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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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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检测(2016)验字第09-003号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
承 &担 &单 位: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夏 &抗
报 告 编 写 人:&沈 &艳
审 &&&&&&&&&核: 邹雅竹
&&&&签 &&&&&&&&&发: 赵晓声
现场勘察与监测:喻谨之、谢超凡、彭溢兴远
实 验 室 分 析:石寒民、李洁、邹浪、李林银、邝素芳、李任、钟洪涛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产业园金海路197号
电 &&&话:0731-89878596
邮 &&&编:410000
声明:复制本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南通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新型炼钢添加剂“钒氮合金”为龙头产品的企业。2011年南通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注册成立了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2013年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汉瑞”)。
湖南汉瑞采用“平窑空白焙烧―碱浸―离子交换”工艺进行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于2011年7月委托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10月24日以“湘环评[2011]307”号文予以批复。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进行了两次环评变更,第一次为生产规模发生变化(由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变更为年产5000吨偏钒酸铵);第二次为项目建设内容、产品方案、工艺、设备设施、平面布局等发生变化(由“空白焙烧―碱液浸取―净化除硅―离子交换提钒―氨盐沉钒”变更为“空白焙烧―碱液浸取―净化除杂―铵盐沉钒―煅烧”,产品由5000吨/年偏钒酸铵变更为3850吨/年五氧化二钒)。湖南汉瑞分别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与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3年5月20日、2015年11月5日分别以“湘环评函[2013]42”号文、“湘环评函[2015]78”号文对两次变更进行了批复。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318亩,由古丈至沅陵公路分为南、北二区。其中南区除办公楼外均为预留用地;北区为生产厂区,占地面积92.8亩。湖南汉瑞于2011年3月委托古丈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开工建设,生产厂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前处理车间(包括原矿堆场、破碎区、制球区、焙烧区、浸出区)、后续处理车间(包括除杂区、沉钒区、煅烧区)、成品仓库、锅炉房、污水处理车间、变电站等,以及浸出渣库。
湖南汉瑞石煤提钒生产线已全部建成,由于五氧化二钒市场行情一直低迷不振,从石煤原矿生产五氧化二钒的成本居高不下,始终处于生产即亏损的状态,石煤提钒生产线至今未投入使用,浸出渣库也一直未投入建设。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缓解资金压力,经过多方调研,湖南汉瑞拟外购偏钒酸铵,生产纯度99.2%以上的五氧化二钒,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由于外购偏钒酸铵生产五氧化二钒生产工艺、设备与石煤提钒的后段工艺基本一致,因此,湖南汉瑞利用石煤提钒的后段工序进行五氧化二钒的生产,生产设施基本不需进行改动。
鉴于此,本项目暂时不处理含钒原矿,外购偏钒酸铵作为原料生产高纯五氧化二钒,只需运行整条生产线的后半部分。因此,湖南汉瑞拟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第四条“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分类处理办法”中第三点“建设项目受市场行情、产能过程等因素影响,只建设了部分生产线(如电解锰、铁合金、电解锌行业),并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可按照实际生产负荷实施阶段验收,……”,对本项目申请阶段性验收。本期验收内容为:后续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锅炉房及变电站,目前均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受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我司于2016年8月进行了现场勘察,在现场勘察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验收监测工作方案;于2016年8月16日~8月1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环境管理核查和监测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施行;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6日修正,2008年6月1日实施;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
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
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13号,2001年12月;
⑻、《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05号,2009年12月17日;
⑼、《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号,2005年12月;
⑽、《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5号,2007年6月;
⑾、《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湘环发[2004]42号,2004年5月;
⑿、《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5]111号;
⒀、《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0月;
⒁、《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变更环境补充说明》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13年5月;
⒂、《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钒酸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1月;
⒃、《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州环评[2011]84号,2011年8月。
3.项目工程概况
3.1验收项目基本概况
古丈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湘西自治州中部偏东,酉水河中游南岸,峒河之北。东与怀化市沅陵县接壤,南与吉首、泸溪相接,西抵保靖,北和永顺县隔酉水相望。地理座标为东经109°4′44~110°16′13、北纬28°24′05~28°45′57。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古丈县东南面约24km处的岩头寨镇野竹村,总占地面积318亩,由古丈至沅陵公路分为南、北二区。其中南区除办公楼外均为预留用地;北区为生产厂区,占地面积92.8亩,生产厂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前处理车间(包括原矿堆场、破碎区、制球区、焙烧区、浸出区)、后续处理车间(包括除杂区、沉钒区、煅烧区)、成品仓库、锅炉房、污水处理车间、变电站等。
本次验收主要内容为后续处理车间、成品仓库、锅炉房、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
根据现场踏勘及查阅资料,验收项目北区原有2户散户,现已全部搬迁完成;目前,场址东北侧约200m为野竹村,住户约10户;东北侧约400m为岩头寨镇,住户约300户;西侧约1200m为两叉溪(磨子村),住户约20户。
工程基本情况详见表3.1-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3.1-2;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1-3;工程环保投资详见表3.1-4。
表3.1-1 &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
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
全厂劳动定员400人(其中生产工人340人,管理技术人员60人)
本次阶段性竣工验收劳动定员80人
年工作300天,三班制,8小时/班
环评及其批复情况
①、2011年7月委托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10月24日以“湘环评[2011]307”号文予以批复;
②、2012年12月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变更环境补充说明》,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5月20日以“湘环评函[2013]42”号文予以批复;
③、2015年1月委托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钒酸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11月5日以“湘环评函[2015]78”号文予以批复
古丈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投资情况
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011年11月开工建设
表3.1-2 &阶段性验收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本次验收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后续处理车间
净化、除杂区
除杂搅拌罐、絮凝剂搅拌罐以及过滤机
沉钒搅拌罐、离心过滤机等
贮存量1000t
位于后续处理车间内
其中1#煤堆场170m2;2#煤堆场550m2
分析化验及原材料仓库
共两层,其中一楼为原材料仓库,二楼为分析化验室及其他器材仓库
取水能力45m3/h
污水处理车间
MVR蒸发器,处理能力6.5m3/h
初期雨水池
设置800m3事故池(1#事故池位于初期雨水池一侧,容积为300m3;2#事故池位于后续处理车间内地下,容积为500m3)
沉钒尾液暂存池
1座,336m3,位于后续处理车间外西侧,设有挡雨设施,送至烟气处理车间作为喷淋塔补充水
锅炉烟气脱硫废水暂存池
1座,200m3,位于污水处理车间外北侧,设有挡雨设施
烟气处理设施
焙烧烟气处理系统及80m烟囱
已建成,用于处理煅烧后的脱氨废气,其中煅烧烟气处理由布袋除尘器改为旋风除尘器
锅炉烟气处理系统及40m排气筒
分类存储蒸发结晶产生的结晶浓缩盐
包括1#煤灰渣场80m2;和2#煤灰渣场220m2
表3.1-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本次验收范围)
浸溶、除杂净化、沉钒
贵液输送泵
IHF-100-80
除杂搅拌罐
双叶轮搅拌槽
絮凝剂搅拌罐
真空圆盘过滤机
合格液输送泵
IHF-100-80
沉钒搅拌罐
双叶轮搅拌槽
离心过滤机
L18800×W2500×H4200
4t/h蒸汽锅炉
表3.1-4 &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
投 资 内 容
实际建设情况
旋风除尘器
两级喷淋塔,沉淀循环池,风机,80m烟囱,控制系统等
锅炉烟气处理
脱硫塔,循环浆液池,风机,40m烟囱,控制系统等
回用于煅烧烟气处理后,采用MVR蒸发器处理
新建一座800m3初雨池
建设800m3事故池(包括一个300m3;一个500m3)
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锅炉烟气脱硫渣、煤灰渣
300m2煤灰渣堆场
浓缩结晶盐
200m2浓缩结晶盐库
风机、水泵
减振、隔声、降噪等
本次阶段性验收合计
3.2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本项目原环评所用原料为自有石煤矿山,已取得湘西州环保局环评批复,但一直未开工建设。本次阶段性验收原料为外购偏钒酸铵。阶段性验收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2-1,外购偏钒酸铵成分详见表3.2-2(分析报告单详见附件),原煤主要成份详见表3.2-3。
表3.2-1&&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NH4Cl≥99%
MgCl2≥98%
自建35KV变电站,位于后续处理车间北侧
均购自枫香坡煤矿
表3.2-2&&偏钒酸铵成分一览表
五氧化二钒(%)
烧得量/回收率(%)
表3.2-3&&原煤主要成份分析表
(空气干燥基)
(空气干燥基)
(全水分)
(空气干燥基全硫)
3.3公用工程
验收项目生产用水水源为厂区旁边的土溪,在土溪设取水泵站,取水能力45m3/h,生产用水由土溪抽水至厂区新水池,再从新水池接进水管至各用水单位。
验收项目生活水源为山泉水。
验收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后,经专用管道排入土溪;厂内排水管网实行污污分流、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制。
湖南汉瑞自建一座35KV变电站,35KV变电站位于后续处理车间北侧,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量。
本项目仅在净化除杂工序时需要加热,项目设置1台4t/h锅炉制备蒸汽,年产气量28800t。锅炉制备的蒸汽量能够满足项目生产的需求。
本项目厂址紧邻古丈至沅陵县级公路,全厂各类物料运输均采用公路运输。
3.4工程平面布置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由古丈至沅陵公路分为南、北二区。南区除办公楼外均为预留用地,北区为生产厂区。
生产厂区前处理车间位于厂区西部,西高东低,主要包含原矿堆场、备料区、焙烧区以及浸出区。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东部的后续处理车间,车间内包括除杂过滤区、沉钒区以及煅烧区。烟气处理系统位于西部焙烧区北侧,建设有烟气处理系统和烟气废水处理系统。沉钒废水收集系统布置在后续处理车间西侧靠近沉钒工序。后续处理车间东侧布置有锅炉房以及废水处理系统,南侧较低处布置有浸出液收集罐、事故池以及初期雨水收集池。食堂以及宿舍楼布置在厂区东南角,办公楼位于南区。厂区平面布局详见图2。
3.5生产工艺简介
本次阶段性验收工艺主要为外购偏钒酸铵→除杂罐→沉钒罐→提纯罐→回转炉煅烧→五氧化二钒→包装入库→外售。
3.5.1除杂、净化
外购偏钒酸铵与片碱一道投入除杂罐中,通入蒸汽加温进行浸溶,通过加入除杂剂(氯化镁等)、加热、搅拌等方式,去除浸溶液中的钙、镁、铁及硅酸盐,从而得到沉钒贵液,沉钒贵液经过滤机过滤,滤渣即净化渣,厂区内暂存。滤液利用真空打入沉钒罐进行沉钒。
沉钒贵液按钒量加入NH4Cl进行沉钒(加入量按V2O5&:&NH4Cl的质量比为1:1.4),沉钒在pH8~9的条件下进行,搅拌、静置、结晶析出,抽出上清液,沉淀物进行离心分离,并进行洗涤,离心分离后固体即为偏钒酸铵。洗液与沉钒尾液返回用于煅烧烟气处理。
其主要化学反应表达如下:
NaVO3+NH4Cl &== NH4VO3↓+NaCl
项目回转窑采用电能加热,将洗涤后的偏钒酸铵经过滤输送至回转窑,整个回转窑分为三段,分别为干燥段,控制温度在300℃~500℃;分解段,控制温度在450℃~600℃;以及充分氧化段,控制温度在450℃以上。煅烧工序采用连续进料连续出料的方式,整个煅烧过程控制时间约3h,煅烧完成后既为产品五氧化二钒。煅烧产生的烟气经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焙烧烟气一并采用两级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因目前原矿焙烧工序未运行,煅烧烟气采用沉钒尾液及洗水补充稀盐酸后进行喷淋处理。
其主要化学反应表达如下:
6NH4VO3&== (NH4)2V6O16+4 NH3&+2H2O
(NH4)2V6O16&== 3V2O4+N2+4H2O
2V2O4+ O2== 2V2O5
3.5.4产品包装
由以上工序得到的五氧化二钒产品,袋装后入库贮存,外售。阶3-1。
3.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6.1废气污染源分析及治理措施
⑴、煅烧烟气
偏钒酸铵煅烧过程产生的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气以及粉尘,煅烧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经两级水雾喷淋除尘、脱氨,适量补充稀盐酸处理后通过80m烟囱外排。
⑵、锅炉烟气
验收项目有1台4t锅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锅炉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40m烟囱外排。
⑶、无组织废气
验收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及氨,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抑制。
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详见表3.6-1。
表3.6-1 &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主要污染物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氨、氯化氢
原环评为布袋除尘后与焙烧烟气一道经两级碱水喷淋脱硫除尘,因焙烧未运行,现为旋风除尘器+两级水雾喷淋除尘、脱氨,适量补充稀盐酸
80m烟囱外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
两级碱液喷淋脱硫除尘
40m烟囱外排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氨
加强车间通风
无组织排放
3.6.2废水污染源分析及主要处理设施
⑴、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阶段性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沉钒废水、烟气处理废水、锅炉烟气脱硫废水、蒸发浓缩冷凝水、厂区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详见表3.6-2,废水走向详见图3-2。
表3.6-2 &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主要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pH、氨氮、氯离子、钠离子、钒
回用于两级水雾喷淋处理设施
两级水雾喷淋烟气处理废水
烟气处理工序
氯离子、氨氮、硫酸根离子、钒
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蒸发结晶处理
锅炉烟气脱硫水
锅炉烟气脱硫
硫酸根离子
蒸发浓缩冷凝水
回用于浸溶
pH、悬浮物等
回用于浸溶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
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经专用管道排入土溪
⑵、污水处理站工艺
污水处理站采用MVR蒸发机组将废水蒸发结晶处理,处理能力6.5m3/h。MVR蒸发机组利用电能和二次蒸汽、高温冷凝水循环换热产生的热能,作为含盐废水蒸干能源。同时采用负压降低汽化温度。主要工艺流程见图3-3。
&&&&&&&&&&&&&&&&&&&&&&&&&&&&&&&&&&&&&&&
图3-3&蒸发机组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废水溶液进入预热凝水罐中进行预热,之后进入强制外循环蒸发器中进行蒸发,考虑结晶溶液的性状和特点,从蒸发器出来的物料经过滤器过滤,滤出结晶溶液中的一些杂质,滤液进入冷却结晶罐降温结晶出晶体,再进入离心机中进行分离。考虑到由于物料浓度的上升,沸点有所升高,在循环体系中加入辅助电加热器。
MVR蒸发机组主要设备包括预热凝水罐、蒸发器、过滤器、冷却结晶罐、离心机、配套水泵以及控制系统等。MVR蒸发机组具体设备见表3.6-3。
表3.6-3&&MVR蒸发机组主要设备表
V=12m&sup3;
蒸汽压缩机
Q=5m&sup3;/s
预热凝水罐
V=3 m&sup3;F=15O
强制循环泵
Q=1000m&sup3;/h
Q=10m&sup3;/h
Q=3m&sup3;/h
Q=6m&sup3;/h
V=1.5m&sup3;
冷却结晶罐
V=2.5m&sup3;
辅助电加热器
强电控制系统
3.6.3固废污染源分析及主要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杂渣、两级烟气喷淋处理渣、结晶浓缩盐、锅炉烟气脱硫渣、煤灰渣和生活垃圾。各种固废及处置情况详见表3.6-4。
表3.6-4 &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产生量(t/a)
一般工业固废
厂区内暂存,外售
两级水雾喷淋烟气处理渣
一般工业固废
厂区内暂存,外售
结晶浓缩盐
一般工业固废
回用于沉钒工序
一般工业固废
结晶盐库暂存,外售应城市森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工业固废
锅炉烟气脱硫渣
一般工业固废
煤渣堆场暂存,外售
一般工业固废
煤渣堆场暂存,外售
设备调试产生的浸出渣
一般工业固废
目前,厂区内暂存
当地环卫部门安全处置
3.6.4噪声污染源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高噪声源生产设施主要有水泵、风机等。采取了优化平面布局、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及环境影响批复的要求
4.1.1原环评结论(湘环评[2011]307号)
本项目拟利用古丈县岩头寨矿区丰富的含钒石煤矿资源,采用清洁水平更高的“空白焙烧―碱液浸出―离子交换”工艺,投资4500万元,建设1300吨/年偏钒酸铵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具有优越的资源条件好较好的水电供应、交通运输、排渣条件。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良好,具有足够的环境容量,正常情况下工程生产废水不外排,废气、生活污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工程运行产生的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在认真落实设计与本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1.2第一次变更结论(湘环评函[2013]42号)
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原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位于湖南省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采用“平窑空白焙烧―碱浸―离子交换”工艺,于2011年10月28日已取得了湖南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本次变更后项目规模扩大至5000吨/年偏钒酸铵;焙烧设备改为立窑;离子交换树脂改用D301树脂,生产工艺无太大变化。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地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正常情况下工程生产废水不外排,废气、生活污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工程运行产生的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在认真落实设计与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变更是可行的。
4.1.3第二次变更结论(湘环评函[2015]78号)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年产5000吨偏钒酸铵项目位于湖南省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于2013年5月20日已取得了湖南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本次变更后采用“空白焙烧―碱液浸取―净化、除杂―铵盐沉钒―煅烧”工艺,项目规模不变,产品变更为五氧化二钒;入矿品位提高至1.5%;尾渣库重新选址,生产工艺无重大变化,并且变更后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小。变更后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地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正常情况下工程生产废水不外排,废气、生活污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工程运行产生的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在认真落实设计与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变更是可行的。
4.2.1原环评建议(湘环评[2011]307号)
⑴、重视企业“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当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三废”处理设施运转和监督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工作,对各岗位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视常用、关键设备及管道、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与维护。
⑶、重视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施的落实,切实搞好人员的应急培训与实战演习工作。
⑷、重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待工程建成投产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4.2.2第一次变更建议(湘环评函[2013]42号)
⑴、重视企业“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当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三废”处理设施运转和监督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⑵、项目验收投产后一年内应尽快完善备用渣库手续,对备用渣库另外进行环评工作。
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工作,对各岗位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视常用、关键设备及管道、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与维护。
⑷、重视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施的落实,切实搞好人员的应急培训与实战演习工作。
⑸、重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待工程建成投产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3&环评批复要求
4.3.1原环评批复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1年10月24日以“湘环评[2011]307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具体内容见附件2。
4.2.2第一次变更批复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3年5月20日以“湘环评函[2013]42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具体内容见附件3。
4.2.3第二次变更批复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11月5日以“湘环评函[2015]78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具体内容见附件4。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根据验收项目环评批复和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汉瑞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执行标准的复函》,标准函详见附件。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如下。
污染源监测执行标准
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验收执行标准及标准限值详见表5.1-1。
表5.1-1 &废气排放验收执行标准一览表
有组织废气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表5中标准(熔化过程)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
无组织废气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6中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
由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氨无80m高排气筒的排放量,引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附录B中外推法计算煅烧烟气中氨的最高允许排放量。
废水验收执行标准及标准限值详见表5.2-1。
表5.2-1 &废水排放标准一览表
浓度限值(mg/L)
pH(无量纲)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中一级排放标准
化学需氧量
厂界噪声执行标准及标准限值详见表5.3-1。
表5.3-1&&噪声验收执行标准一览表 &&&&&&&&单位:dB(A)
验收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南侧临交通干线执行4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西侧、东侧执行2类标准要求。
5.2环境质量现状执行标准
5.2.1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标准限值详见表5.2-2。
表5.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浓度限值(mg/L)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中的Ⅲ类标准
化学需氧量
氟化物(以F-计)
氯化物(以Cl-计)
5.2.2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及标准限值详见表5.2-2。
表5.2-2 &地下水质量标准一览表
浓度限值(mg/L)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中的Ⅲ类标准
高锰酸盐指数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及标准限值详见表5.2-3。
表5.2-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浓度限值(mg/L)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中的三级标准
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详见表5.2-4。
表5.2-4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一览表
浓度限值(mg/L)
pH≥12.5或者pH≤2.0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7)表1中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7)表1中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验收项目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详见表5.3-1。
表5.3-1 &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 &&&单位:t/a
化学需氧量
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根据污染源排放情况并结合现场踏勘,项目验收监测内容详见表6-1。
表6 -1 &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污染源监测
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出口
pH、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氨气、氯化氢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烟气黑度
无组织废气
厂界上风向
厂界上风向
颗粒物、氨气
厂界下风向
厂界下风向1#
厂界下风向
厂界下风向2#
厂界下风向
厂界下风向3#
N1:厂界东
昼夜各监测一次
N2:厂界西
N3:厂界南
N4:厂界北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S1:排污口上游200m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硫化物、六价铬、总铬、锰、铜、铅、锌、镉、砷、镍、钒、氟化物、氯化物
S2:排污口下游500m
D1:土溪下游400m处居民水井
pH、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总磷、硫化物、六价铬、总铬、锰、铜、铅、锌、镉、砷、镍、钒、氟化物、氯化物
T1:厂区西南侧路边农田
pH、镉、砷、铜、铅、铬、锌、锰
一次性取样
T2:排污口下游500m农田
T3:厂界北侧山地
除杂净化渣
pH、镉、砷、铜、铅、铬、锌、镍、钒、锰
一次性取样
水处理后的混合盐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⑴、现场监测采用国家现行的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的方法;所用采样或监测仪器设备状态正常且均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⑵、实验室分析采用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所用检测仪器设备状态正常且均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⑶、气态样品现场采样和测试前,仪器使用标准流量计进行流量校准,并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⑷、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均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的要求进行。
⑸、监测、分析人员经过持证上岗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⑹、监测数据和报告严格按照三级审核制度进行审核。
⑺、平行样分析结果统计见表7.1-1。
表7.1-1 &平行样分析结果统计一览表
测定结果(mg/L)
相对偏差(%)
允许相对偏差(%)
实验室平行
实验室平行
表7.1-2 &质控样分析结果统计表
质控样标准值
化学需氧量
7.2&监测分析方法与监测分析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仪器见表7.2-1。
表7.2-1&&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一览表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PXSJ-216型离子计/ CDJC-YQ-028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BSA224S型电子天平/ CDJC-YQ-012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
HCA-102型标准COD消解器/ CDJC-YQ-020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722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CDJC-YQ-002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JLBG-126型红外分光测油仪/ CDJC-YQ-00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
UV-2600型紫外分光光度计/CDJC-YQ-004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722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CDJC-YQ-002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67-87
UV-2600型紫外分光光度计/CDJC-YQ-004
《水质 总铬的测定》GB7466-87
UV-2600型紫外分光光度计/CDJC-YQ-004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 6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2.5×10-3mg/L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 6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5×10-4mg/L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3×10-4mg/L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 6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673-2013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 7484-87
PXSJ-216型离子计/ CDJC-YQ-028
《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84-2001
ICS600离子色谱仪/CDJC-YQ-063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PXSJ-216型离子计/ CDJC-YQ-028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BSA224S型电子天平/ CDJC-YQ-012
高锰酸盐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 11892-89
DZKW-4电子恒温水浴锅/CDJC-YQ-018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UV-2600型紫外分光光度计/CDJC-YQ-004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JLBG-126型红外分光测油仪/ CDJC-YQ-00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
UV-2600型紫外分光光度计/CDJC-YQ-004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722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CDJC-YQ-002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UV-2600型紫外分光光度计/CDJC-YQ-004
《水质 总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UV-2600型紫外分光光度计/CDJC-YQ-004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 6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2.5×10-3mg/L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 6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5×10-4mg/L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694-2014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3×10-4mg/L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 6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673-2013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 7484-87
PXSJ-216型离子计/ CDJC-YQ-028
《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84-2001
ICS600离子色谱仪/CDJC-YQ-063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PXSJ-216型离子计/ CDJC-YQ-0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
HCA-102型标准COD消解器/ CDJC-YQ-020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722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CDJC-YQ-002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JLBG-126型红外分光测油仪/ CDJC-YQ-003
有组织废气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BSA224S型电子天平/CDJC-YQ-01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
崂应3012H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CDJC-YQ-0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
崂应3012H自动烟尘(气)测试仪/CDJC-YQ-035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
Q7201A林格曼望远镜/&CDJC-YQ-15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722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CDJC-YQ-002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
722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CDJC-YQ-002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原子荧光法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6.6×10-6mg/m3
无组织废气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BSA224S型电子天平/CDJC-YQ-012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722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CDJC-YQ-002
0.015mg/m3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NY/T6
PXSJ-216型
离子计/CDJC-YQ-028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GB/T8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法》GB/T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土壤 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491-2009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法》GB/T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992年) 原子吸收法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固体废物 腐蚀性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5
PXSJ-216型
离子计/CDJC-YQ-028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7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702-2014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2×10-5mg/L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7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1×10-4mg/L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7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7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49-2015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7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固体废物 镍和铜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51-2015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7
AA-688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CDJC-YQ-00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7
AFS-8220型原子荧光光度计/CDJC-YQ-00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6228-4型声级计/CDJC-YQ-021
.&验收监测结果与评价
2016年8月16~8月18日,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开展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生产线运行正常,监测期间工况详见表8.1-1。
表8.1-1&&验收工程生产工况一览表
实际运行负荷(t/d)&
设计生产负荷(t/d)&&&&&&&&&&&&&&&&&&&
负荷率(%)
年产3850吨
五氧化二钒
根据表8.1-1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生产负荷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8.2污染源监测结果与评价
.1 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⑴、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详见表8.2-1。
表8.2-1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一览表
温度(℃)
风速(m/s)
气压(kPa)
⑵、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工程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详见表8.2-2。
表8.2-2&&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结果(mg/m3)
煅烧烟气处理后
锅炉烟气脱硫后
6.6×10-6L
6.6×10-6L
6.6×10-6L
6.6×10-6L
6.6×10-6L
6.6×10-6L
6.6×10-6L
6.6×10-6L
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
由表8.2-2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煅烧烟气处理后,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6.88mg/m3,氯化氢未检出,满足《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5中标准(熔化过程)标准要求;氨最高排放速率0.161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的实测值、折算值、烟气黑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
⑶、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工程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详见表8.2-3。
表8.2-3&&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m3&
检测结果(mg/m3)
厂界上风向
厂界下风向1#
厂界下风向2#
厂界下风向3#
由表8.2-3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0.351mg/m3,符合《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6中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氨最高排放浓度0.762&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要求。
8.2.2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厂区生活污水排口监测结果详见表8.2-5。
表8.2-5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pH为无量纲,mg/L
化学需氧量
由表8.2-5可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专用管道排入土溪。验收监测期间,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最高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8.2.3 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详见表8.2-6。
表8.2-6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置
等效声级Leq,dB(A)
厂界东侧N1
厂界南侧N2
厂界西侧N3
厂界北侧N4
由表8.2-6可知,监测期间,厂界北侧、东侧、西侧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4类标准的要求。
8.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由于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原矿焙烧工序未运行,因此可计算排放总量的只有生活污水与锅炉烟气。根据本次阶段性验收监测实测值计算,工程实际排放量与环评报告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比较详见表8.3-1。
表8.3-1 &验收实测值与总量控制指标对比一览表 &&&单位:t/a
实际排放量
环评报告建议总量控制指标
446.47(其中锅炉排放量为:4.46t/a)
311.08(其中锅炉排放量为:11.56t/a)
化学需氧量
注:①、总量核算废水量根据第二次变更环评中废水量,为7320m3/a,化学需氧量浓度:69mg/L、氨氮浓度2.93mg/L;②、锅炉烟气废气量为4625m3/a,二氧化硫实测浓度35.9mg/m3、氮氧化物实测浓度40.9mg/m3。
由表8.3-1可知,湖南汉瑞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中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8.4验收期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与评价
8.4.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与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纳污水体土溪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详见表8.4-3。
表8.4-3 &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pH为无量纲,mg/L
排污口上游200m
排污口下游500m
化学需氧量
2.5×10-3L
2.5×10-3L
2.5×10-3L
2.5×10-3L
2.5×10-3L
2.5×10-3L
由表8.4-3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纳污水体土溪排污口上游200m、排污口下游500m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Ⅲ类标准。
8.4.3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与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附近居民水井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详见表8.4-4;由于验收项目周边居民饮用水均为山泉水,本次验收引用了2015年4月10日~12日岩头寨镇居民饮用泉水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详见表8.4-5。
表8.4-4 &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mg/L &&pH为无量纲
土溪下游400m处居民井水
高锰酸盐指数
2.5×10-3L
2.5×10-3L
2.5×10-3L
由表8.4-4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土溪下游400m居民井水其他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表8.4-5 &地下水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 &&mg/L &&pH为无量纲
岩头寨镇居民饮用泉水
高锰酸盐指数
0.188~0.198
0.573~0.577
由表8.4-5可知,岩头寨镇居民饮用泉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
8.4.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与评价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详见表8.4-6。
表8.4-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kg(pH:无量纲)
&&&检测项目
厂区西南侧路边农田
排污口下游500米农田
厂界北侧山地
由表8.4-6监测数据可知,厂区西南侧路边农田、排污口下游500米农田、厂界北侧山地土壤pH、砷、铜、镉、铅、铬、锌、锰监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8.4.5固废成分监测结果与评价
固废成分监测结果详见表8.4-7。
表8.4-7 &固废成分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kg(pH:无量纲)
&&&&&检测项目
水处理后的混合盐
pH≥12.5或pH≤2.0
由表8.4-7监测数据可知,酸性浸出后除杂净化渣、水处理后的混合盐镉、砷、铜、铅、铬、锌、镍、钒、锰监测结果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7)表1中标准要求;pH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7)标准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除杂净化渣、混合盐均属一般工业固废。湖南汉瑞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中标准和要求,规范设计和建设结晶盐库,结晶盐库为全封闭设计,地面硬化并防渗处理。
9.&环境管理与“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初步设计环保篇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三同时”制度。
.2 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煅烧烟气采取了旋风除尘+两级水雾喷淋、脱氨+80m烟囱外排;锅炉烟气采取了两级碱液喷淋脱硫+40m烟囱外排;沉钒废水回用于两级水雾喷淋除尘、脱硫设施;两级水雾喷淋烟气处理废水至污水处理站蒸发结晶处理;锅炉烟气脱硫废水循环使用;蒸发浓缩冷凝水回用于浸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除杂渣、两级水雾喷淋除尘处理渣、氯化铵、混合盐、锅炉烟气脱硫渣、煤灰渣分类暂存,外售;氯化铵回用于沉钒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安全处置。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设备均设置有专人负责,并制定了设施维护操作规范。验收监测期间,通过查验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各项环保处理设施均运行正常。
.3 环保机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了环保领导管理机构,并设立了安环部门,配备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人员、废水、废气处理工作人员等。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将环境保护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明确了环境管理职能权限,规范了环境管理制度。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委托环境管理监测部门对全厂进行水、气、声渣的监测,掌握污染动态。
.4 固废综合利用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对本项目固体废物进行了检查,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综合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详见表9.4-1。
表9.4-1 &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产生量(t/a)
一般工业固废
厂区内暂存,外售
两级水雾喷淋除尘脱硫处理渣
一般工业固废
厂区内暂存,外售
结晶浓缩盐
一般工业固废
回用于沉钒工序
一般工业固废
结晶盐库暂存,外售应城市森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工业固废
锅炉烟气脱硫渣
一般工业固废
煤渣堆场暂存,外售
一般工业固废
煤渣堆场暂存,外售
设备调试产生的浸出渣
一般工业固废
厂区内暂存
当地环卫部门安全处置
.5境风险应急预案检查情况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别于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0月20日取得了古丈县环境保护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备案证明(详见附件6)。
.6评批复的落实情况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并非针对项目整体,环评批复实际落实情况见表9.5-1。
表9.5-1 &&环评批复与实际落实情况对照一览表
湘环评[2011]307号环评批复要求
湘环评[2013]42号环评批复要求
湘环评[2015]78号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未落实情况说明
湖南汉瑞拟投资4500万元在湘西自治州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征地178235m2建设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项目以当地合法开采的含钒石煤矿为主要原料,采用“空白焙烧、碱法浸出、离子交换提钒”生产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仓、破碎制球车间、焙烧车间、浸出车间、除硅车间、沉钒车间、成品仓库、综合办公楼、浸出渣库等配套设施,其中浸出渣库位于厂区南侧南北向山谷冲沟上游段坳,有效库容70.09万m3,服务年限12年。
湖南汉瑞年产1300吨偏钒酸铵项目于2011年经我厅批复(湘环评[2011]307号)。现湖南汉瑞决定将项目建设规模由1300吨偏钒酸铵/年变更至5000吨偏钒酸铵/年,并将平窑焙烧改为立窑焙烧。同时,在厂区西侧约800米的洞池溪冲沟内另行建设第二个渣库,有效库容208.63万m3。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钒酸铵项目位于湘西自治州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10月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文号:湘环评[2011]307号。目前,汉瑞根据生产情况,申请建设内容变更:1、生产工艺由“空白焙烧―碱液浸取―净化除硅―离子交换提钒―铵盐沉钒”变更为“空白焙烧―碱液浸取―净化除杂―铵盐沉钒―煅烧”,产品由5000吨/年偏钒酸铵变更为3850吨/年五氧化二钒;2、取消原项目南边厂区渣库,改在厂区西侧新建一座渣库,有效库容204.8万m3;
①、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18000万元新建年产3850吨/年五氧化二钒,生产工艺为“浸溶―净化除杂―沉钒―煅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处理车间(原矿堆场、破碎区、制球区、焙烧区、浸出区)、后续处理车间(包括除杂区、沉钒区、煅烧区)、成品仓库、锅炉房、污水处理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变电站等。本次验收内容主要后续处理车间(包括除杂区、沉钒区、煅烧区)、成品仓库、锅炉房、污水处理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变电站。
①、本次为阶段性验收,外购偏钒酸铵生产五氧化二钒。
②、本次阶段性验收不包含石煤矿开采、浸出渣库。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好厂区循环用水和雨水管网。离子交换废水、树脂清洗废水、沉钒废水与树脂再生废水利用回收焙烧余热采用三效蒸发器全部蒸干处理,不得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进不小于400m3的收集池,渣库渗滤液收集进不小于1500m3渗滤水收集池,经澄清后返回浸出或用于烟气脱硫,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一级标准后外排至土溪进草塘河。
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厂内排水系统。沉钒废水采用MVR蒸干机组蒸干处理后不外排。离子交换废水、树脂再生废水以及烟气脱硫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净化处理后回用于浸出渣洗涤以及烟气脱硫;锅炉软化水处理废水回用于洗渣。建设8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500m3尾渣库渗滤水收集池,初期雨水以及尾渣库渗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浸出和烟气脱硫。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以及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一级标准后外排至土溪。
①、公司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②、沉钒废水用于煅烧烟气处理,不外排;
③、两级水雾喷淋烟气处理废水澄清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MVR蒸发机组将废水蒸发结晶处理,不外排;
④、锅炉烟气脱硫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⑤、建设了800m3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浸出和烟气脱硫;
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以及地埋式污水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一级标准后外排至土溪
①、本次为阶段性验收,不涉及离子交换工序,因此无离子交换废水、树脂清洗废水与树脂再生废水。
②、本次阶段性不包括浸出渣库,因此无渣库渗滤液产生。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原矿不得露天堆存,堆场地面硬化防渗防风防雨。原料采用密闭皮带输送,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采用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外排。4套平窑焙烧烟气经表面冷却器冷却后,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再经脱硫塔石灰石膏法脱硫后,统一由一根不低于80m烟囱达标外排。外排大气污染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
原矿不得露天堆存,堆场地面须硬化防渗防雨防风。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立窑烟气经表面冷却器冷却后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再采用双级碱水喷淋脱硫后由80m烟囱外排;以上废气必须达到《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后外排。锅炉烟气经表面冷却器冷却后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再采用碱水喷淋脱硫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Ⅱ时段排放标准后由40m烟囱外排。
①、煅烧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器+两级水雾喷淋除尘、脱氨处理达到《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后,通过80m烟囱排放;
②、锅炉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脱硫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后由40m烟囱排放。
①、本次为阶段性验收,不包含原矿堆场、破碎、筛分、立窑焙烧等工序。因此无筛分、破碎粉尘、立窑烟气及配套的处理设施。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等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用隔离、加装消声器、基础减震等措施,合理控制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2类标准。
本次阶段性验收工程高噪声源主要为水泵和风机,采取了优化平面布局、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东侧、北侧、西侧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2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4类标准要求。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不包含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等前段处理设备,因此无破碎、筛分、球磨等噪声。
固体废物处置工作
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Ⅱ类场标准和要求,规范设计和建设浸出渣库,做好库区防渗措施,设置库外截洪沟。硅渣、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建设不小于1000m2专用封闭式废料中转库分类暂存,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污水蒸干含盐渣、废树脂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妥善存贮、处置,其中污水蒸干含盐渣集中暂存污水处理站南侧水处理渣库内,送有资质单位最终处置;废树脂在更换时由生产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处置须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硅渣、污水处理石膏渣、煤灰渣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内废料中转库,定期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粗硫酸盐暂存在污水处理站旁粗硫酸盐库,按危险固废管理要求进行处置,硫酸盐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指标》(GB)进行建设。废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浸出渣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堆存于尾渣库,尾渣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Ⅱ类场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做好防渗措施,设置库外截洪沟。
阶段性验收固废主要为除杂渣、脱硫处理渣、煤灰渣,分类暂存,外售;结晶浓缩盐中氯化铵回用于沉钒工序,氯化钠、混合盐外售应城市森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安全处置。
本次阶段性验收工程不包括浸出渣库;无浸出渣、粗硫酸盐、硅渣、废树脂等废物产生。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制订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硫酸、片碱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贮、运输和应急保障措施。三效蒸发器采用双热源和双电源,传热系统出现故障或余热不足时,立即转换为电加热,并设置一座400m3的事故池,做好防雨水措施,专用于存贮风险情况下排放的生产废水。铺设4km长专用应急排水管至土溪下游,安装流量计量器,作为保障措施专用于应急情况、其他应急措施失效前提下的废水外排,应急外排前须向湘西自治州、古丈县环保局报告。
①、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证明详见附件);
②、三效蒸发器已改为MVR蒸发机组,采用了双热源和双电源;
③、设置了两座事故池,(1#事故池位于初期雨水池一侧,容积为300m3;2#事故池位于后续处理车间内地下,容积为500m3)
①、变更后汉瑞公司不使用硫酸,其它危险化学品存贮、运输制定有应急保障措施;
②、变更环评中已取消设置专用应急排水管。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10.2吨/年,COD:0.366吨/年,氨氮:0.0555吨/年,氮氧化物:103.68吨/年,总量指标由湘西自治州环保局确认从古丈县实施减排措施和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削减的排污量中分配。
变更后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732吨/年、氨氮≤0.11吨/年、NOx≤311.08吨/年、SO2≤446.47吨/年,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湖南汉瑞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中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505吨/年、氨氮:0.084吨/年、NOx:1.36吨/年、SO2:1.19吨/年。
变更后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调整为以沉钒车间为中心周边100m范围,当地政府须严格控制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用地,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卫生防护距离,后续处理车间边界200米范围、尾渣库边界50米范围。
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后续处理车间边界200米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和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10.公众调查
10.1调查目的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3]26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可广泛地了解和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企业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0.2调查范围及方式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走访了项目周边居民居住区,与当地居民进行了详谈,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经济和环境的影响。本次共发放23份公参调查问卷,回收23份,回收率为100%。
10.3调查结果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详见表10.3-1,公众参与调查样件详见附件。
表10.3-1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一览表
工程施工期间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工程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成后对个人的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营运以来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纠纷
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是否满意
是否认可项目的建设
由表10.3-1可知,100%的被调查者认为施工期间对其生产、生活基本无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认为工程建成后对个人无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表示,工程施工、营运期间从未发生过环境污染纠纷;100%的被调查者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表示满意,均认可该项目的建设。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1.1 总结论
11.1.1 废气监测结论
⑴、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煅烧烟气处理后,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6.88mg/m3,氯化氢未检出,满足《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5中标准(熔化过程)标准要求;氨最高排放速率0.161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的实测值、折算值、烟气黑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
⑵、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0.351mg/m3,符合《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6中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氨最高排放浓度0.762&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要求。
11.1.2 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口的pH、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最高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11.1.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北侧、东侧、西侧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4类标准的要求。
11.1.4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纳污水体土溪排污口上游200m、排污口下游500m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Ⅲ类标准。
11.1.5地下水质量现状
土溪下游400m处居民井水及引用2015年4月10日~12日岩头寨镇居民饮用泉水的监测数据可知,地下水中各监测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11.1.6土壤
厂区西南侧路边农田、排污口下游500米农田、厂界北侧山地土壤pH、砷、铜、镉、铅、铬、锌、锰监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11.1.7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14173t/a,综合利用14173t/a,湖南汉瑞产生的固废100%得到了综合利用。
除杂净化渣、水处理后的混合盐pH、镉、砷、铜、铅、铬、锌、镍、钒、锰监测结果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7)表1中标准要求,中性浸出后除杂渣的pH与砷、混合盐的pH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除杂净化渣、混合盐均属一般Ⅱ类工业固废。
11.1.8总量控制
湖南汉瑞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中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505吨/年、氨氮:0.0214吨/年、NOx:0.454吨/年、SO2:0.398吨/年。
11.1.9公众参与
本次验收共发放调查表23份,回收23份,回收率100%,被调查者认为施工期间对其生产、生活基本无影响,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比较满意,均认可该项目的建设。
⑴、制定详细监测计划,加强日常监测,定期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掌握污染动态。
⑵、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⑶、自觉接受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各项污染防治与治理工作。
⑷、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进行各类固体废物的储存、运输及管理。
⑸、企业应定期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⑹、加快南厂界地磅房挡墙下出露水收集处理池的建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
建 设 项 目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
有色金属冶炼业3339
设计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实际生产能力
试运行日期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所占比例(%)
环评审批部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湘环评[2011]307
湘环评函[2013]42
湘环评函[2015]78
2011年10月24日
2013年5月20日
2015年11月5日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总投资(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所占比例(%)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万元)
噪声治理(万元)
固废治理(万元)
绿化及生态(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t/d)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Nm/h)
年平均工作时(h/a)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原有排污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化学需氧量
污染物特征的其它有关与项目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 (12)=(6)-(8)-(11) &&(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附件2: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附件3:第一次环境影响变更批复
附件4:第二次环境影响变更批复
附件5:执行标准的函
附件6:应急预案备案证明
附件7:外售协议
附图2:监测布点(污染源)、平面布置图
附件3:监测布点图(环境质量现状)
附件4:现场照片
版权所有: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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