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采购人员管理的廉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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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日&&&
市财政局纪检组、监察室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依据一定的原则,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和政府贷款、从国内外市场上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消费行为。为防止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舞弊和其他不正常现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大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问题研究,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一、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经验及成效
(一)建章立制,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我市十分重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从1998年6月开始进行政府采购试点、2000年1月起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至今,已形成了一整套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除国务院、财政部颁发的法规外,我局还结合实际颁发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制度、规定,在这些规章制度中,既有对采购工作进行规范的宏观制度,又有对采购方式、程序、协议供货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还有针对代理机构、专家、采购人监督管理以及投诉处理等相关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推进评标办法及标准的科学化。我市制定了包括评标程序、要求、废标、具体评标因素及权重标准的评标规范范本,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事先公开评标办法及标准。有效的减少了评标&暗箱操作&、随意打分的现象,增强了评标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专家随机抽选制度。一是开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选系统,代理机构可直接通过网络抽选评审专家。二是严肃专家抽选纪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抽选工作。有力的促进了评审的公平公正,杜绝了人为指定专家现象。
3、建立采购过程录音录像监控制度。从日起,我市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实现了对专家抽选、项目评审过程实施全程实时数字录像闭路监控,录音录像材料作为政府采购档案长期保存。既有利于督促采购人代表、采购评审专家依法履行职责,又有利于提高事后监督检查效果。
4、建立了标书范本制度。制定我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标书范本,统一规范标书编制有关要求、事项和内容,尽力堵塞标书漏洞,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5、建立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凡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代理机构应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名专家对招标文件草稿进行审查论证,根据审查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后再将招标文件草稿送采购单位审查确认。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独立审核作用,减少漏洞。
6、建立特殊采购方式专家审核制度。采购单位公开招标失败后拟申请采用特殊采购方式的,应出具书面意见,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2-3名专家,由专家对技术需求的合法性、建议采用的采购方式及理由进行审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采用特殊采购方式。杜绝随意改用特殊采购方式徇私舞弊。
(二)开拓创新,逐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1、实行协议供货并不断扩大协议供货范围。从2007年开始,在原有对计算机、空调等通用设备实行协议供货的基础上,把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纳入协议供货范围,提高采购效率。
2、完善协议供货方式,实施网上&二次竞价&。改变以往协议供货&一个品牌一家供应商一种定价、直接供货&的方式,实行网上&二次竞价&,并通过不断完善&二次竞价&方式,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优化质量和服务。
3、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实施大宗货物政府采购。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通过采购数量的扩大,形成规模效应,减少采购供货中间环节,降低政府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实现采购价格更低、效率更高、质量更优和服务更好的要求。
(三)多管齐下,着力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1、严格监管工作纪律。一是坚持依法监管。财政部门不得违法设置和实施政府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二是制定采购管理工作人员勤政廉政行为&十不准&,明确提出采购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便接受服务对象财物或其他好处等十项要求。三是强调财政干部从上到下均不得非法干预、插手、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得非法指定采购物品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采购单位指定采购代理机构。四是要求财政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均不得在采购代理机构任职,不得从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劳务报酬。
2、督促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三分离&:一是采购代理机构决策和执行程序相分离;二是采购文件报名发售、采购文件编制、评审专家抽取、评审主持组织、质疑处理等岗位应当分离;三是采购经办岗位、采购合同审核岗位、验收岗位应当权限明确、相互分离。
3、规范采购代理收费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收费标准浮动范围内收取采购代理费用,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同时向供应商和采购单位两方收费。采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付费方式或免收代理费用情况等必须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严禁采购代理机构以返还代理费等不正当方式向采购单位承揽采购代理业务。
4、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市财政局与市监察局共同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工作,重点考核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情况、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基础工作及资金节约情况等。通过考核发现代理机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督促其及时搞好整改。
5、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构建信用体系。以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和厦门企业及中介机构信用网站为依托,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记录动态发布机制,建立不诚信采购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
6、提升采购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开展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政府采购法律、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素质,强化采购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7、严肃查处采购代理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实效。
1、政府采购规模占我市当年GDP、财政支出比例大,且大大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我市政府采购占当年GDP、财政支出比例统计表
GDP绝对值(亿元)
财政支出(亿元)
采购规模(亿元)
政府采购占GDP的比例(%)
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数据来源:历年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相关数据
2、政府采购资金节约量大、所占比例高、贡献大。我市的政府采购能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策要求,大力推行优先采购政策,以支持和促进国家政策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资金逐年增加,资金节约量大,资金节约率相对比较稳定。
政府集中采购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采购金额增长率
数据来源:厦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
二、政府采购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总体上讲: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与各项财税改革关系密切,也与市场发育程度、社会诚信状况息息相关,而目前无论是思想观念,还是法律体系的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市场竞争秩序等改革环境,都尚不尽如人意,存在许多问题。具体到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一)政府采购体制建设与采购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
《政府采购法》出台以后,我市的政府采购体制逐步健立和完善;但随着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层面不断加深,暴露出政府采购体制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足:
1、政府采购规模小,优势不能体现。政府采购的最终目标是采购到质优价廉服务好的商品,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我市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设备配备、物品采购上只设置了最高配置限额标准,但未统一具体标准,各单位对物品采购数量的多少、品值的高低随意性较大,造成同类物品规格型号等五花八门,尤其采购时间点较为分散,难以形成大的招标氛围,对供应商投标也缺乏吸引力,规模效益很难体现出来,特别在操作过程中为考虑采购单位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规模优势。
2、管理分散,效率不高,监管不能统一。目前,我市政府采购电子化运用程序不高,还没有真正建立完善的网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系统,缺乏统一的政府采购大平台,政府采购活动显得较为分散,既不利于监督管理,也不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容易产生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二)政府采购法制建设与采购实践需求还不相适应。
只有当政府采购法制建设与政府采购实践相适应时,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每个细节的处理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不能满足政府采购实践要求,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高效开展。
1、《政府采购法》中所制定的政策目标存在冲突。《政府采购法》中既提出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的整体目标,又提出了&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的目标。在实际中,为了执行国家的某项政策,有时不得不以牺牲&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代价。那么两个目标相冲突时究竟谁让位于谁呢?《政府采购法》中并没有明确。
2、《政府采购法》确定的适用范围较窄。《政府采购法》排除了企业法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和政府采购单位利用非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
3、《政府采购法》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难以满足实际采购操作中的需要。尤其在《政府采购法》本身还存在不合理、不完善之处的情况下,各部门只能在工作中根据各自的理解去执行,有时难免偏颇和失当。
4、《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关系没有理顺。《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一致的,但某些内容相互冲突,给具体操作带来困难。而且两部法中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设定各不相同,使得对政府采购活动、特别是招投标活动进行的监督政出多门、职权不清,当项目存在交叉时,监管权限不清、相互掣肘。
5、政府采购工作经常遭遇&法律、制度瓶颈&。如规定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单位自行选择,使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环节产生了商业贿赂的可能;对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的界定不明确,使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有漏洞可钻;对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实存在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措施;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过大,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依据和手段;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缺乏具体有效的查证方式和手段等。
(三)政府采购环境建设与采购功能定位还不相适应。
为政府采购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实现政府采购功能的很重要的有利条件。但由于我国的政府采购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采购法实施也才几年时间;与西方国家两百多年的政府采购历史相比,我们的政府采购还处于&幼儿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市的政府采购环境建设难免存在问题。
1、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片面性。不少社会公众甚至有些领导干部对实行政府采购的目的和意义不理解,对实行政府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时还出现争议或质疑。个别人对政府采购还存有反感情绪,觉得政府采购是给自己&找碴&、是&多此一举&。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以偏盖全,随意&夸张&、&放大&;不做客观分析、不区分责任,把问题都推给政府采购工作本身和政府采购监督机构。表现在行动上,不主动配合采购工作的开展,如不及时申报采购计划、规避政府采购、迟迟不提供采购需求、拖延履行合同等;对了解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程序兴趣不高,不积极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关注政府采购工作动态。
2、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还存在素质上的差异性。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它涉及到经济、贸易、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知识,要求管理、执行和评标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我们在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上相对滞后,许多采购单位没有或缺乏熟悉政府采购制度的专职工作人员,致使执行力度不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与专业化要求差距较大,业务技能参差不齐,对技术相对复杂和要求较高的采购项目不能独立操作完成,难以适应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需要;政府采购监督机构也还存在专业力量欠缺的问题。
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还存在手段上的单一性。目前,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无论是对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还是对监督机构本身;无论是直接的相互监督,还是间接的投诉处理;无论是人大、政协的监督,还是媒体的舆论监督。但这些监督大多是事后的、缺乏权威的监督,对政府采购活动如何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实时监督?怎样实现强有力的监督与强有力的处罚有机结合?怎样才能达到市场自我监督与政府行政监察相统一?在这些方面的手段和措施还不多,研究得也还不够。
三、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措施
针对目前我市政府采购的现状和国家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我们要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府采购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采购程序、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采购工作实效。
(一)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深化政府采购体制创新。
目前,政府采购中仍存在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以及商业贿赂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降低政府采购成本,节约财政性资金,促进廉政建设,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通过对采购需求的整合,化分散零星采购为集中批量采购,一是可形成较大采购规模,充分发挥规模采购的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可防止各单位采购造成的腐败现象,对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是通过较大的采购规模吸引更多产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减少政府采购供货的中间环节,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取得了初步成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循序渐进地扩大采购范围,一方面让更多采购单位实行,另一方面把更多的货物纳入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的范围,更好地实现规模效益。
(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管理。  
1、加快政府采购法制建设进程。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全面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废止、修改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和文件。拟订《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草案,加快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
2、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各项配套措施。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研究制定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操作规程和监督机制中的各项配套措施。强化源头控制,研究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计划实施方案,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发展需要,研究网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
(三)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强化采购预算源头管理。
凡是编制部门预算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汇编政府采购计划。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及部门预算编制原则,纳入部门支出预算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求采购单位在财政部门下达的总控制数额度内严格按照实际需求和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主要体现预算支出规模和方向。执行过程中,按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确定的项目名称,对应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控制和计划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减少各部门采购的随意性。
(四)加强采购代理从业人员培训,强化代理机构监督管理。
1、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开展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政府采购法律、政策、业务培训,强化采购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法律和服务意识。一是加强对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采用多种组织形式和方法,扩大和丰富培训内容,同时开发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网上培训系统,实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需要;二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在服务中树立政府采购的形象;三是加强法制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强化采购人员依法采购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
2、加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严肃查处采购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以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和厦门企业及中介机构信用网站为依托,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记录动态发布机制,建立不诚信采购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失真、失公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严重违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从业个人实行市场禁入制度,禁止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服务。
(五)构建多层面的监督体系,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1、建立多部门共同配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优势,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由财政部门依法对采购执行机构和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监察、审计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和人员实施必要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律、规章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实施专项监督。
2、强化政府采购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事项的公示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辟社会监督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3、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机制。有效发挥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明确供应商投诉的条件和要求,及时对供应商投诉作出处理决定,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
4、建立采购代理机构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肃人员工作纪律,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考核体系。操作流程上建立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政府采购平台。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如全市统一的供应商库、政府采购专家库等。积极推进全市统一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使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均能在网上完成,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同时,市、区两级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论是由哪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其采购全过程都在这个统一的平台上运行,使采购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以实现采购集中化、参与最大化、流程自动化和信息公开化。采购单位能更加方便地从平台了解到采购项目的执行及进度情况,供应商能通过网络随时参与并监督采购活动,同时监管部门也能方便地对所有政府采购当事人及采购活动进行统一监管。政府采购电子化程序的提高,大大减少采购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干扰,促进采购的公平公正、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防止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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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物品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doc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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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物品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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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物品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
1.政府集中采购流程:学校申报→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审核→县财政局预算科审批→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始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向学校配送设备→会计核算中心结算
政府集中采购流程防控图:
教育部门
参与的风险节点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涉及对象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主体学校申报1.物品购买控制不严,导致学校设备过剩。学校总务主任、
校长三1.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制,学校组织2人以上核实,向学校领导汇报,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购买与否。2.涉及学校自筹的大额资金,需向学区、教育局提交报告。批准后报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备案,再向平阳县政府采购标前审批系统上传申报表。3.利用政府财政资金配备给学校的教学设备,由县教育局调研确定受益学校,与财政局联合发文予以确认,并开展政府采购程序,给学校配置教学设备。学校县教育装备和勤工
俭学管理中心审核1.大额资金使用审核过松,未经教育局批准给予审核通过,造成资金浪费。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三建立学校自筹大额资金购买物品备案制度。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组织政府采购1.针对特定人提高或降低资格条件和评价指标或物品规格,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二加强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核,按规定采用标准文件。文件中的特殊条款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招标文件备案制。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2.影响专家评标,暗示、诱导、误导专家评标。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三1.对重大项目评标过程实行现场录音、录像;2.规范与会各方人员言行,防止暗示、诱导、误导评标。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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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
参与的风险节点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涉及对象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主体中标单位向学校
配送设备1.购买单位验收人员接受供应商的请托,接收不合格产品。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学校
负责验收人员二1.加强验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培训,防止供应商蒙混过关;2.实行多人当场验收签字制度;3.开通举报途径,欢迎群众反映情况,认真核查举报问题。4.采购金额高于300万的大型设备,委托专家或质检机构代为验收。验收人员会计核算中心结算1.未经验收审核签字,提早付采购资金。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三凭验收人员、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审核签字盖章的单据给付采购资金。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2.部门集中采购:学校申报→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审核→县财政局预算科审批→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开始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向学校配送设备→会计核算中心结算
部门集中采购防控图:
教育部门
参与的风险节点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风险点涉及对象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主体申


批学校申报物品购买控制不严,导致学校设备过剩。学校总务主任、
校长三1.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制,学校组织2人以上核实,向学校领导汇报,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购买与否。2.涉及学校自筹的大额资金,需向学区、教育局提交报告。批准后报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备案,再向平阳县政府采购标前审批系统上传申报表。3.利用政府财政资金配备给学校的教学设备,教育局与财政局要在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下发文件确定学校名单与数额。学校根据文件规定申报购买。学校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审核1.大额资金使用审核过松,未经教育局批准给予审核通过,造成资金浪费。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三建立学校自筹大额资金购买物品备案制度。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教育部门
参与的风险节点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风险点涉及对象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主体经县
财政
局政
府采
购办
公室
审批
后,
部门
集中
政府
采购制定采购文件,发布招标文件,并接受投标人报名与标书1.在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时,针对特定人提高或降低资格条件和评价指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
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二1.加强对招标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的审核,按规定采用标准文件,文件中的特殊条款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招标文件备案制。2.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征询意见。接受投标人的质疑,吸取合理建议,及时修改完善招标文件。3.注重市场调查,防止不合理现象。县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组织开标
评标1.有倾向性选择评标专家;2.泄露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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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经营论文 时间:日
部门还要及时公示采购明细,从而确保整个采购过程的廉政建设。
(二) 人的使用与
1.注重选拔和培养,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增强法纪观念。注重采购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对有责任感、素质强、党性强、纪律性强的管理骨干,选拔到材料科科长、材料采购员等岗位上来;注重材料采购链条相关参与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业务知识、、反腐倡廉入手,分层次有侧重地进行。对计划、采购人员侧重本专业知识及国家、部、局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对采购决策管理人员则侧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从政纪律的学习。为了巩固教育成果,使采购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规范行为,可以开展采购廉洁自律承诺活动,各相关管理人员在上签字,承诺廉洁自律,承诺遵纪守法,承诺违反规定接受严厉的处罚,营造自觉遵章守纪的氛围。
2.定期轮岗,从源头上加强廉政建设。
为了保证从源头上抓好反腐工作,应定期对采购主要负责管理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一是可以让主要采购人员熟悉更多的工作岗位,掌握更多的业务知识,有益于长效管理;二是可以避免主要采购人员在同一业务岗位上长期对外联系,单一交往供应商而导致不良现象发生。
二、物资采购过程中“三点”监督是关键
(一) 市场议价监督。重点监督市场调研阶段是否坚持比质量、比价格、比及就近的原则,是否通过市场调研,是否采取调研小组(多人) 进行市场调研,来确定供应商。
(二) 供应商的选择监督。要确保采购规范,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大宗物资的采购,建立两级监督(公司纪委和站段纪委) 联动监督机制,避免上级一些部门指定供应商的行为;二是要真正执行计划、采购、使用三部门分离制度,计划和使用部门,可以提出采购建议,但不能直接决策采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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