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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 广大市民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青岛市政府部门负责人与市民年中“网络在线问政”活动已于23日启动。8月23日至26日每晚19:30—21:00,将有市政府56个部门分四组上线,集中开展网上访谈活动,就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市民和各位网友关注。  主持: 广大市民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根据活动安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玉崎局长来到了我们的活动现场。陈局长,欢迎您,请先跟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陈玉崎: 各位网友,晚上好!很高兴再次来到青岛政务网与大家交流。上次活动中,各位网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帮助很大,效果很好。这段时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转方式、调结构”以及群众需求等实际,我们重点抓了促进就业、完善保障、强化维权、引进人才、提升服务等工作,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向各位市民和网友表示诚挚的感谢,感谢大家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柯亦: 我于09年失业,2010年2月自主创业,从2010年3月开始申请小额贷款直到5月份,崂山社保带银行人来看过经营场所后直到现在没有下文。我在2010年5月申请自主创业扶持金,社保已看过经营场地,直到现在都没有下文。  请领导们白帮之中给予关注,下岗失业本就生活艰难,资金周转困难,自主创业急需资金,可政府的利民政策却不能真正的利惠于民,这完全是由于政府工作人员得失职所造成的。希望领导能给予督查办理。为盼!  陈玉崎: 柯亦,您好。崂山区小额贴息贷款的办理程序为申请人到崂山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审查贴息资格后,由银行部门审查贷款条件,审查通过的由银行放贷。对于您勘查现场后一直没放贷的问题,我局已协调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银行部门联系,了解没放贷的原因,符合条件的尽快放贷,不符合条件的将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关于5月份申请扶持金未发放的问题,我局已协调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的尽快发放到位。谢谢您的参与。    柯亦: 我于09年失业,2010年2月自主创业,从2010年3月开始申请小额贷款直到5月份,崂山社保带银行人来看过经营场所后直到现在没有下文。我在2010年5月申请自主创业扶持金,社保已看过经营场地,直到现在都没有下文。  请领导们白帮之中给予关注,下岗失业本就生活艰难,资金周转困难,自主创业急需资金,可政府的利民政策却不能真正的利惠于民,这完全是由于政府工作人员得失职所造成的。希望领导能给予督查办理。为盼!  陈玉崎: 您好。崂山区小额贷款的办理程序是申请人到崂山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由银行审查贷款条件,符合条件的由银行发放贷款。对于银行勘查现场后一直未放贷的问题,我局已协调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银行联系,符合条件的尽快发放贷款,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您5月份申请自主创业扶持金一直未发放的问题,我局已协调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的尽快发放到位。感谢您的参与。  柯亦: 我于09年失业,2010年2月自主创业,从2010年3月开始申请小额贷款直到5月份,崂山社保带银行人来看过经营场所后直到现在没有下文。我在2010年5月申请自主创业扶持金,社保已看过经营场地,直到现在都没有下文。  请领导们白帮之中给予关注,下岗失业本就生活艰难,资金周转困难,自主创业急需资金,可政府的利民政策却不能真正的利惠于民,这完全是由于政府工作人员得失职所造成的。希望领导能给予督查办理。为盼!  陈玉崎: 您好。崂山区小额贷款的办理程序是申请人到崂山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由银行审查贷款条件,符合条件的由银行发放贷款。对于银行勘查现场后一直未放贷的问题,我局已协调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银行联系,符合条件的尽快发放贷款,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您5月份申请自主创业扶持金一直未发放的问题,我局已协调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的尽快发放到位。感谢您的参与。  东方日月: 陈局长:你好,我是一名下岗职工,马上快到退休年龄,我想问一下,如果办了退休,是否能拿到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约6000千多元钱。如果拿不到,为什么?请回复,邮箱地址:&&&& 多谢!  陈玉崎: 网友,您好。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属于计划生育政策,请您向市人口计生委咨询。  pan: 您好!我是失业人员单位已改为私营企业,请问退休时的独生子女补贴是否有?若有到哪去领取?  陈玉崎: 网友,您好。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属于计划生育政策,请您向市人口计生委咨询。   5555: 陈局长,您好,我是在青岛工作6年,一直在一家单位工作,有劳动合同劳动保险,今年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复核考试也已经完成快3各多月,一直没完,电话咨询你们说是压在公安局,昨天公安局在线问政,公安说已经审批通过给你们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孩子上学很急,非常感谢陈局长为百姓办事.  陈玉崎: 您好。按照有关规定,市内四区技能人才引进落户工作由我局设在市行政审批大厅的窗口办理,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在下线后尽快了解具体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你回复。  : 陈局长好!我是交通系统一名工作人员,这次被推荐为市民代表,受大家委托,向您反映个事,若能解答最好,不能解答可以转到有关部门。  一个要求:把五市三区交通事业单位改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全额拨款。  1.问题的背景:2008年以前,交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的规定收费上缴,然后返还,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后来,按照国务院的决定,自日取消交通行业的6项收费,如公路养路费等等,交通系统的事业单位没有“自收”了。  陈玉崎: 您好,感谢您的参与!地市以下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能否参照管理,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各地、市没有审批权限。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二是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除严把上述基本条件外,还要综合考虑各地市同类单位之间的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目前,我省各地市及所属县市区的交通系统事业单位均未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关于事业单位经费渠道形式,按机构编制批复文件执行。    心声: 我是一名事改企单位的一名职工,2008年12月在单位食堂工作时摔伤腿部,当时比较疼痛,自认为过几天就会痊愈,所以就没去医院诊治。事后腿部时常有麻木的感觉,且感觉越来越重。约一年后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股骨头坏死,我现在在北京一家医院治疗。事过近两年了,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能申请办理工伤。  陈玉崎: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在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在2008年受到事故伤害,现在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经超过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最长1年的申请时效.谢谢参与。  小鱼儿: 陈局长,为什么青岛留不住人才呢?  陈玉崎: 谢谢您的坦率与真诚。人才正常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才流动就要有进有出。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引才工作力度,每年引进落户我市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突破7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已超过5000人。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市人才流失现象也确实存在,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比如:住房房价相对较高、工资收入相对较低等。为此,我市出台人才发展优惠政策,从安家补贴、科研资助、创业支持、配偶安置、子女上学等多个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同时,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开展跟踪服务,实行高层次人才流失报告制度,协助用人单位做好高层次人才挽留的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高层次人才的流失。欢迎您为我们做好人才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交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能发生了变化。现在主要是:交通行政执法、稽查、行政审批、行业管理、客运货运管理、农村公路管理、物流业发展等等,都是不收费的,都是政府职责或政府职能。  3.交通事业单位现在是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来生存。一方面,行使政府职能,一方面,政府财政不保障。责与利不对等。  陈玉崎: 您好,您的问题已回答。  .交通职责的变化是国家规定的,不是交通事业单位自己决定的,更不是工作人员自身的原因。  5.所以,要求陈局长您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给予解决为盼。另外,知道陈局长以前在组织部、人事局干过领导,不知这个事现在归不归您管。  6.交通系统是支大队伍,乱不得。稳定第一。  7.最后,要求:把交通事业单位全部改为全额拨款。  谢谢陈局长!  陈玉崎: 您好,您的问题已回答。  青岛建设者: 局长您好。请问今年的十一届劳动技能大赛什么时候开始?我看到有的工种已经开始比赛,好像是调酒师。我所参加的工种是速录工种,想请咨询关于比赛的几个问题:  1、速录工种的理论和实践操作分别什么时候开始比赛?  2、理论和实践操作会不会提前告知考试范围?如有考试范围,什么时候下发,我们通过何种渠道知道下发了考试范围?  感谢局长您能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十分感谢。  陈玉崎: 青岛建设者您好,您报名参加的速录师技能大赛因参赛人员太少,经市大赛组委会研究已取消该工种赛事。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正在下发通知,您接通知后,可持报名时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到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鉴定中心:山东路5号)办理退费手续。  奋进: 陈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下目前职业培训学校审批为什么不予办理,什么时间可以申报?谢谢  陈玉崎: “奋进”网友您好。最近,我市暂停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主要原因是国家将启用新版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待新证下发到各地后,我市将尽快启动办学审批工作。经与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新的证书近期将发往各地。  ddd: 我想反映一个事业单位的问题,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员工为何不能享受如公务员的通讯费、出勤费等,而且有些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已经改为参照公务员执行,为何其他单位没有执行。比如市政公用局的燃气处。  陈玉崎: 您好!地市以下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能否参照管理,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各地、市没有审批权限。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二是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除严把上述基本条件外,还要综合考虑各地市同类单位之间的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  赵先生: 陈局长,你好,请问现在青岛市区对大学生工作落户,在学历上有什么规定?买了房子就可以落户吗?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进青岛市落户的毕业生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专科学历需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且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后才能办理落户),在青岛落实就业单位后,才能办理落户手续。买房能否落户需要咨询公安户籍部门。谢谢您的参与!    qiyegongren: 因为工厂方面,投保很低,退休金很少,能否自己补交费用,以提高退休金额,因明年退休,故特此咨询一下,谢谢  陈玉崎: 网友你好: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的工资收入确定,不能自行提高标准。谢谢你的参与。  琴屿飘灯: 陈局长,您好。请问青岛大学生村官创业有何优惠政策?谢谢。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对大学生创业采取统一的优惠政策。一是建立了17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初次创业第一年提供“零房租”场地支持。二是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09〕30号)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申请试营业,实行税费减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岗位开发补贴,还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等。详情请查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弱势群体: 局长您好:我们是具有执法权利的区市档案局,为什么国家、省、市档案局工作人员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而我们就是事业编制。请问局长我们的身份改变问题要等到何时?  以下是省委书记会见国家档案局(馆)长的真实报道内容:  日,省委书记姜异康会见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  杨冬权在会见中说,这几年山东的档案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特别是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创造了目前省级档案馆的好几个第一,希望山东省委、省政府继续加强对山东档案工作的领导,为全国档案工作做出更大贡献。与此同时,杨冬权向姜书记提出,山东各县(市、区)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希望省委予以研究解决。姜异康同志当即要求省档案局尽快做好调研,提出意见报省委研究。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段东升、李和平,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敏,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颜世元,省委副秘书长倪明元,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孙建功,省档案局局长张奎明等参加会见。(省档案局办公室)  陈玉崎:&& 您好,感谢您的参与!  & 地市以下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能否参照管理,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各地、市没有审批权限。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二是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除严把上述基本条件外,还要综合考虑各地市同类单位之间的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  & 目前,全省各地市的县区市档案馆均未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雨中行:& 我1993年10月—1997年5月和企业保持劳动关系,这期间非本人原因,企业未安排上班也无工资,随后1997年6月下岗进托管中心,1998年6月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不但欠缴上述时间我的各项社会保险,也未办理补交和转移手续,至今才发现。为不影响自己退休,先自筹借资金垫付了包括利息在内的一万余元的社会保险,但企业只报销了其中1997年6月—1998年6月进托管中心期间的社会保险2000余元(包括利息),其余的不予报销对吗?因企业原因所产生的全部欠缴保险利息是否应当企业负担?  陈玉崎: 网友您好。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各自比例,由企业办理补缴手续。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垫资等问题,属企业和职工双方的自主行为,由此产生的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与人为善: 尊敬的陈局长:  &&& 我是06年转业的军队副师级专业技术班干部,按部队有关规定,我们的医疗保健与部队行政副师级干部是一样的,转业到地方后,原部队行政副师级干部享受青岛市一级医疗保健,而我们专业技术副师级干部,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同样的时间,退休进青岛市的,也已享受青岛市一级医疗保健,转业到地方的副师级技术干部医疗保健问题希望也能尽快解决。谢谢陈局长!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军官转业地方后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健待遇,这方面的政策请咨询市保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档案工作一线: 陈局长,您好。作为兢兢业业工作在档案一线的区档案工作者,身份问题却总是解决不了,企盼您的重视。省局、市局档案系统工作人员已过渡考试,解决了身份问题,到了工作在一线的区一级,为什么就这么不受重视?我们为全市档案工作走在国家前列,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为什么一样工作,两种待遇呢?  陈玉崎:&&& 您好,有关区市档案机构参照管理的问题已回答,请浏览相关答复!  专业技术人员: 贵局在 “网络在线问政”活动中对于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有关提问,做出“按照职称晋升的相关政策规定,法律专业晋升高级经济师属于专业不相近或不对口,因此不符合专业申报要求。”或类似答复。  我查询《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国家经济委员会制定,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1986 年 4 月 11 日转发)、《关于严格掌握经济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15号)、《关于印发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鲁人职字〔2004〕6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09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均为大学本科即可,并未明确“法律专业晋升高级经济师属于专业不相近或不对口,因此不符合专业申报要求。”(后续)  陈玉崎: 专业技术人员您好!您上文已经提到“评审依据学历应该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者相近,申报人员要同时符合相应的任职年限等其他标准条件”,请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职称评审的业务主管部门是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也是政策解释的唯一权威部门。其他部门的解释不能作为职称业务部门办理的依据。  落实政策: 陈局长:您好!军队副师级专业技术班干部转业到地方后,目前工资待遇、住房待遇均已享受对应的副厅级待遇,但医疗待遇的有关政策却一直没落实,请陈局长在百忙之中给过问一下,谢谢。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您问的医疗待遇是指医疗保健待遇还是医疗保险?如果是医疗保健待遇方面的政策,请咨询市保健委办公室()。如果是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我可以答复您。不知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 只是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09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中提及:“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鲁人社[2009]44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申报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对于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经济师资格,对于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依据学历应该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者相近,申报人员要同时符合相应的任职年限等其他标准条件。”但亦未明确法律专业为不相近或不对口。另,人职司函[1991]15号文件也仅是人事部职位职称司根据当时社会情况向各主送单位发布的一个内部文件而已,该文件不能与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违背。且按照该文中“对此,各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适当规定。”的要求,我省并无“法学学历不能申报高级经济师”的明确要求。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许可”的原理,我个人认为法学专业本科应符合职称申报要求。我曾就此事咨询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职称管理部门),对方称尚未接到法学专业不能申报或类似通知。(后续)  陈玉崎: 专业技术人员您好!您上文已经提到“评审依据学历应该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者相近,申报人员要同时符合相应的任职年限等其他标准条件”,请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职称评审的业务主管部门是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也是政策解释的唯一权威部门。其他部门的解释不能作为职称业务部门办理的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 《关于企业经济法律工作专业人员纳入经济专业职务系列的实施意见》(经职改字〔1987〕9号)、《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2号)分别明确规定:企业专职从事经济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人员,取得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我是国有独资公司工作人员,在企业管理部工作。企业建章立制、产权调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改革改制、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企业招投标等都是我们的部门职责,请问上述哪一项工作能离开法律专业知识呢?怎能说“法律专业晋升高级经济师属于专业不相近或不对口”呢?请问市人事局在“在线问政”中对上述问题答复的依据是什么?所依据的“按照职称晋升的相关政策规定”又是哪些具体政策规定?  另请领导看一下《省经信委关于对2009年度评审通过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其公示通过的人员列表中并未列明学历专业,甚至其他地市个别人员的原中级职称是企业法律顾问,这是否也能从侧面说明法学专业具备申报资格呢?烦请予以明确答复。    陈玉崎: 专业技术人员您好!您上文已经提到“评审依据学历应该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者相近,申报人员要同时符合相应的任职年限等其他标准条件”,请按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职称评审的业务主管部门是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也是政策解释的唯一权威部门。其他部门的解释不能作为职称业务部门办理的依据。  : 陈局长你好!为什么同样在机关工作,人却要分三六九等,身份不同待遇不同;如分成公务员身份、参公事业身份和事业身份;尤其是同样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却和公务员待遇差距很大,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请局长给个合理合法的说法。  陈玉崎: 你好!按规定,公务员是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参照管理人员是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管理,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身份人员应是参照管理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区市档案工作者: 局长您好,区市档案局与国家、省市档案局一样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但却未能参照公务员管理。青岛市的档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与区市基层档案工作者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档案部门是默默无闻的单位,且人员较少,希望能够尽快将区市档案工作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保障基层工作人员权利,感谢不尽  陈玉崎: 您好,有关区市档案机构参照管理的问题已回答,请浏览相关答复!  SKY: 贵部门对企业职工档案保管不善的行为有监督和处罚的权力吗?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2009年9月份,市档案局与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发了《青岛市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职工档案管理作出了规范。《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并完善职工个人档案。用人单位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查找职工原始材料,为职工补办档案,并对职工档案的补办程序作出了规范。《办法》还规定了职工档案的保管范围、转递要求、争议仲裁等事项。但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处罚事项。对于其他关于档案管理的问题,建议向市档案局咨询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福克斯: 局长您好,听说现在职称政策是评聘分开,先自己评获得资格再单位聘任,并且单位没有岗位,连评资格也不让,请问局长目前我市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是这样规定的啊?要是这样,比如一个中级到了年限要评高级,单位没有岗位也不能评了?既然评聘分开了,评资格还那样规定吗,这样不是耽误时间吗?有的评职称要连续几年才能评上啊。  陈玉崎: 网友您好!自2008年起,全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文件重新进行岗位设置,并且实行评聘合一的政策,对原来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不再推荐申报,各地市要执行上级文件规定。  老头: 局长您好,我市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岗位是怎样规定才能设岗的啊?为何我单位评了正高,却没有岗位呢?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事业单位根据编制数或实有人数,按照省人社厅制定的行业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岗位设置,市直事业单位正高比例是3%,也就是说,至少要有34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才能设置1个正高级岗位;评了正高只代表具有资格,而岗位要按照单位职能和编制等有关规定进行设置,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数,按照空岗补缺的原则,在符合具备正高级资格等基本条件的人员中,组织竞聘上岗。  工人身份事业编制: 陈局长 你好 我是平度市环卫园林管理中心一名一线职工,经过多年努力,在平度市人事局的统筹安排下已经考出相关专业的职称,由于本单位前一段时间办理一批后勤职工的职称聘任,但是没有考虑到一线职工,导致在这次岗位竞聘中我们无法竞聘专业技术岗位。请陈局长安排有管部门调查核实后 关心我们一线职工,还我们一个公道。谢谢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事业单位具有聘用自主权,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岗位竟聘方案,经平度人事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竟聘,包括工勤身份人员竟聘上岗,均要求在本单位核准的岗位数量内,按照”空岗补缺”的原则及竟聘有关程序进行.如果单位岗位没有空缺,原有工勤人员将不降低工资待遇;如果有空余岗位,则可竟聘上岗,通过公平竞争,竞争到更高一级岗位.  8837643: 什么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务员考过去身份是不是就变了?  陈玉崎: 你好!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管理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与使用行政编制的机关公务员一样,都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进行管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有关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机关公务员交流方面的政策,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  老档案: 陈局长,您好。  请问区级档案工作者的身份什么时间能够解决?  市人事局有什么意向?  陈玉崎: 您好,有关区市档案机构参照管理的问题已回答,请浏览相关答复!  胶州廷海: 陈局长,您好,目前在乡镇企业干活的工人,对保险一些东西的认识很模糊,建议能不能在这方面出台一些政策,由乡镇政府统一对他们进行培训学习,谢谢!  陈玉崎:&&&&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支持。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年活动。4月份,市组建了政策法规宣讲团,下基层,进社区,对市内四区44个街道、410个社区近1600名政策宣讲员进行了政策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就业及失业政策、社会保险保险政策、工资支付、人事管理、劳动监察执法、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仲裁等10项内容。目前各区、市正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开展“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农村”法律四进活动,广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各区市也将加大对街道、乡镇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企业职工特别是在乡镇企业务工人员提供服务。    档案工作者37678: 局长您好:请问我们区市档案工作者的身份问题啥事能够解决?  陈玉崎: 您好,有关区市档案机构参照管理的问题已回答,请浏览相关答复!  : 赞成,供热办更惨    陈玉崎: 您好,谢谢您的参与,请说详细些。  老档案: 陈局长,您好。  关于区级档案工作者的身份问题,青岛各区市档案工作者盼望您的答复,如果您能过问,将是档案工作者的福音,我们将感激不尽。  陈玉崎: 您好,有关区市档案机构参照管理的问题已回答,请浏览相关答复!  档案人员: 陈局长,我是一名默默无闻的基层档案工作者,区市档案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却迟迟未参照公务员管理,我们大家很着急。希望能够重视区市档案一线工作人员,尽快解决问题  陈玉崎: 您好,有关区市档案机构参照管理的问题已回答,请浏览相关答复!  好人: 我是潍坊户口,21岁,在青岛李沧打工,我想在青岛交养老保险和医保,请问我这俩样保险今年要多少钱,在什么地方办,谢谢。  陈玉崎: 网友你好:若你属于从事灵活就业的范围,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的交通银行九水东路网点办理委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按灵活就业人员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今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有三个档,分别为393.7元、524.83元、655.96元,你可自行选择。若你属企业就业职工,应由用人单位给你办理就业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感谢您的参与。  闵欣: 陈局长你好,如今,上级机关面向基层机关考选公务员在很多地方开始实行。请问我市各区(市)今后是否会面向基层机关考选公务员?乡镇机关提拔领导干部的具体方式有那几种?是否也会采取公开考试选拔的方式?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已开展了基层公务员考选工作,今年考选工作笔试已经结束,请您关注明年的考试信息。谢谢您的参与。  布衣: 局长您好!乡镇公务员因故拟在本区(市)范围内跨乡镇调动,请问应怎样办理,都需要哪些手续,请详细告知,谢谢!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乡镇公务员在县级市范围内跨乡镇调动,由本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一般程序是由调出、调入单位同意,报县级人事部门批准,办理相应手续即可。谢谢您的参与。  xs: 陈局长您好:看了许多关于事业单位能否按照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的问题,我很不明白,同样是在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为何不能执行统一标准,为何还要多出一种参照公务员标准,再说,即使目前存在这样的状况,那为何很多公务员应当干的工作,由事业单位承担,但却不能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难道,就因制定政策的是公务员?人是不是非要分九流三等?近水楼台先得月指的是什么?公务员的贡献难道就比非公务员大?  陈玉崎: 你好!按规定,公务员是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参照管理人员是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管理,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身份人员应是参照管理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落户难: 领导好,我是一名就职于海信的职工,在江西路上班。我老婆在城阳上班。我们两人的户口都在城阳,落在我老婆单位的集体户上。2002我们在李村买了房子,并且到现在一直居住在李村。为了孩子的教育,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到李村或我单位的集体户上。  & 根据青政发〔2007〕13号文件《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第二条,我符合落户条件。原文如下: [2.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 但是2008年8月份,人事局又出了一个文件《青岛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人员调入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调入:  &(五)一般性工作交流造成夫妻分居的(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除外);  & 这一条把我给卡住了,打电话给人事局,说法是我老婆在城阳上班,我在市北上班,如果迁移户口就造成了我们分居,不符合人事局的文件。  & 我想问几个问题:  未完待续。。。(限制发文500字以内)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国家有关调配政策干部调动不造成夫妻分居,我市在人才引进过程中除审核是否符合青政发〔2007〕13号文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的落户条件外,还审核是否符合其他条件,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能造成夫妻分居(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除外)等。您的情况比较具体,并有一定特殊性,我将安排有关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谢谢您的参与。  落户难: 续上文件。。。(限制发文500字以内)  & 我想问几个问题:  & 1、我们一家三口人每天下班回李村,天天一起买菜做饭,怎么就成了分居呢?文件中的“分居”与法律上“分居”理解是否相同?如果不同以哪个为准?  & 2、按市政府发的文件,我就已经符合迁户条件,凭什么人事局要再发一个文件,人为制造障碍?如果我接受人事局所谓的“分居”风险是否就可以办理呢?  & 3、领导们一直在说构建“大青岛”,怎么算“大”,如果连城阳和李村算分居的说,怎么能做“大”?  & 4、现在城市人口的流动性这么强,以后地铁开通之后,在李村上班,住在城阳的人肯定相当多,户口问题都怎么解决。可否用发展的眼光看看几年后可能出现的问题?  & 5、我最关心的,我要怎么样做,才能把我的户口迁到李村或市北?  & 我的电话: ,敬请答复。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国家有关调配政策干部调动不造成夫妻分居,我市在人才引进过程中除审核是否符合青政发〔2007〕13号文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的落户条件外,还审核是否符合其他条件,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能造成夫妻分居(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除外)等。您的情况比较具体,并有一定特殊性,我将安排有关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谢谢您的参与。  有事咨询: 尊敬的陈局长,您好。我们单位于2008年经省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目前身份已过渡。请问:  1、参公单位人员是否是公务员?  2、新参公单位向老参公单位(新参公与老参公是一个系统内的)调动,是否可行?为什么  3、老参公单位向行政单位调动是否可行?为什么?  谢谢,盼望您的回复!?发至邮箱  邮箱:    陈玉崎:& 您好,感谢您的参与。  1、“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管理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与使用行政编制的机关公务员一样,都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进行管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2、按照上级要求,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前,新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还不能转任到机关。   3、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原参照(依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交流到机关任职。    倾听: 陈局长你好:我是一个在胶南打工的普通百姓,户口在宝山镇农村,我在单位已经投了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但在老家每年还要重新缴纳农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说,家中的农村医疗保险是以户为单位收取的,不管你在外地交没交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只要在一个户口薄上就的全部都交,要不全家谁也入不上。请问题局长这样合理吗,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我已经上交了职工养老保险,在老家再上交一份农村医疗保险岂不是重合缴费了吗?敬请陈局长给予回复!  陈玉崎: 网友你好!按规定,你在企业工作,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企业和职工本人共应同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执行问题,请向卫生主管部门反映。谢谢你的参与!  虎妞:   尊敬的陈局长  你好!  我们是青岛市社区助理,由于青岛市民政局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导致我们工资没有落实,投保基数逐年下降,请看表格:  年度&实发工资(元)&社平工资(元)&缴费基数  (元)&缴费基数占上年度社平工资百分比(投保系数)  2000年&&839.33&&  2001年&839.33&952&839.33&100%  2002年&952&%  2003年&952&.97%  2004年&952&.68%  2005年&952&.63%  2006年&952&.68%  2007年&952&%(56.43%)  2008年&952&%(53.33%)  2009年&65&60%(49.04%)  2010年&&70.88%  像这种情况你们有没有权力督促或者处罚不足额投保单位或部门.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遭受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玉崎:&&&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工资额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每年企业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时,应通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若单位为您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实,您可向青岛市社会保险稽核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感谢您的提问。  人民进北京: 陈局长,您好。  &&& 作为2010年青岛市政府实事之一的城乡居民养老制度的全面实施,是市委市政府为全市无工作无养老金老人办的一件大好事,全市人民热烈拥护和感谢市委市政府,感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把这件老百姓都拥护的好事办好,是需要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市人社局要认真考虑的。许多老百姓特别是这些无工作老年人都强烈呼吁:不管现在交37500元之后每个月是拿300多还是500多的养老金,都希望当年迈到70周岁之后,都能够统一标准到733元/月,而不是因为现在60岁,一个月拿300多,然后一直拿到去世,一生不变。请人社局倾听一下这些无工作老年人的心声,最大的心愿就是到了70岁,都能享受到733元标准,第二个心愿就是随着全市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市政府财力的提升,这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标准也逐年或隔几年上涨一次,让全市老百姓更好地享受改革开放发展的成果!这样,老百姓会更加拥护市委市政府,更加拥护共产党。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是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的,总体看,参保缴费时年龄不同、缴费标准不同,其待遇水平也不同。当前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低水平起步,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其待遇水平将视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全市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市民: 老人社保号,问题一是老人房子在2003年就拆迁了,到现在工资每个月还扣着9元。问题二是年国家规定的084,578生活补贴的113元,104文件的190元,97,98增长机制的79元,老人工资里没长。问题三是老人十年前就交给单位的药费报销单据3000元至今未报。这些问题老人在市北保障局找了无数次,解决不了!61年参加工作的老人一个月才拿1200左右,比她晚上班的一个单位的都比她拿的多!希望领导重视民生,给老百姓解决一下实际困难!电话  陈玉崎: 网友您好,您所说的工资每月扣9元的问题,应该是老人在职期间扣的。经查询老人现在的养老金是1343元,由社保机构直接打到老人的银行存折上,并没有扣9元钱的问题。关于十年前交给单位的药费报销问题,还需找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您退休待遇问题还有不明白的,请打电话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参与!  u: 局长你好:我是一个两参人员,曾在部队多年从事核试验工作。后退役到山东外贸工作。2007年退休。从97年-07年,单位恶意拖欠我的工资,少缴应交的养老保险。造成多年生活困难,退休得不到应有的待遇。中央曾就有关参核人员的政策,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劳社部(2006)17号、劳社部(2007)28号等一系列中央文件,这些文件没有过期。我反映多次,为什么得不到落实?请给以答复。我的电话:  陈玉崎: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养老金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历年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几种参量计算的。对你反映的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建议与单位协商或到劳动监察等部门反映或投诉(因山东省外贸系省属单位,按劳动监察管辖应向省劳动监察总队反映,电话:,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下线后,我们会联系你留下的电话,有不明白的情况可进一步沟通。谢谢参与  konami: 青岛所有市区和下面所属市的医疗和保险什么时间能够统一,我们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回到下面市的老家,我们所拿的医保卡在当地都是不能用的,现在随着企业搬迁,基本都迁到下面的县市去,这样造成很多不便,不知道陈局长可否介绍一下在这方面的规划与打算??而且由于下面县市的医疗水平有限经常要到青岛来住院看病,而且回去报销比例是很低的,我感觉越是医疗级别高报销比例应该更高才是,希望局长能给解释一下!谢谢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正在抓紧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全市统筹工作,5个县级市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计划今年年底前将纳入市级统筹范围,届时参保人即可在全市范围内的任一家定点医药机构持卡就医购药。全市统筹后,按统一政策报销。感谢您的参与!  qiyegongren: 您好.我是83年第一批合同制员工,92年给全部改为合同制,那83年到92年交的投保费用是否好使,算不算到退休金里面  陈玉崎: 网友你好:合同制工人83年至92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算为缴费年限,参与退休养老待遇的计算。谢谢你的参与。  民生: 您好!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已给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领补贴,全国两会上民政部也倡导向80岁老人发放,可我们城阳区规定的是85岁高龄才能享受得到,作为青岛市经济大区是不是有点小气?难道连宁夏地区也不如吗?迫切希望市领导能够考虑一下这些没有养老保险的老人们在目前高物价情况下的生活保障,是否能够出一点钱叫老人们生活的宽裕点.....盼!盼!盼!!!  陈玉崎: 网友您好:您提的“高龄补贴”问题属于民政部门的政策,请您咨询市民政局。谢谢!  执政为民: 陈局长,你好。我老家是农村的,大学毕业后在青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父母在老家农村,现均已过60岁,身边无子女照顾。目前,打算父母来青岛居住,并办理落户?现在农村实行医疗合作,如果父母落户青岛后,应该为城市户口,医疗享受什么待遇?有没有医疗保障?有没有养老金保障?都没有工作是否可以办理低保?谢谢  陈玉崎: 您好!等你父母在青岛办理城镇居民户籍后,可以按“老年居民”身份参加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和养老金待遇。关于低保办理条件问题,请向民政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minyi: 局长好,《公务员法》规定,工作年限满30年的公务员可办理提前退休。请问此处“工作年限”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如果在教师岗位工作8年,在公务员岗位工作22年,可否办理提前退休?  陈玉崎: 您好。“工作年限”是指从参加工作时间到退休年龄时按月计算的工作时间。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时间,可以与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感谢您的参与。  依山傍海: 陈局长你好!  &&& 我们是青岛市纺织机械器材公司的职工,属于市政府(2008)44号会议纪要精神范围的人员,在贵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于日公示二榜,在大家等待落实待遇时,有人匿名以原单位职工的名义向市人事局举报,有人“协保”不符合纪要精神,致使我们的待遇落实工作停止至今(40余天)。在这期间,我们18位职工签名证明这位职工协保是符合条件的,因为办理协保不是个人行为(公示21人其中:1人96年调离,2名是改制企业股份持有者)。  && 我们想问领导的问题是:  && 我们18人的签字抵不过一封恶意匿名的举报信,协保证是原公司上报纺织总公司,由社保局2005年审批发放的,不是假证(协保号:)。我们希望领导能及时识别其真正面目,不要被其麻痹,尽快落实我们的待遇,使我们早一天享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   陈玉崎: 您好。对于纺织机械公司相关人员享受市政府【2008】第44号会议纪要规定待遇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与纺织总公司进一步研究协商,争取早日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王瑞琪: 尊敬的陈局长:  &&& 您好!我们八人是原崂山区粮食局的国家行政干部,1993年参与了原崂山区机构改革,按照崂发(1993)63号“两龄”改革政策。经组织批准办理了退养手续,文中规定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变。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经青岛市粮食局批准,按国家行政机关退休标准,办理了退休手续,其条件完全符合2005年青办发、青人发两个6号文规定的阳光工资条件,应享受阳光工资待遇,可阳光工资已执行五年多了,但至今没给我们落实。现在我们的工资只有国家机关同级退休干部工资的一半,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改革中的“两龄”政策,自中央、省、市全国各地都在认真的贯彻执行。青岛市按“两龄”政策办理的退养人员也早已落实了阳光工资待遇,唯独原崂山区粮食局国家执行机关按“两龄”政策办理退养的人员没有给落实阳光工资待遇,这是不符合党的改革政策的,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是违背改革政策的。  因而在此请求领导:认真调查,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按改革中的“两龄”政策给我们落实阳光工资待遇,还我们合法权益,使我们这些老人也享受到改革的胜利成果,过上幸福的生活。  王瑞琪 赵敦浩 陈象贵 鞠坤玲 张维怡 李同法 吴秀玲 陈琳生  陈玉崎: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依据市政府确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办理的。目前,市政府尚无有关此方面的新政策,敬请谅解。感谢您的参与。  盼落实: 陈局长:您好!我们是原青岛纺织机械器材公司的职工,在贵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21名职工已被列入市府(2008)44#会议纪要精神范围内,并于日公示二榜,在大家等待落实时有人匿名以原单位职工的名义举报有人办理协保不符合条件,致使我们的待遇落实停止至今(二榜公示已有40余天)。贵局有关人员非要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可原单位已改制为私营企业已不存在,谁给出证明,况且这几名职工的的协保是完全符合政策的,决不是个人行为!无奈我们18名职工签名并附一封信件快递给贵局,可至今也没回音。一封恶意的匿名信就阻挠了正常工作1个多月,难道18名职工的签字就抵不过一封匿名信!希望领导能及时鉴别其真面目,尽速落实我们的待遇,使我们能都早一天享受党的关怀和温暖!!  注:21名职工:其中1名96年已调离;2名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份持有者。  陈玉崎: 您好。对于纺织机械公司相关人员享受市政府【2008】第44号会议纪要规定待遇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与纺织总公司进一步研究协商,争取早日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320: 请问局长,事业单位的绩效工作什么时候执行,我们也没有通讯费、考核奖,和同龄的公务员差很多?  &&& 还有我们06年定级调工资一直拖了一年多的时间,最后公积金也不给补了,咱们人事部门的办事效率与创高绩效机关有很大差距。  陈玉崎: 您好。根据国务院决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从日起,在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但有关第二、三步的绩效工资政策,上级还没有部署。  根据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不与机关工资制度挂钩。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问题,下一步国家将结合实施绩效工资,做统一部署,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执行。此外,有关公积金的问题,请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老头: 局长您好,目前我市,特别是市直部门有很多事业单位,也承担着公共事务管理或执法职能,为何与同部门的公务员相比,没有通讯费和考核奖呢?还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什么时候施行啊?有的事业单位对口的省级或国家级单位都参照公务员管理了,我市没有施行呢?  陈玉崎: 您好。根据国务院决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从日起,在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但有关第二、三步的绩效工资政策,上级还没有部署。  根据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不与机关工资制度挂钩。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问题,下一步国家将结合实施绩效工资,做统一部署,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应按有关政策规定,经省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  感谢您的参与。    退休职工: 我于行风在线向陈局长反映的我家老人退休后没有享受到原单位退休待遇的问题,陈局长安排有关处室于我联系核实后,认为的确不公应与解决,但过后不了了之,是何原因?  陈玉崎: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请详细说明,或者电话联系我局工资福利处,电话。感谢您的参与。  安安: 陈局长,您好,想问一下: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以后,其配偶没有工作,也没有退休金,能否享受到养老金什么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其配偶又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后,还会不会享受到这一块待遇呢?谢谢陈局长!(我是即墨的,不知与青岛市的规定是不是一样?)  陈玉崎: 您好。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去世后,其配偶如果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具体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如果其配偶又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仍然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即墨市与青岛市的政策规定是一致的。感谢您的参与。  老头: 你好局长,随着我市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生产总值、财政收入都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但职工工资已经5、6年没涨了,普通事业单位工资在省内也比不上东营、济南等兄弟城市,这与青岛的经济龙头地位,高房价高消费不想适应,与我市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的快速速度增长也不适应,建议领导考虑普通员工的收入增长。  陈玉崎: 您好。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考虑。感谢您的参与。  小C: 你好,现就公司长期存在的几个问题进场提问。  问1:我单位与2000年改制为股份企业,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2,78号文)在职职工工作每满一年,按照1250元的标准给予资产折抵,解除劳动合同及退休时,企业应一次性支付给工人。我单位领导说没有这笔钱,请问是否有此项?  &&&&&&&&&&&&&&&&&&&&&&&&&&&&&&&& 青岛长生集团  陈玉崎: 您好。首先您要了解您单位是依据那个文件或政策进行改制的。如果您单位按照2002年出台的青政发[2002]78号进行改制,并按照在职职工工作每满一年,原固定工按照1250元的标准进行了资产折抵,合同制职工按照950元进行了资产折抵。改制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及职工退休时,企业应将职工的资产折抵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原改制时职工折抵的资产,已转为股份的,可按公司章程规定转让;未转为股份记入企业负债的,企业应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感谢您的参与。  小C: 你好,现就公司长期存在的几个问题进场提问。  & 我单位于2000年改制时,资产为1000万元,买断企业。当时为每股一元。现资产已为2个多亿,企业在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及退休后,企业还是以每股1元退还给员工。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已退股的职工该怎么办?  陈玉崎: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不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范围。谢谢您的参与。  退休职工: 我们是属于落实市政府(2008)44号会议纪要精神的退休人员,自纪要出台以后,我们的上级主管纺织总公司已于2009年8月对符合纪要精神的人员已全部落实了待遇,而我们于日公示二榜名单,落实待遇问题到今日无任何进展,电话询问该局有关人员,说是有人匿名举报,但是根据国家队匿名举报的处理意见是:对没有事实依据的匿名举报,应该是不予置理,而公示40多天了,老是拿无任何根据匿名信的理由来阻碍我们落实待遇工作的进展,我们恳请领导能否本着认真、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度,让我们的待遇早日落实!  陈玉崎: 您好。对于纺织机械公司相关人员享受市政府【2008】第44号会议纪要规定待遇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与纺织总公司进一步研究协商,争取早日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小鱼儿: 陈局长,现在事业单位编制的干部竞争上岗有哪些途径?  陈玉崎: 网友小鱼儿您好!按照我市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职务,按照职员竞争上岗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应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但对于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任职条件特殊等不适于竞争的岗位,可采取民主推荐的形式,按照述职述廉、业务考试、民主评议的程序进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有关规定执行。感谢您的参与!  民生: 陈局长:您好!我是一刚办企业的小老板,企业规模不大用工50人左右,就劳动用工管理方面我急切的盼望你们给予指导,但是往往是在职工投诉维权的时候你们才来,来了就是检查要这资料那资料的,我感觉很被动。当然了,我是不很懂这些规定,但你们作为政府部门是否能够主动的指导我们一下,使我们防患于未然!我认为你们有这样的义务,我想学习想按照规定用工,但是涉及的法律政策太多了,能否您给编一本《劳动用工大全》挂网上,让我们学习起来方便,去你们部门办事也知道该怎么办,  陈玉崎: 您好,感谢您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目前已经编写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内容涉及用工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集体合同备案审查、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解聘备案手续办理等八个方面,全方位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近期就将编印,我们也将会发到网上供用人单位学习使用。您可以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地址,我们印发后寄送一份给您。感谢您的参与。  青岛大曼: 局长您好。我单位于2000年进行国有企业产权改制,但根据青岛市政府文件(2002)78号的规定,在岗职工每工作满一年按1250元标准进行资产折抵,在解除合同或退休时应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我单位一直说没有这块钱。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否真不享有这块补偿?谢谢  陈玉崎: 您好。首先您要了解您单位是依据哪个文件或政策进行改制的。如果您单位是按照2002年出台的青政发[2002]78号进行改制,并按照在职职工工作每满一年,原固定工按照1250元的标准进行了资产折抵,合同制职工按照950元进行了资产折抵。改制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及职工退休时,企业应将职工的资产折抵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原改制时职工折抵的资产,已转为股份的,可按公司章程规定转让;未转为股份记入企业负债的,企业应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感谢您的参与。  实话实说: 陈局长,你好!我是一名全额事业单位的职工。国家规定从今年开始其他事业单位都要实行绩效工资了,为什么到现在也没动静?我看过以前咱们人社局对此类问题的答复,说要等国家政策,问题是,国家政策到底什么时候出台?有没有确切的日期?现在同一个机关里,行政和事业编制的人员同工不同酬,搞得大家怨声载道,没有了工作积极性,这一点领导们不了解吗?希望陈局长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不要总是用国家政策来搪塞我们!  陈玉崎: 您好。到目前为止,对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上级仍然没有部署。待上级部署后,我们将积极做好实施工作。感谢你的参与。  深海蛟龙: 陈局长,您好,特别部队转业军人远离父母,四年一次探望父母亲假,请问交通费如何报销?为什么与单位出差报销规定完全不一样?是在劳动法中规定探望父母亲假的火车硬座票价超过自己工资30%的部分才报销吗?合理吗?  陈玉崎: 您好。经与财政局取得联系,根据《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财事字113号)规定,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此外,在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探亲假路费报销标准。谢谢您的参与。  雪雪: 我于2005年5月份应聘到青岛市黄岛区澳柯玛国际电工有限公司工作,一直没给我交社保。到2007年5月份公司才给我交社保,同年(2007年)7月公司倒闭。我曾到黄岛区劳动保障中心仲裁问0705单位没交社保一事,工作人员回答:和单位协商。至今没人管。我个人没有时间和精力纠缠此事,但是觉得,本不应该发生,一方面单位不守法,一方面仲裁部门不作为。不知道我们小百姓如何办?现在是否超时限了?这又是上述部门不作为的最好理由?  陈玉崎: 您好!因为当时法院不受理补缴社会保险费争议,您到黄岛仲裁院反映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鉴于仲裁裁决后存在风险,仲裁机构建议您先和单位协商也是合理的。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您应当及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您现在可就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向黄岛区劳动监察机构投诉,黄岛区劳动监察机构将会按规定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依法处理。谢谢您的参与!  郁闷: 陈局长你好,我是一名计算机专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再过两个月工作满一年之后为什么其他专业的同事就可以自动转为助工而我就必须参加考试取得证书之后才可以转为助工呢?更重要的是成绩要4、5个月之后才下,这中间的待遇怎么办呢?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国家和省相关的职称政策,已经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通过评审取得资格,也就不能办理资格转正工作了。您属于计算机专业的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来取得资格。目前,考试成绩将由国家工信部公布,证书办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统一打印资格证书,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发布证书办理工作的相关信息,请您关注青岛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谢谢!  民生: 你们办理仲裁案件的行政成本是多少?你们是否是在浪费国家资源?去年,一名职工仲裁我,就为我扣他10块钱,好家伙,我们提供资料,你们出人‘出力’出资料文书‘派车来送’调解‘开庭,忙的是不亦乐乎啊!工人干不好活我就得扣他工资,谁知却触犯了法律。10块钱,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啊,真值!但是,反思一下,你们这样兴师动众的,得多少钱啊,多少成本啊?  陈玉崎: 您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劳动仲裁机构的法定职责。职工只要申请仲裁且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仲裁机构就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对职工的仲裁请求置之不理将构成劳动仲裁机构的不作为。当然您反映的仅仅是10元钱的问题,仲裁机构本着减轻当事人负担、节省人力成本的原则,先行调解是应该的。如果您同意调解,将不再进入仲裁程序。这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利的。劳动仲裁机构也愿积极地促成调解,但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将依法作出裁决。谢谢您的参与。  SKY: 在合同存续期,由于单位人力资源处安排出现失误,造成职工处于无岗状态,单位又与职工达不成解除合同意向。在些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向职工支付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或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至少应该支付生活费吧。如果单位拒绝支付,是否可以向劳动检查部门求助。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您反映的问题关键要看是否是因为企业的原因使您处于无岗状态。如果对此问题有争议,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予以解决。如果对此问题没有争议,企业拒不支付您的生活费,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谢谢您的参与。  热心市民: 陈局长你好:我是肯德基 员工& 肯德基压榨员工福利& 山东省规定晚婚职工享受17天带薪婚假 而肯德基经理只让晚婚职工休10天 美其名曰肯德基是大企业 不受中国及当地法规约束 可以自行调整晚婚员工婚假 。我想问一下肯德基可以不受中国及当地法规约束吗?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  陈玉崎: 答:这位网友您好!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均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法对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您可以向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地址:山东路15号)。谢谢您的参与。  小鱼: 我是一名胶州今年参公管理的人员,参公后工资直降1000元,原先是中级职称,参公后由于无职务,也未按原技术职称套改,说是没这方面的政策,省里真没这方面的政策吗,既然都照政策套改,为啥,国家不存在的股级干部却工资有照顾政策,难道中国一切政策都是为当官的开绿灯吗,我们这些奋斗了几十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就该倒霉吗,请上级部门对此进行解释,胶州的土政策你们就这样漠视吗????  陈玉崎: 您好。对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后,工资套改问题,省里有明确规定,即,按任命的行政职务执行,与原专业技术职务无对应关系。感谢你的参与。  额: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准备如何实施呢  陈玉崎: 您好。关于高中等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上级还没有部署,待上级部署后,我们将积极做好实施工作。感谢你的参与。  退休老人: 我们是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取暖费都低于公务员的取暖费,听说本省的烟台等市前年已调整和公务员的取暖费标准一致。青岛今年冬天是否也执行?  陈玉崎: 网友您好,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标准,近期省人社厅已下发文件,具体标准是1100元,近期我市正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发放时间是12月。感谢您的参与!  自欺之人: 局长好,我是事业单位无编无合同无五险人员,一年发一次工资,不知像我我这样的情况有多少,我何时能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谁能帮助我,如果领导回复能否指定一个具体的人让我咨询或去投诉,恳请领导给与帮助。谢谢1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招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均应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但根据您所反映的“单位一年只发一次工资”的情形,无法确定您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与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拨打我局12333民生服务中心电话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期待: 陈局长您好:我是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1993年被聘为助师职称至今,且一直在岗、被聘。在单位一直按专业技术人员定的岗,并有单位确认。  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套改时才发现,我的工资未按助师职称套改,而是按科员套改的,二者薪级工资相差四级。各方面原因拖到至今,未予办理。2010年5月单位又进行了专业技术职称续聘、竞聘工作。我的助师职称又被续聘到2013年,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晋升为十一级(原为十二级)。单位又答应近期到贵局给我落实办理。  陈局长:我是不是应该按照200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表,根据2006年当时我的工龄套改年限、助师职称任职年限,先套改2006年时的薪级工资,再加上这四年,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共四级薪级工资,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按十一级晋升吗?陈局长日理万机,请帮忙解决为盼,十分感谢。  陈局长及市人社局全体工作人员以人为本、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老百姓办了很多实事。再次表示感谢!    陈玉崎: 您好。按照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进行套改。如果有其他具体问题,可向所在单位反映,由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报我局办理。感谢您的参与。  无助的老农: 您好,我是一个外来务工的老农民的儿子,我感觉我爸的案子是现在很多大龄农民工的典型代表,我这里先说一下我父亲的情况,我父亲是1949年出生,1996年左右来的青岛工作,因为以前在外地工作过,因为会一定的技术,所以到青岛后到了一个工作做工人,主要是生产涂料的,当时没有什么合同等,只是在那里打工,后来,因为公司生产调整,不再生产涂料了,我爸就把公司的设备买下来自己做,因为年龄问题,一直做的也不是很理想,后来,原公司改制,因公司领导还是那些人,见到我父亲后,就让我爸去给公司当门卫,当时时间是2002年左右吧,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当时还在海信工作,后来一直到了现在,工资一直是300元一个月,工作时间是从晚上的17:00到第二天的8:00,我爸现在还在那里工作,我一直在忙着自己的事,对父母的事没有过多过问过,现在从广州回来后感觉我爸这事问题很多,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按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都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你父亲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你父亲可以在确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相关的劳动法律还规定:男性劳动者年满六十应退出工作岗位。所以你父亲可以投诉其六十岁以前的相关问题。需要提醒你的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时效是二年,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所以你父亲的问题应该尽快投诉。  无助的老农36655: 一:单位没有和我父亲定合同;二:没有给我爸缴任何保险;三,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太多;四,工作时间太长;五:无休息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都不休息,包括过春节;现在想的就这么多吧,因为现在可能还有很多东西不太清楚,我从广州回来后,就想入手问一下我爸的情况,包括上一次网上问政我就问过,问过没什么具体的答复,后来又去过劳动检查和劳动仲裁问过,刚开始没有想到我父亲还没有过61周岁,以为过了仲裁时间了,后来想到后去的仲裁,但是问过后感觉胜算不大,因为我爸一直工作了这近十年,没有合同,也没有什么证据,本来我以为他们公司给他的工资是发到卡里的能有点用,结果到银行一查只是别人的给存近去的,现在有用的证据不多,以前咨询时,有人提议我们录音,把一些必要的东西让厂里的领导承认,录是录了,但是那个人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用处可能也不大,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如果这样认了,感觉我父亲这些年也太累了,再就是,现在和我爸这样的人应该很多,那他们的合法的东西就得不到保护,我想问一下,我爸的案子还有没有的代的必要,有没有胜的可能,应该如何处理?我爸的联系电话是:,这个电话也能找到我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您父亲可以先到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上次您参加我局的网络在线问政后,我局劳动监察的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详细沟通,对您讲请了您父亲维权应注意的问题。同时我局劳动监察支队已将此案按管辖交由李沧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李沧劳动监察大队正在调查过程中。感谢您的参与。  胶州小市民: 陈局长好,为什么胶州劳动局就可以不按照青岛的政策给报销医疗费,请领导关注    陈玉崎: 您好!目前胶州等5个县级市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尚未纳入全市统筹,具体的报销政策可以根据当地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确定,因此在报销比例方面可能跟市内不一样。为更好地保障全市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全市医保统筹方案,计划年底前出台实施,届时全市12个县市区将执行统一的医保政策。感谢你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320: 现在青岛的工资水平太低了,老百姓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我们的工资水平在省内都数不着了,更不要和南方城市相比了,这与青岛的龙头地位差距很大,群众的失落感很大啊。希望局长多体察民情,多向领导建议,青岛已经有五六年每涨工资了。  &&& 据说,其他沿海城市都有补贴,我们为什么没有啊,请解答  陈玉崎:&&& 您好!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从2000年起不再出台统一调整企业职工工资政策,企业根据经济效益状况自主确定工资水平。为了指导企业增加职工工资,我市从1999年开始实行工资指导线制度,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自主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依据,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工资。同时,我们将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通过与劳动者平等协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 您所提及的沿海开放城市补贴,我市在1998年曾下发过《关于对企业职工实行开放城市补贴的通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35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工资由企业自主分配,沿海开放城市补贴等补贴政府不再统一规定。感谢您的参与。    漂在青岛: 局长你好,我于2010年7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来交了五项保险(交到七月份,无欠缴),并于8月份办好了失业证,现在处于失业状态。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的保险怎么交,我想自己交该如何办理?我还想交五项保险,能不能转到我自己的名下,自己去交。是不是超过三个月后就会对我原来已交的保险产生影响(比如生育保险)。如果我找到新单位,保险该如何办理,有没有时间限制,对已交的部分是否有影响?谢谢!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您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只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若您在市内四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委托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手续;若您在五市三区可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今后您再就业,应由新单位自您就业当月起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您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前后累计计算。谢谢您的参与。  shurong: 陈局长您好,能有机会和您对话非常高兴,我们是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省市级劳模,感谢党和政府一直没有忘记我们每年给予一定的劳模补贴,但是由于企业改制后种种原因,有的单位破产、有的单位改制、有的调离原单位,劳模补贴有的难以落实,有的调到民营企业难以启口,请陈局长反映一下,能否把这份补贴由政府统一发放呢?谢谢!  陈玉崎: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不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范围,应向工会部门反映。谢谢您的参与。  大鲅鱼: 局长你好,我的医保卡丢失,请问上哪如何办理?需携带那些单据? 谢谢。  陈玉崎: 您好,感谢您的来件。按照规定,您需要首先拨打我局12333热线电话进行口头挂失,然后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5元钱工本费,到就近的社保(或机关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  zzz: 陈局长,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7月6日我申请经济适用房材料就已经全部递交,怎么到现在还没有下文,到底申请通过没有?不是说通不通过都要通知申请人的吗?    陈玉崎: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不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范围。谢谢您的参与。  陈局长粉丝: 陈局长,您好!人事政务网办的在线访谈1000例,很实用!感谢您及您的同事们!我想问:全市人才会议后,咱人事局是否能对外公布一下,目前我市人才状况,尤其是紧缺人才、高端人才现状,这样一来,咱老百姓也知道青岛需要啥方面的人才,俺们也好有针对性地强化学习,增强个人竞争优势。谢谢!  陈玉崎: 谢谢您对人才工作的关心。人才现状和需求情况是人才工作科学决策的基础。我市历来非常重视人才统计工作,定期对我市人才状况和需求情况进行统计。今年4月,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市面向海内外公布了第一批(社会公共事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后还将逐步公布其他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今年,国家、省、市相继召开了第二次人才工作会议,相比2003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人才界定的范围、人才统计指标体系有了较大的变化,我市也将按照全国的统一要求调整人才统计体系,适时发布我市人才状况和需求情况。  : 陈局长,你好,请问青岛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又什么优惠政策??谢谢  陈玉崎: 答: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关于青岛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71号)规定,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笔试可加分,如报考我市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笔试总分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总分加8分,参加设区的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务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或者在基层服务期满6年,且历年考核等次在合格的,在事业单位招聘时,根据专业条件需求和工作实绩,经区市人事部门推荐,报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可直接聘用。另外,我市还有报考研究生加分和自主创业等优惠政策,具体情况您可以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查询。  5678: 陈局长:感谢您亲自出席访谈,有一问题求教。在企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大部分人不了解工作一年后应办理转正定级,也没有人或部门给予提醒。虽然现在人事部门在淡化这一规定,但现实社会中,有的时候缺少了这道手续还就是不行,该办的事情有的部门就因为这个原因不给办。这种手续应如何补办,恳请局长给指条明路。谢谢。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应由单位及时给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如本人符合转正定级条件,可要求单位办理。  nh: 陈局长,您好,我是城阳区红岛镇人,82年生,姐姐76年,现在村里给独生子或两个女孩家庭,满60岁后的老人每月发120元的补助,只有81年82年生的二胎没有,请问陈局长此政策依据为何,国家颁布这样的政策对农村老百姓是否公平呢,同一个村不同待遇,这让老百姓如何相信党如何拥护党,老百姓的幸福感从何而来呢,烦请陈局长帮助解决,希望国家能够一视同仁。  陈玉崎: 这位网民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市计生委,今天晚上计生委的领导在线与网民交流。  老38901: 陈局长你好!我是青岛市第一批工人技师,我51岁退养的,我在到退养之前一直被聘为技师,有很多年了,享受技师补贴每月100元,当时单位说只要连续3年被聘为技师以后退休金就包括每月的技师补贴, 我今年年底要退休了,请问我的退休金可以包括技师补贴吗?  陈玉崎: 您好,您的退休金是根据您的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等参量计发的,具体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不包括技师补贴。谢谢您的参与!    关注民生: 局长你好:我母亲62岁了 69年-76在乡镇医院搞计划生育组织宣传工作77年-93年在村卫生所干医生 分管6个村得计划生育。接生工作 一直没参加保险 93年随父亲农转非后 一直没有工作   问一下 现在我母亲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吗& 能得话 需要什么  材料?    陈玉崎: 网友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看,你母亲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的参保范围。你母亲若属于青岛市市内四区及城阳区、即墨市户籍的,现在可以按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保并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  咪咪: 陈局长好:  我们的问题是:原崂山区区划行政机关改革等遗留问题(无优惠政策问题。)  原崂山粮食局1994年前系原崂山区政府组成部门,为行政机关单位。政府序列部门。区划前原崂山粮食局改革时,将原崂山区粮食局转为企业。虽有文件,但没有实施;(此事市人事局、信访局、粮食局均做过调查属实)  目前,原崂山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分三种情况:  1、已按机关办理退休的18名干部,虽然手持青岛市行政机关人员退休证。在执行工资待遇时既不属于行政机关工资(无阳光工资及其他补贴);又不是企业工资,我们想问这是什么政策。  2、其中王瑞琪等八人,1993年参与了原崂山区机构改革,按照崂发(1993)63号“两龄”改革办理退养手续,文中规定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变。其条件完全符合2005年青办发、青人发两个6号文规定的阳光工资条件应享受阳光工资待遇,可是阳光工资以执行5年多了,至今没给我们落实。  3、1999年转为企业的剩余部分干部职工也到了两龄。08年政府又出台44号和45号会议纪要,为什么我们这部分干部职工就被排除了。    陈玉崎: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依据市政府确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办理的。目前,市政府尚无有关此方面的新政策,敬请谅解。感谢您的参与。  莉彤: 建立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  青岛市作为国家级创业城市,应尽可能为青岛市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然而,现在青岛市的20多个创业孵化基地中,除了仅有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外,几乎就没有一个专为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所设立的创业孵化基地。为何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有17处,而为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所设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却一个也没有?在国家扶持的三类创业人员群体中,不仅仅是应届大学毕业生,还有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都是国家重点支持的群体。不仅仅只是应届大学毕业生要创业,青岛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也都要创业,也要创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和帮助。所以,请贯彻国家的要求和意见,尽可能为青岛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扩大增加青岛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容纳范围、种类和数量,增加多个专为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创业所建立的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并为青岛市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按贯彻国家的要求和意见出台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创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陈玉崎: 您好。目前,我市在市内四区认定了面向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6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7个,下一步,我们还将建设一批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为失业人员、农民工创业提供服务。  莉彤: 建立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  青岛市作为国家级创业城市,应尽可能为青岛市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然而,现在青岛市的20多个创业孵化基地中,除了仅有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外,几乎就没有一个专为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所设立的创业孵化基地。为何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有17处,而为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所设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却一个也没有?在国家扶持的三类创业人员群体中,不仅仅是应届大学毕业生,还有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都是国家重点支持的群体。不仅仅只是应届大学毕业生要创业,青岛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也都要创业,也要创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和帮助。所以,请贯彻国家的要求和意见,尽可能为青岛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扩大增加青岛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容纳范围、种类和数量,增加多个专为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创业所建立的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并为青岛市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员群体创业按贯彻国家的要求和意见出台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创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陈玉崎: 您好。目前,我市在市内四区认定了面向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6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7个,下一步,我们还将建设一批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为失业人员、农民工创业提供服务。  讨厌的人: 我们曾经是最可爱的人,现在成了最讨厌的人。为什么呢?是因为山东省对我们这些转业干部另眼看待,全国大多数省市都能按照中央精神落实工资套改,以拥军著称全国的山东省对我们则是降级套改,六级降为七级,七级降为八级,逼得我们到处上访,也就成了最讨厌的人了。希望领导能帮助我们反映情况,给我们摘去最讨厌的人的帽子,还我应该有的权益。  陈玉崎: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感谢您的参与!  小C: 你好,现就公司长期存在的几个问题进场提问。  & 青岛长生集团于2000年改制,评股为1000万股,娇恒伟总经理为270万股(每股为1元),此股金从何而来?  到2006年在不分红的情况下,其股份成长为580万股。请问这些股从何而来?  &&&&&&&&&&&&&&&&&&&&&&&&&&&&&& 青岛长生集团  陈玉崎: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不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范围。谢谢您的参与。  : 陈局长您好,我父亲07年因职业病去世,父亲是工伤2级伤残,请问青岛市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为几个月?  陈玉崎: 网友你好。如您父亲是日前患职业病并已经认定工伤的,在享受伤残津贴期间去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因工死亡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即没有供养亲属的为24个月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有供养亲属的为3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如您父亲是日后患职业病并已经认定工伤的,在享受伤残津贴期间去世的,没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感谢您的参与。  好朋友: 陈局长好:  提出的问题是:原崂山区区划行政机关改革等遗留问题(无优惠政策问题。)  原崂山粮食局1994年前系原崂山区政府组成部门,为行政机关单位。政府序列部门。区划前原崂山粮食局改革时,将原崂山区粮食局转为企业。虽有文件,但没有实施;(此事市人事局、信访局、粮食局均做过调查属实)  目前,原崂山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分三种情况:  1、已按机关办理退休的18名干部,虽然手持青岛市行政机关人员退休证。在执行工资待遇时既不属于行政机关工资(无阳光工资及其他补贴);又不是企业工资,我们想问这是什么政策。  2、其中王瑞琪等八人,1993年参与了原崂山区机构改革,按照崂发(1993)63号“两龄”改革办理退养手续,文中规定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变。其条件完全符合2005年青办发、青人发两个6号文规定的阳光工资条件应享受阳光工资待遇,可是阳光工资以执行5年多了,至今没给我们落实。  3、1999年转为企业的剩余部分干部职工也到了两龄。08年政府又出台44号和45号会议纪要,为什么我们这部分干部职工就被排除了。    陈玉崎: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依据市政府确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办理的。目前,市政府尚无有关此方面的新政策,敬请谅解。感谢您的参与。  城阳223: 陈局长,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本地户口。一心想创业的我,在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就辞职了,问了城阳的有关部门在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工作人员告诉我在政策方面,可以提供贴息贷款(但是这种方式申请下来很难),然后可以提供一次性4000元的扶助基金,其他的像税收方面则没有太大优惠,当时工作人员在这方面回答的也很含糊,近阶段政府方面好像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咱们青岛市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注:我想创办的不是个体,是注册公司。谢谢您的回答。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城阳区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城阳区制定的小额贴息贷款、4000元创业补贴,创办企业后如果招收失业人员和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每人2000元的补贴。按照国家规定,大学生创办企业可以减免工商税务管理类费用。  城阳223: 陈局长,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本地户口。一心想创业的我,在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就辞职了,问了城阳的有关部门在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工作人员告诉我在政策方面,可以提供贴息贷款(但是这种方式申请下来很难),然后可以提供一次性4000元的扶助基金,其他的像税收方面则没有太大优惠,当时工作人员在这方面回答的也很含糊,近阶段政府方面好像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咱们青岛市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注:我想创办的不是个体,是注册公司。谢谢您的回答。  陈玉崎: 这位网友您好。城阳区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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