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预防接种宣传资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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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好出多_600字
文章摘要:作文新年以这春雷的响闹,唤来了农民们认真准备从事田间的耕种?500字作文今年,今天,3月5日,清晨黄昏的校园一如继往的朗朗读书声,街头巷尾一切照旧的忙碌喧嚣,雷锋,却没有来&hellip。你再这样,我以后就不乘你的车了。你听,有的人说:“咦,那个小女孩刚刚不是还在摔跤吗;操场上几乎座无虚席,一个个同学讲得时而慷慨激昂,时而有声有色,博得了台下师生的啧啧称赞。预防接种好出多600字作文概况
预防接种好出多作文全文(第1页)
同学们,4月25日点评: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你们知道吗?你们重视接种工作吗?你们想知道我是怎么预防接种的吗?春季,万物复苏,病毒、细菌等有害微生物也开始活跃,加之气候干燥,多风,气温多变,是流感、风疹、麻疹、流行性脑脊膜炎、腮腺炎、出血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我们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阶段,学习任务重,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因此,我们应高度重视,积极预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首先要勤洗手,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室内经常消毒。勤晒被褥、枕套。其次是多喝水,天气变化多要注意保暖,还有不要到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去,多增强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等。这些都是最基本的预防知识。我们还要按时接种疫苗,提高机体免疫力,抵御传染病侵袭。让我们大家齐动手,预防传染病!预防接种好处多同学们,4月25日点评: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你们知道吗?你们重视接种工作吗?你们想知道我是怎么预防接种的吗?春季,万物复苏,病毒、细菌等有害微生物也开始活跃,加之气候干燥,多风,气温多变,是流感、风疹、麻疹、流行性脑脊膜炎、腮腺炎、出血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我们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阶段,学习任务重,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因此,我们应高度重视,积极预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首先要勤洗手,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室内经常消毒。勤晒被褥、枕套。其次是多喝水,天气变化多要注意保暖,还有不要到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去,多增强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等。这些都是最基本的预防知识。我们还要按时接种疫苗,提高机体免疫力,抵御传染病侵袭。让我们大家齐动手,预防传染病!500字作文这是一个以团结为基础的班级,用它来做房屋的地基是最牢靠的,也因如此,我们才建立并依赖班级这个大家庭!可是你们却那么忍心地把我一个丢弃在被快乐践踏过后的我忧伤岁月里。我们打闹,我们说笑,我们在树荫下谈天,不知天高地厚。无里一片寂静;在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多孤独啊。
预防接种好出多作文600字作者:小学六年级学生(2)班 好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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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疫苗事件作文
毒疫苗事件作文
范文一:近来,毒疫苗事件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民的深思。这也应该引起各位2017考研的学子们的关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事件的始末吧。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查获了一起毒疫苗案件,在社会上引起悍然大波。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舆情发酵速度极快,在曝光当日就被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重要新闻媒体报道,多家地方媒体发布评论文章。“问题疫苗”事件在舆论场中引发较大的恐慌情绪。事件惊动了中央领导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从毒疫苗事件的不良负面影响,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作为对时事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的各位2017考研考生们,应该能从中嗅到考研政治的时事热点。下面,文都考研政治老师李颖老师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考点,提醒大家要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考点链接1: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普遍联系的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都处于普遍联系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联系具有普遍性,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人们从毒疫苗事件中想到庞某及其女儿与不法商人之间的联系,进而想到国家监管部门的职责、法治问题,体现了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考点链接2:毛中特“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依法治国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毒疫苗事件暴露出我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法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解决好医疗卫生这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毒疫苗事件暴露出医药卫生监管中的问题。必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药品供应、监管体制。考点链接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来引导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为人民服务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毒疫苗事件反映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必要性。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加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毒疫苗事件反映了一些不法商贩唯利是图损人不利已,缺乏社会主义道德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才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毒疫苗时间也反映出一部分人法治观念的缺失,调整法律的权威。为此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按法律的规定行事,自觉遵守与维护法律的权威。原文地址:近来,毒疫苗事件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民的深思。这也应该引起各位2017考研的学子们的关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事件的始末吧。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查获了一起毒疫苗案件,在社会上引起悍然大波。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舆情发酵速度极快,在曝光当日就被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重要新闻媒体报道,多家地方媒体发布评论文章。“问题疫苗”事件在舆论场中引发较大的恐慌情绪。事件惊动了中央领导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从毒疫苗事件的不良负面影响,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作为对时事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的各位2017考研考生们,应该能从中嗅到考研政治的时事热点。下面,文都考研政治老师李颖老师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考点,提醒大家要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考点链接1: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普遍联系的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都处于普遍联系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联系具有普遍性,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人们从毒疫苗事件中想到庞某及其女儿与不法商人之间的联系,进而想到国家监管部门的职责、法治问题,体现了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考点链接2:毛中特“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依法治国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毒疫苗事件暴露出我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法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解决好医疗卫生这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毒疫苗事件暴露出医药卫生监管中的问题。必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药品供应、监管体制。考点链接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来引导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为人民服务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毒疫苗事件反映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必要性。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加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毒疫苗事件反映了一些不法商贩唯利是图损人不利已,缺乏社会主义道德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才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毒疫苗时间也反映出一部分人法治观念的缺失,调整法律的权威。为此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按法律的规定行事,自觉遵守与维护法律的权威。
范文二:事件概述:自2010年以来,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孙某(母女)二人通过网上QQ交流群和物流快递,联系国内10余个省(市)的10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加价销给全国18个省的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累计涉案金额高达5.7亿余元。信息来源:网易在哪发的:澎湃新闻谁发的:澎湃新闻什么时间发的:3月18日具体内容是什么: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随着庞某卫母女特大非法经营疫苗案的公开,一个以庞某卫为中心编织的非法贩卖人用二类疫苗“黑色利益链”也逐渐暴露。据悉,在 “黑色利益链”中,上游疫苗批发企业和下游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可能都有人参与。发帖人想干嘛:希望政府彻查毒疫苗事件,严惩涉事责任人以及问责有关部门帖子的传播情况:3月18日,山东疫苗案被曝光后,传统互联网对该案件的关注度持续攀升,信息更新量在周末期间也延续了持续增长的态势。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显示,3月22日当天,新闻更新量已经超过7,900条,总信息更新量已经超过12,000余条。并且从该案件的媒介分布看,手机客户端的信息更新量比重已经超过了论坛和贴吧,成为网民关注此案的重要媒介平台之一。此外,该案还引发了外媒的关注,相关报道量约占总体信息更新量的2%。是否是新发的:是我如何第一个知道:看新闻报道政府反应:3月18日,澎湃新闻发布题为“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这是杀人’,山东发协查函”的报道。随后,山东疫苗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该事件的有关线索,还公布了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3月20日凌晨,国家食药监总局连发两通知,要求彻查涉案产品来源去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专案组,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3月21日,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切实落实落地查人责任,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同一天,食药监总局通报了涉山东疫苗案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与此同时,涉及此事件的多地卫计委、食药监局对此予以表态,通报相应处置措施。3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该案,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3月23日,据中国政府网报道,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该案作出重要批示。
范文三:拾起丢失的责任---“毒疫苗”事件在2011版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中,关于责任的部分是这样记述的:“知道责任是社会的基础,体会承担责任的意义,懂得承担责任可能带来的后果,努力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学习负责,对自己的生活负责,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个关于责任的时事话题。事件是这样的: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查获了一起毒疫苗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舆情发酵速度极快,在曝光当日就被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重要新闻媒体报道,多家地方媒体发布评论文章。“问题疫苗”事件在舆论场中引发较大的恐慌情绪。疫苗,尤其是“问题”疫苗,对父母来说,尤其是对在疫苗期的父母来说,这是多么大的事件。这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孩子,这怎么不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呢?这件事惊动了中央,李克强总理做出了这样的批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问题”疫苗会不会危害到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如果打了这样的疫苗,会不会威胁到孩子,会不会影响到孩子们的未来成长?关于这些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给予了这样的答复: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同时,山东警方通报称,这起疫苗案件中,涉事的属于二类疫苗。也就是非国家规定的必需接种的疫苗,如果您家的孩子只注射一类疫苗,并没有注射过二类疫苗,就压根不用担心了。这真是个好消息,尤其是对于疫苗期的孩子们来说。事件就这样过去了,可是,这件事的背后,我们不禁这样反思:第一,此次涉案的庞某,早在2009年就因非法贩卖疫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缓刑期内,她不但没有收手,反而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重操旧业,变本加厉,把疫苗生意越做越大,制造了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持续时间长达6年之久的疫苗非法经营案。在这期间,我们的司法部门在哪里?监管部门在哪里?第二,从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经销批发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到接种单位这四者中,每个单位都负有审查疫苗及其经营者资质的义务。可是,假疫苗竟在24个省市畅通无阻长达6年之久。在这个罪恶的产业链之中,到底有多少个企业、个人牵涉其中?这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他们的责任之心在哪里?没有了责任,就会引发不可想象的灾难。由此,我们应当从中学习到:学会负责,勇于担当。当自己遇到不负责任的人或是事的时候,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而不是鲁莽行事,不计后果。做一个负责任的人,勇于担当自己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有益的人。
范文四:山西毒疫苗事件案例分析一、 山西毒疫苗事件经过或情况自2002年SARS暴发以来,公共卫生的安全就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爆发更是绷紧了社会的神经,公共卫生无小事也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根据医学常识,疫苗常常是减毒或者灭活后的病毒,本身也常有一定副作用,但大多在可控范围内。疫苗因为是活性物质,又事关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在生产、运输、储藏、销售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范,某一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疫苗的失效,甚至带来不可预见的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从2007年5月开始,山西省疾控中心职工陈涛安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山西疫苗存在的内幕,称该中心将疫苗配送权力“出租”给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靠垄断攫取了巨额利润,造成山西疫苗市场秩序紊乱。陈涛安的举报引起了卫生部和山西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日,山西省纪委部门展开调查,山西省卫生厅组建了相关调查组。日的《中国青年报》上,记者刘万永采写的《一家小公司是怎样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的》一文,即率先揭露了山西疫苗市场完整的利益链条,引起巨大反响。 报道中概述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症,问题疫苗成为最大怀疑对象。报道还披露山西省疾控中心和疑似卫生部部属企业联手垄断山西疫苗市场,在贴标签时,导致大量疫苗长时间暴露在常温下,有可能造成失效。山西省卫生厅已断然否认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卫生部要求山西尽快报告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但当地卫生部门称一切正常,故引起较大舆论争议。日,著名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和卫生部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等20多位专家学者,在北京召开了“山西疫苗事件”法律透视研讨会。针对疫苗的市场混乱现象举行高级别专家研讨会,这是很罕见的事情。在案件披露前8个月,山西省疾控中心职工陈涛安向太原市检察院、山西省纪委、卫生部等机构发出实名举报,指称山西省疾控中心自2006年起,将疫苗配送权力“出租”给注册资本仅50万元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二类疫苗必须经过该公司才能被接种,该公司靠垄断和转移国家财政预算外收入攫取巨额利润,并可能造成近30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2010年《中国经济时报》一篇题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后或死或残》的报道在中国的各大网站上疯传。这篇近两万字的调查报道揭露了山西的一些疫苗在流通使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一时间,举国皆惊。 新闻出来当日下午,山西省卫生厅对此紧急回应,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山西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进行委托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报告;几乎与此同时,《中国经济时报》的此篇报道,在很多网站上已被删除;案发当晚8时许,卫生部发文称“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有关调查工作,要求山西省卫生厅尽快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新的情况”。案件至此告一段落,但截至目前政府还没有一个最终答复。在整个案件中,媒体报道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目前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事件称为山西疫苗事件。二、 相关背景信息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向各市疾控中心发出《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明确提出:配送中心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公司负责,主要工作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第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该配送中心从日起正式运行。据了解,北京华卫公司和山西省疾控中心所签协议的有效期从日开始,为期5年。同时,山西省疾控中心声称,因为《疫苗条例》规定省、市疾控机构不能供应二类疫苗,利用公司的资质开展疫苗供应和管理,是贯彻《疫苗条例》的新模式。据分析,这是疾控中心和华卫公司对“商机”的把握,因为二类疫苗从出厂到零售的差价很大,一支10元出厂价疫苗,零售可达30~50元。山西省疾控中心会议纪要(2005年第14期)记载: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经过慎重考虑,认真研究,最后确定了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公司进行二类疫苗的市场经营,每年交中心380万元(每季度交一次),另交5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目前报道中可掌握这个信息,北京市工商局的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显示,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年底,由田建国、黄彦红、于莉共同投资开办,法定代表人为田建国,注册资本50万元。而北京华卫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建国的名片,一面印有“卫生部产业协会副秘书长”等头衔,及北京华卫公司总经理;另外一面则印着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中心主任。而据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称,北京的华卫公司是卫生部专门配送疫苗的部属企业,配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价格也压得很低,是真正让人民受益。但目前新闻媒体从卫生部办公厅了解到,卫生部没有办任何经营性的公司,卫生部疾控部门也没有任何专门从事疫苗配送的公司。作为一个注资仅50万元的私营公司,为了解决公司资金问题,北京华卫公司同时以山西省疾控中心的名义,与临汾、吕梁、长治、运城、晋城、朔州等6个地市级疾控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以65万元、30万元、17万元不等的价格“买断”了属地疫苗供应和管理权,《合作协议》规定,市疾控中心成立生物制品配送分中心,省中心保证不向分中心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配送二类疫苗,市中心保证从省中心采购疫苗,同时“在所辖区域内沟通和协调区县CDC和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市场控制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要真正理解这次“疫苗事件”,就必须理解中国的“疫苗体制”。在卫生部出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之后,疫苗分为二类,一类是免费的(所谓一类疫苗),是政府完全“埋单”;一类是“市场化”的(所谓二类疫苗),由被注射者自己掏钱。这样的分类也是恰当的,因为“二类疫苗”包含着很多特殊需求,而不像“一类疫苗”是针对基础需求(比如小孩“乙肝疫苗”)。同时,“二类疫苗”鼓励疫苗生产企业竞争,而在“疫苗事件”中,我们暂时还没有看到生产商的问题。实际上,当卫生部在2008年抽查二类疫苗的结果也证明了生产者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在这个事件中,“市场化”并没有产生“生产环节”的质量瑕疵。“疫苗事件”出在了流通领域,北京华卫从山西省疾控中心获得“排他性的经营权”,这是权力改造市场格局的结果,权力扭曲了市场化。此时,市场变成了权力体制的衍生物。对于市场化的“二类疫苗”而言,省疾控中心通过招标方式从生产商那里获得疫苗,然后省内各地疾控中心从省中心获得疫苗,然后疫苗接种单位(包括医院、社康等)从当地疾控中心获得疫苗。流通的过程,也是中间环节加价的过程,据说各省都有一个利润的分配比例。坦率地说,疾控中心唯一的“财源”就是疫苗,因为除疫苗以外,疾控中心没有任何其他药品的权力。三、 事件概述日《中国经济时报》“疫苗”一文对山西疫苗案件进行报道,案件中山西省疾控中心改造了原来的配送体系,建立新的配送中心,并将中心“外包”给北京华卫公司,并且让北京华卫获得了全省范围内的垄断经营权,它配送的疫苗是指定的、必须采用的“标签疫苗”(上有“疾控专用”字样)。而北京华卫在疫苗配送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了大量问题疫苗——比如“高温疫苗”,导致很多孩子因注射这些问题疫苗而死亡或者伤残。现在,北京华卫已经不知所踪。山西疫苗乱象在2007年就开始不断公开报道。通过媒体揭示了权力租赁的实情,清晰展示山西省卫生厅与恶性垄断企业间的利益链条:一家私人小公司托管了山西疫苗市场,既利用疾控中心的权力调控及引导市场,又以疫苗批发企业的身份高价倾销疫苗。山西省疾控中心是台前幕后的推手,提供政策支持,帮助制造接种疫苗的机会,收取合作分成。在政府部门的荫庇下,这家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的私人公司在22个月内从山西获利1亿元。当年也发生过疫苗接种事故,山西省卫生厅赔偿了一起。现在近百名儿童接种疫苗后发生的惨剧将山西疫苗问题重新拉回公众视野。截至目前整个事件还没有一个合理解释,而山西省已成为全面对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问题最差的省份。四、原因分析疫苗流通过程,不仅仅是一个物流概念,更重要的是一个疫苗质量维护的过程,最重要的就是“冷链建设维护”。因为疫苗是异体蛋白物质,对光照、温度十分敏感,一定要低温保存。所以《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分别在第十条、第十六条和第三十六条强调药品批发企业必须有冷链建设能力,保证疫苗质量。而各地要对疫苗的冷链系统经费给予保障。但在“权力衍生型市场化”体制下,山西省疾控中心取消了原来的配送站体系,因为这不妨碍他们可以从国家那里“捞取”冷链系统经费。实际上,山西省疾控中心不仅将疫苗流通,也将冷链系统“外包”出去。疾控中心既享受了政府的财政补贴,同时也获得了外包的收入。而获得市场垄断权的北京华卫为了其利润最大化,竟然将冷链系统费用“节省下来”,将疫苗流通变成“货运物流”。于是出现了奇特的场景:北京华卫不提供经费维修坏了的冷藏车制冷机,让一些临时工钟点工在高温下给疫苗贴上“垄断专用的标签”。这一场景充分证明了,当权力控制了市场化之后,市场将制造前所未有的悲剧。而“市场化”这一语辞就承担了“罪名”,权力之手安之若素。可以预见的是,“蒸发掉”的北京华卫将承担所有罪名,官僚机构则潜伏不语。正如有文章指出,有时候不是市场制衡权力,而是权力衍生出市场,并在出事后获得“挡箭牌”,模糊了愚蒙大众的认知,这也是坏体制为什么存活时间越长的原因。四、 看法或建议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和分析,我个人认为应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商业化,尤其是防止疾病控制中心变卖其监管权。减少其通过设立垄断、变卖监管权牟利的动机。通过报道可以看出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消息中已经暴露了目前的疫苗供应机制,乃至整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大制度缺陷。山西方面经过调查后承认,媒体报道涉及的疫苗经销商,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进入山西疫苗市场时,没有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同样是媒体报道之焦点的山西省疾病控制中心前主任栗文元也存在问题:按照协议,北京华卫时代公司未获得疫苗的供应权向疾控中心交了50万风险抵押金,栗文元违规拿出其中的27万购买了小轿车,由个人使用。山西方面虽然说,“目前未发现栗文元其他问题”,但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恐怕就已经是一个相当严重的违纪甚或违法问题。山西省疾控中心被承包给自称是“卫生部大企业”的北京华卫时代公司,该公司在之后两年垄断了山西省的疫苗销售。山西省疾控中心以行政命令与建议的形式强行推广该公司经销的所谓“标签疫苗”。这样的官商合谋体制,大大增加了出问题的几率:首先是疾控中心的官员可能多个环节陷入权钱交易泥潭,其次,如此权钱交易,企业经销的疫苗就难保不出问题。但如果仔细收集一些资料,分析考察一下目前的公共卫生体系的现实,却又不能不承认,这种官商结构体制的形成,似乎具有某种必然性。首要的原因是,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体系的拨款严重不足,甚至无法保障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长期以来,各级政府的财政安排存在严重缺陷:医疗卫生开支在政府总开支中所占比例本来就过低,政府在安排医疗卫生开支时又存在着重医疗轻公共卫生的倾向,各级政府可以拿大笔钱兴建医院,或者给医院拨款购买先进设备,却舍不得向公共卫生体系投入。这种经费紧张局面也导致另外一个严重后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从事任何一项本应分内的工作,也可能将其变成一项商业活动。在某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内存在着一种强烈的动机,变卖自己掌握的监管权力,以换取紧缺的金钱,这包括廉价变卖疫苗监管权。为此,它很可能将疫苗供应权出售给质量并不稳定、但舍得资金进行贿赂的疫苗供应商。疾控中心放弃了监管责任,而成为那些最为胆大妄为的经销商的帮手。所以我认为改革的第一步应该是,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商业化,尤其是防止疾病控制中心变卖其监管权。为此,首先应当切实保障这些机关的经费,让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能够产生职业尊严感,减少其通过设立垄断、变卖监管权牟利的动机。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其问责和监管,从制度上说,可以考虑把它改造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性公共服务机构。最后回到事件中来,其实在山西疫苗事件中,是不是疫苗致死致残,在现在所能证实的信息判别起来的确有相当难度,这涉及复杂的流行病学调查过程和产品质量的检验过程。也许疫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在正常范围之内,致死致残确另有原因,我们一方面要继续追问造成这些孩子悲惨命运的原因,另一方面,对一些事实和问题也不能掩盖或者敷衍了事。因此在整个事件中我始终存在以下几点疑问。。第一,疫苗在运输储藏过程中,是否有高温暴露的情况,如有,至少说明了这些疫苗的使用已存在安全隐患。许多药品需要低温保存,这是基本的常识,作为医药生物技术公司的“北京华卫”,又怎能置常识于不顾?第二,“北京华卫”在经营疫苗的过程中,有没有取得许可?我们虽然不能就此断言短时的高温暴露就一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程序的正当合理,是保证最终接种质量的一个要件,如有疏漏,有关部门难辞其咎。第三,《中国经济时报》报道提到,原本是私人企业的“北京华卫”竟能以“卫生部企业”的假招牌空降山西,并依靠各种“政策便利”迅速取得疫苗的垄断经营地位——这究竟是真是假?如果为真,这里面就存在着官商勾结并造成极恶劣后果的行为。第四,山西省卫生厅称,疫苗检验合格、未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当然可以部分证明疫苗的安全性,但离全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还有相当距离,检验合格的结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做出来的?抽检是否及时?抽检过程中有没有保持独立公正?散在的异常反应经过集合,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否显著高于国家标准?这些问题对于事件的定性有着直接的决定作用,需要进一步澄清。第五,报道中还提到,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负责防病信息的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称,“2006年以来,山西境内确实出现了大量的问题疫苗,也就是高温暴露疫苗,这样的疫苗已在山西省长期使用,必然会大幅度提高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概率。”为何早露苗头的问题疫苗,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并未得到有效处理,仍然“长期使用”?第六,山西疾控中心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这一事件中是否扮演了不光彩角色,比如监管不力、追逐利益、隐瞒真相?近些年来,各地疾控中心几乎都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照理应超脱部门利益,专心致力于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但是,现实中,还是有一部分承担健康卫士角色的公共卫生单位凭借垄断地位,参与逐利行为,一方面吃着皇粮,一方面又在分享市场经济带来的收益,歪曲了公共卫生的公益属性。二类疫苗不是强制接种的品种,所以交给市场调节,本身是好事,但如果有人(或企业)钻空子,以市场之名,行垄断之实,利用公权力聚敛财富就另当别论了。山西省疾控中心在此次疫苗事件中,有没有违规的动作,希望能给出明确的答案。孩子是接种疫苗的主体,对于孩子的伤害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不能容许的,这是一条伦理底线。公共卫生以践行人道主义为宗旨,即使含有商业行为,也要守住“不伤害”的伦理准则。同样,我们相信,此次的调查工作当会守住公正负责的伦理底线,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范文五:这次关于疫苗的问题,媒体起了很坏的作用。在科学的结论还没有出来之前,媒体本应该应该向大家普及一下计划免疫的常识!现在的网络媒体为了哗众取宠,提高点击率,不惜推波助澜,煽动百姓,制造不满情绪。就拿这次疫苗事件来说,媒体着重强调新生儿注射疫苗后死亡,对于新生儿(0-28天)本身就有很高(百分之一)的夭折率却很少提到,导致很多老百姓误以为这些新生儿本来都是好好的,都是因为打了疫苗才死亡。因为这些无良媒体的恶意误导,在社会上造成恐慌,老百姓拒绝给孩童注射疫苗,让这些孩子直接面对病毒的威胁。可以说,这些无良媒体才是真正的危害公众健康。2009 年我国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率约为10‰-15‰,整体偏高,其中城市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率约为5‰-6.5‰,与发达国家新生儿死亡率较为一致,但农村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率约为12‰-18‰。《2012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数据显示,婴儿死亡率由12.1‰下降到10.3‰。我国每年新生儿数:按官方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约1600万(13亿人,千分之12.13出生率)网上数据2000万。二千万乘千分之十,那就是每年约有二十万新生儿死亡,所有新生儿都是打过疫苗的,那么有多少会是打过疫苗后死亡的呢?恐怕十几万。而未打疫苗时死亡率是多少呢?请理智看待吧。外国企业打压国内产商,然后,一群人在这里跟风起哄。现在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疫苗的问题,你们凭什么说是疫苗。厂商从他们自己的角度看,他当然说自己没问题,如果是你,难道你说自己有问题么?这件事情只能等调查。这里面肯定有不是因为疫苗的,大家都应该有常识,西药起作用是很快的,不是中药,要过很久才能有反应,很多小孩子打了疫苗后根本没有问题,而是在打过疫苗后的一两天才起的反应,这不能不让人怀疑不是疫苗的问题。另外,在事实不清楚的时候,闭上有些人的嘴巴,至少不要起哄,静等调查结果。中国新生儿的死亡率中国自己的统计是1.07%,国际上的评估是2.43%,就算按中国的标准,每天都有400多新生儿死亡。乙肝疫苗是出生24小时内注射的,即使按50%的接种率,每天也可以联想到有200起乙肝疫苗事件。实际上疫苗出问题的可能性很小,如果疫苗真有毒性,那应该是大范围数千人甚至数万人的中毒死亡事件才对。现在老百姓不信政府的解释,根本原因就是政府谎话说得太多,信用透支过度了。我认为大连的疫苗应该问题不大吧,我们济南这边的基本都是大连的乙肝疫苗,很多小孩子打了,也没什么问题,很多时候和疫苗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和医生有关系。比如说,很多疫苗注射前的注意事项,医生根本就不告知,我女儿前段时间打了疫苗后发烧,我们开始以为是感冒,结果去了儿童医院检查,人家告诉说是打了疫苗的原因,这要是注射前医生提前告知,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反过来想,也有可能是进口疫苗代理商下的一盘棋,进口疫苗利润是非常之高的。这一把把国产的灭了,他们几个的市场了。这个低的死亡率也可能是其他原因,静观其变。中国每年这么多新生儿打疫苗,正常不良反应致死几个也是正常现象,现在媒体一夸大,只有新生儿死了都赖在疫苗头上了,笑的只有外国供应商,科学看待问题,不盲目轻信媒体说啥是啥不是谁都五毛,疫苗确实都是有风险的,无论那个国家的都有,我相信深圳那厂的确实有问题,但波及全国厂商,我只能说媒体是在帮助外国厂商打压本土企业了。不信可以去查很多疫苗都是有死亡率的不是百分百安全,和每个人的体质也有关系。理智看待吧,有钱可以选着进口的去,但一样有风险的,如果出现意外索赔更困难。我是防疫的,有时候懒的评论,因为你们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喷,记得几年前上海华源的克林霉素哪个案件了吗!开始都喷药厂,不管怎么死的都往上报,后来结果是和药品无关,记得哪个时候癌症在重症监护室的都上报,因为给赔偿!即使没有这个疫苗,新生儿也有死亡率!现在不管怎么死的,先找疫苗的关系作为一个医生,在这里先给各位说几点,一是自己小孩都情况,作为家长说最清楚的,身体情况,疾病状况,甚至包括饮食,都要在疫苗注射前有个了解,二,每次疫苗注射前,要根据免疫预约上的疫苗名称,自己在网页搜索,疫苗后的不良反应,三,疫苗后最少48小时内,多观察注射部位,出现红肿,溃烂,要及时就医,一些疫苗在接种后12小时内禁止洗浴,也要注意,一旦出现呼吸急促,烦躁不安,还有局部或全身麻疹,立即就医,尤其是呼吸上的变化,千万不能拖延,四,很多家长应该知道,每个接种疫苗的单位,人手都是很不充足,所以他们做不到逐一询问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最多问下近期有没有发烧或者一些简单的病例,所以,在允许的情况下,一定清晰主动的告诉接种人员孩子近期的身体情况,不能马虎。疫苗的接种,在预约期内都是可以前后变动时间的。所以千万不能在孩子病愈之初就急忙接种,五,至于二类疫苗,比如肺炎类的,价格不低,且有数针,如果家有早产的孩子,尤其是在确诊肺功能未发育完全出生的杭州湾,应该接种,个人建议HIB,还有水痘,肺炎疫苗还是接种的好。以上是一个医生,也是一个才做爸爸不久的男人的经验和建议。绝对没有一丝马虎,望易友参考。婴儿打乙肝疫苗后死亡增2例 厂商称疫苗无问题【3】 据永嘉东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调查,张嘉悦出生后打过三针乙肝疫苗。第一次在永嘉中医院打,出生后一个月在他们这里打过一针,20日打的是第三针。”这是谁调查的?是个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乙肝疫苗遵循016原则,即出生24小时接种,一月接种,六月接种,你家孩子能两个月打三针乙肝疫苗?昨天媒体报道称,浙江永嘉一例接种大连汉信产乙肝疫苗的婴儿死亡,四川郫县一例接种北京天坛产乙肝疫苗的婴儿死亡,卫生部门均已介入调查。至此,疑似乙肝疫苗致死事件已涉及国内三家主要疫苗生产企业,其中深圳康泰7例,北京天坛生物3例,大连汉信1例。针对质疑,大连汉信和北京天坛生物昨日均回应称,疫苗产品完全合格,婴儿致死事件与疫苗本身并无相关性。浙江永嘉两月大男婴打针次日死亡21日,浙江温州永嘉县一名出生两个月的婴儿死亡,前一天上午他刚打过产自大连一家企业的乙肝疫苗。25岁的张汉斌是湖北人,目前在永嘉打工。张汉斌说,儿子张嘉悦今年10月19日出生。12月20日早上9点左右,他和妻子抱孩子去永嘉东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了乙肝疫苗,当时并无异常。21日凌晨3点多,孩子吃过一次奶,也看不出异样。早6点多,妻子醒后发现孩子身体已冷却僵硬。经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急诊室医生确认男婴死亡。随后,家人按老家习俗将孩子埋了。张汉斌说,孩子出生后,黄疸偏高,被送去温州市中心医院照黄疸,并做了全面检查,一直等到孩子身体完全健康后才出院。卫生局称医生操作没问题温州永嘉东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院长24日表示,23日接到张家人反映情况后,他们立即上报卫生局。经核实,20日确实有个叫张嘉悦的婴儿打过乙肝疫苗,但目前遗体没找到,也没有死亡证明。要调查死因,需家属同意尸检。据永嘉东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调查,张嘉悦出生后打过三针乙肝疫苗。第一次在永嘉中医院打,出生后一个月在他们这里打过一针,20日打的是第三针。据悉,张嘉悦的父母在孩子死亡当日因为争吵相继离开永嘉回湖北老家。政府与警方已电话联系到他们,但他们不愿回到永嘉配合调查,也不提供死婴尸体的下落。张嘉悦在永嘉的其他亲属也无法确切提供相关信息。目前,卫生、防疫部门无法从家属方面获得婴儿接种证、急诊病历等资料,这些给深入调查带来很大的难度。永嘉卫生局一位姓黄的副局长介绍,永嘉所有的乙肝疫苗都是全省统一采购的,由大连汉信生产,使用多年,没出过事。经调查,东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在用药剂量、操作规范方面没问题。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日表示,得知永嘉一婴儿死亡的传闻后,省疾控立即派出一位专家赶赴当地,协助当地调查具体情况。永嘉县卫生、防疫、公安部门表示,将想办法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积极配合省市疾控中心专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浙江永嘉卫生局表示,当地医院接种的免费一类乙肝疫苗,都是大连汉信生产的。《钱江晚报》供图企业回应大连汉信:说疫苗致死实在牵强昨日,大连汉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高先生对记者表示,公司已经知晓此事,但具体细节不清楚。“我们正在高度关注此事,并配合疾控中心进行自检。”该公司另一位高管说,从目前公司得到的消息来看,该名婴儿为早产儿,体质虚弱,且伴有严重的黄疸症状。“如果是因为疫苗本身的问题,就应该有过敏症状,但这个孩子是在没有任何症状的情况下死亡的。家长已经将孩子的尸体埋葬了,看了最近的报道才怀疑是乙肝疫苗引起的,这种说法实在牵强。”上述高管表示,“一切结论还是要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高先生表示,大连汉信乙肝疫苗也进入了北京市场,北京具有极强的市场导向性,入市前药监部门会自己做临床实验,检查可谓近乎苛刻,因此,汉信的乙肝疫苗可以说具有极强保障。四川郫县男婴打疫苗3天后死亡12月8日,33岁的赵义燕在郫县第二人民医院迎来自己的第二个孩子。11日,这名男婴因呼吸循环衰竭去世。近日看了新闻后,赵义燕也怀疑儿子的去世与接种乙肝疫苗有关。医院提供的病历显示,这名男婴12月8日10点剖宫产出,产重3680克,出生整体情况良好。10日中午,孩子出现“颜面皮肤黄染”,医院向家属建议进行蓝光照射治疗,被家属拒绝。当天下午,孩子“皮肤黄染加重,全身皮肤可见黄染,手心、脚底可见黄染”,经劝说家属,孩子当晚转入儿科病房治疗。赵义燕回忆,11日凌晨4点,孩子开始发烧,当天中午转往四川省人民医院抢救,13时28分被确认死亡。四川省人民医院提供的一份死亡证明显示,“死亡诊断/死因”一栏写的是“呼吸循环衰竭”。郫县第二人民医院一位唐姓院长助理24日介绍,这名患儿12月8日10点55分接种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剂量为5g,生产单位为北京天坛,批号为。唐助理告诉记者,10月份从郫县疾控中心领取该批次乙肝疫苗后,医院内其他新生儿都接种过,但目前尚未接到有不适反应报告。医院表示,目前已与家属达成协议,由双方共同申请尸检,待死因明确后将进一步通过医疗鉴定,查清男婴的死亡是否与医院的诊治行为有关。卫生局称系高胆红素血症郫县卫生局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24日表示,已接到医院汇报的情况,正在展开相关调查。目前尚未接到因接种北京天坛公司的乙肝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的报告。25日,成都市卫生局在微博上官方回应称,郫县卫生局调查结果显示,接生医院疫苗管理和接种操作规范,医院使用同批次疫苗未发现类似情况。患儿病情诊断明确,为“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当地卫生部门已根据家属意愿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进一步鉴定。企业回应天坛生物:涉事产品全部合格昨天,北京天坛生物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知悉相关情况,疫苗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公司具体应对措施仍需咨询董秘,但董秘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天坛生物当天还就公司疫苗致婴死亡发布了澄清公告,称公司对相应批号乙肝疫苗的生产和运输过程等方面作了回顾性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批疫苗产品在生产、检验、批签、储存、运输等环节均符合相关规定。湖北鄂州死亡婴儿无关乙肝疫苗针对鄂州市妇幼保健院日前发生的一起疑似接种乙肝疫苗致婴儿死亡事件,鄂州市卫计委25日召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会,专家一致认为,从临床资料上看,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患儿死亡与疫苗接种有关。25日下午,鄂州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流行病学专家、临床医学专家、药学专家参加了调查诊断会。专家认为,患儿死因为肺出血,其原因待查,可能为维生素K缺乏、肺部感染、肺血管畸形。据通报,死亡女婴日出生于市妇幼保健院,为双胎的“小孩”,出生体重2.35Kg,注射维生素K1(5毫克)。两婴儿出生时均在市妇幼保健院产科接种了北京天坛生物产的乙肝疫苗第一针,批号为。“小孩”满月时由于有黄疸推迟到12月19日10时30分在市妇幼保健院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第二针,亦为天坛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日凌晨,家长发现婴儿突发鼻出血等症状后,急送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建议立即转院,随即到市中心医院儿科就诊,门诊以“鼻出血待查”入院。患儿入院给予维生素K肌注,检查提示右肺感染性病变,肺淤血待排。20日8时,患儿死亡。另据介绍,在鄂州接种同批次乙肝疫苗的人群中,尚未发现不良反应。乙肝疫苗多久打一次 10:28出处:pcbaby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dongli导读:乙肝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的传染病。今年把新生儿乙肝计划免疫作为重点,所以家长应该充分了解乙肝疫苗的信息。乙肝疫苗 乙肝疫苗多久打一次
1周宝宝 0-6个月据调查,我国人群中有60%的人感染过乙肝病毒(HBV),10%的人为HBV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而且HBsAg慢性携带者多始于儿童期感染,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母婴传播引起。今年把新生儿乙肝计划免疫作为重点,倡导“预防乙肝,从‘新’开始”。
及时接种第一针最重要新生儿在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第一针,1 月龄和6 月龄分别注射第2、3 针。新生儿在出生后24 小时内尽早接种乙肝疫苗,绝大部分的新生儿可以免除从带乙肝病毒父母感染乙肝的危险。对于父母无乙肝感染的新生儿来说,及时接种乙肝疫苗也十分必要,因为乙肝病毒除可通过母婴传播外,还可通过接触传播和医源性传播。由于年龄越小,越容易感染乙肝病毒,新生儿一旦感染,有70%-90%的机会成为慢性病毒携带者。因此,新生儿及时有效地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的最佳途径。所以,新生儿乙肝疫苗不但要强调全程(3 针)接种,而且还要强调及时第1 针接种(24 小时内接种完第1 针)。接种反应及禁忌症乙肝疫苗接种后偶见注射部位有短暂的红肿、疼痛或硬结,全身反应可有发热和头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对疫苗中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可出现过敏反应,如皮肤瘙痒、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应及时处理。(1)患有肝炎、急性感染、其他严重疾病及对酵母或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窒息、严重畸形以及新生儿体重不足2.5 公斤暂缓接种;(3)新生儿以往对乙肝疫苗有严重过敏史(如荨麻疹、呼吸困难、口和咽喉部水肿、休克等),不要再接种。
范文六:承载理想,启航未来考研政治丨毒疫苗事件考点链接 近来,毒疫苗事件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民的深思。这也应该引起各位2017考研的学子们的关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事件的始末吧。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查获了一起毒疫苗案件,在社会上引起悍然大波。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舆情发酵速度极快,在曝光当日就被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重要新闻媒体报道,多家地方媒体发布评论文章。“问题疫苗”事件在舆论场中引发较大的恐慌情绪。事件惊动了中央领导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从毒疫苗事件的不良负面影响,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作为对时事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的各位2017考研考生们,应该能从中嗅到考研政治的时事热点。下面,文都考研政治老师李颖老师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考点,提醒大家要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考点链接1: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普遍联系的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都处于普遍联系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联系具有普遍性,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人们从毒疫苗事件中想到庞某及其女儿与不法商人之间的联系,进而想到国家监管部门的职责、法治问题,体现了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考点链接2:毛中特“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依法治国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毒疫苗事件暴露出我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法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解决好医疗卫生这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毒疫苗事件暴露出医药卫生监管中的问题。必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药品供应、监管体制。承载理想,启航未来考点链接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来引导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为人民服务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毒疫苗事件反映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必要性。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加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毒疫苗事件反映了一些不法商贩唯利是图损人不利已,缺乏社会主义道德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才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毒疫苗时间也反映出一部分人法治观念的缺失,调整法律的权威。为此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按法律的规定行事,自觉遵守与维护法律的权威。毒疫苗事件影响巨大,成为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以上分析,相信各位考生已经对本事件有了深入的理解。启航老师提醒各位考生要时时注意培养自己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对时事的敏感度。承载理想,启航未来考研政治丨毒疫苗事件考点链接 近来,毒疫苗事件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民的深思。这也应该引起各位2017考研的学子们的关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事件的始末吧。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查获了一起毒疫苗案件,在社会上引起悍然大波。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舆情发酵速度极快,在曝光当日就被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重要新闻媒体报道,多家地方媒体发布评论文章。“问题疫苗”事件在舆论场中引发较大的恐慌情绪。事件惊动了中央领导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从毒疫苗事件的不良负面影响,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作为对时事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的各位2017考研考生们,应该能从中嗅到考研政治的时事热点。下面,文都考研政治老师李颖老师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考点,提醒大家要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考点链接1: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普遍联系的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都处于普遍联系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联系具有普遍性,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人们从毒疫苗事件中想到庞某及其女儿与不法商人之间的联系,进而想到国家监管部门的职责、法治问题,体现了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考点链接2:毛中特“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依法治国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毒疫苗事件暴露出我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法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解决好医疗卫生这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毒疫苗事件暴露出医药卫生监管中的问题。必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药品供应、监管体制。承载理想,启航未来考点链接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来引导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为人民服务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毒疫苗事件反映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必要性。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加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毒疫苗事件反映了一些不法商贩唯利是图损人不利已,缺乏社会主义道德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才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毒疫苗时间也反映出一部分人法治观念的缺失,调整法律的权威。为此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按法律的规定行事,自觉遵守与维护法律的权威。毒疫苗事件影响巨大,成为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以上分析,相信各位考生已经对本事件有了深入的理解。启航老师提醒各位考生要时时注意培养自己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对时事的敏感度。
范文七:关于山东不合格疫苗流传到全国多个省市区的报道,已于近日迅速在“媒体、互联网上”扩散,人们大跌眼镜的同时,此消息又成为了继“三鹿事件”后的重磅新闻。媒体哗然,人们震惊,就在各界质疑声不断持续发酵的同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终于亲自批示“要求彻查”此案,并承诺给社会及公众一个满意答案。 同时责令最高检察院给予严格审查督办。而就在这貌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打击活动中,却也让人们对政府的公信力开始怀疑,为什么事情的发生之前“卫计委、药监局”没有任何征兆?他们的工作职责为什么会严重疏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漏洞,不完善市场与质量监管体系,造成”草菅人命“的事情发生呢?如果这一切的事件纯属偶然,那么以后会不会还有更多关于“食品或药品安全”的问题待发掘呢?还是国家的法制建设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待完善?但我想,无论如何改进,此次的国家“卫计委、药监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他们应该给民众一个明确调查解释,详细说明这些不合格疫苗最终流向了何处,然后相关责任人必须要受到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包括这些相关政府官员必须要”引咎辞职“,否则难以抚平民愤。或许,正如则刚刚一则互联网上所报道的那样:“丑陋的‘毒疫苗’事件强奸了这个民族的血性,令人发指,令国人沉思.....
范文八:疫苗都是针对病毒的吗?Comments>>一起剥坚果 发表于
14:56 | Tags 标签:原创, 疫苗 作者:陶黎纳
网友问:请教个问题,嗜血杆菌是细菌,我只知道病毒是可以激发免疫系统起作用并生成抗体的,细菌也同样可以吗?一直有个误区就是疫苗都是针对不同的病毒研制的,而细菌只能用自身的白细胞、淋巴细胞或是噬菌体之类的什么来消灭,要不就是用抗生素。这个您能给讲讲吗?细菌和病毒是我们最熟知的微生物,都能引起人类的疾病。除了其生物学分界的不同外(细菌一般归入原核生物界、病毒单独为病毒界),其体量大小不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特征。细菌大小的计量单位一般是几个微米(um);病毒大小的剂量单位一般是几十纳米(nm);两者相差100倍左右。这个体量大小不同,造成两者的结构复杂性有质的区别,也造成免疫学上的重要差异。对于病毒,其全部成分可能只能构成几十个抗原(抗原是指能够引起人体免疫系统反应的物质);细菌则外有细胞壁和细胞膜(有些细菌还有菌毛和荚膜),内有很多蛋白和核酸;这些成分一起可构成几千个抗原。在细菌的诸多抗原中找出真正能做成疫苗的抗原,其难度比病毒大。 还有一类疾病——寄生虫病(比如疟疾和蛔虫病),其虫体的体量就更大了,其抗原复杂度更高,目前为止还没有效果很好的寄生虫病疫苗。根据我收集到的疫苗信息(见《中国免疫规划制品数据库CIPD》介绍)统计,目前细菌类疫苗共能预防9种疾病,病毒类疫苗能预防15种疾病。当然,造成细菌类疫苗少于病毒类疫苗的原因,除了疫苗制造难度外,可能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细菌性疾病可以通过抗生素来治疗,但抗生素对病毒性疾病无效,病毒性疾病通常只能通过支持治疗和人体自身免疫力来恢复,所以病毒类疾病的预防更加重要。 寄生虫病发病率不高,疫苗研究难度大,一般也有特效药可以治疗,所以其疫苗研究进展缓慢。目前,病毒类疫苗主要有三种制造工艺:一是将自然病毒减弱致病力后利用这种弱病毒轻微感染人体产生免疫力(麻疹、流腮、风疹、水痘、轮病、黄热、乙脑、脊灰减活疫苗、甲肝减活疫苗等疫苗);二是将自然病毒大量繁殖后灭活及分解做成疫苗(甲肝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流感裂解疫苗、乳头瘤病毒疫苗和以前的血源乙肝疫苗);三是知道明确的抗原成分,通过生物工程来大量制造(乙肝疫苗最有代表性,目前乙肝疫苗只有通过转基因技术基于酵母菌或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生产的产品)。通常,接种病毒类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力可以直接消灭入侵人体的病毒;细菌类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力往往不是直接针对细菌本身,而是针对细菌的致病能力。最经典的细菌类疫苗是白百破疫苗。该疫苗中的白喉和破伤风成分,针对的是白喉细菌与破伤风细菌致病的主要武器——白喉毒素和破伤风毒素。科学家将这两种毒素用甲醛处理,做成没有毒性的类毒素。这种类毒素可以作为疫苗的抗原刺激人体产生针对真正毒素的免疫力。当人体感染这两种细菌时,疫苗产生的免疫力可以中和掉细菌的毒素,而细菌本身则可以靠人体其他免疫机制消灭掉。白百破疫苗中剩下的那个成分——百日咳,则是疫苗生产技术进步与人们对预防接种安全性关注的共同作用的典范。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白百破疫苗中百日咳成分采用的是灭活的整个百日咳细菌(即白百破全细胞疫苗)。白百破全细胞疫苗对于百日咳的预防作用不错,但整个百日咳细菌体的成分非常复杂,一股脑进入人体后造成的不良反应也非常严重。这种不良反应曾在日本和英国引起恐慌,民众拒绝接种这种疫苗,最后是流行病学数据证明不接种的后果更加严重(不接种后百日咳发病致死数和致残数比接种后的不良反应人数多得多),政府说服民众恢复了接种。虽然恢复了接种,但这种疫苗的安全性显然需要改良。日本在经历过这种惨痛的教训后,仔细研究了百日咳的致病和免疫机理,将百日咳细菌中的某些有效成分分离出来做成疫苗,这种疫苗不含有百日咳全菌体,大大降低了接种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同时也能取得较好的预防效果。这种新的白百破疫苗被称为白百破无细胞疫苗,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推广。我国从2007年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用白百破无细胞疫苗替代全细胞疫苗,我国生产白百破无细胞疫苗的工艺则引自日本。由于白百破无细胞疫苗已经全面取代全细胞疫苗,因此在称呼上也就没有必要特别说明是无细胞疫苗了,现在提到白百破疫苗一般就是指无细胞疫苗。白百破疫苗的问题并未到此结束。我国目前生产白百破疫苗中,百日咳的各种有效成分的含量和比例还不能保持稳定,仅属于初级水平。国外已经将百日咳疫苗成分研究得非常透彻,且在生产工艺上也达到了高级水平——将有效成分进行提纯后按一定比例进行配比后做成疫苗。目前,国外的白百破疫苗至少含有2种有效成分,一种是百日咳类毒素,其含量精确为25ug;另一种是丝状血凝素,含量精确为25ug。百日咳毒素是百日咳主要的致病原因,将其脱毒为类毒素做成疫苗的理由与白喉和破伤风疫苗成分的理由相同。丝状血凝素则与百日咳细菌粘附在呼吸道粘膜上皮细胞有关,使丝状血凝素失效就能使百日咳细菌无法粘附在呼吸道上,其毒素或其他致病能力也就不能发挥作用了。不过即便百日咳疫苗做成了二组分,其预防效果相对于单组份的白喉和破伤风疫苗来说仍有待提高。科学家仍在不断寻找其他有效成分来提高二组分百日咳疫苗的效果。于是三组分百日咳疫苗被开发出来了,增加的成分是百日咳菌体外膜蛋白,该成分也与细菌的粘附能力有关。目前,关于二组分疫苗和三组分疫苗孰优孰劣仍有争论,还没有三组分疫苗明显优于二组分疫苗的可靠证据。这个问题的争论,即体现了生物的复杂性,又体现了科学的严谨性。生物的复杂性是指百日咳细菌的致病能力还未被完全理解,增加了一种疫苗组分并未显示出相应的效果;科学的严谨性体现在科学只重证据而不是想当然的结论——既然没有证据显示三组分疫苗效果由于二组分疫苗,那种认为组分越多效果越好的观点只能是想当然。肺炎球菌疫苗、流感嗜血杆菌疫苗、脑膜炎球菌疫苗则是非常类似的一组细菌类疫苗。这些疫苗的作用方式是:中和这些细菌表面负责粘附作用的多糖成分——细菌不能粘附在粘膜上,就不能定居和繁殖,也就无法致病。不过,事情远不是那么简单。肺炎球菌有90多个型别、脑膜炎球菌也有13个型别,这些型别中只有部分型别能够致病。必须甄别出这些致病型别,再把这些型别的多糖成分分别提纯后做成疫苗,才能尽可能地实现广谱免疫。肺炎球菌疫苗目前最多做到1支疫苗预防23个型别(23价疫苗),脑膜炎球菌疫苗目前最多做到1支疫苗预防4个型别(4价疫苗)。除了型别多的麻烦,多糖直接做疫苗效果不佳也是个大问题。科学家们必须把多糖与载体蛋白结合(结合疫苗),才能使这些疫苗在婴幼儿身上取得良好的防病效果。由于细菌型别排列组合多,再加上多糖与结合的变化,肺炎球菌疫苗和脑膜炎球菌疫苗都有非常多的产品线,使这两种疫苗的接种程序变得非常复杂,我有两篇博文分别介绍过这个复杂的问题:《教你如何接种流脑疫苗》和《肺炎疫苗,能预防肺炎么?》最后,我总结一下我的观点:①由于细菌与病毒的体量大小差100倍,导致其疫苗制造的难度和作用途径也大不相同; ②病毒类疫苗都是直接消灭侵入人体的病毒;细菌类疫苗通常是针对细菌的致病力,而不是消灭细菌本身。
范文九:日,深圳一名新生婴儿接种乙肝疫苗68分钟后死亡,这已是近一个月来全国发生的第四起疑似“疫苗致死”案,涉案疫苗全都由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公司)生产。为何要等到第四起悲剧发生后才对“疑似问题疫苗”全面叫停?“妻子今天出院了,孩子的事还一直瞒着她,说孩子是被转院了,有护士照顾。”22日上午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门口,死亡婴儿的父亲掩饰不住痛苦。他说,妻子16日入院后,医院安排了产检,一切正常。17日上午孩子出生后,医生说孩子健康状况良好,之后就打疫苗,自己也一直守在产房门口,后来又突然被通知要抢救,说是孩子肺部大量失血,医生说是抢救过来也没用了。据相关部门通报,17日10时37分,婴儿被注射康泰公司生产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0μg,两分钟后,婴儿突发面色紫绀,呼吸不规则,哭声小,68分钟后,抢救无效,患儿临床死亡。这已不是康泰公司疫苗第一次涉及死亡事故。早在11月25日,湖南就出现了一名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病例,所幸患儿经过抢救后转危为安;随后,湖南有两名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后死亡,死亡时间分别是12月6日和12月9日。这三名婴儿注射的乙肝疫苗均由康泰公司生产,涉及批号分别为C、C。12月1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知,暂停深圳康泰公司这两个批次的乙肝疫苗使用,当时这些疫苗已销往广东、贵州、湖南三省。然而这一通知发出后仅过了4天,深圳又发生了疑似“疫苗致死”案,涉案的是康泰公司批号为C的另一个批次乙肝疫苗。不少人质疑,如果在湖南发生两例疑似“疫苗致死”案之后就全面叫停康泰公司全部批次的乙肝疫苗,17日的悲剧就很有可能避免,但遗憾的是,当时有关部门还是心存侥幸,将嫌疑仅仅锁定在其中两个批次,没有对已经出现重大嫌疑的康泰公司采取更全面的检查,才会导致“疑似悲剧”再一次发生。公众对“疫苗不良反应”有多少知情权?如果不是近一个月来湖南、四川、广东接连发生疑似“疫苗致死”案件,公众很少会考虑到疫苗的不良反应问题。婴儿死亡是否与疫苗有关?深圳市卫生管理部门称,目前尚不能确定该死亡病例是否与接种疫苗有关,需要等医学鉴定结果才能明确诊断。然而针对此前湖南两例疑似“疫苗致死”事件,康泰公司发布通报将此称为“疑似偶合死亡事件”,并称“偶合症是最容易出现的,也是最容易造成误解的”,“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公众对此疑虑难以消除:这其中究竟有多少不良反应是已知的,又有多少不良反应是被忽视的?发生的死亡病例有多少是注射乙肝疫苗造成的,又有多少与疫苗无关,而仅仅只是“偶合症”?此外,尽管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于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暂停使用深圳康泰公司的全部批次重组乙肝疫苗,但此次涉事的C批次疫苗生产了多少,流向了何处,至今并未公布。如何填补“问题疫苗”退出后的缺口?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提供的免费疫苗由省级统一采购,逐级供应。康泰生物常务副总经理张建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免费疫苗的价格在每人份(三剂)6~8元左右。免费乙肝疫苗多年以来几乎一直被康泰生物和北京天坛两家公司包揽,在最顶峰的时候,康泰曾占据70%的市场份额。现在康泰生物的乙肝疫苗被叫停,其间突然出现的巨大空缺怎么办?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方面表示,由于乙肝疫苗由广东省统一采购供应,深圳目前使用的均为康泰生物生产的乙肝疫苗,需要调拨其他公司的乙肝疫苗来保证深圳乙肝疫苗的供应。在调拨期间,可能存在疫苗供应暂时短缺。对于一般人群,推迟接种乙肝疫苗不影响乙肝疫苗的免疫效果,但对于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新生儿,优先保证其在出生后24小时内及时接种。短期市场缺口或由二类疫苗补充。深圳南湾医院办公室主任杨锦民表示,目前医院的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换成了大连某厂家生产的产品,属于需要付费的二类疫苗。“如果是父母有一方患有乙肝,24小时就必须打乙肝疫苗,此类新生儿会优先保证,其他普通接种者可以晚一到两周再打。”(摘自新华网)
范文十:疫苗事件的深入思考15级工程管理 刘阿森前段时间社会上一则关于疫苗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轰动,山东省数亿元未冷藏的无效疫苗流入十八个省份,更令人恐慌的是山东济南一对庞氏母女自2010年开始就非法经营25种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储存就销往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其生产制造无效疫苗时间之久令人咋舌,期间未接受任何监管部门调查和处罚也让监管部门再失民心 。一.涉事企业及其处罚目前山东省警方已经确认对有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可能是造成涉案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者。存在问题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是: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郑州邦正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济宁福泰医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以下简称“河北卫防”)名列其中。该中心今年一月刚卸任的法定代表人赵保刚,也是北京华夏德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德众公司”)的最大股东。事实上,华夏德众公司由山西疫苗事件涉事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卫时代公司”)更名而成。一份原卫生部文件显示,该部2010年已责令清算、注销华卫时代公司的原股东北京华卫产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卫产业公司”),并认定华卫产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协会2010年年检初审不合格,责成协会限期整顿半年,进行通报批评。华卫时代公司负责人田建国,也被撤销了该协会职务,解除聘用关系。这些消息当时未向社会公布。2010年,华卫时代公司更名,并接受了来自河北疾控领域的两名新股东,现在其中的一名股东再次涉入山东省无效疫苗事件。该事件涉事企业之多,从事违法行为的时间之久,相关部门监察漏洞之多让人瞠目结舌,倘若没有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涉事企业如何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这么久,目前而言,受到惩处的主要还是涉事企业,监管部门依然风平浪静,这其实也暴露出政府部门内部互相包庇的不正之风。倘若每次涉及民众生命安全问题的重大事件被曝光后却没有政府职权部门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那么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也同样只是风声一过涛声依旧。二.国内疫苗监管漏洞根据中国对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监管规定,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其中国家免疫规划中的疫苗品种作为一类疫苗,全部由接种单位上报接种计划,国家统一免费分配发放;需自费接种的二类疫苗,则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疫苗经营企业向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直接提供。一类疫苗大都是由国家统一采购,由于利润比较低,民营企业几乎少有涉及,厂家几乎都是国企单位,但二类疫苗的采购属于市场行为,相关企业和机构都会追求利益最大化,加之中间的流通链条比较长,很容易造成监管真空。始于2006年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是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码全流程覆盖,实现药品追溯信息化监管,在最小单位包装上都有监管码可以追踪,以便在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追溯流向,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是这一制度最大的亮点。但是,山东的“问题疫苗”为了降低成本,并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至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部分还属于临期疫苗。庞某正是购买了这些临期二类疫苗,再加价销售给其他疫苗贩子或接种单位,也就是说,疫苗从生产厂家到流通领域,从医药代表最终到接种单位,长达5年的时间内竟然没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其中的问题。很明显,药品监管码制度并没有被真正执行,所以才会造成到目前都无法追踪到最终流向的状况。一支二类苗正常的流通方式是生产厂家→经销商→省疾控→市疾控→县疾控→接种点。这个过程中层层加价,空间巨大,即使疾控系统内流动也要加价。巨大的空间是疫苗贩子赚钱的基础。一番几倍的利益空间二类疫苗更是养活了很多环节的人。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国家许多制度和规定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和对应的监督部门监督执行,造成许多规定制度没能够落实和发挥作用,所以我认为国家在制定方针政策和规定的时候,不单单只需要考虑这些,还应该考虑相对应的配套措施来保证决策的实施。四.国家最终的改进和进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共24条,主要针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完善第二类疫苗的销售渠道、冷链储运等流通环节法律制度,建立疫苗全程追溯法律制度,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坚决保障接种安全,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迅速回应国内外关切,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决定》改革了第二类疫苗流通方式,取消疫苗批发企业经营疫苗的环节,明确将疫苗的采购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平台上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同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等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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