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营业员员有时间看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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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禁止看书 奇葩店员:书店不是看书的地方
发布日期: 15:06 来源:第一黄金网 &【字体:
新华书店作为人们购书首选实体店本来应该是读书的乐园,人们在其中挑书看书和谐舒适,然而却有新华书店禁止看书还将孩子赶走实在是让人心寒。“
“新华书店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是看孩子的地方,新华书店不是看孩子的地方”…网友爆料:呼伦贝尔一新华书店,10岁孩子因看书未买被撵出!店员说: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出去!
网友评论:不看怎么买书呢?相信这样的情况只是出现在个别的地方,如果没有给消费者有很好的体验这个书怎么去买呢?
相信互联网的出现对实体的书店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书店的生意自然就非常不好,实体店要改革、要提升用户的体验才能吸引更多的读者,如果将客户拒之千里之外,相信这不是大家所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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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书店内看书被赶 店员:书店不是看书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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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书店内看书被赶 店员:书店不是看书的地方】近日,一段视频引发关注,在呼伦贝尔一家新华书店,一家长与店员发生争执,起因是该女士的孩子在店内看书被撵。店员表示:“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不是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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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是不是看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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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放
  &这不是看书的地方,要是不买的话你出去&&&新春过后,一段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某新华书店店员&赶孩子&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该视频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使&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网站、微信、微博、电视、新闻客户端&&视频发布者万万没有想到,一段&想让朋友给评评理&的手机视频会有如此之快的传播速度和无法控制的&杀伤力&。
  孩子被书店店员赶出来后,家长怒气冲冲地找到涉事书店,交流过程中,她将手机镜头对准了同样心情不佳的店员,于是一场荒诞的对话便出现在公众面前。
  仅仅一个小视频,却在网上引起众议,就连六安读者们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网友声音
  @李没有:新华书店就算是国营企业,归根结底它也是一个营利组织,而不是公益组织。微博上很多人提到&我们那里的新华书店都让我们在里面看书,很多人一坐一下午&。但是我认为大多数书店不是出于&义务&层面做这个事,他只是为了客源。就如同去咖啡店不点咖啡却偏要坐在人家店里休息一样。但是时间久了,这种做法就让人觉得理所应当了。
  @朱明宝:书店要靠卖咖啡生存了,你当让你在那白坐白读啊?现在有的书店都开始美女按摩了,那也是生财之道。过两年书店就可以泡澡、做火疗了,哈哈!
  @六安男:但孩子们呢?去书店、图书馆这些公众场合,爸爸妈妈们要提醒孩子注意保持安静,言传身教很重要哦!作为管理方和经营方,是否可以多些以人为本、提供贴心服务,让这些小客户们也能静静享受阅读的乐趣。方法总比问题多,只要用心经营,一定能找到更好的解决途径。
  @请叫我微笑哥V:国人看书本来就很少,从小就应该培养孩子看书的习惯,不论何时何地,看书都值得提倡,而不是反对。书坏了可以赔,但伤了一个少年读书的心是无论如何挽回不了的,我们国家的发展还需要更有思想的一代才能有更好的未来。书店卖书并不是仅仅以盈利为目的,知识无价,书店是作为国民的一种读书的支持和信仰。
  @桑叶儿:要搁以前在书店读书那简直是奢望。现在大部分的书店都是开放的,买不买都能翻阅。但是书店是卖书的,让读者先读后买书才是他们的目的。如果人人都在书店读完一本书而不买书,那书店不是要改成图书馆了?即便是网络,一本好书或杂志也不会让你全部读完,他们只让你看部分章节。网络尚且如此更何况实体,人人都只读不买,书店如何生存?
  @老牛喝水:大家都说现在实体书的行业逐步消退,在互联网的浪潮中被拍打得不行,但是书店为什么不可以趁着互联网的浪潮再走向一个新的高度呢?纵观整个书店行业,哪怕是不起眼的个体书店,单说六安吧,&情人路&上有家私家书店,我经常去看书,从来没发生过被赶走的现象,还有其它书店,有些还提供长凳、靠垫给读者。大城市中的书店,不仅可以买书、看书,还可以看电影,喝咖啡,以及听各种各样的讲座。这或许是这个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寒江雪:非常同意店员的观点,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不是看书的地方。不要把提高国民素质这个担子推给新华书店,他们只是普通的商业单位,他们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承担这样的工作。如果都是只看不买,那么他们靠什么维持经营呢?书籍的作者们,靠什么获得应得的报酬呢?这样下去,最终会没人卖书,也没人写书,读者将无书可读。
  当然,提高市民的阅读率,是必须也是应该做的,但这是社会的职责,我们的公共服务应该大力跟上,校园图书馆、社区图书馆、政府图书馆、公益图书馆等等这些便于市民阅读的地方,既要方便,也要舒适,还要丰富,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投入精力和财力来建设。
  近几十年,我们的商业服务理念有点偏颇,顾客也逐渐养成了很多不良习惯,经常过分地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凡是不符合商业规律的,我们就应该坚决制止。
  书店利润越来越薄,作者报酬越来越少,这也是出不了好书的重要原因之一。
  @陈艳:我认为店员的做法欠妥。书店的最终意义就是培养全阅读习惯,从而提升国民素质。书店赚钱卖书是商家的目的,可这与提高阅读习惯并不矛盾,相反,对商家的销售有促进作用,只有人人都爱上了阅读,才会买书、藏书。更何况,阅读就要先从娃娃抓起,个人认为店员不仅不能阻止,还应该鼓励客户大量阅读,买书是阅读的最终需要,商家销售当善于挖掘大量喜欢阅读的潜在客户,才会财源广进。
  @CJ_杰克:我记得我读初中的时候书店工作人员也会赶,不过他们确实很为难,一些有包装袋的书被拆开,一些书被经常翻阅,或者被破坏就卖不出去了。
  @鹄之鹿角:支持新华书店的做法,很多书店里小孩子一坐就是一片,个别父母太极端,这种模棱两可的事非要说出准确时间来?想看书去图书馆,或者在书店里翻两页觉得不错就买下来回家看。小孩子看的书一般翻个不到十分钟就能看完,你在书店看完了人家盈利什么呢?书店是买书的地方,并不是看书的地方。
  @胡子民:&新华书店是卖书的地方,对吧?图书馆是看书的地方,对吧?看书上图书馆去看,对吧?&这种论调像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座柜台把买卖双方隔开,营业员在柜台里,顾客在柜台外,营业员像上帝,爱理不理,态度傲慢,顾客是受气包,忍辱负重,忍气吞声。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买方想买什么,想挑选什么尽可以任性。
  @张魁兴:应该遏制新华书店&店大欺客&的行为,一个服务企业怎么能这样牛气冲天呢?我建议放开地方中小学教材经营权,实行招投标制,不要对新华书店实行保护政策了。现在民营书店处境艰难,新华书店&旱涝保收&还要欺客,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高兴不代表没头脑:书店,确实是以盈利为目的,保护书本的完整是职责。家长让孩子单独在书店看书本是不应该的,书店职员看到小孩自己靠着台子霸道看书是谁也会感觉不礼貌。或许行为不当,但视频中店员一直在道歉,可女家长语言咄咄逼人,这样的行为在事件中就变得站不住脚了。
  @汗血宝马:这两个职员只是在不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仍然坚持保护书的责任,本没有错,而且找一份工作不容易,怎么能随意就让人家撤职,该书店的经理可以制定一些规定让店员履行。只能说店里规定不是太明确。店员也只能这样说。
  @Yinol_Song:但讲真的,小孩子坐那看书是很乱,新华书店好久没去买过书了,因为我总会看到想买的书被别人翻了很多遍,书角磨旧了谁会想要?毕竟他是卖书的地方不是读书的地方。我们读的书尚且如此,小孩子的呢?你没有像图书馆一样办任何借书证或没给押金什么的,换言之这损旧率家长们你们买单么?
  @skjis:书店不是图书馆,如果买书前试着翻看一下,无可厚非;但如果把书店当作免费图书馆,就不对了,买到皱巴巴的书,顾客会舒服吗?不过店员态度要注意,别对小孩太凶,有话好好说。
  @花子牛仔:新华书店是国有图书发行企业,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出版集团之下,是国家官方的书店,是官方刊物宣传与发售处之一。新华书店的主要利润来源来自于教材和辅教材料、热门书刊的出售,近些年来,很多实体书店混不下去了,新华书店反而坐拥了所有实体书的销售利润。
  @张传发:正是这样,新华书店才更应该与时俱进,你看现在有的商场门口备有几辆木马,免费供孩子们骑着玩耍;有的楼盘销售处免费开放&儿童乐园&,人家图的是&聚集人气&。呼伦贝尔那家新华书店的店员难道连这一起码的道理也不懂?问题的根本所在,还是&官商作风&,对于店员来说可能是&反正,你买不买书,我工资照拿&。
  媒体声音
  城市人文功能的缺位
  看书本是斯文事儿,&看书被赶&,着实令斯文扫地。但店员的说法,实际上折射出实体书店的困境和苦衷。尤其是当下,电子阅读、电商销售对于实体书店的冲击相当严重,很多书店难以为继,甚至亏本经营。假如书店还要成为免费图书馆,承受读者免费阅读的损耗,日子自然更不好过。所以,店员的行为虽令读书人感到遗憾,但似也在其经营权限之内。其实,随着实体书店业态的改变,许多经营有道的实体书店正在向人文沙龙的方向转型,他们自然不会拒绝在书店读书的消费体验。
  不过,书店看书被赶的背后,也暴露出公众读书需求的缺口。按理说,公众的读书需求本该从城市的公共图书馆那里得到低成本的满足,公共图书馆才应该是读者汇聚的场所。然而现实的情形却是,城市公共图书馆数量不多,对于许多住在其他城区的市民而言,是&远水难解近渴&。此外,相比书店在售的最新图书,图书馆的藏书往往陈旧老化,新书即便有之,也很难满足众多读者借阅的需求。
  书店看书被赶,背后是城市人文功能的缺位,只有改变当前公共图书馆资源过度集中的状况,让&公共图书馆&走进社区,多开设流动图书馆,并及时引进最新图书,让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接触最新图书咨询,并借阅到市场上的最新书籍。如果能够&零距离&&低成本&且&第一时间&满足公众的阅读需求,&书店蹭书&的尴尬才能有望真正消解。(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少年书店看书被赶算歧视吗
  仔细看了网上流传的视频,这位母亲显然认为自己的孩子被书店欺负了,所以感到非常气愤。在视频中,她反复质问店员,看多久书算是看书而不是买书,是谁规定的?同时,她又反复向店员强调新华书店是什么单位。换言之,她认为新华书店不比私营书店,应该允许读者免费看书。拒绝读者免费看书,算不算一个好的经营策略,当然可以讨论。但是有一点,书店确实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才是看书的地方,书给翻旧了、翻坏了是卖不掉的,房租是成本,水电也是成本。而且包括新华书店在内,无论国营还是私营,都有权独自决定自己的经营策略。此外,一个称职的书店店员,对于买书与看书的判断,不会胡乱作出,否则他的老板、上级早晚会开了他。读者要求书店,哪怕是新华书店,像图书馆一样提供免费阅读服务,人家不提供拍视频发到网上,我是不太赞同的。
  扪心自问,很多逛实体书店的人,其实已经极少在店里买书了,要买也是记下书名,然后去网上订购,那些将假期没人带的孩子送去书店打发时间的家长,就更多了。当然,这是读者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至少不应该那么理直气壮地&占便宜&,更不要将这样的理直气壮教给孩子。
  很多人说,这是对小读者的歧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教授,以研究家庭、犯罪和歧视问题闻名,他给&歧视&下了这样的定义:只有当歧视者愿意放弃一定的利益,例如收入、利润、工资、或者享受,以便满足他个人的偏好时,才是歧视。以此对照少年书店内看书被赶事件,恐怕就算不得歧视了。如果店员明知少年是来买书的,就是要赶他走不愿卖给他,那就算歧视,因为他自己也要付出代价。但是,如果店员断定拿书坐地上看的孩子不是来买书的,那么店员赶他走就只是一种自利选择罢了。所以,你可以说店员赶走读书少年太小气,不懂得经营,但还真不算歧视。说点题外话,很多人其实还是很喜欢有书店可以逛逛的感觉,却因为网上买书更便宜很少在实体书店消费,其结果当然就是实体书店经营普遍艰难,以至于越开越少。所以,如果你去实体书店,免费翻了人家的书用了人家的电,不妨买一本,而不是理直气壮地要求&占便宜&。
  (摘自中国青年报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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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明俊 来源:六安新闻网 发布时间:日 08时55分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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