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程度和2015年老年抚养比比有什么关系?

老年抚养比 【范文十篇】
老年抚养比
范文一:不离婚,老公就不给抚养费   我跟老公吵架之后,他离家出走。已经快半年了,他没有来看过孩子,还向我提出离婚,说我如果不同意离婚,他就不给孩子抚养费。我现在该怎么办?   夫妻吵架是平常事,吵完后不离家冷战个把星期也属正常,出走则意味着问题上升了一个等级,而出走长达半年时间且无回来的迹象,通常说明情况大为不妙、婚姻前景黯淡。   最大也是最坏的可能性是:他对这个家甚至包括孩子已经没有丝毫的留恋。也许这么说很残忍,但还是做好最坏的准备,才能勇敢面对。不过,即便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不抱过多的幻想,处理的时候还是要尽量考虑周全。   首先,你要先确认自己比较平静,能接受最坏的情况,然后找他聊一聊,注意目的是搞清楚他是不是冲动、在闹情绪。男人有时候像小孩,容易意气用事,吵完架自己不知道怎么下台,灰溜溜回去觉得太没面子;或者有时候他们心里想回家却会用威胁、虚张声势的办法吓唬人要离婚,以为对方害怕就会软下来求他回去等等。总之,弄清楚他是不是真心要离婚,他是不是冷静思考后做的最终决定。   其二,问清楚离婚的具体原因。如果他说完全不爱、没感情了,那就没办法。但若是误会或源于你的某些缺点,你可看看自己是否愿意承诺改变,再给彼此时间和改进的空间。   要注意自己的态度,最好不卑不亢。如果他决意要离,吵架、指责、攻击、乞求恐怕都是没用的,此时要做的,就是力争协商出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方式。   老公爱不爱我   我和老公是经人介绍闪婚的。老公从结婚起就像在应付这个家,他把精力都放在工作上,跟我也没有什么话可说。说他不懂感情吧,却对孩子特别好,还总是有意无意地把“给孩子找个后妈”挂在嘴上。老公的表现是因为不爱我吗?这毫无生气的日子该怎么过?   我能想象你的处境和感受,但我不打算同情你,同情只是无用的怜悯,根本帮不到你,反而会让你陷在自怜自艾的情绪里无法自拔,进而怨天尤人。   你现在最需要的是棒喝,我估计你的父母没有好好并及早地告诉你,人一旦长大,就必须对自己负责。没有任何人,包括你的父母、伴侣或朋友可以代替你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并负责。   你选择了闪婚,这种形式本身就意味着双方互不了解,风险极大;其次,彼此建立深厚感情的概率极低,你说他不爱你,其实我也没看出你爱他的迹象,婚姻很难在没有感情的基础上长期存续;你明明知道他从一开始就是应付,但仍抱有一丝幻想或例行公事般按“正常人”的流程要了小孩。这期间的每一步,恐怕都不是他在强迫你,而是你自己的选择。   今天这般后果其实不难预料,当你在做出“闪婚”决定时就如同赌博,不管愿不愿意都要承受后果,愿赌服输。   事到如今,我的建议是你不要把“奇迹希望”寄托在老公身上,而是要对自己的生活负起责来,好好工作、养育孩子,不管你老公爱不爱你、离不离婚,有自我的基础既是底线,也是底气,碰到什么困难都不会怕。   老公不爱过“节”怎么办   老公没有“过节”意识,从来没跟我一起庆祝过情人节或者结婚纪念日,他觉得“纯属无聊”。可我觉得日子就是要“多经营、找情趣”,遇到这样的老公我该怎么办?   我举双手赞成你对生活充满热情的态度,但又想告诉你,这种热情并不局限于过各种“节”。   如果你老公只是不喜欢过节,那可能有几个原因。一、怕花钱。有些女人一过节就想要老公送各种贵重礼物,男人有压力、反感也是自然的。二、怕麻烦。对男人来说不简单,每次都要记得日子、总要给女人“surprise(惊喜)”!三、原生家庭从小就没有过节的习惯,所以会觉得无聊、做作、有负担。   知道了原因,就可以对症下药了。你刚开始不要期待和要求太高。如果他担心钱的问题,就表明过节的意义是一起以美好的心情纪念某个有意义的日子;如果他怕麻烦,就由你来安排好了,不要太夸张和盛大,温馨就好。至于习惯,只要不让他反感,好的情绪最容易感染人,用行动和情绪带动人的改变和习惯的养成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事情。   万一还不奏效,可换另一个思路,过不过节也没有那么重要,你只是想两人一起“找乐子”不是吗?你可以参与他感兴趣的事,然后在其中发掘你的乐趣。
范文二:基金项目:天津市第六次人口普查论文集。   作者简介:王雪(1988-),女,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成为天津市乃至全中国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收入水平还很低,有可能使老龄化带来的危机放大化,导致“未富先老”,并且对总负担系数、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等指标产生巨大影响。采用弹性指标,主要研究天津市与乡镇老年率与总负担系数、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等四个指标之间的关系。鉴于以前的研究大多数采用的是定性分析,所研究的的创新点在于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老年率与总负担系数等四个指标进行方向性和影响力度的综合分析,从而得出了结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   关键词:老年率;总负担系数;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3)   1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成为天津市乃至全中国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根据2010年天津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人口占9.41%,比2000年天津市第五次人口普查上升了1.03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天津市的老龄化进程正在加速。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收入水平还很低,有可能是使老龄化带来的危机放大化,导致“未富先老”,并且对总负担系数、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等指标产生巨大影响。所以对天津市老龄化的影响因素及对策进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2 描述统计   2.1 四个指标的界定   (1)老年率=65岁及以上的人口数/总人口数;   (2)总负担系数=(0-14岁人口数+65岁及以上的人口数)/劳动力的人口(15-64);   (3)少儿抚养比=0-14岁人口数/劳动力的人口数(15-64);   (4)老年抚养比=65岁及以上的人口数/劳动力的人口数(15-64)。   2.2 弹性指标分析   为了更深入的揭示问题,下面引入了动态的、标准的弹性指标,它也是一个关系模型。   2.2.1 弹性公式的界定   第一阶段是指:2005年与2008年的对比。   第二阶段是指:2008年与2010年的对比。   弹性1:老年率对总负担系数的弹性=总负担系数增长率/老年率增长率=[()年总负担系数-)年总负担系数)/)年总负担系数]/[()年老年率-)年老年率)/)年老年率];   弹性2:老年率对少儿抚养比的弹性=少儿抚养比增长率/老年率增长率=[()年少儿抚养比-)年少儿抚养比)/)年少儿抚养比]/[()年老年率-)年老年率)/)年老年率];   弹性3:老年率对老年抚养比的弹性=老年抚养比比增长率/老年率增长率=[()年老年抚养比-)年老年抚养比)/)年老年抚养比]/[()年老年率-)年老年率)/)年老年率]。   2.2.2 三个弹性指标的横向对比   (1)老年率对总负担系数的弹性(即弹性1)。   根据上图结果可以看出天津市与乡镇两个阶段弹性1分别所占的比重:   第一、二阶段天津与乡镇的弹性1方向相同且均为正值,这就意味着随着老龄化比率的增加,总负担系数比率也随之增加,这就意味着老年抚养比增加的幅度大于少儿抚养比减少的幅度。第一阶段天津市弹性1为0.15,乡镇为0.43,高于天津市,第二阶段天津市弹性1为0.59,乡镇为0.16,低于天津市。   (2)老年率对少儿抚养比的弹性(即弹性2)。   根据上图结果可以看出天津市与乡镇两个阶段弹性2分别所占的比重:   第一阶段天津与乡镇的弹性2方向相反,第一阶段天津市弹性2为-0.54,这表示老龄化增加一个百分点,少儿抚养比随之减少0.54个百分点,乡镇为0.36,表示老龄化增加一个百分点,乡镇的少儿抚养比增加0.36,个百分点;第二阶段天津市弹性2接近0,乡镇也接近为0。   (3)老年率对老年抚养比的弹性(即弹性3)。   根据上图结果可以看出天津市与乡镇两个阶段弹性3分别所占的比重:   第一、二阶段天津与乡镇的弹性3方向相同且均为正值,说明老年率与老年抚养比是正相关的,第一阶段天津市弹性3为1.04,乡镇为0.58,低于天津市,第二阶段天津市弹性3为1.10,乡镇为0.51,低于天津市,说明天津市老龄化的程度高于乡镇。   2.2.3 三个弹性指标的纵向对比   (1)老年率对总负担系数的弹性(即弹性1)。   根据上图结果可以看出、2010年这三年间两个阶段天津市与乡镇弹性1所占比重的对比变化:   ①天津市:天津市第一阶段的弹性1为0.15,第二阶段的弹性1为0.59,比第一阶段增加了0.44个百分点。   ②乡镇:乡镇第一阶段的弹性1为0.43,第二阶段弹性1为0.16,比第一阶段减少了0.27个百分点。   (2)老年率对少儿抚养比的弹性(即弹性2)。   根据上图结果可以看出、2010年这三年间两个阶段天津市与乡镇弹性2所占比重的对比变化:
  ①天津市:天津市第一阶段的弹性2为-0.54,意味着老年率增加一个百分点,少儿抚养比相对减少0.54个百分点,第二阶段的弹性2为0。   ②乡镇:乡镇第一阶段的弹性2为0.36,意味着老年率增加一个百分点,少儿抚养比也增加0.36个百分点,由于乡镇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第二阶段弹性2为0。   (3)老年率对老年抚养比的弹性(即弹性3)。   根据上图结果可以看出、2010年这三年间两个阶段天津市与乡镇弹性3所占比重的对比变化:   ①天津市:天津市第一阶段的弹性3为1.04,第二阶段的弹性3为1.10,比第一阶段增加了0.06个百分点。   ②乡镇:乡镇第一阶段的弹性3为0.58,第二阶段弹性3为0.51,比第一阶段减少了0.07个百分点。   3 解释与分析   3.1 对弹性分析进行总结   通过弹性指标的分析,可以看出天津市老年率和老年抚养比都高于乡镇,但少儿抚养比却低于乡镇;在天津市随着老龄化比率的增加少儿抚养比减少,乡镇反之;天津老年率对老年抚养比的影响程度远远高于乡镇。   3.2 上述指标现状和关系产生的原因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影响下,人口老龄化主要受三个直接因素的影响,即生育、死亡和迁移。从前两个因素看,城市人口生育水平下降时间比乡镇早,生育水平明显低于乡镇,平均预期寿命比乡镇长。这些都促使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乡镇。但从乡镇随着老龄化比率的增加少儿抚养比也会增加来看,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村年轻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的迁移形成的。在城市化和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是一种必然过程,这使城乡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在假定没有农村向城市的人口迁移时,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只考虑生育和死亡水平下降到一定水平的情况下,城市人口将会迅速老龄化,乡镇人口老龄化程度会低于城市;而在有乡镇向城市的人口迁移时,城市人口老化速度慢。在中国与其他大多数国家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正是由于年轻劳动力从农村的迁出,使乡镇老年人口比重相对上升,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同时城市年轻人口数量增加,使城市老年人口比重相对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得以减缓。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当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到较高水平,具备相应的人口环境和制度环境时,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一定高于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城乡人口老龄化水平将会一致,人口老龄化重心将转入城市。   3.3 上述现状及指标关系产生的影响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是人口老龄化严重制约着一个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中国而言,老龄化给劳动力供给、劳动生产率、社会分配、社会储蓄和投资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只有认清了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我们才能更好的发展经济。   老龄化社会是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问题。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主要突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现在我国的退休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仅仅覆盖了少数的国企职工和城市人口,而广大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群陷入了既不能依靠国家养老,又难以依靠子女养老的两难境地。   (2)社会老龄化使得作为社会财富生产者的劳动人口将相应减少,由此降低整个社会的财富生产能力。与此同时,社会老龄化必然导致人们必须储备更多的资金来应对老年医疗的需要,这样就会降低社会的消费能力。   (3)社会老龄化对社会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国家财政也带来了挑战。同时全社会的医疗费用也将大大增加,财政就要承受更大的负担。   (4)养老保障的负担正日益沉重。天津市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总额迅速攀升。离休、退休、退职费用也呈现连年猛增的趋势。政府、企业、社会都已经感到养老保障方面的压力正在显著加大。   (5)与城市相比,乡镇老龄问题的压力更大。乡镇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乡镇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农民的养老、医疗都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乡镇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压力相对城市将更加突出,西部和贫困地区尤为严峻。   4 结论与对策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涉及到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战略问题。当前,天津市人口老龄化形势已经十分严峻。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总量过多的双重压力。   对于如何应对老龄化,国际经验表明,制定实施健康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老龄人口保障制度安排,广泛社会动员,实施重大疾病干预是有效途径。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城乡老年人都老有所养,幸福安度晚年”列入主要工作任务。   4.1 要把老龄社会作为21世纪中国的一个重要国情认真对待   中国已经进入并将长期处于老龄社会,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时,要切实从老龄社会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把应对老龄社会的挑战列入未来中国的发展战略。   4.2 要充分利用25年战略机遇期做好应对老龄社会的各项准备   从现在开始的未来25年,是应对老龄社会的关键准备期,也是仅有的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重要。各级政府要立足当前,在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的同时,健全和完善适应世界老年人口第一大国这一国情的老龄工作机制。   4.3 加快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建设完善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是从根本上解决老龄社会日益突出的养老医疗问题的制度安排。要在健全和完善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的同时,大力推广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制度。   4.4 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发展老龄产业是应对老龄社会、满足庞大老年人群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制定老年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对老年服务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建立老年服务业发展管理体制。   4.5 加强对老龄社会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   老龄社会的挑战是史无前例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如何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应对老龄社会的挑战,还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因此,必须要加强对老龄社会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加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老龄事业的研究。   5 预测与建议   由于老龄化的加速发展,“老龄化”在今天的中国正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呈现出来,那就是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和“空巢老人”相同,大部分老年人都需要精神的慰藉。在不久的将来,“人口‘老龄化’对医药保健品行业而言肯定是一个长期推动力,但短期内可能难以见到明显效果。”由于本人能力有限,收集的数据不全面,论文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地完善与改进,希望学术界今后能够用更多的方法对老龄化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曾毅.人口城镇化对我国人口发展的影响[J].人口学刊,1991,(2):16.   [2]陈桓.东亚地区人口老龄化特征分析[J].南方人口,2002,(1):4246.   [3]王丰,安德鲁·梅森.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人口因素[J].中国人口科学,2006,(3):218.   [4]王金营,原新.分城乡人口预测中乡城人口转移技术处理及人口转移预测[J].河北大学学报,2007,(3):1319.
范文三:任 ,但 是 ,企 业 还 有 必 要 发 
老抚养比不升反降的警 
?冯 海 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再 比如 ,推 行 延 迟 退 休 政 策 ,   披露了2 0 0 3~ 2 0 1 2年 全 国  将 减 少 养 老 金 支 出 、减 缓 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退 休 人 数 增 长 。又 如 , 目前 
挥 更 大 的 作 用 ,因 为 职 工 与  企 业 相 比 ,职 工 抗 风 险 能 力 
弱 ,企 业 抗 风 险 能 力 强 ,所 
以要 多 发挥 强 势一 方 的作 用 。  
目前 , 部 分 企 业 已 经 在 推 行 
企 业 年 金 制 度 , 但 这 样 的 企  业 太 少 ,应 该 强 制 所 有 的 企 
据 统 计 ,1 0年 问 职 工 养 老 保 
险参 保 总人 数年 均 增长 8 . 2 %;  
发 展 多 元 化 养 老 格 局 , 以 减  轻 职 工 养 老 负担 等 。但 是 ,   目前 的 所 作 所 为 究 竟 能 为 未  来 减 轻 多 少 养 老 压 力 ,还 有  待 观 察 。养 老 抚 养 比下 降,  
业 实 行 企 业 年 金 制 度 ,为 本  
企 业 职 工 提 供 部 分 退 休 收 入  保障 。   尤 其 是 国 企 ,更 应 该 多 
养老 抚 养 比 ( 参 保职 工 人 数 /   离 退 休 人 数 )在 2 0 1 2年 达 到  3 . 0 9 ,年 均 增长 0 . 7 ‰ 
这 些 数 据 向 我 们 清 晰 地  其 实 是 提 醒 有 关 各 方 主 动 承   展 示 了养 老 发展 状况 。坦率 地  担 养老 责 任 。   说 ,这些 数据 让 人对未 来养 老  压 力颇 感忧 虑 。比如 ,尽管 到 
2 0 1 2年底 养老 保险基 金 累计结  余 2 2 9 6 8 亿 元 ,看 起 来是 天 文  数 字 ,但 如 某 专 家所 言 ,按 
承 担 养 老 责 任 。 这 是 因 为 养  老 金 缺 口 与 当初 的 国 企 改 革  有关 ,即国企 改革 造成 3 0 0 0   多 万 退 休 职 工 无 法 养 老 ,不 
得不采取 “ 现 收现 付 制 ” , 用  正 在 工 作 的 人 缴 纳 的 养 老 金  来 支付 现 有 退 休 人 员退 休 
养 老抚养 比不升 反降,   实际上 反映 的是职工 的养老 
负担 和 责 任 在 增 加 。显 然 ,   不 能 只 是 职 工 来 承 担 养 老 责 
2 0 1 2年 支 出 1 4 0 0 9亿 元计算 ,   只 够 用 一 年 多 时 间 ,前 景 并  不 是 很 乐 观 。而 养 老抚 养 比  不 升 反 降 ,意 味 着 国 家和 职  工的养 老压 力都很 大 。  
数 据 显 示 ,2 0 1 1年 是 
金 ,个 人账 户 仅 仅 记 账 ,最  终 形 成 了养 老 金 个 人 账 户 缺  口。目前 围企 虽然 上 缴红 利 ,  
但 比 例 很 低 ,而且 红 利 大 多 
用于 返 还 国企 本 身 ,没 有 真 
正 用 于 养 老 。 据悉 ,
十 八 届  三 中全会 提 出 2 0 2 0年 国 企 
3 . 1 6名参 保 职 工 养 1 个 退 休  职 工 ,而 到 了 2 0 1 2年 , 变  成了 3 . 0 9名职 工养 1 个 退 休 
职 工 。 显 然 ,养 老 抚 养 比 是  任 ,政府及 企业 也应 该承担 
红利上缴 3 0 %,还 应 该 明确  国企 红 利用 于养 老 的 比例 。  
养 老 抚 养 比 不 升 反 降,  
逐 步 下 降 的 。 而 据 人 保 部 副  相 应 的 责 任 。 由 于 职 工 不 是 
部 长 胡 晓 义 预 计 ,到 2 0 5 0年 
不仅 是在 警示职 工要做 好承  担 更 多 养 老 责 任 的 准 备 ,也   在 警 示 企 业 、政 府 要 有 更 多 
社 会 财 富 分 配 的 主 导 者 ,不 
1 . 5个 职 工就 要 养 一 个 退 休 人   能 为未 来 养老 进 行 更多 投 资 ;   员 。 这 意 味 着 养 老 抚 养 比 今   也 由 于 职 工 不 是 养 老 改 革 的  后 还 会 继 续 下 降 ,未 来 的 职   主 导 者 ,难 以 决定 养老 政 策 ,   工 将 承 受 更 沉 重 的养 老 负 担 。   如 何在 今 天提 前 为 明天 减 负 ,  
是 当下我 们 必 须思 考 的 问题 。   尽 管 目前 我 们 已 经 在 为 
作 为 。 企 业 不 仅 要 为 职 工 缴 
纳 包括 养 老 保 险 在 内的 社 保 ,  
而 且 还 要 积 极 探 索 包 括 企 业 
所以 , 面对 “ 抚 养 比不 升 反 降 ”   这 样 的 事 实 ,亟 待 有 关 方 面  明确政 府 和企 业 的养 老 责任 。   虽 然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是 
由 企 业 和 被 保 险 人 按 不 同 缴 
年 金 在 内 的 多 种 养 老 保 障 措  施 ,而 政 府 和 国 家 , 既 要 激  励 市 场 发 挥 养 老 功 能 ,更 要  大 力 发展 公共 养 老 。  
( 大浪淘沙摘 自 《 北京青年报 》   2 0 1 3 年1 1 月2 8 日,图/ 王伟宾 )  
未 来 养 老 布 局 , 比 如 ,放 开 
“ 单独 两孩 ” 为未 来 增 加 劳 动 
费 比 例 共 同 缴 纳 的 ,企 业 在  职 工 养 老 方 面 尽 到 了 一 定 责 
人 口 ,即增 加 未 来 职 工 人 数 。  
范文四:【转帖】养老保险“抚养比”是否谬论?
题为《职工养老 到底谁在养谁的老》的评论对“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抚养比为6.71,即6.71个在职职工供养1个退休职工”报道之谁养谁的质问,引申出来的问题是不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的论述是否是个谬论?
因为,据某词条和众多论述延迟退休的研究报告、或报道的解释是:“抚养比又称抚养系数,是指在人口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对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计算公式为:总抚养比(即赡养率)=(老龄人口+未成年人口)/劳动力人口= 老龄人口抚养比+未成年人口抚养比。从而得出:抚养比越大,表明劳动力人均承担的抚养人数就越多,即意味着劳动力的抚养负担就越严重的结论。
但是,将老年人(尤其是退休者)简单的归入到“非劳动人口”之中,进而再用“抚养”来解释和设定“抚养比”的计算公式,这又是什么道理和逻辑?或者说依据又是什么?
又因为,“抚养”一词主要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如果这个汉语词汇的注释没有错误的话,企业职工之间怎么能用“抚养”来定义呢?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也没有关于企业职工间相互抚养的条款吧?那么,既然没有抚养的义务和法律规定,为什么要用“抚养比”来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呢?
也就是说,抚养,是有着特定指向的,并不能够随意的延伸和扩展,且多是指血缘关系之间的抚养;所以,抚养,是具有排他性的,也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来阐释和计算。以此抚养关系来解释/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谓“抚养比”,难道不是谬论吗?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1、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多是以双职工家庭结构为主的,即使是现在我国女性的就业率也是当今世界最高的国家之一,这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是截然不同的;因此,生搬硬套的拿产生于所谓“国际”的“抚养比”理论和计算公式来说我国的诸如老龄化、养老保险等问题,是不是南辕北辙?
2、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既有家庭妇女(这恐也是其高薪酬产生和搞延迟退休的一个重要缘由),近些年还产生了“家庭妇男”,诸多已就业的女性在生育之际还退出了职场,变身为了“专职太太”(日本等国家更为突出,也是他们劳动力不足产生的根源之一);而我国除了台港澳地区有“专职太太”(如今内地某些经济发达的地方也开始出现)外,大多数地方基本还是以双职工家庭为主的,他们全都在自己缴纳着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后虽然成为了所谓的“非劳动年龄人口”,但是,他们在工作之时,即为国家和企业创造了财富,还为自己的退休预存储了保险金,把他们简单的归类到青少年这些真正意义上的非劳动年龄人口中,并以“抚养”来论之、视之、对之,岂能不对延迟退休等问题产生重大的方向性与政策性上的误导呢?
3、拿幼童和青少年这个真正的非劳动年龄人口的社会抚养系数理论和计算公式凭空的套在为国家、企业和社会创造过财富的退休者
身上,是不是无端的把这个群体视为了“寄生虫”一般?此是不是又会导致在职职工与退休者之间产生强烈的对立、不满等情绪?
由此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学富五车、身披诸多光环和头衔的著名高等学府的某些教授,或研究机构的专家,难道真的不清楚“抚养”的真实含义?难不成是传播了几千年的汉语词汇讲错了?记载错了?
----------------------------- 名词解释:
1、抚养(fǔ yǎng):爱护并教养。
2、扶养(fú yǎng):养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范文五: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草案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修订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据调查,目前有1/3的老人身边无子女,而且26%的老人生活在“空巢家庭”中,还有74%的老人独身,有48%的家庭明确表示老年人最需要“精神安慰”。“精神赡养”这一问题也越来越被重视,其实除了日常的嘘寒问暖,“老年夫妻同居的权利”、“获得探望的权利”、“晚年婚姻自由的权利”都应当是精神赡养的应有之义。  只给钱不见人法院调解“精神赡养”  【案例】老刘是某国企的退休职工,有一儿一女。2003年,老刘妻子去世,从此他形单影只,深感凄凉。2005年,老刘中风瘫痪在床。子女请了保姆照顾他,并定期给付相关费用,却很少回来看望。在思念与孤独的双重痛苦下,老刘将两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儿女“每周探望一次,每次陪护一天以上”。此时接到诉状的子女才得知老父亲的精神苦楚。但是两人都表示在外地工作,不方便频繁来回,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老夫妻和儿女都同意两人轮换着每月探望一次,每次陪护两天。  【点评】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义务,在法律实践中,“精神赡养”是否应该被支持也一直争论不休,但是有一点却值得深思——即使法院判决支持“精神赡养”,强制执行也是难以操作,在实践中还曾经发生过法院的判决激化父母子女矛盾的情况,原本还偶尔来看父母一眼的儿女被判决“精神赡养”之后反倒再也没有登门。因此,父母子女之间对簿公堂终归都不是上乘之选,子女应当感念父母养育之恩,体会父母年老害怕孤独的心理,在精神上给予慰藉。  不尽“精神赡养”义务母亲撤销赠与房产  【案例】80岁的邢秀兰年轻时老伴去世,一人养育了4个子女。2007年邢秀兰房子拆迁,拆迁补偿85万元。邢秀兰把其中的10万给了其他子女,另外75万给了小女儿田晓丽,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合同写明“邢秀兰将拆迁款75万赠与田晓丽,田晓丽负责照顾邢秀兰的晚年生活(包括物质和精神),并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田晓丽原本和母亲同住,拿到拆迁款后就在外面给母亲租了一间小房子,很少去看她,而且还不让哥哥和姐姐去探望母亲。邢秀兰一怒之下将田晓丽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田晓丽称自己“给母亲租了房子找了保姆,完全尽到了赡养义务”。  【点评】田晓丽和邢秀兰签订的赠与合同实质上为附条件的赠与,也就是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生活上的照顾,还有精神方面的抚慰,况且双方还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田晓丽的照顾包括精神方面。田晓丽拿到拆迁款后就让母亲搬出单过而且不允许其他子女探望,不但没有给予老人精神上的抚慰,反而给老人带来了伤害,因此邢秀兰有权撤销赠与。  老夫妻被儿女拆开赡养  【案例】70多岁的张占国和刘爱云夫妇养育了一儿一女。儿女分别在北京和深圳工作。因为各自生活压力都很大,姐弟俩商量,每人“负责”一个老人,就这样张占国到了北京,刘爱云去了上海。老夫妻从农村到城市后严重的不适应,每天在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就想搬到一块去住,但是儿子不同意,说俩老人在家不放心,甚至还威胁父亲,“再说跟我妈一起回老家住我就不管你了!”  【点评】“少年夫妻老来伴”。人到老年之后的相濡以沫对慰藉老年人的心灵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的老夫妻,几乎已经成为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子女为了自己方便把父母“拆开”赡养是对老人精神的一种伤害。我国宪法、婚姻法等都明确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个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能只顾自己方便,而无视父母的精神需求。  防止父亲再婚偷藏户口本  【案例】林修富老先生40岁时妻子去世,为了抚养儿子小林他一直没有再婚,小林长大后很快有了自己的家庭,林修富日渐觉得孤单落寞。2009年,他在老年大学认识了同样孤身一人的李秀芳,两人渐渐越走越近。一年之后,两位老人决定正式结婚,没想到这却招来了小林的反对。小林认为父亲这么一大把年纪还要再婚是丢人现眼。为了防止父亲偷偷领证,小林把家里的户口本藏了起来。林修富一怒之下把小林告上了法庭。虽然在法官的调解下,小林把户口本还给了父亲,但是对于父亲的再婚他依然持保留意见。  【法官点评】现代人由于压力大,很少顾及到独身老人的精神需求。老人既需要来自子女的亲情慰藉,同样也需要夫妻之间的爱情。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婚姻自主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即使亲生子女也无权干涉和指责。  结语: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时代的发展,对老年人的赡养不再是衣食无忧,而是强调精神需求。含饴弄孙、舔犊之情等天伦之乐,这些最简单的情感,往往也是最重要的情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在给父母物质享受的同时,不忽视人世间最基本最平凡的享受。责编/张立平
范文六: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遗属抚恤金
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 遗属抚恤金发放有关
问题的通知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不含离退休人
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
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
给其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二、已退休人员死亡的,抚恤金标准
以死亡前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一次性发放20个月。其他参保人员
死亡的,抚恤金标准以死亡前最后一个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缴费
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分档发给:缴费年限满10年的,全额发给,
一次性发放20个月;满9年不满10年的,发给90%;满8年不满9
年的,发给80%;满7年不满8年的,发给70%;满6年不满7年
的,发给60%;满5年不满6年的,发给50%;满4年不满5年的,
发给40%;不满4年的,发给30%。 三、抚恤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
四、本通知从日起执行。国家有新规定时按国家规定
执行。 五、根据陕人社发[2013]65号文件,参保单位为2013年10
月1日后死亡的在职人员办理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付和领取死亡遗属
待遇的,请携带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户口销户证明原件、复
印件,并填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申请表》(表一)、《执行陕
人社发[2013]65号文有关项目审核单》(表二)。 缴费不足十年的还
需填写《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单》
(表三),在同级人社部门审批档案。
因工死亡的在职职工只填《执行陕人社发[2013]65号文有关项目审
核单》(表二),请在备注栏写明因工死亡,养老经办机构不再支付丧
葬费和抚恤金。
范文七:隔代抚养到底好不好,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但不管赞成还是反对,“隔代抚养”都是当代社会无法回避的国情。专家认为,隔代抚养关键在于方法是否得当,不少有知识、修养良好、人生阅历丰富的老人对孙辈的教育很成功,这样的“隔代抚养”说不定比父母自己带还要好。如何隔代抚养,不妨借鉴一下别人的做法。    在日本,久保田佳代子老太太的“科学育儿方法”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她的丈夫是日本研究脑神经学的顶级人物,佳代子在育儿和做家务之余攻读了丈夫的大量关于脑科学,尤其是儿童脑发育方面的书籍,并把从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育儿中:    给孩子换尿布时要跟他打招呼。在为孩子做其他事的时候也一样,不要以为孩子还小听不懂就懒得这样做。比如早晨给孩子擦脸时要告诉他,已经是早晨了,要洗好脸迎接新的一天;晚上给孩子换好睡衣,告诉他已经是晚上了,要舒舒服服睡觉了等等。时间久了孩子就会通过感知,对昼夜和生活内容进行记忆。坚持不懈地做这样的工作,绝对不会白费工夫。    教孩子学东西时要不厌其烦。无论是语言还是行为的模仿,多次反复地进行,宝宝肯定会记住,这种练习,可以从小刺激孩子的记忆能力。    要给宝宝穿色彩丰富的衣服,培养色觉。在儿童脑发育过程中,颜色对孩子大脑的刺激非常有益。不仅如此,从零岁开始给孩子味觉上多种刺激,也会同时刺激到孩子的大脑,可以激发孩子的感知能力和记忆能力。如给孩子尝一些酸、甜、苦、辣的味道等等。    背着孩子可以从早期锻炼平衡感。孩子从小就会有本能的调节平衡的能力,5个月以后孩子的脖子可以撑住头的时候,尽可能背着孩子玩,这样可以迫使孩子自我调节身体平衡,从而早期锻炼孩子通过肢体运动保护自己的能力。    不跟孩子使用儿语。孩子终究要成为社会人,从儿童的语言和行为过渡到成人的语言和行为过程中,对孩子来说要承受诸多不安和相当长的时间。    在使用工具或做事时以正确的方法和姿势进行,给孩子做好模范。别以为还不会讲话,不能清楚表达自己想法的宝宝什么也不懂,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模本,哪怕是你走路的样子,他都会学去。    经常给孩子一些可选性问题,从小锻炼孩子的判断和决断能力。比如问孩子你喜欢哪一个玩具?你只能选一个的话是哪一个呢?人总要面对取舍和抉择,从早期锻炼孩子去选择那些对自己有价值的东西很重要。    教孩子数数时不仅从0到10的顺序教,还要从10到0的顺序教,告诉孩子0的存在非常重要。    一定要遵守跟孩子的约定。对孩子撒谎,或对孩子说空话,会对孩子造成极坏的影响。对孩子许诺的事、约定的事一定要履行,否则成年后的孩子也难成为能履行约定的人。    要对孩子投入充分的热情。在关爱中长大的孩子和在缺少爱的环境里长大的孩子绝对不会一样,孩子的自信心和精神状态都会因此受到极大影响。   (据《新华每日电讯》)
范文八:近日,抚顺市政府出台了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即生活困难人保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申请政府贴息借款,退休后以本人养老保险待遇偿还。   借款额度为1~4万元:政府贴息借款的对象是5年内满足法定退休条件的城镇已参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或企业下岗职工,以及上述两类人员中的残疾人、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借款额度为1~4万元。   政府贴息政策为:在借款缴费期内,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及企业下岗职工政府贴息50%,个人承担50%;残疾人、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政府贴息100%。退休后借款产生的利息由借款人个人承担。退休后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本金和利息以个人养老保险待遇偿还。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   退休待遇与其他参保人相同:政策规定,借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可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借款人的借款总额需足额支付借款人到法定退休条件时需缴纳的所有保费。如最高借款限额仍不足以缴纳养老保险费,借款人需自筹资金,补缴差额欠费,保证顺利退休。借款人与其他参保人员退休后享受相同的养老待遇。借款人退休后,月养老金按同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社保局按协议约定代扣当期应偿还借款本息后余额发给借款人;借款人清偿后,恢复全额待遇。   借款人身故继承人代为清偿:借款人在未偿清借款本息前身故,不能继续还款义务时,借款人的继承人和受益人代为清偿借款本息余额等。
范文九:抚养不同于收养
案情介绍:2011年,已逾花甲之年的赵某夫妻向人民法院起诉陈某,要求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并诉求陈某返还抚育费。经过法院审理查明:1984年陈某出生后,即由其生父母送养给陈姓养父(已去世)。陈某自小就在其姑父赵某家生活至成人出嫁。庭审中原告赵某夫妇认为:他们与陈某之间是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已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而被告陈某则坚持:赵某夫妻仅是自己的姑父母,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原告的主张,而是本着和谐稳定的原则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所有的亲属关系,被告陈某支付原告补助款2000元。
本案的法律看点在于抚养不同于收养。抚养仅是一种事实行为,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不能产生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而收养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不仅收养人、送养人及被收养人要符合一定的主体身份条件;更重要的是,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收养关系生效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是养父母子女关系,其各自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相同。本案中,原告的错误之处就在于将抚养混同为了收养。可见,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并不是划等号的,一字之别在法律意义上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范文十:屈指离休二十年,    神怡心旷健身心。    余辉犹有复苏力,    硕果丰收赖耕耘。    这首诗是马开印老人离休二十年的生活感想。马老在十多年的书法绘画实践中,取得了强身、健脑、防病的效果。    8月哈尔滨的初秋,午后还是酷热的。我如约来到马老的家,马老的夫人琳玺把我让到了客厅。这里也是马老的书房:老乐轩书屋。客厅摆设十分简单,除沙发、茶几外就是书橱和满墙的字画。在马老的多种爱好中,付出最多的、收获最大的当属古典诗词和书法、国画。其书斋取名老乐斋,其乐便多来自诗、书、画。马老的书画作品杜怪异、摒轻浮、不疾不厉、朴实无华,以雍容沉稳为宗旨。古有“书如其人”之说,其书画作品平实、安和的风韵,与马老平和谦诚的处世风范颇为一致,却很难与其以往的不凡经历联系起来。    1919年,马开印老人生于河北省巨鹿县。1938年,怀着“打倒小日本,建立新中国,过上和平好生活”的愿望,参加了八路军,转战冀鲁豫和太行山,同年入党。1939年,马老抗大毕业后分配到山西新军决死三纵队八团任指导员。同年12月23日,八团团长孙瑞琨假借召集全团军政干部会议为名,发动叛乱,马老等30多名战士被捕。1940年3月,阎锡山把这些人从抗日前线押解到陕西宜川秋林山区的窑洞。11月23日,马老和一名难友携手逃离了虎穴,跨越封锁线,克服了重重困难,回到延安。看见了宝塔山,喝上了延河水,还能在党中央、毛主席身边工作和学习,是多么幸福啊!之后,马老在延安保卫团任教导员,在赴山西作战时,身负重伤。马老说:“想起不计其数的战友牺牲在了战场上,而自己活了下来,在感慨之余,更觉得十分知足。老子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生活的幸福之道就在于此。”    在延安学习和工作的六年,直接养成了马老贯彻始终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艰苦奋斗,不怕困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46年10月,马老随调干团从延安来到哈尔滨。1947年5月,从土地改革、支援前线的第一线上,调任为“上为国家分忧,下为平民解难”的市民政局局长。根据工作需要曾历任市政府秘书长、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等职。1985年,马老离休后,为充实生活、陶冶情操、锻炼身体,参加了老年书画函授大学,并学习诗词。他说:有了健康的身体,才能做自己愿意做的事和应该做的事,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二十年来,马老既练书画,又学诗词,目的不在成名成家,而在于健身养生,所以研习起来轻松愉快,毫无辛苦可言。怀着这种心态,马老不仅有了健康的身体,而且作画800余幅,发表文章60余篇,创作诗词600余首。先后出版了《金秋情》、《晚霞录》、《马开印书画选集》等作品。马老着重谈了习练书画后身心的改变和其中的感想。      书画养生身心合一       古往今来,凡书家、画家、诗家,大多得享高寿。书画同源于线条,在艺术上讲究疏密、虚实、快慢、曲直、柔刚、轻重、上下协调一致,互为影响,互为取舍,都须有节奏地进行。王羲之在书论中说:“作书成字,蓄气力为先。”例如写寸楷以上的大字或画较大幅的国画,都必须站着、悬腕、悬肘,动用手、腕、肘、臂、肩、腰、腿等部位,调动全身的气力,高度放松入静。这时脑血管处于舒展状态,脑神经得到充分放松,身体各部位得到全面锻炼。书法绘画,无论站姿还是坐姿,都有一个正确的方式方法,要养成良好的习惯。    首先,精力要集中,心平气和,情绪良好,做到“宁静致远”,才可以“心手双畅”。这就是书画家常说的“气贯十指、集中一点”的道理。在意念集中的时候,身体处于动静融为一体的状态,才能达到“下笔如有神”的境界。在书法入静的过程中,重笔趣、求气韵,大脑由此得到休息,心灵藉此得到净化,身心得以和谐统一。    书法从形体上分为真、行、草、隶、篆;国画从形体上分为花鸟、山水、人物等,各有特色,都有很高的欣赏价值。读帖、临帖、写生,都令人兴趣昂然。还可以借笔墨言其志、抒其情,再加以题款、题诗、附印等,能令作品布局更臻完美,形象更见充实,给人以美的享受,让人乐以忘忧。“书法是无声之画,画为无声之诗。”书写和欣赏书画艺术,可以启发人们的审美趣味、陶冶情操、排除不健康的心理因素。书法绘画是体力和脑力相结合的艺术活动,“意在笔先”,下笔前要思考、立意、设计、布局。像习练书法要写好每个字的点、横、竖、撇、捺、钩、挑、折的笔画,用以锻炼涵养、耐力。花卉要画好根、干、枝、叶、花的每一笔,笔宜清高,忌粗恶。既锻炼意志,还可以收到通经活络、流畅气血的作用。清朝名医程钟令说:“人之有生唯精与神,精神不散四季常青”。人在离退休后,倘若无所事事,精神上就会失去寄托;研习书画,心有所依,日日临池,笔耕不辍,手随心意,笔墨交融,生活自然充实而美好。马老写到:    老骥不随流俗转,    毕生耕耘自有甜。    淡泊明志身心健,    七旬有五亦芳年。    马老的快乐心态让人赞叹不已。      淡泊名利快乐自来       马开印老人作为抗日战争的功臣、延安的老干部,他从不向别人提起这些历史,几十年如一日默默耕耘。他曾荣获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外交部、建设部、文化部四部委颁发的“中华老年书画艺术家”的光荣称号。他还有《晚霞录》、《金秋情》、《马开印书画选集》等著作问世。马老写到:人生自古讲奉献,夕阳青山更好看。莫道双鬓飞白雪,多留墨宝趣陶然。    马老个性谦和真诚,兴趣广泛,热爱自然。他喜欢养花种草、旅游、剪集山水花鸟等报刊资料。马老还经常参加健身活动,如散步、打台球、跳老年迪斯科舞。    马老说:人生什么都是身外之物,只有身体才是自己的,有健康才有生活的情趣和乐趣。进入耄耄之年的老人,有些问题无力解决,回避一下,也是可以的。马老常吟:“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潮。”      东隅已逝桑榆未晚       学习书画诗词除“内功”外,还要修炼“外功”,即加强在哲学、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学习。这就需要多看、多写。书法不仅要写好字,还要书写有意义的内容。马老说:学习书画,笔正由心正。和诗词一样,研习书画能加强自制力修养。老年人不管面对何情何景,都应力争做到自谋其乐。1998年夏天,马老已年近80,在一次意外中头部和背部受了重伤;不久,老伴又遇上了车祸,把腰碰伤了。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祸,马老静下心来,“即来之则安之”。他和夫人相互扶持,几经调治,终于治好了病痛。马老高兴地画了一幅“双寿图”,以此祝贺。这就是马老乐观的生活态度。马老说:东隅已逝,桑榆未晚。人到晚年仍要充电,不断学习,适应形势的发展,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人生天地间迟早会老,老年人可怕的是心理衰老,没有追求。    诗曰:    诗文能使心灵静,    书画可驱筋骨寒。    忘却杂事与烦恼,    寄情翰墨怡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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