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17年升初中招生办法我是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户口,但在北海完成小学教育准备升初中了,但不知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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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教育局2016年绩效考评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北海市教育局  日期: 16:43:11  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根据《北海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考评市本级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北绩办发〔2016〕23号)精神,我局认真对照各项绩效指标进行自查,各方面工作均顺利完成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展示。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2016年我局列入绩效考评各项指标有近600项,全年基建项目652个,其中列入自治区和市绩效考评项目358个,资金8亿多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治区教育为民工程完成情况  1.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规模。一是续建2015年新建幼儿园项目。3月底前下达项目有8个,到12月底有7个项目完成主体,6个项目完工,1个项目装修,1个项目做前期工作,项目主体完成率87.5%,完工率75%。超额完成自治区“主体完成率80%,完工率60%”任务。二是2016新建幼儿园项目。3月底前下达项目有2个,开工率100%,超额完成自治区“立项、勘察、施工图设计的比例达100%,开工率达90%”任务。  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一是续建2015年“全面改薄”工程。①3月底前下达的薄改计划、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59个(薄改101个,维改58个),到12月底有157个项目完工,2个装修,主体完成率100%,完工率98.7%。超额完成自治区“项目100%完成主体建设,90%项目完工”任务。②9月底前下达的薄改计划、校舍维修改造项目47个(薄改10个,维改37个),到12月底有38个项目完工,5个装修,4个在建主体,基础完成率100%,完工率80.85%。超额完成自治区“项目100%基础完成,60%项目完工”任务。二是新建2016年“全面改薄”工程。①3月底前下达的薄改计划、校舍维修改造项目91个(薄改51个,维改40个),到12月底有53个项目完工,2个装修,6个在建主体,30个在建基础,立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完成率100%,开工率100%,超额完成自治区“立项、勘察、施工图设计的比例达100%,开工率达90%”任务。②4-8月下达项目34个,立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完成率100%,开工项目29个,超额完成自治区“立项、勘察、施工图设计的比例达75%”任务。  3.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北海市中职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4月15日完成审核、编制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9月21―22日组织人员对2016年度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开展督查。该校项目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于11月开标,完成电焊实训室设备、电工电子CAD实训室设备、制冷实训室设备、电气安装实训室等部分设备安装及调试,并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其他设备12月底前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任务。  4.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一是2016年度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项目有4个,其中3月底前下达资金的基建项目2个,立项、勘察、施工图设计完成率100%,到12月底2个项目在建主体,项目开工率100%。超额完成自治区“完成立项、勘察、设计的比例达100%,开工率达90%”任务。购置图书、仪器项目2个,完成率100%,超额完成自治区“90%学校完成招投标工作”任务。(2)2015年跨年度项目有2个,到12月底100%完成主体建设,完工率100%。超额完成自治区“100%完成主体建设,90%项目完工”任务。  5.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①补助发放。2016年春季学期农村义教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下达我市万元,资助学生 16950 人,资助金额 万元;秋季学期下达我市493.2201万元,资助学生16362 人,资助金额万元;全年共资助33312人次,资助金额2074.1万元。全市所有享受义教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县区学校春季学期在6月前、秋季学期在12月前按照资助标准(小学500元/学期、初中625元/学期)全部完成补助资金发放任务。②履行职责。市、县区教育局至少开展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并进行通报反馈。各县区资助中心和相关学校都建立完善资助台账,整理好相关材料并提供准确享受补助学生人数统计报表。提前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任务。  6.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①资金下达。按照上级资金文件下达后60日内,根据当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人数及免学费补助标准,将免学费补助资金下达至所辖学校;春季学期上级下达我市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 118.04 万元,全市已对 1420 名在校高中学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金额 66.283万元;秋季学期上级下达我市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 19.22 万元,全市对1498名在校高中学生免除学费,免除金额 67. 5805万元;全年共资助学生2918人次,免除学费金额133.8635万元。②履行职责。全年对资助项目实施2次以上专项检查,各学校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公示等,材料收集较规范,各县区准确提供所辖学校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统计报表。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任务得0.6分。提前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任务。  7.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①资金下达。按照上级资金文件下达后60日内,根据当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人数及免学费补助标准,将免学费补助资金下达至所辖学校。春季学期下达我市中职教育免学费资金 2341.04 万元,全市已对 15518 名在校中职学生免除学费,金额为 1508 万元;秋季学期下达我市中职教育免学费资金408.51 万元,已对17742名在校中职学生免除学费,金额为万元;全年共资助学生33260人次,资助金额万元。②履行职责。每学年开展2次专项检查,建立完整免学费工作台帐,填制准确所辖学校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统计报表;各学校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资助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提前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任务。  8.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我市把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纳入年度公共财政预算,并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于10月31日前下达到学校。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任务。   (二)自治区教育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1.高中阶段办学规模。一是普高招生情况。自治区下达我市普高招生任务为12000人,实际招生13061人,占下达任务数109%。二是中职招(送)生情况。自治区下达我市中职全日制新生任务8500人,实际录取8565人,占下达任务数101%;自治区下达非全日制新生任务1700人,实际录取1952人,占下达任务数115%;自治区下达全日制全口径中职送生任务7500人,实际送生7810人,占下达任务数104%。超额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任务。  2.义务教育巩固率。自治区下达我市2016年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任务为97%,据统计,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53%。超自治区下达指标任务数0.53个百分点,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任务。  3.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我局于7月14日和11月2日先后下发了督查通知,7月中旬至10月底为幼儿园自查和县区抽查及整改阶段,11月为市级集中检查阶段并形成《 关于对全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报告》,于规定时间前将下发的检查文件、督查记录表、督查报告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完成自治区绩效考评任务。  (三)市教育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教育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我局高度重视教育项目建设,全年筹措教育八大重点工程资金11.01亿元。一是幼儿园建设项目稳步实施。2016年新建续建幼儿园11所,建设资金6852万元,其中海城区第八幼儿园等一批项目竣工。改扩建幼儿园项目41个,建设资金2052万元。二是义务教育基建工程顺利推进。市本级续建义务教育学校1所(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土建资金3700万元,于2016年8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县区续建义务教育学校5所,建设资金2300万元。改扩建项目194个,建设资金9357万元。三是普通高中建设步伐持续加快。市本级建设2所完全中学,动工新建1所(北海十一中),土建资金4980万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1所(北京八中北海分校新校区),建设资金29600万元。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项目4个,建设资金2330万元。四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不断完善。续建市中职校宿舍楼,市财政投资520万元。建好市卫生学校“制药技术”等4个2015年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完成市中职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等2个2016年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年度任务。五是高等院校基础设施更加优化。通过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等方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市政府投入5000多万元建设20000多平方米的桂电北海校区实训大楼,于2016年9月投入使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投资3亿元建成的占地27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新校区于2016年10月正式启用。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案例评比、“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进校园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各学校充分利用传统节日以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契机,广泛开展民族传统和文化教育。市直各学校成立了志愿服务队,让学生通过义卖扶贫助学、学生社团现场展示及学生志愿服务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我局组织开展第二届青少年“科普动车快乐行”活动,成功承办第17届全区机器人比赛活动,与广西科技馆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筹建北海中学和北海七中科技馆。  3.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一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87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多元普惠园认定,32所幼儿园参加自治区2017年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认定。举办2016亚洲幼儿教育发展论坛暨第五届海峡两岸幼儿教师“希望杯”才艺交流邀请赛,来自亚洲各国和国内专家、教师代表1000多人参加,扩大我市幼儿教育影响力。2016年3月涠洲岛首座公立幼儿园―北海市机关幼儿园涠洲分园成立,实现了在最偏远乡镇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铁山港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级评估验收,同时确立了2018年全市所有县区通过国家级评估验收目标,届时我市将成为广西第二个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地级市。深化学区制招生制度改革,试行6所学校采取按地段划分就近入学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学区制改革方式招收学生,其余市直初中一年级招生采取单校分区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新生。结合实际制定了《北海市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教育交流合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稳步推进四市同城中考各项工作。三是提升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我市高考一本上线率连续2年超过10%,600分以上人数超过100名,理科最高分677分,文科最高分649分。通过举办两届高水平教育周活动,借助广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等项目平台,优化课改,全面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扶持民办高中教育发展,批准设立北海市行知高级中学和北海市东方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四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市中职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等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启动市职业教育常规管理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关注学生长期发展。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市电子职业技术学校与企业合作,新增“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招收企业订单班学生,企业提供45万元实训设备并签约保证毕业生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五是持续打造高校密集区。目前我市与广西医科大学就共建医科大北海医学院、扩大市校合作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共识。高校办学规模继续扩大,全市共有高等教育学生44377人,本科在校生比2015年增加4866人,高校在校生比2015年增加5504人。桂电北海校区现在校生人数13010人。此外,继续妥善处理北航北海学院办学问题。  4.大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实现协同创新发展。一是引进协同创新合作项目。7月26日北海中学与杭州二中、市教科所与柳州高中分别签署了协同创新合作协议,通过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让北海师生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杭州二中的优质教育资源,分享柳州高中的先进教科研与备考经验,创新北海教育发展。11月1日北海二中与广西师范学院化材学院签订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合作协议,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教师新机制。二是引进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与科大讯飞签订“智学网”合作协议,为北海市全部中学投资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发展性评价及教与学分析系统。同时与中国数字图书馆签订合作协议,加快了对图书资源的有效利用。  5.进一步完善教育服务,有效提升社会满意度。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16年全市共接收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30357人。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进入寄宿制学校就读。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接收农村留守儿童14269人。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全年共资助学生114890人次,资助金额15833万元,保证经济困难家庭孩子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落实职业教育圆梦班政策,将全市各中职校2016级新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64人全部编入“职业教育圆梦班”,确保贫困户子女入读中等职业教育100%帮扶、100%就业,实现“入学一人致富一家”的职业教育扶贫目标。  6.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教育活力不断增强。充分运用我市人才政策,引进教育优秀人才近300人,聘请优秀教育专家25人。组织国培区培市培项目90多个短期培训,参训教师11000多人次。遴选30名教育拔尖人才,其中2015年获评“卓越校长”的市机关幼儿园园长范微丽荣膺“全国最美教师”称号。实施青年启航人才成长计划,组织40名科(校)级青年领导干部培养对象通过分批“先挂后任”方式进行考察培养。制定并通过市政府下发《北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年)》予以推进实施,通过启动全市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和支教走教等措施,推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2016年绩效考评工作,将绩效考评任务分解到有关责任单位,要求每半月上报进展情况。认真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办法,从市直学校抽调熟悉项目建设人员到局项目办工作,确保项目工作推进。调整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加强绩效考评工作管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绩效办督促抓,科室(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确保绩效考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把事干成。为加快教育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我局主要领导积极帮助项目学校想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多次带领班子成员到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教育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资助经费配套到位并及时下拨到各学校。各资助项目实行统发模式,保证资金及时安全到位,把教育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三)强化多措并举,确保有效推进。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强力推进工作进度。一是召开推进会议。先后召开了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对会上反映问题比较多、困难比较大的项目,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负责人深入现场,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问题。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和落实联络员、半月报、定期督查、约谈通报等制度,及时了解和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加强督查整改。我局开展了4次绩效考评督查并进行通报,同时向县区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绩效考评项目建设的函,不定期到项目点检查落实情况。针对上级和本局督查出来的问题,要求涉及单位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制订倒逼工期。要求各单位根据负责的绩效考评指标任务,按照“四定”要求制订倒排工期表并落实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三、工作亮点  1.绩效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将绩效考评工作列入局中心工作研究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绩效办督促抓、科室(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四定”要求,通过推进会、倒排工期,督查整改等推进工作进度,落实联络员、半月报、约谈通报等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绩效考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项目建设管理成效显著。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使教育项目建设依法依规进行。全年共筹措教育八大重点工程资金11亿元,建成外国语实验学校等7所学校并如期开学,开工新建12所学校,建设358个改扩建项目,其中269个项目在年内竣工,新增学位4050个、优质资源学位2000个,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大数量、广覆盖的新格局。  3.各项教育工作亮点纷呈。落实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试行6所学校采取按地段划分就近入学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学区制改革方式招收学生。各资助项目实行通过银行卡统一发放模式,保证资金及时安全到位。加强名校长名师培养,培训各级干部教师11000多人次,引进教育优秀人才近300人,遴选教育拔尖人才30名,聘请区内外优秀教育专家25人。成功承办2016亚洲幼儿教育发展论坛暨第五届海峡两岸幼儿教师“希望杯”才艺交流邀请赛。举办两届高水平教育周活动。铁山港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5.2%、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53%、高中毛入学率达97.2%,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完成自治区下达指标任务。2016年我市高考一本上线率连续2年超过10%,本科上线率首次突破60%,600分以上人数超过100名。新增16所全国足球特色学校,海城区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试点县(区),成为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年内校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成为广西唯一连续16年保持这一佳绩的地市。扶贫和“四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如期完成,党的建设和效能建设全面推进,为建设广西教育强市和人民满意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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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教育局2011年中考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章
22:55:57 &&&&来源: 湖北招生考试网
根据广西区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与普通高中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1〕5号)的精神和北海市局《北海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北教基〔2011〕10号)的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条件???????????????? ??????????????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应(历)届毕(结)业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3.身体健康,未婚。
(二)年龄要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历届毕(结)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报考普通高中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
(三)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历)届毕(结)业生;
2.非本市户口的初中应(历)届毕(结)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可以在本市参加。
(1)整个初中阶段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广西区内户口的应届毕(结)业生,可报读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根据考试录取为统(定向生除外)或择校生;非整个初中阶段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结)业生,可报读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根据考试录取为择校生。
(2)不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历)届毕(结)业生,可报读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根据考试录取为择校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2.被高中阶段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至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时间、地点、办法和类别???
(一)时间:4月11日至4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地办设置的点。
初中应届毕(结)业生,由所在中学组织集体;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初中应届毕(结)业生、初中历届毕(结)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凭所在单位、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学历证明,到市考试院、合浦县办。
(三)办法:符合条件的初中应(历)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报考北海市直属普通高中和辖区普通高中,在北海市考试院设置的点;报考合浦县普通高中,在合浦县办设置的点。
时,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件和按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缴交考试费。
1.学历或学力证明。凡未能提供学历证书者,一律视为“同等学历”。“同等学历”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一是小学毕业后满三年;二是经县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具有初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初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历。
2.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要注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等);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应交验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交验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
4.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应交验有关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证件及复印件;
5.烈士子女考生应交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6.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应交验由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核准的证明材料;
7.填写《2011年北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登记表》;
8.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考试科目、各科赋分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及各科赋分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政治、体育。除政治、体育科外,其余各科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各科合计总分为690分,各科赋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笔试9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政治100分,体育30分,考生书面考试每科及总均由高到低依次为A+、A、B+、B、C+、C、D、E 八个等级呈现。体育考试不划分等级,直接加入总,一并划定总等级。各学科等级及总等级所占比例约为:A+等级占5%,A等级占10%,B+等级占15%,B等级占20%,C+等级占20%,C等级占20%,D等级占12%,E等级占3%。考生的考试等级仅通知考生本人和所在学校,不查卷,不,不公布考生的原始。
(二)考试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9:00―11:00
(11:30结束)
(可用计算器)
(8:35进场)
15:00―16:30
政? 治(开卷)
各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三)英语听力考试
英语听力考试安排在英语笔试前进行。8:35考生开始进场,8:50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听力考完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待监考员收完听力试卷后,发放笔试考试试卷,考生继续进行笔试。10:00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四)体育考试项目及赋分
体育考试总分为30分,体育考试计入总。考试项目为两项必考项目和一项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为50米跑(男、女),赋分为10分;一分钟跳绳(女)、立定跳远(男),赋分为10分。选考项目为原地正面掷2kg实心球(男、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50米不限姿势游)、篮球(往返运球投篮)、足球(绕杆射门)中任选一项,赋分为10分。凡身体正常的考生,必须进行体育项目的考试,残疾考生经本人申请,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免予体育项目考试,按15分计入总。
(五)技能考查
考生要进行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科考查,考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着重个人的表现。在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所在中学负责,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其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街道居委会负责。评价工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评价两部分,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体现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等级评价采用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五、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是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必须由考生根据市、县计划、录取批次及等级,结合本人志向、身体条件及德、智、体等方面情况亲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市辖区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段内,可到北海市第一中学、银海区福成中学、铁山港区南康中学、铁山港区营盘中学等4个填报志愿点填报志愿,合浦县的考生按县办确定的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若更改所填报的志愿,必须凭原填报志愿回执到原填报点注销旧志愿,才能重新填报新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发通知。
1.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综合素质评价C等级(含C等级)以上,按学业和总的等级排序,择优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级(含B等级)以上、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科考查合格者,方可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立项建设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级(含C等级)以上,物理实验、化学试验和信息技术科考查合格者,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依据:
(1)学业和总等级;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科考查。
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根据考生的志愿和考生的学业考试的总等级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总等级相同时,学科高等级数量越多,排位越靠前,优先录取;当考生的总等级相同,学科高等级数量也相同时,按学科次一等级数量越多,排位越靠前,优先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总等级相同,学科各等级数量也相等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的顺序,单学科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2)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不低于当年统招计划50%的指标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作为定向(各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人数将在2011年北海市普通高中计划中公布)。初中学校按照正读生参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享所在辖区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的定向指标。各初中学校的正读应届毕业考生(即当年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内以正读生入学且连续就读于同一所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期间从市外转学回原籍且连续就读于服务范围内同一所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根据本校的定向指标填报定向志愿,学校按考试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等级不得低于该校统最低录取总等级的下一个等级。
(3)各公办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当年计划中划出不超过5%比例,用于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表演、辩论、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参加特长生录取的考生,由毕业学校或考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测试后,分别在学校的统或择校生最低录取总等级的下一个等级内,按体育、音乐、美术、表演、辩论、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测试的高低依次录取为统招或择校特长生。
(4)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必须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的30%以下,低于此标准的不得提高。录取不低于学校当年录取统最低总等级的下一个等级。
(5)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范围外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地考试部门的同意,然后凭考生所在地考试部门的《同意考生被外地普通高中录取意见书》和出具的“证明”到被录取学校的上级考试部门审批。
(6)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经部门批准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7)经部门批准,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于7月27日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则取消入学资格,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8)学校在录取结束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统计划空缺时,则从本校录取的择校生中,按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为统,而形成的择校生计划空缺安排在最后一批次补录,各校补录计划详见临时公告。
?? (9)市直属、辖区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录取日程安排
第一批:填报志愿时间7月15日8:00―17:30;录取时间7月16日8:30―11:30。
录取学校及计划类型:示范性普通高中统、定向生计划。
第二批:填报志愿时间:7月17日8:00―18日11:30;录取时间:7月18日15:30―18:00。
录取学校及计划类型:
1.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调整为统计划,详见临时公告。
2.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
3.示范性、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特长生计划。
4.公办、民办一般普通高中统计划。
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7月19日8:00―20日11:30;录取时间:7月20日15:30―18:00。
录取学校及计划类型:
1.示范性、一般普通高中择校特长生计划。
2.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
第四批:填报志愿时间:7月30日8:00―11:30;录取时间:7月30日15:30―18:00。
录取学校及计划类型:各校普通高中补录计划,详见临时公告。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到有关学校或考试机构并办理录取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不划定统一时间段,2011年初中毕业考试结束后,应届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通过互联网。志愿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www.gxzyjy.net,进入“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系统”网页,点击“秋季”图标,填报相关个人信息进行。
二是带初中义务证书直接到志愿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
三是带初中义务证书直接到市局科。
四是带初中义务证书到市考试院设置的中等学校点,通过录取系统。
(2)录取办法
凡已的初中毕业生,到自己所选择就读的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后由所在的学校按自治区厅的要求,在广西中职管理系统上进行录取,编制新生登记册上报市局科审核,最后到自治区厅办理审批手续。
七、有关考生加分的规定(考生加分的分值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一)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加5分
[责任编辑:湖北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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