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加拿大工资交税永久居留民权后还需要交税吗

【大事件】史上最严厉海外追逃税自首计划即将出台!
重磅来袭!加拿大政府在海外追逃税方面的动作越来越大,最近,自日以来,加拿大媒体和政府就不断放风,将进一步收紧海外追逃税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开展新一轮对海外藏匿账户和资产的严厉打击。
这次加拿大政府即将公布的VDP追逃税自首计划,虽然最终的细节没有完全公布和确认,但是,根据加拿大财政部海外合规咨询委员会的建议,对于采用特别激进方案隐匿海外资产、金融账户和收入的纳税人,这次自首计划绝对是一次巨大的风暴和冲击,会有极其严厉的打击。
在这次计划出台的追逃税计划中,加拿大政府也增加了一条非常引人注目的条款,就是要求海外纳税人必须披露为其提供非合规隐匿资产建议和咨询的专业人士的信息,以便展开更加有效的法律行动。
新一轮的海外追逃税计划与加拿大日落地实施CRS息息相关。
据报道,过去两年中有超过两万人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其中以华人最多,其次是印度人和韩国人。许多人是在落地五年后需要更新枫叶卡时决定任其作废。
2015年,时任加拿大移民部长克里斯.亚历山大改变了有关规定,简化了自愿放弃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手续。加拿大移民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自那时起到2016年9月这两年期间,共有5,407名中国公民放弃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接下来是印度人(2,431人),韩国人(1,681人),台湾人(1,129人)。
《温哥华太阳报》记者Douglas Todd采访到的移民律师介绍说,许多放弃枫叶卡的人属于“空中飞人”,他们带着妻儿移民到加拿大,但是工作和收入来源还在中国国内。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他们需要在加拿大境内住满一定时间,要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海外财产和交税。如果入籍,则必须放弃中国国籍。种种不便,许多中国高净值人士选择让妻子儿女住在加拿大,自己放弃枫叶卡,用十年签证来来去去。
如果说之前加拿大税务问题只是让这一部分高净值人士只是感到“不便”和 “困扰”的话,那么,日起,加拿大政府正式实施CRS,将彻底让拥有加拿大枫叶卡的中国高净值人士彻底“裸奔”了。
日起,所有在加拿大开设金融账户的个人和实体都必须填写自我证明的表格,申明账户开户人的税务管辖区身份、涉税号码、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修订现行的加拿大《所得税法案》,增加第21章CRS统一申报标准部分,增加了税法第270至280条款和税法9005条款和9006条款,同时出台修订税法的法规解释条文。
根据加拿大新的所得税法的修订条例,涉税信息金融账户分为:
1) 豁除非活跃账户,如加拿大注册退休金等
2) 低值账户一般涉税信息调查:日加总存量低于100万美元的金融账户
3) 高值账户复核涉税信息调查:日加总存量高于100万美元的金融账户
4) 实体账户涉税信息调查:日高于25万美元的实体账户
5) 信托账户涉税信息调查:日鉴别控权的金融类信托账户和非金融类实体信托并开展涉税信息调查
加拿大版的CRS还有几个比较特别的地方:
1) 无论是涉税信息报告的个人、实体,还是金融机构,如果不提供涉税个人、实体主题的税号,将首先面临500加元的罚款。
2) 优先引入反洗钱和AML/KYC程序机制。加拿大版是目前世界各国执行CRS中为数比较少的国家在修订新的所得税法时,引入了反洗钱金融犯罪调查法案和AML/KYC程序机制的国家,旨在打击逃税漏税行为的同时,侦查反洗钱的犯罪活动。在此方面,正如我一直在主张的观点:CRS的本质是反避税,CRS的核心和延伸是反洗钱。
3) 金融账户和金融资产定义广泛,包括监管人账户,合伙人公司利益,商业资产、所有人寿保险和年金合约。这里比较特别的还有就是,对于不动产,如果是直接利益拥有,则不属于报告范围;但是如果通过第三方持有如信托或离岸公司,则会触发涉税信息的鉴别程序。
4)税法280条款增加有意逃避税架构无效条款,规定,如果个人和实体因逃避税责任,架构获取额外税收利益或税收套利的工具,则视为无效,从而穿透执行,追缴税责。
根据加拿大财政部的执行指引,加拿大版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的执行首先从 “非居民”着手开始,因此,首先受到影响的就是非居民人群。随着加拿大版CRS在日的全面铺开,受到影响和冲击的人群主要有:
1) 在加拿大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非加拿大税收居民,包括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保险账户、信托账户、实体账户等。对于华人人群来讲,在加拿大拥有金融财务账户,却没有加拿大税务身份的人群,其账户信息将优先被加拿大金融机构和税务局收集,并按照中加协议,在程序成熟的前提下,有关信息交换至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在过去多年,中国高净值人群不断涌入加拿大投资不动产和金融资产,在购买不动产的过程中,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户的信息,将有可能会被交换到中国税务总局。
2) 在加拿大取得枫叶卡但是选择短等的中国移民人群,其在加拿大银行等财务机构开户时,填报了 “非居民”留存信息,其豁除账户以外的低值账户、高值账户或实体账户将是被交换的信息。
3) 随着加拿大税务局涉税信息交换至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居民纳税人如果再加拿大有收入而未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比如股息、红利、投资所得等,将会出现中国税务风险。
4) 中国国家税务局在接受到加拿大税务局自动交换和批量交换的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后,按照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签订的《推进咨询共用实施联合监督合作备忘录》达成的共识, “咨询互换、监督互助、结果互认”,将会对低值金融账户、高值金融账户和实体账户进行三个合规性分析:该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该资金出境管道的外汇合规性和该收入是否及时合规申报并交纳税款。一旦产生上述合规性风险,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5) 最为受到严重冲击的将是,因移民加拿大取得加拿大籍或枫叶卡永久居留权,但仍经常在国内工作生活的中国人的金融帐户信息,将会按照两国交换原则和框架,被中国税务总局报送给加拿大税务局。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可能涌现,就是,许多华人在移民加拿大后,往往是“移人不移居”,“移民不移资”,大量在中国境内的资产,无论是投资不动产,还是金融资产都普遍存在没有公开申报披露的状况。这是取得枫叶卡后,面临此次加拿大版CRS从日起实施的巨大冲击。
目前一个现实情形是,在中国拥有大额资产并拥有加拿大枫叶卡的移民人群,每年申报加拿大税表的时候,很多人群并没有如实申报加拿大T1135《海外投资资产和收入申报表》。在过往案例中,当没有申报该表,却有大额资产在加拿大出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中国高净值人士遭遇加拿大国税局CRA的税务审查。而此次加拿大版CRS,将会迫使拥有加拿大枫叶卡的中国人其中国境内资产在加拿大浮上水面,就此无法隐匿。
申报披露T1135,是应对加拿大版CRS冲击的最佳选择。申报披露T1135是保护资产的安全模式。公开申报披露信息才是正确的税务筹划的打开方式。隐匿资产将会带来巨额的罚款,甚至刑事责任。根据加拿大《所得税法案》第233条款,加拿大税务居民,无论是个人、公司实体、信托、合伙人公司,在过往一年任何一个时间点拥有超过10万加元的加拿大以外特定海外资产,就必须申报T1135表格,披露其收入和资产内容。日后,税法规则又做了修订和补充,将资产报告改为两个梯级:以上超过10万加元但低于25万加元;二是25万加元以上资产。
按照税法233条款,特定海外资产包括:加拿大以外的基金、无形资产、专利、版权、加拿大以外的有形资产、持有非加拿大公司股份、非加拿大信托利益、持有特定海外资产的合伙人公司、具有可短期转换为现金价值的有形资产、非加拿大债券、加拿大境外保险、加拿大境外贵金属、黄金、期货等。特定海外资产不包括:个人自住房产等。T年后可以选择电子申报。迟报漏报和瞒报T1135都将会有严重罚款,甚至有刑事责任。
拥有加拿大以外公司控权股份的中国移民人群,则还需要申报T1134披露表格,以保护资产和财富的安全性。
来源:税眼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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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越来越多,然而居首位的竟然是。。。 - 【移民家园网】
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越来越多,然而居首位的竟然是。。。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道,过去两年中有超过两万人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其中以华人最多,其次是印度人和韩国人。许多人是在落地五年、需要更新枫叶卡时决定任其作废。2015年,时任移民部长克里斯.亚历山大改变了有关规定,简化了自愿放弃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手续。加拿大移民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自那时起到2016年9月这两年期间,共有5407名中国公民放弃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接下来是印度人(2431人),韩国人(1681人),台湾人(1129人)。《温哥华太阳报》记者Douglas Todd采访到的移民律师介绍说,许多放弃枫叶卡的人属于“空中飞人”,他们带着妻儿移民到加拿大,但是工作和收入来源还在中国国内。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他们需要在加拿大境内住满一定时间,要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海外财产和交税。如果入籍,则必须放弃中国国籍。种种不便,反而不如让妻子儿女住在加拿大,自己放弃枫叶卡,用十年签证来来去去。反正如果他们退休以后想在加拿大养老的话,已经成为加拿大公民的妻子和孩子都可以担保他们。
100万人民币以下
100万-250万人民币
250万-500万人民币
500万人民币以上
无居住要求
少于30天(度假目的地)
90天-180天(第二家园)
180天以上(主要居住地)很多人放弃枫叶卡?来看看为什么
&根据移民部网站,会申请主动抛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原因很多,例如:
●担任外国政府的使节或官员。
●有意取得其他国家公民权或永久居留权,而该国要求当事人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
●离境过久,不符永久居民的居住条件,又不想等候签证官员裁定是否仍具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或想避免在入境处(Port&of&Entry)被拦阻。
●不想继续在加拿大永久居留。
但前提是这些申请人必须具备另一个国家的公民权或永久居留权,才能主动放弃加国永久居留权。申请人若未满18岁,须获所有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方可申请。
根据新规定,移民部收到“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身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且书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的永久居留权即被取消,不能享有相关社会福利,亦不得申请公民入籍,正在审理中的公民入籍申请亦将取消。
但抛弃永久居留权的申请仅止于个人,不影响其家庭成员,除非他们也申请放弃。若申请人有尚在审理中的家庭团聚(family&class)移民申请案,也将立即中止,抛弃身分的申请一获准,家庭团聚申请也同时遭拒,不退还申请费。
申请人若在加国境内申请抛弃居留权,获准后身分直接转换为临时访客,无需另行申请访客签证,可继续在境内停留六个月,若想停留更长时间,到期前须申请延签,除非取得移民部同意,否则停留期间不得工作或就学。若在海外申请,获准后想进入加拿大须先申请访客签证。
移民部近期推出“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身分”(Voluntarily&Renounce&PR&status)新措施,让有意放弃移民身分者采邮寄申请。但过于“便民”,相关证明文件只要影本,费用全免,许多人担心出现弊端,例如夫妻失和或遇财物纠纷,新移民可能在不知情下,遭人冒名抛弃身分。
为方便有意放弃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人士,联邦移民部近期推出IMM5782表格,允许新移民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资格,且无论人在海外或境内,均可邮寄申请,且完全免费,只要移民官书面审核通过,申请人的永久居民身分立即失效。
尽管手续简便,但有人担心这种方式极不安全,很容易衍生弊端。因为申请时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例如枫叶卡(PR&Card)、护照、出生证明等,只须影本即可,万一有人出于报复或恶作剧,极可能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状况下,遭人冒名抛弃永久居民身分。
尽管某些人基于个人理由必须放弃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但外界担心的情况也可能发生,例如夫妻失和或家庭成员间有财务纠葛争,拥有公民权的一方可能藉此让对方丧失永久居民身分;与雇主或同事不欢而散或得罪他人的新移民,有时甚至只是个人资料外泄,都可能因枫叶卡与护照影本外流,让永久居民身分莫名其妙的遭撤销。
这项新措施在网路上引发讨论,有网友建议移民部应设法防堵漏洞,以免无辜人士受害,可行方案包括:
●申请人须送交枫叶卡原件,而非影本
●申请人须提交放弃永久居留权的“宣誓书”(Affidavit)
●须缴纳申请费,而非免费办理
●签证官须与申请人亲自面谈,查检所有文件正本,了解其抛弃永久居留权的原因
民众如果想针对这项“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身分”新措施表达关注,可致电移民部1-888-242-2100或透过电邮CPC-CTD-Ottawa@cic.g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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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好不容易到手的加拿大永居权,中国移民们为什么放弃_百度知道
好不容易到手的加拿大永居权,中国移民们为什么放弃
我有更好的答案
客观原因,主要是无法满足加拿大永久居民的居住条件,即所谓的“移民监”,5年内住满两年的规定,移民后有失落感。主观原因,主要是移民前对加拿大了解不足;不愿承受加拿大的高税收及全球征税;……等等?没太记清)放弃加拿大永居权的申请。造成这种情况:第一,不用坐移民监。所以,很多投资移民都放弃了永居权,改拿十年签证;第二,不用在加拿大纳税确实是这样,昨天刚在加拿大本地华文媒体上看到一篇报导,去年仅北京签证处一地,就有1680多个(还是1880多。比如找不到满意的工作;不适应这里的孤独寂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加拿大对中国人开放十年多次往返签证,很多投资移民认为这个比永久居留权更好,主观客观的原因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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