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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编号:临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9名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10、11、12涉及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仅独立董事表决):  1、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362.85万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5,573.55万元。公司拟定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日公司总股本2,390,8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358,621,860.30元,占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1.03%,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14年度。独立董事意见详见.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贾明魁等七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贾明魁、贺治强、李中超、李书民、吴同性、张清鹏、吴东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铁岗等四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张铁岗、、王立杰、靳德永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况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议案中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对2014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独立董事意见详见.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  根据青海省煤炭资源整合政策规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峻义海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将其生产的煤炭委托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青海省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销售,由此造成2013年公司额外发生关联交易金额6.16亿元,占预计金额36.37亿元的16.94%。独立董事意见详见.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的议案》。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财务公司将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等相关金融服务,以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独立董事意见详见.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重组前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用于增加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煤矿项目基本建设快速推进,提高企业整体资金利用效率,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将2011年度重组前募集资金及利息128,954,480.89元变更用于增加阳光矿业注册资本金。独立董事意见详见.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意见详见.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4―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8名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形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7、8、9涉及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 年度报告及其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3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1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362.85万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5,573.55万元。公司拟定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日公司总股本2,390,8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358,621,860.30元,占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1.03%,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14年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宗庆等五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李宗庆、张志伟、张银通、冯少卿、林发现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的议案》。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财务公司将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等相关金融服务,以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重组前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用于增加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煤矿项目基本建设快速推进,提高企业整体资金利用效率,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将2011年度重组前募集资金及利息128,954,480.89元变更用于增加阳光矿业注册资本金。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超额部分追认及201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  根据青海省煤炭资源整合政策的规定,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峻义海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将其生产的煤炭委托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公司”)的关联方青海省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销售,由此造成2013年公司与义煤公司额外发生关联交易金额6.16亿元,占预计金额36.37亿元的16.94%。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13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行业发展预测,预计2014年度公司与义煤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8.14亿元。分别为:  (一)公司向义煤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2014年,预计公司向义煤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供电、供水、供暖、煤炭业务委托管理、物资采购代理、矿山救护、通讯与网络服务、房地产租赁、煤炭、机电设备租赁等8项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2.11亿元。  序号  产品/服务  收费标准  2014年预计交易额(万元)  1  煤炭及销售代理  180000  2  供电管理  0.0248元/KWH  16000  3  供水供暖  2200  4  物资及采购代理  进价+2%  19000  5  矿山救护  1.0元/吨  380  6  通讯与网络服务  参照市场价  400  7  机电设备租赁  165  8  地质勘查服务  2003年行业定额  3000  小 计  221145  (二)义煤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2014年,义煤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矿山医疗急救、职工培训、社保代理、工程施工、房地产租赁、劳务、电力热力、煤炭、材料、配件等9项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6.03亿元。  序号  产品/服务  收费标准  2014年预计交易额(万元)  1  煤炭  90000  2  工程施工  35000  3  材料、配件  10000  4  劳务  成本加成价  8500  5  电力热力  13000  6  矿山医疗急救  0.36元/吨  521  7  职工培训  110、75、50元/人天  750  8  社保代理  120元/人?年  480  9  房地产租赁与托管  成本加成价  2045  小 计  160296  三、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正兰  企业住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经营范围:对采选业、化工业、铝工业的投资;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发电;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关联关系:直接控股股东。  2、关联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祥恩  企业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  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间接控股股东  3、关联方:义煤集团永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慕洪才  企业住所:义马市朝阳路15号院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4、关联方:义煤集团华兴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49.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纯财  企业住所:渑池县陈村矿区  经营范围:原煤、洗精煤、耐火材料、花岗岩材料、石料、塑料编织、化工产品(国家规定许可证产品外)加工、销售、支架修理、机械加工、畜禽养殖、外经贸部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5、关联方: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1470.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旗  企业住所:洛阳新安县正村乡白墙村  经营范围:矿用物资、机电设备购销。煤矿技术服务;煤矿设备制作、安装及租赁;矿业项目开发(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6、关联方:陕县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49.87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段明道  企业住所:陕县观音堂镇石壕村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建材、机械设备购销(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未获批准的不准经营。)。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7、关联方:渑池曹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慕洪才  企业住所:渑池县张村镇曹窑村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8、关联方: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清凯  企业住所:新安县铁门庙头  经营范围:电力、供热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9、关联方: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67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吴东升  企业住所:河南省义马市人民路西段  经营范围:大型煤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行业信息咨询,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粉煤灰综合利用(需国家审批或许可,凭审批或许可生产经营)。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10、关联方: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发现  企业住所:河南省义马市人民路西段  经营范围: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行业信息咨询,化工设备制造,副产品综合利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国家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11、关联方:河南开祥天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发现  企业住所:河南省义马市人民路西段  经营范围:二甲醚10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日);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脂(PBT)10万吨/年;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钢材、建材、机电设备、五金工具、仪器仪表的销售;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12、关联方: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86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陶丰  企业住所: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  经营范围:氧化铝、氢氧化铝、铝制品生产、加工,本企业自产产品销售。(以上项目中需专项审批的,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13、关联方:河南省豫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全旺  企业住所:义马市银杏路银杏国际花园7号楼17层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矿山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潢、市政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公路桥梁、高低压变电系统及输配电线路;道路、起重、砼预制件、 水泥制品、设备租赁、土建电气检测试验;修理、器材、物资供销。油料(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14、关联方:河南永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范全木  企业住所:义马市千秋路东段  经营范围:工矿机电产品及其配件、安全器材、支护用品、塑胶制品、水泥制品、标准件、电焊条生产、销售;木器加工、木材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矿用机电设备维修;特种设备及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凭资质证);矿用物资、医疗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办公机具维修销售、办公服务。铁道配件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材料、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  15、关联方:青海省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大岭  企业住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4号(夏都宾馆)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加工、销售;矿山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矿山机械设备制造、加工、维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煤炭批发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日)。  关联关系:受同一人控制的子公司的参股企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基本原则  1、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这类交易和服务以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2、双方依据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商品或服务,一方对其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另一方亦应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3、双方向对方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将不得低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相似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4、在一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时,对方应提供合理必要的协助。  (二)定价及结算原则  1、国家定价:实行国家固定价格的,以有权机关最近一次发布的价格为准;实行国家定价范围内浮动价格的,以有权机关最近一次发布的浮动价格为准。  2、市场价格:实行市场价格的,按照货物销售地或服务提供地的近期市场价为准。  3、成本加成价:若无可比市场价格的,则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后构成的价格为准。  4、协议价格: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独立董事单独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认可的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36.37 亿元,实际发生金额42.53 亿元,实际发生金额超预算16.94%,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与关联方青海省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造成的。根据青海省煤炭资源政策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峻义海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将煤炭业务全部委托关联方销售,造成6.16 亿元的差额。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未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8.14亿元。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必要环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符合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  3、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义煤公司委派的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4、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定于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2、会议召开时间:  日(星期二)9:00-10:30;  3、股权登记日: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二楼东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选举贾明魁等七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张铁岗等四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李宗庆等五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将重组前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用于增加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听取以下报告和说明  1、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2、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日9:00―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日17:00。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上海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话:5  传真:7  邮编:472300  联系人:王干、王晓飞  4、《参会回执》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参会回执》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审议的议案》  2、《关于审议的议案》  3、《关于审议的议案》  4、《关于审议的议案》  5、《关于审议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的议案》  7、《关于选举贾明魁等七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张铁岗等四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李宗庆等八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  12、《关于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的议案》  13、《关于将重组前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用于增加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请在对应的意见栏用“√”表示。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代码:  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参 会 回 执  截止日15:00,我单位(个人)持有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海股票帐户: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201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参会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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