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税率表的日常事务管理方式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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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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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三支一扶考试:商法之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11:15:03&&&来源:
【导语】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中公为考生们提供公共基础知识之经济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1.投资人有权自主选择企业事务的管理形式。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主要有三种模式:
(1)自行管理&即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本人对本企业的经营事务直接进行管理。
(2)委托管理。即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委托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3)聘任管理。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委托或聘用管理应签订书面合同。委托管理,须由投资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须由投资人与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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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商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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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司法考试商法辅导: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_中大网校
司法考试商法辅导: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发表时间:日1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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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有三种模式:自行管理;委托他人管理;聘任他人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的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5.擅自以企业的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10.、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竞业禁止、交易禁止、知识产权转让的禁止都不是绝对的禁止义务。
(责任编辑: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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