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pdf与恩格斯在哪一经济领域具有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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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恩格斯实践概念之比较
[摘要]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基础和最重要的概念之一。马克思将实践概念拓展为一个包括了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理论、实践、制作等在内的人类一切社会性活动的概念。恩格斯理解的实践是以实验和工业为主要内容,以生产技术实践为主要特征,本质上是一种价值中立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经验行为。通过比较分析,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概念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关键词]马克思实践概念;恩格斯实践概念;劳动;实践;工业;同一性;差异性[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08[收稿日期][作者简介]王凡(1986-),女,山西长治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2012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思维方法论研究。近些年来,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的关系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回答又直接关系到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等一系列问题。对于这样一个重要和基本问题,目前国内学界的研究者主要持“同一论”“对立论”和“差异论”三种不同的观点。那么,究竟哪一种观点是恰当的呢?我们又应当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来看待马克思主义?本文选取了“实践”这样一个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概念,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实践概念的解读与比较分析,深入探讨马克思与恩格斯对这一概念的认识究竟是同一的、对立的抑或是有差异的?希望以马克思恩格斯实践概念的比较分析为切入点帮助我们科学地回答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的关系问题。一、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是马克思从未在他的著作中明确地界定“实践”这一概念。从文本来看,对譬如劳动、实践、生产等概念,马克思是交替使用的,没有对它们作出明确的区分。对于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本文是从广义和宏观的角度来对其进行解读的。“实践”作为一个主要概念出现在马克思哲学视域中,最早可以追溯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沿袭了亚里士多德传统,赋予劳动概念伦理、道德向度,含有应然的价值目标。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人的本质的体现。马克思在《书稿》中说:“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P57)正是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1](P57),人的本质力量就是在劳动或者说实践中得到确认和体现的。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具有自觉选择性,并且活动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然而,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仅仅以谋生的形式出现,马克思把现实中的人的这种与人的本质相对立的劳动称为“异化劳动”。马克思批判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异化劳动,认为我们必须改变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这样一种异化的状态,通过对这一状态的扬弃,达到真正实现人类解放的目标,从而使人实现真正的自由。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实践”是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明确地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2](P52)实践首先包括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物质生产活动,作为物质性的生产劳动对人类而言是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在《手稿》中,马克思认为劳动是“生产生活本身”。其次,实践还包括了建立在物质生产基础上的其它的人类社会生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①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除了物质生产实践,人们还有另外的一种生产活动:生命的生产。这种生命的生产,既包括人自身的生产,又包括已超越了自然意义上的生殖。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还指出,人作为社会存在物还要在社会中交往。这种交往行为,也属于人类的实践。当然,马克思也特别重视自然科学和实验。他曾经说过:“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中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使非人化充分发展。”[1](P89)除此之外,无产阶级的政治实践也是一种实践活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3](P75)无产阶级的政治实践,是对社会结构进行的变革,是无产阶级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革命行动。可见,马克思的“实践”内容丰富,包括了多方面的内容。马克思的“实践”沿袭了西方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传统。在整个西方哲学传统中,实践是一个伦理学的概念。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人的道德、政治生活。实践以善为追求的最终目的。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实践”超越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马克思始终关注的是现实社会的人的生存。现实社会的人,不仅仅从事物质生产活动,而且还要参与其他社会活动。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提出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P54)。这里所说的“实践”,不仅包括基本的物质生产实践,也包括现代自然科学和工业,还包括人类的道德、伦理、艺术、审美等活动。由此,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突破了亚里士多德“实践”概念的狭隘内涵,将亚里士多德政治、伦理色彩明显的实践概念,扩展为涵盖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实践、制作等在内的人类的一切社会性活动的概念,成为了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二、恩格斯的实践概念要研究恩格斯的“实践”概念,我们同样也必须回到恩格斯的文本②中,去探索和总结他对“实践”的看法。本文主要从实践的内容、特点、本质三个方面来透析恩格斯对“实践”的把握,然后对恩格斯的“实践”概念作出界定。
(一)实践的内容:实验和工业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终结》)一文中,恩格斯谈到实践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在恩格斯的视域里,实践主要指的是大工业。在《终结》一文最后他这样写道:“随着1848年革命而来的是,‘有教养的德国抛弃了理论,转入了实践的领域。”[2](P50)我们不禁会问:这种与“理论”相对立的“实践”的领域又指什么呢?紧接着他就给了我们答案:“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小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已经为真正的大工业所代替。”[2](P50)恩格斯特别重视大工业的发展所引起的革命性的社会变化。恩格斯对“大工业”在人类历史上所发挥的作用大加赞赏。不仅如此,实践对于人的认识也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他说:“从笛卡尔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时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猛的进步。”[2](P18)而这种实践,在恩格斯看来,是与人类纯粹思想的力量相对的,主要是指自然科学和工业。恩格斯的“实践”概念也包括了科学实验。在《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以下简称《反杜林论》)第三编社会主义中,恩格斯就曾对欧文的共产主义实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恩格斯认为,欧文的实验,“至少已经在实践上证明,无论商人或厂主都决不是不可缺少的人物”[5](P280)。当然,恩格斯也在较少的意义上使用政治实践。但是综观他的著作,无论是从文本中“实践”出现的具体语境还是他本人对“实践”具体内容的强调,笔者认为,恩格斯的“实践”主要以实验和大工业为主要内容。(二)实践的特征:生产技术实践恩格斯的“实践”是指近代意义上与“科学理论”相对立的生产技术实践③,他特别强调生产和技术。在《反杜林论》一文中,这一观点就有明显的体现。例如,恩格斯在批判杜林先生不能正确认识社会分工的历史作用时就曾指出,在这一问题上,无论是杜林还是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两人都要求每个人尽可能多地调换工种,并且要求相应地训练青年从事尽可能全面的技术活动。在他们两人看来,人应当通过全面的实践活动获得全面的发展”[5](P310)。很显然,恩格斯把人获得“全面的发展”的“全面的实践活动”等同于前面所说的“全面的技术活动”。在这里,恩格斯所说的“实践”只不过是技术活动的另一表达。恩格斯把人类的历史简单地归结为生产技术实践进步的历史,认为“到目前为止的全部历史,可以称为从实际发现机械运动转化为热到发现热转化为机械运动这样一段时间的历史”[5](P119)。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实践”主要是指技术生产实践,他的“实践”概念突出技术、生产的特征。(三)实践的本质:价值中立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经验行为在《终结》一文中,恩格斯多次使用了“实践”一词。恩格斯将“实践”与“认识”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恩格斯反复使用的“实践”,都是作为与“认识”相对的人的实践,在文中是指直接与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相对的实践。恩格斯所提及的“实践”就是相对于人类对外部世界思考的“理论”形式而言的。从恩格斯“实践”概念产生的原生语境我们也可以看出,实践是“我们能够自己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按照它的条件把它生产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2](P17)行为。由此可见,恩格斯语中的“实践”,已经变为一种在“理论”指导下的经验行为。在这个过程中,行为主体是没有价值倾向的,行为的最终目的在于对自然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另一方面,恩格斯的“实践”遵循因果性的逻辑,而这是典型的技术的逻辑。“实践”能够对因果性作出验证,能够证明“理论”的科学性。可见,恩格斯文本中反复提及的“实践”概念,实质上是一种价值中立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经验行为。综上所述,我们把恩格斯的“实践”理解为“以实验和工业为主要内容,以生产技术实践为主要特征,本质上是一种价值中立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经验行为”。显然,作为一种经验行为,这里的“实践”是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概念。三、马克思、恩格斯实践概念之对比分析在对马克思、恩格斯“实践”概念作了一番考察之后,现在我们将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实践概念作一番对比,又能够得出怎样的结论呢?(一)马克思、恩格斯“实践”概念之同无论是“实验”还是“工业”,从根本上说,它们都属于人类生活最基本的物质生产领域。可见,以“实验和工业”为主要内容的恩格斯的“实践”概念主要是指人的物质生产实践。同恩格斯一样,马克思也非常重视物质生产实践,早在《手稿》中马克思就已经注意到了实验和工业。马克思认为,科学实验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方面,并且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马克思指出科学是“实验的科学”,马克思也看到了自然科学对人的解放的重大意义,他说:“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1](P89)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沿袭了这一观点,他认为正是大工业所引起的生产技术的基础性变革,导致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改变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以来的工业取得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肯定,这一点在两人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一文中就有所体现。首先,在文中,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大工业建立起了世界市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了世界性的了”[1](P276)。其次,大工业和世界市场的建立使资产阶级取得政治上的进展。他们推翻了封建社会的制度,建立起新的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政治制度,现在代议制国家也随之出现。再次,大工业还产生了现代文明,它“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1](P277)。在文中他们总结了大工业的成就:“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有大。……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1](P277)他们的这一概括成为评价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历史作用的一段经典性描述。
(二)马克思、恩格斯“实践”概念之异1.实践是存在论意义上的还是认识论意义上的?马克思是从存在论的高度来理解“实践”的。首先,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的生存方式,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认和体现。在《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P57)人的本质就在于“自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也正是这种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在劳动或者说实践中,人的本质力量得到确认和体现。“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1](P57),“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1](P58)。其次,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在《手稿》中,马克思认为劳动是“生产生活本身”。对于整个人类历史而言,“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1](P92)。可见,实践活动对人和人的存在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同样,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也明确指出生产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他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3](P60)。最后,实践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和社会历史的发源地。马克思在《提纲》中明确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P54)具有社会属性的人,一方面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创造满足自己需要的东西,另一方面也生产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们正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不断创造并改造着社会的组织形式和内容。当然,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也包含了认识论的意义,正如他自己所说:“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2](P53)。实践亦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恩格斯与马克思不同,恩格斯对“实践”的理解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对这一观点的说明,首先我们必须回到恩格斯直接表述“实践”概念的原生语境。在《终结》一文中,恩格斯是在驳斥不可知论的语境中引出“实践”的,他说:“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2](P17)那么,“实践”究竟是如何驳斥不可知论的呢?恩格斯认为,实践活动是这样的一种经验行为,它能够对我们是否正确把握了外在自然进行验证。例如,当我们能够运用一定的条件把某一自然过程复制出来并为我所用时,这种实践就证明我们对这一自然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不可知论会因此自行瓦解。恩格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谈论“实践”,实际上在这背后有一种本体论预设。在恩格斯的哲学体系中,这种本体论就表现为“自然本体论”。实践活动就是以这种作为本体的外在自然为基础的人类的活动。通过实践,人类形成对外在自然的认识。对外在自然的科学把握使得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可转化为“为我之物”了。其次,恩格斯理解的“实践”只是人的思维正确把握物质世界的一个环节。他说:“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7](P239)可以看出,人的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是改变自然界,这种改变的前提是对自然规律的掌握,而这个前提又在于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最后,恩格斯把实践当作检验真理的标准。在《终结》一文中,恩格斯就曾举例:人类已经能够从煤焦油中提炼出人工茜素,证实了人类对茜素的科学认识;1846年德国天文学家约翰·加勒发现了海王星,证明了哥白尼学说的科学性。恩格斯认为,通过实践,人们能够对客观因果性作出验证。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实践”是认识论上的“实践”。2.实践的内容是丰富的还是单一的?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早在《手稿》中马克思就已经意识到“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1](P58)。存在论意义上的“实践”内容丰富,充分体现了人作为社会存在者的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实践是人的感性的对象性的活动,现实的个人总是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这种“对象性”的生产活动。在生产的过程中,“现实的个人”又结成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关系。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把“实践”分为最基本的物质生产实践、从属于物质生产实践的交往实践(诸如伦理实践、道德实践、艺术实践、宗教实践等)和社会政治实践,其中,交往实践充分地反映了人的生存的社会性。恩格斯的“实践”主要以实验和工业为主要内容,主要是指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技术实践,而物质生产实践偏重于强调对实践对象的科学把握。无论是实验还是工业都讲求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客观物质世界进行改造,进一步获得关于认识对象的普遍性、规律性的知识。主导这种实践行为的是科学认知理性,这种科学认知理性很大程度上又具体化为技术理性、工具理性。马克思的“实践”是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与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践是人的现实的“全部活动”。而恩格斯的“实践”概念以实验和工业为主要内容,实际上只是指人类最基本的物质生产实践。因此,从内容上讲,马克思的“实践”必然涵盖了恩格斯的“实践”,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内容更加丰富。3.实践优先还是理论优先?关于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在《手稿》中,马克思曾有明确的表述:“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的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1](P88)在这里,理论只是人类实践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对人的生存而言更具基础性。之后,马克思还说道:“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个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1](P88)“现实生活”即“实践”,不仅仅与人的认识能力有关,也不仅仅与科学理论有关。可见,马克思的“实践”已经超越了传统哲学的认识论意义上的“实践”。
马克思认为,从根本上说理论是从属于实践的,实践具有优先性。对于这一结论,理解的关键就在于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实践是人类基本的存在方式。首先,实践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劳动是人维持生命的手段。“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来说不过是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一种手段。”[1](P57)但同时,劳动还是其本身的目的,因为人的生产生活还是人的类生活。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类存在物,人的类特性在于“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正是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就要求人的实践不断趋向于“类存在物”。在这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中,人的价值得到实现且逐步完善起来,不断向人的自由与解放的目标迈进。其次,马克思在生产劳动的基础上统一了整个人类实践。我们生存的整个感性世界就是人类世世代代活动的产物,对以人的感性活动为基础的感性世界的理论把握,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理论”是以人的感性活动为根据,是在人的感性活动中产生和形成的。最后,理论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也只有在人们改变世界的感性活动中得以检验。在《提纲》的第二条中,马克思说:“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2](P53)实践是理论的前提、依据和检验标准。在第八条中,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P54-55)可见,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实践”高于“理论”。恩格斯是从与“科学理论”相对的意义上来谈“实践”的。从内容上讲,实践是与理论相互分立的领域。关于这个问题,本文在第二部分中就有所论述。恩格斯认为,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中,理论具有优先性。在他直接论述“实践”概念的关键性文本《终结》一文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这一论点。恩格斯始终是用“实践”来证明“理论”,“实践”始终是在“理论”指导下的一种经验行为,是对“理论”的运用。恩格斯常常用人们实践结果的成功来论证人们对自然规律的正确认识。例如,在他看来,不管有多大的可能性,哥白尼的太阳学说始终是一种假说,而只有当加勒发现了确实存在着勒维烈根据哥白尼的学说推算出的行星的时候,哥白尼的学说就被证实了。理论的假设从此也就具有了科学性。由此观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实践”概念还是有很大差异的,从存在论意义上理解“实践”和从认识论意义上理解“实践”是两种不同的视角。因为马克思与恩格斯“实践”上的差异,所以我们不能将恩格斯的“实践”等同于马克思的“实践”,也不能仅仅按照恩格斯的文本去解读马克思;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实践”与恩格斯的“实践”也存在着一些共同点,所以,我们也不能全面否认恩格斯的“实践”概念,而应当吸收恩格斯“实践”概念中的合理成分。总之,对马克思、恩格斯“实践”概念的理论探讨并不是最终的目的。作为马克思主义创立者之一的恩格斯,他在晚年承担起了系统论述与阐明马克思思想的重任。在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上,马克思与恩格斯也许是有一些观点上的差异。但是,如果把差异夸大为根本对立,否认他们在根本立场、基本理论观点和思维方法上的一致性,就会从根本上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通过文本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实践”概念的不同认识以及两者在观点上存在的差异,但是差异并不等同于对立。面对马克思与恩格斯学术思想关系这一重要而基础的课题,我们只有以具体问题为切入点,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说明,才能对各种非议和误读作出澄清,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性,才能有力地回击反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诋毁和攻击,才能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注释:①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里需要作如下几点说明:首先,《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早期的著作。虽然文中可能涉及青年恩格斯对实践的看法,但本文的探讨和研究集中于恩格斯哲学思想成熟之后他对实践的认识和看法。其次,即使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同使用了“实践”一词,这也不一定就意味着他们对“实践”概念的理解是相同的。对这一问题,目前国内学术界也存在着较大的争论。例如,山东大学何中华教授就认为:恩格斯未能像马克思那样从哲学上重视实践,并将其作为一个本体论原则肯定下来,在这一点上恩格斯始终没有达到马克思的高度。具体论证可参见他的论文《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几点区别》《究竟应当如何看待“马克思-恩格斯问题”—再答我的两位批评者》等。最后,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尤其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卷第1章“费尔巴哈”章中,马克思、恩格斯在文本原创上所占份额及理论上存在偏差的讨论,也是目前国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学者们也存在着广泛的争议。日本著名学者望月清司在对文献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详细观点可参见他的代表作《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②关于文本,这里需要作几点说明:其一,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共产主义运动的形势所迫,恩格斯陆续发表了诸如《论住宅问题》《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空想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法德农民问题》等一系列著作。除此之外,还有由恩格斯整理的《资本论》第二、三卷的出版,以及他在马克思去世之后为马克思著作的出版所写的序言或者导言等等。可以说,这个时期,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已经完全成熟,而这些哲学著作就是他哲学思想的系统和公开表达。其二,在这些著作中,有几部是恩格斯本人格外重视且被公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及观点做了系统阐述的经典著作,诸如《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恩格斯对实践的认识和看法,就是在他与当时一些反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敌对者的斗争中阐发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蕴藏在他晚期写下的一系列具有哲学意味的重要著作之中。其三,恩格斯涉及实践概念的文本,可以分为直接性的文本和间接性的文本。所谓直接性文本,就是直接谈论到实践问题本身的文本。直接论述实践的文本,主要见诸《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所谓间接性文本,就是指没有直接谈到实践问题,但谈到了和实践有关的问题。间接性的理论文本,主要见诸《自然辩证法》。结合这些文本著作的内容,我们可以反思、领会进而把握恩格斯关于实践的基本立场、观点。③近代以来,人们所理解的“实践”与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实践有了明显的不同。在近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的一般原则渗透到人们的日常行为过程中。科学主义精神直接融进了伦理实践,甚至将两者直接等同起来,使其具有了强烈的科学主义特征。人们所理解的“实践”更加强调社会生产,注重经验,突出科学和实验。人们用实践来指称一切人类活动。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实践”和“制作”的区分变得日益模糊。人的行为逐渐被伦理中立化。人们将关注的焦点更多地集中于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技术理性逐渐控制世界,人们总是竭尽全力去寻找那所谓的“科学知识”。因而,实践表现为单纯的“做”。实践逐渐成为一种在抽象的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具有可操作性的价值中立的“描述”行为。参考文献:[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5]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6]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责任编辑郑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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