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如何退出农业合作社

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由租到退启示:有多大嘴吃多大馒头
  原标题:(走基层 听民声)“有多大的嘴吃多大的馒头”——河北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由租到退的启示
  新华网石家庄5月2日电(记者白明山)“贪多嚼不烂,教训太深刻”,说起自己土地流转后“毁约弃耕”的事,高月明对记者反复表示,“心太切,力不足,想涉足种植环节却亏了自己,折腾了土地。”
  高月明实际控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去年在河北柏乡县流转土地7000余亩。但今年春耕时节,一些地块撂荒,由于无力经营,不得不将5500亩土地退还给农民,仅打算保留1500亩。他说,这一租一退,里里外外自己往里搭了4000多万,“你说教训深刻不深刻?”
  好好的地,不种庄稼,却荒了一季,对土地有感情的农民更有意见。柏乡县内步乡内步二村的郭金镶流转给高月明4亩地,站在自家的地头上,他说:“这是小麦主产区啊,地力肥,麦子一亩能打千余斤,现在荒着长杂草,真心疼。”他说,去年,这家合作社打算流转土地,一亩地一年给到1680元,以后还有所增加,就签了合同。到目前,合作社总计给了840元,还是分两次给付。
  村民郭增礼说:“俺这一亩地一年的流转费大概千元左右,而他们给的价格明显高,我辛苦种地一年,也就才能落这点钱,为啥不租呢。”
  在内步二村郭振岭家里,他翻出了自己给这家合作社发展的社员情况登记表,涉及26户和74.69亩地。他说,起初合作社找来技术员给社员讲授种植技术专业知识,说做到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后来种了一季萝卜,补种了菠菜,但收萝卜时,萝卜卖的钱都不够用工的钱,菠菜卖也就一两毛钱一斤,最后干脆烂到了地里。“合作社没合作起来。”
  高月明原来主要从事食品加工行业,其中果蔬加工厂需要胡萝卜作为原材料,以前原材料受制于人。他认为流转了土地,自己种胡萝卜质量会有保证,没想到能经营好加工企业的,不一定能种好地。
  他反思后认为:“合作社盲目扩张,流转土地贪多贪快;管理不善,直接面对这么多农户,力不从心;尽管企业有一定家底,但租金费用一下支出太多,占用了现金流;还有企业原计划的一条生产线没有建起来,萝卜收了也用不了。”春节前夕,他召集了合作社分社负责人开会,不想租种农民土地了,但是,中间没有沟通好,导致一些农民的地春耕时节撂荒了一季。
  柏乡县农工委书记高更须说,目前全县流转土地4万亩,占耕地的17%,这家合作社的土地流转规模在全县是最大的,政府将敦促合作社与农民进行协调,避免撂荒持续发生。
  专家表示,土地流转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能一哄而上,不能贪大求快,“有多大的嘴,吃多大的馒头”,不要忘土地流转前边还有“适度”两个字,特别是要谨防工商资本与行政力量结合“硬推”土地流转。
  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薛凤蕊认为,资本下乡进行大规模土地流转,分散的农民处于相对弱势,为避免农民利益受损,在流转前可以进行第三方委托,比如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储备和发布流转信息,为流转双方提供固定的交易场所,集中办理流转手续,为其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
  针对这家合作社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柏乡县将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对工商企业流转土地的监督和风险防范,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确保土地流转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想退出合作社行吗日期:&&&作者:&&&来源:农村大众
&&&&问: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想退出合作社,能否办理?&&&&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既是合作社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合作社成员的基本权利,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农民的自主权利,即,当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愿意或者客观上不能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时就可以选择退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对于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主要明确如下内容:&&&&1.退社时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成员资格终止时间。提出退社的成员的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自动终止。&&&&3.合作社成员退社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声明即可,无须批准。&&&&一个人是否可兼任两个以上农民合作社理事&&&&问:一个人是否可以兼任两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上述人员负责本社的生产经营管理,如果同时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似职务,势必难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本社的事务,也容易在所任职的合作社之间的交易中发生利益输送,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损害成员的利益。&&&&农民合作社章程如何制定&&&&问:成立合作社后,如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答: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必须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框架内,由本社的全体成员根据本社的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的,并由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制定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首先,制定章程要遵守法律法规,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制定。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章程应当符合本社的实际,起草章程时可以参照示范章程,但是不能照搬照抄。&&&&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由全体设立人制定,所有加入该合作社的成员都必须承认并遵守。正是由于制定章程是多数人的共同行为,所以,必须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能形成章程。章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全体设立人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治特征的重要体现,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事项,都应当由成员协商后规定在章程之中。&&&&修改章程要经成员大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并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可以对修改章程的表决权数做出更高的规定。这也是为了保证章程的相对稳定。&&&&启:读者朋友如有问题除拨打热线电话外,亦可发送短信至 ,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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