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调查数据确定为国家秘密是否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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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公开土壤污染数据
  今年2月,北京律师董伟正向环保部提起信息公开申请被拒绝,理由是“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属于国家秘密,不能公开”,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  昨日,事件有了进展董伟正于上传了环保部发出的一份编号为“环法[2013]34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如左图,网络图片)。决定书表示,由于仍处数据核定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暂时按国家秘密管理是有法可依的;但在核定后,环保部“应当向社会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  环保部  “国家秘密”之说有法可依  记者在这份复议决定书中看到,环保部对“为什么土壤污染数据要按照国家秘密进行管理”进行了较详细的解释。  复议决定书称:“相对水体和大气污染而言,土壤具有不均匀性的特点。受客观条件限制,环保部正在对调查的部分问题进行核定,在问题尚未核实清楚前,对有关数据信息依相关规定暂时按国家秘密进行管理。”  复议还表示,自2011年4月开始,环保部根据《保密法》,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制定的《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环发[号)、《关于规范涉密文件资料定密解密工作的通知》(环办[号)有关规定,对“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按照国家秘密进行管理。  因此,环保部认为,之前对律师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即《23号告知书》中第二项称土壤污染信息属国家秘密,是合法的。  但在决定书末尾,环保部不再强调国家秘密,称“关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该部表示,目前正在对全国污染状况调查的部分问题进行核定,对重点区域,特别是耕地还需组织开展进一步详查,在核定后,将“实事求是”地向社会公布土壤污染的情况。  律师  将向国务院提起最终裁决  相比2月份第一次答复,本次复议决定书纠正了此前“全国土壤污染调查数据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答复,确认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董伟正认为,这是一个进步。但是,他仍对“暂时按国家秘密管理”的说法提出了质疑。  董伟正认为,《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并没有“暂时按国家秘密管理”的级别,而复议书中所提到的两个相关规定,他也没有在环保部网站上找到。“按照规定,相关法规如果没有向社会公开,是不具备效力的。”  土壤污染问题究竟应该属于“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环保部的相关规定又是否有效?董伟正计划就这些问题向国务院提起最终裁决。  2006年7月起,环保部联合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亦是中国首次开展的土壤污染普查,目的是摸清全国土壤污染家底,以便展开防治、立法等诸多工作。  据公开资料,该调查已于2010年前全部完成。《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已“组织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报告和专题报告”。此后虽经媒体和公众几番追问,调查结果一直没有公布。  南方日报记者 戎飞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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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称土壤污染调查数据是国家秘密不公开损害公共利益
现有的《保守法》容易被行政机关滥用,随意界定国家秘密,阻碍信息公开,阻碍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依据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信息是环保机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调查数据无疑属于环保机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答复是,土壤有毒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与笔者实现预计的一样,与大气环境污染有必然联系。信息公开答复函可以看出,近期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持续雾霾会造成土壤污染。
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污染的土壤影响农作物生长、造成粮食安全问题;污染的土壤存在污染的地下水,造成饮用水不安全;污染的土壤与空气污染有密切关系,影响人们呼吸健康。因此,土壤污染与每个人生命健康、居住环境、动植物生长息息相关。
与每个人生命健康、居住环境、动植物生长息息相关。土壤环境污染数据依然事关公共利益,严重影响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不公开不利于公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利于土壤环境保护治理。此前多次对媒体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报告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开。由此看来,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十分严重,环境保护部不敢向社会公开。
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06年到2010年,门会同开展了“全国情况调查和污染防治工作”。这项工作在2010年已经调查结束。然而时至今日,这方面的调查报告和相关数据信息并没有公开。最近一个时期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尤其是大气污染,接连不断的阴霾影响着每个人的呼吸,很多人因严重污染的空气患上呼吸道疾病。土壤污染数据究竟怎样,什么原因造成的?而污染的土壤环境是否危害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污染的土地是否影响着植物、农作物生长?大气和河流、地下水是否被污染的土壤污染?采取了那些措施避免土壤污染继续加剧?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防治与每个人生成健康息息相关。
唯一遗憾的就是调查数据信息没有能够公开。依据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土壤环境污染数据依然事关公共利益,严重影响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不公开不利于公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利于土壤环境保护治理。
信息与空气污染、水污染存在一定关联关系,只有污染程度的区分,没有敏感的问题。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相互影响并渗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上边谈到的关于土壤污染成因的答复已经表明,大气污染、水污染是土壤污染的原因之一。反过来也一样,土壤污染造成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环保部不公开是滥用职权、怕污染数据成为公众批评其失职的依据。或者是环保部还没有做好更加充分的准备治理土壤污染。长远来看,土壤污染数据信息定期调查发布制度将形成常态。 告知调查方法成因防治措施数据不公开 称状况调查数据是不予公开 收到信息公开答复函件,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30年第23号)。该函件称:日环境保护部受理了笔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国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答复如下:
大家好,这里是【狐狸说...
这两天的霾把身在北京的...
【#歌手#首发阵容曝光】...
涉及演员有 李易峰 吴亦...
你身边一定也有这样的人...
今天小编给即将要回老家...
观圈吧,知天下,小编带...
观圈吧,知天下,这里圈...
女朋友,这不仅仅是个段...
不知不觉已步入2017年,...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湖南卫视 江苏卫视 浙...
一、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属于环保部信息公开范围,内容详见附件《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环发[号)。 二、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环境保护部不予公开。很遗憾,此前环境保护部多次对媒体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报告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开。由此看来,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十分严重,环境保护部不敢向社会公开。 笔者认为,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利益,环境保护部以国家秘密为借口不公开,显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旨精神。也违背了当初环境保护部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三、 关于土壤污染成因,三大主因。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和自然背景高等是造成土壤污染主要原因。一是工农业生产活动中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周边土壤污染主要原因。尾矿渣、危险废物、疏浚底泥等各类固体废物堆放等,导致周边土壤污染。汽车等尾气排放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 二是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污染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 三是自然背景高是一些地域和区域金属超标主因。在有色金属成矿带集中分布的西南和中南地区,镉、汞、铅、砷等元素的自然背景较高,土壤贵金属超标普遍,矿冶等活动加剧了这些地区的土壤贵金属污染。 四、 关于土壤污染的防治措施方法。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该信息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站查询获取。
日上午,申请人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并发送电子邮件,请求被申请人公开:1、全国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的数据,包括农田污染情况和草原、河流以及其他土地污染情况等数据。2、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3、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依据和方式方法。 下午2点钟看到环保部回复邮件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三条有关“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的规定,请申请人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 随即,申请人对信息公开申请请求进行调整为两份申请:1、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2、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1月30日下午3点46分,申请人电子邮件再次发送了该信息公开申请。 实事求是讲,环境保护部这次信息公开答复做的比较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作出答复,答复内容总计22页,附件20页(附件页码编制出了小问题),是近几年笔者申请20多部委政府信息公开一次性政府信息公开纸张内容较多的之一。还有的就是2008年央行几次对银行卡章程审批文件累计公开数量达40-50页左右。 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30年第23号)附件中对调查方法和内容的公开颇为详细。向各级环保机构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环发[号)。制定了详尽的《全国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全国污染状况调查经费预算约为5亿元。项目经费预算按年度管理。《全国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分五个部分内容: 1、 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详细内容略 2、 项目的总体目标; 详细内容略 3、项目主要内容;详细内容略
(含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全国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对比分析、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4、 进度安排、 详细内容略 5、经费预算安排
5亿元。(媒体报道实际花费10亿元)
应当说调查方案、方法非常周密细致,科学性强。每个章节都细化了内容,很具体。总体上说,本人申请的四点信息基本都做了答复。有点答复还比较详细。遗憾的是土壤污染调查数据没有公开。
就从不敢公开这点就可以想见污染到了什么程度。我看过一个对北京菜市场各种蔬菜重金属超标的调查。反正最后记住的结论就是千万别吃菠菜。
钙铁锌硒铅铜汞镍......一次性全给补了,还不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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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S]土壤污染调查数据肯定会公开
  早报记者 欧昌梅
  中国土壤污染调查数据或许再也“捂不住”了。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中国网昨日披露,4月10日,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在北京出席一研讨会时说,土壤污染调查数据“肯定会发布的,核定以后会发布”。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董正伟认为,前段时间,国内国际媒体对土壤数据是否公开提出了很多质疑,污染土壤调查的数据肯定“捂不住”。
  土壤污染调查中发现
  上百年的金属污染物
  按庄国泰在研讨会上的说法,中国粮食“九连增”背后,依靠的是农用化学品高投入来支撑的。他指出,中国农药需求量全世界排第一,其中施用的只有35%,65%都是作为污染物排入到环境中。
  庄国泰说,在土壤污染调查中发现,即便上百年的土壤金属污染物依然存在,其中上世纪80年代初禁用的“666”等农药残留在一些土壤中仍可检测出。
  早在2006年7月,原环保总局便宣布耗资约10亿元,开始对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展开首次调查。《人民日报》当时的报道说,此次调查预计2008年完成。
  彼时,《人民日报》还援引原环保总局的不完全调查资料称,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中国划定的耕地“红线”为18亿亩),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据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但至今,此次调查的数据一直处于“黑匣子”里。
  “短期内应该不会公布”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表示,2006年的调查是大尺度调查,因为涉及地理、地质、水文等国土方面的信息数据,出于国土安全的考虑,一直未公布。
  2013年1月,董正伟曾向环保部申请公开相关数据,但环保部在给其的答复函中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属国家秘密。此后,董正伟又向环保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继续要求环保部公开土壤污染调查数据信息,并确认土壤污染调查数据是国家秘密信息的答复违法。
  董正伟昨日告诉早报记者,目前未得到环保部回复。
  高胜达称,污染土壤的数据已经被界定为国家秘密,公不公开不是环保部一个部门可拍板的,短期内应该不会公布。
  董正伟说,有从环保系统内部的科研机构传出声音,不公开数据,或是考虑到一些地区土壤污染严重,一旦公布会影响中国农副产品的出口。
  一位接近环保部的人士同样表示,短期内公开数据的可能性不大。
  董正伟认为,从新一届政府各方面表态来看,未来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会加大。但中国土壤保护立法没跟上,另一方面定期调查、定期发布信息的制度也没有建立,即使数据最终公开,也具有滞后性。
(原标题:土壤污染调查数据肯定会公开)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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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影院:金真:土壤污染状况不该成为“国家秘密”
  1月30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近日,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曾做过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但污染数据至今没有公开。(2月25日《法制日报》)
  最近由地下水被污染等系列网络舆论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特别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环境被严重污染的现象的关注。在网上我们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发出的曝光帖简直让人不敢细看,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污染嫌疑地所在的民众的强烈担忧。食品有毒可以少吃,空气污染可以少出门,但若说踩在脚下的大地都已经是毒迹斑斑的话,那么难道唯有迁移他地才能逃离污染吗?
  笔者认为,或许正是因为调查下来的数据实在远远超过公众的可承受能力,所以环保部门尽管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调查活动却犹如虎头蛇尾一般悄无声息地不敢向社会公布结果了。于是乎,全国土地的污染情况到底是如何一个现状成为了一个谜。
  也许环保部门这样做是讲大局,识大体,避免由于公布信息可能导致的其他社会问题。但对这样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如果环保部门不公布的话就真的会成为一个永远的谜?想一想PM2.5,当时环保部门就以诸如设备不到位、缺乏政策支持等各种理由而不向社会公布,可是你不公布不代表数据就测不到,在一些智能手机软件的技术支持下,很快PM2.5就成为了人人都可以知道的数据,此时即使环保部门还不公布也只是在掩耳盗铃罢了,只会让人对其产生质疑。
  所以,如果环保部门迟迟不公布已经调查过或许在内部已有结论的调查方法与污染结果的话,那么无疑我们能够想象得到的就是在将来某一天某一社会组织自发进行调查,自发研究方法,自发在网上公布结论。到时候结果一出或许一样还是会引发环保部门所担忧的“恐慌”,而且环保部门更会被认为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这岂不是只会让他们更加的被动吗?
  天为乾、地为坤,土地对于人民的重要性不需言喻,而大地污染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更是不需多言。因而,环境污染绝对不应该是“国家秘密”,而应该是所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有权知道的信息。希望环保部门能够尽快公开调查信息,守住结果并不能改变土壤被污染的现状,也绝对对人民群众的真正负责。只有公开情况才能够阻止可能已经在发生的污染现象被进一步地恶化,才能够让生我们养我们的大地不再被伤害地遍地鳞伤。
责任编辑:NN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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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数据算哪门子“国家秘密”?
来源:红网
[提要]&&1月30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交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一份是申请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另一份申请污染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土壤污染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利益,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借口不公开,显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旨精神。
  1月30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交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一份是申请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另一份申请污染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2月24日,董正伟透露,他收到了环保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但令他失望的是,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了他的前一个申请。(2月25日《法制日报》)
  “国家秘密”,这个理由可谓足够强大,以致强大到有点不够充分、有点站不住脚。何为“国家秘密”,顾名思义,那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起码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例如国防、军事领域的相关秘密事项,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公之于众。可土壤污染状况又算哪门子“国家秘密”?若按此逻辑,无论脚下的土壤是净是污,我们没权利知道,也无法得知。如果说天上的歼-20和普通市民没多大关系,那么,脚下的土壤优劣却和我们的健康息息相关。显然,把土壤污染情况也划入“国家秘密”有失妥当。
  之所以把土壤污染提升到和歼-20一样的保密标准,恐怕是出于以下考虑:
  一方面,摸清全国土壤污染的“家底”,并非是个简单的工作,6年前就有新华社记者报道过,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启动了经费预算达10亿元的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在,这一“家底”首先不是亮不亮的问题,而是完成没完成、细致不细致的问题。如果这一“家底”摸都没摸清楚,也只能是未知的“国家秘密”了。
  另一方面,恐怕是出于“敏感性”的考虑。早在土壤污染事件之前,类似的“国家秘密”就大量存在,最近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当下热议的“PM2.5”。一年多前,PM2.5刚刚走进人们的认知,当时因为数据超标的“敏感性”,不少地方也是把它当成了暂不公布的“国家秘密”,其实事后证明,把这样的“国家秘密”公之于众,非但没有引起大家的恐慌,反而能让公众更清楚地认清PM2.5,在公众的参与下更好地应对它、治理它。既然PM2.5能公开,土壤污染又为何是不能公开的“国家秘密”呢?
  土壤污染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利益,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借口不公开,显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旨精神。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并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土壤污染情况向群众公开,这是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
  当下,不少城市因雾霾天气而困扰,以此为鉴,还是别步PM2.5的后尘了,土壤污染数据还是早一点公开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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