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毫无了解,动不动跟我自我评价外表怎么写比的都是冷血动物都罪孽深重罪人。为什么这么说,有谁能答得出?

请填写私信内容。
不友善内容
广告等垃圾信息
违法违规内容
不宜公开讨论的政治内容
其他(可自行填写)
请填写标题
公开 公开后不能设置为私密
私密 只有你可以查看这个收藏夹话题作文思路与素材二(幸福、等待、适应、压力)
我的图书馆
话题作文思路与素材二(幸福、等待、适应、压力)
&话题作文思路与素材二(幸福、等待、适应、压力)
馆藏&54331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您的位置: &
> 初一读后感:读《忆读书》有感
初一读后感:读《忆读书》有感
作者:shenwei
父亲每天都是凌晨回来,天天每次都趴在门缝上看,看着这个陌生人,心想为什么和自己同住一个屋檐。为什么不行,既然你这样对待我,你以后也一定会对待你以后的朋友的,那我们肯定也做不成朋友,还不如趁早不做算了,免得以后会又吵起架来。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功夫熊猫》这部影片。   影片刚开始,整天做功夫梦的熊猫阿波只是个面条馆老板的儿子,每天都在面条馆中卖面。父亲想让阿波继承自己的手艺,希望他能一心只想面条,所以,总是问他做梦能否梦到面条,但是,每次阿波都总是令父亲失望。某一天,当父亲再次问他是否梦到面条时,他终于回答是,一下子就让父亲喜出望外,于是父亲许诺要将面条的“神奇配方”传授给他。   与此同时,名震中原的无畏五侠,正在同自己的师傅鼹鼠大师交手切磋技艺,虽然他们很想超越师傅,但却总以失败告终,突然,有人传信:鼹鼠大师的师傅乌龟大师,也就是上一届的神龙武士在叫他,说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商量。在神龙大厅,乌龟大师告诉鼹鼠,自己再过不久就会死去,想举办一次选拔神龙武士的大会。(神龙武士,宇宙中懂得万物法则,精通所有武功的至尊强者。)   正在面馆忙碌的阿波,看到选拔神龙武士这一消息,连忙上山,却被父亲强制让他背上面条餐柜上山去卖面条,阿波本来就胖,现在平白多了这么多负重,阿波只得花费更长的时间来上山。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登上天山,来到翡翠宫门前的阿波,刚要休息,进入翡翠宫的大门却关上了,阿波只得想尽办法进入翡翠宫,去观看选拔的过程及五侠的表演。   最终,阿波用烟花燃烧时所产生的推力如愿以偿的把自己送了进去,却稀里糊涂地被乌龟大师点中,成为新一代神龙武士。但鼹鼠大师及无畏五侠并不高兴,在他们眼中,阿波只是碰巧而已。为了赶走阿波,鼹鼠师傅以魔鬼训练来排挤阿波。   第二天,鼹鼠大师打开阿波的房门,发现房中没人,以为他已经放弃了,没想到阿波却在练功房等着他们。   当天晚上,阿波很苦恼,一方面,他不愿放弃神龙武士这个头衔,但却又慑于鼹鼠大师的威势,所以来到智慧古树下摘桃子吃,而乌龟大师也来了,在这里,他给阿波讲到:“一个人,从一生下来,就在怀疑他到底是什么,而自信,亦或自卑,就如催眠术一样,只要相信自己,即便是只小虫,只要相信自己是巨龙,他就是巨龙。”阿波听到这里,呆住了,似乎想到了什么……   而鼹鼠大师,也从乌龟大师那里得知自己的叛门弟子太郎即将归来,乌龟大师也在此时去世了,在此时,只有相信阿波就是神龙武士才能阻挡太郎,于是,鼹鼠大师将阿波带到神龙大厅,帮他拿下神龙手卷,但当阿波打开神龙手卷时,却发现里面一片空白,阿波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先跟鼹鼠大师学习武功。   经过鼹鼠大师的特训,阿波终于学了些武功,而太郎在此时也归来了,于是鼹鼠大师独自留下阻挡太郎,并让无畏五侠带领居民撤离,在离开的路上,阿波非常失落,他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神龙武士,于是他开始想着未来怎样做面条,便问起父亲那个“神秘配方”。但阿波得知,神秘配方,其实只是人们心中的幻想而已……阿波终于明白空白的神龙手卷意味着什么了,于是连忙上山……鼹鼠大师完全不是太郎的对手,眼看鼹鼠大师就要被太郎杀死,阿波也正好赶到,于是两人开始一场生死大战。刚开始,阿波利用体型大的优势,把太郎压在屁股底下,之后又将神龙手卷当作包子,成功抢到手,却被太郎趁机抢走,在这关键时刻,阿波领悟了借力打力这一法门,并用自己领悟到的弹指神通将太郎击败……   看完这部电影,我记住了电影里的一句话:自信是人所最需要的,没有自信,人生犹如荒凉城壁,没有生机,如一潭死水,宿命为静。自信是人生成功的基石!   谁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往返!《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他和他的小伙伴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鬼,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从他们在困难中表现出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从小说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穷人与富人,教堂和学校,宗教与犯罪等当时美国生活的各个侧面。读了这本小说后,我觉得做人应该要正直,诚实,遇到困难要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尝试勇于解决问题,在我们考试失败后,我们也要多加勤奋,不要灰心气馁,争取更好的成绩,如果能够克服到困难,走向成功,这可是一件可歌可泣的事情。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其实,我觉得汤姆虽然天真活泼,但总有缺点,就是喜欢打架,还有,我却不喜欢他那高傲的性格,还有小说中的他实在是过于调皮了,即使不喜欢呆板的生活,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但也要尊重别人,别让人家担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要经常为他担心,表面上是冷酷无情,但其实是心地善良的,但是我觉得等汤姆理解姨妈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对一个妇女来说,总希望一个孩子能够理解他的心灵深处,更不想孩子误会他,但汤姆却不明白,还经常气她,给她的心灵受到创伤,这是不可原谅的事,这也是汤姆唯一做得不足的地方,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界的一切事物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新,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能不使人赞叹!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所以童年时期特别宝贵,不过人总要向前望,我相信,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更充实,更充满活力,用一支彩色的画笔给生活划下一道彩虹线!   中心围绕三国时期魏、蜀、吴发生的战争故事,塑造了诸葛亮、曹操、刘备、张飞、关羽、赵云等众多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其故事情节善于变幻,匪夷莫测,令读者的心随之兴奋伤感,难以捉摸,作者罗贯中采用记叙、讲述等写法,把故事描写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生动,但之余又不免让人有想象的空间,这部举世闻名的作品,其中心寓意也非常深刻。利用这场激烈的战争,人们之间的勾心斗角,表面上是说:诸葛亮那样的才华横溢以及当时社会的人才济济,但是它一语双关,更深一层含义是说:战争给人们、给家园、给生命都带来伤害,不能伤害那些无辜的生命,否则天理不容。其中心意象告诉人们:遇事沉着冷静,聪明机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能一味的横冲直撞,要考虑后果,随机应变。另外,这部书最大的一个亮点,莫过于它的人物了,大概归纳如下;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或“直”),神机妙算、机智勇敢、富有正义、悲天悯人。   曹操:勃勃野心,疑神疑鬼,兵卒强盛,手下谋士机智多谋,却滥杀无辜。   刘备:为人厚道(又名“刘皇叔”)、礼贤下士、善于收买人心。   张飞:威风凛凛、粗心莽撞、正直老实、晓知兵法、缺乏坚定不移的品质。   关羽:重情重义、身手矫健、维护正义。   赵子龙:遵从命令、武艺超群、具有爱心。   黄忠:五虎大将中最值得敬佩的一个人,老骥伏朸,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志不已,忠心耿耿,志气熊熊,善用兵法,沉着冷静。   ······   正文:   昔日,高祖斩白蛇起义,当年的战场激欲横飞,战儿们英勇搏杀,人们之间心机重重,难以猜测。《三国演义》这部名着就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战争时期的真实写照。   想当年,本来一个太平盛世,可是因皇帝懦弱无能,整日游手好闲,所以民心破碎,那些叛逆之人就趁机造反。却说半路杀出个“陈咬金”,天公作美,好在当时社会人才济济,他们有远大的抱负,自从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之后,他们兄弟三人齐心协力,忠心耿耿,慈悲善良,他们先后招贤纳士,有许多侠义之人莫名前来。其中遇见了赵子龙,勇敢质朴的爱国这共同打击恶势力,他们一点一点地踏平荆棘,共闯一片天下,话说为了造就大业,不甘落后的刘备,带着两兄弟“三顾茅庐”,不辞辛苦,礼贤下士,也许是他们的诚心感动了天地,诸葛亮出山辅佐刘备造就大业,曹操属于魏国人士,因民心散乱,所以领兵攻打各国,他手下精兵蓄锐,谋士多才,所向披靡,听说刘备得诸葛亮辅助,嫉妒心日益增强,处处针对刘备,却说刘备得诸葛亮像尊师那样待他,处处问计与诸葛,使曹操的诡计未曾得逞,讲到这,人人都知刘备为仁义之人,他和兄弟智勇双备,前面曾打败董卓,平定中原,曹操也心知杜明,为此更加痛恨刘备。故事的另外主人公就是孙权,吴主三个人都想独吞皇位,为此征战不休,说来东吴的大都督也是多才多谋,他害怕诸葛亮抢他功劳故此多加陷害,却未得逞,恨之入骨,从中可见人心之险恶,战争就是这样,整天都是舍命厮杀,勾心斗角。   全书情节起伏跌启,故事情节颇有趣味。但是最有代表性的点睛之笔要数火烧赤壁。孔明气周瑜,以及孔明七擒孟获了。一一来说,杜牧《铜雀台杯古诗》词”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从这里可以悟出两点。一点从二乔与东吴人物的关系,诸葛亮激起周瑜心中燃烧的怒火,坚定了他破曹的决心,二点“火烧赤壁”的心肺莫过于东风了,非有东风,绝非难胜,而东风只有诸葛亮能祭,所以破曹首功,当然推诸葛亮,所以足可以见其雄才伟略,但也这是剥夺周瑜的元曲中有隔江斗智,于是《三国演义》有“三气周瑜”,不但剥夺了他的东西,简直把他的性命也结束了,让人情不自禁的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感叹,虽然这里不存在什么好坏,但终会让人惆怅迷离。只是针对我个人来说,这部书的情节确实有点戏剧化,诸葛亮的神机妙算着实令人惊讶,他一宽容大气服人,也着实让人感慨万千。七擒七放孟获,也属历史上乃自古以来的一大奇迹了。也许某些人会说孔明是个十足的白痴,因为哪有把嘴边的食物放回的道理啊?并且是七个来回,这确实让人难以置信。而我却说,这也是一种以理制服的方法,你为别人付出了,贡献了,别人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去回报你;相反,你只会用”刀枪“来解决问题,只会留下遗憾和仇恨。所以说用这种充满爱的方式去欣赏或看待一个人,反而可以深入主人公的角度,更加了解他,悟出告诉人们的哲理,这也是我在读书中所悟出的一大收获吧!   万物有其利,必有其害。一般来说,人们都喜欢那些听话的、乖巧的孩子,而却忘却了顽皮的孩子往往思维能力是最敏捷的。所以结合“三国”来说,诸葛亮天文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所以人们称之为“神机妙算”;可却不知,他帮助刘备创就大业,害死了多少人马,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民,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人民百姓是无辜的可是。。。。。。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诸葛亮“罪孽深重”所以他也有不利之处。反而让人痛恨的曹操,也有他的谋略,如果仔细读得话,曹操的心胸也不是那么狭小,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曹操也有他的宽厚仁慈,所以,万物都有两面性,要在看见它的利的同时,看见它正确的一面,积极对待。也正有了这些坏人的反衬,才能突出好人的优点。所以说,如果花园里全都是红花,没有绿叶,哪能显出花的高贵与美丽?   全书以人与人之间的计谋与打仗的输赢引进,描写了众多豪义之士的勇敢与智慧,故事中人物,情节让人们若有所思,若有所悟,尽管它与现实社会远远不相同,可是,刻画以及要表达的中心意象仍然是相同的,名着中董卓与现代的“势利眼”不是成正比吗?董卓野心勃勃,见钱眼开的情景此刻仿佛在我眼前浮现,难道现实社会中没有这样的现象吗?官员们有的贪污腐败最终还是难逃法律这个大网的捞捕;相反,丛书中也有积极的一面:刘、关、张三人之间纯真的友谊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孔明的学识渊博,想问题的周密无缝,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五虎大将以及那些爱国将士为了和平,在战场上势死如归的这种大无畏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是啊,做人(学习)就应该这样,善于发问,勇于改善。   读三国,品味三国演义中的风情与豪迈,在我心中豁然开朗。我爱三国中人们身上的正义感,责任感,以及那些爱国之士(热血男儿)骨子里所拥有的坚贞不屈!愿经过无数人的辛勤劳作之后,这片土地会更美好!   有一种东西,它承载着人们的希望,这种东西有虚有实,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在心中产生一股巨大的力量,它叫做梦想。上帝没有赐予我们翅膀,但赐予了我们会飞的心和能够梦想的大脑,使我们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从小我的心中就有梦想,梦想着赶快长大,赶快去接触些新的东西。当我渐渐长大,懂得的东西多了,梦想的也多了。我也想像袁隆平爷爷一样,为国争光;像李连杰一样,传播中国文化;像马云叔叔一样,取得那么伟大的成就;像试飞英雄李中华一样,为人民奉献……   还记得《开学第一课》中,要做有爱心的舞蹈老师的完玛草,想要把太极推向世界的李连杰,花样滑冰冠军庞清、修建,“我再试一次!”的马云,以及失去双臂的残疾人杨孟衡、刘伟和试飞英雄李中华……这些都还历历在目。不只是感动与震撼,更多的是理解与领悟。   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有很多不同的梦想。虽然梦想不同,但追求梦想的信念,从没有改变!这么多的梦想,并不用全部都实现,只要实现一个就足够。当我们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失败时,不必伤心,就像杨孟衡说的那样“用行动去疗伤”!要相信,只要坚持,总会成功的。梦想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并且坚持每一个脚印,直到成功。有句古话叫做“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的确如此!我们承载着祖国的未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必须至少有一个梦想,并且要为梦想的实现而奋斗!   还记得断臂钢琴王子刘伟吗?命运对他是如此残酷!他在10岁时因电击失去双臂,可他偏偏爱上了专门为手设计的乐器——钢琴!对于一个平常人来说,这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梦想。而刘伟,用他的信念与坚持做到了!他用脚趾,弹奏出了人间最美的音乐。听到刘伟演奏的动听的钢琴曲,你的心中是否也会震撼与感动?刘伟用他的行动告诉我们:只要坚持、努力,梦想就会实现!   还记得试飞英雄李中华吗?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完全可以选择跳伞,但他并没有。为了人民和那些珍贵的科研数据,他用自己的试飞经验使飞机安全着陆。因为他说过的:“人生有梦想,每一个梦想都需要自己的努力。”   成功是因为什么呢?房祖名给过我们一个很好的答案:“成功是因为你失败不放弃!”当然,还要用智慧、有耐心,还需要同伴的帮助、理解与支持。   我的梦就是中国梦,中国梦也是我的梦。为了照耀中国、闪耀世界,也为了自己的梦想,开始努力吧!放飞我们的梦想,一起加油!我的梦,中国梦!   我无奈地望着田野的葵花地,它们正朝着天边滚动天体,不由地泪眼朦胧,葵花,这个懂事的小女孩,你在干什么呢?那时,我8岁。   过了一些年头,我忽然对青铜的呼喊声给震撼了,似乎又多了一份理解,他以前虽然是个哑巴,然而,在葵花眼里,他却有着高大的身影,在葵花走后,竟开口喊起了葵花的名字——是什么让他喊出了声?我含糊了起来,似懂非懂那时,我10岁。   我带着这个疑问在人生的道路上走了下去,也就在12岁的车站上,我再次拿起了这本书,书里的青铜似乎又活了起来:“葵——花!!-------”这个声音仿佛真的回荡在我的耳边,凄凉而悠长,它穿透我的外表,触动我的灵魂;而我身在那大麦地的葵花田里,好像真的看见葵花正往青铜这儿跑来,但她并没有声音,那是一个无声却在流动的世界。   猛然清醒了过来,我的灵魂又回到了我体内,为什么刚才会有如此的幻觉?我急忙往前看,书里的一切都活了过来,书成了讲者,我成了听者,有很多我以前忽略的东西。青铜对葵花总照护得无微不至,为了妹妹,他什么都可以付出,这可不是每个哥哥都可以做到的啊!书的讲述停了下来,时间也凝固了,什么都停了,就只有我这个活物,还在那里想入非非……   就在这时,我忽然在记忆中搜索到一个人,她既是我的朋友,又是我的知己。当时我把埋在心灵深处的问题问她:在友谊非常深的情况下,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吗?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过了很久,她点了点头,露出犹郁的神情。   “一般来说,当友谊很深时,触动了自己的灵魂的友谊才可以,因为青铜思念葵花,很舍不得葵花,甚至还看见葵花的幻影,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才可以改变青铜的身体状况。”她说。   “是爱,是不舍,是友谊的力量吗?”我急切地追问。   “是的。”   书又翻开崭新的一面,那无奈的呐喊又回到了我的跟前。黄昏的余辉撒在我的脸上,显的格外的红。   许久,我缓缓地喃喃道:“青铜可真是一位好哥哥,难怪葵花在走的时候发疯似地叫‘我不走我不走’而青铜也在最后能看见葵花的幻影,竟会说话了。”   是的,他们一起经历了种种困难,虽然只相处没几年,可是他们的感情如同亲兄妹一样,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真正的朋友。   还有一点,它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的,怎么找也找不到。“你知道作者的用意是什么吗?”我无语,的确,我没有察觉出来,因为我还停留在表面的含义上。你知道这触动读者灵魂的呐喊声是什么吗?   不是爱的力量吗?不,不单单是,那是什么呢?   我无奈地望着窗外,随后,才缓缓出来一个词:痛苦。   痛苦?对,是那些爱,是不舍,是友谊的力量与痛苦使青铜喊出声的,看,前面他们奶奶死去的那一章,奶奶死去了以后,他们不是都很痛苦吗?但他们都挺过去了不是吗?   哦,我明白了,原来曹文轩这本书不是单单讲亲情,而是更教育我们要敢于面对现实,敢于面对痛苦,不向困难低头!   太阳慢慢地下了山,葵花在余光下闪闪发亮。   人物介绍(几个重要的)   1。筱米   14岁,很胖,很傻,有些可爱。老师说她作文写得很有些青涩,早熟的痕迹。自认为那头BOBO很可爱,并以此为骄傲   2。米米   14岁,瘦的很火柴似的,还扬言要减肥。接触的事多,身上有股忧郁气息   3。程少杰   16岁,不知道他降了几级才到我们班的,是我们班最大的一位长老,不怕冷将军,冬天穿一件毛衣还毫不哆嗦   4、陈剑   14岁,很乖,是米米家的猫猫。脸白的女人无地自容   5。汪汪   14岁,也分不清是谁家的流浪狗,个子矮矮的,那头长的,那叫个特色:“两极稍扁,赤道略鼓”   6。莉莉   14岁,一个很渴望真实友情的女生,单纯,作文写得极为甜美,被友情骗N次的她,还是决定扬起头寻找那个知己   7,逸轩   14岁,筱米的现任同桌,一个责任心强并且爱面子的短头发女孩   8。唐占峰   14岁,筱米以前班上的班长,胖乎乎的也,可爱   (一)开学了   9月1日,晴天中学报名的日子:   筱米换了件乖巧的学生装,抚了抚刚剪的BOBO发型,甩上门就直向学校方向奔去。   因为前几天又来参加摸底考,再加上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班级,筱米毫不犹豫的走向了南边教学楼的2楼。脚步停在七(7)班,没错,到了。   筱米很不淑女的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噢,上帝,请让我睁眼后看到黑压压的一片帅哥!”一阵少女的期盼后,筱米睁开了眼睛,   “噢,卖糕的(ONMYGOD)上帝,为什么要让青蛙出来乱跳呢?”   随便乱找个位置,矜持的样子缓缓坐下,装淑女   讲台上一个胖乎乎的老师正对着身边的家长笑眯眯的说着话,额头上油津津的都是汗   妈妈已经交了学费,不用去了吧。筱米左顾右盼,想在这群陌生人中找出一个熟悉的身影,天哪,那是班长唐占峰,一个暑假没见了,怎么   一点变化都没有的啊?急忙别过脸,这可是筱米装淑女的初中,她可不想让他搅了局   “好了,各位家长。请到门外等候。”讲台上的老师站了起来,抹了抹头上的汗珠,“同学们,大家好,我就是你们未来三年的班主任,我姓黄,叫我黄老师,好了,同学们,对于你们,我或许还不太了解,所以,我们班的   班委还没有定下来,请同学们自己来争取这个机会,举手上台进行演讲,让大家对你有个认识,我会对你演讲的效果进行总结,选出班委的”   话毕。筱米举起手,望着一片安静的人群、已经讲台上尴尬的老师   “额,只有这位同学吗?好啦,那同学,请你上台来把。”老师满脸期盼的望着她   “噢,好的。”筱米顺了顺衣服,走向讲台。“大家好,我是筱米,嗯,我是一个喜欢下棋和写作的女孩子,我有平凡女孩一切的特点:爱   逛街,爱吃零食,爱在网上敲字,也许大家还不认识我,但我相信,不出一个星期,大家都会爱上这个平凡又快乐的我!”   “嗯,这位同学讲的很好,很有勇气,所以,大家要向她学习噢,这样好了,从第一组开始,大家一个个报名字,不用羞涩,未来三年,都   同学,没什么好害羞的。”黄老师微笑的看着大家,示意第一组的第一位同学开始报名字   “我叫胡盼。”“我叫朱佩熊”“我叫徐露”……老师一直安静的听着每一位同学的回答……“我叫米米”   “什么?什么米?”黄老师立马睁大眼   那女生没有回答,箭步走向黑板,写下了一个大大的“米”   哇,这女生胆子好大,我一定要和他成为朋友。筱米在心中大大的吃了一惊,暗暗佩服不已   ……   报名完,大家都离开了。筱米走在回家的路上,还惦记着那胆大的女生,迫不及待的想和她交朋友。   “她叫米米,记住咯。”临睡钱,筱米甜甜的呢喃了一声。   未待完续   天空消失了,房屋紧接着也消失了,只能看见脚下的地了。我知道瞌睡虫又在向我发起猛攻,于是,我全神贯注地盯着大地看,生怕眼皮把我最后一点儿视线挡住。我打了个呵欠,说明我的防线危在旦夕;我视线模糊,我就要被瞌睡虫打败。这时,我想起那一道神秘的流星,就像被针扎了一下,猛地睁开了眼。   为了防止瞌睡虫的袭击,我想起白天的事来。上午课间时,我又谈起昨夜的流星。可是小鱼、小伟、黎洋他们对我说:“你已经说三遍了,难道流星天天往你家飞?”“可事实的确如此。”我辩解道。“虽说吹牛不纳税,但也要消耗氧气排化碳。想想树木多不容易,你难道忍心吗?”鱼讽刺道。伟曰:“苏格拉底的道理听不懂,但拉鱼的话代表大众意见哟!”我又用求助的目光看着黎洋,他没说什么,只是摸摸我的额头,又摸摸他的额头。“你们难道真的不相信最最伟大的#¥%……&*@——++、、~……的小勋吗?”“不”,三人齐曰:“我们宁愿相信李婷不是转基因暴龙……”“也不愿”小鱼说,“相信”伟曰,“流星事件”黎洋接到,“是真的——”三人齐喊。他们正待离去,我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他们站住不动了,骨节打颤的声音清晰的传入我的耳中。透过他们,只能看到一个黑黑的人影。“What did you say just now?”那个人影问道。我们顿时不知所措,那个人慢慢抬起头来放出两道青光(果然是霸王龙李婷)。“嗯哼?”   她说到。“今天的星斗真美呀!你的西班牙语说的真流利呀!”我们边笑边曰边退至教室后门。李婷朝我们走来,“嗦”到:“西班牙语到不怎么好,只是高劈腿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了”   这几句话使我们面色苍白,慌忙打开后门欲飞之。只见门外屹立着九阴盟主郭爱媛。这时,一片乌云把太阳遮住了。   当太阳再次出来,重放光明满人间的时候。我想小鱼问我的胳膊是否还在,小鱼却在我手上写下:“这附近有无聋哑学校?”正在这时,小伟却高兴地大喊:“49个!49!!”问及缘由,其曰:“每次起码60多个,这次却49个大包,我能不高兴吗?”“还是我幸运”以沉默是金为格言的黎洋开了口“据统计,凡经九阴白骨爪的摧残,掐伤不下100处,可我只70多处,怎么样?厉害吧!”既无语之,则晕之。   下午,放学时,当我再次提到流星事件时,他们只说了两个字:“证明!”……   这就是我不辞辛苦拿着照相机,等到半夜的原因。可是天空已有发白的迹象,老流怎么还不出来?什么意思嘛!我摸索着回到卧室,之后的事情就不大清楚了。   当我醒来时,老爸老妈都去上班了,也不叫我起床。拿起闹钟一看,便狂叫:“迟到啦——!”穿衣、洗漱,仅用三秒(谁信?),便狂奔出门。却见院子里突兀着一庞然大物,头脑顿时发蒙。What’sthat?   “欢迎回来,主人”一个广播员似的声音响起。只见绕过此物,有一似人非人的东西。“你什么意思是?你是谁?什么回来?你私闯民宅!”我一连串的说出来。“我是LLJ3型机器人,来自地球……”我打断他的话,说:“这就是地球,我还来自银河系呢!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精神病院的保安措施很差!”“我不得不承认,你很幽默。而且,我不得不承认,你应该看一下左手手腕部位。”我一看差点儿哭出来,离迟到还差两分钟。“我送你!”他说了一声就不见了。忽然感觉云里雾里的被吸进某个东西里面,我当时一点儿也搞不清楚状况。但确实已到学校——准确的说是到学校上空。到现在,我才有机会看看我目前所处的环境。四周一片漆黑,看了好大一会儿,才发现我在一个密封的舱里。突然想到,那个家伙不会是人口贩子了拐卖这么帅的我吧!还没来得及多想,一道强光使我闭上了眼。再次睁开时,已到教室门口。刚坐到座位上,铃声便响起了。险!   ……   放学时,我谈论起这件事来。小鱼说:“小勋想象力太丰富了点儿,一会儿流星,一会儿飞船的!”“嗯?”我受到了启发。“是不是流星就是飞船呢?”为勋曰到。众人大晕。小伟说:“我宁愿……”未等他说完,我们便扑了上去,堵住他的嘴,若干分钟后才松开。   “我说,既然你们不相信,我带你们去看看!”我对他们说。“好呀!”小伟边走边说:“如果是真的,我就相信李……”我们一横眉冷对三夫指,他便不说了。过了一会儿,伟曰:“怕什么,反正李婷和郭爱媛又不在!”   “是谁在说我们的好姐妹?”只听空中想了个霹雳。   (未完待续)   火车进站了,下来的最后的一个人是天天的父亲……   父亲是回来接儿子的,天天生下来父亲就走了,9年来,一直是母亲带大的天天,天天认为自己没有爸爸,见到了这个陌生人,天天不能接受这是自己的父亲,母亲说:天天,这是付宫,是你的父亲。你生下来时因为妈妈没钱,所以他在努力赚钱,妈妈没告诉你…。。天天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因为他就相信,这是一个陌生的男人。临走前,天天还是茫然,没来得及和朋友道别,马车来了……   到了城里,天天完全变了,他变的很傻,很拙。就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他变得不爱说话,不爱出门,不愿相信任何事情,认为所有的所有都在骗人。每天就趴在窗口唱着山歌,那个活泼可爱的天天,已经完全没有了。   父亲每天都是凌晨回来,天天每次都趴在门缝上看,看着这个陌生人,心想为什么和自己同住一个屋檐。他没有在上学,因为城里的学校要一万元才可以上,父亲拼命赚钱,而天天觉得这个傻男人就是想讨好母亲的欢心。   过了三个月,天天适应了一切,他知道自己的绿野成了柏油马路,最心爱的大树成了一栋栋高大的楼房,自己的伙伴就是这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坏”男人,天天开始下楼了,但他不和任何人讲话,因为自己不愿意和这些衣稀华丽的高傲人讲话,他不交朋友。因为他觉得城里人有一种坏毛病,爱张扬,爱攀比,不讲道理,到处说的都是假话,所以他只好在楼下和野猫野狗玩玩。   又过了两个月,父亲的钱攒够了,天天也10岁了,新的学习生活让天天的成绩直线下滑,他上的是市一小,很好的小学,可上了没几周,天天辍学了,因为这样的学习他不可能接受,而学费也只拿回了多一半。因为这件事父亲狠狠揍了天天,天天被打后,就又连续一周不出来,他恨这个男人,恨透了。   天天上了城里的普通学校“希望三小学”,没过多久,天天变得开朗了,有了新的小伙伴,和新的老师,他快乐的学习,成绩稳在前五名。   他每天回来都会看一本书《金钱奴隶》讲的是一些“笨蛋”只知道赚钱,天天也很讨厌这样的人,所以他在书的最后一页备注自己生活中觉得是金钱奴隶的人。有一个同学很喜欢这本书,终于,他问天天借到了,有一天还书时,天天刚好和母亲去买菜了,父亲在家,同学将书还给了父亲,父亲接过书,并说:谢谢,我会给付琥天的。可当父亲随便翻翻时,翻到了最后一页,竟写着:金钱奴隶付宫。父亲很生气,天天回来时,他用尽最大的力气,就像恶虎食人一样扇了天天一巴掌。天天捂着火辣辣的脸,流下眼泪,母亲问:干嘛这样骂爸爸啊?天天推开母亲,踢了父亲一脚,和从来没说过话的“父亲”说:因为我恨你,恨透了。说完回到了房间,爸爸心寒到一种境界,心想:我本以为儿子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可我错啦,他恨我,呵呵,他恨我,10年了,我也老了。我十年的辛苦黑白换来了儿子恨我,好着呢!毕竟儿子和我说话了。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会接受。母亲哭了,哭倒在父亲怀中。   3年后……   天天上了重点中学:市1中,很快他适应了初中学习生活,这三年来他没有和父亲说过一句话,大年三十,一家人坐在桌前,看着烟花,吃着饺子,天天说:妈妈。我也好想放烟花,我没有一次放过烟花。母亲说:好的,放,妈妈去买。母亲正准备起身,被父亲狠狠的又按回板凳上,母亲柔柔肩膀。父亲说:要那干嘛,还费钱,又危险,不买不买。“小孩子嘛,他没玩过,叫他玩玩吧。”母亲边柔肩膀边说,父亲说:不行,不买,就是不买。天天将筷子一扔说:这饭吃的真差劲,臭男人,你管得着谁啊?认识你这几年来,你满足过我一件东西我都烧高香拜观音了。你算什么东西,我放炮管你啥事啊?母亲说:好了天天,不要这样说话,他是爸爸嘛。他为你做出了很多,你出生他就在城里打工,现在没黑没白的工作还不是为了你啊?……。没等母亲说完,天天反驳:好了,你别说了,我不认识他,就不认识他,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告诉你付宫,我就是不认识你,而且恨你,我这辈子见到你就是我人生最大的遗憾。说完回房间去了。晚上,他爬到妈妈的被窝,妈妈看到天天搂住他:宝贝怎么啦?天天说:咱啥时候回家啊?“这就是咱们家啊”“我怎么老觉得是那个臭男人的家啊?”“他是你爸爸”天天坐起来“我没有爸爸,没有。我知道别的同学都有爸爸,我没有。我没有…”“好了,睡吧。明天还上学呢”   “抓住他,抓住他”大4的第一天,天天就抓住一个偷东西的人,警察来了抓住了他,小偷不承认自己偷了东西,天天说:你偷了一位阿姨100元,就在你口袋。小偷摸摸自己口袋,没啊?天天很奇怪,也翻了一遍,的确没有。警察说:好了小朋友,以后报假案是要惩罚的,这次就原谅你吧。天天茫然走出警察局。可刚才那个被天天“冤枉”的人却说是天天偷的,天天一摸自己口袋?啊?那里来的100啊?警察没收了100元,并叫家长来保全天天。天天很纳闷,仔细想想,是小偷栽赃给自己,他找到警察说:叔叔,不是,是我抓到他时,他偷偷把100元装在我口袋栽赃我的。警察说:哇塞,那他是怎么栽赃法啊?天天语塞。“好了小朋友,不罚你款你就别在撒谎了。”“可是…。”“Ok,打住,你家长来了。”天天还以为是妈妈,原来是父亲,他瞪这他说:臭男人你咋来了,我不认识你。父亲当场踹了天天几脚,又扇了几巴掌,还用鞋子扇了天天。回到家,他告诉了妈妈真相,妈妈很同情,说:好了,爸爸得罪你了,妈妈知道了。你去买点创可贴。爸爸坐在一旁不吭声,因为警察已经调查清楚了。买创可贴时候,天天越想越怒。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他坐地铁来到了18公里外的中心广场,在那里,他爱上了一个女生,他们聊了一夜,她叫:余可依。天天管他叫依依。她是孤儿,不仅很美,美的可爱。心地很善良。他们住了旅馆……   爸爸妈妈急疯了,爸爸已经急到不能在急的地步,妈妈已经都发烧了。而天天还过着二人世界。一周后,一月后…五个月……半年……父母依然没找到天天。爸爸已经绝望了。妈妈也绝望了。妈妈说:宫,我连累你了。孩子不懂你这种爱啊。我有什么办法。爸爸说:呵呵,我该走了,儿子不要我,我也没办法。父亲拿出了刀,割破了脉搏。妈妈晕血所以昏了过去。   一天后,天天带着怀孕7个月的女友回来了,可看见了满地的血和昏过去的母亲,已经不能接受,但就是这时候,他还是救了爸爸,拨了120。因为这时候他内心的强烈欲望是救这个“臭男人”,他好像感觉他和母亲已经离不开这个“臭男人”了。   母亲得救了。天天也当了爸爸,虽然天天大学没毕业,但是他是个男人了。可是父亲,因为失血过多……天天跪在母亲面前,泪水像喷泉一般无声的流淌。妈妈也欲哭无泪了。妈妈哽咽着告诉他:付宫是个好男人,他不分黑夜白夜赚钱,第一次工作还受了伤,还受老板辱骂,回来你还不领情。所以他每天的心情想被刀子割了一般痛。怨气只能每天留在被窝中发泄。现在他终于解脱了,他应该在天堂过得很好。宫,你要幸福。付琥天,你应该感谢这个男人,真的…其实你有爸爸,不是付宫,而是张尘舞,是一个百万富翁,是一个畜生,他和我怀上了你,却不要我了,那时候我是一个小姐,每天要陪一些有钱的男人,而张尘舞这个畜生爱上了我,所以…他不要我了,我也不干了。在我准备跳楼时,就是付宫,他说他没钱但他可以赚,他会拼命赚钱,养活我和你,他现在为了我们…。呜呜呜~~~……母亲的哭声明显大了几个分贝,天天跑到父亲坟前说: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和妈妈,虽然我永远没有爸爸,但是我会记住你,一个好男人。   天天很快和依依结婚了,母亲也过得挺好,小天天就是天天的女儿付惠艺也在健康成长。天天会隔一段时间去看看父亲,看看这个好男人。   “睿睿,等等我,慢点。”筱玥在后面大声的说道。   “干嘛?还没看见你,你怎么了,就不能慢点,快走吧。”睿睿慢条斯理的说着。   睿睿,筱玥最好的朋友,可以说是知己,女主角就是筱玥了,可以说,睿睿就像是一个大家闺秀一样,可是和筱玥在一起时就不一样了完全的脱胎换骨,真的。   “告诉你个秘密,别说出去呀。”筱玥对睿睿说。   “说吧,就我,可是出了名的打死也不说,你就说吧。”睿睿做出了誓死也要保护这个秘密的动作——发誓。   ……   “告诉你,你认识景峰吗?”筱玥问道。   景峰,本地学校中最有名的篮球高手而且本人长的很帅,很受女生的喜爱,但是,他总是孤芳自赏,不喜欢任何人。   “认识呀,当然认识了,怎么了,他又传出什么绯闻的了?”睿睿说。   “哦,那个……”筱玥不好意思的说:“这是他的糖,他让我分给你们吃的,给。”   “什么?筱玥,什么时候的事呀,怎么才说,不够朋友了吧,哎呀。”   “没有的啦。”筱玥红着脸说:“就是上个周我陪哥哥去打球,看见他的,因为老哥和他小子是死好死好的朋友,然后就和我聊了起来,然后就……”   “是上个周六,因为老哥要去和峰来场灌篮PK,然后老哥告诉我之后,我立即说要当啦啦队,但是被老哥否决了,他坚决的态度让人家有点害怕怕(piapia),可我也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呀,终于在我的死皮赖脸和软磨硬泡之下,老哥才答应了,但是,他的要求是让我穿的女生一点,我虽然表面答应了,但是我可不是会穿的那么“漂漂”的人,第二天,老哥早早的就走了,我说是要好好的“打理”一番,所以在要了他们的地址后,自己在家里“倒饬”了起来,等到过了大约15分钟后,终于弄完了,出发去了篮球场,然后那时老哥和那个白痴还打得不亦乐乎呢,然后我上去就是一嗓子:“老哥,小女来也。”然后就看见,正准备灌篮的峰一下子‘衰’在了地板上,当时就听见他立马一声:‘你谁呀?想死吗?’然后,老哥上前说了一句:‘这是我妹。’,然后他就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铭,你怎么有这么白痴的妹妹呢?是你妈亲生的吗?’‘什么你再说一遍’,本小姐可是很生气的,就听见老哥发话了:‘叫你不来你偏来,像个白痴’,然后我生气的说要挑他,就看见他一个篮球扔过来,说:‘你只要用一次机会在三分处扔进去,就行了,我就跟你姓,不然的话,你就要听我的话,让你干嘛就干嘛,行吗?’他朝老哥那回过头问了了一句,我在心里想:老哥肯定会说不行,然后替我比赛的,然后就看见老哥做了一个ok的手势当时我都想杀了他。抑郁呀。然后我就闭上眼,站在三分处,随便一扔,因为我知道我肯定,不,是铁定扔不进去的,谁知,在我准备转身的时候,老哥,一个跃步,上前,一下子把球扣进了,顺便说了一句:‘如果老妹让你整,那她老哥咋办呀,我说峰你就不能替我想想呀,’‘就是就是,哎对了,老哥你老帅了就刚刚。’我也在旁边迎合着‘对了,你不是说输了跟我姓吗?怎么,你以后就叫筱峰,就行了,嘻嘻挺好听的。’‘滚’,一句冰冷的话惹得本小姐想哭,于是我刚想上去打骂他的,就听见我哥说:‘行了快回去吧’‘别呀,我怎么也是输了呀,对不对,小姑娘?’‘对对’‘等着我叫你,走,先带你出去玩一会,铭行吗?’又是一个ok的手势,我简直想杀了他,抑郁,然后,那个白痴就用760迈的车速在高速路上飚着车,我那是一个狂晕呀,我立即要求下车,可是说什么他也不停下来,终于本小姐忍不住了往下一低头,吐在了车里然后那个白痴才肯停下来,居然还说什么让我洗车,我很生气,后就说了一句怎么地,后果是先跟你说了的,就你是不停而已,这能来我吗?‘哦哦哦’我刚想走就被那个白痴拉了一下结果,我刚漱完口的嘴接着又和他不小心……”   “哟哟哟,看脸都红了,什么时候带我去看看呀,看看着冷血动物是怎么被我们家的‘宝宝’给迷住的”   “好了,带你看。”   “快走吧,上学要迟到了……”   两人在马路上飞奔起来,很自由的,很快乐的。   就这样,快乐一直围绕着筱玥的身边,没有什么要求的,就是默默地……   那天突然,筱玥打电话给睿睿说:“今天我们去KFC,你一直想见的那个人,想请你吃饭,快点呀。”   睿睿还没说一句话,电话已经挂了。睿睿兴奋着,并且找出自己最喜欢的衣服穿上了,就这样,来到了KFC的门前,打开门进去了。   看见早已来的筱玥和某某某,那个激动呀,看着这两个人简直就像是鸳鸯呀,睿睿就像是嫁女儿一般高兴呀。立刻跑了过去。   “你好。”睿睿说。   “哦,你好”景峰说,虽然很冷,但是只要回答了就已经很不错了,知不知道。   于是三人一起坐下来吃饭,随后,筱玥又发起要求:“我们去海边吧,这里离那很近的。”   “随便,你说呢?”   “哦哦,行呀。”   三人又打又闹,高兴极了,这对于景峰来说是很少有的快乐。   一个月了,三个人都一直在一起玩,一起疯,幸福和快乐的日子在一天天的减少,终于厄运来了。   “我要去美国了,NBA发展联盟看中了我,我不想错过,请你原谅我,我不能失去,这是我的梦想,忘记我吧,我就是这么自私……”   “睿睿吗?有空吗?”   “有,景峰有事吗?”   “来KFC一趟,不要告诉筱玥。”   “哦。”   仅仅四句话的通话,睿睿立刻跑去了,他听出了电话那头的他个男生在哭……   好不容易跑去的睿睿,一进门就看见了那个面色惨白但依然保持着玩世不恭的态度的景峰,快速的走了过去。   “有事吗?”   “嗯。”   “怎么了?”   “请把这个交给筱玥,谢谢另外,别让她哭。”   “为什么?”   “我要走了,很久,再也不回来了,真的。”   “去哪?为什么?”   “天堂”   “什么?真的,我查处了胰腺癌,还有一个月的寿命我不想失去她,但没有办法,妈妈让我去他那里——美国,别告诉他,就把这个交给他就行了。”一个录音机。   就这样,景峰去美国的当天一个人也没有,因为没人知道,当睿睿回家时,在想到底搞不告诉小月呢?   ……   第二天睿睿看见筱玥,告诉她景峰到湘西看家人了不让他担心而且,别打电话,没有信号的。   一个月后把录音机交给了他,并且告诉了他所有的真相,真的。   筱玥立刻飞去了美国,向景峰的手机上发短信,告诉他他的地址,不然的话,她就在这座迷茫的城市里安静的死去……   景峰,看见是她的手机号,本来不想看的,然后想最后一次了,就打开了,看见之后,立马回了短信……   2个小时候,筱玥看到了景,那样的青春,看不出任何生病的迹象(因为他只剩下1天的时光了。回光反照)   “走,我们去KFC。”   “好呀,走呀,你请客。”筱玥笑着说(苦笑)   来到KFC两人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吃着……   “我们去海边吧。”   “好呀”   两人驱车百里来到唯一的海边,坐在沙滩上,景峰说:“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嗯。”   “你给我讲故事吧。”景峰说   “好,从前,一个打篮球很好的男生喜欢上了朋友的妹妹……”   景峰的手松了下来。   “朋友的妹妹叫筱玥,他叫景峰……”筱玥哭着说,讲着他们之间的故事并且又握起了他的手   “最后,男的说想牵女生的手,女孩说好,就这样两个人坐在海边静静的等着黎明的阳光……”   筱玥哭了,而景峰的最后一滴泪,也是唯一一滴泪落到了他和筱玥的手上,像是一颗珍珠……最后的牵手,也是他们唯一的牵手,景是,筱也是……   半个世纪后,当筱玥再回来这里的时候,我和峰一起飘进了那无边的大海。   这个城市里有一面墙,墙的左边代表幸福,墙的右边代表痛苦,这是这个城市里的人表面所看到的。事实上,幸福和痛苦是并存的,我们永远无法去分清到底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痛苦。   樱林有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家,她有一个平淡而正常的童年,初中的时候却认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人――若庭和浮生。若庭来自墙的左边,他有好的家世,他有好的出生,可是,他却显得不那么快乐。浮生来自墙的右边,他没有好的家世,他也没有好的出生,可是,他却显得那么快乐。   樱林,若庭和浮生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三个人一起回家,三个人一起数着在校园翻飞的黄叶,三个人一起跳着闹着吃着街边的东西。原来,幸福,可是这么简单,不用那么复杂。   “若庭,你说永远有多远呢?”樱林突然问到。   “我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它很远。”若庭的心飘忽到好远,他有很大的责任,因为他是若庭。   “浮生,你说永远有多远呢?”樱林又转过头向浮生问到。   “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我知道过好每一天就是永远。”浮生痴痴地笑。   原来,我们谁都不知道永远有多远;   原来,我们谁都知道永远有多远。   永远对于我们的距离是樱林和浮生的距离,是樱林和若庭的距离,还是若庭和浮生的距离?   现实告诉我们,什么都是,什么又都不是。   走到那面墙,若庭向左,浮生向右,樱林转身,踏着原来的轨迹一步步地往回走,她不往左,也不往右,只走着中间,属于自己的路。   若庭的脸有着迷茫;   浮生的脸有着坚强;   樱林的脸有着平静。   三个不同的人遭遇在一起,到底是幸福还是痛苦呢?也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吧。   “浮生,为什么你总是快乐呢?”樱林看着浮生不禁问到。   “樱林,因为痛苦我有许多,所以我需要快乐。”浮生的眼里闪烁出一丝晶莹。   “若庭,为什么你总是痛苦呢?”樱林看着若庭不禁问到。   “樱林,我跟浮生的答案恰恰相反,因为有了痛苦所以才能体会快乐。”若庭在嘴角有一个完美的弧线。   樱林看着若庭和浮生,就让时间停在这一刻吧,这才是真实的两个人啊!   樱林没有快乐也没有痛苦,因为她是走在中间的人,因为她既不向左也不向右,那她是不是幸福了呢?也许没有吧,生命中不是说一样的痛苦加一样的快乐就等于零了,所以面无表情才是最可悲的,不知快乐的滋味,更不知痛苦为何物。   最后。   樱林还是过着她平静的生活,走自己的路,走中间的路,不向左,也不向右,因为左右都为难。   若庭还是过着他不平常的生活,走设定好的路,走左边的路,只向左,不向右,因为他无力去承担。   浮生还是过着他平凡的生活,走别人又是自己的路,走右边的路,只向右,不向左,因为他无力实现。   樱林还是原来那样,不知道痛苦,也不知道快乐,只有浅浅的幸福;   若庭还是原来那样,徘徊在痛苦与快乐之间,别人眼中的快乐,和责任带给他的痛苦。   浮生还是原来那样,也徘徊在痛苦与快乐之间,别人眼中的痛苦,和他自己给予他的快乐。   很多人会说,他们的路是注定的吗?当然不是,只是因为,他们需要走,这个世界告诉他们,要这样去走,向左,向右,也许也是这个世界的规则,我们不必为难,因为那都是我们的路。   一天,酒鬼李大叔和烟鬼张大叔相遇在一棵大树下。他俩像情投意合一样,相互交换酒和烟。   从此,他俩做了好朋友,每次一碰面就交换酒和烟。人们都叫他俩为“烟酒朋友”。   有一次,他俩约定在城里的某一个酒吧里。到了酒吧,张大叔早已在酒吧等候李大叔的到来。张大叔气冲冲地对李大叔说:“你为什么那么晚才来呢?我等了你那么久,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和你是朋友啊!你连朋友的约会都迟到,我以后应该怎样和你做朋友啊?我不知道你是一个这样的人,如果我永远不知道的话,那我一定会被人笑的!”李大叔说:“我这又不是故意的,你为什么用这样的语气对我说呢?我又不是经常都迟到,你也不用这么气愤啊!只不过是朋友迟到而已嘛,用得着那么气愤吗?我们是朋友,你连朋友迟到都受不了,那你以后应该怎样去交朋友啊?”张大叔说:“如果我不用这样的语气对你说的话,你能知错吗?如果你不知错的话,那我们以后应该怎样去做朋友啊?假如我们因为这样子做不成朋友的话,你以后还会和别人交朋友的,对不对?你以后和别的朋友出去约会时,你也会像今天这样子的话,那个朋友也一定会像我这样子的!”李大叔说:“是吗?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我认为如果连这样的一点点挫折都受不了的话,那对方还应该怎样做人啊?做朋友就应该互相信任,应该用宽容去对待朋友,不能够因为这样子而做不成朋友,应该学会宽容朋友,这样的朋友才算是朋友的!”张大叔说:“虽然我是一点点挫折都受不了,但是你也不应该这样子对待朋友啊!你说做朋友应该要互相信任,但是你连朋友约会都迟到了,你要我如何信任你啊?”李大叔说:“既然你都承认自己是一点点挫折都受不了,那你应该向我道歉!”张大叔说:“我为什么要向你道歉啊?我又没有犯错误,所以我根本不用向你道歉!”“但是你用这样的语气对我说是不对的”,“做朋友就应该用真诚的语气说话,不能用气冲冲的语气对朋友说话的”李大叔说。张大叔说:“我就是这样子的啦,你能奈何得了我吗?”李大叔说:“你这样子对待朋友,那以后还会有谁敢和你交朋友啊?如果你现在对待我是这样,以后对待我也是这样的话,那我看我们以后还应该怎样做朋友啊?还不如不做朋友算了!”“这可不行,我辛辛苦苦才和你做成朋友,那能说不做朋友就不做朋友呢?这算什么朋友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朋友的呢?”张大叔说。李大叔说:“为什么不行,既然你这样对待我,你以后也一定会对待你以后的朋友的,那我们肯定也做不成朋友,还不如趁早不做算了,免得以后会又吵起架来。”张大叔说:“不行,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的呢?我是你的朋友啊,朋友是这样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真的做不成朋友了!”李大叔说:“既然你都说我们做不成朋友了,那我们就不做朋友了!”张大叔说:“不做就不做咯,你本来就不想和我做朋友了,再这么下去也没有用,分开算了!”李大叔说:“好,这是你说的,你可别后悔哦!免得以后又来求我和你做朋友!”“你可别痴心妄想了,我怎么可能去求你和我做朋友呢?我们既然都已经不做朋友了,我又何必去求你和我做回朋友呢?因为我们双方都决定不做朋友了。”   从此,他们一见面就以瞪眼的方式对待对方,当然,没有任何人去求对方和自己做会朋友。   同学们,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朋友之间不应该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吵架,这样的朋友怎么算是朋友呢?也告诉我们怎样去做朋友,怎样去对待朋友。同学们如果学会了这些的话,你一定会交很多朋友的!但在这里,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究竟是张大叔对还是李大叔对呢。   唐僧师徒四人正走在茫茫沙漠中,艰难地向西天取经的下一站挺进。   突然,孙悟空喊到:“师父,前面有一个黑色不明物,不知道是不是恐怖分子的炸弹。”唐僧说:“阿弥陀佛,此处荒芜人烟,哪个恐怖分子会笨到把炸弹放在这儿呢?大胆地过去瞧瞧吧。”于是四人就走过去看了个究竟。   原来是一只黑皮箱。   猪八戒说:“原来是只破皮箱,值得猴哥大惊小怪的么。”   唐僧说:“想必丢此箱子的人一定非常着急,悟空,你把箱子打开,看看有没有什么失主的联系方式。”   当悟空把箱子打开那一刹那,师徒四人都惊呆了,连一向沉稳的沙和尚都失声叫道:“OH,我的如来!”   原来箱子里装的全是百元大钞,少说也有好几百万,在烈日的照耀下,红艳艳的,把师徒四人的眼睛也映得红艳艳的。   还是孙悟空最先回过神来,他试探性地问唐僧:“师父,里面好象没有失主的联系方式。”   唐僧定了定神,说:“善哉善哉,既然如此,这钱就由咱们自己收着吧。”   猪八戒说:“师父都发话了,我看我们还是分钱散伙了吧。反正都有了钱,还去西天取什么鸟经!”   沙和尚和孙悟空都说:“我没意见。”   唐僧说:“那么,为师现在就开始分钱了。我作为师父,自然应该得多一些,这样吧,我分四成,剩下的你们三人等分。”   孙悟空一听此话,立刻跳起来,激动地说:“师父,凭什么你吃大头?一路上要不是俺老孙出生入死地保护你,你早被妖怪吃了,所以我说什么也要分四成。”   沙和尚说:“你们两个都甭想,这大头应该我吃才合理。你们想啊,我一路上默默无闻地挑担,自始至终没说一个‘累’字,就冲我这精神,我也该……”   猪八戒说:“你还是少说两句吧,你那点体力活算什么?我老猪才累呢。什么砍柴啊,化斋啊,跟小贩砍价啊,全是我老猪一个人的事,而且一遇到妖精,猴哥总是让我去引妖精出来。这是多么危险的事业啊,然而我却无怨无悔地干了一遍有一遍,如果只分我两成,那显然是不公平的。”   此时,一个声音冷不丁地冒出来:“随你们怎么争,只是别忘了给我留一成。”原来白龙马也想要分钱。   此话一出,便遭到师徒四人一顿齐声臭骂,他们一致认为,畜生是不需要钱的,在这一点上,四人的意见惊人的统一。   赶跑了一个竞争对手后,师徒四人有开始争论如何分钱的问题。   孙悟空提议道:“这样吧,咱们用打架来分钱吧,谁拳头硬谁就吃大头。”   唐僧立马反对:“不可不可,你这岂不是欺负为师不会武功吗?这样不公平,依我看,我们来比背经文吧。”   猪八戒说:“还不如比吃包子……”   沙和尚说:“你就知道吃,我们三人,谁吃得过你啊?我建议,咱们来打麻将吧,这样是最公平的,各位意下如何?”   其余三人都说:“好,打就打,谁怕谁?”   于是大漠里就多出了一种声音:   “二饼!”   “五条!”   “我胡啦!”   ……   正当四人专心致志地筑长城的时候,观音菩萨从天上飘然而至。师徒四人立刻跪拜道:“阿弥陀佛,不知观音菩萨有何见教?”只见观音不紧不慢地说:“你们四人不要再争那箱钱了,其实那全是假钱,是我用来考验你们的。如此看来,你们没有通过考验,还需努力向佛啊!好了,快收拾东西赶路去吧。”   唐僧说:“哦,我靠,不是,多谢观音菩萨指点。徒儿们,快赶路吧!”   于是师徒四人就撒开步子赶路去了。   观音在原地目送他们四人,直到她确定唐僧他们走得很远了之后,她突然拣起唐僧师徒留在地上的黑皮箱,朝它狠狠地吻了一下,兴奋地自言自语:“这帮笨师徒,居然相信了我的话。现在这箱钱是我的了,哈哈……”   序言   战争的硝烟渐渐消散无论是以正义自居的神界,还是素来被人们所憎恶的魔界都因不知名的原因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神王,魔主都因受伤陷入长久的沉睡中。   第一章现世   时间总是飞逝而过转眼间公元2000年,人类相较其他两界平静的生活着。   吵闹的喧哗声从体育竞技场中传出,没错今天是一年一度的高中篮球联赛的总决赛吵闹是应该的!突然哨声响起北华高中的队长受伤下了场。北华的休息席上显得异常寂静,本来他们球队是最被看好能夺得冠军的球队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手会如此的强悍他们已经接连下场三个主力了,现在如果连主前锋都受伤下场他们还有什么赢的机会。   “我知道有一个人可以帮我们的,只要他答应帮忙我们一定能夺得冠军的!”经理人清诺首先说道。   “不行如果不是我们学校的人”受伤下场的队长首先出声制止。   “不是的,他是我们学校的人,只是一直以来他都不愿加入篮球队更不愿人知道他会打篮球,所以……”清诺答道。   “他是谁?”队员们急切的问道大家都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如此神秘又是什么样的人可以让一向高傲的清诺如此看重。   “我不会帮忙的!”一个冷如坚冰的声音从入场口传来。   “冥翼!”清诺惊讶的看着来人。没错刚刚她想说的人就是冥翼。冥翼是他们班新来的插班生,平时极度的冷漠不与人交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清诺发现冥翼是一个篮球高手,但是无论她怎样的请求冥翼就是不愿加入学校篮球社想不到今天他根本就不给自己说话的机会就拒绝了。一时间百感交际,荧荧的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   “不仅我不远参加我更劝你们不要百费力气,今日的对手是无论如何你们都不能打败的,再战只能徒添伤势。”说完冥翼转身就走根本不给任何人任何反驳的机会。“好狂的小子!”大家不满的议论着。   “我就不相信这就是绝境,没有你我们就会输!”身后传来清诺气愤却又伤心的声音可是冥翼的身影早已消失在出口处,“队长我知道还有一个人可以上场而且他也是从小打球,技术相当精湛!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保证他是我们学校的!”   赛场上再次拉开交战的阵势双方激烈的争逐。冥翼看着场上那瘦小的纤影忍不住有些担忧,“为什么,为什么你瘦小的身躯能面对如此艰巨的考验难道只是为了和我赌气吗!为什么你一定要逼我!”   哨声再次响起刚刚换上的北华队员受伤下场,冥翼再也难以压制自己从观战席上直跳下场,抱起受伤的人,“我带你上场你放心我们一定能赢的,我们绝不会输给这样的人!”   “真的!谢谢你,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会帮忙的,因为你……因为你……”话没说完该人便晕了过去,膝盖上流出的鲜血顺着腿流了下来。   冥翼冷眼环视场上的人一股难掩的恼怒涌上心头,“你们会付出代价的!”冥翼心中默念。   清晨,操场上,几个男生正满头大汗的踢足球。海宁锁好了自行车,背起书包像教学楼走去。忽然听见几个男生喊:“当心!”海宁四周望了望,发现男生们正向自己比比划划,她顿感不妙,向上望去――只见一只足球从天降海宁急忙散开,万辛,球没有KISS到海宁的脑袋,但是,却在她的左肩上留下了一道赫然的黑印。   一个男生跑过来,看着那片黑印做了个鬼脸就去检球了,连声SORRY也没有。   海宁抢先一步拿到了球,一脚踢了出去。一道美丽的弧线划过,终点目标是男生们正后方近60米处。   眼前的男生愣了,挺复杂的看了海宁一眼,急忙跑去找球。海宁拍了拍手,笑道:“活该!”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天。海宁做梦也没有想到那几个男生会是自己的同班同学,更没想到,那个不慎将球踢到自己身上并被她耍得团团转的男生会是她的同桌――听雷。一球之缘,两人注定成为冤家。   “你叫海宁是吧?”那个男孩横眉怒目的对刚落桌的海宁说,他的周围还有刚才的几个男生,“今早你那一球还挺有水平,正好把球踢进小树林那边的泥坑里去了。说吧!帮偶搽球还是买一个新的?”海宁一听便来气,指者自己肩上那条赫然的黑杠和他吵了起来。一旁的同学看着他俩直乐。开学第一天就吵个不停,看样子以后恐怕会永无宁日了!后来,海宁每经过操场都要留神听雷的任意球。更多的时候都让她躲过去了,偶被踢中,海宁也是大脚把球踢向老地方――泥坑。从那时起,这个原本人迹罕至的泥坑忽然间成了倍受瞩目的地方了,因为听雷也常常把海宁有意无意的打在他身上的排球扔过去。于是,两人每天的必修课不是作业,是搽满是污垢的足球或排球。   开始是互相报复,后来是朋友间的恶作剧,再后来海宁在与听雷最初打闹的日子里,他可以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做题,每天忙忙碌碌过的很快乐也很充实。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发现自己对听雷的感觉发生了变化,她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海宁的心事越来越重。   海宁心烦意乱的翻着书,一张书签掉了出来。   这是听雷送给她的,蓝色的背景上有两只翱翔的鹰,旁边是听雷的笔迹:志向在天。   海宁弯腰拾起书签,忽然明白了什么。   秋日的早晨已添了一丝凉意,阳光从树肢的缝隙中穿过,洒在满是黄叶的地上,苍凉中透着生机与活力。   海宁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抬头望望初升的太阳,微笑着叹了口气,翻开书本,开始出声的朗读英语。   一只足球迎面飞了过来,海宁扔下书,敏捷的把球挡在脚下,随即摆出一副射门的姿势。   那个肇事者已经自觉的跑到泥坑那儿守着了。海宁脸上露出一丝坏笑,抬脚把球射了出去。不过,这次的球门可不是泥坑,而是另一个胜地――垃圾桶。   “扑通!”球准确的落入了无数废纸与果核的怀抱中。海宁拾起书,掸了掸上面的灰,耳边传来了听雷的喊声:“海宁――给偶搽球!”   大海笑盈盈,似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浪花装点着它的牙齿,天空与海面绣成它的嘴唇。   浪花盖过浪花,像被风舞动着少女的裙幅,迎风招展,轻轻抚摩着沙唇。   天空一片蔚蓝,如秋水,如绿绸。在白云的装点下,如蓝色的梦。而云,则是梦的主题。   两岸清山荡漾在绿意中。山腰笑着的桃花,聆听着大海的腹动,牵起无限的思绪。鹧鸪在林间欢叫,白鹤歇在树颠晒着翅膀。   沙滩上,海龟自由自在地爬着,寻找它的伴。   沙滩尽头,一位二十一二岁的少女,拖着洁白的裙幅,迎风听海。海风撩起她长长的黑发。她双手交叉抱着,下巴颌没在领子中,两眼望着海面上荡漾着的浪花。   浪花翻滚着,活泼泼的,就像小孩。这不正是她小时候的样子么?   她仔细看着浪花,它们多晶莹,多活泼,多自在呀!无忧无虑,永远都是那么活泼。她一步一步走向海边,任浪花吻着她洁白的双裸。   浪花啊!狡猾的浪花呀!你是惹人爱怜的小孩!你吻了她的脚便撒娇般跑开,跟着其余的浪花也游了过来。   她的脸上漾起了微笑。她抬起头,望着山腰的桃花,桃花在招呼她,叫她到山腰间去。她再看看海岸,野鸭正要下水。   她望着这一切,慢慢地陷入回忆中……   那时候,她住在一座小镇上。小镇外环绕着一条小河,名叫清花河。河上有一座桥,桥两岸都是青山。她坐在阳台上正好看到河面。   每天,河水从她眼前流过,溶载着她的梦想。   她天天都要到阳台上去,望着河水远去,望着河岸上的那些蠢鸭子,不到水里面去,而蹲在岸上发愁。她笑它们,它们真的好傻呀!   夏天的夜晚,她站在阳台上,听河水细语,听清风微漾。   白天,她追着天上的流云,从家里一直跑到一里外的学校。放学后,她又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快快乐乐地回到家中,规规矩矩地坐在饭桌前,吃妈妈亲手为她做的饭菜,吃完后便与小狗一起玩耍。   有时候,比如下午,或者周末,她和几个同龄小朋友一起来到河边,将石子打在河面上。或者挽起裤管到水里摸鱼儿,捡七彩贝壳。   春天来了,她来到河中央的大石头上,坐着发呆。看天空奔跑的乱云和自由飞翔的鸟儿。她想,如果自己也有一对像鸟儿一样的翅膀,该多好啊!   好多次,她站在河中的大青石上,向着天空中的鸟儿大声地喊道:“鸟儿啊!鸟儿啊!你带我一起飞好不好?”   也有时候,她问河岸上田间青青的麦苗:“你们也做梦吗?清晨你身上的露水,是你梦中的天使的眼泪吗?”   她从小就喜欢跳舞,每次学校庆祝‘五四’、‘国庆’、‘一二。九’,她参加并获得了奖状。每每站在舞台上,活泼泼的她好让人爱怜。   她爱撒娇,但一点也不造作,反而会使你更生怜爱。她会让你又爱又恨,可在你恨她时,她的一个娇笑又会让你的恨立即烟消云散。结果弄得你爱也不是,恨也不是。   那个金秋,她走进了高中。学校依然位于清花河畔。   每天清晨,她从家里用过早餐,欢蹦乱跳地跑到学校,和同学打成一团。   她的学习并不好,上课的时候,老是和数学老师作对。数学老师见她可爱,从来就舍不得打她。她常仰起个小脸儿,对人笑眯眯的。同学中间的男孩子,没有人不对她格外的亲莱。他们关心她,让着她。   秋天,金黄的稻子收割了、装仓了。田间的稻草像一个个小矮人,蹲在那儿不说话。山间的树顶上盖满了白鹤,天空一群大雁往南飞去,投下的影儿,在水面缓缓前移。飘落的黄叶,也在空中悠悠地飞舞,像数只蝴蝶在百花间飞翔。   校园的学子都加上了衣服。   清晨,校园里响起一片读书声。除此之外,便是石子小劲上的脚步声,一起在这校园的小路上荡漾。落叶蔬落在校园的各个角落,蚂蚁把它们都当成了被子。还有那几棵桉树下,总是站着那对早恋的学生。   金秋十月,夕阳西下,一老农坐在自家的田埂上,一边抽着烟,一边浮想联翩……   在老农家里,有着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儿子去城里做生意,成了大款后,和家里的联系越来越少;二女儿嫁到外地,也很少见面;三儿子在外地打工,没时间回来;小女儿还在重点大学读书……   热闹的一个六口家庭,之剩下了他和老伴儿……   他是多想念儿女们小的时候啊,大儿子在田里和三儿子追逐,打闹,女儿们忙着捉蝴蝶,他在一旁欣慰地看着他们,只要快乐,一切,都足够了……   想着想着,他的眼睛里溢满了泪水,他用手拂掉不经意间流下的泪珠,苦涩地笑了笑,自嘲地说:“老了,还企图要什么呢?不就盼着儿女们健康平安么?我还在这瞎想什么呢?够了,要学会满足了……”   他摇了摇头,扛起一捆黄豆,准备往回走,忽然,他听到了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声音,“是我听错了吗?”他不敢相信,又竖起耳朵仔细听,不错!   继而,他又看到了四张陌生而又熟悉的笑脸,是他日思夜念的儿女们!   他激动的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他才轻轻的说:“回来了……”他怕这是幻觉,一会儿他们又都不见了,他怕他音量一大,会吓到他们……   “嗯,都回来了,来,爸,把黄豆给我们背吧!”大儿子说。   “不……,不,我……,我可以的,不用你来!”老农激动地语无伦次,他连忙否定大儿子的想法,他怕会弄脏他名贵的西装。   大儿子可能是猜到了他的想法,“怎么行呢?没什么比父母请更重要了,是不是!”他朝弟妹们大声说。   “当然了!”   “爸,听我们一次吧!”二女儿说。   太阳要落山了,天,被映染得红红的,老农的心,暖暖的。   “你们怎么突然都回来了?”   “啊呀,我们领导说了,要常回家看看!这不,放假了!”三儿子说。   “是啊,我们老师也说了,现在是农忙季节,要回家帮帮父母,要常回家看看!”小女儿说。几个儿女都争着回答,都离不开一句话——   “常回家看看”老农思忖着这句话的含义。   温暖,又回到了这个六口之家。   夕阳被吊在老树枝丫中间,濒死挣扎,支离破碎。   她站在窗口,手中托着一杯温水,窗外楼下一个行动不便的男人在擦车。他拿—块半湿的抹布,一下一下似是用尽全身力气擦着,那车的白似乎是在他的用力擦试下褪尽了颜色以致成了苍白。他的右腿不能弯曲,只能在地上一下下拖着。   “没用的男人。”她想,然后第一万次后悔母亲怎会带着自己下嫁这样一个男人。庸俗市侩,毫无修养,而他们结婚的第二年他又得了脑血栓。“该死的,人和病都一样。”她咒骂着移开了视线。只剩下夕阳半死不活的看着那同样半死不活的一人一车。   第二个周末,又是他独自来接她。他站在车子旁边远远的向她招手。这令她无比难堪。那个跛子才不是我爸!她想。然而也只能向那辆苍白的车走去。钻进车中,将沉重的书包和大大小小的手提袋扔在车上。然后不发一言准备睡觉,一如往常。然而他慢慢钻进驾驶室的画面和面前的太阳一样刺痛她的眼。那画面本身的缓慢似乎成了一组慢镜头。一路上不断在她脑海中倒带重放。   他走来,努力挪动着右脚。一共十三步,然后用手开车门,开了两次开开,微胖的身子低头缩进驾驶座,车子微微颤动。回过身,他摆了摆自己身边的杂乱物品,然后看了自己一眼。   对!就是这里。脑中的胶带“咔”的卡在这里,他在帮我腾一个睡觉的空间!他在帮我!用他不便的右半身,帮我收拾杂物。   她忽然觉得自己如此不堪。   到家下车,他又是每周唯一的一句,“你先上去吧,东西我拿,我擦下车再上去。”   她定定的看他,也看他身后沉默的夕阳。嗫嚅着似乎要说什么,然而终于什么也没说,她背上书包拿起所有的东西,离开。   然而,不能遏制的回头。   回头,看见他微胖的身子和苍白的车身,他的后背全部被汗湿透,夕阳仍在挣扎,似乎要将他和车一起拖进无尽的黑暗中。   她忽觉恐慌,别过头去,上楼。   然而再也不敢气定神闲地在窗口看他。   又是一个星期,来接她的仍只是他,她于是轻轻的笑了一下。   上车,放好书包和杂物。   一路上,她忍不住想和他交流,然而她不知怎的丧失了交流的能力。   到家,她看他又将吐出那句话,没等他说,她背着包“咚咚咚”上了楼。   甩下一个寂寥的影子。   他顿了顿,仍旧擦车。   然而三分钟后,又是一阵“咚咚咚”,她拿着一块抹布下来了。   “你……怎么不回去?”   “不了。”她答。   “什么?”他没听清。   她凑到他耳边,大声说,“不啦!我想和你一起擦车!”   他愣了,然后无声的笑了。   夕阳无言的看着这两人,给那苍白的车踱了一身温暖的金色。
看过 初一读后感:读《忆读书》有感 的人还看过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外表的自我评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