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煤炭接触的主要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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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电厂煤码头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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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以下简称“XXXXXX” 位于XXXXXX市下关区,厂址所在地属于XXXXXX市城市规划的核心商业区。为满足城市规划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XXXXXX将老厂拆除搬迁至XXXXXX市XXXXXX区XXXXXX镇XXXXXX范围内。新厂区主要包括XXXXXX MW机组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同时在长江XXXXXX水道末端右岸的大道河口以上XXXXXX km岸段范围内建设一配套码头,供电厂装卸煤使用。
本项目码头为专用卸煤码头,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发改投资[号文 的要求,本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设施验收。目前,码头已投入正式使用,要求对码头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本项目于2010年2月完工投入试运营,为使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使现行的设备与实施满足安全需要,符合设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审批、设立文件提出的要求,遵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要求,XXXXXXXXXXXX发电厂委托XXXXXXXXXXXX对配套卸煤码头的安全设施在试生产过程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实施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价。
为此,邦驰茂元组成评价工作组,对该项目工程进行了调研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验收评价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编写了《XXXXXXXXXXXX发电厂配套码头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完成了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得到了XXXX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得到了XXXXXXXXXXXX发电厂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与协助,谨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依据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XXXXXXXXXXXX发电厂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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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摘 要:枣庄市属资源型工业城市,形成以煤炭、建材、电力为支柱的工业结构。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规模以上企业共有462家,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63847人,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各类煤尘、石英尘、苯及其化
【题 名】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作 者】张勇
【机 构】不详
【刊 名】《枣庄卫生》2011年 第2期 47-49页 共3页
【关键词】《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者 健康权益 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 保护 工业城市 一氧化碳
【文 摘】枣庄市属资源型工业城市,形成以煤炭、建材、电力为支柱的工业结构。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规模以上企业共有462家,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63847人,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各类煤尘、石英尘、苯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物质和高温、噪声等损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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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工业城市,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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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主要危险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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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浅谈淮北市职业健康现状与职业危害防治对策_职业病网_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官方网站]
职业卫生管理
浅谈淮北市职业健康现状与职业危害防治对策
作者:百源医疗 来源: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范围广。至2010年初,我市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42家,存在明显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有141家,主要集中在煤炭、电力、机械加工、非煤矿山、建材、化工、电子纺织、制药等行业,工业门类齐全。
&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范围广。至2010年初,我市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42家,存在明显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有141家,主要集中在煤炭、电力、机械加工、非煤矿山、建材、化工、电子纺织、制药等行业,工业门类齐全。
&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多,危害大。其中粉尘种类多达15种,化学毒物60多种,物理因素(如噪声、高频、低频电磁场、微波、高温)10多种,还有重金属(铅、汞、锰等)、辐射危害(放射源、射线装置产生的x、r射线)等。
& (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多,比例高。我市现有各种作业工人近16万,有8万余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中接触粉尘的60400人(接触矽尘的24433人)、接触化学物质的1919人(接触高毒物质的488人)、接触物理因素的20598人。
& (四)企业对职业健康重视不够,投入不足。2010年从淮北市各区县抽查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煤炭、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电子、轻工等行业共105家企业(其中采矿业27家,制造业56家,电力、燃气企业7家,其他企业15家),合计在岗职工总数37700人,接触职业危害职工10209人,接受体检人数:岗前7875人,岗中7042人,离岗201人,总体体检率偏低,仅30家企业建立了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占所抽查企业的28.3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一)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劳动者健康保护
& 我市多数私营企业生产规模小,厂房简陋,生产设备落后,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和各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劳动用品不符合要求,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缺乏必要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较为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较多。
& (二)劳动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障尚不完善
& 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障问题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关键是加强劳动用工的管理和社会保障。由于多数私营企业招用的都是农民工,所以用工制度比较随意,人员的流动性很大,一些劳动者在某企业某岗位的工作时间短则几天、长则一两年,大多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协议。有些企业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不组织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职工对职业卫生知识的了解不够,缺少自我保护意识,职业健康监护率低。大多数用人单位对新招收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工作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上岗后未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复检、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离岗时也不作健康检查,导致患有职业禁忌症、职业病疑似病人不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调离、早期治疗。有些企业甚至为了逃避职业性健康检查,将有毒有害因素严重的作业转包给厂外散杂人员,厂外人员定期来厂进行有害作业;亦有企业采取有毒有害岗位人员轮换制,定期招收农民工从事作业,每季或半年轮换一批。由于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短,危害效应一时可能没有显现,所以遗留了很多潜在的职业病发病因素。
& (三)前期预防措施不到位
& 大多数企业职业病防治的前期预防措施不到位,对新、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职业病危害项目未进行 三同时 审查验收,往往采取先上马后治理,甚至不治理,从而不能从源头上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多数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亦未提供职业卫生防护设计说明书就进行施工。项目建成后亦未经职业病危害项目控制效果评价就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加强职业病危害监管的对策
& (一)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共管
& 职业病防治工作面广量大,仅仅依靠一个部门难以落实到位,必须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实行齐抓共管。首先,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硬性措施纳入企业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对年内作业环境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和发生职业病的企业不得评优、评级。其次,各相关部门要按《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安监、卫生、工会等部门每年要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 (二)加强职业卫生法制宣传与培训
&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利用安全生产月机会走上街头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三是深入工厂车间与干部职工进行面对面宣传。
& 加强各类人员培训。一是要加强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二是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企业法人的知法和守法意识,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三是企业要落实好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使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掌握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 (三)加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
& 首先要加大对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经费投入,增设必备的监督监测设备,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适应全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各监管部门应制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近远期规划,确保监督执法人、财、物逐步到位,逐渐形成职业卫生法制管理新局面。另外,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三同时 审查验收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好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特别是增加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按时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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