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一个学期选多少个学分尔雅选修课课为宜

大学学分制
大学学分制
范文一:大学学分制度学分制,教育模式的一种,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与班建制、导师制合称三大教育模式。19世纪末学分制首创于美国哈佛大学。1918年北京大学在国内率先实行“选课制”,1978年国内一些有条件的大学开始试行学分制,现在学分制改革已在国内高校全面推开。“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份量的一种单位。学分制是与学年制对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成绩的一种单位。一个学分约等于一个学生在课堂或实验室从事1时学术工作并且连续一个学期的量,它不包括学生与教师或同学进行的课外讨论与交流、准备考试以及从事其他与课程有关但与课程教学无直接联系的学术工作的量。这个关于学分的定义是由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提出的,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用学分来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便是学分制,又称学分累计制。它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认为学生若要获得某个学术性的学位,如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必须达到某一个最低限度的学分量。这个学分量代表着学生所修习的课程量。1894年学分制源于美国,美国的哈佛大学首先采用学分制,哈佛大学医学院在选课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学分制。到了20世纪初,美国绝大多数高等学校都陆续推行了学分制。学分制是与学年制对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年制是以学年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则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为以下两种比较成熟的类型:学年学分制既有学年限制的特征,又有完全学分制的特征。它既保留了学年制计划性强、专业分类严密完整的特性,又具有学分制的某些长处,比如,在对课程的选修方面,给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度等。完全学分制完全学分制是一种把必须取得的毕业总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要求按照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中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各类课程的比例,以及准予学生毕业的最低总学分。绩点学分制绩点学分制是在学分制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能用以显示学生每门课程的学习成绩的质量,以及学年和毕业总成绩质量的教学管理制度,其计算公式为: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加权学分制加权学分制也是在学分制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能用以显示学生对某些重点课程的学习质量,以区分学生专业水平高低的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加权学分,将教学计划中的学分,根据课程类别,修业成绩差异等分别确定不同的权重系数,计划学分乘以权重系数,得出加权学分,以区分学生学习成绩优劣,并做为选拔尖子生、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附加学分制附加学分制是在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修满课外附加学分才能毕业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一般说来,课外附加学分可根据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思想品德与社会工作、文体活动与公益活动的情况来评定。原文地址:
范文二:大学学分制度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文学与新闻传媒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自2012级起试行)一、培养目标根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指导思想,根据学院培养“创新性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办学目标,“保证基础、加强实践、形成技能、培育特色”的办学理念,以及“一个专业基础,多个职业发展方向”的专业设计思路,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把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一个(或一个以上)职业发展方向的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基本技能,能在中等学校(或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文艺出版部门等),从事语文教育(或文秘办公、新闻广告、文化宣传等)工作的创新性应用型本科人才。二、培养规格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先进的世界观、积极的人生观、进步的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精神、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2、树立科学的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哲学基础的语言观、文学观、文化观以及教育观(或新闻观、文秘观等);熟悉我国关于语言文字、文学艺术以及学校教育(或秘书档案、新闻传媒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规。3、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阅读能力、文学作品鉴赏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了解汉语言文学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了解哲学、历史、艺术、文化(或相近专业等)学科的相关理论知识。4、具有所选修的职业发展方向(教师教育、现代文秘、新闻等)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从事相应工作的基本技能。5、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标准学制4年,可在3至6年内浮动。 四、学分最低毕业学分为171学分。必修课程128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36学分,专业必修课程64分,讲座与实践课程28学分;选修课程43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程12学分,职业发展方向选修课程15学分,公共选修课程16学分。五、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1、全部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讲座与实践课程;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程、职业发展方向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2、按国家规定开设公共必修课程八门。3、保证专业基础。开设汉语言文学专业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汉语写作、美学等方面的必修课程计二十一门,夯实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培养学生读、写等方面的基本能力。4、开设专业选修课程计二十余门,兼顾理论知识、能力的广度和深度,让学生在两个维度上得到应有的拓展和提升,培养学生的专业爱好和特长。5、开设职业发展方向选修课程三组,以汉语言文学专业为基础,导向教师教育、现代文秘和新闻三个职业发展方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6、加强实践,形成技能。以“3+1”模式保证学生专业见习、实习和社会实践的时间和质量,学生专业见习、实习时间18周;必修课程板块设置了读、写、计算机应用和其它多门技能性课程;其他必修课程明确划分了实践性时间;专业选修课程和职业发展方向选修课程板块,有多门技能性很强的课程。如,书写理论与实践、口语交际理论与实践、阅读理论与实践、文言文写作、书法(篆刻)创作、文学作品创作、文学批评写作、现代教育技术、中学语文教学理论与实践、现代办公技术、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摄影、报刊编辑等。7、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注重提高学生参加国家考试的能力。开设思想教育、体育、英语、军事理论与训练、创新创业教育、国家技能认证、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等必修课程,科技类选修、艺术体育类选修、学术讲座、教师教育提升等公共必选课程,国家考试辅导(研究生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式、公务员考试等)、心理健康、人际交往、素质拓展等公共选修课程。六、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七、毕业获得学位的条件参见《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八、培养方案表(Ⅰ、Ⅱ)求是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四年制本科生培养方案(Ⅰ)(必修课程)求是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四年制本科生培养方案表(Ⅱ)(选修课程)阅读详情:
范文三:加拿大大学学分制加拿大各省教育事务由各省教育部负责,联邦政府不设统一管理全国教育事务的教育部。省际之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由各省教育部长组成的教育部长理事(CMEC)协调。由于加拿大地域广阔,各省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各省建立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的教育体制。总体上,加拿大高等教育保持着较高的水准,每年吸引众多海外学子前来求学和深造。目前,我国在加拿大留学生近5.5万人。加拿大的高等教育机构分为大学(University)、大学学院(UniversityCollege)、社区学院(College)、职业技术学院(CareerCollege)。据360教育集团介绍,加拿大大学一般采取学分制,有利于学生转系或转校。学生大学毕业后会得到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又分为两类:普通学士学位和荣誉学士学位。普通学士学位读3年,学分要达到40-60分,荣誉学士学位读4年,并要有专业课程的成绩,学分比前者多20学分。获得荣誉学士学位以后,可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学制1到2年。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则要求其学士课程在70-80学分以上。加拿大大学一般分为春、夏、秋三个学期。每学期约4个月。秋季学期从9月中旬至12月,是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以后是2至3周的寒假。春季学期从1月到5月初,以后是4个月的暑假。国内学生多利用这一段时间打工挣钱,但国际留学生只能在校内打工。本科以及研究生均要求托福成绩或其他英语成绩,入学标准一般为本科生托福90分、雅思6.5分以上,研究生托福100分以上。但这个成绩是获得基本入学资格的要求而不是获得奖学金的条件。大学教育:全国有近百所大学,分布在10个省份内,皆为政府所创设,其数目仍在增加之中。加拿大一些大学都设有预科,但一些著名大学的预科是不接受国际留学生的,只接受加拿大公民及移民。而这些著名大学92%名额是录取本国学生,对全世界只招8%的海外学生。大学水准:加拿大大学保持着全国统一的高水准,其中不少位列在世界最好的20间大学之内。麦吉尔大学的医学系和滑铁卢大学电脑科学工程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专科排名进入世界前十位。学位认可:加拿大大学学位广受世界各国政府承认。大学学费:加拿大大学均接受政府高度的津贴,因此其学费比起其他的英语国家都低些。一般而言,大部分省份大学学费介于4000加元至8000加元之间,但安大略省大学学费8000加元至15000加元。入学资格:要求有加拿大高中文凭,安大略省则要求有6个预科学分。母语不是英语的海外学生必须要有托福或雅思成绩。大学体制:加拿大大学采用学分制。学生修足学分即可毕业。截止目前,留学360更新海外名校录取86789枚,其中哈佛大学43人、耶鲁大学56人、 斯坦福大学43人、麻省理工学院25人、牛津大学38人、剑桥大学35人、多伦多大学 290人、麦吉尔大学353人、悉尼大学1874人、墨尔本大学1286人、澳洲国立大学 1100人、香港大学120人、新加坡国立大学150人、南洋理工大学227人、新西兰奥克兰大学1241人。阅读详情:
范文四:学分制与日本大学课程作者:杨颉上海高教研究 1998年04期作为一名时刻关心祖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海外学子,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在读的日本大学的学分制与课程。日本大学与早稻田、庆应、明治、法政、上智并称为东京地区6 大私立名校,以其庞大的规模而著称。日本大学分为13个学院,学生(本科、专科)有7万余人(现为日本最大规模)。1996 年日本商界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各大小公司总裁、经理中,日本大学毕业的最多;日本大学另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被冠以“株式会社——日本大学”的美称。日本大学的课程分成学科专门课程、综合教育课程、外国语课程、保健体育课程、共通课程和选择系列课程。日本大学对学生学习成绩评价采用学分制方式。所谓学分制就是在每门课程上都配置一定的分数(学分),根据课时的多少、学科的注重度等各种因素,不同课程的学分也可以作相应的调整。各学科根据自己的情况和要求,规定毕业生所需最低学分。四年中取得学分的累加值高于毕业所需最低学分,就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1.学科专门课程。它由专门必修课和选择必修课程组成。日本大学十分重视基础学科的教育。以教育学科为例,共设立11门专业必修课,有41学分,占毕业学历(124)的1/3。除3门实习课程外,其它课程均以班级为单位,不可选择教师。41个学分必须在四年中修得,并不得以其它课程代替,毕业时未能取得者,就不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表1 列举的是日本大学文理学部各年级教育课程的专门必修课程及学分。表1
各年级必修课程及学分选修年级科目学分1教育学基础论
41外国教育史41教育心理学41教育情报科学
32日本教育史42教育学概论43教育社会学42教育学实习Ⅰ
23教育学实习Ⅱ
24教育学实习Ⅲ
24毕业论文
8专门选修课程,称为必修选择课。必修是指必须要取得的学分,选择是指在众多的课程中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科,与国内设置的限定选修课相同。日本大学教育学科的专门选修课分成A、B、C三项:A类是学校教育类;B类是社会类;C类是社会综合讲义类。学生可以从A 类中选16分或从B类中选16分,加上C类中的8分,学分合计必须在24 分以上,若有一门课程的学分掉了,可选其它课程来代替,总之获得24分以上即可。如果对课程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多选,多选的学分记入自由选择学分内。表2列举的是日本大学教育学科的专门选修课程。表2
教育学科的限定选修课选修课程(A类)
学分选修科目(类)
学分年级年级2
教育制度论
比较教育论
教授学习论
幼儿教育论
教育经济论
教育相谈22
生徒指导论
障碍儿教育论22
道德教育论
社会教育概论43
教育课程论
生涯学习论
教育行政论
教育与媒体
教师教育论
教育与企业
教育调查实验33
野外教育论(含实习)
3选修科目(C类)年级2~4教育思想论2~4教育法制论2~4青少年文化论2~4教育学特殊讲义Ⅰ2~4教育学特殊讲义Ⅱ2~4教育史特殊讲义Ⅰ2~4教育史特殊讲义Ⅱ2.综合教育课程。它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复合课程和一般教育课程。日本大学对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相当重视,每位教师在上课时都或多或少插入一些课本以外的甚至和这门课程并不相关的东西,并且反复提倡要增加自身修养,加深加宽知识面。这从选课中也可以看出,专业课有65分,仅占总学分124分的一半左右, 显然校方希望学生尽可能多学一些专业以外的东西。其实这也是很实际的,因为日本大学毕业生都得自找出路,大部分毕业生的职业和所学专业并不完全对号。例如日本大学教育系1997年春共有114名毕业生,仅有12 名去学校当教师,多半应聘于公司企业。遇上经济不景气的年份有许多人还找不到工作。1997年大学生的就业率只有74%,也就是说还有26%的大学毕业生要待业。这就引起了激烈的就业竞争。这也迫使学校和学生自己重视专业以外学科的知识培养。自然科学中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天文、生物和科学技术史。人文科学中有理论学、哲学、伦理学、女性学、教育学、语言学、国语(日语)、心理学、宗教学、文学、日本文学、汉文学、现代文艺思潮、比较文学、艺术论、电影论、日本美术史、西洋美术史、日本古代风俗、风俗学和比较文化论。社会科学分为社会学、社会思想、新闻学、社会福利、经济学、法学、日本法、政治学、现代政治思潮、战争与和平。复合课程中设立了漫步历史、从地理学出发、环境问题的思考、自然灾害与人间、统计学的基础知识和健康的科学。一般教育课程中仅有历史和法学两门。它注重理论性,三年级以上学生才可以选。前面所提及的两门多带有些趣味性和介绍性,所使用的教材和教学计划也颇有不同。除此之外,针对留学生还设置了日本的研究(Ⅰ—Ⅵ),从文化、历史、地理、对外交流等各个方面介绍日本。校园内每周还举办现代科学讲座和综合研究讲座,请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等各界的专家学者来介绍各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尖端成果。综合教育课程,文理均可选修,但在一、二年级内得修满20分同一科目,有时会有几位教师同时开课,但教学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学生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计划、上课风格进行选择。3.外国语课程。积极推广外语教育、大量引进外来文化是日本能在较短时间内赶超世界先进国家的重要基础。日本大学相当注重外语教育,设置了第一外语和第二外语课程。第一外语是必修课,一般学生的第一外语是英语(留学生是日语),语言学科学生以专修语为第一外语。第一外语必须修完8个学分, 第二外语是自由选择课,可按自身的能力和兴趣来取舍。日本大学所设置的外语课程范围非常广,有中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朝鲜文、俄文、希腊文、拉丁文、梵文(纂写佛教经典的古印度语)和古印度文,其中被广泛选修的有中文、法文和德文。外语教学除文法、单词学习之外,特别重视口语会话教育,开设专门的会话课,聘请外籍教师,使用音像教学等手段来提高学生的会话能力。4.体育课程。青年人都十分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活动,每个大学生几乎都参加业余体育俱乐部,如:棒球、网球、足球等。现在的日本学生发育良好,身高体壮,浑身充满朝气。日本大学在一年级设置了两门体育必修课,保健体育(2 分)和体育实技(1分)。保健体育讲授体育的卫生、人体行动的要素、 科学的体育锻炼、科学健康的体锻方法。体育实技是以田径为中心的体质和技能的实际锻炼,体育实技也同中国一样设有体锻标准,作为体能测定的标准和自主锻炼的目标。与国内有所差别的是,成绩的评定不注重体锻成绩,是以参加体锻的态度来进行判定的。即使是国家级运动员,若不积极参加体锻活动,也休想拿到学分。二年级以上设有体育选修,按实技内容分为:棒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橄榄球、空手道、篮球、排球、手球、足球、羽毛球、舞蹈、滑雪、溜冰,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自由选择。在课余时间内由学生半自发组成的有老师指导的各类俱乐部,其内容比学校课程更加丰富多采,从登山、帆板、游泳,到马术、射箭、高尔夫、曲棍球应有尽有。5.共通专门课程。日本大学应社会需要设置的共通专门课程有:民法、商法、劳动法、国际法、国际竞技论、国际形势、精神卫生、考古学、视听觉教育、情报处理概论、海外实地研究。日本的学分制是为适应日本社会需要而制订的,同时也反映了校内学问自由的学风。这种学问的自由体现在教师教学生的自由和学生选择学习的自由两方面。但学生自由选择课程限于必修选择课程和自由选择课程之内,必修课是由教务科决定的,学生无法选择。每年四月开学前的学前指导课上,学校发给学生名为《讲义要目》的书,人手一册,内有全部的课程介绍(必修、选修全部包括)。书中列入必修课程、选择课程、综合教育课程、外语课程、各类资格取得课程等,同时对各课程选修资格、教学内容、对学生要求、考核方法、教科书等都有简单明了的介绍。有些课程由多名教师同时开设,每个教师在《讲义提要》中对自己讲课的侧重点与自己研究内容加以简单陈述,以便学生了解。学生根据《讲义提要》进行选修,在与必修课不冲突的前提下,在自由的时间段内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为了保证学生能切实掌握所学的知识,日本大学对学年的最多取得分进行严格控制,一般学生一学年所被允许取得的学分为50分,对于想取得教职资格的学生则可放宽至60~62学分。课程一旦选定必须到学科教研室去登记,未经登记的课程即使在学年末的考试中及格,也不被承认。课程登记到登记确认有2~3个星期的时间,此间可到各教室去试听,若对先前所选课程不满意,在登记确认之前可以修正,但登记确认后就不能修改了。美1997~98年度大学排行榜(一)校名
哈佛大学普林斯顿杜克大学耶鲁大学大学综合排名1133综合分 100..0学术声望 3.9
4.0 3.8 3.9毕业排名1242师资来源排名2355学生择校排名12
102财政来源排名613
144校友捐赠率排名 61
154新生保留率9698
9896年毕业率9794
93预期毕业率9894
-520人以下班所占7168
74比例50或50人以上
101378班级所占比例生师比8/1
6/111/1 7/1SAT/ACT0-155025~75分新生中高中毕业9092
95生前10%的比例申请接受率1112
18收益率4665
麻省理工达特茅斯宾夕法尼大
学亚大学综合排名5677综合分
98.0 97.096.096.0学术声望 4.0
3.9 3.7 3.7毕业排名4154
18师资来源排名
255学生择校排名647
10财政来源排名97
12校友捐赠率排名2085
12新生保留率9797
9596年毕业率9489
88预期毕业率9496
87增值None-7
+120人以下班所占6662
59比例50或50人以上
11班级所占比例生师比
15/1 11/112/1 7/1SAT/ACT0-154025~75分新生中高中毕业8794
83生前10%的比例申请接受率1624
30收益率3344
布朗大学加州理工哥伦比亚 埃默里学院大学大学综合排名9999综合分
95.0 95.095.095.0学术声望 3.7
3.8 3.8 3.2毕业排名828
189师资来源排名
148学生择校排名74
19财政来源排名
16校友捐赠率排名1010
22新生保留率9693
9296年毕业率9182
93预期毕业率8899
81增值+3-17 None +12
+520人以下班所占6076
71比例50或50人以上
107班级所占比例生师比8/1
3/1 7/1 8/1SAT/ACT0-158025~75分新生中高中毕业88生前10%的比例申请接受率1926
44收益率4242
西北大学 康奈尔 约翰霍普 芝加哥大学
大学综合排名914
95.0 94.094.094.0学术声望 3.6
3.8 3.8 3.8毕业排名
23师资来源排名
148学生择校排名
23财政来源排名
10校友捐赠率排名4540
306新生保留率9695
9396年毕业率9189
81预期毕业率8688
-320人以下班所占6448
60比例50或50人以上
105班级所占比例生师比
7/1 8/1 7/1SAT/ACT0-143025~75分新生中高中毕业8481
76生前10%的比例申请接受率3233
58收益率2727
赖斯大学 华盛顿圣母大学范德比尔大学 特大学综合排名
93.0 93.091.091.0学术声望 3.5
3.3 3.1 3.4毕业排名
29师资来源排名
12学生择校排名929
36财政来源排名
18校友捐赠率排名12223
21新生保留率9595 97%
9196年毕业率9086 93%
82预期毕业率9282 81%
79增值 -10-2
+4 +1220人以下班所占6176 51%
68比例50或50人以上88 15%5班级所占比例生师比8/1
9/113/110/1SAT/ACT0-140025~75分新生中高中毕业8866 80%
62生前10%的比例申请接受率2451
60收益率3931
32校名乔治敦弗吉尼亚卡内基· 塔夫茨大
梅隆大学 大
学综合排名
90.0 90.088.088.0学术声望 3.2
3.6 3.5 3.0毕业排名
15师资来源排名
27学生择校排名
27财政来源排名
31校友捐赠率排名3922
22新生保留率9597
9696年毕业率
88预期毕业率8380
+3+7 -10None20人以下班所占5347
65比例50或50人以上
131598班级所占比例生师比
12/1 12/1 9/111/1SAT/ACT0-140025~75分新生中高中毕业7979
63生前10%的比例申请接受率2333
32收益率2831
加州大学密歇根大学伯克利分校
安那堡分校综合排名
2323综合分
88.0 88.0学术声望 3.9
3.8毕业排名
3325师资来源排名
4235学生择校排名
1036财政来源排名
4641校友捐赠率排名124
132新生保留率949496年毕业率8084预期毕业率7977增值
+1+720人以下班所占
50%448比例50或50人以上18%415班级所占比例生师比
17/1 15/1SAT/ACT-3025~75分新生中高中毕业9561生前10%的比例申请接受率3668收益率1414摘自:北京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国外高等教育快讯》1997.9(总第65期)注:同时名列综合排名第23位,综合分为88分的为卡内基·梅隆大学、塔夫茨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密西根大学安那堡分校。作者介绍:杨颉
日本大学中国留学生阅读详情:
范文五:上海大学学分制收费上海大学学分制收费办法上海大学是经市教委批准(沪教委财[1997]11号)实施学分制、按课程学分收取学费的高校。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49号)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学分制的收费办法。具体意见如下:一、学费收取原则1.按学分单价计算和收取学费。2.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完成学业,以学分收费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的原则计算学分单价。3.学生因课程学习不及格,可有一次免费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机会。若仍不及格,需再次重新学习该门课程,按学分收取学费。4.学生自愿再次学习已经及格的课程或超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以外的学分,按学分收取学费。二、学费标准1.全校的年学费标准和学分单价如下:年学费标准(元)
学分单价(元)
计算公式(元)
5000*4(年)÷310(学分)=64.516000
6000*4(年)÷310(学分)=77.41
6500*4(年)÷310(学分)=83.87
10000*4(年)÷310(学分)=129.03
12000*4(年)÷310(学分)=154.83
15000*4(年)÷310(学分)=193.54
15000(中欧学院) 163
15000*4(年)÷366(学分)=163.932.专升本、插班生、转院系学生按转入的专业标准进行收费从其正式转入后所选的学分起算,原先所修学分费用不再追溯。3.修读第二学科(专业)的学生,按所选读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收费。4.学生自愿超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以外的学分,按学生入学当年的全校最低学费标准收费。三、学费的收取和结算1.以学年为学费结算周期。每学年开学初,学生按本专业年收费标准预缴学费;待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实际选课修读的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依次类推直至毕业时全部结清。2.学生修读第二学科(专业)的学费,在毕业离校前结算,多退少补。3.学生超选学分的学费,在毕业离校前结算,多退少补。4.经学校批准(以学校发文日为准),在学期中途休、退学的学费结算为:在第五周(含第五周)之前发生,免收当学期所选学分的学费;在第六周(含第六周)至第十周(含第十周)发生,收取当学期所选学分应缴纳学费的50%;在第十周之后发生,则收取当学期所选学分的全部学费。阅读详情:
范文六:大学学分制实施条例一、总
则1.为了贯彻《高等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专门人才,必须积极实行学分制管理。2.实行指导性计划为基础的学年学分制管理,以保证在培养人才方面具有明确的培养目标与要求,保证知识结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因材施教和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二、教学计划
课程设置3.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按照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提出学校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各专业教学计划由各系主任负责主持制订,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分管校长批准后下发执行。4.针对学年学分制管理模式,教学计划仍然按学年学期编制,学生入校后仍编班上课,学生原则上跟班走。5.课程类别学校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具体情况如下表:*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基础理论课程)专业必修课(技术基础课程、核心技术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必修课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包括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类课程。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方向所开设的反映人才知识结构要求的若干门专业课程群。可按模块设计,便于学生按自己的意向选修。公共选修课是为推进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知识面,体现不同学科交叉和渗透而开设的供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内容应包括科技、人文、社科、艺术等方面。学校开出与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数相应的课程数,供学生选修,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志愿和基础进行选修,并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修满学分。三、学分要求与课程选修6.各类课程的学分数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份量的单位,各类课程的学分值确定办法如下:理论教学课中的主干课程或考试课程每16个学时计1学分,其余课程包括选修课每20个学时计1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每20个学时计1学分,不单独设课的实验课时与理论教学课时合并计算学分。体育课每30个学时计1学分。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社会实践、技能训练等集中性实践环节,每周计1学分,分散性实践环节按集中性实践环节相应比例折算。学分值的最小单位为0.5,小数点后一位按“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取舍。7.三年制专科总学时,学分数125~145;四年制双专科总学时,学分数170~195。各专业的最低学分由教学计划确定。8.要求每个学生至少应该获得4~6个公共选修课学分。参加选课最终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可重修或改修。公共选修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9.专业选修课选课程序(1)各系根据教学计划,每学期第7周以前将下一学期各专业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名称、学时、学分、任课教师、考核方式及课程内容简介向学生公布。(2)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预选下一学期修读的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满35人时一般不开班,原专业招生人数偏少可经教务处批准后开班。(3)选课名单和课表确定并正式编班后,不得再自行变更课程和授课教师,学生不得改选或退选。特殊情况,学生要求改选或退选,须经系科同意签字,报教务处审批。10.公共选修课选课程序(1)学生根据个人意愿选课,应首先了解自己的专业课程和课表以免与本学期课程安排冲突。(2)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教务处在教务网上公布可选课程,学生于第一周星期六开始在网上选课,选课时间持续一周。(3)学生不得选与专业教学计划相同的课程,否则不计学分;选课人数少于40人的课程将不组班。(4) 第三周教务处根据实际选课人数对个别课程进行调整,确定并打印学生名单,同时公布公共选修课表。11.毕业设计(论文)是重要的综合实践环节,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前应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学生未获得该专业总学分95%,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双专科参照此标准执行。12.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该学期的必修课程学习负担过重时,可以申请缓修1~2门课程,但申请缓修的课程以不影响后续课程学习为前提。缓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该学期规定的总学分的1/5。申请缓修必须在开学一周内到系办理缓修手续(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学生同时应提交今后补修的安排计划,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申请缓修课程考核通过后,成绩、学分绩按正常情况处理。四、成绩考核与学分绩13.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考试、考查课程以及公共选修课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14.为了考核学生的学业水平,区别学生的成绩差异,需计算课程的学分绩和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绩 = 课程学分×该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 = (∑课程学分绩)÷(∑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按学期、学年或累计各学期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即为学期平均学分绩、学年平均学分绩或累计平均学分绩。15.奖励学分规定:学生参加国家、省级考试或竞赛成绩优良者给予奖励学分。奖励的学分可抵补选修课学分。奖励范围及标准:(1)非英语专业专科生(包括双专科学生)通过英语四或六级考试者,即取得大学英语课程(英语听力、口语类课程除外)的全部学分。(2)非计算机类专科生通过省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者,奖励1学分,通过省计算机三级考试者奖励2学分。(3)参加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能体现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竞赛(如课程竞赛、体育比赛、科技制作、技能大赛、社会实践、艺术类大赛等),个人获奖者,可按国家级5、3、2学分的标准奖励,省级以3、2、1学分的标准奖励;获团体奖,对主要参赛学生(不超过参赛人员50%)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学分。16.学生因公、因病、因事缓考必须凭证明,因病一般凭县市级医院的证明,填写缓考申请表,在考前经系部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缓考。急病、突发事件等情况要在事后一周内补办手续。17.缓考安排在开学初进行。五、免修
补考18.免修(1)学生参加同课程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经系、教务处审核后,可允许免修该课程。对专科性质的课程考试,成绩以考试成绩记入,并给予规定的学分;对本科性质的课程考试,成绩以不低于85分记入,并给予规定的学分。(2)凡通过国家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程(英语听力、口语类课程除外)。(3)下列课程(环节)不得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法律与德育课、体育课(特殊情况除外)等课程;军训、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19.补考(1)对当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在下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初两周内进行补考。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试的,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凡按教学计划规定,单独进行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如生产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等),成绩不及格时,均各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计。(2)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补考由系科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补考监考人员由各系(部)负责落实。(3)校级公共选修课不补考,只重修。(4)在毕业前组织毕业生的积欠考试。(5)学生毕业离校后,若仍有不及格课程,三年内可自愿返校参加补考。六、毕业
肄业20.学生总学习时间(含中断学习时间),专科不得超过6年,双专科不得超过7年。21.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和所有课程,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只发一次,如有遗失,本人向教务处申请,发给毕业证明书。2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能修满毕业所规定的学分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可核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23.已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在不超过规定总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回校参加补考,课程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获得毕业证书。24.少数学生有特殊原因要求中途停学、经本人申请、所在系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办理停学离校手续。中断学习原则上以学年为单位,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复学继续学习,但其学习总年限不得超过其学制三年。七、附
则25.学生的学籍管理、公共选修课、毕业设计(论文)、补考、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执行学校有关规定。2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27.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阅读详情:
范文七:学分制利于大学生学分制利于大学生资源与环境系土木工程二班王奇龙学分制有利于大学生考试制度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一个关键环节。传统考试制度的弊端可归纳为四点:首先是考试目的具有极大的选拔性、淘汰性,给学生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以至于把他们的学习引向“应试”的歧途;其次是考试管理过于集中,自上而下搞“统考”,造成教师“考什么,教什么”的局面,颠倒了考试为教学服务的主次关系;再次是考试内容片面、僵化,将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一切非智力品质的发展排斥在考试之外,导致学生只知道读死书与死读书;第四是考试方法单一、死板,造成“纸上考实验”、“纸上考实践”、“纸上考品行”等怪现象。考试制度有好处,公平。标准化的答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但它是不全面的,并不能准确衡量一个人的才能,甚至它连公平衡一个人的成绩都不能做到!一场考试的偶然性非常大.一场考试的成败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显然不是公平的。在物理中有一句话叫做“多次测量取平均值减少误差”。而这一点在我们的考试制度现了吗?实行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选拔人才。而由于考试制度,考试成绩与升学,工作,高薪及各种荣誉称号的获得密切关联,导致人们追求高分数作为目标,从而忽视了教育是以培养人才为最基本的目的。学生适应了考试制度却无法适应社会!而与此同时另一些在某领域有很高成就的人才却因为不适应这一制度而铸成遗珠之憾!考试制度不能与社会需求接轨,它就不能为社会选拔适合的人才。实行学分制是大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学体制创新性改革的必要选择.学分制的管理模式是要从 人才培养的整齐划一转向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并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本文分析了学分制的本质特征以及现行考试制度的弊端,认为改革考试制度是保证学分制顺利实 行的重要举措.并从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了大学学分制管理模式下的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进程为核心、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课程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的指标、以取得一定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与人才培养过程,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兴趣特长,建立多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多样性、个性化和创造性人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算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目前,以学分制度为主题的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广泛开展。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制度改革在教学改革中起关键和先导到地位,科学而符合教育规律的考试制度有助于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有利于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和学分制的顺利实施。随着学分制度不断推进和逐步完善,充分发挥现代考试的功能,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人才。阅读详情:
范文八: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推动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方向发展,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办法。一、 社会实践的体系与内容社会实践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和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本办法中社会实践指每学年以各级团学组织为主组织开展的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和寒假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主要有:政策宣讲、法律普及、环境保护、支教扫盲、科技下乡、文艺下乡、企业帮扶等志愿服务类;社会调查、挂职锻炼类;企业实习类(与专业相关,非教学部门集中组织);勤工助学类;科技创新、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类等。二、 社会实践的参与形式社会实践的参与形式为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个人实践与团队实践相结合。集中实践是指学生利用寒、暑假,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学院具体安排,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集中一段时间统一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分散实践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以参加科研项目、勤工助学、岗前实习、素质拓展等形式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实践是指由学院、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集体组织,参与人数在六人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可以由本学院、本班级、本年级的学生组成,也可以由不同学院、不同班级、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活动以支援服务类为主,并配备指导教师,集中组织开展。团队实践需在校团委立项,可申请部分活动经费。三、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社会实践参与对象为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四(或五)年制本科在校生。教务处负责对社会实践进行课程化设计,列入教学计划中,实施学分制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把教师指导社会实践的成绩列为考核评优的内容之一。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其他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均必须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至少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准毕业。即:社会实践环节总学分为6学分,每学期社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或累积不少于80个学时。学生社会实践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方式完成。四、 学分认定与考核管理学分认定与计算:相关学院及活动项目组织部门应分别设立工作组,负责活动开展及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各单位应把每次活动的登记情况利用校网站进行公布,以便监督。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进行评定,取得合格成绩者方能给予学分。经确认无误的学分,由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统一录入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该部分社会实践成绩不再计算成绩绩点。1、学生个人通过社会调研、社会考察、社会服务或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由团委组织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阅认定合格者,每次可获得0.5学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5学分。2、学生通过参加校、院、团支部各级服务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且附加实践活动照片、新闻媒体报道等,由校团委认定结项完成任务,每次可获得1学分,最多不超过4学分。3、在校团委志愿者总会或省、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经校团委志愿者总会认定,每累计80小时可获得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4、学生通过参加校勤工助学中心组织的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经校勤工助学中心核实并报校团委认定,每累计80小时,可获得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5、学生通过参与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考取计算机、英语、普通话、职业资格等资格证书,可获得0.5或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6、学生通过参加的国家、省部、地市组织的各级各类科技文化创新竞赛并获奖,在各类省级(含省级)以上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获得各类发明创造,参与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科研活动,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认定,可获得1或2学分,最多不超过3学分。五、社会实践奖励学分认定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并被学校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调查报告)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均可向教务处申请学分。教务处每次奖励学分1学分。在校期间社会实践累计奖励学分不超过2学分。六、有下列情况的不能取得社会实践学分1.在非法出版物刊登文章或作品;2.未经教学(或活动)组织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3.未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并予以确认的项目、成果;4.证明材料不全的。如学生实际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超出6学分,超出部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最多可冲抵6个学分。阅读详情:
范文九:学分制改革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改革方案为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学习动力机制以及教师教学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学分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注重基础,突出特色,拓宽专业口径,以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统一为目标,推进教学整体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专业面广、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二、学分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一)德育原则教学必须做到教书育人,要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让学生学会做人、做事、具有团队精神。(二)科学性原则进行学分制改革必须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制定出科学、先进的人才培养计划。 (三)加强基础原则培养计划要体现宽口径人才培养的要求,基础教学要摆在重点地位,教学上要组织和引导学生踏踏实实学好基础课程。(四)张扬学生个性原则要让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志趣和就业取向选择专业;要创造学生学习第二专业的条件、开设足够数量的选修课程,以满足素质教育的要求、张扬学生的个性。(五)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原则要大力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动手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六)突出专业特色原则 在宽口径培养人才的前提下,仍要突出专业特色。专业特色是办学的水平标志和活力所在;在专业上不能造就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创造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和教学成果,就很难创造一流的教学水平。(七)按学生出口要求培养人才的原则各院(系)要对未来社会对各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进行科学预测与分析,根据社会需要设置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方式,要在教学过程中穿插与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践、实习环节。使学生符合未来人力资源市场的需要。三、学分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实行按高考文、理分类招生,学生根据成绩、志愿和规定办法自主选专业制 1.按高考文、理分类招生打破原有按专业招生模式,实行按高考文、理分类招生,学生入校不分专业。特殊专业按专业招生。特殊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体育、数学、物理学、英语。2.分阶段组织教学按学分制要求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设置三级教学平台。第一学年分别按文、理两大类设置公共、基础教学平台,第二学年按院(系)或二级专业类设置学科基础教学平台,
第三、四学年按专业设置专业教学平台。第一学年开设的课程全校统一排课(见附件),学生自由选择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由学校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特殊专业第一学年课程单独设置。第二学年开设的课程由院(系)统一排课,学生自由选择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由学校实行统一考试,由院(系)组织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第三、四学年,按专业设置课程、组织教学,由院(系)组织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3.学生分阶段自主选择院(系)和专业第一学年末,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按学习成绩、志愿和规定办法自主选择院系。各院(系)可选学生数按招生计划确定。学分绩点高的学生优先选择院(系),按优先顺序选满为止。学生一学年所修课程所得学分数少于14学分时,本学年不能选择院(系),随下级学生选择。随下级学生选择院(系)时,各门课程的学习成绩按有关成绩管理规定计算,下级学生前50%选完后,按其学习成绩在余下的学生中的顺序选择院(系)。第二学年末,各院(系)的学生选择专业。修完第二学年院(系)设置课程的学生,按前两学年的成绩、志愿和规定办法自主选择本院系的专业。各专业可选学生数按招生计划确定。学分绩点高的学生优先选择专业,按优先顺序选满为止。学生第二学年所修课程所得学分数少于14学分时,本学年不能选择专业,随下级学生选择。随下级学生选择专业时,各门课程的学习成绩按有关成绩管理规定计算,下级学生前50%选完后,按其学习成绩在余下的学生中的顺序选择专业。特殊专业招生办法。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体育专业按艺体类招生办法,招生时确定专业。数学、物理、英语专业招生时根据学生填报志愿确定专业。(二)实行弹性学制本科学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实行弹性学制,范围为3—6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可在弹性学制内的各个学期申请毕业。前5个学期修完本专业必修课学分、平均学分绩点高于65的学生,可以申请三年毕业。学生申请三年毕业的程序是: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经批准毕业的学生由所在院(系)安排随高年级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者即可毕业。(三)实行选课制允许学生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选课。 1.学生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教学要求。教学计划是选课的重要依据,学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修读必修课和实践环节,在导师指导下依照有关规定选修选修课和任选课,以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2.学生选课首先要保证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对于有先修课要求的课程,先选先修课程。3.选课数量应满足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每学期选课以22~24学分为宜,最低不得低于15学分。4.部分必修课开出了不同档次的课程,学生可选修比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档次高的课程,不能选修比计划档次低的课程。5.学生选课应尽量避免时间冲突。当无法避免时间冲突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不能选修上课时间完全冲突的课程。(2)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高于75的学生,经导师和任课教师同意,院(系)批准,可选部分时间冲突的课程。但每门课程每周的冲突时间不得多于一次课(2节),且必须优先保证必修课。免听课程的实验、作业不能免做。在允许的课程时间冲突范围内,学生不听其中一门课程应向任课老师请假。6.学生所选课程一经选定,必须参加学习和考核。若未办理退选手续无故不参加学习和考核,该课成绩记为零分。属必修课的必须重修,属选修课或任选课的可重修或改选其它课程。7.为了保证知识传授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对于需多学期开设才能完成的课程(如高数、物理、外语等),应连续选课学习。否则,该课程已取得的学分作废。8.选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不开设。选课人数多于开课容量时,优先保证主选年级和重修学生选课,然后其他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的原则选课。(四)实行重修制1.除体育课外,所有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凡考试不及格者,一律重修。2.对一部分量大面广的必修课、学科核心课,重修人数达到20人以上时,在次学期开设重修班。不开设重修班的课程,重修学生随低年级同课程听课。3.课程重修一般累计不得超过两次。4.因病因事请假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凭有关证明参加下一年级相同课程的考试。 5.课程考试已及格,但学生愿意继续深入学习或对已取得成绩不满意,也可申请重修,重修仅限一次,其最终成绩可按两次考试中的最高分登记。(五)实行实验室开放制为满足选课制要求,实验室要实行开放制,即根据实验要求和学生数量,分时段、每天14小时不间断开放;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安排预约进实验室做实验;实验室进行考勤、收发实验报告;任课教师选择时间进行现场指导、批改实验报告。(六)实行主辅修制和双学位制主辅修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系统辅修另一专业的课程,达成双专业修读的目的。双学位是指学生取得本学科门类学位的同时,又修读了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每一个学生只能申请主修本专业以外的一个专业为辅修专业或双专业或双学位专业。 学生必须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学位后才能取得辅修专业或双学位资格,否则所修课程只能作为任选课成绩登记。学生自主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的选课和修读。当修读课程和学分绩点满足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时,学生即可向所选专业所在的院系提出颁发辅修专业毕业证的申请,审查合格的,由教务处核准,可在毕业证书上同时注明辅修专业名称;当修读课程和学分绩点满足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时,学生亦可向所选专业所在的院系申请做所选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的,属同一学科门类专业的可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跨学科的可授予第二学位。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修读第二专业或学位。申请程序是学生本人向专业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延长学习期限内按开始延长当年新生入学学分标准缴费,学生由修读院系随相应年级管理。四、学分制改革中应处理好的几个主要问题(一)一、二年级考试和成绩管理问题。能否处理好该问题是能否搞好学生选院系择专业的关键。因此,一、二年级考试和成绩管理必须做到科学、公平、公正,即考试命题要科学,阅卷程序要严密,阅卷要公正,成绩管理要严格,成绩发布要公开。在措施上,必修课程实行全校统一命题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二)要解决学生应试与能力培养的矛盾。 让学生按学习成绩选院系择专业,就必须组织考试;考试的科学性就在于既考试又不导致应试教育。因此,在教学和命题上一定要注重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和导向。一、二年级是打基础的阶段,学生能力的培养重点在于学习能力和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三)拓宽专业与突出特色的问题。 拓宽专业主要是在专业基础阶段,主要体现在相关学科的交叉渗透和跨学科课程的设置上,如理工结合、机电结合、生化结合、经管结合,文史结合,工商交叉、各学科与信息学科的交叉、各学科与教育学的交叉等等。没有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就不能宽口径培养人才。宽口径培养人才不是不要专业,相反专业特色一定要突出。专业特色是办学的水平标志和活力所在;在专业上不能造就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创造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和教学成果,就很难创造一流的教学水平。因此,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设置上各专业必须突出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教学效率和办学效益问题。 按一般规律,实行学分制比学年制需要更多的教育资源,如选课制需要更多的教师和教室、实验室开放需要更多的仪器设备组数和更多的实验指导教师等,这与提高教学效率和办学效益相矛盾。解决矛盾的办法是打破原有的排课和实验教学组织模式,实行6天60节选排课制和实验室6天84小时开放制。(五)首开先河实行按文理招生、学生一年选院(系)二年选专业,如何得到社会、学生和家长支持的问题。要利用网络、新闻媒体、招生简章对学分制改革的必要性、先进性以及这一改革对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对建立优良学风的意义、对张扬学生个性培养创造型人才的意义等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引起重视和共鸣,取得社会的支持。五、本方案自2002级学生开始实施。附件:理科第一学年教学计划及文科第一学年教学计划 附件:
理科第一学年教学计划文科第一学年教学计划(1)理工类(27个本科专业):机制、材料、测控、交运、交工、车辆、热能、工业设计、农业机械化、食品、电气、自动化、通信、电子、化学工程、化学、测绘、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矿物资源工程、环境工程、资源环境、材料科学、材料化学、生物工程、生物科学、计算机。(2)经济管理类(6个本科专业):国际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信息管理、工业工程。2.文科第一学年教学计划适合专业:(6个本科专业):法学、政治学、教育学、汉语言、广告学、历史学。其中理科学生可选理工类专业和经济管理类专业;文科学生也可选学经济管理类5个本科专业:国际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信息管理专业,但必须选学理科第一学年教学计划中的经济管理类计划。阅读详情:
范文十: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转变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学生自主成才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品德好、素质高、基础厚、专业宽、能力强,能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学分制是相对于学年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在规定的年度内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第三条
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四川大学所有文、理、工科类和部分医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第二章 开
课第四条 学校和院(系)根据本科生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和学分制特点制定模块式教学计划,作为开课与选课、修课的依据。第五条 各院(系)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6周前向教务处上报下学期教学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开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先修课程、任课教师、选用教材、考试方式及时间等)教务处于第12周向全校公布课程表。第六条 各开课单位应认真审查任课教师资格。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任课。助教未经批准不得担任主讲教师。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含实验课)第七条 学校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督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对不称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及时撤换。对教改成绩突出、教学优秀的教师和成效显著的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第八条 按《教育法》的规定,所有任课教师都应用普通话授课,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第九条
任何教师主讲的任何课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修读人数才能开课。具体的规定是:公共性课程或每年招生人数在40人以上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修读人数不少于30人;每年招生人数在20-39人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以及少数特殊的选修课,修读人数不少于15人;个别专业的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单独审批 。第十条
从2002级全校实施学分制时起,原则上按每天14节排课,即排课时间安排为早上8点起至晚上10点止。全校按此建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第三章 选
课第十一条 学生根据课程表、选课指南及自己的选课意向,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选课单(需指导教师签名),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课站预选下学期的修读课程。教务处根据选课规定及课程开设、教室容量、教师安排等情况,对学生的预选要求进行认定或调整,经学生确认或二次申请后,在校园网上打出个人课表或印发给学生。第十二条 学生每学期按学分缴纳学费。学生凭个人课表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向学校交纳学费和教材讲义费。学生所在院(系)凭学校收费清单和学生缴费收据注册。未经注册的学生不得听课及考试,擅自参加考试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第十三条 学生选课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每生每期主修专业的修读学分,最高不超过35学分,最低不少于18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得少于2/3)。 第十四条
医学类各专业(临床医学及其专业方向、口腔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护理学、临床医学检验等)自专业课程始,实行学年学分制,各必修课程依年度计划执行,不实施学生自行选课。学生在开始专业课程学习前,必须已修完全部规定先修课程。第四章 修
课第十五条 学生选课后,应认真听课,按规定完成教学环节的有关要求。成绩特别优秀(上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7及其以上)、自学能力很强的学生,如需免修某门课程,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经开课单位组织教师考核认定,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免修。“两课”、体育课(生理特殊者除外)、实验课和实习等教学环节不得免修。所有免修某门课程的学生,都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期中、期未统一考试。第五章 考试及成绩登录第十六条 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和考查。考试(考查)应适当包含课程知识以外的其它综合知识(如学习纪律、创新意识、求知精神等)方面的内容,成绩记分可控制在该课程总成绩的10~15%之内。考试采取闭卷、开卷、笔试、口试、答辩、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各专业应有10门以上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主干课实行教考分离。凡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应建立较为规范的题库,抽题组卷,集体评卷。考试方式的选择由开课单位提出,报教务处批准或备案。 第十七条 考试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记分。口试性、操作性为主的考试和实践、毕业环节的考核等,也可按五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制评定成绩。百分制和五级记分制的对应关系为:90分以上“优”;80-89分“良”;70-79分“中”;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考查成绩记为“合格”或“不合格”。第十八条 为了准确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为学生选课、申请辅修、退学、毕业、学位授予、推荐免试研究生和评优等提供可靠依据,在登录成绩时,必须同时折算并登录学生的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将某门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的成绩绩点,得出某一学生该课程的学分绩点。成绩绩点与成绩的对应关系见表一。(表一)平均学分绩点是某期限内修读课程所得成绩绩点与课程学分的乘积之和,除以同期修读课程的全部学分之和。其计算公式为:∑(成绩绩点×课程学分)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第十九条
学生修读的某门课程或参加的某实践性教学环节,如考试不及格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也不登录成绩,必须重新修读。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重修课程费用。第六章 综合素质学分第二十条 为从制度上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每位本科生原则上应修满至少8个综合素质学分方能毕业。学校鼓励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积极参加本专业或校内相近专业教授或副教授的研究课题组从事研究活动。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所谓综合素质学分,特指学生依法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这些活动主要包括学校组织的或经批准由学生自主参加的各级各类发明、设计、辩论、演讲、征文、文艺体育等竞赛和课余进行的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应用开发、证书考获(如计算机和外语口语等级证书、驾驶、职业资格等资格证书)等活动。第二十二条 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与综合素质学分原则上不得相互冲抵。个别在综合素质学分的选修活动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者,经教务处审查,学校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对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要求。若学生结合本专业学习,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学术论文,或取得了发明专利,或有重要的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则经院(系)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可以减修6个学分的相应课程,或免做毕业论文(设计)。其它优异情况,最多可减修4个学分的课程。第二十三条 学校尽力为学生选修综合素质学分创造条件。综合素质学分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拟定,另行发文。第七章 辅
修第二十四条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学校充分利用学科门类较全的优势,在本科学生中继续实行主辅修制。文、理、工科各院(系)原则上应面向全校开出至少一个辅修专业,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不含全校性公共课程)。医科各院(系)因其教学的特殊性,原则上不开办辅修专业,预防医学和法医学专业如面向全校开办辅修,应明确规定修读条件。辅修专业的学分总数应不低于40学分。第二十五条 凡取得主修专业1/3以上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达2.0以上,且已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的学生应通过专业外语四级)的在册本科学生,均可由本人申请,院(系)同意,经教务处批准注册后选读一个跨系、跨专业的辅修专业。辅修专业的开办,修读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50人;个别理工科专业,不得少于20人。第二十六条 为尽量避免学生主、辅修专业的选课冲突,合理利用教学资源,辅修专业的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周末或晚间开设。第二十七条 学生修读的辅修专业,必须在下述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完成,不得延长学习年限。在规定年限内未获得辅修毕业资格的学生,其已取得的辅修学分可记为选修课学分,但不得折抵主修专业学分。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前提下,如又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学校可在颁发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外,再发给辅修专业毕业证明书;对个别完成了辅修专业全部教学环节,且成绩优秀的学生,除授予其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外,还可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授予辅修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二十九条 辅修专业的开办、辅修学生的资格审查和学籍管理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第八章 毕业、结业、退学、休学第三十条 对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实行弹性制度。具体学习年限为:四年制本科生3-6年;五年制本科生4-7年;七年制本科生6-9年。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毕业资格者,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凡在毕业时未获学位者,学校不再补授。 第三十二条 凡提前或推迟毕业的学生,毕业时间均按取得毕业资格的年度(每年7月)计算。对提前毕业的学生,允许提前报考研究生或按有关规定择业,提前办理离校手续;也允许其学籍保留在原年级,在校修读辅修专业,到同届学生毕业时就业。第三十三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凡因病、因事等需要休学者,可由本人申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院(系)审查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允许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在校内住宿,不得修读任何课程,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概由自己承担责任。休学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十四条 凡达到允许在校学习的最高年限而未修满规定学分(不超过10学分)者,按结业处理;超过10学分以上者,作退学处理(不含其它原因的退学)。结业生离校两年内,可申请返校缴费修读未获学分的课程,待取得所缺学分后,学校换发毕业证书。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为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行学分制,本条例先在2000级文理科各基地班和创新人才综合培养班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面,到2002级新生进校时全面实施。第三十六条 学校以前所颁文件中,凡与本条例内容相冲突的,以本条例为准。如本条例的规定与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不符,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000年十一月三十日对《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试行)的几点说明1、该《条例》出台的背景。①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的需要,教改的深入;②深入各院(系)对师生调研的结果;③学校的决定;④对兄弟院校有关作法的借鉴;⑤立足国情和校情,不一味照搬西方的模式。提交给学校审议的这份文稿,已经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督导组的部分专家深入讨论,由执笔人集中大家的意见修改过。2、对任课教师的要求。《条例》第4-7条分别对任课教师的敬业精神、教学效果、职称、普通话等提出了多方面的具体要求。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学分制下的学生有权选老师,也因为我校的部分教师在这几个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若不明文要求,恐难真正提高教学质量,学生选课也会成为空话。3、关于每天排14节课。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①为充分利用有限的教室资源;②增加日授课单位量,尽可能给学生多一些选择课程和教师的权利;③上海大学已这样实行了,效果较好。但要实施,至少需三个前提条件:①师生观念和整个管理运行机制的改变;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相应地建立值班制度等;③食堂应保证随时有饭菜供应。4、关于选课问题。① 尽快建立选课站(场地、微机、网络、人员编制、经费等)。已进行学分制试点的学校(云南大学、上海大学等)都专门成立选课中心,人员编制为3-5人。② 学生凭课表缴费,收据注册,防止了拖欠学费现象。但对特困学生,学工部门应有相应措施。③ 为何要规定每学期的选课的最高学分和最低学分?一是怕学生盲目多选吃不消或故意少选混日子;二是考虑我校师资和教室的实际,担心多选的学生多了造成无法应付的局面;三是通过这一调控,使绝大多数同学按常规修读,便于学工部门的思想、纪律等管理。5、关于考试改革主要体现了三个原则:①鼓励多种方式考试,降低闭卷比例;②改变死记硬背传统,侧重灵活掌握、自由发挥和实际操作;③加大教考分离力度。6、关于成绩绩点的设定和学分绩点的作用①成绩绩点的设定原则是鼓励得高分,但具体标准可再斟酌。②学分绩点的最大作用是防止“60分万岁”现象,其次才是《条例》中写的那些。7、关于“创新性学分”的规定①目的有二:一是切实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改变“读死书”、“高分低能”现象;二是充分体现我校学分制特色,据我们所知,目前全国尚无一校有此规定。②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需要相应制定实施细则。对此,我们已有考虑。8、关于辅修的几个问题①每院(系)推出一个辅修专业只是理想,暂时恐难实现。②辅修专业能否再授学士学位的问题,教育部有授的倾向,但正式文件未下,因此只能暂按这样写。③辅修的管理权限之所以要收归教务处,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辅修者全是跨院(系)、跨专业(有些甚至跨年级),任何一个院(系)都没法有效管理;二是担心有的院(系)不按规定办班,影响质量和声誉。9、关于毕业、结业年限问题低限3年(5年制的4年)是为了防止学生求量不求质;高限6年(5年制的7年)是为了给中途休学打工或创业的同学以机会。如教育部有新的统一规定,以新规定为准。10、关于结业和退学的学分量问题之所以按10学分为界,是考虑已学了6-7年,有过多次重修机会。是否偏宽或偏严,请领导们认定。11、结业生为何可换发毕业证而不补发学位证?按教育部现有规定。但云南大学自己规定:毕业时领了毕业证但没授位者,两年后缴费重修成绩差的课程,可补学位证。12、关于“因病、因事休学”《条例》中的“因事”休学,主要指两种情况:国内打工等;出国留学。13、关于休学期间出问题责任自负等主要是防止有些学生在休学打工期间发生经济、法律纠纷等,对方找学校麻烦。同时,为防止休学打工学生影响学风,规定不在校内住宿。14、《条例》未涉事宜实行学分制,是学籍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涉及面很宽,牵涉到学校很多方面的管理运行机制。本《条例》仅就教学过程和学籍处理等属于教务处管理的问题进行了规定,没有也不可能越权涉及其它。建议学校召开专门会议,除讨论本《条例》外,学校总的运行和相应管理机制需要改革,也应责成学工、人事、总务等部门制定相应的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新规定,以使这一改革顺利进行,否则只是一纸设想。此外,即使教务方面的问题,也由于条例文种的限制,没有也不可能涉及操作方面的诸多细节问题;如果学校肯定了该条例并发文施行,我们再出配套规定。阅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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