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的税法对2017年自学考试中税法科目有影响吗

2017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细则内容
2017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细则内容
学习啦【细则】 编辑:丽燕
  近日来,营改增一直是我们关心的热点,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公布了自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营改增全面收官也将进入倒计时。下面学习啦小编盘点营改增细则的内容有哪些,欢迎大家阅读查看!
  2017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细则内容
  营改增的核心观点
  营改增实施细则与市场预期差别不大,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税负有所降低,约为1.5%。根据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率为11%,同时应纳税额(销售额)允许抵扣土地价款,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进项抵扣主要为建筑业,建筑业的增值税率也为11%,意味着只有当毛利率大于50.5%时,增值税的征收才会高于原来营业税负。由于大多数开发商的毛利率在35%,我们测算其增值税率在3.5%,有1.5%的税负节约。
  对有大量在建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有税收节约。根据细则,房地产老项目(日之前获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可以选择5%的核定征收率进行征收,根据增值税率的计算方法,相当于4.76%,拥有大量在建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在两类征收方法中选择一类进行,意味着在税收节约上更有弹性。
  免征税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则公布了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文件还规定了一系列享受扣减增值税的规定,涉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等。
  建筑业:税率由3%增至11%
  建筑行业可能是受&营改增&影响最大的行业。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表示,对于建筑行业而言,税率从3%增加为11%,所以会有一定的税负冲击。
  中金公司建筑行业分析师廖明兵认为,短期来看,考虑到材料、人工无法足额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甲方供应材料情况下发票难以进行抵扣等,大部分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加,但营改增可能仅适用于新签项目,预计负面影响不大。长期来看,随着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力度加大,引进高科技设备并减少人力投入等,减负效果将逐步体现。
  房地产业:税率从5%提高至11%
  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梁因乐指出,税率从5%上升至11%,所以冲击也不小,但是国家针对建筑业以及房地产行业已经出台了非常充分的过渡政策。
  平安证券分析师王琳表示,判断&营改增&对房地产公司的影响,关键是看土地成本能否抵扣。地产行业的成本主要由土地、建安、财务成本构成。地方政府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利息成本需等待金融服务业进行&营改增&后方能取得収票。若土地及利息成本无法抵扣,则相当于营业税由目前5.5%上升至6.75%,地产商面临税负增加的风险,且毛利越高的项目税收负担越大。
  国金证券地产业分析师胡华如认为,如果营改增后能按6%计税并抵扣土地成本,将会极大改善企业的税费负担。如果仅以6%税率征收,对建安成本、财务成本等较高的企业利好也十分明显。从政策的基调来看,房地产企业的税费减免将逐步进入实质阶段。
  金融业:受益&营改增&
  金融业子行业业务种类众多,核算也比较复杂,因此被认为是最后一批营改增行业中的一大难点。从金融业的相关细则看,营业税下的优惠政策在增值税下基本予以保留,同时购置不动产可分2年进行抵扣。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表示,从细则内容来看,金融业整体税负水平变化不大,但不排除个别企业会有一定的税收增加。
  生活服务业:二手房市场税负基本未变
  对于大众关心的个人销售房屋缴纳增值税的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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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确定考“营改增”内容,你还考吗?
  近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了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小伙伴们一定很关心新大纲与上一年相比有哪些改动吧?提醒大家,为体现增值税政策的完整性,新大纲对最新的&营改增&税收政策做了归纳梳理,财税〔2016〕36号文件已融合到增值税各章节中,请大家重点关注。下面小编把每个科目大纲的变动情况列出来了,拿去参考吧!
  《税法(Ⅰ)》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税法(Ⅰ)》是针对全国税务师考试而编写的一本考试学习纲要。通过学习,使考生进一步了解税法的基本理论和税法发展历史,熟悉税收相关法规,全面掌握相关税法的计算及综合运用。
  本大纲对最新的&营改增&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梳理,为体现增值税政策的完整性,财税〔2016〕36号文件已融合到增值税各章节中,请各位考生重点关注。
  具体到各个章节,主要变化体现在第二章增值税,整章考点调整较大。另外,第一章删除了&五、国际税法&这一节;原大纲第四章营业税整体删除;原&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一章,改为&附加税与烟叶税&,增加了对烟叶税知识点的考核。其他几个章节考查内容变化不大。
  由于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第二章增值税考查内容变动较大,现全文列出供参考:
  一、增值税概述
  (一)熟悉增值税的类型
  (二)熟悉增值税的性质及其原理
  (三)了解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
  (四)掌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五)了解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二、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熟悉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二)掌握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三)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四)掌握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管理
  三、征税范围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视同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行为的征税规定
  (三)掌握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征税规定
  (四)熟悉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掌握&营改增&四个行业征收范围变化
  (五)熟悉不征增值税的项目
  四、税率
  (一)了解增值税税率体现着货物的整体税负
  (二)了解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及增值税税率的类型
  (三)掌握增值税税率基本规定
  (四)掌握适用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特别是&营改增&四个行业的税率
  (五)熟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六)掌握增值税的征收率
  五、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一)掌握法定免税项目,特别是&营改增&后四个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熟悉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免税规定
  (三)掌握农业生产资料免税规定
  (四)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五)了解&营改增&相关增值税优惠
  (六)掌握起征点的政策规定
  (七)掌握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六、增值税计税方法的一般规定
  了解增值税几种计税方法
  七、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销项税额
  (二)掌握进项税额
  (三)了解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
  (四)掌握应纳税额计算的相关规定
  (五)掌握&营改增&特定行业增值税的处理
  八、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二)掌握&营改增&后简易方法的计算
  九、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十、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了解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政策
  十一、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增值税退(免)税
  (一)了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
  (二)熟悉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三)了解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四)掌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五)掌握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六)了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
  (七)了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
  十二、申报与缴纳
  (一)掌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了解纳税期限
  (三)了解纳税地点
  十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一)熟悉专用发票的构成与限额管理、初始发行、领购开具
  (二)掌握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要求、作废处理、红字发票开具
  (三)了解专用发票数据采集
  (四)熟悉专用发票缴销
  (五)了解专用发票发售差错处理
  (六)熟悉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丢失未开具专用发票、代开虚开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
  (七)了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
  (八)了解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附录: 营业税相关知识
  《税法(Ⅱ)》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本大纲是《税法(Ⅰ)》的续篇,主要介绍我国的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的主要内容。所得税是《税法(Ⅱ)》中最主要的部分,由于所得税自身的特点,计算应纳税额时必然涉及收入、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和损失等主要因素,因此,在计算某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时,有可能涉及《税法(Ⅰ)》中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这是学习《税法(Ⅱ)》时应该特别注意的。
  《税法(Ⅱ)》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3个税种为重点,每年占考试内容的比重在 70%左右。
  《财务与会计》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本次大纲在 2015 年度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补充和修订:
  为了使教材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将&公司并购与收缩&内容并入到第五章&投资管理&一章中,并将流动资产投资管理的内容单列为第六章;
  在第七章&财务分析与评价&的第二节中增加了&上市公司特殊财务分析指标的计算及其意义&,以使考生能站在行业的制高点来思考相关财务分析问题。
  第八章&财务会计概论&体例上将原第三节与第四节进行合并为第三节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及其信息质量要求&,以凸显税务师考试注重实务的要求。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与修订,在第十二章《非流动资产(二)》增加《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内容,以使教材适应《企业会计准则》本身修订的情况,使相关投资的核算内容更加全面、完整,以适应税务师实务工作需要。
  虑及所得税内容较为复杂且为历年来的考试重点,为便于考生充分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范的内容,将其单设为第十七章&所得税&,并充实相关内容与案例。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16年的考试大纲与2015年的考试大纲比较增加了部分内容,调整了部分内容。增加和调整主要涉及民商事的法律制度及有关民事诉讼制度。
  增加和调整的内容包括:
  1. 在第7章物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有关&物权变动&的内容(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效力和变动)。
  2. 在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债的效力&。
  3. 在第16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了一些内容上的补充。
  4. 将原来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中的&担保法律制度&中涉及担保物权的内容调整入第7章物权法律制度。将第9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合伙企业的种类&内容单独列出。
  《涉税服务实务》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在涉税服务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要求应试者在掌握《税法(Ⅰ)》和《税法(Ⅱ)》的基础上,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各项基本制度和规则,熟悉各项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各种税的审核内容和税额计算、账务调整,正确掌握税务咨询的技巧和方法,通过本科目的考试,使应试者能够掌握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本次《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修订,一是对部分章节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如:对涉税鉴证业务和非涉税鉴证业务的服务流程要求进行了补充;二是根据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对于商事制度改革后实施&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介绍;三是增加了发票管理制度的新规定;四是适应我国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增加了熟悉营改增实施过程及过渡时期的涉税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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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2016年注会《税法》考试的影响
16:11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
  今年很尴尬,教材刚刚下发没几天,对财会工作影响重大的&营改增&政策就出台了。各大主流媒体、财经网站都在介绍&营改增&政策,此次改革不仅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四大产业,而且对原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现代服务业这几个已经&营改增&的行业的部分政策也进行了完善。对注会考试,尤其是税法这个科目的各个税种,或多或少都会产生一些影响。
  很多考生都关心&营改增&新政策今年考试会不会涉及?教材上&营业税&这一章的内容还要不要学、会不会考?这里做一个系统的解答。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会看一下2015年的注会税法考题。作为传统考试重点的营业税在2015年考试中,主观题仅仅在的扣除税金中提到了一下,没有单独出题,客观题也仅仅考查了1、2道题目。这在以往考试中是不可想象的,可以说注会考试在2015年已经提前和营业税做了最后的&告别&。可以预见,2016年注会考试应该不会再涉及教材&营业税&这一章的内容。不仅如此,增值税这一章中,很多原&营改增&的内容由于和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有冲突,也不会作为考试重点出现在今年的考题中。另外,其他税种计算中所涉及到的&营业税&问题,相信在今年的考试中也会进行回避,比如大家都感觉比较头痛的个税计算中到底要不要考虑扣除营业税的问题,今年就不用去特别关注了。
  在营业税旧政策不考的同时,新的&营改增&政策,由于没有来得及写进教材中,也不会作为今年考试的重点内容。对今年的考生来说,上述影响大大缩减了我们的学习范围,变相的降低了考试的难度,这对我们复习备考的时间安排是有利的。
  说了这么多,今年的注会税法考试对广大考生朋友来说,属于新旧政策交替过程中的一个机会,相当于考前自行划了重点范围,已经排除了大量不考的内容,我们要珍惜这个机会,顺利拿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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