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计划,陕西地方专项计划高校)在录取上有什么区别

三大专项国家 高校 地方专项分别是什么 有什么区别
摘要: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联合起来称为针对农村考生的高考三大专项计划,他们之间有区别也有相同点。
中国三农网:“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联合起来称为针对农村考生的高考三大专项计划,他们之间有区别也有相同点。
关于适用人群
国家专项计划:针对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考生,且要求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在当地连续三年以上,且在贫困地区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针对农村户籍考生。
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农村学生。
解读: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针对人群主要为农村户籍考生,区别为高校专项计划只对特定区域内的农村户籍考生。以河北省为例,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66个县,户籍为其他地区农村考生并不能进行填报。而国家专项计划针对的人群并不限制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但必须在规定的贫困地区实施区域内。从已发布政策的河北省来看,实施区域为46个贫困县。
关于申报方式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与“高校专项计划”申报方式不同,前两者在资格审核符合后,只需在进行高考志愿填报时在对应批次填写意向院校即可。以贵州省为例,在考试院发布的消息中明确,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6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高校专项计划则与“自主招生”类似,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向意向院校递交相关的申报材料,并参与后续的考核,从而获得对应的优惠分数。
解读:各专项计划的实施,为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考生提供了进入各类优质高校求学的更多机会,建议符合条件的考试一定要及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者申报,有的学生既符合高校专项的申报条件,也符合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的申报条件,因为在不同批次,以不同方式进行申报,并不影响,可以同时申报。
三类专项计划针对的院校范围并不相同。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2016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具体的招生院校要参阅各省当年的招生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以甘肃省为例,2016年甘肃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是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工业学院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2016年,全国共95所高校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学校为部属高校和各省一批次招生的部分院校,以河南省为例,2015年共有137所高校在国家级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中进行招生,其中包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这类顶级名校,也包含山西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这类省属重点高校。“地方专项计划”一般只为省属重点大学,在国家专项批次之后。而“高校专项计划”则与自主招生院校范围类似。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这类未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中投入的部分指标。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不需要单独报名和递交其它材料,单独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批次,由各省招办组织单独划线并录取;而高校专项需要在4月25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里单独报名,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在对应高校招生网站或报名系统中可查询到本人初审结果。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例,日,学校会公布初审结果,6月12日,学生在校本部进行语文和数学的笔试考核。录取方面,获得该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应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确定招生入选资格时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并服从专业调剂,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通过初审和考核后,填报该校对应志愿,学校给予的优惠政策为: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学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学校予以录取。
解读:享有相关专项批次政策的考生一定要了解本省的报考规则,不要漏报或误报。获得了“高校专项”政策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确定招生入选资格时公示的专业(类)一致,要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按照学校规定进行院校和专业志愿的填写。在考核环节,考虑到学生家庭情况,对于通过初审的考生,一般情况下,经过申报,学校会进行交通费用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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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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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省招办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字号:[
]鄂招办[2016]12号
省招办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专项计划、高校
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招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申报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具有28个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考生的户籍在同一县(市、区);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具有42个县(市、区)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42个县(市、区)农村地区且连续3年以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与考生在同一县(市、区);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实施区域有阳新县、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监利县、洪湖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等42个县(市、区)。
  3.地方专项计划
  全省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的考生,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1)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
  (2)①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考生在该地区户籍满3年以上;②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办学地址在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中学严格按省招办统一公布的中学名单(见附件1)审核,不得自行增加学校。
  (3)高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农村户籍考生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考生,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
  二、申报程序
  考生须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所在学校、县市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相应的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表样见附件2)一式3份,考生如实、清晰地填写申报表中规定的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于5月9日前上交所在中学。经办单位除加盖公章外,还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要签订《考生守信承诺书》(一式三份),保证申报情况真实、材料客观准确,如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各市州招办将本地信息汇总后于5月12日之前报送省招办。在报送信息同时,还须以红头编号文件方式报送本地专项计划申报工作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组织宣传、审核程序、主要做法、各级招办和中学公示途径以及违规问题查处情况等。
  三、相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全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高度重视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结合今年的政策变化,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要宣传到政策涉及的每一所高中,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知晓;要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广泛发动考生申报,耐心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便利条件。
  2.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和学籍的真实准确。要完善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按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认真履行审核流程和手续,对考生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纠正。
  3.全面公示考生信息。各市(州)和县(市、区)招办、中学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增强监督实效,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学籍学校、就读情况、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网站公示。同时,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省招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州)和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8月底。
  四、有关具体事项说明
  1.农村户籍是指在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居民户口簿首页或内页标注&农村居民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等字样,这种类型的居民户口簿可以有效区分农村与城镇考生户籍,考生凭户口簿在户籍管理部门即可认定是否为农村户籍。
  2.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是指当地居民所持有的居民户口簿首页或内页标注&湖北居民户口&或&家庭户&等字样,无法有效区别农村地区与非农村地区。户籍在这些地区的考生无法凭户口簿认定是否为农村户籍,应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区域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地区。2015年城乡区域划分代码(十七位)的第十五位为&2&的表示乡村,户籍在此区域的考生为农村考生。
  3.考生必须具有同一所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转学、借读等不符合条件。
  4.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除生源范围不同外,均要求考生户籍与学籍必须在同一县(市、区),而且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同一县(市、区)。
  5.地方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同一县(市、区),对考生的户籍和学籍是否在同一县(市、区)不作要求。
  附件:1.考生守信承诺书
  2.湖北省办学地址在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高中名单
  3.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
  4.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未进行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5.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已完成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6.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未进行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7.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已完成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8.&飞翔计划&录取考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申报(未进行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9.&飞翔计划&录取考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申报表(已完成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5月3日印发
  共印10份
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本人签名),高考报名号。
我自愿申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已阅知省招办关于2016年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我已阅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相关内容: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填报的申报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果弄虚作假或信息缺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年月日
  注:考生填写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湖北省办学地址在乡镇(不含县、市、
区政府所在地)的高中名单
荆州开发区滩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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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
市(州)&&&&&&&&&&县(市、区)
高考报名号
户籍所在地
申请人签名
  该生在本校实际就读三年。
  该生具有本县(市、区)连续三年户籍,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市、区)。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该生高中三年学籍在就读中学。
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县(市、区)招办盖章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市(州)招办盖章
  备注: 1.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填报此表,5月9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3份,一份随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考生的户口簿原件和学籍证明材料。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
(未进行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市(州)&&县(市、区)
高考报名号
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镇(乡)村(居委会)
高中学籍所在中学
  该生在本校实际就读三年。
  年月日
  该生具有本县(市、区)连续三年农村户籍,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市、区)农村户籍。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该生具有就读中学连续三年高中学籍。
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月日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市(州)招办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未完成户籍改革地区考生填报此表,5月9日之前交所在中学后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
(已完成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市(州)&&县(市、区)
高考报名号
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镇(乡)村(居委会)
高中学籍所在中学
  该生在本校实际就读三年。
  中学盖章
  年月日
  该生本人以及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村(居委会)。
村委会(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该生具有本县(市、区)连续三年户籍,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市、区)。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盖章
  该生具有实际就读中学连续三年高中学籍。
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月日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市(州)招办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已完成户籍改革地区的考生填报此表。5月9日之前交所在中学后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
(未进行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市(州)&&县(市、区)
高考报名号
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镇(乡)村(居委会)
高中学籍所在中学
  该生在本校实际就读三年。
  年月日
  该生本人及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本县(市、区)农村户籍,且考生具有本县(市、区)连续三年农村户籍。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该生具有就读中学连续三年高中学籍。
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月日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市(州)招办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未完成户籍改革地区考生填报此表,5月9日之前交所在中学后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
(已完成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市(州)&&县(市、区)
高考报名号
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镇(乡)村(居委会)
高中学籍所在中学
  该生在本校实际就读三年。
  中学盖章
  年月日
  该生本人及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村(居委会)。
村委会(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该生本人及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市、区),且考生具有本县(市、区)连续三年户籍。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盖章
  该生具有就读中学连续三年高中学籍。
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月日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市(州)招办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已完成户籍改革地区的考生填报此表。5月9日之前交所在中学后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飞翔计划&录取考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申报表
(未进行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市(州)&&县(市、区)
高考报名号
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镇(乡)村(居委会)
高中学籍所在中学
  该生为本校&飞翔计划&录取考生,并实际就读三年。
  年月日
  该生本人及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县(市、区)农村户籍。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盖章
  该生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
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县(市、区)招办盖章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市(州)招办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通过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考生填报此表,5月9日之前交所在中学后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飞翔计划&录取考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申报表(已完成户籍改革地区填报)
&&市(州)&&县(市、区)申请人签名
高考报名号
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镇(乡)村(居委会)
高中学籍所在中学
  该生为本校&飞翔计划&录取考生,并实际就读三年。
  中学盖章
  年月日
  该生以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村(居委会)。
村委会(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该生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
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县(市、区)招办盖章
  年月日
  该生填写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市(州)招办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通过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考生填报此表,5月9日之前交所在中学后报送县(市、区)招办。
&&&&&&&2.此表一式3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留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一份留市(州)招办存档备查。
&&&&&&&3.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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