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余华兄弟读后感的《兄弟》这本书,大家都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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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
范文一:余华兄弟读后感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原文地址:
范文二:余华兄弟读后感余华兄弟读后感(一)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余华兄弟读后感(二)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余华兄弟读后感(三)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余华活着读后感阅读详情:
范文三:余华兄弟读后感感觉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余华兄弟读后感。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余华兄弟读后感。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余华兄弟读后感(二)第一次看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余华兄弟读后感(三)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感动地要死,读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读完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说真的,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余华口口声声地说,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跟卫慧的、春树的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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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余华《兄弟》读后感“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阅读详情:
范文五:兄弟余华读后感>读后感余华,浙江海盐人,生于日,中国当代重要的小说家,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沉寂了十年的余华终于在06年的时候祭出了自己的杰作《兄弟》,就在几分钟前,我读完了余老师的这长篇小说。这个版本的兄弟没有序,是没有人愿意给他作序?还是直接将本书的处女秀直接展示给了读者?“活着,兄弟”。那个年代,作为8090后的我们不曾经历过,只是从父辈们的闲言碎语中形成了不真实、不连续的画面。余华认为:“两个时代相遇以后诞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当代的故事,那是一个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日的欧洲。”余华认为,一个西方人要活400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一个中国人只要40年就经历了,400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40年当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余华写的兄弟俩就是连接这样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异父异母,来自两个家庭重新组合成的新家庭。“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恩怨交集自食其果。”整体感觉 > 写的是文革到今四十年的变化。 李光头,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我比较欣赏李光头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 这句话 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李光头确实这样做了。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班级:09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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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六:余华《兄弟》读后感“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阅读详情:
范文七:余华《兄弟》读后感“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小说里有很多真情的描写,特别是上部,让我多次感动得流泪。宋凡平的乐于帮助别人,善良,高大形象,那种对李兰的挚爱,那种宁死不屈,最后悲惨的死去。李兰的善良,忍辱负重,对宋凡平爱,对非亲生的儿子宋钢的爱。李光头与宋钢,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在苦难和艰难的岁月想依为命,感情至深。林红与宋钢的深爱对方,在苦难的时候都在为对方着想。这些都是真情实感的描写,让我多次一边读一边流泪。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作者在细节方面的描述很有意思,细节上的描写是附着在情节骨架上的血肉,我们所能引起关注的不是一个梗概的波澜壮阔,却是细微处的彼此共鸣。而兄弟一篇于我是有很多触发点的,很多忍俊不禁的地方,也是值得深思之处。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把林红塑造得更加客观,更加接近实际。他甚至有意将林红的爱情淡化以此来突出令人在同类小说中不很长见的兄弟亲情。林红是在被李光头追得穷途末路的时候才慢慢注意到宋钢的。估且不说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盲目性,单是这份情意就是无法和与他一起吃苦长大的李光头相比的。余华把林红最终变成了林姐,这无疑让兄弟的感情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升华,宋钢的死在林红心里留下了短暂的痛苦,之后她便开始了别样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即便宋钢活着也不会看到的生活,那是一种堕落,是沉沦。余华一改笔下好女人的形象,变成了这么一个有些自私有些势力又有些小气的小女人形象,虽让人有些讨厌却正符合特定背景环境下女性形象的本质。她不让宋钢接挤落难的兄弟,他恨丈夫当初没有明确征求她的意见(事实是当时她是支持丈夫的),就拒决李光头的帮助,他为丈夫为了自己而做的那些不起眼的工作感到可耻,李光头才大气粗后她为又为自己当初那样对人家而后悔,甚至为情欲迷醉后都忘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这样一个女人也值得兄弟俩去爱?曾经我以为兄弟就是“兄弟妻不可欺”的独立与尊重,也曾以为兄弟或许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和协与快慰。然读过《兄弟》后似乎才对其间的情感有些一支半解的看法,原来兄弟情可以是有着这般差距又有着这般天攘之别的人生命运的两个非同父母个体之间的难以割舍的情感,这份情感可以不因任何人所能想到的事件而改变,她这么永恒的屹在宋钢和李光头的心里,哪怕天翻地覆,哪怕生离死别;她也那么深刻地屹在每一个读者心里,经久不息。李光头说要把宋钢的骨灰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他最后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看着这样的句子,我苦笑着用眼泪为整部小说划出了几滴难以割舍的省略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伦理颠覆,浮欲纵生之中却有着那么永恒的情感。在看似并不复杂的情节中作家却用令人涕笑皆非且无华的语言塑造了两个从性格,语言,到爱情观,世界观都迥异的两兄弟形象,竟给我感觉不像是一个人所能写出的文字,并同时对人性欲望进行了深度开掘,反映了灵与肉的冲突碰撞。只要换个角度,你便会得出一个方面的理解。《兄弟》下部与余华其他的小说很不一样,作者很敢想,放得很开,用他自己的话讲“很放肆”,他把兄弟俩,把刘镇的众生万象放到了改革开放后这个浮燥却又是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大背景下,直至结尾都未曾收敛,大喜大悲的演怿看似有些荒诞却催人下泪的故事.阅读详情:
范文八:有些感觉回不去(余华_兄弟_读后)有些感觉回不去,有些故事很难解。我讨厌林红,那个在青春时代能勇敢追求自己幸福的人,为什么到最后现实得令我恶心?为什么连那一点的贞操都保不住?是真的没有刻骨铭心的爱宋钢吗?也许只是青春的荷尔蒙刺激了她对于李光头,他有时候精明得要死,有时候又很傻,他很土,很粗俗,最后的那一幕让我失望,但想想又是多么得真实?他念念不忘的是兄弟情,念念不忘的是初恋情,然而却不知道时间磨平了他最初的执着,最后的那一刻,他和林红的疯狂,却也正是在给他画上句号。不管生意如何,他只能是李光头。再也回不去了,那些捉虾的日子,那些扫荡的日子,那些大白兔奶糖的日子……宋凡平,我敬佩他。敬佩他对爱情的执着,敬佩他对孩子的幽默,敬佩他的坚强,敬佩他的实干,敬佩他那光荣的最后的死场……李兰,与林红不同的是她的忠贞,她真正拥有了爱情。那为了宋凡平七年没洗的头……宋钢,他窝囊,让我气结,但他出气时,令我瞠目结舌,他为了爸爸和李光头打架,他为了林红不惜失去李光头。我一直好奇,到底是不是爱情冲昏了宋钢的头脑?我喜欢他后来找工作的时候,强大的背影!不寻求李光头的帮助。可是我可惜,可惜他最后的念想之差,怎么又会去做隆胸?这又都是些什么呢?你为了林红吗?为了林红做这些吗?十几年前,你和兄弟吵架打架,为了林红,现在呢??我无法想象,泪流满面!Lizeh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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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九:兄弟读后感李光头,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我比较欣赏李光头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 这句话 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李光头确实这样做了。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人物还“活着”,如今生活应该大不同了吧。李光头正在参加太空游培训?林红的“美发店”被查封了吗?苏妹的“周游点心店”是不是开始品牌化运作了,刘作家会行贿而,。。。还有陶青,。。。。我们这些70,80后也该上场了吧。哈哈 想象太丰富了,刹不住了。再续《兄弟》后记。注:《兄弟》上借悦eliza的书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的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最近一百年,神州大地每十年一轮回,余华所写的其实只要还是文革投射,真正对于最近二十年写的笔墨似乎还是少了点儿。毕竟每一个生活在时代里的人都只能被时代的纷乱所纷乱,而很难看清这纷乱背后的丝丝缕缕的脉络。宋钢的凄惨,来源于他自己一直以来的符合规矩在规则被打破的时候不能适应,而李光头最后的所谓复归也隐约折射了一部分穷得只剩钱的经济发达者精神上的困惑与追求——既然不能求诸于己,只好从自身以外寻求答案,外太空不过是避世的另一个目的地罢了。以余华的年龄经历,如果兄弟只是为了写变化,倒可能把华哥看低了,呵呵。个人感觉,兄弟写得还是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包括选择与放弃,包括精神与物质生活,而文革至今的华夏,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看完这部小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评价,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宋 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第 一次违背李光头的意思是为了林红,因为爱情的力量,最终的导火索是李光头那句“我就宰了你”;第一次对林红发火,只是为了“后妈”里面的“后”字,因为他 感觉李光头就是他的亲弟弟,妈妈就是他的生母,或者胜似生母!小时候,他的生活重心是照顾别人,照顾弟弟,照顾爷爷;结婚以后他的生活重心就全部在林红那 里,但是直到自杀前一瞬间的释怀时,他的心思一直在李光头和林红之间徘徊,左右为难,可能李光头和林红不以为然,但是宋刚这个哥哥和丈夫确实非常痛苦!为 了一个丈夫的责任,为了亲情、母亲临终的遗言,他这一生都在矛盾,在痛苦!自杀前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找到了自己属于自己的位置:“自己是多余的”,他突然 间轻松了,第一次花钱吃包子,第一次逛街。李 光头“机智聪明”,为人有点霸道,但为人讲究,处事圆滑,待人接物游刃有余,但他的心不坏!他一直以自我为中心,霸道甚至有点强硬!但他还有点孩子气,这 种孩子气是弟弟对哥哥的依赖,哪怕是见不到哥哥,但是在他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人在给他支持,他知道如果他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一定会有一个人不会让他饿 死!他的孩子气也仅仅是对宋刚!两 个兄弟心里最初的那份兄弟情义其实一直都还在,只是由于生活中的身不由己,生活中的灯红酒绿而把那份最纯的感情放在了心里最最深的地方,虽然不曾发觉,但 是已是自己的一部分。当李光头把那块“手表”送给宋刚,那块手表在林红那里不值一文,但是当时的兄弟俩都把它当做宝贝,李光头眼中最珍贵的手表配上宋刚的 永久简直是完美,在宋刚眼中这是兄弟情谊的见证;当宋刚实在走投无路去找李光头,当李光头连着骂了他几个“王八蛋”,宋刚高兴的却像个孩子;当李光头在林 红身上听到宋刚的死讯,当李光头读到宋刚的信,当李光头看到掉在的“受聘书”,他哭得像个孩子,说自己以后真是孤儿了。这种感情其他人根本理解不了,他们 不会想到在刘镇呼风唤雨,把买卖做到全世界的李光头,心底最深处得依赖竟然是那个穷小子宋刚,甚至宋刚自己都不会想到他这个最亲的弟弟对自己原来是这么依 赖。两个人之间有过两次:“我和你从此一道两断”,其实两句话在李光头那里都没当回事,他甚至都不知道宋刚为什么会这么干!但是在宋刚心里,李光头对他的 那句:“从此我们一刀两断”也不算什么,但是自己说的那句话,在他的心里却当真了!即使在他活不下去的时候他也没有丝毫想去找李光头,但是为了自己最亲的 人他又一次违背了自己的想法!他会在李光头走投无路的时候去毫无顾忌的帮助弟弟,但是哪怕自己生活艰难他也不会去求弟弟,因为他感觉只要他过的好,自己过 怎么样无所谓!在宋刚的心里最亲的人是李光头和林红,他最大的心愿是两个人都过好,矛盾的他甚至在心里都不知道谁才是他最重要的人,反正都比他自己重要!知道他最后感觉两个最亲的人走到了一起,自己时多余的时,他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大鱼感受:看这部小说,湿了好几回,刚刚写上面还湿了!昨晚看到李光头听到宋刚的死讯时自己跟着哭了!以 前感觉自己在对自己的兄弟方面也挺够意思的,现在感觉,自己还差的很多!其实自己都是为了怕丢了和兄弟们之间的情谊,有的时候知道兄弟办了错事!但是自己 还是没有去阻止他们!现在感觉真的很惭愧!对不起,我的兄弟!自己也不能为了兄弟放弃自己的利益,最起码没有主动、彻底的放弃过,那时候还是心里最深的地 方想的还是自己!自己真是个自私的人!以后一定要改过来,做个有血有肉的兄弟!阅读详情:
范文十:兄弟读后感兄弟读后感(一)“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兄弟读后感(二)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尴尬死亡,母亲李兰和丧偶的心理学老师宋凡平结婚。于是两个家庭的孩子,李光头和宋钢成了兄弟。后来李兰去上海治病,*****爆发。父亲宋凡平被批斗。这让我想起了电影《美丽人生》,在德国集中营里,父亲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一直以游戏的方式使自己的孩子快乐地度过每天面临死亡的岁月,幸存下来。这里的父亲宋凡平也是,他被批斗,可是却一直呵护两个孩子。使他们在艰难的岁月也能快乐。比如,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被砸了,吃饭的筷子也没有了,宋凡平就弄来树枝,告诉兄弟两,这是古人用的筷子。宋凡平的手被打断了,他忍住剧痛,告诉孩子他的手正在休息。最后,宋凡平为了遵守对妻子李兰的诺言,在火车站被活活打死。这是一个刚强,乐观,善良,伟大的父亲,直到死也努力实现自己的诺言。过了七年,李兰也病死,病死之前,大李光头一岁的宋钢答应李兰。“妈妈,你放心,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一定要让给李光头。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让李光头穿”。无疑,这是从宋凡平那里继承下来的忠良。这个时候,在这个世界上,兄弟两开始相依为命了。两个孩子的感情一直不错,常常被人欺负,有些凄凉。只是两个人的性格不同,李光头要油滑很多。两个人,慢慢长大。李光头破天荒地爱上了镇上最漂亮的林红。可是林红却刚强了忠厚,英俊的宋钢。()宋钢一直帮助李光头追林红。可是林红不为所动,反而向宋钢表白。宋钢心里也喜欢林红。可是为了李光头,一再拒绝林红的感情。因为他常常想起答应母亲李兰的话,要好好照顾李光头,把看的东西让给李光头。在最后一次拒绝林红的爱后,宋钢痛苦难耐,上吊自杀,被回来的李光头救下。宋钢问李光头,如果别人喜欢林红,他会怎么办。李光头说那就宰了那个人。宋钢又问李光头,要是自己喜欢林红怎么办。李光头说,兄弟也一样宰了。宋钢一气之下,和李光头决裂,和林红在一起,并且结婚。看到这里的时候,不免觉得李光头太可恶,尤其说出那句“兄弟也一样宰”的时候。觉得李光头的自私达到了最高峰。于是,两个兄弟不再说话。李光头第一次开始集资,找了几个镇上有点钱的人一起办起加工服装生意。可是亏了,常常被出资人打。最后偶然的情况下,李光头做起垃圾回收的生意,而且越做越大。真上的,赵诗人挑拨李光头和宋钢的关系,李光头很愤怒,说,“他妈的听着,宋钢是我的兄弟,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宋钢还是我的兄弟,他妈的要是再说我兄弟一句坏话,我就宰了你”。这个时候,才知道之前误会了对李光头的看法。李光头就像我们常常说的粗人,说话直来直去。可是骨子里,兄弟情深,不但不会宰了宋钢,甚至连别人说宋钢一句坏话都不行。还有,李光头在垃圾堆里捡到一块手表,自己很喜欢,说发财了。可是却把这块表给宋钢。而因为宋钢花钱接济李光头,在林红的威逼下,和李光头一刀两断。两兄弟再次决裂。过了不久,李光头回收垃圾做大,也涉及了其他的生意。小说中说,“我们留镇的群众眼睁睁地看着李光头富成了一艘万吨游轮。你去我们刘镇追豪华的餐馆吃饭,是李光头开的。你去最气派的澡堂洗澡,也是李光头开的。你去最大的商场购物,还是李光头开的。我们群众胸前的领带,脚上的袜子,内衣内裤,皮衣皮鞋,毛衣大衣,西裤西服都是李光头代理的产品。我们刘镇群众的房子是李光头开发的,吃的蔬菜是李光头提供的。这个李光头还买下了火化场和墓地,刘镇的死人群众也得交给李光头。李光头为我们刘镇群众从头到脚,从吃到用,从生到死,提供了托拉斯一条龙服务。”这就是李光头发家的过程。可是宋钢并没有发家,反而地了肺病。无奈之下,不得不找李光头要工作。李光头大骂宋钢为什么不早说,说兄弟之间没的说的。要给宋钢一个副总裁做,但前提是宋钢必须养好病。李光头还偷偷给林红每月十万块前给宋钢治病。宋钢不知道,为了林红偷偷地跑出去,千辛万苦地挣钱。宋钢跑出去后,林红成了李光头的情人,和李光头在一起三个月,李光头让林红陪他最后一次,然后就永远把林红给宋钢。可是不巧,宋钢回来了,而且知道了李光头和林红在一起。他不怨恨李光头,也不怨恨林红,也不怨恨自己。在给李光头和林红分别写好信,把挣来的钱都留给林红。最后自己一个人卧轨自杀。李光头和林红得知后悲痛万分。李光头总裁不做了,他要花两千万美元,带着宋钢的骨灰,到太空遨游。把宋钢的骨灰放在轨道上,这样他可以每天看见十六次的日出和日落。在太空的轨道上,宋钢就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兄弟》几乎贯穿了李光头和宋钢兄弟两的一生,两个并非亲兄弟,可胜似亲兄弟。李光头本性并不块,而是油滑,乐观,仗义,有信用。在最困难的时候,几乎看不出他的低落,自己有了钱马上还给曾经和他合作办服装厂亏了的人,还再次给他们机会,使好几个人跟他一起发达起来。对宋钢也是有情有义。而宋钢可以说是宋凡平的翻版,继承了他父亲一切优秀的品格——忠实,善良。可能人的命运和自小的性格确实有重要的关系。不过我们也很难说哪个好,哪个不好。兄弟两的关系也是大起大落,虽几次决裂,可并非真决裂,事后都能和好如初,感情至深。只是最后一次的离别,虽非决裂,可是成了用远。小说的情节比较的简单,紧紧扣住两兄弟的成长,附加上他们的经历,以及发生在刘镇上的一些事。小说的语言非常地幽默,诙谐,看的时候让人常常忍不住发笑。那些人物,赵诗人,刘作家,小剪刀,童铁匠,苏大妈,余拔牙,写地也是活灵活现,很幽默,但很贴近生活。我们很难说是李光头或者是林红害死了宋钢。李光头有直爽,仗义的优点,可同时也有不细腻,难以周全的缺点,他和林红在一起就是为了这几个月,然后把她还给宋钢,可能是为了成全自己一直以来对林红的爱恋。而林红,是我不怎么特别喜爱的人物。之前看上老实,英俊的宋钢,是她的眼光。后来李光头发达了,她也出现了那么点悔意,而且还主动让宋钢找李光头,李光头落魄时却让宋钢和他决裂。这是我不喜欢她的地方。但是她对宋钢的感情是不能怀疑的。她爱宋钢,疼宋钢。也许,是否,该把这些都归于一种命运的无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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