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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举行:明年改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简介: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举行:明年改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来源:上海新闻综合高清
新闻 /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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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视频桌面客户端如题,现在买挺便宜的,讲座应该年年变化不大吧,请有经验的大侠们给点意见~~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可以买,也可以到网上搜索电子版本  每年的变化不是很大.都可以先用着  毕竟时间才是宝贵的,你不会为了这个而  耽误自己的复习时间吧      我的博客:.cn/u/
  谢谢楼上的回复,其实我已经有三本法律出版社的教材,但是看起来很吃力,我看别人推荐万国的书,是不是这套书更容易理解呀?
  法律出版社的教材已经是最基本的理论了,你以前不是学法律的吧?先把教材好好学习透,再做题,这样效果好点  
  教材打基础比较好。  万国的就是提高比较有用
  这套书还是不错的,总结的很好.我现在用的就是这个  适合第二轮复习的时候看
  我还是建议不要乱买参考书,个人认为法院出版社的重点法条解读更为必要!!!!!
  教材和白皮书的重点法条很重要,不要看其他乱七八糟的资料。
  一丁点法律基础,一套万国教材,一本法院出版社的重点法条解读,一套白皮书做主料,以3本厚教材,法条汇编,以及红腰带,三校模拟卷为佐料,用三个月时间猛炒,痛苦过司考!!  
  明年参加司考得看过来,这里有个同道中群:
  呵呵,建议楼主去司考吧,这个是专业的司考论坛,公益性质,里面的交流环境和氛围都不错。相信能给你专业的解答。  如果你是非法本,建议还是先看司法部三大本打基础,如果是法本,基础比较好了,可以看万国的那套书吧。
  能借则借,不用买旧的,每年都会有些变化,这些变化往往是考点.明年考,现在看是太早了些.  如果是非法本,或是法本出身,但多年不涉及专业的,必须先看辅导教材.  
  你买05年的都可以,但是要特别留心新的法律跟司法解释,是重点..  建议你现在先买点民法\刑法\行政法\理论的书业余书读,,,明年3月份再开始正式接触考试资料..临考前3个月如果可能的话脱产强化...  学习过程中应主要主要内容,对经济法等内容别用太大力气....  选择司法考试,是对自己意志的考验,努力吧兄弟........
  万国的帮你总结了,区分了重点非重点,法版一概包括在内,各有优劣吧
  兄弟,省点钱吧。能上网就从网上当下来,不就的了吗。
  。。。。。。
  需要资料的考友可加我的QQ: 我报有全套的资料,一起努力,司考同行!
  作者:宁波王律师 回复日期: 10:04:23 
    呵呵,建议楼主去司考吧,这个是专业的司考论坛,公益性质,里面的交流环境和氛围都不错。相信能给你专业的解答。    如果你是非法本,建议还是先看司法部三大本打基础,如果是法本,基础比较好了,可以看万国的那套书吧。        --------------------------------------------------------    这位先生正解。我就是非法本,只看了法律版教材就一次通过的。
  楼上的朋友很牛,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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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之《法律法规》易错题汇总
法律法规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8.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D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 校长 B. 学校负责人C. 有关直接负责人 D. 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
19.学校违反法定义务构成对学生侵权,应承担 ( B )
A 行政法律责任 B 民事法律责任 C 刑事法律责任 D 违宪法律责任
20.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 D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民事责任
21.《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B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 行政责任 D.AB两种责任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下列哪个部门来处罚?( D )
A、学校 B、教育主管部门
C、家长 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部分《义务教育法》
39.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准确的是(B )
A.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B.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C.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完全等同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D.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40.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C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特殊贡献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高原补助
41.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 D )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
A.发达地区 B.贫困地区 C.山区 D.农村地区、民族地区[page]
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在首次任教时,应当有( C )
A.实习期 B.见习期 C.试用期 D.服务期
51.学校和教师签定聘任合同时,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应当由( C )。
A.学校确定 B.教师确定 C.学校和教师双方协商确定 D.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52.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是( ?)。
55.教师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是( A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
C.学生管理与学生评定权 D.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
56.教师考核应遵循的原则是( B )
A.客观、公开、即时 B.客观、公正、准确
C.客观、实效、合理 D.公开、公平、公正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 B)
A.优先、补助 B.优先、优惠 C.补贴、优惠 D.补贴、补助
第四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69.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A.职业辅导 B.安全辅导 C.心理健康辅导 D.特长辅导
71.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A.安全意识 B.自我管理意识 C.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D.法制意识
80.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下列哪个机构批准?(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page]
第五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84.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 C ),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A.理论实践结合 B.校企结合 C. 产教结合 D.产学研结合
第六部分《教师资格条例》
8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C )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 资格证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A.3年内 B.4年内 C.5年内 D.6年内
88.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A.2年内 B.3年内 C.4年内 D.5年内
89.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严格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
二、简答题
《教育法》几个简答点:教育基本原则(6-13条)、
学校权利(28条)
受教育者权利(42条)
《义务教育法》几个简答点:
入学时间地点规定(11.12条),
学校安全(24条)、
学校违法责任(57)
《教师法》几个简答点:
教师权利(7条)
教师权益(9条)、
教师考核规定(22、23、24)
教师违法责任(37条)
《未成年保护法》几个简答点: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5条)
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规定(39条)
1.《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要履行以下基本义务:[page]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2. 《义务教育法》对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定?
答: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3. 《教师法》中教师工资、津贴和补贴规定?
答: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page]
三、案例分析题
出题方式:基本都是反面案例,一般有2个以上的问题;提问方式:有的问题是封闭式的,直接针对某个或某条法律法规;有的提问是开放式的,需考生自己寻找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1.某初一学生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复习内容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并予以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一直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
(1)学校的行为合法吗?请结合案例加以具体分析。
(2)学生采取的维权方式是否符合《教育法》规定?学校的做法合法吗?
参考答案要点:(1)学校行为不合法,违背了《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规定。属于《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该依法给予处分。本案例中,学校并没有履行学校应有的批评教育的职责,而是采取直接开除的方式处理学生,其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2)学生的做法符合《教育法》的规定,学校的做法不合法。《教育法》规定,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符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学生可以先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该积极给予办理申诉,如果学生的申诉不成功或者得不到学校的反馈,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提出申诉。
2.某中学学校和附近学校中学约定,每学期举行一次联合考试(简称&联考&),学校依据学生成绩对任课教师进行奖惩,对&联考&成绩差的班级,学校扣罚任课教师工资。实行&联考&后,一些教师为获取奖金或避免处罚而抢占课时、搜罗资料、竞猜考题,使学生负担加重,积极性受挫,而教师人人自危,把素质教育抛掷脑后。
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
(1)学校以&联考&成绩差为由,扣罚任课教师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
(2)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要点:(1)学校的做法不合法。《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合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工资是教师的法定收入,不得随意克扣,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2)根据《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于学校随意克扣工资的行为,教师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在30日内做出处理并答复。如果教师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起新的申诉来自己的合法权益。
3.初中生明明和两个同学没有完成英语老师张老师(兼任班主任)布置的作业,星期五上午放学后,三个同学没有吃上午饭,被张老师留在教室里每个单词罚抄200遍,要求到晚上六点才准回家,后来,趁张老师离开办公室的时候,饿坏了的明明和另外两个同学偷偷跑回了家。谁知到了下个星期一,张老师就让明明和另外两个溜回家的同学头两节课一起站到了教室外头,直到写好了检讨书交给老师才进入教室。[page]
(1)张老师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其不合法行为具体是什么?
(2)结合案例分析,学校应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答:(1)张老师的行为不合法。张老师违背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保护法》关于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同时还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张老师不让学生吃午饭,并让学生在教室外罚站,这些都是明显的变相体罚的行为,对学生造成极大伤害,张老师让学生每个单词写200篇,这即是加重学生负担,也是变相的体罚;而张老师不准学生进教室听课更是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2)根据张老师的行为,我们应该认识到:学校承担着未成年人呢保护的重要责任。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而不是对他们进行简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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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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