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泰达科技有限公司教育科技研究院的微信商城是传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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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财经早餐
  国家工商总局本周向社会发布了7起参与人员众多、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网络传销典型案件。
  其中,湖北“云在指尖”微信传销案涉案金额达6.2亿,关注“云在指尖”公众号人数达2400余万人,会员人数280万余人。河南“诚信买卖宝”网洛传销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注册会员80余万个、涉案金额200亿余元。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尤其是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不断蔓延。今年以来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相继查处了一批网络传销案件。同时,工商总局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一夜暴富、小投资高回报的谎言,避免被高利诱惑造成财产损失,更不要参与传销害人害己。
  七件网络传销典型案件
  1. 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查获“云在指尖”微信传销案
  2016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查处了“云在指尖”特大微信传销案。经查,当事人广州市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云在指尖”,开发了一个在线购物、支付、返佣功能的“云在指尖”微信商城,参与人员在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成为会员,再继续发展其他人员购买商品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
  当事人设置的佣金制度规则:
  一是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当事人设定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的先后次序,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
  二是设置入门费。当事人规定必须购物满128元,才能够获得下线八层的返佣,必须购物满880元才能获得下线无限层的返佣。
  三是设置会员制度。当事人设置消费满128元和880元的两种以缴纳费用数额而获得的会员级别,还设置了三种通过继续增加下线数量而获得的会员级别。
  四是设置团队计酬规则。当事人根据上下线关系和会员级别确定返佣,128元级别的会员可以分配下线八层内的业绩,880元以上的高级会员还可以用以级差制分配下线无限层的业绩。
  截止案发时,“云在指尖”涉案金额达6.2亿,关注“云在指尖”公众号人数达2400余万人,会员人数280万余人。
  当事人以销售商品形式收取入门费,用下线缴纳的费用支付上线报酬,设置层级、会员级别、团队计酬规则,要求人员继续发展人员,牟取非法利益,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3950万、罚款150万的处罚决定。
  2. 河南省许昌县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查处“诚信买卖宝”特大网络传销案
  2016年4月初,根据市公安局转来举报线索,许昌县工商局对崔某等人组织领导“诚信买卖宝”传销活动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崔某、施某、盛某等五人利用自身网络技术,架设名为“诚信买卖宝”的网站,搭建网络平台实施网络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模式为:在“诚信买卖宝”网站投上以投资理财的名义,以虚拟的M包为交易对象,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方式发展他人加入,以购买门票(每张10元)方式获得参与该网站经营资格。具体的模式为:
  会员级别:会员分为M0-M6+经理8个级别,参与者购买门票成为M0;之后按照直接和间接推荐会员数量为依据逐级晋升,直至最高的经理级。静态收益:单笔投资额度分为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四档,投资日期最长为10天,日利率1.5%。动态收益:以直接和间接下线购买的M包为基数,按照比例获取收益,最高可获得6代以内下线奖励;如果直接培育三个M6,即可晋升经理级别,享受6代之后无限代0.2%经理奖励。
  该平台本身不产生任何价值,参与者的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来参与者的投入资金,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截至目前,已查明该案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注册会员80余万个、涉案金额200亿余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冻结涉案资金3.2亿余元。
  3. 山东省蒙阴县工商局查处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
  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于日立案,日结案,罚没款入库5083万元,该案涉及山东、江苏、浙江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人员51万余人,涉案金额1.4亿元。
  经查,该公司从日起,在销售其研发的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过程中,利用其开设的“荟生仙子”网站进行经营发展会员。公司采取注册制发展下线,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缴纳2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不等的入门费成为四个不同级别会员。另有直接销售奖、小市场补助、报单奖、年终分红等奖励模式。
  自日至日,该公司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51万人,已经查清收取的会员购买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费用1.4亿元,其中向各级会员支付奖金4236万元,支付会员退款1238万元,查获非法财物4883万元。
  该公司采取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是通过发展人员加入,要求被加入人员认购APP即时通讯客户端,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同时发展下线形成两个市场,并以市场内会员的业绩计算并给付上线报酬,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
  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山东省蒙阴县工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没收非法财物4883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移交相应公安机关。日,罚没款全部入库。
  4. 湖北省京山县工商局查处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
  2016年3月湖北省京山县工商局发现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当事人)涉嫌网络传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相关涉案人员的行为涉嫌犯罪,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京山工商局和公安机关分别依法立案,联合开展调查。
  当事人以注册制发展会员;会员加入条件:1、交纳200元开设“资费套餐”,成为文字版会员;2、交纳1000元开设“资费套餐”,成为语音版会员;3、交纳10000元开设“资费套餐”,成为视频版会员;4、交纳50000元开设“资费套餐”,成为商城版会员。其中语音版会员、视频版会员、商城版会员统称代理商。
  奖金五项:1、销售提成奖;2、重复消费奖;3、销售补助奖;4、差旅补助奖;5、业务受理提成奖。上述奖金在会员系统中以“电子币”的形式发放,系统按每笔奖励金额的5%扣除“个人所得税”,会员提现时再扣5%的手续费。
  当事人通过多个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公告、运行方案、“《国网今来》项目百问百答”、收款账号等信息;通过QT房间宣传最新动态、信息;通过组织会议的形式实施宣传。经查,当事人开展的“资费套餐”业务实为国家明令禁止的电话回拨业务。
  经核实,当事人发展会员38.9万个,会员报单金额6.9亿元;而当事人日开业至日仅缴税34.7万元。
  当事人通过但不限于其对公账户、股东、会计、出纳等个人账户实施资金的收取、转移和奖金的返还。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京山工商局申请法院冻结涉传财物5592万元;经调查核实,认定冻结的财物中5481.7万元财物为非法财物。
  经查,当事人开展的电话业务本身属于违法电信业务,其以该业务为基础通过传销实施牟利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京山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财物5481.7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对涉罪人员的刑事侦查工作正在进行。
  5. 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查处中山盛仕铭集团有限公司传销案
  2016年上半年,经吉林省工商局指定管辖,长春市工商局对吉林省范围内中山盛仕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仕铭公司)涉嫌传销案进行了查处。该案件是一起以“虚拟商铺”为交易标的的网络传销案件。
  该案当事人盛仕铭公司以推广其旗下金o江(SIGCESS)网络商城上的网上商铺为名,采用所谓“168计划”,开展所谓的跨境、跨界电商平台业务。
  “168计划”具体为:交纳1000美金成为金o江商城加盟商亦即会员,从而具有了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加盟商分为:初级加盟商、中级加盟商、高级加盟商。这3个级别都有ABC和经理4个阶段。A阶段招商组长共可得奖励8400积分。同时进入招商计划第二阶段。以此类推,C阶段组长可得奖金500000积分。上述奖励积分1分等于1元人民币。如此循环进入下一阶段。
  经查,当事人盛仕铭公司于2014年10月起授权其会员在吉林省内开设服务中心为其发展会员,共开设中心140家,遍布全省各地区。依据X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从2014年10月至日,该公司在吉林省共发展会员5387人,获得收入共计元。
  长春市工商局局认为:盛仕铭公司推广“168计划”,其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已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长春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盛仕铭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元的处罚决定。
  6.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智麻开门”微信传销案
  2016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在通过微信销售亚麻籽固体饮料过程中存在传销行为。
  当事人自2015年11月起,通过招收微商代理商,再由代理商推荐代理商的形式销售“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当事人与代理商之间签订《微商代理商合作协议书》,约定以98元/盒一次性购入10箱360盒“智麻开门”产品,成为“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总代理商;以120元/盒一次性购入36盒“智麻开门”产品,成为一级代理商;以140元/盒一次性购入6盒“智麻开门”产品,成为二级代理商;其中总代理商直接从当事人处以98元/盒的价格进货,一级代理商以120元/盒的价格从总代理商处进货,以此类推。
  截止被查获时,查实当事人直接招收总代理商36名,总代理商推荐他人成为总代理商4名,合计总代理商40名。17名总代理商推荐27人成为一级代理商,推荐与被推荐的层级关系达到三级。当事人以98元/盒的价格向代理商销售“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27659盒,销售金额为2710528元,应向4名总代理商支付推荐奖励费16992元(暂时没支付)。本案当事人进销“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的差价为1549852元,违法所得扣除税收为元。
  当事人要求成为其代理商的人,一次性认购一定数量“智麻开门”固体饮料产品并实施推荐其他代理商获得推荐奖励,并在各代理间构成层级关系的奖励方案,实质上是经营者要求被招收人员以认购商品的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发展其他人员形成上下级关系,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经营者以此销售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该种形式的经营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的规定,属于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元;2、罚款500000元。
  7. 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公安机关查处“云梦生活”特大网络传销案
  日,合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历时6个多月的摸排调查取证,联手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涉案公司安徽梦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梦泰公司)打着“互联网+创新”旗号,非法运作“云梦生活”电商平台,以发展创智会员的名义,实施拉人头、交纳入门费等多种形式进行传销活动。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已发展注册会员多达28万余人,层级达214层,交纳会费人员达3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
  涉案公司安徽梦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暴利为诱饵,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缴纳入门费方式发展创智会员(创智合伙人),并通过层级提取不同比例佣金,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在梦泰公司所谓的云梦商城经营中,设立入门费,要求会员以认购商品等方式交纳一定数额费用取得创智会员及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以创智会员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奖励,成为创智会员后,取得签约商家和从注册会员中发展新创智会员资格;设立省、市、区三级代理商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佣金。
  截至今年8月2日,其公司CEO陈述已发展免费会员600万(扫码),商家20多万,创智会员6万多人,其中收取入门费11800元的创智会员2万余人。超过创智会员人数几十倍的免费会员,既是潜在的创智会员,又为涉案公司提供了很好的掩护,甚至被传销头目利用进行宣传。
  梦泰公司通过发展下线赚取佣金的方式,按照一定顺序以及利益分配方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数额巨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其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缴纳入门费、拉人头及团队计酬的传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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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预警】警惕!微信朋友圈的传销陷阱
【电商预警】警惕!微信朋友圈的传销陷阱
&&日09:38&&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首先给大家分享一个微信朋友圈营销案例:&有个人打算做微信营销,就在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开始的时候完全没有人搭理他,但他每天坚持上货、拍照、修图发到朋友圈,坚持了3个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了回报:所有的人,都把他拉黑了。&这当然是个搞笑段子,好笑之余,你或许想不到,许多所谓&微商&的培训都是从这个段子开讲的,很多人都是从这个段子开始,走上了微信朋友圈的传销之路。  曾经的&朋友&突然成了&生意人&  可能很多人有跟我一样的经历。最初的时候,微信朋友圈都是一些很熟悉的朋友在晒各种生活照,但是不知道是哪一天,突然就有一位朋友说&代理&了某品牌的产品,并经常发一些诸如&大家都是朋友,有需要来我这里拿货,进价给你们,我走个量!&的朋友圈信息。开始我也没有当成个事,毕竟为了生活,干什么都是养家糊口。但是后来的剧情发展有点超乎我的预料,我这朋友的&生意&火了!早上发一款产品图片,还没有到中午就又发一条朋友圈信息,百般痛苦的求饶,求求大家别订了,没有货了,送货的小腿都跑断了!再过几天,好家伙,这朋友把银行卡收到的汇款记录晒了出来,几天之内的交易额竟然达到了十多万!这个时候,我坐不住了,辛辛苦苦一个月拿几千元的工资,人家几天就是十多万的收入,我也要干这个!犹豫再三,拨通了这个许久没有联系的朋友电话,一番交流,他倒是直白:&别说我没给你机会,你做我下一级代理吧!&&&  你会成为下一个代理吗?  当朋友让我做他下一级&代理&的时候,我并没有觉的有什么异样,但是我条件反射的问了一句:&需要什么资质吗?&。就是这一问,阴错阳差地竟让我接触到一个黑暗陌生且可怕的微信朋友圈非法传销的世界。在接下来的时间,他给我讲了一个段子,这个段子现在已经风靡网络,也正是开头我讲的那个段子。后来的剧情就简单了,罗里吧嗦一大堆,就是讲微信朋友圈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其实很讲究策略和方法。归结到最后就是:兄弟,我看你也很有兴趣,要做咱们一起吧,你先交一万元&&  一提到钱,作为潘康奈伊⒓瓷窬舯亮似鹄矗奔幢硎疽倏悸窍隆U馐焙蚰歉雠笥岩菜坪醪炀醯轿业耐怂踔猓奔幢硎鞠却伊私庀&行情&,至于做与否自己决定吧,我就这样进入了一个所谓的&XX创富联盟群&。在这个群里我每天接受到的轰炸就是: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一个人不能把产品卖给所有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所有人都成为你的代理,我们现在建立的是商业领域内最高效的渠道,我们不是没有产品,我们可以卖任何产品,可以卖面膜、茶叶、珠宝、黄金,我们现在什么都不缺,就缺人,你会成为下一个代理吗?&&  这是传销吗?  在经历几日打了鸡血的轰炸后,我清醒了过来,这不就是传销吗?但是后来的发展又让我怀疑起来,也许他们并不是传销。他们开始卖面膜了,由女士组承销,开始在全国通过朋友圈招收代理,代理的面膜据说是某个韩国品牌。从群里他们分享的资料来看,各种代理协议,品牌授权,一应俱全。但是后面什么情况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并没有交纳代理费用,在一次会议中被清退了!  被清退的遭遇反而引起我的好奇,我竟然鬼使神差的开始研究起微信朋友圈营销了。开始的时候为了入门,我甚至花了9.9元从淘宝购买了《微信朋友圈营销课程》,然后又疯狂地从网上一些资料,在微博上收听一些所谓微商营销专家的微博&&终于搞明白了一些。这些所谓的微信朋友圈营销,就是利用朋友圈单向沟通的私密性,通过招收代理来谋利的。其组织形式和传销极其相似,代理划分很多层级,每个层级拿到产品的价格都有不同,卖产品是幌子,其实都是赚的所谓代理的钱!这和传销之间就多了一个产品而已&&  光鲜朋友圈外表下的罪恶  到底是谁在炒作微商的概念?是谁在夸大微信朋友圈的营销力量?富丽堂皇的概念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一群龌龊逐利的阴谋小人?笔者给大家分析下,这些阴谋者是怎样把善良的朋友们的拉入陷阱的。  微信朋友圈和微博、论坛等社交工具最大的区别就是隐私性。你只能看到你朋友的信息,而看不到你朋友的朋友对你朋友的评论。这本来更容易被阴谋者用来包装炫耀&购买者&疯狂追单,抢购者疯狂点赞的火爆场面截图的弊端,被描述成为朋友圈营销的最大优势:不能转发被描述为没有亢余信息干扰;不能看到他人评论被描述为因为朋友圈的单向沟通体系不透明才创造了利润空间;而微信朋友圈的营销变成专坑朋友也被描述成为&强关系营销&。  在渗透给你以上理念之后,他们就会通过多个微信号左右互博,制造一些火爆抢购、多人争做代理的截图发到朋友圈,这些截图的真假由于朋友圈的隐私性,你根本无法查证。当然还有一些绘声绘色的故事,诸如某大学生一台手机月入过万;残疾人足不出户在家创业一年收入100万;KTV小姐月入10万的发家史&&等,总之就是给你洗脑,让你对这些一夜暴富的故事深信不疑。最后如果你加入代理,他们会把这套课程全部交给你,由你去欺骗你的朋友&&这种罪恶的传销交易,从一个朋友圈到另一个朋友圈,毁人无数!一旦你发现自己上当受骗,结果却是申诉无门&&  无法监管的无主之地  是,朋友圈就是无法监管的无主之地。自其诞生以来,无数谣言出自其中。&微信圈里点赞扣费&;&汇1分钱整倒骗子&;&向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等洋快餐索要发票,我们不要发票让他们掠走20亿元的税收&&&这些谣言至今还在微信朋友圈被疯狂转发,找不到源头,也似乎永远不会有终点,像有自主意识的病毒,永远在朋友圈生存传播着。  和谣言一样,这些非法的传销骗局也有被屏蔽、拆穿过,但是那些骗子似乎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文字里不会出现账号和金钱信息,全部以图片的形式展现,而且它又仅仅是出现在私密的圈子内,打击力量更是无法触及,避免上当受骗最好的办法也许正如开头的段子那样,拉黑吧。(来源:百家;文/小编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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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下午,在渔阳饭店举行一场&两化融合&会议上,一名&专家&正给参会企业老板讲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内容。5月7日上午,长安大饭店,各企业老板正在签到,还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参会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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