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证券投资时可以采取的如何提高员工积极性性投资策略有哪些

  (上接B37版)  图1 股票选择流程  (1)股票研究数据库(SRD)  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股票研究数据库,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为基础,剔除被ST以及被证监会和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并剔除公司治理结构有严重问题的上市公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司和股价被严重操纵的股票,其余公司进入股票库。此外,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可以依据主动选股的标准加入部分上市公司,二者结合形成股票研究数据库。  (2)公司治理分析(CGA)  景顺长城参照国际上先进的公司治理实践标准,同时结合中国市场实际情况,本着随经济条件变化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原则,建立了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本基金综合运用该体系对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中个股所属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系统性分析,现阶段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i)公司治理评级体系。这是一个多因素综合评分体系,运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所研究上市公司的相对治理评级。  (ii)内部研究。运用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中的标准分析模板从违规记录、信息披露透明度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状况进行分析。  (iii)卖方研究报告。其在分析过程中起到对评级结果和内部研究进行参照验证的作用。  (3)综合分析  本基金以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为基础,运用公司治理评级体系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情况做出评价,重点投资于以下两类上市公司股票:  (i)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具有较高的业务价值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ii)公司内部管理得到明显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或有较强的业绩增长潜力。  同时,我们将利用SRD对跟踪的每一家上市公司进行系统的财务分析。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采用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对经济数据评分,分析经济和金融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利率走势,判断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确定投资组合久期。本基金依市场规模、收益率、流动性等标准,评估债券的投资潜力和回报趋势。在风险控制上,利用风险评估系统适时评估投资组合,切实控制各种风险以优化投资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公司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证价值,谨慎进行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投资组合回顾与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理由为:  (一)市场代表性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推出的可买卖的大盘股指数,由A股市场市值最大的300家上市公司组成;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两者均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二)复合基准构建的公允性  本基金是一只高持股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5-95%,其中市场中性时的股票仓位为80%。本基金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分别使用具有充分市场认同度的沪深300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在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的占比按照市场中性时两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确定,可以比较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三)易于观测性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高的投资品种。  (一)各类别风险定义  1、投资组合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系统性风险:基金在投资中因市场原因而无法规避的风险;  (2)行业配置风险:基金中某行业投资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3)证券选择风险:基金中某只股票的持仓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4)风格风险:基金在投资风格上与基准之间产生偏差,偏重于某种风格而产生的风险。  2、个股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个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财务风险:基金在投资过程中,由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特别是财务状况判断出现失误,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受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地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  (3)价格风险: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当基金中某只证券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出一定比例。  3、衍生工具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个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目前,此类风险主要指由权证投资引发的风险。  4、作业执行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运营部及法律、监察稽核部对作业风险进行实时预警与监控。此类风险主要包括基金在日常操作中出现违反法规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者交易执行中的操作失误以及信息系统故障产生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投资组合风险  本公司运用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系统,以跟踪误差为核心,建立一整套评估指标测量、分析跟踪误差的构成,判断风格因素、行业因素、个股因素对跟踪误差的影响。同时,运用国际通行的回报分析系统将基金的超额回报/风险分解为时机选择、风格选择、行业选择、个股选择四类回报,有效地帮助基金管理人了解超额回报来源以及相应承受的风险水平,为基金管理人资产调整提供参考性的指引,以实现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情况下获取更高的超额收益。  2、个股风险  (1)财务风险。本公司投资以基本面为基础,个股的挑选不仅注重盈利的成长动能以及价值评估,还重视个股的财务风险。通过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详尽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营运状况、盈利能力等,并通过对所投资品种的实地调研及公司业绩的合理性分析,有效规避可能的财务风险。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具体指标是行业集中度、个股集中度和流动性比率。  (3)价格风险。建立并执行实时价格异常监控机制,任何异常变化将通知相关研究人员分析调查。  3、衍生工具风险  对权证投资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主要包括:  (1)制定权证投资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调整。  (2)严格执行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  (3)对权证市场进行充分研究并定期对权证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  4、作业执行风险  作业执行风险识别与衡量的具体指标是法规限制和投资比例限制。本公司信息系统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之外,并定有灾难回复计划(Business Recovery Plan),确保公司操作系统可以在重大灾难发生后,迅速回复运作,以确保客户权益。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数据截至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日。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65%-95%,债券投资0%-3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5%-35%,权证投资0%-3%。本基金投资于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股票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本基金自日合同生效日起至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1)认购费率  投资者认购需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率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费率表如下:  (2)计算公式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 + 认购利息)/基金初始面值。  基金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需缴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费率表如下:  (2)计算公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计算公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 = 赎回份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额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总额 - 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转换费用  (1)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2) 计算公式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六、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的数额限额以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相关信息;  5、在“七、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日;  6、更新了“八、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日;  7、在“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相关信息;  8、在“二十、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8,723,853.31  65.13  其中:股票  88,723,853.31  65.13  2  固定收益投资  241,760.26  0.18  其中:债券  241,760.26  0.1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7,071,108.69  34.56  7  其他资产  178,731.78  0.13  8  合计  136,215,454.04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523,290.44  3.34  C  制造业  67,383,461.62  49.7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672,551.25  4.9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144,550.00  7.4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8,723,853.31  65.45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42    140,869  6,437,713.30  4.75  2  300058    128,331  6,416,550.00  4.73  3  002385    422,300  5,135,168.00  3.79  4  300157    220,756  4,523,290.44  3.34  5  002148    94,725  4,399,976.25  3.25  6  000541    415,800  4,299,372.00  3.17  7  300124    57,965  4,117,253.95  3.04  8  002022    183,600  4,092,444.00  3.02  9  600438    462,950  3,976,740.50  2.93  10  002023    271,322  3,917,889.68  2.89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241,760.26  0.18  8  其他  -  -  9  合计  241,760.26  0.18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003  华天转债  2,071  241,760.26  0.18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54,786.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926.77  5  应收申购款  15,018.2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8,731.78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003  华天转债  241,760.26  0.18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148  北纬通信  4,399,976.25  3.25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日-日  0.70%  0.05%  -1.62%  2.42%  2.32%  -2.37%  2009年  47.67%  1.68%  72.79%  1.65%  -25.12%  0.03%  2010年  14.25%  1.55%  -9.15%  1.27%  23.40%  0.28%  2011年  -30.09%  1.49%  -19.39%  1.04%  -10.70%  0.45%  2012年  -5.64%  1.29%  7.08%  1.02%  -12.72%  0.27%  2013年  22.41%  1.48%  -6.02%  1.12%  28.43%  0.36%  日-日  -9.86%  1.58%  -5.80%  0.95%  -4.06%  0.63%  日-日  23.66%  1.48%  18.02%  1.30%  5.64%  0.18%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万  2.0%  50万≤M<500万  1.0%  500万≤M<1000万  0.5%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500万  1.2%  500万≤M<1000万  0.6%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年以上(含)-2年  0.25%  2年以上(含)  0来源上海证券报)点击进入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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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7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一)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一般债券品种,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八)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第一部分绪言......3第二部分释义......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9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3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7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58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62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运作周期、自由开放期、受限开放期和封闭期......64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6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84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103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105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106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111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113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15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116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122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25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27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3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8第二十三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160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63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164
第一部分 绪言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日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自日起实施,并经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0、运作周期:本基金的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2个月的期间
31、自由开放期: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设自由开放期,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15个工作日
32、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在运作周期内设置受限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2个封闭期和1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受限开放期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将收取赎回费;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后续运作周期首日后每6个月的对日
33、封闭期:在每个运作周期内包含2个封闭期,首个封闭期为每个运作周期首日起至受限开放期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为受限开放期的下一日起至当期运作周期的最后一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亦不上市交易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转型前,指本基金单个自由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在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转型后,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设立日期:日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100%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江西财经大学教师,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会计师,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加入本公司,任职公司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年间担任公会主席。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黄海洲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9月起,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会计、工程管理部员工、人力资源部干部,新江南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月起担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许义明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工程学硕士。曾先后就职于前美国大通银行香港、台湾及伦敦分行财资部,汇丰银行中国区财资部;也曾担任台湾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业务拓展总监等职务。2009年3月加入本公司,任职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1972 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 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晓西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召集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李翔先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联博香港有限公司分析员、中国研究总监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亚洲(除日本外)增长型股票投资负责人、高级副总裁,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裁。2014年4月加入本公司,任职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康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奇伟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实业部高级项目经理,长盛基金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历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2008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成念良先生,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评级部高级信用分析师,平安大华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员、专户业务部投资经理。2015年9月加入本公司,自2015年12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8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成念良先生兼任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余广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陈文鹏先生,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黎海威先生,量化及ETF投资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研究部总监;
杨鹏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不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1、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独立核算。4、内部控制体系(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i)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制定公司日常经营、拟募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控制工作总结报告;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ii)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是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各机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责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iii)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确立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考核包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iv)督察长: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v)法律、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法律、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对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进行审核、讨论,并监督整改。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i)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ii)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iii)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iv)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v)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i)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ii)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iii)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iv)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3)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成立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了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在“股票黑名单”、交叉交易以及防范操守风险等方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的风险。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09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70.60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50亿元。
(三) 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运营管理处、稽核监察处、科技支持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183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5741.64亿元。
(五)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 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 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 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六)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七)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1、直销机构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话:8-1663
联系人:周婷2、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陈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99网址:(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田国立联系人:宋亚平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网址:(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法定代表人:易会满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网址:.cn(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牛锡明联系人:张宏革电话:021-1传真:021-客户服务电话:95559网址:(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法定代表人:李建红联系人:邓炯鹏客户服务电话:95555网址:(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法定代表人:董建岳客户服务电话:400 830 8003网址:.cn(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法定代表人:吉晓辉联系人:高天、于慧电话:(021)传真:(021)客户服务热线:95528公司网站:.cn(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洪崎联系人:穆婷联系电话:010-传真:010-客户服务热线:95568网址:.cn(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孙建一联系人:张莉电话:021-传真:021-客户服务电话:95511-3网址:www.(1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李伏安联系人:王宏联系电话:022-传真:022-客户服务热线:95541网址:.cn(12)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法定代表人:许洪明联系人:陈兢电话:6传真:1客户服务电话:银行网址:(13)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法定代表人:李镇西联系人:张建鑫电话:010-传真:010-客服电话:95352网站:.cn(1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葛晓亮
客户服务电话:
(1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客户服务电话:021-
(16)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常州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1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客户服务热线:0、400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2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联系人:王君电话:传真: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网址:(2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号10层法定代表人:常喆联系人:黄静电话:010-传真:010-9客服电话:400-818-8118网址:(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法定代表人:兰荣联系人:柯延超联系电话:0传真:8客户服务电话:95562网址:.cn(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薛峰联系人:刘晨、李芳芳电话:021-传真:021-客户服务电话:998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
(2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人代表: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2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910 1166
(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法定代表人:林义相联系人:尹伶电话:010-传真:010-客服热线:010-网址:(2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法定代表人:刘建武联系人:梁承华电话:029-传真:029-客服热线:95582网址:.cn(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志刚联系人:唐静电话:010-传真:010-客服热线:95321网址:(3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法定代表人:李晓安联系人:李昕田电话:客户服务电话:,网址:(3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法定代表人:冉云联系人:刘婧漪、贾鹏电话:028-传真:028-客服电话:95310公司网站:.cn(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周雪晴电话:010-传真:010-客服电话:95548网址:www.(3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杨泽柱联系人:奚博宇电话:027-传真:027-客户服务电话:9-888-999网址:(3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3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法定代表人:吴坚联系人:张煜电话:023-传真:023-客服电话:400 809 6096公司网站:.cn(3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赵俊电话:021-传真:021-联系人:王一彦客服电话:988-588网址:.cn(4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法定代表人:刘学民联系人:毛诗莉电话:0传真:0客服电话:400-888-1888网址:(41)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层法定代表人:孟建军联系人:匡婷电话:028-
传真:028-
客户服务电话:028-
公司网址:
(4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4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4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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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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