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监护人称谓怎么写评语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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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无极县留守儿童免疫接种率干预评价
目的 了解无极县留守儿童免疫接种率干预效果,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在干预前、后对留守儿童疫苗接种率、监护人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比较,评估干预措施的效果.所有数据用Excel2003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录入,采用SPSS17.0进行统计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 干预前、后留守儿童基础免疫全程接种率分别为77.21%、95.72%,加强免疫接种率分别为60.30%、93.83%,监护人问卷调查知晓率分别为42.05%、93.86%,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x2=750.515,431.945,,P<0.05).结论 干预后留守儿童免疫接种率、监护人相关知识知晓率大幅度提高,采取的免疫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GUO Yu-chai
LIU Jun-qing
YANG Li-juan
LIU Hui-xi
作者单位: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石家庄050011
无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石家庄0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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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保护工作的建议”的答复(摘要)
一、关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外出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学校、妇联组织通过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加强家访、家庭教育指导等一系列方式方法,强化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2010年配合全国妇联制定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指导内容及要求、措施保障等;2015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全国妇联及各级妇联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及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如开通手机短信平台,&为家长定期发送家庭教育知识;&抓住春节务工人员返乡时机,&给家长发放家庭教育宣传册;&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机制;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建立家长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企业员工培训内容;&开展农村妇女实用技能培训,&鼓励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从源头减少留守儿童数量等。这些举措在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方面,教育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要制定家庭教育法,今年5&月重庆市出台了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将进一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民政部自2008年以来指导推动各地救助管理机构为因遭受家庭暴力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归的受害人提供救助保护服务,全国已有近400个城市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2015年,会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号);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研讨和论证工作,就家庭暴力的概念、处置程序、临时庇护措施等提出针对性建议和意见。2016年3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确定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等机制,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民政部自2013年6月以来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推动构建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以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调查评估、帮扶干预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作为试点地区的南京市制定实施了《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专门设置了行政保护制度,理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明确民政部门牵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构。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在梳理总结工作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理论研究和立法研讨等工作,对委托监护指导、监护监督、临时监护、国家监护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吸收借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4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关于强制报告制度、救助保护机制等比较成熟的政策规定,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立法层面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清晰、完备、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明确民政部门的职能定位、工作手段和保障条件,为加强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二、关于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民政部自2013年6月以来,立足自身职责,充分发挥职能特点和工作优势,将缺乏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之中予以系统部署和整体推进,探索建立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为一体的保护机制。另外,民政部还指导推动各地民政部门从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社会融入、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等方面,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2015年,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代拟稿)》,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完善关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设计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强化了组织领导、能力建设、激励问责、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送审稿)》。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和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要求各地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6〕13号文件,2016年上半年民政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2016年3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民函〔号),对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民政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作出安排部署。4月6日,召开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王勇国务委员出席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4月26日,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地民政部门牵头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情况,针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5月20日和6月7日,分别举办全国培训班和部分省份座谈会,再次对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开展摸底排查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5月1日至31日,李立国部长等部领导带领由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全国妇联有关司(局)组成的调研组,分赴河南、甘肃等7个省(区)实地调研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7月11日,以明传电报形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13号文件进展情况的通报》,对各地制定实施意见、建立领导协调机制、部署摸底排查等工作进度和争取机构编制和财政资金支持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深入分析,分门别类地指出了各省(区、市)进展情况。目前,全国有20&个省(区、市)已经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其他省(区、市)已报请政府审议。二是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3月20日,会同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42号,以下简称《通知》),从2016年3月底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以摸底排查农村留守儿童为契机,同步推进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6月30日以明传电报形式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排查口径,督促各地及时高效完成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目前,各省(区、市)已经完成摸底排查工作,民政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摸排数据进行核实整理和汇总分析,并将以适当形式对外发布摸排情况和相关数据。三是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3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成立民政部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部际联系会议制度。4月6日,民政部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2016年工作要点。督促指导各省(区、市)民政厅(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领导支持,推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资源整合、力量统筹、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部门协作。目前,各省(区、市)基本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四是注重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情况通报。组织多家中央媒体和部属媒体前往湖南怀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验式采访报道活动”,深入基层报道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宣传其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典型;协助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报道了四川仁寿、贵州毕节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摸底排查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有关公益组织制作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宣传片,于六一儿童节前后通过互联网、电视台等多种传播渠道进行集中宣传和推广。6月以来编印三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简报,整理通报各部门、各地贯彻落实国发〔2016〕13号文件的实际举措和工作动态,介绍交流各地开展摸底排查、开展关爱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三、关于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全国妇联始终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在加强农村留守女童安全管护方面做了积极努力。一是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2007&年,&全国妇联等13&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一系列留守儿童支持行动、维权行动、关爱行动、宣传行动。2013&年,&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将预防性侵犯教育纳入农村留守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内容。全国妇联还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关注女童安全、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的通知》,&维护农村留守女童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自2011&年起与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在全国40&个市县区开展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将农村留守女童安全保护作为试点工作重要内容。如重庆市垫江县妇联组建“牡丹花蕾心理服务小分队”,&开通心理服务热线,&建立“社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在全县300&个村级留守儿童之家建立“悄悄话室”,&为留守女童量身定做心理辅导方案,&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湖北省英山县妇联发挥村级妇代会作用,在全县309&个村建立农村留守妇女邻里关照留守儿童互助网络,&开展十户联防、邻里守望、结对关照活动,&组织留守妇女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开展“手牵手心相连”“爱心妈妈在行动”等活动,&做到每名留守儿童都有人负责联络。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全国妇联深入实施“守护童年”&“春蕾计划—护蕾行动”公益项目,&将儿童性教育纳入护蕾培训重要内容;&编发以青春期教育和防性侵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儿童手册》《家长手册》。制定并广泛传《儿童保护须知》《家长保护儿童须知》,&提高儿童和家长的安全保护意识能力。各级妇联组织依托12&万多个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面向包括留守女童在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四是重点关注青春期女童家庭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和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指导帮助其切实履责。实施“青春期女童家庭教育”项目,&通过发放青春期家庭教育教材,&组织流动课堂,&建立教育基地,&开展亲子实践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针对女童青春期特点科学施教。项目累计发放资料700&多万份,&光盘6&万张,&组织流动课堂5&万余场,&建立实践教育基地156&家,1200&万户女童家庭受益。下一步,&全国妇联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加强亲情关爱服务、推进快乐家园建设、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切实履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更好地为留守女童提供关爱与服务,&促进留守女童健康快乐成长。&&&&共青团中央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动员各级团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关爱行动”,实施“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自护教育、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依托“青年之家”、“七彩小屋”等综合服务平台,发动青少年事务社工、志愿者开展“四点半课堂”、“欢乐星期六”等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亲情陪伴、课业辅导等服务。实施“流动少年宫”项目,举办公益夏令营,丰富留守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实施“为了明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公益项目,通过微公益募集社会资源,推动需求对接、项目落地。二是开展“手拉手”互助等结对帮扶。结合“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开展“爱心伙伴牵手”活动,针对留守学生进行结对帮扶。实施“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组织城镇中小学校与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校建立“手拉手”结对关系,倡导少先队员通过书信交往、捐书捐物等方式互帮互助。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寄宿制学校,单独成立少先队终、小队,组建红领巾小社团,在兴趣活动和相互帮助中丰富生活、排解孤独。联合中国关工委开展“五老助成长”活动,组织“五老”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在做好关爱服务工作的同时,各地妇联、共青团等组织还积极发现和选树宣传留守儿童典型,通过榜样教育、同伴教育,激励更多的留守儿童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更加自立自信自强。三是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履行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结合在县级地区全面推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小诶注完善留守儿童基本数据采集,推动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依托“青少年维权在线”、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等,加强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为权益受到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健康、社会融入等服务。加强农村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培养,指导他们开展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四、关于规范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修订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过程中研究制定规范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的政策措施。同时,民政部将继续发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示范作用,推动各地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列为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下一步,民政部将切实承担牵头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和协作配合,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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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关爱留守儿童的意见和建议
16:57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石凯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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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涌现了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即农民工,掀起新一轮人口大迁移。他们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统筹城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这些外出到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身后,是数千万留守农村的未成年的子女,他们已经构成一个日渐增多的特殊群体和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
  总体来说,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基本上是有保障的。但是,与一般儿童相比,留守儿童在生活、行为、学习及心理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生活上缺少照顾。父母外出打工后,留守儿童的生活水平进一步下降主要表现在吃的花样单一,只求填饱肚子,不讲营养搭配;部分留守儿童更加省吃俭用、节衣缩食。二是行为上缺少监管。父母外出打工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由于监护能力不足导致监护质量下降,往往“严”少“惯”多,“管”少“哄”多,“理”少“钱”多,管吃管住不管教,使孩子放任自流,难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三是学习上缺少辅导。监护人一般只对留守儿童的吃住和安全负责,关注学习情况的甚少,留守儿童在课后缺乏督促辅导,学习上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导致成绩下降。四是心理上缺少疏导。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乏父母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内心有说不出的苦闷,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五是安全上缺少保护。由于留守儿童处于社会化的初始阶段,对社会现象和本质的认识都是肤浅的,再加上儿童处于青春发育期,体格没有健全,这样使得儿童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家庭认识来看,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在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的占比较小。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和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有些不相适应。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协力推进。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教育监护网络,确保留守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对留守儿童的生存和成长都肩负着不可替代的责任,四个方面缺一不可。
  一、政府层面。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在政策层面上采取措施,确保教育的公平、和谐发展,这是政府的使命所在。具体来说:
  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之中。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纲要实施的监测评估体系,让各级政府重视和关注留守儿童问题,把留守儿童工作作为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证教育公平。增加教育财政投入,加大农村中小学基础实施建设。
  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充分协作,政府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逐步建立起齐抓共管的体系。横向上,各部门应协调一致以尽本部门应尽责任;纵向上,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应协调政策和统整资源,有效解决农村的留守儿童问题。
  2.推进政策的配套完善。要进一步落实、建全有关法律、法规,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落实政府应担负的责任。要积极推进与农民工相关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住房、教育、卫生等相关法律政策改革,促进城乡、区域、部门之间相关政策的衔接与配套,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都能平等分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
  3.加快户籍的制度改革。打破二元制的城乡户籍壁垒,建立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新体制。我国要逐渐改善现有的户籍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制定优惠政策,采取配套措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帮助他们适应城市的生活环境,接受留守儿童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入学。实施流动儿童的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只要是已经在同一个城市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就给予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子女同样的入学受教育机会。各地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接收流动儿童学校的督导,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一些有条件接受流动儿童入学,但对他们入学通过多收费和乱收费的方式设置障碍的学校进行严厉的查处和处罚,从根本上杜绝城市学校对流动儿童歧视性待遇和收费,确保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实施。
  4.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新建(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和食堂,让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在学校,是解决留守儿童一系列问题的最有效途径。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最大努力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管理。
  5.发挥文化的传播功能。政府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有效为农民送知识、送技术、送教育,有效发展规模农业和特色经济,实现农业产业化,使农民变成产业工人,以父母的稳定收入,促进子女的长期教育。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一方面,政府加大投资,建设相应文化设施。比如村文化室、村图书馆等。另一方面,鼓励农民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破除迷信,扫除不良习俗,实现农村观念革新和善风良俗的重建。使农村形成较浓厚的文化氛围和文明风气,对留守儿童成长产生促进性的影响。
  6.拓展网络的积极作用。在政府部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加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发展各类家长学校,全面建设农村家庭教育网络,拓展城乡家庭教育渠道,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加强对监护人特别是祖父母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监护意识和能力。
  二、家庭层面。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的至关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有利于培养出身心健康的一代。
  1.留守儿童的父母要转变教育的责任观念。家庭的教育不但会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还会间接影响学校和社会给孩子的教育。缺少家庭教育的孩子往往是走向失败的,是对社会和对家庭有危害的,所以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家庭,父母都有责任将自己的孩子教育好。
  2.留守儿童的父母要做好言传身教的榜样。父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是很重要的,作为留守儿童的父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尤其重要。在难得的相处时间里,孩子对父母的行为举止印象是十分深刻的。爱国爱民、尊老爱幼、勤劳节俭等等这些优良传统不是口头上说的,是要亲身示范的。
  3.留守儿童的父母要学会心灵的沟通。关心留守孩子,要从“心”开始。父母要走进孩子的“心”去,去了解他们心里想些什么,需要什么,还有他们的道德行为表现如何等等。父母不但要当好父母,还要当好孩子的朋友、知心的好朋友。现代发达的通信给我们带来沟通的便利。长期在外的父母应充分利用电话定期和孩子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教育。此外,还要多和家里的监护人、学校电话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孩子的各种情况,有利于对孩子及时教育与帮助。
  4.留守儿童的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活到老,学到老”。孩子要学习,父母更要学习。作为留守儿童的父母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工作之余有机会的还是要积极学习,不断提高。现在的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父母们要跟上时代步伐只有不断学习,掌握现代基本技能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三、学校层面。培育新一代接班人,教育是关键。学校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应担当“主角”,因为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
  1.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在留守儿童教育过程中,学校扮演的角色很重要,原来由家长承担的那部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转嫁给了学校,因此学校要承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双重责任,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从单纯追求升学率转向追求全体学生的全面健康、全面发展上来,提高教师素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让学校成为孩子们所喜欢和留恋的场所。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学校要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典型宣传,引导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校不仅要教好书更要育好人,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和课外活动,加强励志教育,大力宣传留守儿童先进典型,让典型教育人,让典型感染人,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强自立,奋发有为。
  3.培育健康的心理素质。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心理问题,农村中小学配备专业的心理老师,或对老师进行相关心理指导培训,使他们有能力对学生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定期聘请有关专家为学生讲授青春期健康知识,通过老师与学生对话,帮助学生坦然面对成长的烦恼。对遭遇挫折或困难的孩子及时给予心理抚慰,特别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孤僻、胆怯等心理,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家教缺失。
  4.健全完善留守儿童的档案。通过留守学生档案,学校一方面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分类教育管理,加强对留守孩子的特殊关心和监护。另一方面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联系和沟通,通报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督促家长更多关注孩子成长,让在留守儿童身上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5.架起家校畅通的桥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一是鼓励教师多走访留守儿童家庭,深入学生家庭,指导家长或亲属如何关心孩子。二是建立留守儿童家庭联系卡,利用现代发达的信息通讯技术,形成家长联系制度。除此,学校还可以利用春节、假期孩子父母返乡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充分交流,形成合力效应。
  四、社会层面。根据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社会的可作为是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教育组织或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缺失的弥补作用,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互补共生。
  1.构建监护体系。由村委会牵头,联合妇联、团委、工会、学校和派出所,充分利用党政机关人员、中小学退休教师以及青年志愿者和适当外聘一些专职人员,共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
  2.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各级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要深入基层,深入留守儿童家庭,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及家长的实际需求,反映广大家长和儿童的意愿和呼声,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提供决策服务。加强相关创新性政策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的研究,我们要充分整合、转化研究成果,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3.扩大社会宣传。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多种宣传渠道,精心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社会宣传。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留守儿童及家长的优秀典型,引起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广泛关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4.发展区域经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鼓励帮助农民返乡创业,使父母双方或一方能留在家里,减少留守儿童的产生。这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最好出路和长久之计。
  5.建立帮助机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应该提倡:要多一点关心,多一点关怀,多一点问候。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多形式的结对帮助。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妇女的特殊作用,结合“春蕾计划”,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关爱留守儿童、争当爱心妈妈”或“代理妈妈”活动,组织动员各界妇女如女干部、女党员、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户,担任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或“爱心妈妈”,和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基层共青团组织应该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开展青年志愿者、城乡少先队员“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
  留守儿童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们提出的时代要求。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因此,要充分协调和发动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关注并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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