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校园霸凌的施暴者也会在成年后产生心理童年阴影产生变态心理吗

校园霸凌的施暴者也是受害人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见报端。在微信、微博平台,青少年遭受同龄人凌辱、暴打的视频不时传出,让人揪心。日前,北京市中关村二小学生纠纷持续发酵,校园霸凌的话题再次引发舆论热议。校园霸凌类型多样,造成霸凌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当公众将目光投向事件可能对受害者造成的长期性、无法泯灭的心理问题时,施暴者的行为成因常被忽略。事实上,施暴者也当是该类事件中的受害人。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认为“攻击或暴力是一种学习得来的反应,尤其对身为高等动物的人类来说,本能性的攻击由大脑皮质所控制,但更受到后天经验的影响”。学生群体较为特殊,其霸凌行为属于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一种。其中,家庭与社会是青少年获取攻击性行为模式的重要来源。有调查显示,成长于存在暴力行为的家庭的青少年表现出更多的攻击性行为。究其原因,笔者分析,一方面,不和谐环境易使青少年身心健康受损,从小缺乏关爱和安全感;另一方面,作为暴力演示者,家长也可能成为青少年的模仿对象。同样地,学校中发生在师生之间的暴力行为也是部分根源之一。老师实施体罚或语言暴力,必然挫伤学生的自尊,或激发其逆反心理,或使受罚学生产生模仿心态,效仿老师暴力举动,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外,充斥于网络空间和影视作品中的暴力文化,更是校园霸凌事件发生的催化剂。影视节目中大量出现的暴力镜头与犯罪场景,足以对青少年留下恃强凌弱的祸根——在暴力影视中潜移默化,学习暴力行为,并复制于现实生活中,使类似事件发生率大为增加。因此,社会各界在思考和处理校园霸凌事件中,宜应充分考虑到青少年群体的特殊性,在解释校园暴力的成因上更具针对性,对同样可能作为受害人的施暴者予以足够的关注,在严厉打击其行为本身之余,积极为其敞开心理疏导之门,从思想源头上修正错误。同时,学校和家长需对青少年群体的行为进行鉴别和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青少年健康发展,预防暴力事件的重演,并警惕“校园暴力倾向”发展成实际行动。暴力倾向如若不能及时被消除,容易转为真正的校园暴力行为,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创痕,甚至是病症。(作者孔德淇,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中山大学学生,文章第4次入选“锐评”栏目。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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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先登录,再评论!对校园霸凌说“不”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刘晓翠、政协委员巩汉林关于完善相关反校园暴力法律体系的提案引起关注。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屡屡挑战社会的神经,这些本该是单纯可爱的孩子为何成为了“小太妹”、“古惑仔”?那些受欺负的孩子他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校园不是法外之地,“校园霸凌”值得我们关注。 “我做错了什么?他们要打我” “那些孩子把他按倒在地压上课桌,固定住他的四肢后开始打他。有时扫帚、棍子都打折了。”旅游学院的小刘同学向记者描述起了自己弟弟刘申曾经历的遭遇。“那时候一放学我就马上飞奔到他学校门口接他,生怕他又被那些孩子欺负。” 那些孩子对刘申的霸凌是从小学开始的。瘦瘦小小的他在班上成绩倒数,经常被班主任当堂奚落。刘申讲到,“那时同班的同学被老师和家长灌输‘与成绩好的孩子交朋友’的思想,而弟弟作为一名差生,自然就被大家孤立了。”刘申的遭遇令人叹息,他始终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引得他们对自己拳打脚踢。 对于施暴者而言,校园霸凌在他们看来又是怎样的?记者采访了曾在福建某初中就读的张某。当时张某曾和一群男生对他的同学进行了群殴、人格辱骂等不同程度的欺凌,受害者虽然曾告诉老师和家长,但并未得到解决,只能继续受他们欺负。由于未受到处罚,张某等可能甚至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何不对。“偶尔看到他难过痛苦的样子还是会心里不好受。”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他们的欺凌,时不时就群殴受害者,辱骂他,嘲笑他。身边围观的人有的起哄有的劝阻,这样的欺凌一直持续到张某一群人分班以后。 在校园霸凌事件当中,当事者绝不仅仅只是受害者和施暴者,学校的老师们又是怎么看的呢?“这种欺凌行为无论如何都是不该发生的。”在某小学执教的林老师说到。林老师刚刚处理了一场持续数月的欺凌事件,可讲起处理的结果,他依然感到十分无奈。“施暴者的母亲失踪,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只有年迈的奶奶抚养照顾,她的奶奶年事已高,无力配合我们一起处理这件事情。由于其特殊的家庭环境,学校在对其的惩罚处理上也显得很无可奈何。”林老师说到,“家庭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是非常关键的。仅有老师的批评教育总是单薄的,缺乏了家长的管教和积极引导,往往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他们为什么做“恶”? “施暴源于人际冲突。”谈到校园霸凌事件中施暴者的心理,我校教育学院的刘建榕老师讲到。“通常是会有一个激发事件,如某个人说了他什么、他要做什么事情被某个人阻挡而引发了矛盾,施暴者便用欺凌的方式解决这种冲突,他觉得这种方式能让自己解恨,感到愉悦,施暴者不知道还有其它更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不知道这种行为的后果,或者是根本没有想过后果。”在上文提及的施暴者张某在初中时曾和受害者对班级的同一个女生产生了青涩懵懂的感情,人际关系上的僵持使张某错误地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施暴者可能由于受挫、可能由于情绪宣泄等欺负受害者,当欺负后得到了强化(如对方服软、情绪宣泄了、自尊提高、力量感等),这种行为就被保留了下来。”上文中的施暴者因为家庭因素对同学进行霸凌,如果没有合适的情绪宣泄,只会造成恶性循环。 不知后果的欺凌对施暴者产生的是暂时的快感,但对受害者而言,身体上、言语上的攻击会愈合,精神上的伤害却不容易愈合。刘建榕老师说到,“受害者往往会产生许多内向型问题,比如抑郁、焦灼等,导致他不会进行正常的人际交往,自信心缺乏。”曾在小学受到欺凌的刘申如今已经是一名初二学生。现在的他已经不受欺凌,而他却更愿意选择待在自己的世界。刘申的姐姐讲到刘申的现状,“我们希望他能多出去玩玩,交朋友,但他总是说‘交朋友有什么用啊,我跟电脑好就好啦!” “有些受害者在受害的过程中,也会产生‘替代强化’,就是觉得施暴者得逞了,之后也会用同样的方式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人。”刘建榕老师进一步阐述了校园霸凌对于受害者的影响。“受害者又变成施暴者,这很容易变成一种恶性循环。” “如果受害者被欺凌后,受到精神上的伤害,应该积极面对,不要逃避,要寻求专业心理机构的帮助”刘建榕老师对于校园霸凌的受害者建议道。而对于施暴者,“这需要各方努力教会施暴者正确的解决冲突的方式;人都是有同理心的,使其换位思考,从受害者的角度思考校园霸凌;老师及家长在平时就需要更加关注孩子良好行为的塑造等。” 校园并非法外之地 校园霸凌事件屡屡挑战社会的神经,然而凶手真正受到法律严惩的并不多,多以学校教育、家长赔偿了事。当带来伤害的校园霸凌达到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时,为什么最终常常以校规简单处理收场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我校法学院的丁兆增副教授。 “一是对未成年人还是以爱护为主,因为他们的身心健康发育尚不健全,三观未形成,所以不论是从家庭学校还是国家层面来说,都希望通过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来挽救这些未成年人; 二则是学校发现未成年人受到霸凌时,往往觉得‘家丑不能外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此家庭和学校常常采用息事宁人的办法。”“那种和解的态度,对施暴者而言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变本加厉,让他以为犯罪成本低,无意中纵容施害者,为他创造下一次施暴空间”丁兆增副教授补充说到。“除此之外,执法部门也必须按照法律根据事实情况依法处理。执法部门应是解决校园暴力的一个重要角色,不应该总做和事佬,这样的执法态度就是不作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对于校园霸凌事件,一些网友曾这样评价《未成年人保护法》。 对于大多数的校园霸凌事件,大多数施暴者年龄还是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受害者该如何去保护自己,同时也让施害者受到相应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并不代表他无需承担责任。首先若是情节严重,施暴者需进入少管所,若确实有犯罪的情况,施暴者要承担赔偿,由施暴者的监护人承担受害者的赔偿”。 “校园霸凌在国外同样也是难题”,刘建榕老师说到。“但相对于国内来说,国外的反校园暴力机制较为健全。”据记者了解,韩国针对校园霸凌问题,建立了民间护卫队。这样既缓解了警方警力的不足,又保证了解决校园霸凌问题的人力资源;在美国,如果涉及校园暴力案件的青少年未满十八岁,法院会通过辅导警告的方式告知学生:霸凌是不能被容忍的;如果后果严重并且有前科,即便未满十八岁,也可以当作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犯罪定案、量刑。 在国内一步一步建立起有效的法律体系自然是有必要的,但法律并不是解决一切的核心。预防高于一切的治疗。校园霸凌事件中最重要的主体是学校,尤其是班主任以及辅导员,应当格外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我们可以建立起纠纷解决的渠道,如开展24小时辅导热线。“从正常个体发展的角度来说,除了法律以外,还需让孩子学会正确的情绪宣泄、解决人际问题等策略。”刘建榕老师这样说道。编后记:校园霸凌现象并不罕见,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校园霸凌都会在他们心中留下深迹。它对于一个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会左右孩子往后的人生。无论是使用软性的教育,还是硬性的法律,都必须对校园霸凌现象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最大程度消弭受害者心中的阴影,尽可能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再发生,这依然是一条很长的路。(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受害者及其家属,以及施暴者皆为化名)福建师范大学校报记者站学生记者: 林绍惠 谢奇芮 刘则平 苏锐 王宇菲福建师范大学校报记者站学生漫画记者:谭婧娴 王芷菁 吴欣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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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周末,看到有朋友圈里有人转发《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对校园霸凌说NO》,在这篇文章里一位母亲自述十岁的儿子在学校里被同学欺负,在厕所里被装满带“翔”的厕纸和尿液的垃圾筐倒扣在头上,流着泪用冷水清洗自己,不敢给老师说,回家“全身发抖”地给父母说了全过程,之后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被心理医生建议近期不适宜上学。
  (网贴截图)
  又一个校园霸凌的案件,似乎已经不算是新闻,更值得关注的事情发生之后班主任、校方和对方家长的反映。如果这篇帖子中母亲的叙述为真,这件成年人听起来尚觉得难以忍受的经历,被校方相关人员定性为“过分的玩笑”,对方家长认为不过是“孩子小没有界限”,作为受害者的孩子和母亲,还反被学校“教训”。在该事件在网上传播后,涉事学校中关村二小的声明也太过官方,太过冷漠。
  (网帖截图)
  当然除了校方和对方家长之外,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位母亲小事变大、反应过激,在网贴下就有网友这样的评论,认为校园就是微缩版社会,竞争难以避免,孩子在学校里受欺负和家长在社会里优胜劣汰就是一回事,家长应该做的是让自己孩子内心更加强大而不是过度保护。这样的评论在原文下获得几千点赞,相信不在网络上发言、却持有这样观点的人不在少数。
  我却对此万不敢苟同。
  近几年关于校园霸凌的视频出现在网络,穿着校服的女生被同样穿校服的女生撕衣服扯头发,脱光殴打,实在触目惊心。借用一位知乎网友的说法,目前社会上被曝光的事情,只不过都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被社会关注,而另外更多同类案件没有被曝光的,乘以数倍才是真正的真相,我们看到的校园霸凌案件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考虑到中国的人口基数,真是让人细思极恐。
  而在现实中,很多人都经历过被这种所谓“过分的玩笑”:五六年级的女生身体开始发育,班上有几个一知半解却自认为懂得很多的男生,常常以一些“性话题”来侮辱女生,有些甚至还要伴随动手动脚;个头大一些家庭教育稍微缺失的学生,往往很容易在班级上形成小团体,肢体上言语上很容易就“越过界限”,对其他学生造成伤害;不仅异性之间,同性之间也有太多霸凌,在本人的学生时代,就目睹过不少女生被女生动手动脚的事情。
  中关村二小被欺负的孩子心理问题有了诊断书,能够证明被霸凌者心理“阴影面积”。不知还有多少受害者因为没有勇敢的父母,没有心理诊断书,更没有被全国关注的调解过程,不知道他们在长大成人后,又会因曾经的校园霸凌性格上出现怎样的扭曲或阴影,又有一些人表面上不着痕迹一样地适应社会竞争,但更深的影响却在看不见的地方始终威力强大。
  但更深的影响是在“施暴者”身上。
  本人向来相信“人之初性本恶”,倒不是人从一出生就是邪恶天使,而是未经“社会化”过程的孩子并不知道何为“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究竟能够对他人造成怎样的危害,在长期的“越过界限”后,也许会有更大影响的恶发生,变成社会恶性犯罪案件。
  有一帮男孩拉帮结派,收保护费打架常常发生,被欺负的人不少,不过也都因为没有具体的身体伤害,没有涉及到父母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也就一直没有被重视,直到有一天一位女孩被这帮男孩轮奸……一个男生长期仗着人高马大,初中时就在学校收保护费,经常殴打弱小学生,并每次威胁“告老师就见一次打一次”,有一天被欺负的人反抗,用刀捅杀了人高马大者。
  这些都是真实案件,为当事人隐私在此隐去重要信息。
  还有大量影视作品也都反映了校园霸凌,未成年人之恶,其真实性让人难以轻松。
  《告白》中,几个孩子就把老师女儿溺死,借着孩子的无知,恶似乎有了更源源不断的力量;
  (《告白》剧照)
  而在电影《伊甸湖》中,这种未成年之恶更是让我至今难以忘怀。这帮“还不懂事”的熊孩子先是骚扰度假的男女主角,偷窃他们的东西,继而以“灭绝人性”施刑的方式虐死男主角,以捕杀猎物的方式追踪女主角。
  (《伊甸湖》剧照)
  那帮原本是充满天真无邪善良阳光的孩子脸上,却被那样恶魔的表情占据,因为无知甚至因为懦弱,他们居然将作恶为乐,从没素质地骚扰影响他人开始,然后向对待动物一样虐杀他人,最后连自己的同伴也放火活活烧死。
  (《伊甸湖》剧照)
  而让人难以释怀的是,当女主角经过千辛万苦好不容易逃到小镇求救时,那些大人当知道是自己的孩子作恶后,马上想当然地认为是年龄小的孩子受到了外来大人的欺负,站在保护孩子的立场上置女主角于死地,而最先作恶的孩子闪着无辜的眼神,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戴上了被他杀死的男主角的墨镜,展现胜利者的笑容。
  (《伊甸湖》剧照)
  当然,和中关村二小厕所中发生的事件,实在无法和伊甸湖边发生的事情相提并论,也并不是所有曾经的校园霸凌者们最后都会走向犯罪道路。
  诚然,家长、学校、社会无法在事先去规避所有可能发生的坏事,厕所中的霸凌也不可能完全事先防止,但当事情已经发生,受害家长都已经提出诉求(在我看来诉求很合理),学校何不借此表明态度去对抗校园霸凌?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层面,何不再为解决校园霸凌做出进一步努力呢?让全社会一起回校园霸凌说NO呢?
  (作者:白凤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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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你们需要一部《未成年人渣保护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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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们孩子遭受的暴力和欺凌就不够惨痛?
不了了之带来的是无休无止,
伪装粉饰下,
是另一个孩子的青紫和一生恐惧。
校园暴力,住手!
近日,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连日刷屏微信朋友圈。作者称自己10岁的儿子,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长期遭到同学欺凌。
11月24日,儿子在学校厕所如厕时,两名同班男生进入厕所。其中一人堵住门口提出“我要开门看你的屁股”,另一人则将有厕纸、尿液的垃圾筐扔下来,正砸在儿子的头上,尿和擦过屎的纸洒了他一脸一身。
随后,儿子出现失眠、恐惧上学等症状,后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指在遭受到急剧、严重的精神创伤性时间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所产生的一过性的精神障碍)。
“校园暴力”又一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但这却早已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1、2015年5月一名身穿黑色夹克的男生头被按进公厕粪坑,过程持续40余秒。待该男生爬起后,另一男子用手抽打他后脑,要求他“脸朝上笑一个”,“笑好看点”。
2、日,广东从化初学生小亮遭同宿舍的6名男生用烟头插在鼻孔和耳孔,被人用被子包裹放倒在地,用木棍抽打。
3、2015年6月,四川资阳乐至3名未成年少女对一女孩施暴。一赤裸上身少女被另外三名少女包围,有两女孩还对镜头摆剪刀手。
4、日,河北保定某中学校,一少女被逼跪地,被扇耳光、飞脚踹、拽头发摔、用棍子击打等。女孩未有任何反抗和呼救行为。旁边围观的数名女孩不断笑闹起哄,拿出手机拍摄。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份《关于校园暴力案件的调研报告》中,对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34.59%;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
面对受害者生理和心理的严重创伤,施暴者的理由仅仅是“好玩儿”“闲来没事儿”“找点乐子”。
上网搜索这些信息,结尾多以“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称具体细节不便透露”、“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处理中”、“公安机关称做进一步审查”,再无后续报道。
不管是06年的事件还是16年的事件,不管中间经过多少年,我们能看到的总是“正在处理中”,他们把这种不作为称作是保护。
我们来看看国外是怎么保护的吧——
挪威是世界上最先发起反校园欺凌运动的国家之一,采取“零容忍”方案;
澳大利亚2003年制定了《国家安全学校框架》(NSSF),以法律为前提,更加强调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团体和民众的参与,全方位合作;
英国在国家政策上,制定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法规,从2005年起每年的11月会举行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美国立法先行,早在2000年到2002年,加州等15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同时美国官方有专门的反校园欺凌网站,和各类机构、公益性组织,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控体系。
举个具体事例——
今年2月份,中国留学生美国欺凌同胞案在洛杉矶宣判。一名中国高中留学生同样是遭到了扒光衣服、被烟头烫等酷刑,不同的是施暴者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判决发出后国人纷纷感到不可思议,甚至发生家长神助攻,千里迢迢跨国送队友,因行贿而共同入狱的丑闻。
就连和我们同是大陆法系,一贯被我们鄙夷的日本,从1980年就开始制定国家水平的欺凌事件对策。2011年因一名初二男生不堪忍受校园暴力自杀身亡,在强大社会舆论的推动下,日本社会开始认真反思校园欺凌问题的严酷性,并在2013年通过了《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
而在我国,直到今天诸法中都没有一个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正式文本界定,更别提具体的执行和相关的问责。
人人都只知道一个《刑法》第十七条,法律的制定者潜意识里把法律的惩罚手段等同于对人的伤害甚至迫害,想方设法地为犯罪嫌疑人减轻惩罚的程度,惩处力度轻微,犯罪成本低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甚至被吐槽为《未成年人渣保护法》、《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校园暴力常见手段如下——
今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开始提出有关《反校园暴力法》的提案,却遭到反对,理由是对于未成年人不宜轻易动用刑法,现阶段没有必要制定,如果用过于严厉的法律来约束,可能会给孩子的成长和人生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真特么猪逻辑,直到现在保护的还是施暴者!
我就哔了狗了。
难道我们孩子遭受的暴力和欺凌就不够惨痛?
我们还要等多少个鲜活的生命以自己的陨落才能唤醒大家的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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