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 review送审了吗" 这个状态预期持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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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nghaidong918 于
09:38 编辑
稿件&正在复审&状态是什么意思,请高人指点,谢谢!
载入中......
就是有可能录用,也有可能不录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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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武义&根火&|他那唏嘘的胡茬深深的吸引了我
他,车马穿梭,闲云野鹤;他,衣衫残破,不改潇洒自若;他,是武义第一名人;他,是武义一代传奇人物;他,专注为武义人民梳理交通,改善道路环境;在武川大地上,他的名号妇孺皆知,声明远播;他的名字是武义人民的口头禅,形容一个人精神状态;他神龙见首不见尾,所以很多人大多数闻其名,却未曾见过他的真正容颜;是的,你没有猜错,他就是武义大名鼎鼎的――根火!还是一样的装束,身穿交通劝导反光背心,头戴绿色的解放军帽,嘴里叼着哨子,身上围着破旧的布,没有娱乐的炒作,不需要粉丝的追捧,凭借着自身独特的魅力常年占领着武义红人的榜首!偶尔,他会站在十字路口指挥交通,他指挥的手势可以媲美交警,为武义交通增添了几分亮丽的风景;偶尔,他也会戏弄一下街上的路人,俨然已经成为了武义百姓心目中的开心果。为武川大地的我们送上了不少乐趣!这个在大街小巷被口口相传了数十年的人是一个卓尔不群的人。人们常常称之为“颠人”。坊间传说根火姓方,是武义县岭下汤人。本是个高才生,根火是因为多次高考不中,精神大受打击,从此浪迹天涯,游走江湖,成了武川大地上妇孺皆知的传奇人物。根火非常喜欢热闹,武义哪里有盛事哪里就会有他的身影,在与根火的交谈中能发现他完全不是那种世俗的流浪者,他见多识广,博物多文,给他一根烟,给他一瓶酒他就能跟你侃侃而来,从他的话语中,可以体会到他看遍了人生百态,参透了生活真谛。与他交谈一番真是“胜读十年书”啊!对于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根火仿佛是这个社会中的一片净土一般,不会去追逐名利,不会去理会世俗的偏见。也许他可以阻挡寒风的入侵,可是我们没法阻挡冬天的步伐。当岁月之手轻轻抚过他的脸庞,带来的是快乐的皱纹,抚走的是烦恼的青丝。虽然在我们正常人的眼里,看见他很可怜,或许每天吃不饱,或许每天露宿街头,又或许看他孤家寡人那么孤单。但是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他应该觉得自己很快乐,因为他最起码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着自己的目标,他想让武义交通顺畅起来,他喜欢为武义子民指点迷津。他有梦想,也许他的梦想是当一名军人,也许他的梦想是当一名交警!其实他的生活才是令我们羡慕的,自由,无拘无束,潇洒的生活,见多识广的眼界,有着自己的追求!在我们曾经的岁月里,伴随我们成长的,曾经有这么一个人,如今,他依然安好。关于他的岁数,也无从考证了,应该有70来岁了吧,但是时光啊,请你慢慢走!不要让他再变老了!祝愿根火能健康长寿,过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 &▲方根火本尊在武义有很多类似根火这样的流浪者,做为武义子民,我们不应该去取笑他们、欺负他们。我们应该多帮助他们,在烈日炎炎的时候送上一杯水;在寒冬腊月的时候送上一件保暖的内衣;在他们摔倒的时候,伸手扶一把;在他们饿了的时候,送上一碗饭!在他们逗乐我们的同时,更应该多去关爱一下他们。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社会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大武义编辑,分享朋友圈积极留言,关注大武义武义民生每天7点半推送武义头条新闻将武义热点福利带给大家欢迎您的投稿,投稿者以资鼓励长按二维码 &关注大武义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大武义,看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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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文章under review后,显示当前状态的日期为什么常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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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发布于4年零129天前,其中的信息可能已发生改变或有所发展。
4号投了一篇文章到elsevier旗下一杂志,第一次出现under review的时间是1月11号,前几天去看是1月15号,今天去看又变成1月18号了。这种情况有可能是EDITOR开始找的REVIEWER拒绝审稿吗?还是每一个REVIEWER接受审稿就出现一个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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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thyjp 4号投了一篇文章到elsevier旗下一杂志,第一次出现under review的时间是1月11号,前几天去看是1月15号,今天去看又变成1月18号了。这种情况有可能是EDITOR开始找的REVIEWER拒绝审稿吗?还是每一个REVIEWER接受审稿就出现一个日期?这种情况有可能是EDITOR开始找的REVIEWER拒绝审稿吗?还是每一个REVIEWER接受审稿就出现一个日期如上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当前状态的日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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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之见即可成文 这种情况有可能是EDITOR开始找的REVIEWER拒绝审稿吗?还是每一个REVIEWER接受审稿就出现一个日期如上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当前状态的日期变化。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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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状态已变为required reviews completed了,希望有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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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也是这种情况。第一次under review是1号,然后今天查看变成是11号了,请懂的人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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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jin2007 我的文章也是这种情况。第一次under review是1号,然后今天查看变成是11号了,请懂的人解释一下上面已经有人解答了,REVIEWER接受或者拒绝审稿都会引起日期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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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thyjp 文章状态已变为required reviews completed了,希望有好消息。Major rev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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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thyjp edited on
关于丁香园解读互联网新闻&细则&全力压缩不实信息生存空间--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解读互联网新闻&细则&全力压缩不实信息生存空间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杜晓,张佳欣
导读:朱巍认为,互联网新闻信息也是新闻信息的一部分,应当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自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出台“细则”旨在进一步细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了解“细则”出台的深远意义,相关媒体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自媒体随意转载问题多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达,近年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发展迅速,但有些问题也必须及时加以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在这些问题中,首先是转载问题。转载很重要,包括能不能转载、内容能不能进行更改、标题是否必须保持一致等。现在一类网站有采编、转载的权限,二类网站只有转载的权限,三类网站就是一些没有新闻资质的网站连转载都不可以。现在转载出现的问题很多,比如说随意改标题等。
“其次是平台的责任问题,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承担责任;第三也是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企业股份的问题,这个还涉及到资本安全、内容安全等问题,特别是与互联网有关的资本运作。这里面分得很详细。”朱巍说。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网站转载时没有标明来源、有的存在标题党问题、有的侵犯著作权等,还有就是发布诸如色情、暴力等信息。另外,不实信息其实就是谣言,这些谣言有的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有的可能涉及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说。
一些网络媒体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与发展过于迅速有关。
朱巍认为,现在自媒体确实太多了,很多自媒体为了吸引关注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现在很多一类网站包括主流媒体也开通了很多渠道,包括客户端、直播平台等,完全可以取代一些自媒体。
“我觉得在一些社会重要问题上,还是得把安全性和真实性放在前面。继‘规定’之后出台‘细则’可能也是基于这个原因。”朱巍说。
郑宁认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存在利益驱动,一些网站转载不实信息或者未经授权直接拿别人的稿件来用,肯定是在追求利益。互联网经济是眼球经济,流量可以变现,所以利益驱动肯定是最重要的原因。其次,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按照以前的规定,大多数网站只要备案就行了,但是网络媒体的实际数量可能要大于备案的数量。现在已经把微博、博客、App、直播平台、论坛等凡是可能提供这些服务的平台都纳入到监管范畴之中,这个数量是非常大的,所以对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社会信用记录也还没有建立健全,如果出现违法情况可以列入黑名单或者失信名单中并实施信用惩戒的话,对一些网站会形成约束。”郑宁说。
进一步细化加强监管
今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网信办5月2日出台的‘规定’中,‘许可’是个高频词,出现了34次。一共29个条款,涉及‘许可’的就有8条,说明‘许可’在这个规定中占据的地位非常重要。而且,事实上这个规定也是将‘许可’作为最重要的一个监管工具,但是当时出台的‘规定’对许可的条件、程序、时限等没有作具体的规定,比较笼统,因此出台了配套的‘细则’,进一步细化一些概念、制度,使相对人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未来政策的可预期性,提升可操作性,这是一个积极的方面。”郑宁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规定”中本来就有很多可取之处。比如,提出了要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管制度、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这就是执法的规范化和日常监管的加强。“规定”中还提到了投诉举报制度、黑白名单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等,体现了合作治理的制度设计。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细则”对遏制网络不实信息传播将起到积极作用。
郑宁认为,“规定”和“细则”对不实信息的遏制主要体现在许可、实名制、转载白名单等制度的设计上。“规定”对新闻来源做了控制,比如其中第15条明确载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也就是说,不是什么样的新闻都可以转载的。另外,法律责任上也有相应的配套规定,如果发现不实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主动停止传输、删除记录、向主管部门报告等。
“我认为这些制度结合起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实信息,至少能够形成一定的约束,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健全相关的审查机制,不然他们可能就要承担责任。”郑宁说。
朱巍认为,现在出现不实信息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自媒体。
“现在的互联网经济是关注度经济,有自媒体打着新闻服务名头的情形,但实际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关注度,获取利益,这肯定是不允许的,所以要进行监管。这次提出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对这个问题有遏制作用。”朱巍说。
信息服务管理不断完善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在介绍“规定”出台的背景时表示,2005年,原《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及应用的快速发展,原“规定”的一些制度已不适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发展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及时修订。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一是适应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近年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发展迅速,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网络生活,但同时也出现了非法网络公关、虚假新闻等行为,严重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需要完善立法加以规范。二是适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原“规定”公布实施以来,国家先后制定修订了网络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规定”作为网信部门监督管理的直接依据,需要严格依照上位法的规定设定相关制度,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制度进行调整。三是适应互联网信息技术及应用迅猛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出现和普及,改变了原“规定”主要立足于“门户网站”时代的制定背景。四是适应管理体制机制调整的需要。根据部门职责调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部门已经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调整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同时,为了应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迅速发展的形势,需要将原来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体制,调整为三级或四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属地管理作用。
长期来看,围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制度建设还需要不断完善。
朱巍认为,互联网新闻信息也是新闻信息的一部分,应当有一部统一的法律。
“就依法治网、依法管网而言,现有的法律文件位阶都低了一点,在实践一段时间之后应该上升成更高层次的文件,比如说条例。另外,在即时通讯工具这一块,目前还没有涉及。自媒体肯定是以后的主要监管方向,因为现在超越权限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的现象不少,社会影响也不好,如果有门槛的话那就是现在的许可。但是就许可而言,光靠‘细则’还不够,也要遵守行政许可法以及更高位阶的法律文件,我个人认为以后会出台更高位阶的法律法规。”朱巍说。
“现在将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分为三类服务,采编发布、转载和传播平台,其中采编发布享有的权限是最高的,但是我看‘细则’并没有对这三类服务限制不同的条件,所以我认为以后这种分类许可应该更精细化。”郑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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