家单位核实,又告诉记者,他们的商标被仿冒, 调查走访 办公地点一变再变 为了弄清楚“吉林省企业信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 另一机构 我们遇到了“李鬼” 来到她所说的地点,目前正准备向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申报相关征信业务许可, “你们是信用部门,她称, 该机构工作人员宫女士表示,接电话的女子自称是“吉林省企业信用办公室”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口中的很多“文件”显得颇为规范,页面相似度超过90%,他几乎信以为真,且必须经过调查才能出具信用评估报告,有时在二道、有时在绿园,但他觉得此事蹊跷:这“信用认证”来得也太容易了,“最好还是发邮件联系”,马上挂掉了电话,方便其他企业查询,但政府正想办法给企业减负呢,可出具正规机打发票, (原标题:拿企业诚信忽悠钱“评信机构”被揭穿) 4月26日,颁发证书、牌匾, 付女士称, “企业不需要提供产值、纳税等信息?”记者还没来得及说自己的企业名,我们都有你的资料,态度很严厉, “我前几天也接到同样的电话,记者将吉林省晟信达企业信用评估中心未经征信业务许可开展业务的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反映,任何企业不同意
以政府部门名义开展业务,自己并不知情。
发现大厦还没装修,该单位企业信用评估收费在1000元左右。
但记者执意坚持亲自送材料,她表示会给记者一个社交平台账号,而另一个网站没有任何企业信息,”省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主要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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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乱收费,监管成“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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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民日前反映,最近去银行办理业务,发现此前广受质疑的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等仍在收取。银行人员称“这些收费监管部门从未取消,我们一直在收取”。
记者调查后发现,此前价格主管部门和银行监管机构称已经起草完成,并公开表示将广泛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在相隔了数个月后至今不见下文,其何时能出台仍是一个未知数。
银行收费新规至今未露面  记者近期在调查多家商业银行收费服务项目后发现,包括小额账户管理费、转账失败手续费等屡遭各界质疑的收费项目依然普遍存在。
今年年中,也正是这些收费项目以及来自商业银行语焉不详的解释引发社会普遍质疑。正当舆论质疑之声愈演愈烈时,监管部门的表态以及相关媒体由此引申的“多项银行收费被叫停”的报道让人们看到了希望。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7月28日就商业银行收费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发展改革委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发改委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草案进行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8月3日,银监会也发文说,正“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抓紧修订《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尽快发布”。
然而,时隔数月,该办法不但没有“尽快出台”,甚至连公众意见也没有公开征求。
记者就此多次联系银监会及发改委的相关人士,询问该管理办法制定及征求意见进展情况,接受记者采访的银监会人士称“领导忙于其他事务”,发改委人士则称“手中急件太多,等急件弄完再说”,两部门人士始终不作正面回应。
据记者多方深入了解,除银行系统外,目前该办法征求意见工作仅在少数业内专家中小范围进行过。
“既不出台,也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甚至连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个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感觉像平息公众质疑的权宜之计。”采访中,一位银行客户的说法颇具代表性。
多方参与 为何公众声音独遭冷落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收取涉及到公众利益,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理应听取包括商业银行、消费者组织及公众个人的意见。
然而,社会公众不仅从公开渠道看不到这份征求意见稿,记者辗转相关部门、被征求意见专家以及多家商业银行,也未能看到这份“神秘”的征求意见稿,来自银行和专家的说法是“要保密”。
而早在今年8月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目前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商业银行收集信息,约持续两周时间。各大商业银行当时亦表示已收到征求意见稿,并将积极反馈意见。
待遇的不同,不仅如此。
银监会和发改委在2003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就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就前款事项(商业银行依据本办法制定服务价格)报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时,应抄送中国银行业协会”。丝毫未提及作为公众利益发声载体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作为银行业行业自律组织的银行业协会在年中关于银行收费的舆论质疑声中,发表意见称商业银行上调有关服务收费合法合规,遭多方诟病。
在采访中,银监会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中,银行业协会参与了其中的部分工作,“具体情况应该问他们”。银行业协会人士则向记者表示,参与了管理办法起草的前期工作,但不清楚后续进展。
而消费者协会一位副会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十分无奈地说:“消协在这次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起草中基本上被冷场。”
监管机构:是“教练员”还是“裁判员”  显然,这项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出台是一场多方利益的博弈。在此过程中,究竟谁能代表公众利益发声呢?
“公众利益的代表,一方面是公权力机构,另一方面是一些社会团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发改委、银监会均应代表公众利益。
然而,不为广大公众所知的是,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银监会,每年均向商业银行征收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
记者手持的由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于2007年12月及今年9月发布的两份通知表明,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的征收额度与银行实收资本及资产总额存在关联。
与之相关,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已成为拉动银行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上市银行半年报显示,可统计的15家上市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82.92亿元,涨幅达35.13%,商业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增速普遍已超过传统息差收入。
“正因为与此相关的利益勾连,银行业监管部门为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充当‘保护伞’,导致银行乱收费、乱涨价等行为一再上演。”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十分犀利地指出。
2003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和银监会、国家发改委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自行制定和调整。
而这也正是今年年中众多商业银行单方面设定服务收费或上调服务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
不少法律界人士却质疑其与现行《商业银行法》相抵触。《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规定,商业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细心的人士注意到,与此前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只提“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不提对公众相对有利的“政府定价”不同,发改委在答记者问中提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依据其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
而银监会的发文丝毫未提及政府定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指出,措辞不同,可以看出二者立场有差异。
“政府定价介入力度更大,政府定价机制是同企业某些见利忘义行为相抗衡的有效制度。”刘俊海说。
“这种差异,或许正是新规迟迟不见下文的重要原因。”董正伟猜测说。
由于采访两部委未获正面回应,记者尚无法求证,上述猜测是否就是新办法迟迟未见进展的真实原因。
不过,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认为,作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不宜成为利益攸关方,否则难以站在公正立场维护公众利益。
“这也是商业银行不断出台收费项目、调整收费价格,老百姓反响强烈,却得不到银行监管机构任何有效制止的根源所在。”吴景明说。
规范收费 亟待有令公众信服的方案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关于“银行服务价格究竟如何规范”,专家尽管意见不一,但均认为,银行服务价格事关国计民生,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刘俊海指出,开门立法、民主立法、透明立法应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银行服务定价的规章应公开征求意见,这样出台的规章才能更有公信度,同时,公众参与制定的规章,将来在执行当中也能获得相应配合,“希望有关部门能意识到这一点”。
不少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银行服务涉及百姓生活各个方面,属于公共服务范畴,不该仅仅小范围或是部门内部确定,“天然气、水电费价改都会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银行服务价格也应纳入价格听证范畴”。
也有普通百姓担心,现在各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不相同,有的在大银行收费的项目小银行并不收,这种状况“不能因为制定新的收费办法而变成大小银行全部收费”。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
本文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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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由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看准入困局
  ---由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看银行业准入困局
  文/本刊记者& 黄希韦
  编者提示
  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温州的新型金融组织试点将会对打破金融垄断的改革产生深远影响。从基层看改革,从变化看成就。对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的热议,是温州这块土地上酝酿变化的一个侧影。
  对于小贷公司而言,“求变”在2008年就已经开始酝酿。2008年小贷公司正式放开之时,小贷公司老总们爱在茶余饭后的多个场合打听监管机构的口风,希望早日摆脱无钱可贷、杠杆率低的尴尬境地。
  一晃就是4年,无果。漫长的等待之后,温州一家小贷公司总经理在面对《当代金融家》记者时,指着自己鬓角处的白色发根说,这是他经营小额贷款业务3年以来所付出的代价。他直言,如果小贷公司还是目前的管理模式,他将“走不下去,坚持不了”。
  “再走下去,等同于‘无米之炊’。”他补充说。
  金改试点方案第二条给他带来了希望。一个月以来,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几字,他反复斟酌,仔细品读。
  这一条无疑是具有特别意义的――舆论津津乐道的是,小贷公司被作为温州金改中鼓励民间资本阳光化进入金融领域的金融组织之一,其下一步走向将成为衡量温州金改成功与否的“试金石”。“金改十二条中的每一条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觉得没有比第二条更重要的。我们在等待细则,看看这一条是不是可以更加明确一点,条件更加清楚一点。”经济学家、中央电视台特约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说。
  “我也想转村镇银行”
  根据现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的负债比率被限定为1:1。在实际操作中,则是1:0.5。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净资产有8个亿的小贷公司,最多只能做到12个亿左右的贷款总量。
  这意味着,具有信贷功能但没有吸储功能的小贷公司没有放大的效益,资本金本身不大、受到放贷倍率的限制,即使遇到很好的项目也只能望洋兴叹。
  “但是,如果能转为村镇银行,那么状况就完全不同了。”温州最大的小贷公司瑞安华峰小贷公司董事长翁弈峰说。
  事实上,许多实业起家的温州人都有着跻身金融、资本游戏的情结。很多企业在进入小贷公司之前,已在暗中掂量小额贷款公司日后转为村镇银行的可能性,期望在体制内金融机构的谱系内寻找到最终“归宿”。
  在他们看来,转为银行还有其他方面的诱惑力,如可以同业拆借、使用央行贴现窗口和央行征信系统等。
  马光远分析,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可以有两个途径,一是第二条里提到的发起或者参股村镇银行,这可谓直接办村镇银行;二是先办一个小额贷款公司,然后再转为村镇银行,这个是“曲线救国”。
  “我们对第二条很期待,如果小贷公司符合银监会对银行资本金、人员素质、法人治理结构、网点等方面的要求,我觉得可以转为银行。”马光远说。
  据温州市金融办规划,未来3年内温州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100家,资本净额总量达到800亿元。可以想见,同行数量的剧增势必会加剧竞争、降低利率水平。对于身处改革漩涡的小贷公司而言,前景显然不是越来越美好。想转成村镇银行的愿望,或许会越来越强。
  有待银监会“降旨”
  但理想和现状之间,显然有一道巨大的鸿沟。
  研读试点方案第二条“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怀揣诸多疑问的媒体和金融界人士集中抛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符合条件”?
  根据2009年银监会颁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贷公司要转为村镇银行,要具备诸如有一家金融机构做发起人、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很强的管理团队等条件。
  而温州市日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榕等小贷公司掌门人最希望打破的是“金融机构做发起人”的规定。“由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那就是自己一手打造的基业拱手让给银行,怎么能甘心?”陆榕说。
  民间资本的翘首盼望和殷殷期待,由是投向了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试点方案披露一个多月以来,作为直接主管领导,他反复被改革步子是迈大一些还是且停且观的争论声浪所淹没。在近期一次电视节目录制现场中,拒绝透露细节的他还是迂回传递出积极信号:“今年打算迈出这一步(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目前我们在同银监会一起做方案,考虑的因素是小贷公司的质量、发展时间、规模等,还需要时间,就像从幼儿园到小学,一批一批地转还是要有一个过程。”
  然而,这位颇受媒体欢迎的政治新锐同时辅以“咬文嚼字”透露出官方目前的纠结:试点方案中说支持由民资发起或者参与村镇银行等,“发起”二字有文章,“‘发起’不一定是主发起人,可以是一般的发起人。小贷公司是否能够作为主发起人直接转为村镇银行,这有待银监会决定,浙江是决定不了的。”
  话语落,那些热情洋溢的民资老板们已经开始有些失望。
  “如果改革无法突破这一条,让我转村镇银行我也不愿转。”陆榕一言以蔽之。
  存款保险与银行破产处置:缺失的环节
  要理解官方的纠结,不妨再往下读,看看《征求意见稿》的第六条――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加强监管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小金融机构。
  根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的统计,自2008年至今,全美破产银行总数达到428家,其中包括破产前排名全美第六的华盛顿互惠银行(Washington Mutual,简称WaMu)。如此数量众多的银行破产,却并未引发大规模全面挤兑和社会动荡,运行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处置程序功不可没。
  以华盛顿互惠为例。破产前,截至2008年6月,该银行资产总额为3070亿美元,存款总额1883亿美元,在15个州拥有2239家网点。日,该银行母公司遭遇债信评级下调;9月16日至9月24日发生挤兑,9天内,储户共计提走167亿美元存款;9月25日,联邦勤俭储蓄监理署(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简称OTS)接管华盛顿互惠银行,并交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处置(receivership);9月26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19亿美元价格,将华盛顿互惠银行所有存款账户和分支行网络出售给摩根大通,银行客户没有受到影响。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大一起商业银行破产案。如果是小银行,整个处置程序往往只需一个周末即可完成,甚至在银行问题暴露、发生挤兑前即可完成。
  试想,在今天的中国,如果一家私营小银行发生挤兑,监管机构能在多短时间内做出何等处置?如何防范一家银行的问题引发整个地区银行体系的挤兑风潮,乃至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所付出的成本最终由谁埋单?纳税人吗?
  不夸张地说,没有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就没有顺畅的银行退出机制;没有顺畅的退出机制,就无法全面开放准入。
  不仅是退出机制问题。一个家底殷实的温州商人往往名下持有、控制、运营分属不同行业的多家实体,有些可能还位于海外,几个合伙做生意的温州商人相互之间的交叉持股可能高度错综复杂。如果发起成立银行,但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如何防范关联交易及其他以储户利益为代价的利益输送行为?监管当局做好准备了吗?
  “你听我讲,如果真的放开了,那么多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风险不得了!”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董事长黄伟健对记者说。
  “坚持做小贷公司”
  事实上,是转为村镇银行,还是继续寄情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题。
  翁弈峰还记得4月9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政府、温州市政府和温州当地企业共同召开的座谈会。从会议伊始到结束,鹿城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始终坚持“继续做小额贷款公司”,但希望在本次试点改革中“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宽松些”,为小额贷款公司制定一些灵活的政策,比如改变负债比例,对于部分优质小贷公司,灵活管理其注册资本金,允许将杠杆放大到100%、200%,甚至更多。
  “大家不要把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看得太重。”张震宇说。作为宏观调控者,他试图解释清楚关于“金融体系断层”这一环境。“目前,我们的金融体系中有一个断层,这个断层我们必须要填补,而填补的方法就是搭几个平台。小额贷款公司是一个平台,村镇银行是一个平台,还有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中心也是平台。”他说,“这些平台建立的初衷就是来填补金融体系空白。”
  言外之意,温州金融试点改革不是为了办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而是为了建立一套健全的金融机制以应对金融滞后的现状。其实真正优质的小额贷款公司,无法转为村镇银行,也要让其继续发展,因为现在小额贷款已经具备一定规模,成为地方金融不可或缺的元素。
  “我想向中央建议,首先,不要把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小额就是小额的,就是放贷公司,它是用自己的钱去放,只放不存。其次,如果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其他的小额放贷公司就可谓‘二流货’了,这样不好。再次,社会需要小贷公司,政府若想真正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其实很简单,可放开负债比例。”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创始人、现任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培林说。
  政府确有更多发展小贷公司的思考。《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即规定,要“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扩大地方政府债、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各类债券产品的发行规模,争取年度发债80亿以上”。如果放开小贷公司负债比例,并创造条件,鼓励小贷公司尝试发行债券、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多种融资手段,则至少可以给小贷公司更多选择,不必一窝蜂去挤村镇银行的“独木桥”。
  可见,给现有的小贷公司以雨水甘露,滋养其茁壮成长,依然是温州对这次金融改革的期待。
  事实上,对这一议题的探讨,关系到的不止是温州的30多家小贷公司,还有全国4000多家小贷公司。
  “改革步子要迈大一点”
  这一次小贷公司是静下来认真思考了。4年了,它们要对过往足迹审度评判,如今,更要对金融改革冷静掂量。
  陆榕,温州市日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圈子”里的老朋友还是称呼陆榕“陆行长”,因为他十几年前曾是温州分行开发区支行行长,以及中国银行温州分行信贷处处长。
  信贷处长时,一天批的贷款就有数百亿元,现在做小贷公司,区区二三亿的资金量,竟然批不出去!不是难批,是不敢批!
  监管:“把我们卡得很死”
  成立小贷公司由浙江省金融办审批,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并不受银行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因为我们并不向公众募集存款,风险全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浙江省金融办对小贷公司有一套较为具体、完善的年度考核办法,包括:小贷公司要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小额”是指每笔50万元至100万元的贷款,50万以下为微型贷款,其中小额贷款要占总贷款余额的70%以上;关于贷款集中度,规定单笔贷款不能超过资本金的5%;不能做关联贷款;等等。
  这套考核办法不可谓不审慎,但也把我们卡得很死,而且主要导向是让我们“错位经营”,即目标客户要同银行有所差异化,要关注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并规定微型贷款的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2倍,超过要扣分。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运营成本高、风险大,本来就是银行不愿涉足的。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应该是政府的职责,国有银行也比我们更有能力承担这类社会责任,但他们都不做,却让小贷公司做。
  而且,我们也并不因为从事这类业务而享受任何税收优惠,税收负担颇为沉重:营业税5%,加上附加税达到5.7%,所得税25%――繁重税负导致资本回报率很低。
  融资方面,浙江省规定,小贷公司创立时,资本金通常为2亿元人民币,半年后可以增资;小贷公司最多可以有1倍的杠杆,其中银行贷款部分不超过50%,其余部分可以通过同业拆借等形式筹措。理论上,内部管理健全、风险控制好的小贷公司可以通过资产转让形式将贷款打包出售,但实际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可能有人尝试过一两笔,但基本上大家都还在摸索,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操作方法。
  此外,同银行一样,小贷公司可以有1%的坏账拨备税前列支。但据我估算,小额贷款公司所承担的风险比银行至少高3倍。换言之,如果银行的不良率为1%,小贷公司的不良率不会低于3%。因此,我认为,政府应当给予小贷公司至少3%坏账拨备税前列支的待遇,否则,恐怕今后真的不会有人愿意投资小贷公司了。
  身份:“二等公民”
  监管部门不承认小贷公司是金融机构,这让我们成了“二等公民”。
  我们向银行融资时,不能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目前,银行给我们的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30%。
  因为不被认定为金融机构,我们也无法进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不能方便地查询客户的征信记录,只能逐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同中国人民银行签订协议后,才能查询。
  再说抵押,过去只有银行能登记抵押,如今总算进步了些,小贷公司也能登记了。但我听说,土地抵押时,土地局还是不承认小贷公司有抵押登记权。此外,温州市规定只有征得第一抵押权人同意后方能登记第二抵押。拥有第一抵押权的银行往往不会同意,因为同意不会给银行带来什么利益;不同意,也不会给银行带来不利。其实按照《担保法》的规定,登记第二抵押权,根本无须征得第一抵押权人的同意,因为一旦出现违约,第一抵押权人优先处置抵押资产,如果有剩余,才能轮到第二抵押权人。换言之,第二抵押权的存在,对第一抵押权人的权益没有任何影响,风险也大得多。我都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银行为什么不愿意?没有道理。
  在我看来,政府部门先将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落实了,再谈改革不迟。
  改革:“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时刻”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速度会加快,这是温州市委书记陈德容的思路,他希望加大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场的力度。同时,各色民间资本还会以其他形式进入金融市场,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这会给现存小贷公司带来激烈竞争,我们的利润必然会被摊薄。但换个角度看,由于温州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会同时因此降低,它们的经营状况会变好,那么我们从事贷款业务的,资产质量也会因此提升,风险进一步降低,更有可能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我希望每个人都应以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去面对创新和竞争,因为充分的竞争必然会带来整个金融体系长久的进步,让所有市场参与者受益。
  小贷公司发行债券、上市之类,我认为可能还比较遥远,不是单个小贷公司能够考虑的。可以考虑先允许小贷公司的股权进行场外交易。
  如今,浙江省已经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一个半官方组织,由金融办指导。也许协会可以帮助将小贷公司整合起来,将来可以开放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收购小贷公司。外资银行在中国铺设网点成本很高,能够收购我们现成的网点和渠道,何乐而不为?
  改革的步子要迈得大一点。大家现在都在等“十二条”的细则,我估计还得两三个月的时间。细则是个大事情,要好好研究,慎之又慎,温州制定好细则后要报省里,如果成功的话要向全国推行。温州市政府在这“十二条”的框架之内填什么内容?如何把试点时机充分利用好?这是最考验其执政能力的时刻。
  (本刊记者韩松、黄希韦根据采访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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