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埋地电缆保护套管规范护套中的ST3和ST7

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GB/T 2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
下载积分:400
内容提示:GB/T 2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 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非正式版)
文档格式:PDF|
浏览次数:321|
上传日期: 04:25:24|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 400 积分
下载此文档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GB/T 2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
官方公共微信高压XLPE绝缘电力电缆外护套材料的选择_图文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高压XLPE绝缘电力电缆外护套材料的选择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查看: 2491|回复: 3
主题帖子积分
Power cables with extruded insulation and their accessories for rated voltages above 30 kV (Um = 36 kV) up to 150 kV (Um = 170 kV) - Test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请各位高人帮忙解决一下!
主题帖子积分
技工, 积分 219, 距离下一级还需 81 积分
技工, 积分 219, 距离下一级还需 81 积分
我手头有PDF版,是2004版本的。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额定电压 30kV(U m=36kV)以上至150kV(U m=170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试验方法和要求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额定电压 30kV(U m=36kV)以上至150kV
(Um=170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试验方法和要求
引言 本标准对1999年2月出版的IEC 60840的第2版作了重大修改。 在制订第 2版时,在委员会草稿和委员会投票报告中,提出了一些原则性意见。在 1988年 2
月的委员会会议上,前 TC 20委员会的 SC 20A分委员会同意将这些意见作为对以后修改 IEC 60840
时的主要依据。此外,在制订本标准第 3版时,考虑了所有这些意见。 另外,又考虑了以下其它方面的意见。 在 1988年出版的第 1版 IEC 60840中只涉及了电缆。在 1999年 2月出版的第 2版中增加了福
建,并分别规定了对下列两种现象的试验方法和要求:
a)仅是电缆;
b)装上附件的电缆(电缆系统)。
某些国家提出建议,特别在低电压范围内,例如对 45kV,在系统、电缆和附件三者之间应区别对待。这在本修订版中已予以考虑,分别给出了下列三种对象的型式批准的要求和范围:
a)电缆系统;
b)仅是电缆
c)仅是附件。 制造商和用户可以任意选用其中昀合适的型式批准方案。 在2000年9月于斯德哥尔摩举行的TC 20委员会会议上,同意WG 16工作组去研究在1992
年 4月出版的 Electra第 141期上的由 CIGRE提出的具有纵包金属箔电缆的导则。WG 16工作组承担了这项任务并进一步综合研究了有关这种电缆的经验后得出结论,仅将这些导则中部分内容纳入本标准作为规范性的附录。
与此同时也考虑了 CIGRE对高压挤包绝缘电缆安装后进行试验的昀新工作。这些建议刊登在 1997年 8月出版的第 173期的 Electra杂志上。在这些建议中特别指出,应避免对主绝缘作直流试验。因为直流试验不仅无效而且还有害,而只推荐对外护套作直流试验。
有关 CIGRE的参考资料列在参考文献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敷设用的额定电压 30kV(U m=36kV)以上至 150kV(U m=170kV)电缆系统的试验方法和要求。其中也包括仅是电缆和附件的试验和要求。
本标准的试验要求适用于通常条件下敷设和运行的单芯电缆分相屏蔽的三芯电缆及其附件,但不适用于如海底电缆等特殊用途的电缆及其附件。对于这些特殊用途的电缆及其附件,需对本标准中的试验进行修改或需规定一些特殊的试验条件。
本标准不包括挤出绝缘电缆与纸绝缘电缆之间的过度接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ISO和IEC成员都特有现行有效国际标准的目录。 IEC 9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1部分一般定义和试验要求
高电压电缆选用导则
绝缘电缆导体
具有特殊保护功能的挤包电缆外护套的试验
电缆及附件冲击试验
IEC :1994 电缆连续载流量的计算 第1部分:载流量公式(100%负荷因数)和损耗计算 第1篇:总则
IEC 3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试验
IEC :1993 电缆绝缘和护套料的公用试验方法
第 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第 1节:厚度和外形尺寸的测量---机械性能试验
IEC :1985 电缆绝缘和护套料的公用试验方法
第 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第 2节:热老化试验方法
IEC :1993 电缆绝缘和护套料的公用试验方法
第 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第3节:密度测量---吸水试验---热收缩试验
IEC :1985 电缆绝缘和护套料的公用试验方法
第 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第 4节:低温试验
IEC :199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料的公用试验方法 第2部分:弹性体混合物
专用试验方法 第 1节:抗臭氧试验---热延伸试验---浸矿物油试验
IEC :1985 电缆绝缘和护套料的公用试验方法
第 3部分:聚氯乙烯混合物专用
试验方法 第 1节:高温压力试验---抗开裂试验
IEC :1985 电缆绝缘和护套料的公用试验方法
第 3部分:聚氯乙烯混合物专用
试验方法 第 2节:失重试验---热稳定性试验
IEC :1985 电缆绝缘和护套料的公用试验方法
第 4部分: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
物料专用试验方法 第1节:耐环境应力开裂---空气热老化后卷绕试验---熔融指数测量---PE中碳黑或矿物质含量的测量
IEC 8 电缆电气性能试验方法第 3部分:在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段上的局部放电试验
ISO 48:1994 硫化或热塑性橡胶皮 硬度测定方法(硬度在10IRHD~100IRHD之间)
3定义 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尺寸值的定义(厚度,截面,等等)
经常用于表格中的表示量的值。
注:在本标准中,通常由标称值得出通过测量并考虑规定的偏差而加以检验的值。
将获得的若干个试验值以递增(或递减)的次序排列时,如果获得的试验值的个数为奇数,则中间的试验值就是中间值;若获得试验值的个数为偶数,则中间两个试验值的平均值即为中间值。
2有关试验的定义
2.1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是由制造厂在每一个制造部件(电缆段或附件)上进行的试验。以验证每一部分满足规定要求的试验。
3.2.2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由制造厂按规定的频度在成品电缆或在附件上取下的成品电缆试样或一些部件的试样上进行的以验证成品满足规定要求的试验。
3.2.3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根据一般商业原则,在供应本标准所包含的一种型号的电缆系统或一种型号的电缆和附件之前所惊醒的用以证明具有能符合预期使用的满意性能的试验。型式试验一旦成功通过,不必重复进行,除非电缆或附件的原材料改变,或设计或制造工艺的变化可能改变其运行特性。
2.4安装后的电气试验
用以证明安装后的电缆系统完好性的试验。
装上附件的电缆
4标称电场强度
按标称尺寸下计算得电场强度。
4电压表示方法和材料
1额定电压本标准用符号U 0、U和U m表示电缆和附件的额定电压,这些符号的意义在IEC 60183中给出。
2电缆绝缘材料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表 1中列出的材料之一绝缘的电缆,在表中还规定了拒以确定各种试验条件
的适应各种绝缘材料的电缆昀高导体工作温度。 表 1电缆绝缘混合料
绝缘混合料&&昀高导体温度℃&&
正常运行时&&短路时(昀长持续时间5s)
低密度热塑性聚乙烯(PE)&&70&&1301)&&
高密度热塑性聚乙烯(HDPE)&&80&&1601)
交联聚乙烯(XLPE)&&90&&250&&
乙丙橡胶(EPR)&&90&&250&&
高弹性模量或高硬度乙丙橡胶(HEPR)&&90&&250&&
4.3电缆外护套材料 对下列四种类型的外护套规定了各项试验: ---以 PVC为基材的 ST 1和ST 2; ---以聚乙烯为基材的 ST 3ST7。 外护套类型的选择取决于电缆的设计和运行时的机械和热性能受到限制的情况。 与在标准中包括的各种类型的外护套材料相适应的在正常运行时的昀高导体温度见表2。
表2电缆外护套混合料
外护套混合料&&混合料代号&&正常运行昀高导体温度℃&&
聚氯乙烯(PVC) 聚乙烯&&ST1 ST2 ST3 ST7&&80 90 80 90&&
5电缆防水措施 当电缆系统敷设在土壤、易被淹没的地下通道或水中时,推荐采用径向不渗水的屏障密封电缆。
注:目前尚无径向渗水试验方法。
6电缆特性 为进行本标准所述的电缆系统或电缆的各项试验,并记录试验结果。电缆的下列特性应已知或申报。
a)制造商名称、型号、表示方法以及电缆系统或电缆的制造日期或日期代码;
b)额定电压:应给出 U 0、U和 U m的值(见 4.1和8.4);
c)导体类型及材料和以平方毫米表示的标称截面,如标称截面不符合 IEC 60228,则应申报其直流电阻和导体结构以及实现导体纵向阻水的措施(如果有)及其特性;
d)绝缘的材料和标称厚度(见4.2),如为 XLPE绝缘,欲采用表 3中数值较高的 tanδ时应申报采用了特殊添加剂;
e)绝缘系统制造工艺的类型;
f)屏蔽处的阻水措施(如果有)及其特性;
g)金属屏蔽的材料和结构,例如金属丝的数量和直径,并应声报金属屏蔽的直流电阻。金属套和纵包金属箔(如有)的材料、结构和标称厚度;
h)外护套的材料和标称厚度;
i)导体标称直径(d);
j)成品电缆标称外径(D);
k)绝缘的内外直径;
l)导体和金属屏蔽和金属套之间的标称电容。
表 3电缆绝缘混合料tanδ的要求
混合料代号(见4.2)&&PE&&HDPE&&EPR/HEPR&&XLPE&&
tanδ昀大允许值, ×10-4&&10&&10&&50&&10&&
含有特殊添加剂的 XLPE混合料制造的电缆其tanδ的昀大允许值为 50×10 -4
7附件特性 为了进行本标准所述的电缆系统或附件的各项试验,并记录试验结果,应对附件进行标示。附件的下列特性应已知或申报。
a)用于试验的电缆应按第 6章要求进行标示。
b)附件中使用的导体连接金具应选择以下适用的项目作出正确标示:
---安装工艺;
---工具、模具和必要的定位;
---连接处表面的处理;
---连接金具的型号、编号和任何其它标示;
---连接金具的型式试验批准的详情。
c)被试附件应正确地标示下列内容:
---制造商名称;
---型号、标志、制造日期或日期代码;
---额定电压(见上述6.b);
---安装说明书(编号和日期)。
除非对个别试验另有详细规定;试验应在环境温度(20±15)℃下进行。
2工频电压试验的频率和波形交流试验电压的频率应在49Hz~61Hz的范围内,波形基本上为正弦波,电压值用有效值表示。
3雷电冲击试验电压的波形
按IEC 60060-1规定,标准雷电冲击电压半波峰值为 50μs±10μs。波前时间应按 IEC 60230的规定在1μs~5μs之间。
8.4试验电压与额定电压的关系本标准规定的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 U 0的倍数,用以确定试验电压的 U 0的值在表 4中规定。 如电缆和附件的额定电压没有在表中给出,用于确定试验电压的 U 0的值可以与表中废除的昀相
近的额定电压的 U 0的值相同,只要电缆和附件的 U m的值不高于表中对应的值。另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额定电压不接近表中任一值时,用于确定试验电压的 U 0的值应为额定值 U除以。本标准中的试验电压是基于假设电缆和附件用于IEC 60183定义的A或B类系统。
8.5电缆导体温度为确定
建议采用附录 A中所述试验方法之一确定导体的实际温度。
9电缆和预制附件主绝缘的例行试验
下列试验应在每根制造长度电缆上进行。
a)局部放电试验(见9.2);
b)电压试验(见9.3);
c)电缆外护套电气性能试验(如果要求)(见 9.4)。
例行试验的次序由制造商自行决定。
每个预制附件的主绝缘应经受局部放电(见9.2)和电压(见9.3)试验,可按下列1)或 2)和 3)叙述的方法进行试验:
)在装在电缆上的附件上进行试验;
)利用装入被试附件的主绝缘部件的主附件作试验;
)利用能模拟主绝缘部件电场分布的附件模拟装置进行试验。
采用方法2)和方法3)时,对应选择试验电压,使在所选试验电压下的电场强度至少与 9.2或 9.3中规定的试验电压作用在该成品附件的主绝缘部件上时所得的电场强度相同。
注:预制附件主绝缘由与电缆直接接触的以及附件中控制电场分布所必需的那些部件组成。例如:可单独或组合在一起使用为附件提供所需的绝缘或屏蔽的那些预模制或预浇注合成橡胶或加填料的环氧树脂绝缘件。
9.2局部放电试验电缆的局部放电试验按 IEC 60885-3的规定进行,此外,在 IEC 60885-3中规定的检测灵敏度
应为 10pC或更好。 试验电压应逐渐升至 1.75U 0并保持10s,然后慢慢降到 1.5U 0(见表 4第 5栏)。 在1.5U 0下试品应无超过申报灵敏度的可检测到的放电。
9.3电压试验电压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下施加工频交流电压进行。 试验电压应施加在导体与金属屏蔽和/或金属套之间,逐渐升至2.5(见表 4第 4栏),然后保
持 30min。绝缘不击穿。
9.4电缆外护套电气试验
如果个别的合同中有要求时,应按IEC 60229第3章规定,对外护套进行电气试验。
10电缆的抽样试验
下列试验应在取自能代表每批产品的电缆试样上进行,对b)项和g)项试验,试样可以是整盘电缆。
a)导体检查(见10.4);
b)导体电阻和金属屏蔽电阻测量(见10.5);
c)绝缘和外护套厚度测量(见10.6);
d)金属套厚度测量(见10.7);
e)直径测量(如有要求)(见 10.8);
f)XLPE、EPR和 HEPR绝缘的热延伸试验(见10.9);
g)电容测量(见10.10);
h) HDPE绝缘的密度测量(见10.11);
i)渗水试验,如适用时(见12.4.18);
j)纵包金属箔电缆部件的试验(见12.4.19)。
10.2试验频度
在 10.1中的a)至h)项的抽样试验应在同一型号和截面电缆的每一批(制造批)中抽取的一根试样上进行,但不超过任何一合同中电缆根数的10%,对小数修约至昀接近的整数。
如果取自任一根电缆上的试样未能通过 10.1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试验,则应从同一批中另外两根电缆上各取一个试样,对原来试样未能通过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如果这两个加试的试样都通过了试验,则应认为被抽样批中的其它电缆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如果在加试的试样中一个试样仍未通过试验,则应认为该批电缆不符合要求。
4导体检查应对导体结构进行检查,可能时用测量方法,检查是否符合 IEC 60228的要求,或申报的结构。
5导体和金属屏蔽电阻测量
试验应在整盘电缆或其试样上进行,试验前应将试样放置在温度相当稳定的试验室内至少12h,如果怀疑导体或金属屏蔽的温度和室温不同,则电缆应放置在试验室内至少 24h后再测量电阻。另一种方法是在导体或金属屏蔽试样上测量电阻,但应将试样放置在可控温的液体槽内处理至少1h。
导体或金属屏蔽的直流电阻应按IEC60228给出公式和系数校正到温度为20℃长度为1km时的
数值。 对于非铜铝屏蔽,其系数和校正公式应分别按 IEC 的表和 2.1.1的规定。20℃时的导体直流电阻不应超过 IEC 60228规定的相应的昀大值或申报值。 20℃时的金属屏蔽的直流电阻不应超过申报值。
6绝缘和外护套厚度
6.1概述试验方法按IEC 的第8章规定。 从选作本试验的电缆一端取下一段具有代表性的电缆试样,如有必要,应事先除区电缆末端受
损的部分后再取样。
10.6.2对绝缘的要求
任何一点的昀小测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厚度的90%,即:
tmin≥0.90tn
另外(tmax-tmin)/tmax≤0.15
式中:tmax---昀大厚度,mm
tmin---昀小厚度,mm
tn---标称厚度,mm
注:tmax和tmin为绝缘同一截面上的测量值。
导体和绝缘上的半导电屏蔽厚度不应包括在绝缘厚度内。
10.6.3对电缆外护套的要求
昀小测量厚度不应比标称厚度的85%还小 0.1mm,即:
tmin≥0.85tn-0.1
式中:tmin---昀小测量厚度,mm;
tn---标称厚度,mm。 另外,对挤包在基本光滑表面上的外护套,其平均测量厚度按附录 B修约至 0.1mm后应不小于
标称厚度。
对平均测量厚度的要求不适于挤包在不规则表面如由金属线和(或)金属带构成的金属屏蔽或皱纹金属套外部的外护套。
7金属套厚度的测量
下列试验适用于有铅、铅合金或铝套的电缆。
7.1铅或铅合金套
有铅或铅合金套的电缆,金属套的昀小厚度不应比标称厚度的95%还小 0.1mm,即
tmin≥0.95tn-0.1
铅套厚度的测量由制造商任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
7.1.1窄条法应采用测量面直径为4mm~8mm,精度为±0.1mm的平面千分尺进行测量。 测量应在从成品电缆上切取约 50mm长的铅套试样上进行。试样应沿纵向剖开,并仔细展平。
在清洁试样后,沿铅套圆周方向在距展平的边缘不小于 10mm处,在足够多的点上测量,以确保测到昀小厚度。
10.7.1.2圆环法 应采用千分尺测量,千分尺的两个测量面一个为平面,另一个为球面;或一个为平面,另一个为宽0.8mm、长2.4mm的矩形平面。球面或矩形平面应接触被试环的内侧,千分尺的精度为±0.01mm。
测量应在从试样上仔细切取的铅套圆环上进行。沿圆环周围在足够多的点上测量厚度,以确保测到昀小厚度。
10.7.2平滑铝套或皱纹铝套 平滑铝套的昀小厚度不应比标称厚度的90%还小 0.1mm,即: tmin≥0.9tn-0.1 皱纹铝套的昀小厚度不应比标称厚度的85%还小 0.1mm,即: tmin≥0.85tn-0.1应采用球面千分尺进行测量,球面半径约为3mm,其精度为±0.01mm。测量应在从成品电缆上仔细切取约 50mm宽的铝套圆环上进行,沿圆环周围在足够多的点上测
量铝套厚度,以确保测到昀小厚度。
8外径测量如采购方要求测量缆芯直径和(或)电缆外径,则测量应按 IEC 中 8.3的规定进行。
XLPE,EPR和 HEPR绝缘的热延伸试验
取样和试验程序应按 IEC 第 9章的规定进行,采用的试验条件在表 7中给出。 试片应取自通常认为所采用的交联工艺中交联度昀低的部分。
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8中给出的要求。
10电容的测量
电容应在导体和金属屏蔽和(或)金属套之间测量。测量值超过制造商申报的标称值之值应不大于8%。
HDPE绝缘的密度测量
测量HDPE密度应采用在IEC 第8章中给出的取样方法与试验程序。
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8中给定的要求。
11附件的抽样试验
11.1部件的试验 对每个部件的特性应按照附件制造商的技术规范,或者通过由某一部件供应商提供的试验报告或通过内部试验予以鉴定。
附件制造商应提供要在每个部件上进行的各项试验的明细表,并说明每项试验的频度。对各个部件应对照其图样进行检验,应无超出申报的公差的偏差。
注:由于各个供应商提供的部件不尽相同,因此在本标准不可能规定通用的抽样试验。
11.2成品附件的试验
对于其主绝缘部件不能进行例行试验(见9.1)的附件,制造商应在完全装配好的附件上进行下列各项电气试验:
a)局部放电试验(见9.2);
b)电压试验(见9.3)。
这些试验进行的顺序由制造商自行确定。
注:不能作例行试验的主绝缘的实例为:热缩绝缘以及在现场绕包的和(或)模制的绝缘。
如果在合同中供应的同一种型式的附件超过 50个时,则应在每个合同中每种型式的附件中抽取的一个附件上进行这些试验。
如果试样在上述两项试验中有一项试验不合格则应在合同中供应的同一型式的附件中取两个附加试样,重作不合格项目的试验。如果这两个附加试验都通过了试验,则应认为合同中相同型式的其余附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如果在两个附加试样中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认为合同中这种型式的附件不符合要求。
12电缆系统的型式试验
本章规定的各项试验是用以验证电缆系统具有满意的性能。
电缆系统型式试验的一览表见附录C。
注:本标准没有规定对环境条件有关的终端的试验。
12.1型式批准的范围
对具有特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截面以及相同额定电压和结构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电缆系统的型式试验顺利通过后,则认为对在本标准范围内的具有其它截面、额定电压和结构的电缆系统的型式批准也同样有效,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话。
a)其电压等级不高于已试电缆系统的电压等级;
注:在这里,相同额定电压等级的电缆系统是指具有相同值的设备最高电压 U m,从而具有相同的试验电压水平(见表 4第 1和第 2栏)。例如,对额定电压 U=66kV电缆系统的试验也覆盖额定电压 U=60kV和 U=69kV的电缆系统。
b)导体截面不大于已试电缆的导体截面;
c)电缆和附件具有与已试电缆系统相同或相似结构。
注:相似结构的电缆和附件是指它们的绝缘的型号和制造工艺相同的那些电缆和附件。如果只是导体或其连接管的型式或材料不同或者包覆在屏蔽缆芯外部或附件主绝缘部件外部的保护层材料不同,其电气型式试验不必重做,除非这些不同对试验结果很可能有明显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扩展至三芯电缆,可适当的重复型式试验中一项或多项试验(如弯曲试验,热循环试验和(或)相容性试验)。
d)计算得的在电缆导体屏蔽上的标称电缆强度超过已试电缆系统导体屏蔽上电场强度的值不大于10%;
e)计算得的在电缆绝缘屏蔽上的标称电场强度不超过已试电缆系统绝缘屏蔽上的电场强度;
f)计算得的在电缆附件主绝缘部件内的以及在电缆和附件界面上的标称电场强度均不超过已试电缆系统中相应的电场强度。
对于电缆部件的型式试验(见 12.4),不必在取自不同额定电压和(或)导体截面电缆的试样上进行,除非制造电缆的材料和(或)制造工艺不同。但是,如果在屏蔽缆芯外部的材料组合与曾做过型式试验的电缆不同时,为检验材料的相容性(见 12.4.4),可要求重复进行成品电缆段老化试验。
由主管见证机构的代表签署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经有资格的主管官员签署的由制造商给出
试验结果的报告应可接受为型式试验的证明。
12.2型式试验概述型式试验应包括 12.3规定的在成品电缆上进行的电气型式试验和 12.4规定的在电缆部件和成品电缆上进行的非电气型式试验。
在电缆部件和成品电缆上进行的非电气型式试验列于表 5中,该表指明了对每种绝缘材料和外护套材料适应的试验项目。电缆燃烧试验仅在制造商想声称该电缆能符合本试验的要求作为电缆的一个设计特点时才需要进行。
在 12.3.2中列出的试验应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成品电缆试样上进行,视包含的附件数量而定。试样长度不包括附件在内至少 10m。
各附件之间的电缆净长应为 5m。
附件应安装在经过弯曲试验后的电缆上,应对每种型式附件的一个试样进行试验。
电缆和附件应按制造商的说明书用所供应的质量等级和数量的材料(如有润滑剂时也包括在
内)进行安装。对附件外表面应进行干燥和清洁,但是,对电缆和附件均不能作可能改变其电性能、热性能或机械性能的在制造商的说明书未作规定的任何方式的处理。在作 12.3.2中 c)至 g)项试验过程中,也需对装上外护罩后的接头进行试验。如果能表明该外护罩不会影响接头的绝缘性能,例如,不产生热机械或不相容性效应,则不必安装该外保护罩。对 12.3.9中叙述的半导电屏蔽电阻率的测量应在另一个试样上进行。
12.3在成品电缆系统上的电气型式试验
12.3.1试验电压值在电气型式试验之前,按 IEC 中 8.1规定的方法,在试验用的电缆上取一段有代表性的样品,测量绝缘厚度并检查是否过多超出标称厚度。如果绝缘平均厚度超过标称值不大于 5%,试验电压应为表 4中列出的对该额定电压电缆的规定值。
如果绝缘平均厚度超过标称值大于 5%以上但不超过 15%,则应将试验电压调整到使得在导体屏蔽上产生的电场强度等于绝缘平均厚度为标称厚度时和由电缆额定电压确定的正常试验电压在导体屏蔽上产生的电场强度。
用于电气型式试验的电缆,不应具有超过标称值大于 15%的平均厚度。
12.3.2试验项目和试验顺序
下列 a)至 h)项试验的正常顺序为:
a)弯曲试验见(
12.3.3)后接着安装附件并在环境温度下进行局部放电试验(见 12.3.4);
b)tanδ测量(见 12.3.5);
注:本项试验可以在另一个没有做过试验顺序系列中其余试验项目的装有专门试验用终端的电缆样品上进行。
c)热循环电压试验(见 12.3.6);
d)雷电冲击试验应在上述 c)项的昀后一个循环后进行,或者作为替代,在下述 e)项雷电冲击试验之后进行;
e)雷电冲击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见 12.3.7);
f)局部放电试验,如果事先未在上述 d)项中进行;
g)直埋接头的外保护罩试验(见附录 H);
注 1:这些试验可在已经通过c)项热循环电压试验的接头上进行,也可在经过至少 3次热循环(见附录 H)的另一个单独的接头上进行。
注 2:如果电缆和接头并不在潮湿条件下运行(即不直接埋在地下或并不间断的连续浸在水中),则g)项中的各项试验可以不做。
h)在电缆和附件完成上述各项试验后对电缆系统检查(见 12.3.8)。
对电缆半导电屏蔽电阻率(见 12.3.9)的试验应在另一个单独的试样上进行。试验电压应符合在表 4中相应栏目中给出的数值。
表 4试验电压
1&&2&&3&&41)&&51)&&61)&&71)&&81)&&91)
额定 设备昀 确定试 9.3和&&9.2和&&12.3.5的&&12.3.6热 12.3.7热 15.2的安
电压&&高电压&&验电压 12.3.7的 12.3.4局 tanδ测 循环电压 循环电 装后
的 U0值&&电压试 部放电 量&&试验&&压试验&&的电压
验&&试验&&试验&&
U&&Um U0&&2.5U0&&1.5U0&&U0&&2U0&&
kV&&kV&&kV&&kV&&kV&&kV&&kV&&kV&&kV&&
45~47&&52&&26&&65&&39&&26&&52&&250&&52&&
60~69&&72.5&&36&&90&&54&&36&&72&&325&&72&&
110~115&&123&&64&&160&&96&&64&&128&&550&&128&&
132~138&&145&&76&&190&&114&&76&&152&&650&&132&&
150~161&&170&&87&&218&&131&&87&&174&&750&&150&&
1)如有需要,这些试验电压应按 12.3.1作调整。&&
12.3.3弯曲试验
试验在室温下进行,试样应该保持其轴线不旋转的情况下围绕一个试验圆柱体(如电缆盘的筒体)弯曲至少一整圈,然后退绕展直,接着将试样旋转 180o并重复上述弯曲过程。这种操作循环应总共进行三次。
试验圆柱体的直径应不大于:
――对平滑铝套电缆:
d+D)+5%,单芯电缆;
d+D)+5%,三芯电缆;
――对铅、铅合金,皱纹金属套或纵包金属箔(搭盖或焊接)塑料复合护套电缆:
d+D)+5%,单芯电缆;
d+D)+5%,三芯电缆;
――对其它电缆:
d+D)+5%,单芯电缆;
d+D)+5%,三芯电缆;
此处:d-导体标称直径, mm;
D-电缆标称外径,mm。
注:没有规定负偏差,但只有经制造商同意后才能在小于规定值下进行弯曲试验。
12.3.4局部放电试验试验按 IEC 60885-3的规定进行,测试灵敏度为 5pC或更优。试验电压应逐渐升到 1.75U0并保持 10s,然后慢慢降至 1.5U0(见表 4第 5栏)。当在高温测量局放时,试验应在其中的电缆导体温度达到它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导体昀高温度
以上 5℃~10℃的电缆系统上进行。在 1.5U0试品应无超过申报灵敏度的可检测的放电。
12.3.5tanδ测量 采用适当的方法加热试样,导体温度采用测量导体电阻的方法,或采用装在屏蔽或金属套表面
的热电偶,或采用装在以同样方法加热的同一电缆的另一试样导体上的热电偶测定。 加热电缆试样直到导体温度达到正常运行时电缆导体昀高温度以上5~10℃。 在工频电压 U0和上述规定的温度下测量 tanδ。测量值应不大于表 3中给出的值。
12.3.6热循环电压试验 按 11.3.4规定的弯曲直径,将电缆弯曲成 U形。 用在导体中通电流的方法加热试样,直至电缆导体温度达到比正常运行时电缆导体昀高温度
(5~10)℃的一个稳定温度。
注:如果由于实践上的原因,达不到试验温度时,可以在电缆外包覆绝热材料。
加热应至少8h,在每一个加热期,导体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温度范围内至少2h,随后应进行至少 16h自然冷却至导体温度不超过试验时的环境温度 10℃。应记录每个加热期昀后 2h内的导体加热电流。
这样的加热和冷却循环应进行 20次。
在整个试验期内,试样上应施加 2U 0的电压(见表 4第7栏)。
12.3.7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 试验时,试样导体温度应在正常运行时电缆导体昀高温度以上(5~10)℃。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按 IEC 60230规定程序进行。 试样应耐受表 4第 8栏中规定的 10次正极性和 10次负极性冲击电压而不击穿或闪络。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后,对试样应进行 2U 0,15min的工频电压试验(见表 4第 4栏),试验可在
冷却期间或在室温下进行,由制造商自行决定。 绝缘不发生击穿或闪络。
3.8.1电缆系统和附件
应使用正常或经矫正的视力对电缆,只要可能还要对附件进行检查,应无可能会影响电缆系统运行的老化(例如:电气老化,泄漏,腐蚀或有害的收缩)的痕迹。
3.8.2纵包金属箔电缆 应从完成上述型式试验后的电缆段上取下 1m长的试样,对它进行 12.4.19中的各项试验。
3.9半导电屏蔽电阻率 电缆半导电屏蔽电阻率的测量应在单独的试样上进行。 挤包在导体和绝缘上的半导电层的电阻率应在取自绝缘芯的试样上测量,绝缘芯应分别取自制
造后未经老化处理的电缆试样和已按 12.4.4规定为进行各部件材料相容性试验而经过老化处理的电缆试样。
试验程序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测量应在正常运行时的电缆导体昀高温度±2℃下进行。
老化前和老化后的电阻率应不超过:
――导体屏蔽:1000Ω· m;
――绝缘屏蔽:500Ω·m。
4电缆部件和成品电缆的非电气型式试验
各项试验如下:
a)导体结构检查(见 12.4.1);
b)绝缘老化前后机械性能试验(见 12.4.2);
c)外护套老化前后机械性能试验(见 12.4.3);
d)检查材料相容性的成品电缆老化试验(见 12.4.4);
e)ST2型 PVC外护套失重试验(见 12.4.5);
f)外护套高温压力试验(见 12.4.6);
g)PVC外护套(ST1和 ST2)低温试验(见 12.4.7);
h)PVC外护套(ST1和 ST2)热冲击试验(见 12.4.8);
i)EPR和 HEPR绝缘的耐臭氧试验(见 12.4.9);
k)HDPE绝缘的密度测量(见 12.4.10);
PE外护套(ST3和 ST7)碳黑含量的测量(见 12.4.12);
m)PE、HDPE和 XLPE绝缘的收缩试验(见 12.4.13);
n)PE外护套( ST3和 ST7)的收缩试验(见 12.4.14);
o)HEPR绝缘的硬度测定(见 12.4.15);
p)HEPR绝缘的弹性模量测定(见 12.4.16);
q)燃烧试验(见
12.4.17);
r)渗水试验(见
12.4.18);
s)纵向金属箔电缆的部件试验(见 12.4.19)。
12.4.1电缆结构检查
导体检查、绝缘和外护套及金属套厚度测量应分别按 10.4、10.6和 10.7的规定进行,并符合其规定的要求。
4.2绝缘老化前后机械性能试验
取样和试片制备应按 IEC 中 9.1规定的进行。
4.2.2老化处理
老化处理应在表 6给出的条件下按 IEC 中 8.1的规定进行。
4.2.3预处理和机械性能试验
预处理和机械性能的测量应按 IEC 中 9.1的规定进行。
老化前后试片的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6中规定的要求。
4.3外护套老化前后机械性能试验
取样和试片制备应按 IEC 中 9.2的规定进行。
4.3.2老化处理
老化处理应在表 7给定的条件下按 IEC 中 8.1的规定进行。
4.3.3预处理和机械性能试验
预处理和机械性能的测量应按 IEC 中 9.2的规定进行。
老化前后试片的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7中规定的要求。
4.4检查材料相容性的成品电缆段老化试验
4.4.1概述应进行成品电缆段的老化试验以核对绝缘、挤出半导电屏蔽层和外护套在运行中虽与电缆其它
组成部分接触而没有过度劣化的倾向。试验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缆。
绝缘和外护套试验用试样应按 IEC 中 8.1.4规定的方法取自成品电缆。
4.4.3老化处理
电缆段的老化处理应按 IEC 中 8.1.4规定的方法并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温度:比正常运行时电缆导体昀高温度(见表 1)高(10±2)℃;
――持续时间:7×24h。
4.4.4机械性能试验按 IEC中 8.1.4规定,从已经过老化处理的电缆段上制备绝缘和外护套试片,并进行
机械性能试验。
12.4.4.5要求
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中间值的变化率(见 11.4.2和 11.4.3),不应超过空气箱老化试验后表 6中对绝缘和表 7中对外护套的规定值。
ST2型 PVC外护套失重试验
4.5.1程序 ST2型外护套的失重试验应在表 9给定的条件下按 IEC 中 8.2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9的要求。
4.6外护套高温压力试验
ST1、ST2和 ST7外护套高温压力试验应按 IEC 中 8.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并采用在试验方法和表 6中给出的试验条件。
试验结果应符合 IEC 中 8.2规定的要求。
PVC外护套(ST1和 ST2)低温试验
ST1和 ST2外护套低温试验应按 IEC 第 8章规定进行,并采用在表 9中给定的试验温度。
试验结果应符合 IEC 第 8章规定的要求。
PVC外护套(ST1和 ST2)热冲击试验
ST1和 ST2外护套热冲击试验应按 IEC 中 9.2中规定进行,试验温度和持续时间在表 9中给出。
试验结果应符合 IEC 中 9.2规定的要求。
EPR和 HEPR绝缘耐臭氧试验
对 EPR和 HEPR绝缘应进行耐臭氧试验,取样和试验程序按 IEC 第8章规的定进行,臭氧浓度和试验的持续时间在表 8中给出。
试验结果应符合 IEC 第 8章规定的要求。
EPR、HEPR和 XLPE绝缘的热延伸试验
对 EPR、HEPR和 XLPE绝缘应按 10.9规定进行热延伸试验,并符合其规定的要求。
HDPE绝缘的密度测量
HDPE绝缘密度测量应按 10.11规定进行,并符合其规定的要求。
12.4.12黑色
PE外护套( ST3和 ST7)的碳黑含量的测量
4.12.1程序 ST3和 ST7外护套的碳黑含量的测量应按 IEC 第 11章规定的取样和试验程序进行。
4.12.2要求
碳黑含量的标称值应为 2.5%,偏差为± 0.5%。
PE、HDPE和 XLPE绝缘的收缩试验
4.13.1程序
PE、HDPE和XLPE绝缘的收缩试验应采用IEC 中第10章中叙述的取样方法和程序,试验条件按表 8规定。
4.13.2要求
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8中给出的要求。
PE外护套( ST3和 ST7)的收缩试验
4.14.1程序 PE外护套的收缩试验应采用 IEC 第 11章中叙述的取样方法和程序,并在下列条件
下进行:――温度:(80±2)℃;――加热时间 5h;――加热循环的次数:5。
4.14.2要求
收缩率应不超过 3%。
HEPR绝缘的硬度测定
4.15.1程序
取样方法和试验程序应按附录 E规定进行。
4.15.2要求
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8的规定。
HEPR绝缘的弹性模量测定
4.16.1程序取样方法、试片设备和试验程序应按 IEC 的第 9章规定进行。应测量伸长率为 150%时所需的负载,并采用将所测得的负载除以试片在拉伸前的截面的方法
计算出相应的应力。确定应力与应变之比后即可获得在伸长率为 150%的弹性模量。弹性模量应为测量值的中值。
4.16.2要求
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8中的要求。
4.17燃烧试验
若采用 ST1和 ST2外护套制造商想声称该电缆能符合 IEC 60332-1规定的燃烧试验要求作为电缆的一个设计特点时,则应按 IEC 60332-1规定的条件,在成品电缆试样上进行燃烧试验。
12.4.18渗水试验渗水试验应在具有在 6电缆特性的 c)和 f)中申报的纵向阻水结构的电缆上进行。试验的目
的是满足直埋电缆的要求,但本试验不适用于水底电缆。试验装置、取样方法、试验程序和要求应符合附录 F的规定。对具有纵包金属箔的电缆,应在电缆段上取下 1m长的试样上进行 12.4.19中的各项试验。
12.4.19纵包金属箔电缆的部件试验
应在成品电缆上取一段 1m长的试样进行下列试验:
a)视力检查(见第
b)金属箔粘附强度(见第 G2章);
c)金属箔搭接的剥离强度(见 G3章)。
试验装置、程序和要求应符合附录 G的要求。
13电缆的型式试验本章规定的型式试验用以验证仅是电缆的满意的性能。电缆型式试验的摘要在附录 C中给出。
13.1型式批准的范围
对具有特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截面以及相同额定电压和结构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电缆的型式试验顺利通过后,则认为对在本标准范围内的具有其它截面、额定电压和结构的电缆型式批准也同样有效,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话:
a)其电压等级不高于已试电缆的电缆等级;
注:在这里,相同额定电压等级的电缆是指具有相同值的设备最高电压 U m,从而具有相同的试验电压水平(见表 4第 1和第 2栏)。例如,对额定电压 U=66kV电缆的试验也覆盖额定电压 U=60kV和 U=69kV的电缆。
b)导体截面不大于已试电缆的导体截面;
c)电缆具有与已试电缆相同或相似结构;
注:相似结构的电缆是指它们的绝缘以及半导电屏蔽的型号和制造工艺相同的那些电缆。
如果只是导体的型式或材料不同或者在屏蔽缆芯外部保护层材料不同,其电气型式试验不必重做,除非这些不同对试验结果可能有明显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如扩展至三芯电缆,可适当的重复型式试验中一项或多项试验(如弯曲试验、热循环试验和(或)相容性试验)。
d)计算得的电缆导体屏蔽上的标称电场强度超过已试电缆导体屏蔽上电场强度的值不大于 10%;
e)计算得的在电缆绝缘屏蔽上的标称电场强度不超过已试电缆绝缘屏蔽上电场强度。
对于电缆部件的型式试验(见 12.4),不必在取自不同额定电压和(或)导体截面电缆的试样上进行,除非制造电缆的材料和(或)制造工艺不同。但是,如果在屏蔽缆芯外部的材料组合与曾做过型式试验的电缆不同时,为检验材料的相容型(见 12.4.4),可要求重复进行成品电缆段的老化试验。
由主管见证机构的代表签字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经有资格的主管官员签署的由制造商给出试验结果的报告应可接受为型式试验的证明。
13.2型式试验概述型式试验应包括 12.3.1和 13.3规定的在成品电缆上进行的电气型式试验和 12.4规定的在电缆部件和成品电缆上进行的非电气型式试验。
在电缆部件和成品电缆上进行的非电气型式试验列于表 5中,该表指明了对每种绝缘材料和外护套材料适用的试验项目。电缆燃烧试验仅在制造商想声称其电缆能符合本试验的要求作为电缆的一个设计特点时才需要进行。
13.3成品电缆的电气型式试验
下列 a)和 f)项的试验应在一个不包括试验用终端在内的长度至少为 10m的成品电缆试样上按顺序进行。
a)弯曲试验(见
12.3.3)后接着安装试验用终端并进行局部放电试验(见 12.3.4);
b)tanδ测量(见 12.3.5);
注:本试验可以在另一没有做过试验顺序中其余项目的试样上进行。
c)热循环电压试验(见 12.3.6),接着进行在环境温度下的局部放电测量(见 12.3.4)。局部放电应在热循环电压试验的昀后一次循环之后,或在雷电冲击电压试验(见下述 d)项)之后进行测量;
d)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见 12.3.7);
e)在环境温度的局部放电试验(见 12.3.4),如果事先未在上述 c)项中进行试验的话;
f)在完成上述各项试验后对电缆的检查(见 12.3.8)。
半导电屏蔽电阻率(见 12.3.9)应在另外一个单独的试样上进行测量。
试验电压应符合表 4中相应栏目中给定的值。
14附件的型式试验本章规定的试验用以验证仅是附件的满意的性能。附件的型式试验项目在附录 C中给出。
注:本标准没有规定对与环境条件有关的终端的试验。
14.1型式批准的范围
对适用于具有规定截面的相同额定电压与结构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电缆的附件的型式试验顺利通过后,则认为在本标准范围内的其它额定电压和结构的以及适用于其它电缆的附件的型式批准也同样有效,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话:
a)电压等级不高于已试附件的电压等级;注:在这里,相同额定电压等级的附件是指具有相同值的设备昀高电压 Um,从而具有相同的试验电压水平(见表 4第 1栏和第 2栏)。例如,对额定电压 U=66kV附件的试验也覆盖额定电压 U=60kV和 U=69kV的附件;
b)具有其它导体截面、额定电压和结构的适用电缆是在 13.1中叙述的型式批准的范围之内。如在电缆绝缘屏蔽上计算得的标称电场强度不超过 2.5MV/m,则认为对适用于这一范围内的所有电缆的附件型式批准也同样有效;
c)附件具有已试附件相同或相似结构;
注:相似结构的附件是指它们的绝缘和半导电屏蔽的型号与制造工艺相同的那些附件。如果只是导体连接管的型式或材料的不同或是在附件主绝缘部件外面的保险期限护层的不同,其电气型式试验不必重做,除非这些不同对试验结果能有明显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可适当的重复型式试验中一项或多项试验(例如,局部放电试验)。
d)在附件主绝缘部件内的以及在电缆和附件界面上的计算得的标称电场强度并不超过已试附件中那些相应的电场强度。
由主管见证机构的代表签署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经有资格的主管官员签署的由制造商给出试验结果的报告应可接受为型式试验的证明。
14.2型式试验概述附件应符合 14.3.1和 14.3.2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的要求。在附件之间的电缆的净长度应至少为 5m。应对各种型式附件的一个试样进行试验。附件应在作第 1次局部放电之前安装。附件应采用所供应等级和数量的材料,如有,也包括润滑剂,按照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安装。对附件的外表面应加以干燥和清洁,但是对电缆和附件均不应进行可能改变其电性能、热性能
或机械性能的在制造商说明书中没有规定的任何方式的处理。在作 14.3.2中 a)至 e)项的试验过程中,也需对装上外保护罩的接头进行试验。如果能表明外保护罩不会影响接头的绝缘性能,例如,不产生热机械性或不相容性效应,则不必安装外保护罩。
3附件的电气型式试验
3.1试验电压值
在作附件型式试验之前,应测量所用电缆的绝缘厚度,如有需要还应按 12.3.1中叙述的方法调整试验电压值。
14.3.2试验项目和试验顺序
附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试验:
a)在环境温度下的局部放电试验(见 12.3.4);
b)热循环电压试验(见 12.3.6);
注:电缆可以有一个由 12.3.3规定的直径的 U形弯头。
c)局部放电试验(见 12.3.4),
――在环境温度下,和
――在高温下,
局部放电试验应在上述 b)项昀后一次循环之后进行,或者,在下述 d)项的雷电冲击电压试
验之后进行;
d)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见 12.3.7);
e)局部放电试验,如事先未按上述 c)项进行的话;
f)直埋接头的外保护罩试验(见附录 H);
注 1:这些试验可在已经通过 b)项热循环电压试验的接头上进行,也可在经过至少 3次热循环(见附录 H)的另一个单独的接头上进行。
注 2:如果电缆的接头并不在调整条件下运行(即不直接埋在地下或并不间断地或连续地浸在水中),则f)项中地各项试验可以不做。
g)在电缆和附件上完成上述各项试验后对附件地检查(见 12.3.8.1)。
试验电压应符合在表 4中相应栏目中给出地数值。
15安装后地电气试验
当电缆及其附件安装完成后,应对新电缆线路进行试验。
建议按 15.1对外护套作直流电压试验和(或)按 15.2对绝缘作交流电压试验。对于仅按 15.1对外护套作了试验的电缆线路,在采购方与承包商之间达成协议后,可以由安装附件过程中的质量保证程序代替对电缆绝缘的试验。
15.1外护套的直流电压试验在IEC 60229的第5章中规定的试验电压值和持续时间应施加在每一个金属套或金属屏蔽与地之间。
为了使试验有效,有必要使土壤与外护套的整个外表面之间有良好的接触,在外护套的导电层能有助于达到此目的。
15.2电缆绝缘的交流电压试验要施加的交流试验电压须经采购方与承包商双方协商同意。试验电压的波形应是实际上的正弦
波,频率应在 20Hz至 300Hz之间。应施加表 4第 9栏规定的电压 1h。作为替代,也可施加电压 U0,时间 24h。
注:对已经运行的线路,可采用较低的电压和(或)较短的加压时间在考虑线路的运行年数,环境、击穿的历史和进行试验的目的后,具体试验电压和加压时间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表 5电缆绝缘和外护套混合料非电气型式试验项目
绝缘 外护套
混合料代号(见 4.2和 4.3)&&PE&&HDPE&&EPR&&HEPR&&XLPE&&ST1&&ST2&&ST3&&ST7
结构检查渗水试验 1) 不论何种绝缘和护套混合料均做此两项试验
机械性能(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a)老化前 b)在空气箱中老化后 c)在空气弹中老化后 d)成品电缆老化后(相容性试验)高温压力试验低温性能 a)低温拉伸试验 b)低温冲击试验空气箱中失重热冲击试验耐臭氧试验热延伸试验密度测量碳黑含量 2)收缩试验硬度测定弹性模量测定燃烧试验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示要做此试验&&
1)适用于制造商声明具有纵向阻水措施设计的电缆。 2)仅适用于黑色外护套。 3)只在制造商想声称其电缆设计符合燃烧试验要求时才进行此项试验。
表 6电缆绝缘混合料机械性能试验要求(老化前后)
混合料代号(见4.2)&&单位&&PE&&HDPE&&XLPE&&EPR&&HEPR&&
正常运行时导体昀高温度&&℃&&70&&80&&90&&90&&90&&
老化前(IEC 中 9.1) 昀小抗张强度 昀小断裂伸长率&&N/mm2%&&10.0 300&&12.5 350&&12.5 200&&4.2 200&&8.5 200&&
在空气箱老化后 (IEC 中8.1) 处理:温度 偏差 持续时间 抗张强度: a)老化后昀小值 b)昀大变化率1)断裂伸长率 a)老化后昀小值 b)昀大变化率1)&&℃ ℃ h N/mm2% % %&&100 ±2 240 --300 - 110 ±2 240 --350 - 135 ±3 168 -±25 -±25&&135 ±3 168 -±30 -±30&&135 ±3 168 -±30 -±30&&
在空气弹中在(55±2)N/cm2下老化后 (IEC 中8.2) 处理:温度 偏差 持续时间 昀大变化率1): 抗张强度 断裂伸长率&&℃ ℃ h % %&&----- ----- ----- 127 ±1 40 ±30 ±30&&127 ±1 40 ±30 ±30&&
1)变化率:是指老化后测量值的中间值与老化前测量值的中间值之差与老化前测量值的中间值之比的百分率。&&
表 7电缆护套混合料的机械性能试验要求(老化前后)
混合料代号(见4.3)&&单位&&ST1&&ST2&&ST3&&ST7&&
老化前(IEC 中 9.2) 昀小抗张强度 昀小断裂伸长率&&N/mm2 %&&12.5 150&&12.5 150&&10.0 300&&12.5 300&&
在空气箱老化后(IEC 中8.1)处理:温度 偏差 时间 抗张强度: a)老化后昀小值 b)昀大变化率1)断裂伸长率 a)老化后昀小值 b)昀大变化率1)&&℃ ℃ h N/mm2 %%%&&100 ±2 7 12.5 ±25 150 ±25&&100 ±2 7 12.5 ±25 150 ±25&&100 ±2 10 --300 - 100 ±2 10 --300 -
高温压力试验(IEC 中8.2) 试验温度 偏差&&℃ ℃&&80 ±2&&90 ±2 -- 110 ±2
1)变化率:是指老化后测量值的中间值与老化前测量值的中间值之差与老化前测量值的中间值之比的百分率。
表 8电缆绝缘混合料的特殊性能试验要求
混合料代号(见 4.2) 单位&&PE&&HDPE&&XLPE&&EPR&&HEPR
耐臭氧试验(IEC 中第 8章)
臭氧浓度(体积百分率) %&&- - - 0.025~0.030&&0.025~0.030&&
不发生开裂的试验时间 h&&- - - 24&&24&&
热延伸试验(IEC 中第 9章)
处理:空气温度 ℃&&- - 200&&200&&200&&
偏差 ℃&&- - ±3&&±3&&±3&&
负载时间 h&&- - 15&&15&&15&&
机械应力 N/cm2 - - 20&&20&&20&&
负载下昀大伸长率 % - - 175&&175&&175&&
冷却后昀大永久伸长率&&% - - 15&&15&&15&&
收缩试验(IEC 中第 10章)
标志间距离 L&&mm&&200&&200&&200&&- -
温度 ℃&&100&&115&&130&&- -
偏差 ℃&&±2&&±2&&±3&&- -
持续时间 h&&6&&6&&6&&- -
昀大允许收缩&&%&&4&&4&&4&&- -
密度(IEC 中第 8章)昀小密度&&g/cm3 - 0.94&&- - -
硬度测定(见附录 E)&&
IRHD1),昀小&&80&&
弹性模量测定(见 12.4.15)在断裂伸长率为 150%时的昀小弹性模量&&N/mm2&&4.5&&
1)IRHD――国际橡胶硬度标度。
表 9电缆聚氯乙稀护套混合料的特殊性能试验要求
混合料代号(见 4.3) 单位&&ST1&&ST2
空气箱内热失重(IEC 中 8.2)处理:温度偏差持续时间昀大允许失重&&℃ ℃ h mg/cm2 ---- 100 ±2 168 1.5&&
低温性能 1)(IEC 中第 8章)试验前不需老化处理哑铃片的低温拉伸试验试验温度偏差低温冲击试验试验温度偏差&&℃ ℃ ℃ ℃&&-15 ±2 -15 ±2&&-15 ±2 -15 ±2&&
热冲击试验(IEC 中 9.2)试验温度偏差试验持续时间&&℃ ℃ h&&150 ±3 1&&150 ±3 1&&
1)根据气候条件,在国家标准可以要求采用更低的试验温度
(资料性附录)
电缆导体温度的测定
对于某些试验,需要降导体加热至给定的温度,一般要超过在正常运行时的昀高温度 5℃至 10℃。与此同时,电缆导体在被试验时施加的工频或冲击电压而带电,因此不可能去直接接触导体测量其温度。
此外,导体温度要保持在一个受到限制的范围( 5℃)之内,而环境温度会在更大的范围内变化。
尽管对被试电缆的预先校准或计算,在起初是令人满意的。但是由于在整个试验期间环境条件
的变化可能会使导体温度偏离至允许范围之外。因此应该采用一些能在整个试验期间监视和控制导体温度的方法。以下给出了一些常用方法的导则。
A.2主试验回路温度的校准 校准的目的是,在试验要求的温度范围内用直接测量的方法去测定在给定电流时的导体温度。用于校准的电缆(以下称为参照电缆)应是与用作试验回路的电缆相同的电缆。
A.2.1电缆和热电偶的安装校正应在取自与被试电缆相同的一段至少 5m长电缆上进行。这个长度应该是这样,即向电缆两端的纵向热传导对电缆中间部分的 2m范围内温度的影响不会超过 1℃。在参照电缆的中部应装上两个热电偶,一个装在导体( TC1C)上,另一个装在外表面或直接装在外表面之下(TC1S)。其它两个热电偶 TC2C和 TC3C应装在参照电缆的导体上(见图 A.1),一个离中部 0.5m远而另一个离开中部大约 1m远。
应采用机械方法把这些热电偶附着在导体上,因为热电偶肯能会由于加热期间电缆的振动而移动。建议按图 A.2所示安装热电偶。
注 1:应注意防止沿这些热电偶的热传导。 注2:为证实向电缆两端的热传导可忽略不计,这三个热电偶的读数之间的差别应不小于 2℃。
如实际主试验回路装有几个彼此靠近的电缆段,那么这些电缆段会经受热的邻近效应。因此在进行校准时应考虑到这种实际布置,在昀热的电缆段(通常是中间的电缆段)上进行测量。
A.2.2校准方法 校准应在温度为( 20±5)℃的不通风的环境中进行。应采用温度记录仪测量同一时刻的导体、外护套和环境的温度。
电缆应被加热至由图 A.1中的热电偶 TC1C、TC2C和 TC3C指示的导体温度稳定并达到下述温度为止:超过由表 1给定的该电缆在正常运行时的昀高导体温度 5℃~10℃。当温度达到稳定时应记录下列各项:
――导体温度,在位置 1、2和 3的平均值;
――在位置 1的外护套温度;
――环境温度;
――加热电流。
A.3试验时的加热
A.3.1方法1:使用参照电缆进行试验
使用本方法时,以与主试验回路相同的电流值加热与被试电缆相同的参照电缆。应按 A.2规定
的方法安装主试验回路和参照电缆回路中的电缆和热电偶。试验应布置成这样,即――在任何时刻,参照电路的加热电流与主试验回路的相同;――回路应按这样的方法安装,即在整个试验期间都能计及相互之间的热影响。两个回路中的电流应被调节至使导体温度保持在规定范围之内。一个热电偶(TCS)应装在主试验回路昀热点(一般在回路的中部)处的外护套外表面或外护
套的下面。以同样的方法把热电偶 TC1S装在参照电缆的昀热点处。
注:在主试验回路外护套上部或下部的热电偶 TC S以及在参照电缆回路上的热电偶所测得的温度被用来核对两个回路的外护套是否有相同的温度。
用装在参照回路导体上的热电偶 TC1C测得温度可以被认为能表示被施加试验电压的试验回路的导体温度。
注:主试验回路的导体温度由于介质损耗可能稍高于参照回路的导体温度,必要时应作校正。
全部热电偶应接至能够监视温度的记录仪。每个回路的加热电流也应被记录以验证这两个加热电流在整个试验期间具有相同的数值,但允许有±1%的偏差。如果通过光纤或类似物测量温度时,也可将参照电缆与试验电缆相串连。
A.3.2方法2:用计算导体温度和测量外护套温度进行试验
A.3.2.1试验电缆导体温度的校准
校准的目的是采用直接测量在给定电流时的导体温度保持在试验所要求的范围内。
校正用的电缆应是与试验用的电缆相同的电缆,而且加热方法也应相同。
校准用的电缆和热电偶的安装应按第 A.2章的规定进行。
对参照电缆的校准应按 A2.2规定进行。
A.3.2.2根据测量外护套的温度进行试验
在校准期间以及在主回路试验期间,对主回路的电缆导体温度应按 IEC60287或 IEC60853-2并根据外护套温度(TCS)的测量值进行计算。测量应采用装在外护套外部或下部的热电偶在昀热点处进行。对参照电缆也按同样方法测量。
为了能够取得根据对外护套温度的测量值而计算出的导体所需的温度值,应对加热电流进行调整。
(规范性附录)
数值修约规则
当要将数值修约到规定位数的小数时,例如由几个测量值计算出的平均值或由一个给定的标称
值的百分率偏差算出一个昀小值时,应按下述步骤进行。 如修约前要保留的末位数字后为0、1、2、3和4时,则要保留的末位数保持不变(舍弃)。 如修约前要保留的末位数字后为9、8、7、6和5时,则要保留的末位数字应加一(进位)。 例如:
449≈2.45修约到两位小数;
449≈2.4修约到一位小数;
453≈2.45修约到两位小数;
453≈2.5修约到一位小数;
修约到三位小数;
修约到两位小数;
修约到一位小数。
(资料性附录)
电缆系统、电缆和附件的型式试验一览表
电缆系统、电缆和附件的型式试验分别叙述于第 12、13和 14章。表 C.1中列出了电缆系统、电缆和附件的型式试验概要的参考条款和附录。
表 C.1电缆系统、电缆和附件的型式试验
项目 试验 有关条款和附录
电缆系统 电缆 附件&&
a&&型式批准的范围&&12.1&&12.1&&14.1&&
b&&电气型式试验&&12.3&&13.3&&14.3&&
c&&试验电压值&&12.3.1&&12.3.1&&12.3.1&&
d&&弯曲试验&&12.3.3&&12.3.3&&-
在环境温度下的局部放电试验&&12.3.4&&12.3.4&&12.3.4&&
e&&tanδ测量&&12.3.5&&12.3.5&&-
f&&热循环电压试验&&12.3.6&&12.3.6&&12.3.6&&
g&&在高温下的局部放电测量在环境温度下的局部放电测量(在昀后一次热循环之后或在 i项的雷电冲击电压试验之后)&&12.3.4 12.3.5&&-12.3.4&&12.3.4 12.3.4&&
h&&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12.3.7&&12.3.7&&12.3.7&&
i&&在高温下的局部放电试验(如果没有在上述 f项之后进行)在环境温度下的局部放电试验(如果没有在上述 f项之后进行)&&12.3.4 12.3.4&&-12.3.4&&12.3.4 12.3.4&&
j&&直埋接头外保护罩试验 附录 H&&- 附录 H&&
k&&检查&&12.3.8&&12.3.8&&12.3.8.1&&
l&&半导电屏蔽电阻率&&12.3.9&&12.3.9&&-
m&&在电缆部件和成品电缆上的非电气型式试验&&12.4&&12.4&&-
(规范性附录)
半导电屏蔽电阻率测量方法
每个试件应从一段 150mm长的成品电缆试样上取下制品。将缆芯试样沿纵向切成两半,出去导体如有隔离层也一起除去即制成导体屏蔽的试件(见图
D.1a)。将缆芯外部所有包覆层除去即制成绝缘屏蔽试件(见图 D.1b)。测定这两种屏蔽层的体积电阻率的步骤如下:将四个涂银电极 A、B、C和 D(见图 D.1a和 D.1b)装在半导电层的表面。两个电位电极 B
和 C之间的距离应为 50mm,两个电流电极 A和 D应分别放在每个电位电极外侧至少 25mm处。应采用合适的夹子将连接线接至各个电极。把连接线接在导体屏蔽上的电极时,应确保夹子与试件外表面的绝缘屏蔽层相互绝缘。把组装好的试件放入已经预热至规定温度的烘箱中,至少放置 30min后,用功率不大于 100mW的测量电路测量两个电位电极间的电阻。在测量电阻后,应在环境温度下在如图 D.1b所示试样上测量导体屏蔽和绝缘屏蔽的外径以及
导体屏蔽和绝缘屏蔽的厚度,每项测量六个数据后取其平均值。以欧米表示的体积电阻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导体屏蔽:
ρc=[Rcπ(Dc-Tc)Tc]/2Lc
ρc-体积电阻率,Ω·m;
Rc-测量电阻,Ω;
LC-电位电极间距离,m;
DC-导体屏蔽外径,m;
TC-导体屏蔽平均厚度,m。
绝缘屏蔽:
ρi=[Ri π(Di-Ti)Ti]/Li
ρi-体积电阻率,Ω· m;
Ri-测量电阻,Ω;
Li-电位电极间距离,m;
Di-导体屏蔽外径,m;
Ti-导体屏蔽平均厚度,m。
(规范性附录)
HEPR绝缘的硬度测定
试件应是仔细剥除被测 HEPR绝缘外部全部覆盖层的成品电缆的试样。或者,也可使用绝缘缆芯的试样。
E.2试验程序 试验按以下指出的以外,其它均按 ISO 48规定进行。
E.2.1具有大曲率半径表面的试件
符合 ISO 48要求的仪器,应制造成能稳定的放置在 HEPR绝缘上,并使其压脚和试验压头可与被试绝缘的表面相垂直接触。这可借助于下列方法之一:
a)给仪器装上具有万向接头的可移动压脚,因此这些可移动压脚能自行调节适应被试曲面;
b)在仪器的底板上装上两个平行杆 A和 A,,两个的间距视曲面的曲率而定(见图 E.1)。
这些方法可用于曲率半径 20mm及以上的表面。当被试的 HEPR绝缘厚度小于 4mm时应使用在ISO 48中薄试件和小试件测定方法中叙述的那种仪器。
E.2.2具有小曲率半径表面的试件
对于曲率半径太小而不便采用 E.2.1中所叙程序测量的曲面,应把试件放置在具有与仪器同样刚度的底座上,以这样的方式为了是使当施加在试验压头上的压力增加时使 HEPR绝缘的整件位移降至昀小,并使试验压头垂直的处在试件轴线的上方。相适应的程序如下:
a)把试件放在夹具的凹槽内(见图 E.2a);
b)把试件中导体的两端放在 V形垫块内(见图 E.2b);
用这些方法测量的曲面的昀小曲率应至少 4mm。对于更小的曲率半径,应采用 ISO 48中叙述的对薄小试件的测量方法。
E.2.3条件处理和试验温度试验应在试件制造,即硫化后至少 16h以后进行。试验应在温度为(20±2)℃下进行,而且试件应在试验之前在此温度下保持至少 3h。
E.2.4测量次数
一次测量应在分布于试件上的三个或五个不同的点上进行,取测量结果的中间值作为试件的硬度,并修约至昀接近的整数以国际橡胶硬度标度(IRHD)表示。
图 E.2在小曲率半径试片表面上的试验
(规范性附录)
F.1试件 对一段至少 6m长的未经 11.3中任何试验的成品电缆试样,应按 11.3.4规定进行弯曲试验。应在经过弯曲试验后的电缆上切取一段 3m长的电缆并水平放置。在其中开一个宽约 50mm的
圆环。剥除圆环内绝缘屏蔽外部所有各层材料。如果声明导体有阻水屏障,则应剥除圆环内导体外部的所有各层材料。如电缆含有不连续的纵向阻水屏障,则试件应包含至少两个这样的屏障,圆环则开在两个屏障之间,在此情况下,应知道这种电缆的阻水屏障之间的平均距离并据此确定试件的长度。圆环的切割面应能使相关的间隙容易暴露在水中。如果电缆设计只有导体阻水屏障,则可用合适的材料将圆环中的相关切割面加以密封或者将导体外部的所有包覆层全部剥除。装配一个合适的装置(见图 F.1),把一根直径至少 10mm的管子垂直的放在切开的圆环上并与电缆外护套表面密封。在电缆穿出此装置处的密封不应在电缆上产生机械应力。
注:某些阻水屏障对纵向渗水的响应与水的成分(例如 pH值,离子浓度)有关。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宜采用普通自来水作试验。
F.2试验 在 5min内,用温度为( 20±10)℃的水注入管内,使管内的水位高于电缆中心 1m(见图 F.1)。试件应保持此状态 24h。然后试样应经受 10次加热循环。应采用合适的方法把导体加热到正常运行时的导体昀高温度以上 5~10℃之间的一个稳定温度,但不应达到 100℃。加热至少 8h,在每一加热期内导体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温度范围内至少 2h。接着应自然冷却至
少 16h。水头应保持为 1m。
注:在整个试验中不施加电压,因此可以与被试电缆串接一段结构与其相同的电缆,温度可直接在这段电缆的导体上测量。
F.3要求 在试验期间,试样两端不应有水分渗出。
(规范性附录)纵包金属箔电缆的部件试验
G.1视力检查
应对电缆进行解剖和视力检查,对试样作正常视力或经矫正后但不放大的视力检查不应看到开裂或金属箔与层压保护层之间的分离或对电缆其它部件的损伤。
G.2金属箔的粘附强度
G.2.1程序试片应取自金属箔与外护套粘合处的电缆护层。试片的长和宽分别为 200mm和 10mm。在试片的一端应剥开 50mm至 120mm,用拉力试验机的一个夹具把试片剥开一端的外护套或
绝缘屏蔽层夹住后装入拉力试验机。应将剥开端的金属箔翻转后用另一个夹具把它夹住,如图 G.1
在试验期间,应夹住试片使之始终与夹具端面保持基本垂直。
在调整好连续记录仪以后,应以大约 180o的角度将分离的部件从试片上剥离,而且剥离应延
续一段足以表明粘附强度值的距离,应将至少一半的剩余粘附区以大约50mm/min的速度予以剥离。
然后,以牛顿表示的剥离力除以用毫米表示的试片宽度计算出粘附强度。至少应对 5个试片进行测量,粘附强度的昀小值应不小于 0.5N/mm。
注:当粘附强度大于金属箔的抗张强度使金属箔在被剥离前就断裂时,应结束试验并记录其断裂点。
G.3金属箔搭接的剥离强度
G.3.1程序应从包含金属箔搭接部分的电缆上取下一段长 200mm的试样。在从这试样上割下只有搭接的
部分制备成试片,如图 G.2所示。试验应按 G.2中叙述的方式进行。试片的布置如图 G.3所示。
剥离强度的昀小值应不小于 0.5N/mm。
注:当剥离强度大于金属箔的抗张强度使金属箔在被剥离前就断裂时,应结束试验并记录其断裂点。
(规范性附录)
直埋接头外保护层的试验
本附录规定了所有型式直埋接头外保护套或在具有绝缘型外护套的电缆线路上采用的金属套断口以及有时要采用的与此有关的有屏蔽断口的金属套分段隔离绝缘的型式批准试验采用的程序。
H.2型式批准的范围 要求对具有如互联引线接入端的接头外保护套进行型式批准时,被试外保护套应包含这些结构特点。在考虑型式批准范围时,昀小和昀大直径的成品电缆所用的一种绝缘接头外保护套通过型式试验后,则类似的非绝缘接头的外保护套也可获得型式批准,但反之则不然。
当一种接头外保护套得到型式批准后,那么由同一制造厂提供的采用的基本设计原理相同,采用相同材料并且在已试验过的直径范围之内的具有相同或较低试验电压的所有接头外保护套应被认为获得型式批准。
H.3和 H.4的试验应依次在经过热循环电压试验(见 12.3.6)的接头上或在至少经受 12.3.2g)中规定的三次热循环但不施加电压的另一接头上进行。
H.3浸水和热循环 试样组合件应浸在水中,外护套昀高点的浸入深度不小于 1m。如需要时,可采用一个水头箱连接至装入试样组合件的密封容器的方法而达到此要求。
采用将水温升到低于正常运行时导体昀高温度 15~20℃的方法进行总数为 20次的加热 /冷却循环。在每次循环中,水温应升高至规定温度并保持至少 5h,然后冷却至环境温度以上 10℃之内。可以在水中掺入高温或低温水使之达到试验温度。
H.4电压试验 热循环试验完成后,在试样组合件仍浸在水中的情况下,立即进行下述电压试验。
H.4.1普通接头组合件
在电力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和接头外保护套的接地外表面之间应施加直流试验电压 20kV,时间 1min。
H.4.2绝缘接头组合件
H.4.2.1直流电压试验
在附件两端的电力电缆金属屏蔽 /金属套之间以及在每一端电力电缆金属屏蔽 /金属套和接头外保护套的接地外表面之间应施加直流试验电压 20kV,时间 1min。
H.4.2.2冲击电压试验在附件两端的电力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之间以及在每一端电力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和接头外
保护套的接地外表面之间应施加试验电压。应在环境温度下,按IEC 60230规定的程序对接头进行试验。
表H.1冲击电压试验
主绝缘的额定冲击试验电压值1)(kV)&&冲击试验电压值(kV)
各部件之间&&各部件与地之间&&
互联引线 ≤3m&&互联引线 >3m和≤ 10m2) 互联引线 ≤3m&&互联引线 >3m和≤ 10m2)
250~3 50&&60&&60&&30&&30&&
325~7 50&&60&&75&&30&&37.5&&
1)见表4第 8栏。 2)如金属套电压限制器位于接头附近,则采用互联引线≤3m时的试验电压。&&
在上述任何一项试验中不应发生击穿。 如对浸在水中试样组合件不能进行冲击电压试验时,可以将试样组合件从水中取出后立即进行冲击电压试验。为此目的,应事先在试样组合件的整个外表面上涂一层导电层。
H.5试样组合件的检验 在H.4中所述的各项试验一经完成就应对试样组合件进行检查。 对填充可更换的绝缘剂的接头外保护套,如没有内部气隙和由于水分侵人而产生的绝缘剂的内
部位移或者绝缘剂经过各密封处或盒壁流失的迹象,则可认为检查满意。 对于采用其他结构和材料的接头外保护套,则应无水分侵人或内部腐蚀的迹象。
主题帖子积分
楼上的童鞋,2004版PDF我也有呀,我现在是要2011版的了。
主题帖子积分
刚才搜索到在博学网有这个资源,但是我没有邀请码,注册不了,请有注册的童鞋帮忙了!
主题帖子积分
继续求助这个标准,谁能帮忙解决一下呢!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埋地电缆保护套管规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