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顿野生动物集读后感概括豁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

红泥巴 -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名家名译典藏书系)·耕林文化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名家名译典藏书系)·耕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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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名家名译典藏书系)·耕林文化
Wild Animals I Have Known
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2009年01月 出版
原价:25.0
会员价:20.0
会员折扣:80%
开本:32 装帧:软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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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推荐级别: 5.0
红泥巴书评
& & 这是伟大的画家和博物学家西顿所创作的一部世界经典名著。此书初版于1898年,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曾经吸引过无数儿童和成人。如今读者看到的是国内最权威的版本,完全按照初版的版式设计,译文考究精准,书中有200幅西顿亲手绘制的精妙插图,并附有西顿很多鲜为人知的个人资料,相信这部著作必将在几代读者的心中永存。&&【作者简介】&& &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Seton Thompson,),世界著名野生动物画家、博物学家、作家、探险家、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美洲林学知识小组联盟”的奠基人、美国童子军的创始人之一。西顿是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他的作品对吉卜林的《丛林之书》有着直接的影响,后世一些著名动物小说作家,如椋鸠十等,也都或多或少地被他的文字所感染,才创作出大量丰富优美、呼唤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故事。&&【译者简介】&& & 肖毛,男性,祖籍河北乐亭,1969年生于哈尔滨。爱猫且如猫一般独来独往,故以肖毛为笔名。自2008年9月止,撰文200多万字,译作100多万字,其中代表有《伊索寓言》《佛兰德斯的狗》《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等。&&【目录】&&作者前言&&狼王洛波&& & 洛波教部下怎样杀牛&& & 坦纳瑞和他的猎狼犬在山谷中疾驰&& & 洛波扒出捕狼机&& & 洛波与白雪&& & 喀伦坡的狼王洛波&&乌鸦银圆&& & 乌鸦银圆&& & 银圆最珍爱的收藏品:瓷杯把手&& & 他们成排栖息,宛如一群大鸟&& & 凶手的脚印&& & 银圆之死&&棉尾兔破耳朵&& & 他吓坏了,发出一声尖叫:“妈咪!”&& & 破耳朵跟着妈妈雪白的尾巴前进&& & 猎犬顺着圆木往前嗅&& & 现在没有转弯的余地&&小狗宾果&& & 每当那只狼转过身,弗兰克都会往后退&& & 宾果和母狼&& & 宾果在柯里饱餐时担任警卫工作&& & 章间装饰画&&泉原狐&& & 妈妈旁观他们和母鸡扭打,露出喜悦神情&& & 薇克森教小狐狸怎样逮耗子&& & 她趴在那里,悲痛欲绝&& & 薇克森&&野马溜花蹄&& & 溜花蹄以那种著名的溜蹄步态奔跑&&黄狗巫栗&& & 假如把三条狗放逐到荒岛上&& & 巫栗再次变成牧羊犬,负责看管羊群&& & 巫栗观察她那张沉静的脸庞&&松鸡红围脖&& & 月光下的松鸡一家&& & 红围脖拯救小不点&& & 大雕鹗&& & 冥想&&译者后记&附录 西顿生平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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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后记(节选)
&&& 人类的动物故事创作史极为悠久。
&&& 在两千年前的印度佛经里,可以找到《九色鹿》等动物故事。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包括神猴哈努曼的故事(此即孙悟空的原型),印度寓言集《五卷书》收有《猴子的心》等动物故事,书中的部分故事后来又出现在《伊索寓言》里。阿拉伯作家把《五卷书》编译为《卡里莱和迪木乃》,《一千零一夜》又收录了其中的部分动物故事。在古希腊神话、《拉封丹寓言诗》、《莱辛寓言》、《列那狐的故事》等作品里,也含有动物故事。
古埃及也有不少动物故事。“莱顿世俗纸草”第一部分第384号(约产生于公元二世纪)中,记载着四篇动物寓言故事,其一为《燕子与海》,与我们的精卫填海故事极为相似;其二为《狮王》,讲述老鼠如何搭救狮子,你可以在《伊索寓言》中找到这篇故事。
&&& 中国的动物故事创作史也极为悠久,在《左传》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0年)中便记载着“雄鸡断尾”的寓言故事。
现代文人也曾创作出大量动物故事,如《杨柳风》《丛林之书》等等。
但这些动物故事多半没有对动物进行真实详尽的描写,作者往往满足于“拿动物说事”,借动物来讽喻现实或抒发感伤情绪。&&&
与它们相比,西顿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显得极为特别,因为它既有真实精彩的故事,又包含大量实地观察记录和和发人深省的思考。
&&&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它的思想、语言和插图上。
&&& 在阅读这些故事时,你仿佛在观看赵忠祥解说的《动物世界》,不管眼前出现多么惊心动魄的画面,耳边的画外音依然那么深沉含蓄。面对野生动物时,西顿也是一位这样的解说者,他只想用眼和心去观察体会动物英雄的生活与情感,却不想干预动物的生活。他也曾扮演过谋杀者的角色,洛波之死却深深震撼其心灵,让他渐渐变成动物的朋友和旁观者,学会以动物视角看待世界。起初,读者也许会认为西顿太“残酷”,当他重新回味这些故事,却可以化悲愤为欣喜,因为这些动物英雄能够让他明白生命真谛,为他带来生活勇气——这就是此书的最大魅力。
&&& 乍看上去,此书的语言有些不合时宜,文中段落极少,常有一段话持续大半页甚至近两页的情况。其实,西顿的语言极为简洁,文中的每个长段落都仿佛一张蜘蛛网,都是由一根根必不可少的精细丝线连缀而成,每根丝线都必不可少,而且安排得错落有致。
&&& 此书虽是西顿的首部动物故事集,却已经充分展现其散文功底。它不同于普通儿童小说,书中很少有对话,多半以散文描写为主。大量的散文叙述,很容易让作品变得枯燥,西顿却通过巧妙构思和精练平实的语言,让故事变得跌宕起伏。当然,有几篇故事写得比较长,但西顿的幽默感足以帮助读者缓解阅读的疲劳。
&&& 西顿为此书创作的200幅大小插图,则具有与文字同等的艺术价值,属于全文的有机组成,有时甚至是解读原文的重要密码。
&&& 总之,西顿的思想、语言和绘画可以并称为三绝,正是这三者的完美结合,才让此书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西顿笔下的动物英雄也是如此。纵使生命短促,他们却抱着“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态度,时刻苦练本领,勇敢面对生活,如同都德在《塞甘先生的山羊》中描写的那只小山羊,甘愿为自由牺牲一切。
这样的精神,自然值得学习和敬佩。所以,西顿从小就热爱动物,十几岁时便渴望将来做博物学家,他那粗暴的父亲却对他进行阻挠,经常谩骂甚至毒打他。面对压力,西顿反而更为坚强。十多岁时,他已成为出色的小博物学家。21岁时,他赢得英国皇家美术学院的奖学金。23岁时,他成为美国著名野生动物画家。26岁时,他出版首部学术著作《马尼托巴的哺乳动物》。他在38岁时出版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则让他名满天下,成为世界著名作家和画家。此后,西顿虽然陆续出版过十几种动物故事集,他最受世人青睐的作品却是这本《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始终都在重印。
&&& 西顿还是卓越的儿童教育家。1902年,当一群男孩多次破坏西顿的庄园,他却把这些淘气包请到家里,为他们讲述动物故事,不久又为他们创办一种叫做“印第安林学知识小组”的青少年野外学习组织,此即童子军的前身。尽管英国军人巴登•鲍威尔后来窃取西顿成果,在英国创办童子军,这个组织的精神却与西顿的组织有很大区别。
&&& 在为“印第安林学知识小组”创作的《桦树皮手册》修订本中,西顿曾经说过,“竞争法则是多数罪恶的源泉”,而“大学只注重培养冠军,却忽略了对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培养,结果让学生具有不健全的天性”。因此,他提倡“非竞争性质的比赛”,认为男孩不应该把“其他伙伴”当做敌人,而应该与时间、空间、自然力等进行比赛,其比赛目的不是压倒他人,而是努力提高自己。这是一种可贵的教育思想,但直到今天依然缺乏足够重视。
&&& 此外,西顿还是世界著名野生动物画家、博物学家、探险家、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和美国童子军创始人之一。在一生中,他出版过42种著作,撰写了几千篇科学和通俗类文章,创作出四千幅画作,还曾发表过六千余场演讲。他之所以在这些领域都取得卓越成绩,除天分和汗水之外,也应该归功于他的野生动物朋友。
&&& 我爱动物。我从小就喜欢饲养小动物,除鸟类之外(我永远都不会做出那样残酷的事情,把一只渴望自由的动物关在牢笼里),无论蟋蟀、螳螂等昆虫,还是热带鱼、乌龟、小鸡、小鸭和小猫,都曾与我共度许多欢乐时光。在野生动物中间,我最喜欢狼、乌鸦和猫头鹰,读过《所罗门王的指环》之后,对狼和乌鸦的好感更是与日俱增。所以,在刚刚翻译《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时,我的心情颇为舒畅。当我译到白雪之死,我却再也译不下去。西顿凭什么残忍地杀死她,又残忍地把这个情节写出来?当我译到洛波之死,我的悲伤开始化为愤怒,甚至不想再译下去,因为我不能杀死白雪,更不能杀死洛波……
&&& 这就是此书给我的最初感受。西顿为什么要创作这样残酷的动物故事?译完全书,这个问题早已得到解决,但我又遇到许多新问题。直到我从《维基百科全书网》等十余家英文网站查到几十篇关于西顿的英文资料,又用一周时间编译出《西顿生平年表》,才算解决了我的部分问题。
&&&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西顿究竟应该算哪国人?
&&& 西顿在1860年出生于英格兰的南希尔兹(《黄狗巫栗》的前半部分即发生于此地),1866年随全家移居到加拿大,后来定居美国并在1930年成为美国公民,与英加美三国都曾有过亲密接触。因此,无论把西顿称为哪一国人,似乎都会伤害另外两国的感情。不过,既然西顿最后选择了美国,把他称为美国人似乎更为合理。不知为什么,国内却喜欢更把西顿称为加拿大人。
&&& 第二个问题是:西顿究竟该不该姓西顿?
&&& 西顿的本姓是汤普森,其本名为欧内斯特•埃文•汤普森。由于爱慕虚荣的缘故,他把苏格兰贵族乔治•西顿的后人,第五代温顿伯爵认作祖先,认为这位伯爵曾因反对“老僭君”和“小僭君”(前者指1715年觊觎英国王位的詹姆斯,后者指老僭君之子,1745年觊觎英国王位的查理),在年被迫离开苏格兰,最后搬到南希尔兹,将姓氏改为汤普森。西顿还认为,他父亲是“第六代”温顿伯爵的表亲,理当继承伯爵头衔,因为此人死后并无子嗣。但有学者考证说,第五代温顿伯爵当年根本不曾结婚,死时也没有把他的头衔传给他人。不管怎样,他坚持要把姓氏改为西顿,此事曾引起母亲等人的反对。母亲死后,他正式把姓氏改为西顿,从此始终沿用这个具有贵族色彩的姓氏。
&&& 第三个问题是:《丛林之书》与《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究竟有没有关系?
&&& 有人说,吉卜林曾经写信给西顿,说他的《丛林之书》是在《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的启发下写成的。尽管《狼王洛波》曾在1894年单独刊出,但第一部《丛林之书》在该年已经出版(第二部初版于1895年),书中故事又曾发表在年的报刊上,此书的初版时间却是1898年。所以,《丛林之书》的创作不太可能受到此书影响,除非吉卜林在此书初版的数年前即已结识西顿,与他交流过创作经验。
&&& 我的第四个问题是:书中的八篇故事究竟是按照什么方式编排的?
&&& 将此书重读几遍之后,我可以肯定,它的编排方式与时间顺序和动物种类无关,而是取决于各篇故事的思想和内容。
&&& 全书第一篇,叙述了强大动物在集体捕猎作时释放出的巨大能量,讴歌了动物(洛波)为爱牺牲的精神。第二篇讲述了弱小动物(乌鸦)的集体御敌力量,与第一篇恰好形成鲜明对比。第三篇讲述了个别弱小动物(两只棉尾兔)利用自身优势和环境战胜强敌的故事,同时歌颂了母爱的伟大力量。第四篇描写了家居动物(宾果)对自由和友情的追求。第五篇是第四篇的补充,通过对母爱(薇克森)的歌颂,让我们知道,追求自由是动物的最高理想。第六篇通过溜花蹄的自杀,补充说明了自由对动物的重要性。第七篇可以看做第四篇的反思,它让我们知道,假如失去关爱,动物(巫栗)有可能产生怎样的心理变化。第八篇则可以看做全书的总结,它赞颂了动物的爱情、亲情(父爱与母爱)与自由之爱,前七篇故事中出现过的乌鸦银圆、棉尾兔、狐狸、松鸦、红松鼠等动物,在这篇故事中再次登场,合唱出一曲感人的生命之歌。
&&& 既然如此,唯有通过这种编排方式,才能循序渐进地展示野生动物的“喜怒哀惧爱恶欲”,以及他们与人类相通的种种特性。因此,西顿为这本书挑选了一种比较理想的编排方式。
&&& 不过,这仅仅是我的解读。西顿在1901年出版的《猎物传》前言中曾经说,“在我早先出版的那本书中(指《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我试图通过从动物那里发现的最令人钦佩的美德,强调我们与动物的相似之处。洛波是尊严的象征,对爱情忠贞不渝;银圆的优点是睿智,红围脖的优点是服从,宾果的美德是忠诚,薇克森和棉尾兔莫莉的美德是母爱,破耳朵的优点是充沛体力,溜花蹄的美德是热爱自由。”
&&& 我的第五个问题是:《泉原狐》中的那个“叔叔”,脾气为何如此暴躁,动不动就“用最轻蔑的口气贬低我的林学知识”?
&&& 根据西顿简历,西顿全家移居加拿大时,似乎没有哪个“叔叔”与他们同行。而西顿的父亲却以脾气暴躁出名,喜欢打骂西顿,还曾企图阻止他学习博物学知识和绘画。因此,《泉原狐》中的“叔叔”,或许是西顿的父亲。
&&& 我最后的问题是:书中提到的那些动物,究竟生活在何时何地?
&&& 西顿把他的故事称为野生动物的“生活史”,但他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两个撰写史书时必须注意的两个重要问题:时间与地点。他从不直接交待故事发生地的国别,有时也不交待故事的发生时间。但他在故事中留下了一些线索,通过对它们的苦苦搜寻,我终于可以在此公布我的调查结果。
&&& 西顿在前言中说,《黄狗巫栗》的故事“分别取自两条狗”,“前半部属于实录”。那么,故事的前半部分应该发生在西顿的出生地,英国的南希尔兹市。西顿虽然没有交待故事的发生时间,但他在日来到伦敦,又在这年夏天去伦敦和南希尔兹的亲戚那里度假,所以故事的前半部应发生于1879年夏。故事的后半部,发生在英国的德比郡。&
&&& 《狼王洛波》的故事发生在1893年10月(因为这是他前往美国打狼的具体时间),美国新墨西哥北部的喀伦坡牧区。洛波的生活时间约在年1月31日(5岁)。
&&& 《野马溜花蹄》的故事发生在1893年12月,美国新墨西哥的加拿大河附近。故事中有这样一句话:“1893年12月,我初来此地……很想瞧瞧这匹著名的三岁野马”,由此可见,溜花蹄大约出生于1890年。不久,人们追捕溜花蹄,抓走其“后宫”,让他“孤独地生活了整个冬天”,又在次年春天将他拿获。那么,溜花蹄的生活时间约在年(4岁)。
&&& 《小狗宾果》的故事发生在加拿大马尼托巴省的卡伯里村附近,宾果的生活时间在1882年11月~1888年(6岁),具体线索在故事和前言中可以找到。
&&& 《乌鸦银圆》发生在多伦多的弗兰克堡附近。西顿曾经说过,当他在1885年“刚刚搬到那里”,当地居民告诉他,银圆已在山谷中飞了20多年。在故事结尾,西顿又说银圆的死亡时间是1893年。那么,银圆的生活时间约在年(28岁)。
&&& 《棉尾兔破耳朵》《泉原狐》《松鸡红围脖》这三篇故事,都没有交待任何时间线索,也没有给出较大的地名。但西顿在前言中点明,“红围脖其实居住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谷”,《松鸡红围脖》中又曾再次提到乌鸦银圆和弗兰克堡,那么这篇故事肯定也发生在多伦多。《棉尾兔破耳朵》中曾经提到“泉原狐”,而泉原本为多伦多西部的村庄名,与《泉原狐》中的埃瑞恩山谷属于同一地名。既然西顿在年之间住在多伦多,创作《狼王洛波》等故事,这三篇故事都应创作和发生于这段时间。
&&& (中略)
&&& 最后说说我对书中各个主角使用的译名。
&&& 洛波(Lobo)的原文意为大灰狼,但“大灰狼”不能算做名字。我采用了少儿社版《狼王洛波》中的译法,因为“洛波”的发音与原文近似,假如把这个词倒过来念,就是足智多谋的比利时神探“波洛”,而洛波恰好是一只这样聪明的狼。白雪(Blanca)的音译为“布兰卡”,但她是只雪白的母狼,故我为她取名为白雪——《丁丁历险记》中的那只小狗也叫这个名字。&
&&& 银圆(Silverspot)的原文意为“银色斑点”,所以有人将其译为“银斑”。但西顿说过,这只乌鸦的“右眼和嘴巴之间有一个五分镍币那么大的白点”,又是一个守财奴,喜欢收藏各种宝贝,所以我把该词译为银圆。
破耳朵(Raggylug)的原文意为“撕破的耳朵”,这让我想起《丁丁历险记》中的《破耳朵的故事》,于是我选用了这个名字。
&&& 宾果(Bingo)的原文意为烈酒或一种赌博游戏,人们常将它译为宾果,而宾果在小时候又是“圆滚滚的黑毛球”,用“果”字来形容他,也不算太离谱。
&&& 泉原狐(Springfield Fox)的译法属于意译,与译林版译法相同,尽管Spring也可译为“春天”,但西顿在泉原狐中曾经特意提到过泉水。“疤瘌脸”(Scarface)的译法属于意译;薇克森(Vixen)的原文意为雌狐,但“雌狐”不能算做名字,故我采用音译法,又将名字中的第一个字写成“薇”,借以突出其性别特征。
&&& 溜花蹄(pacer)的原文意为“溜蹄马”,指采用溜蹄步态行走的马匹,而人们也把这种步态称为溜花蹄。有人将该词译为“飞毛腿”,听起来确实不错,但这并非原文之意,因为西顿在故事中经常强调的是他的溜蹄步态。
&&& 巫栗(Wully)的译法属于音译,但我在选字时曾经大费斟酌。有人把它译为乌利或巫利,但这些译法不能突出其个性和外貌特征。他具有双重性格,令人难以琢磨,“巫”字或许可以体现这种神秘色彩。他是黄狗,“栗”恰好可以代表黄色。所以,我最后将它译为巫栗。
&&& 红围脖(Redruff)的原文意为“红颈毛” ,故有人把它译为“红毛领”或“红脖子”。既然他的脖子附近生有红颈毛,红围脖的译法或许更为活泼。另,西顿在前言中曾说,他不想提及杀害红围脖的“凶手之名”,既然如此,对于Cuddy和Tike的名字我都没有使用音译,而是采用比较宽松的意译法,将它们分别译为老坏水和小野蛮。
&&& 另外还需要说明两点。
&&& 一是假如照原文直译,全书八篇故事的标题应为:《洛波,喀伦坡的国王》《银圆,一只乌鸦的故事》《破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宾果,我的狗的故事》《泉原狐》《溜蹄的野马》《巫栗,一条黄狗的故事》《红围脖,唐河谷松鸡的故事》。但中国读者往往不喜欢太长的标题,为适应读者阅读习惯,我对故事标题做了简化处理。
&&& 二是我在译文中没有用“它”来指代书中动物,因为他们多半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动物英雄,与我们又属于同类,应该平起平坐。
二○○八年四月八日深夜,肖毛于哈尔滨棉尾兔豁耳朵作者译者类别 图书 / 非虚构 出版社宁波出版社&/&2014-06提供方字数约 15,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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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美)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 著;安戈 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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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美)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 著;安戈 改编 “世界动物小说之父”西顿的心血之作,展现了富于灵性和尊严的动物世界;《纽约时报》称之为“不亚于任何一部描写人类社会与情感的世界名著”
&&(美)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 著;安戈 改编 著作
&&译林出版社
&&其他参考信息(以实物为准)
&&开本:16开
&&装帧:平装
&&出版时间:
&&页数:228
&&温馨提示:出版时间超过3年的图书,因长时间储存可能会产生纸张缺陷,敬请谅解!
西顿动物小说《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学生版)带我们走进一个崭新而辽阔的艺术世界,使我们获得了描写“人”的文学无法替代的审美体验和艺术感动。我们为他作品中富于灵性的动物世界所吸引和迷醉,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学生版)是一部描写真实野生动物的故事集。作者通过塑造那些天赋不凡又带有悲剧色彩的野生动物形象,向我们表达了一种思想——我们和动物同属一个家族。作者所写虽然都是些灰狼、乌鸦、兔子、猎犬、狐狸等动物,但他们和人类一样有情有欲,拥有某些与人类共通的东西。这些动物的一生总围绕着生存竞争而不可避免地走向悲剧结局,令读者产生共鸣与同情。作者在书中塑造了碦伦泡之王老暴这一灰狼头领形象。老暴个头大,智谋多,多次识破猎人设下的陷阱,率领狼群撕咬羊群作乐,令牧人们闻之色变。但他是一个悲剧性的英雄,*后因为伴侣布兰卡被捕杀而伤心不已,落入猎人以她为饵设置的圈套,魂归西天。还有乌鸦“银斑”,他凭借智慧、强壮、勇猛成为鸦群的首领,带领鸦群安全迁徙,教会幼鸦生存技巧,但*终却被天敌猫头鹰夺去了性命。棉尾兔茉莉是动物世界里的一位英雄母亲,松鸡“红脖子”则是一位模范父亲。他们不遗余力地将生存智慧传授给各自的子女,茉莉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掩护儿子“豁耳朵”。生存竞争时刻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却也衬托出动物亲情的崇高。跑侧对步的野马皮毛黑亮、身体强壮、脚步稳健,具有领导者的气质,然而这样的好马也*难驯服,许多猎人纷纷惨败而回。当他*后落入老牧人的陷阱而被捕时,这匹高贵的野马不顾一切跳下悬崖,用生命成全了自由。同样以死殉自由的还有泉原狐,“疤子脸”狐一家原本快乐地住在林子里,他和妻子“泼妇”教幼崽们如何生存,但由于偷鸡而几乎被猎人赶杀殆尽。幸存的母狐“泼妇”去营救被俘的幼崽,多次救援无果,她便毒死了自己的孩子,了结了幼狐的痛苦。“我”的爱犬宾狗是条聪明伶俐又忠心耿耿的牧犬,在作者不小心被捕狼器夹住、受到狼群围困的险要关头,宾狗挺身而出救了主人的性命。而这样一条有灵性、有胆识的牧羊犬*终也难逃悲剧命运,误食毒饵而死。黄狗巫利对主人虔诚得死心塌地,却无辜被舍弃;遇到第二个主人,他同样尽心尽力,但*后,突发狂性的他咬伤了主人女儿的胳膊,主人女儿便毫不犹豫地用炉钩将其砸死。这些故事无一不让人唏嘘。西顿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而不是仅仅带着动物面具的人。这些动物虽不会像人一样讲话,但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交流。西顿用特殊的名字亲切地称呼着他笔下的动物,将他们放在和人类平等的位置,用生动简练的语言给大家展示了一个陌生而熟悉的野生动物世界。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Thomp-son&Seton&,),世界著名野生动物画家、博物学家、作家、探险家、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美洲林学知识小组联盟”的奠基人、美国童子军的创始人之一。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其小说《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使他赢得了“世界动物小说之父”的美誉和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其作品对后世动物小说作家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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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脖子――唐谷松鸡的故事
&&&&狼王老暴——碦伦泡的枭雄
&&&&在新墨西哥州北部有一个名叫碦伦泡的牧场。那是一片水草茂盛,牛羊成群的土地,因流经此地的碦伦泡河而得名。这里最为人所熟知的是一头大灰狼。当地的墨西哥人称呼他为“老暴”或“狼王老暴”,他是一群非凡灰狼的老大。
&&&&这群灰狼在碦伦泡河流域为非作歹多年,当地的牧羊人与牧场里的工人都非常熟悉这位“枭雄”的事迹。只要他带着他的手下出现在哪里,哪里的牛群就会陷入极度的恐慌,牛群的主人则会因为过度愤怒而感到绝望。狼王老暴既狡诈又强悍,甚至他在夜间的嗥叫都那么独特。人们可以轻易从狼群的叫声中分辨出他的声音。一头普通的狼即使在牧羊人的营地嗥到半夜,也抵不上狼王老暴低低的一声咆哮——这声音会让牧羊人抓狂。嘿嘿,你就准备明天早晨数牲畜的尸体吧!
&&&&让我诧异的是,狼王老暴的手下很少。一般来说,当一头狼争到首领的位置时,自然而然会吸引大量的追随者。或许是因为他安于现状,又或是他的暴躁脾气阻碍了他发展部下。总之在其统治后期,他只有五个手下。不过这五头狼各个都是显眼的角色,其体形与凶悍都是狼类中少见的。其中一头狼被墨西哥人称为布兰卡,那是一头白色母狼,可能是狼王老暴的王后。另外还有一头独特的黄狼,有人说这头狼曾独自为狼群捕回过羚羊。
&&&&当地人对于这群狼的痛恨简直到了疯狂的程度。他们不是看到他们在草原上晃悠,就是听到他们嗥叫。人与狼的生活被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倘若能让这群狡猾的东西销声匿迹,这里的人不知会多高兴——至少五年,他们从未间断过向碦伦泡的农场主们收取“保护费”——有人计算过,说已经达到一天一头牛的程度。时至今日,他们已经吃掉了两千多头最好的牲畜。众所周知,他们只挑最好的。旧观念总认为,狼群袭击牧场是要冒很大风险的。所以除非他们实在是饿得慌,否则不会选择被牲口栏与猎枪保护着的牲畜作为目标的。但这种观念和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因为他们总是膘肥体壮、毛皮油亮。那些野地里自然死亡的动物他们碰都不碰,对于人们屠宰的牲畜也毫无兴趣。他们每天的午餐是一岁小母牛身上最鲜嫩的肉。对他们而言,以老弱公牛、母牛为食完全是一种耻辱。他们偶尔也吃小牛犊和小斑马,大家也都知道他们以杀羊为乐。1893年11月的一个夜晚,白狼布兰卡和黄狼一起杀死了两百五十只绵羊,却连一盎司羊肉也没吃。很显然,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消遣。当地人每年都想尽各种办法想要消灭这帮家伙,但他们依旧逍遥地过着野地里的浪漫生活。
&&&&人们重金悬赏狼王老暴的首级,但显然下毒是没有用的。狼王老暴只吃自己杀死的猎物,这个习惯救了他无数次。他唯一害怕的是枪,他很了解这里的男人会随身带枪,所以从没听说他袭击过人或出现在人面前。他的原则是——在白天无论距离多远,他以及他的手下只要看到人,肯定撒腿就逃。
&&&&一次,一个牛仔在一个山谷里听见了狼王老暴的嗥叫声,他顺着声音在一片草地上发现了他与他所率领的狼群。狼群正在围攻一群小牛,老暴则独自坐立在一旁的小土墩上观察着局势。布兰卡和其他的狼看中了一头小母牛,但牛群紧紧地聚在一起,头朝外,牛角冲着敌人。狼群的攻击在牛儿们的齐心协力下未取得丝毫进展。当狼群再次发起进攻时,几头胆小的母牛恐惧地使劲往里钻,打乱了牛群的阵形。这时候狼王老暴已经对自己的手下失去了耐心,在他的眼中这是绝好的机会。他的手下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把他们挑中的母牛咬伤,使之脱离牛群的保护。狼王从小土墩上立起身子,咆哮着冲向牛群。在他的攻击下,本来井然有序的牛群陷入了一片混乱。随着他跃入牛群之中,牛儿们心中最后一丝勇气也随之消散,他们四散逃开。那头被选中的小母牛只来得及跑上二十五码,便被狼王老暴一口咬住了脖子,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接着他的手下一拥而上,狼王老暴却反倒退出了战团,好像在说:你们当中为什么没有一个能把事情办好的呢?”牛仔在此时骑着马大叫着冲上前,狼群像往常一样立即逃走了。牛仔取出一瓶马钱子碱,在小牛的伤口上撒上毒药,接着便骑马走了。他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狼群肯定会回来吃这顿晚饭,因为这头牛是他们亲手捕杀的。但当第二天,牛仔再次来到山谷,妄想着剥下狼王老暴的毛皮成为碦伦泡的英雄时,却发现小母牛虽然被吃了,可被下毒的部位却好好地留在了原地。
&&&&随着人们对狼王老暴的恐惧和憎恨与日俱增,用于悬赏他项上头颅的奖金也与日俱增着,最后竟然超过了一千美元。在高额奖金的诱惑下,一个叫塔勒雷的得克萨斯人来到了碦伦泡。他有最好的枪,最好的马,以及一群体形庞大的猎狼犬。他自称在潘汉多草原,他和他的猎狼犬消灭了好几个狼群。至于碦伦泡的狼王老暴,他相信用不了几天,那大灰狼的头就会挂在他的马鞍上。
&&&&第二天早晨天刚亮,塔勒雷就带着他的猎狼犬出发了。很快,狗儿就兴奋地吠起来,这表明他们已经嗅到了狼群的气味。果然,他们还没走上两英里,就找到了那群狼。像往常一样,狼王老暴贯彻着他的原则,一见到人撒腿就跑。就这样一场人与狗对狼王以及他的手下的追捕,在碦伦泡的山谷里展开了。塔勒雷计划得很好,猎狼犬一包围狼群,他就骑马追上射击,简直是小菜一碟。但这里可不是潘汉多草原,岩石林立的峡谷和错综复杂的溪流成为了狼群的天然屏障。狼王老暴一声令下,狼群四散逃开,他自己则迅速甩掉猎人。猎狗也跟着他们分散了开来。当狼群在远处重新集结时,猎狗们并没能全部追上。狼群反过来以多打少,把猎狗不是咬成重伤,就是咬得断气。晚上塔勒雷只召回了六条猎犬,其中两条还是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后来这位得克萨斯猎人又尝试了两次,想要取下狼王的首级。最后连他的马都摔死了,也未能在狼王老暴身上留下一道伤口。他只好放弃,回得克萨斯了。从此狼王老暴的名号更响亮了。
&&&&第二年又有两个猎人垂涎这笔奖金来到了碦伦泡。一个带了最新的毒药,另一个则准备了附有魔咒的毒药。后者是个加拿大籍法国人,他认为狼王老暴是一个“狼人”,正常的办法是无法杀死他的。很快两个星期过去了,无论是新毒药还是魔咒,都毫无建树。狼王老暴依旧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两个猎人也都心灰意冷,跑到别的地方继续试验他们的毒药与魔咒去了。
&&&&1893年的春天,在对狼王老暴的捕猎失败后,乔又有了一次不光彩的经历。乔的农场位于碦伦泡河的一条支流河畔的峡谷中。不幸的是,在那个夏天狼王老暴和他的王后白狼布兰卡在离乔的农场不远处的岩石林中安了家。整个夏天对于乔来说完全是一场噩梦。这一公一母两头狼,咬死了他所有的牲口,连他的狗也没放过。而当乔愤怒地拿着炸药想把他们都炸死时,这一对小夫妇却又成功逃脱,到别处继续为非作歹起来。事后乔领着我来到那处悬崖下,指着峭壁上的洞穴说:那就是去年夏天他们待的地方,我在他们面前就像个傻子。”
&&&&这些在牛仔之间口耳相传的故事听起来因为过于传奇,以至于让我难以置信。直到1893年秋天,当我真正见识到这位劫掠者的手段后,我才真正了解他起来,并且比任何人都更深刻地了解他了。
&&&&许多年以前,在宾狗与我相伴的日子里,我也一度成为一名猎狼者。但自那以后,我就整天被拴在了书桌旁。由于迫切需要调整一下生活状态,当我的一位朋友邀请我来到碦伦泡,试试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这头到处为非作歹的狼王时,我欣然答应了。
&&&&一到当地我就骑上马到处转悠,熟悉当地的地形,我的向导还不时指着落在野地里的牛骨说:这就是狼王老暴的杰作。”很快我就明白,在这样地势险恶的山里,指望马匹和猎犬进行传统的围猎是根本不可能的。毒药和陷阱是唯一的选择。因为当时手头没有够大的捕狼器,我打算先用毒药试试。为了捕获这位大人物,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所有我能想到的毒药我都试过了,结果全都毫无作用。我想下面的事例可以向你证明一切人类的狡诈与计谋,在他的面前只不是小孩子的把戏。
&&&&想要给狼下毒就要先准备肉饵。一次我从一头刚宰的母牛身上割下来一些肾油,再拌上一点奶酪,将它们放在一只瓷盘里融化。为了防止肉饵上沾有金属的气息,我切的时候用的是一根锋利的牛骨,而我的手套也在牛血中小心浸泡过了。当整盘油晾干后,我把它切成小块,在上面扎上洞,将装有马钱子碱和氰化物粉末的胶囊放进去,之后又用油块将其封好。弄好后,我把它们装进一只涂满血的生皮袋子里,又把牛的肝肾系在绳子末梢,拖着绳子跑了20英里,每4英里扔一块油。狼王老暴每周都会在这一带出没,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星期一的晚上。在我布完毒饵往回走的路上,突然听到这位老大的咆哮声。作为我助手的牛仔一听到这声音就说:“准是他!”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骑上马向峡谷里赶去,我急切地想知道结果。地上留着狼王老暴的足迹——他的足迹非常容易辨认,体格较大的狼前爪不过是四又四分之三英寸,而他的则有五英寸半!并且他的爪子与他的体形成正比,他站立时肩膀离地3英尺高,体重150磅。显然狼群发现了我用绳子拖拽的痕迹,他们顺着这线索找到了肉饵。当我发现肉饵并非如前几次那般好端端地留在原地时,我不禁得意起来,我甚至能想象到狼王老暴发现第一块肉并将它叼起时的模样。这回我可把你逮到了!”我相信不出一英里就能找到他的尸体。我赶紧骑上马奔向下一块饵。果然第二块饵也不见了,我一阵狂喜,这下我确信抓到他了,甚至还有他的手下。可是当我搜索四周,根本没有找到预想中狼的尸体。我继续往前,第三块饵同样不见了。当顺着狼王的足迹,来到放第四块饵的地方时,我赫然明白,狼王老暴根本没有把这些饵吃下去,他只是将这些肉饵叼在嘴里,最后把它们都放在了第四块饵上面,并在上面拉了一泡屎,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多到足以让我确定,毒药对于这位狼群老大来说,是完全无用的。
&&&&在捕狼器到来之前,通过对牧场里发生过的事情的搜集,我更加确信了狼王老暴的狡诈。为了预防他们,这里的牧羊人通常会联合起来,将一千到三千只绵羊聚集在一起照看。到晚上羊群四周都睡有一个牧羊人看守。但是绵羊是很胆小的动物,一有风吹草动就会乱作一团。为此牧羊人在绵羊中放了一些山羊,指望这些留着胡子,长得像智者的家伙能够起到稳定军心的作用。
&&&&11月的一个深夜,狼群袭击了这样的一个附有双重保险的羊群。当牧羊人被绵羊的吵闹声惊醒时,惊讶地发现他们的策略很成功。绵羊紧紧地把自己的精神支柱——山羊围在中间,没有被冲散。可惜的是,狼王老暴很快就看穿了牧羊人的策略。他率领着自己的手下不再与固守在一起挤做一团的绵羊纠缠。他从绵羊背上跃起,直扑领头的山羊群,在牧羊人于夜色中找到他们之前,结果了所有山羊的性命。这下绵羊失去了主心骨,全都四散逃开。于是接下来的几周,总有焦急的牧羊人向我打听:你看到迷路的绵羊了吗?我只好如实相告:前两天在切德拉孟特见过约二十只刚死的羊。
&&&&捕狼器终于到了!我忙了一星期才将这些笨重却威力巨大的陷阱布置好。捕狼器布置好的第二天,我骑着马去检查。看着地上狼王老暴的足迹,我完全可以解读出前一晚他的所作所为:即使我将捕狼器掩盖得如此严实,却还是被他在黑夜中一眼就发现了。他命令他的手下停止前进,独自上前用前爪小心地在周围刨土,直到捕狼器的链条以及原木从泥土中显现出来。然后是下一个,就这样挖出了我所有的捕狼器。但从他的足迹中我也意识到,这家伙有一个习惯:他一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就会立即停下脚步,然后转到另一边。于是我改变策略,将捕狼器排成“H”形。这样当他发现放在路中央的陷阱时,就如同走进到“H”字母的横杠前,接下来无论他往哪边转都会踩到竖杠上布置的捕狼器。我有幸亲眼目睹他是如何破解我的“H”阵形的。那天我眼睁睁地看着狼王老暴慢跑着走进我的“H”阵中,天知道他是如何察觉到我在路旁同样布有捕狼器,也许是掌管野性圣灵的天使在护佑着他。总之他既没有试图将我的捕狼器再次挖出来以嘲笑我的愚蠢,也没有试图左转或者右转绕开我放置在路中间的捕狼器,而是小心翼翼地后退,踩着自己走进来的脚印一直退到安全地带。尽管后来我不断地改进我的方法,但一次又一次,他就如同有先见之明般成功逃脱。他的判断从来不会错,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事,或许到现在他还在享受着自己的逍遥生活。但因为他的手下,因为他亲信的伙伴,他最终还是走向了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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