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机构哈萨克斯坦计量认证器具是不是强制检定哈萨克斯坦计量认证器具

湖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工作程序
湖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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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工作程序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4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1.使用实施强制检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2.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市(州)、县级质监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首轮强检。
3.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⑴自我声明(见附件1)。
⑵提供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⑶提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表》(含纸质和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2)。同一制造厂相同型号规格不同产品编号的批量强检计量器具可附产品编号,减少申请书页数。
⑷申请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时,使用单位必须提供上一周期的检定证书封面复印件。
⒈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应有相应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且与《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一一对应。“两证”均在有效期内,若超过有效期的,其计量器具不能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
⒉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有相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且与《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一一对应。考核证书在有效期内,若超过有效期的,其计量器具不能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
3.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4个方面,且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中的用途界定是否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见附件3)。
4. 如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无法证明计量器具用途的,则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贸易结算”,应提供该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的佐证材料,如贸易结算发票等复印件;
⑵“安全防护”,应提供该计量器具用于安全防护的佐证材料,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⑶“医疗卫生”,应提供该计量器具用于医疗卫生的佐证材料,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
⑷“环境监测”,应提供该计量器具用于环境监测的佐证材料,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监测数据等复印件。
5. 备案机构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当地计量检定机构能检定的,指定申请单位到当地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建议申请单位到申请表中推荐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6.申请材料都应当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接受代理机构申请。
申请表审核完成后,加盖审核机构印章,申请单位留存一份,备案单位存档一份,计量检定机构存档一份。
四、监督管理
计量检定机构每月向备案机构报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信息,备案机构应当核查备案申请和检定结果,对未按规定接受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依法查处。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强检范围及说明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中的竹木直尺,不得有裂纹、弯曲,二端包头必须牢固紧附尺身,刻线应清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计量罐容积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安全距离的测量。
带锤钢卷尺
用于贸易结算:计算罐中液体介质高度的测量。
铁路轨距尺
用于安全防护:铁路轨距水平、垂直距离安全参数的测量。
皮革面积计
用于贸易结算:皮革面积的测量。
玻璃液体温度计
玻璃液体温度计
用于贸易结算:以液体容积结算时进行的温度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易燃、易爆工艺过程中温度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婴儿保温箱、消毒柜、血库等温度的测量。
体温计:玻璃体温计、其他体温计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中的玻璃体温计,汞柱显像应清楚鲜明,刻线应清晰,汞柱不应中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周期检定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温度的测量。
石油闪点温度计
石油闪点温度计
用于安全防护:石油产品闪点温度的测量。
谷物水分测定仪
谷物水分测定仪
用于贸易结算:谷物水分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燃料发热量的测量。
见皮带秤项
见台秤、案秤项
见杆秤、戥秤项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及涉及商品定等定价质量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有害物质样品质量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质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质量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和用于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轮、轴载的称重。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包裹、行李的秤重。
用于贸易结算:信函、包裹的秤重。
计价收费专用秤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粮食的称重。
定量包装机
定量包装机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定量包装量值的测量。
定量灌装机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定量包装量值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谷物容量器
用于贸易结算:谷物收购时定等定价每升重量的测量。
计量罐、计量罐车
立式计量罐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
卧式计量罐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
球形计量罐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气体容积的测量。
汽车计量罐车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
铁路计量罐车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容积的测量。
船舶计量舱
用于贸易结算:原油、成品油及其他液体或固体容积的测量。
燃油加油机
燃油加油机
用于贸易结算:成品油容积的测量。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中的液体计量提,口部应平整光滑,壳体应平坦,整体无变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使用。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商品容积的测量。
食用油售油机
食用油售油机
用于贸易结算:食用油的称重。
用于贸易结算:酒精含量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密度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制糖原料含糖量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乳汁浓度和密度的测量。
煤气表:工业用煤气表,生活用煤气表
周期检定&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口径为15-25mm)、4年(口径&25-50mm),到期轮换。
用于贸易结算:煤气(天然气)用量的测量。
水表:工业用水表,生活用水表
周期检定& 只作首次强制检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口径为15-25mm)、4年(口径&25-50mm),到期轮换。
用于贸易结算:用水量的测量(如:冷水表、热水表)。
液体流量计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流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排放污水的监测。
气体流量计
用于贸易结算:气体流量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医用氧气瓶氧气流量的测量。
蒸气流量计
用于贸易结算:蒸汽流量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
1、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3、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4、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5、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6、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7、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用于安全防护: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用于安全防护:
1、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
2、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压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压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眼压的测量。
出租车计价表
出租车计价表
用于贸易结算:汽车计价里程的测量。
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用于安全防护:机动车行驶速度的监测。
振动监测仪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机械、电气等设备和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振源的监测。
单相电能表:工业用单相电能表和生活用单相电能表。
只作首次检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单宝石轴承)、10年(双宝石轴承),到期更换。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三相电能表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分时记度电能表
用于贸易结算:用电量的测量。
测量互感仪
电流互感器
用于贸易结算:作为电能表的配套设备,对用电量的测量。
电压互感器
用于贸易结算:作为电能表的配套设备,对用电量的测量。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绝缘电阻测量仪
用于安全防护:绝缘电阻值的测量。
接地电阻测量仪
用于安全防护:电气设备、避雷设施等接地电阻值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空间电磁波场强的测量。
心、脑电图仪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心电位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脑电位的测量。
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用于安全防护、用于医疗卫生和用于环境监测:电离辐射照射量的测量。
医用辐射源
用于医疗卫生:对人体进行辐射诊断和治疗。(如:医用高能电子束辐射源、X辐射源、γ辐射源)
电离辐射防护仪
射线监测仪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射线剂量的测量。(如:γ、x、β辐射防护仪、环境监测用X、γ空气吸收剂量仪、环境监测用热释光剂量计。)
照射量率仪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射线照射量率的
放射性表面污染仪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放射性核素污染
表面活度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人员接受辐射剂量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以放射性核素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核素活度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放射性核素活度的测量。
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
激光能量计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能量的测量
激光功率计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功率的测量。
医用激光源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源对人体进行诊断和治疗。
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超声功率计
用于医疗卫生:医用超声波诊断、治疗机输出的总超声功率的测量。
医用超声源
用于医疗卫生:对人体超声诊断和治疗,(如:超声诊断仪超声源,超声治疗机超声源,多普勒超声治疗诊断仪。)
用于安全防护和用于环境监测:噪声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听力的测量。
有害气体分析仪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CO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CO含量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CO2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CO2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及废气排放中的SO2含量的测量。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氢含量的测量。
硫化氢测定仪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硫化氢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pH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pH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的pH的测量。
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气酸碱平衡的分析。
瓦斯报警器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如:瓦斯报警器、可燃性气体报警器)
瓦斯报测定仪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
汞蒸气测定仪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汞蒸气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汞蒸气含量的测量。
火焰光度计
火焰光度计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监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分光光度计
可见分光光度计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紫外分光光度计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红外分光光度计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荧光分光光度计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滤光光电比色计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荧光光电比色计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烟尘、粉尘测量仪
烟尘测量仪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烟尘含量的测量。
粉尘测量仪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粉尘含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粉尘含量的测量。
水质污染监测仪
水质监测仪
用于医疗卫生和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镉、汞等元素的测量。(如:氨自动监测仪,硝酸根自动监测仪,钠离子监测仪,测砷仪,氧化物测定仪,余氯测定仪,总有机碳测定仪,氟化物测定仪,水质采样器,需氧量测定仪。)
水质综合分析仪
用于医疗卫生和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镉、汞等元素含量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和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氰化物含量的测量。
容氧测定仪
用于医疗卫生和用于环境监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氧含量的测量。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用于安全防护:对机动车司机是否酒后开车的监测。
血球计数器
电子血球计数器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液的分析。
用于医疗卫生:眼镜镜片屈光度的测量。
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用于贸易结算:电话通话时长的测量和计费计算。
棉花水分测量仪
棉花水分测量仪
用于贸易结算:棉花水分含量
用于医疗卫生:眼睛屈光度
验光镜片组
用于医疗卫生:眼睛屈光度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用于安全防护:人身安全
燃气加气机
燃气加气机
用于贸易结算:燃气容积的测量。
用于贸易结算:用热量的测量。
XXX质量技术监督局:
我单位已经知晓《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关于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备案要求,对照《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编写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表》,承诺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报,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表
联系方式&&&&&
(电话电邮)
注:1、此表为在湖南省境内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作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所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信息向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专用表格。&&&&&&&&&&&&&&&&&&&&&&&&&&&&&&&&&&&&&&&&&&&&&&&&&&&&&&&&&&&&&&&&&&&&&&&&&&&&&&&&&&&&&&&&&&&&&&&&&&&&&&&&&&&&&&&&&&&&&&&&&&&&&&&&&&&
2、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可自行增加行),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时,需要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纸质件(多页需逐页盖章并一同加盖齐缝章)和对应的电子版本。备案完成后将返回一份加盖备案单位印章的纸质文件。&&&&&&&&&&&&&&&&&&&&&&&&&&&&&&&&&&&&&&&&&&&&&&&&&&&&&&&&&&&&&&&&&&&&&&&&&&&&&&&&&&&&&&&&&&&&&&&&&&&&&&&&&&&&&&&&&&&&&&&&&&&&&&&&&&&&&&&&&&&&&&&&&&&&&&&&&&&&&&&&&&&&&&&&&&&&&&&&&&&&&&&
3、专业类别:按几何量、力学、热工、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声学、光学、化学、电离辐射、其他填写;
4、使用领域: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填写;&&&&&&&&&&&&&&&&&&&&&&&&&&&&&&&&&&&&&&&&&&&&&&&&&&&&&&&&&&&&&&
5、器具有效期:首次使用的计量器具不填写,后续按检定证书上的有效期填写;&&&&&&&&&&&&&&&&&&&&&&&&&&&&&&&&&&&&&&&&&&&&&&&&&&&&&&&&&&&&&&&&&&&&&&&&&&&&&&&&&&&&&&&&&&&&&&&&&&
&&&&&&&&&&&&&&&&&&&&&&&&&&&&&&&&&&&&&&&&&&6、检定形式:按首次检定或周期检定两类型选择填写;&&&&&&&&&&&&&&&&&&&&&&&&&&&&&&&&&&&&&&&&&&&&&&&&&&&&&&&&&&&&&&&&&&&&&&&&&&&&&&&&&&&&&&&&&&&&&&&&&&&&&&&&&&&&&&&&&&&&&&&&&&&&&&&&&&&&&&&&&&&&&&
7、检定单位:按上个周期承担检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名称或准备申请承担检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名称填写;&&&&&&&&&&&&&&&&&&&&&&&&&&&&&&&&&&&&&&&&&&&&&&&&&&&&&&&&&&&&&&&&&&&&&&&&&&&&&&&&&&&&&&&&&&&&&&&&&&&&&&&&&&&&&&&&&&&&&&&&&&&&&&&&&&&&&&&&&&&
8、在备案后发生使用单位名称、地址变更和已备案的计量器具发生使用状况变化,应及时重新备案。 申报单位(盖章)、日期:&&&&&&&&&&&&&&&
备案单位(盖章)、日期: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关于加强我市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的通告
来源: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日
  为了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平交易,保障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及随后调整目录,并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以及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均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二、使用单位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填写《浏阳市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登记表》一式叁份,报浏阳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工商质量监督局)备案,然后向有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三、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制度,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和落实在用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制度、报废更新制度和日常自校制度等,保证在用计量器具性能符合相关要求;需维修的计量器具应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修后经检定合格再投入使用;对性能不稳定、示值不准确、故障率高的计量器具及时进行更新。
  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计量检定机构按计量检定规程确定,使用单位应在检定有效期满前,及时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送检或约定现场检定。不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破坏铅封,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利用计量器具进行任何形式的计量作弊。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公开向消费者做出诚信计量方面的承诺,保证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计量准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强制检定备案:浏阳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科:2;浏阳市计量管理工作QQ群:;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浏阳市食品药品和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5、6;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2。
  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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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浏阳市浏阳市劳动中路208号|投诉举报电话:5
备案号:湘ICP备号
版权所有:浏阳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湖南伟博您当前位置:
陕西省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场会在宝鸡召开
16:00:16中国质量新闻网
共享试点经验 促进计量发展
陕西省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场会在宝鸡召开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姜丹 李庆 记者 王梅)10月28日,陕西省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场会在宝鸡召开,旨在总结推广试点先行经验,指导和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确保2020年末实现全省覆盖。
  开展全省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这是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陕西省质监系统“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更是新常态下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执政为民、计量惠民,促进计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具体实践。
陕西省质监局局长乔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由陕西省质监局主办,宝鸡市质监局承办,陕西省质监局局长乔军、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欣出席会议并讲话。
  出席此次会议的还有陕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卫计委的相关领导,以及全省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以及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质监局主要领导,省质监局业务科室的负责同志等。会议由陕西省质监局总检验师刘蓬勃支持。
  为充分发挥计量服务保障民生作用,促进计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今年年初,在陕西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各市县(区)财政、卫计、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下,由陕西省质监局牵头,分别依托宝鸡市、渭南市、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杨凌示范区质监局以及省计量院,组织开展了全省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好的经验做法。
与会代表在杨凌五湖路社区卫生中心现场观摩交流
  此次会议共分现场观摩和会议交流两个阶段。上午,与会代表分别前往杨凌揉谷镇卫生院、杨凌五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宝鸡市质监局机关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
  下午,宝鸡市、杨凌示范区、渭南市、韩城市4家单位分别介绍了各自的试点工作情况,与大家进行了现场经验交流。
宝鸡:免费检定医用计量器具提升基层医疗计量水平
  宝鸡市质监局把探索建设幸福宝鸡的新思路、探寻满足百姓幸福需求的新办法,作为推进建设幸福宝鸡工作的新课题,在质监专项经费中列支100万元在全省率先推行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在用医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全力打造“宝鸡质监计量惠民”服务品牌,有效改善了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在用医用计量器具普遍存在的未检定、漏检和超周期直接“带病诊疗”使用状况。检定合格医用计量器具从过去占台件总数的不足50%上升到现在的95%,医用计量设备周检率由50%上升到现在的95%。
  察民情听民声,常思民忧之策。2010年,市质监局以题为《医用计量器具拒绝检定、群众就医安全难以保障》的《质量与安全送阅件》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加强对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和督促按期检定提出了具体办法,引起了市上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深入多家医疗机构调研、座谈、交流,察实情、问症结、解难题。2013年以来,多次在市政协提案中强烈呼吁市政府应将乡镇、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14年,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年的实施意见》,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镇街和村(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疗计量器具、民用四表使用后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检查所需经费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16年,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全覆盖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列入了全市深化改革“面向群众”改革事项的重点任务。
  开展免费检定,办好为民实事。由市质监局牵头专门成立了“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任务,落实了各部门的责任,确保调查摸底及后期的检定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市计量所建立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计量器具数据库,将检定完成情况录入其中,逐步实现质量诚信动态管理。
  取信让利于民,释放质监红利。实施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源头上杜绝了因“医用三源”等计量器具失准导致的误诊、误判现象的发生,解除了医生和患者双方的后顾之忧,真正践行了“履职为民、服务惠民”的承诺。
杨凌:联合统合融合 协调统一联动 构建镇村医疗卫生单位计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杨凌质监局坚持“部门联合,技术统合,业务融合”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镇村医疗卫生单位计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2家乡镇卫生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6个农村卫生室的284台(件)在用医用计量器具全部进行了免费检定。通过试点,镇村医疗卫生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主体责任不断夯实,部门联动合作机制不断完善,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不断强化,质监服务基层能力不断增强。
  坚持部门联合,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摸底建档、建章立制、组织检定、动态监管和总结上报等六个节点稳步推进。通过计量检定服务、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效果反馈等措施,建立了质监与卫计部门之间计量工作联动合作的长效机制,强化了质监部门对医用计量器具的的监管。
  坚持技术统合,计量惠民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主动争取与陕西省计量院在计量检定、信息化管理和人员培训方面的技术支持,统合检定项目,集中对在用的医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全部进行了检定。建立计量检定数据平台,平台设置统计分析、分级管理、信息查询和超期预警板块,在用医用计量器具全部录入数据库,并适时更新,提前预警,实施动态监管。
  坚持业务融合,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不断强化。我们以计量检定为契机,将计量工作融入到医疗卫生单位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质监、卫计部门的业务融合,进一步强化了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
渭南:创新举措,主动作为 推动基层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常态化
  发挥主观能动性,协调各部门相互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多次汇报此项工作的设想、进展情况以及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反响,争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通力,市卫计委专门就此项工作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财政局把免费检定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定期核拨;市政府考核办把基层医疗机构的免费检定工作,列入对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为免费检定工作提供了政策和资金的有力保障。
  深化计量惠民措施,创新计量工作方式,顺利开展免费检定。专门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就落实免费检定试点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建立了医用计量器具管理人员QQ群,利用QQ群平台与各医疗机构及时交流,掌握各医疗机构计量器具的更新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不按规定进行检定的在用医用计量器具,依法依规查处。
  建立长效机制,增强主动履职意识,确保免费检定工作常态化。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计量管理部门负责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在用计量器具底数,协调免费计量检定经费等,计量检定机构制定免费检定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将检定情况及时上报计量管理部门,同时指导医疗机构更新计量管理台账、健全计量管理制度,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计量管理主体责任。二是规范检定行为。在市局网站公示各医疗机构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增强社会监督力度;法定计量机构对医用计量器具检定实施网格化管理。三是建立监督落实整改机制。把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采取停用维修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四是加强执法检查,推动诚信计量建设。推动医院完善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周期检定制度。和卫生室、医院签订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五是市计量所在服务大厅专门设立免费检定服务窗口,使免费检定工作常态化。
韩城:深入动员 广泛宣传 扎实推进
  积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是搞好工作的前提。一是争取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的同意和支持。二是以政府名义印发了《韩城市镇办、社区(村)医疗机构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制定了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赢得了市政府的肯定支持,市财政在最短时间内将工作经费拨付到位,使我们的工作在经费、人员方面得到了及时有效保障。
  全面摸底建档是搞好免费检定工作的关键。3月份,我局组织人员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到全市14个镇办卫生院, 2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248个村卫生室,对其在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建档造册,建立台账,并制作了韩城市镇办、社区医疗机构强检计量器具网络分布图。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是搞好免费检定工作的根本。一是在宣传对象上,分层次对承检机构、检定人员、受检医疗机构及单位人员和社区、镇办、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尽可能使宣传的覆盖面更广;二是在宣传内容上,力求更贴近实际,更贴近民生,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更多的计量知识及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三是组织对检定人员进行了职业素养教育和检定技能培训;四是在宣传方式上,力求多样化,更加注重宣传的实际效果。如,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当计量义务监督员,深入到各镇办和社区进行计量知识宣传,组织局标准计量科人员深入基层医疗单位进行调查宣传。
  最后,乔军在讲话中,回顾了陕西省开展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情况,从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民生工作总体部署、必须始终着眼社会百姓生命健康需求、必须努力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必须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计量检定、必须建立健全在用医用计量器具长效监管机制和必须深入扎实搞好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了试点工作经验,指出了存在问题,并从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沟通,搞好组织协调;精心实施,确保任务落实;注重宣传,创造良好氛围等4个方面,对全面推广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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