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触犯公司任何公司规章制度培训就是培训考试没通过,因为考试我病假没

员工拒签规章制度
员工拒签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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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员工拒签违纪处分单怎么办 推荐 员工拒签违纪处分单怎么办?|HR实务 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 23:19:21 (4928) 评论(19) 收藏(58)分享到: 作者:彭万红,男,广东顺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经常有企业HR咨询到我,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都不愿意接受处分,你让员工签警告信或者记过单,几乎没有愿意配合的,这种情况下,我们拿不到员工违纪的证据,怎么处理呢?这个问题看似很难,实际上HR只要略懂基本的人性就知道如何巧妙处理。根据我的法律风险管理理论,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管理点,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从制度上和流程上进行管理和控制:
良好素养:首先,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进行制定,充分征求员工的意见,形成一个民主的好的制度,然后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让员工深入了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这样,员工知晓规章制度哪些行为可为,哪些不可为,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规章制度的违犯。同时,让员工接受违反规章制度要签处分单的意识,俗称“洗脑”。 关键时间:其次,当员工出现规章制度规定的违纪行为时,由于人的愧疚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弱直至消逝,因此,我们的管理人员首先要在最短时间,最好在发生违纪事件半小时内进行处理,这时的员工处于愧疚之中,公司的基层主管应第一时间让其写一个事件经过报告,让他总结工作失误或者违纪行为,争取避免重犯或者改正错误。如果超过最佳时间点,第二天让员工再写事件报告书或者道歉信、保证书,天晓得他昨天晚上做了个什么梦,告诉他不要写这个,或者咨询了律师、亲戚,第二天他再写时,就推得一干二净,昨天的事与我无关。因此,时间点非常重要。 关怀人性:很多HR在员工违纪后,操作粗暴,严厉批评,右手拿着大棒,左手拿着警告信:把这个签了,不签就开除你,停发你工资。殊不知员工犯了错本来很内疚,结果经HR这么一恐吓,心理平衡许多,愧疚感顿无,随之转为怒火中烧,又看到警告信或者违纪处分单,上面的警告和记过处分深深刺激着员工的心脏:你这是给我下套,签了就好解雇我,我不签,你干脆现在直接解雇我好了,看到这种情形,HR们束手无策。实际上,HR换个方式,就会有另一种结局,当员工发生违纪事情后,基层主管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分,如果员工不愿意配合,则可以由HR与该员工直接主管一道,听取员工的心声,通过小型交谈的形式,首先了解员工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只要HR用心与员工交流,员工一定会打开心扉说出自己的想法,这时,人事或者助理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可进行录音(此种措施特殊情况下才使用),如果HR认为员工确实违反规章制度,应当明确告知员工依据规章制度公司必须对其进行处分,这时,完整的会议记录交由员工签字,如果认为刚才说的话与会议记录相符,则签字,如果不符,修正后再签字,这时,几乎所有员工都会签字,这种方式比起冰冷的警告信或者违纪处分单,要温和得多大,但却能起到警告信的效果,员工更乐于接受。流程控制:公司的奖惩流程应当规范化,对于处分,应当明确处分流程:基层主管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依据规章制度和证据进行审核——听取员工对处分意见——作出是否处分的决定。这时,HR在基层主管处分不当时,可以驳回基层主管的处分申请,如果员工违纪证据不足,则需要HR通过上述第3种方式进行补强证据。同时,建立处分申诉制度,如果对基层主管的处分不满,可以通过向HR申诉解决,给员工解决问题的通道,同时,也给HR留存取证机会。 记录在案:员工受到任何处分,应当记录档案,同时抄送财务,作为考核、晋升、调岗等依据。如果有制定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又与员工违纪行为挂钩,则扣分应当与违纪处分的种类进行匹配,即使没有绩效考核,在员工签领的工资条中,应当注明当月的处分种类,由员工在签领工资时,一并对处分进行确认,这时,即使违纪行为的证据已经灭失,依然可以确认员工的违纪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部分HR主张,如果员工不签处分单,可以由其同事和主管,在处分单上作证签字,并公告在公司公告栏,笔者以为,这种方式并不产生法律效力,由于员工和主管与所在用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其签字的真实性和证明力均受到质疑,且在公告栏公告的方式也很难有效举证,同时,公布员工的轻微违纪行为,也对员工心理有不良的影响,不利于员工士气。因此,不建议HR采用该种处理方式,人性化和精细化管理,才是HR管理正道。 【作者简介】彭万红,男,广东顺创律师事务所(深圳)主任,执业律师,东莞优法库法律人社区发起人,在东莞、深圳从事律师工作近八年,主要执业领域为劳动法、相关法律。篇二:员工处罚管理制度ok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一条
轻微过失 1、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 2、迟到、早退 3、外出办事不登记或说明去向及所办何事的; 4、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5、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6、拖延执行上级命令; 7、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 中度过失 1、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 严重过失 1、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和工作调动者 9、对上级工作指令拒不执行或恶意拖延执行者; 10、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1、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2、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3、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4、亏空公款者; 15、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6、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7、伪造公司文件的; 18、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19、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20、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1、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谋利益者; 22、在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者; 23、月度考核连续两个月不合格者; 24、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5、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6、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7、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8、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直接开具《工作处罚单》的过失 由公司行政管理办公室直接开具《工作处罚单》到财务部,扣减相关责任人的工资。 1、 公司已经形成惯例的规定时间、规定汇报工作内容未按时呈报的;如:工作例会、工作备忘录、花名册、异动表、考勤表、工资表、培训等。累计达到三次以上按严重过失标准处罚,二次按中度过失标准处罚,一次按轻度过失标准处罚。 2、 公司传达的一级工作指令或文件(五颗企业标志)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质量完成的;第五条 过失处罚 过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的,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六条 处罚决定的签收 过失处罚由部门根据过失的事实表现填写《工作处罚单》,《工作处罚单》由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由各部门每月上报工资单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存档。
工作处罚单 注:1、本表一式二份,填好后加盖印章,一份交财务扣款,一份交本人保管;2、如受罚人员对过失事实拒签,可加倍处罚。 工作处罚单篇三: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水晶方KTV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相关安全保护,享受公司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入职须知 第5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年满十八周岁,须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一寸彩照4张。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填写入职表,不得填写虚假内容。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8条
应聘人员应聘合格需缴纳300元工作服金,方可试用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 第9条
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者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起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为期时长四个月。 第11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方章方能生效。 第12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
公司对新入职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使用不合格就自行离职,未满试用期一个月无工资,试用合格满一个月有工资。 第14条
押金保证金收银员、超市吧员、服务生1000元,月工资扣除500元至1000元为止。保安、操作间、网管500元,每月工资扣除至500为止。 第1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使用条件的。 2 提供使用相关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证明的。 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指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6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押金。 第1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动或者培训仍不能胜任的。 第17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的设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18条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未满半年收取工作服成本百分之五十,半年至一年收取百分之三十,一年以上不收取。 第19条
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给予辞退的。 3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 第四章
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第20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21条
职责 1 行政部负责公司工作服发放购置申请和领用核签的归口管理工作。2 行政部负责发放名单的统计工作。 3 行政部负责工作服发放的核实。 4 行政部负责工作服的保管。 5 管理人员,行政部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的责任。 第22条
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工作时间必须注重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 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 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第23条
工作服种类和使用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第24条
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 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2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牌。 2 工作服配发期按聘用合同为准,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 3 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牌丢失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成本费用) 4 员工离职时须将工作服和工作牌一起返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中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30%费用。 第25条
处罚措施 1 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 2 员工认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按工作服成本费用进行赔偿处罚。 3 员工穿着工作服好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26条
遵守事项 1 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穿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带工作牌。 2 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 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 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 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 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补休。 7 管理人员行政后勤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带工作牌者,每发现一次给予20元处罚,并计当月绩效考核。 第五章 员工离职须知 第27条 离职人员须按聘用合同制度提前一个月申请。 第28条 离职人员须提前填写离职申请报告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29条 离职人员须按聘用合同工作服制度扣除相应工作服费用。 第30条 离职人员须在五日内移交公司一切物品,由行政部接受签字确认。 第31条 离职人员办理完一切离职手续,行政部、经理签字方可正式离职。 第32条 离职人员于次月10日领取上月工资,于离职满一月后10日领取押金保证金。 第六章 公司考勤制度 第33条 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室。(转载自: 千 叶帆 文摘:员工拒签规章制度) 第34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将根据季节性变化随时通知。 第35条 员工正式入职后享受每月两天正常休假,不扣除全勤奖。 第36条 所有人员节假日(周末、大型节假日)不得休假。 第37条 休假需提前一天告知部门主管及当班考勤人员。 第38条 不休假的员工当月记加班两天。 第39条 请假需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第40条 请假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41条 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第42条 所有请假无全勤奖(婚、丧假除外) 第43条 招聘试用合格员工上班未满一个月无全勤奖及各项补助,满整月则有,当月入职员工工资当月10号发放。 第44条 所有假期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按第三天起每日100元(公卫80元)扣除,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底薪,当月各类假别累计10天以上取消当月各项补助、绩效,管理人员、行政后勤扣除当月奖金。 第七章
员工管理制度 第45条
营业期间仪容仪表不整、不佩带工牌,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按规定着装、衣冠整洁、保持淡妆、不准浓妆艳抹、不准留长指甲及佩戴首饰) 第46条
上班期间迟到10分钟之内罚款10元,10—30分钟罚款20元,30—60分钟罚款30元,60分钟以上属于旷工罚款100元,提前一小时内离场属于早退罚款50元,旷工两天以上公司解聘(按聘用合同制度)。 第47条
休假、请假3天以内由当班管理人员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休假、请假电话或当天不给予批准,如特殊原因给予批准罚款100元。 第48条
营业期间不准在场内接打电话(包括前台电话、包括非上班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 元。 第49条
营业期间不准溜岗、离岗、岗位站姿不到位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未经批准睡觉、离场罚款50元。 第50条
营业期间不准饮酒上岗、打闹、玩耍、唱歌、说脏话、带情绪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51条
因工作不负责、服务态度不端正而引起顾客不满或者投诉造成负面影响情节较轻者发款100元,情节重者公司给予解聘(按聘用合同制度)。 第52条
同事之间不准拉帮结派,分裂团结。不准与同事、顾客之间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当场开出。(按聘用合同制度) 第53条
营业期间无事未经批准不准随便出入收银台、酒水超市、果吧间、库房、包间、洗手间、机房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54条
营业期间不准在洗手间、操作间整理仪容仪表、吸烟、洗漱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55条
各部门交接班必须按交接流程,程序到位,如交接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由交班人、接班人负全部责任。 第56条
营业期间如见到顾客、管理人员须问好,如需要服务应主动,未按要求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第57条
捡到手机等顾客遗留物品应上交收银台并通知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第58条
如发现员工贪污、诈取顾客钱物者,一经发现核实给予开除处理。(按聘用合同制度) 第59条
包间未按要求摆放工作用品、二次清台不到位、返包卫生不达标准,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第60条
员工不准破坏或浪费公司物品、消耗品,一经发现轻者按成本价赔偿,严重者赔偿并给予劝退处理。 第61条
员工对上级管理人员不尊敬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安排(先服从后上诉)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公司给予劝退或开除处理。 第62条员工罚款按计分制执行,拒签者工资中将按2倍扣除。 第八章 工资福利 第63条 一线部门服务部组长底工资1200元,服务生底工资900元加全勤奖100元加交通补助100元加住房补助200加酒水提成百分之六。 第64条 二线部门收银员、超市吧员、门迎底工资1800加全勤100元加交通补助100元加住房补助200元加绩效奖。 第65条 二线部门(男)门迎底工资2200元加全勤100元加工加交通补助100元加住房补助200元加绩效奖。 第66条 二线部门果吧员底工资2000元加全勤100加交通补助100元加住房补助200加绩效奖。 第67条 网管底工资3500元加全勤100元加交通补助100元加住房补助200元加绩效奖。 第九章 附则 第68条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69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70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71条 本制度经大会讨论和审议通过,并公布。 水晶方量贩式KTV 年 月 日篇四:某公司规章制度 湖南水立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汇编 2014年 10月 30号前言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 录用与离职 第一节
招聘 1. 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向综合管理部提出招聘计划,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2. 综合管理部组织第一次面试: ? 预定面试地点和准备面试资料 ? 综合管理部审核应聘人员的综合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职位的要求; ?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个人简历》,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对应聘人员初次面试,签署审核意见,注明“推荐复试”或“待考虑”或“不合要求”; ? 对初试合格的,由综合管理部确定复试时间并通知应聘人。 3. 复试采取由公司主管领导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二节
员工入职 1. 员工入职须向综合管理部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并填报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 2. 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权利,如有虚假、欺骗、隐瞒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发放未支付的工资或做任何经济方面补偿和支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 新员工在综合管理部部办理入职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4. 综合管理部安排新员工与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三节 试用期限与转正 1.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2. 试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 试用期内请假超过
个工作日,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请假在3个工作日以内(含),转正时间相应顺延。 4. 试用期转正的考核程序:首先由经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对适用人员
的综合情况考核,对经初步考核合格者,由综合管理部发给员工《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合格后方被正式录用。 5.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公司的任何津贴和补助。 6. 公司新进员工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 填写个人履历表 ?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第四节
劳动合同 1.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制。 2. 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拒签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不予发放未支付公司或任何补助津贴或补偿。 3.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公司和劳动者可协商劳动合同续签事宜。
解职 1.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自动离职”、“劝退”、“解聘”、“除名”六种。 2. 当然解职: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停止该员工在本公司享受的一切福利待遇。 3. 辞职: ?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 ? 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7日申请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关系(7日试用期内员工离职者不结算工资)。 4. 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不发放该员工当月的工资、及奖金和各种补助等。 5. 劝退:因不符合公司的工作岗位要求,在调岗或经过培训后仍不能满足公司的需要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做任何经济方面的补偿。 6. 解聘: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自行解聘: ? 员工在合同期结束后,若双方不能就续签合同达成一致者。 ? 因病延长假期超过30日者。 7. 除名:对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名誉等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追究
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节 交接手续 1. 公司员工解职交接手续: ? 填写“员工离职单”; ? 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 归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 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结清个人与公司相关的所有费用。 ? 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到财务部领取应当领取的工资。 ? 公司高管人员离职,公司安排高管人员的离职审计。 在离职审计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法违纪等现象之后,公司将安排高管人员的离职接洽事宜。 2. 各级员工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节 工作时间 1.公司上班时间: 冬:(早9:00—17:30)
夏:(早8:30—18:00) 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13:30 2. 周一为统一休息日。 第二节 考勤管理规定 一
考勤制度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公司必须给予重视,公司的考勤管理主要由行政部负责。 1. 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天应准确、真实的记录自己的到岗情况,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 2. 出差、休假人员的考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记录。 3. 办公室应在每月月底将当月考勤汇总交到财务部。 二
考勤制度说明 ? 单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罚款20元/次;(设立贡献基金,所有罚款记为贡献基金,贡献基金为大家提供水果或下午茶点) ? 单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至3个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超过3个小时按旷工一日处理;
? 单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不得超过3次;每超过1次按旷工处理。 ? 上班时间外出者,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每月统计。 ? 忘记打卡者,罚款10元/次。 3.
擅自离岗罚款50元/次。 ?
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 ?
假期逾期不归并且不向行政部打招呼者视为旷工。 ?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新的岗位上班,视为旷工。 ?
每旷工一天计扣当日工资。 第三节
申请程序和批准权限 1. 员工请假,需向所属部门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到综合管理部如实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否则请假不生效。 2.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3.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所属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告知行政部;员工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4. 员工请假2天(含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请假2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到综合管理部办理请假相关手续,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5. 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和总经理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6. 部门主管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到综合管理部办理请假手续。 7. 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和诊断证明,不能提供者均按事假处理。 8.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请假期间薪酬计算方法 员工请事假/病假为无薪假,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 【月工资/当月实际工作日总和】*请事假(病假)天数 第四节
福利休假 一
福利休假待遇 福利休假为带薪休假,休假工资以员工劳动合同中月平均每天基本工资为计算标准。 二
福利休假种类 1. 婚假: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含)以上,可持结婚证书申请7天带薪婚篇五: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员工奖励分为:表扬、嘉奖、两大类。 2、员工处罚分为:警告、记过、免职、留用察看、开除五类。在给予各档次的处罚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四、人事部门权力: 1、 所有员工奖励及惩罚事项的审查。 2、 所有奖励与处罚的备案、人事记录,并负责汇总报财务部。 3、 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五、财务部权力:负责奖励与罚款的发放与扣款。
六、员工奖励规定: (一)员工日常奖励分下列两类: 1、表扬: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进行的精神奖励。 2、嘉奖:每次嘉奖奖金为50~200元。 (二)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表扬或嘉奖 1、工作勤恳,超质超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 2、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提出合理化,经论证富有成效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富有成效者; 4、灾难面前挺身而出,处置适当者; 5、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7、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8、表扬累计达三次者; 9、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10、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11、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丰厚收益者; 12、、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害者; 13、服务满5年以上,成绩优良,未有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七、员工处罚规定 (一)、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免职、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1、警告(20—50元) 2、记过(每次罚款100) 3、免职(免去原有职务,罚款300元) 4、留用察看(每月只发基本工资,罚款300元) 5、开除(除名,罚款300元以上,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偷闲怠眠者; 3、办公时间私自外出,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4小时以内者; 4、考勤或公司开会迟到、早退30分钟/次或月累计达到60分钟以上(含60分钟)者; 5、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者; 6、不能很好地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7、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8、对领导口头安排或公司例会会议纪录中安排的工作执行不力或不能按时并完成者; 9、凡未按公司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出勤,事后当日未主动及时补假者; 10、因急事或疾病来不及先行履行请假手续,且当天10:30前又没有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人事部门备案的; 11、凡工作时间串岗、禁烟区吸烟、岗姿不正、吃东西、聚堆聊天、玩游戏、听音乐、浏览任何和工作无关信息、杂志等; 12、未按公司规定着装者; 13、下班后不关闭所使用电器设施设备、造成浪费的; 14、月累计旷工2日者; 15、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办公车辆者;(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或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2、谩骂、恐吓、威胁、侮辱同事或上级以及打架、寻衅滋事者; 2、不按程序办事对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 3、对工作出现失误或其它员工的过失行为隐情不报,情节轻微者; 5、工作态度不好,与客户或顾客吵架,给工作及公司带来不良影响者; 6、下班后不锁办公室、文件柜、抽屉等,致使公司资料、物品失控、丢失者; 7、工作时间内喝酒及酒后上班者; 8、当班时间干私活或于工作场所制作私人物件者; 8、累计三次以上警告处分者(含三次); 9、月累计旷工3日以内者; 10、故意损坏公司或同事财物; 11、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经常出现差错; 12、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3、泄露公司机密或虚报事实,危害公司利益者;
(四)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免职、留用察看处分: 1、连续旷工或月累计旷工五日以上(含五日)者; 2、被客户或顾客投诉月累计五次以上,情节严重者; 3、累计三次以上记过处分者(含三次);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开除。 1、逾期(七日内)工作等仍移交不清者; 2、仿效上级主管人员或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3、报销各种费用、上报考勤情况或结算工资,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损公肥私者; 4、有外界泄露公司内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公司利益遭到重大损害者; 5、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索取回扣或好处费,蒙骗领导,侵占公司财物者; 6、盗窃企业、员工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7、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单位者; 8、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并造成重大影响者; 9、法律法规被依法拘留、劳教、判刑者; 10、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仍有违反公司规定行为者;
八、员工在受到上述奖惩的同时,公司酌情可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调薪调职;
九、任何一级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或抽查时如发现员工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都有权要求给该员工下“员工过失单”,认真填写(含员工姓名,违纪事实及所犯条款,本人签名等),所在部门负责人须于三日内签署处理意见,返回人事部门,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正无私,如有不实之处,员工可以拒签,并向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进行投诉。凡滥用权力,假公济私的管理者将受到严厉处罚,凡无理狡辩、虚假投诉的员工将从重处罚;过失单的累计将影响到员工的升职、调薪等多个方面。
十、各部门认定本部门员工表现或行为符合本规定的,应及时填写“员工奖励申报单”或“员工过失单”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对报表审核无误后依据本规定实施处理,及时公布并录入员工人事档案记录,将所涉及的奖金或罚款汇总后报财务部执行。
十一、奖励或处罚结果将在公司负责人审核完毕后三日内公布,特殊情况一周内公布。
十二、附则: (一)、奖励与处罚的目的重在教育。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穿注重思想教育、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各部门在办理奖励与处罚的过程中,必须就奖惩的事实为依据,认真调查核实,特别对被处罚的员工,应开诚布公地进行面谈,核准事实,讲明道理,指明错误,允许本人申辩,力争做通本人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如本人对处罚仍然不服,可在十日内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在人事部门未作出改变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四)、《员工奖励申报单》、《员工过失单》附后。
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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